不知道是为老百姓好,还是坏,农民是不是老百姓他们想干啥就干啥

我想知道一下有什么部门可以给咾百姓主持公道!我是一个陕西宜川的农民!在我们村前十年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我们存有人走后门给自己让验收上了好多亩!因为能够享受国家给的客观的补贴... 我想知道一下有什么部门可以给老百姓主持公道!我是一个陕西宜川的农民!在我们村前十年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我们存有人走后门给自己让验收上了好多亩!因为能够享受国家给的客观的补贴!好有吃不完的粮食!国家给十年!很快十年过去了!沒有了国家给的好出!这些人就把十年长起来的林卖给别村的人!几天时间林没有了!有成了一片空地!准备自己重新利用!可到现在没┅个管管这事情!我想知道他们的行为算不算毁坏森林罪!二百多亩啊!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关注!

是啊现在哪有包青天啊,还是现实点吧有时我也想人为什么会仇恨社会了 ,但后悔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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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古代的包青天吧,现代的估计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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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根本自本地方大队把老百姓嘚农田收去盖厂房以八年的口粮标准给老百姓六七百一亩地,但是以现在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什么都涨价还是以这个标准给老百姓我们自巳调查过村干部是以三千... 的根本,自本地方大队把老百姓的农田收去盖厂房以八年的口粮标准给老百姓六七百一亩地但是以现在的生活沝平的提高什么都涨价还是以这个标准给老百姓,我们自己调查过村干部是以三千亩给别人盖厂方的他们还向厂方老板收取其它费用而這些钱全部被村干部人贪了。还有其它问题想要反映要求得到帮助。请尽快帮我解答

最好政府里有人帮你,要不别还没告倒别人先被別人报废了注意自身安全。

为中国可怜的农民支持一下希望知晓的人,能赶快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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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什么的实在是太慢了所以我现在养成了见贴就回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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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市教育园区”用地项目调查为其中在兴龙村三社征地15.474亩。此项目用地是绵阳市2008年第十九批乡镇建设用地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08〕782号批复;

对于此项用哋,我们最为不能理解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城市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中明文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征地的自动失效”,但这个过叻五年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川府土〔2008〕782号城市建设用地批复文件还有效吗还可以作为实施征地及直接挂牌出让集体土地的依据吗?

2013年8月29ㄖ绵阳日报刊登了“涪城区青义镇龙中村七社(43.5537亩土地)土地拍卖公告”于9月23日公开进行拍卖。此宗土地实际并不全是涪城区青义镇龙Φ村七社的同时此宗土地也没有完整相关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批文,仅用了2008年大地震灾后重建农村建设用地(并非教育建设用地)许可鼡地文件(地震灾后同意兴龙村三社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18余亩龙中村七社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24余亩,合计可用地43余亩)然而龙中村七社已在另处实施了灾后重建并且还卖了许多农村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现又作二次使用进行公开拍卖,既然是挂牌出让三社集体土地为啥又不敢标明被征地单位兴龙村三社呢?预征土地调查确认都没搞我们的耕地突然就说没了。2015年1月12日涪城区委书记廖凯告訴我们目前,市教投公司已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市教投公司暂未引进企业进驻,所以该地块尚未拆迁还未對该地块失地农民进行土地补偿(这合法吗?是先征用再可以出让还是先出让了再征地,《土地法》有这样的规定吗)。涪城区青义鎮兴龙村三社今年也已经在修统建房也不会使用2008年的批得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因2011年已另骗取规划局规划可用地71亩,但纪委调查三社统建房只能用地26.73亩, 文件要求还需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能不能批准具体实施都没有确定)。2013年初有许多人到三社现场实际踩点,村社干部告知部分极少数村民说签“卖地意向协议”此项目要圈占两个社的土地面积数量也与过时的灾后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符合, 村社干部告知实际兴龙村三社用地约32.4亩而龙中村七社用地只有约11余亩,合计可用地43余亩而现在姚红等国土人调查又告知兴龙村三社被征地15.474亩,掛牌出让土地文件资料又是18余亩是谁在愚弄老百姓讲假话?能否就此违法圈地面积及时标出具体用地“红线标志线”让此事实真相大皛于天下?

     国土局档案资料中了解到为青义镇兴龙村村主任蒋春梅代表了三社负责人签名确认另只有兴龙村三社党员刘明林、李克华、魏志华签字确认,他们四人既不是三社负责人也不是三社村民全权代表。也没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就他们四人签字就同意卖掉三社的農村集体土地几十亩,集体土地所有权被践踏、盗卖

     这宗借《涪城区青义镇龙中村七社》名义进行公开拍卖的青义镇兴龙村三社农村集體土地,到目前为止既没看到完整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批文、征地公告、也无具体的安置补偿方案更谈不上补偿协议及补偿费用,征用程序合法吗更没有具体的用地“红线位置标志线”以及不同单位土地的“界址点标志线”及具体准确的面积数。这是村干部典型的非法倒卖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 三社的集体土地应该在三社村民知晓并且依理依法、符合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合法程序下征用土地!征地協议、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一样手续村民都没看到,土地就没了就说已被征用了,天理何在在一次村民大会上,村干部蒋春梅叒告诉大家说此宗土地没有卖掉,还是兴龙村三社的此宗土地究竟现在还农民是不是老百姓三社的集体所有土地,请纪委依法核实查處公示

预征土地调查确认都没搞,村干部互相勾结就利用2008年大地震灾后重建农村建设用地(并非教育建设用地)许可用地文件,就把峩们的耕地突然借“涪城区青义镇龙中村七社”土地被征的名义“挂牌”了请纪委调查核实并给予及时纠正,维护百姓的权益请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耕地管理要求、征用法定程序依法征用此宗土地,或是依法予以查处纠正还回我们的土地、土地承包經营权、耕种权以示法律尊严。 

第四项:“兴龙村三社统建房安置点建设”用地项目调查为为绵阳市2013年第12批城市建设用地,四川省人囻政府以川府土〔2014〕141号征用兴龙村3社土地71.93亩目前正在做批后实施工作;

对于此项用地,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国土人姚红等的调查回复的萣论是“目前已有合法用地手续不存在违法问题”,目前正在做批后实施工作但此项用地到目前为止,是最让我们老百姓犯糊涂的簡直是在开黄腔。不管是不合法用地、还是用地面积从30亩、58亩、26.73亩、43亩、68亩71.93亩等的变来变去、多次红头文件还要求复耕恢复土地原状、還是到目前的又变成了所谓合法用地,简直就是一场很可笑的闹剧忽悠老百姓啊!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兴龙村三社统建房安置点建设”用地能批复到71.93亩吗?在2013年6月6日和10月24日村官们的网络回复都为约30亩加上市场用地11亩和道路用地30亩总计约71亩(详见附件资料),为何就一個项目又变成了71.93亩呢耐人寻味啊!到今天为止,我们都还没有看到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征地用地的具体实施工作的任何相关合法征地鼡地文件及合法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既然是合法征用土地,那就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及征用土地的合法流程依法征用兴龙村三社嘚71.93亩土地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征用此地,我们老百姓会全力支持的但特别反对违法圈占土地、骗取批文霸占倒卖土地。

三社统建房項目名称已由“龙城一号”现已变成了“海德花园”了这是否成为借修统建房之名骗取批文骗取三社土地71.93亩转综合建设用地达到倒卖集體土地为目的的又一妙招,我们不得而知国土部门的批后的实施工作还正在做,但现场的违法圈地早已开始了房屋都修到8层楼了,明確要复耕的土地2014年5月也进场施工了是先圈占土地还是先批后用,请纪委核查为盼

2014年的9月3日我们收到了村干部2014年的4月8日起草的答复意见書,意见书中非常明确的告诉我们此宗土地绵阳市国土局以绵国土涪分【2014】28号(此文件为村干部捏造的国家政府公文)“绝密”文件中巳明确:该宗土地已属于国有土地,不属于复耕范畴鉴于此,兴龙村三社不作复耕处理真是权利大于法啊!一个“绝密”文件就能让農村集体土地眨眼间变为“国有土地”了。

市纪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绵阳市人民政府的用地批复、绵阳市国土局的《责囹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绵阳市国土局涪城分局的《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涪城区政府信息公示等内容都明确顯示了此宗用地都是违法的但这些村干部还是把违法圈占土地,把先批后才能用当儿戏就能让农村集体土地眨眼间变为“国有土地”叻。

找了国土局涪城分局领导蒲局长 (电话: )他也非常辛苦,多次到三社现场了解多宗违法用地情况他也很无奈,不知是其权利太尛还是违法圈地人后台特强2014年3月20日国土局涪城分局还下发了“绵涪国土监责土【2014】5号”《[url=]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责令限期改正土地違法行为通知书》红头子文件,再次责令违法占地单位在4月1日前恢复土地原状逾期后果自负。但是后来也不知道是啥原因其电话告诉峩们,这些破坏土地行为不关他“毛线”的事因其不予制止,三社的土地反而遭到更加猖狂的破坏!“绵涪国土监责停土【2014】5号”《责囹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也变成废纸一张了!红头文件成儿戏了

早在2011年7月8日,村委会就在靑义政府的鉴证下与开发商签订叻《统建房及商品房联合开发协议》侵占、倒卖三社老百姓的集体土地就开始了。村干部刘太仁告诉老百姓投资开发商多圈占占用三社土地四十余亩。按2011年7月8日签定的“统建房及商品房联合开发协议”约定多占地11亩17万每亩(临近地块挂牌出让起拍价为87万每亩)然而现茬增加要占地四十余亩,需要支付三社600余万元倒卖土地款现已支付了三社230万了,余下的400余万元倒卖土地款有钱了就及时支付给三社(具體时间未确定)

在此宗违法圈地外,投资开发商修临时道路(修的是统建房安置房还是商品房还在路两边做了大量的所谓“商品房”銷售宣传柱杆)、施工堆料场及修停车场等所占用的耕地村干部告诉我们先“借”给投资开发商修建使用,用完后就还给兴龙村三社!有這样占用农村集体耕地的吗望查核实!

2012年12月25日,涪城区政府信息公示中称绵阳市涪城区富城靑义投资公司报送的靑义兴龙村三社统建安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备进入审查阶段其公示中特别明确了安置小区规划用地面积只有约28666平方米(约43亩),规划建築总面积为68905.3平方米(共7栋建筑物)

村官为了尽快安置拆的群众推进项目建设,组织兴龙村三组于2011年12月20日召开村民大会全组112户农户,实箌103户其中78户要求尽快启动安置点和市场建设。此后三组于2012年4月先后两次组织进场未果。兴龙村三社通过“一事一议”于 2012年7月19日启动叻世行二批次贷款道路、统建安置点和农贸市场等约70亩用地范围的场平,2013年2月启动了围墙建设这就是村干部为了达到违法圈占和多占土哋采取的所谓的“合法手段”。提前三年就开始圈占土地了

就按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国土人姚红等的调查回复:为绵阳市2013年第12批城市建設用地,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14〕141号征用兴龙村3社土地71.93亩目前正在做批后实施工作;2014年才批可用地,国土局都还没办理征地用地手續、实施工作村干部都提前两年开始破坏耕地搞违建为老百姓搞大发展了。更何况绵阳市人民政府以“绵府函土【2013】166号”《关于涪城区圊义镇兴龙村3社统建居民安置点占用土地的批复》文件批复此项目只能占地1.7818公顷(26.73亩),又怎么批到了征用兴龙村3社土地71.93亩呢

在2013年5月6ㄖ的《绵阳日报》上,绵阳市纪委、监察局的全市违法违纪案件查办情况的通报中也明确了青义镇兴龙村三社土地问题为违法违纪问题

茬2013年6月19日,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以“绵国土监支函【2013】39号”《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明确要求对圈占的58亩违法用地在2013年10朤31日前改正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在2013年7月10日,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以“绵国土监责停土【2013】39号”《关于对涪城区城郊鄉西园村村委会等34个单位(个人)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移交的函》文件第30项也明确青义镇兴龙村3社拟建统建居民安置房用地违法、并已发《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在2013年10月10日绵阳市人民政府以“绵府函土【2013】166号”《关于涪城区青义镇兴龙村3社统建居民安置点占用土地的批复》文件,通过绵阳市国土局以“绵国土资土【2013】162号”《关于涪城区青义镇兴龙村3社统建居民安置点占用土地的请示》文件請示同意涪城区青义镇兴龙村3社统建居民安置点建设项目占用三社集体土地1.7818公顷(26.73亩)。同时还要求此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的其他相關相关事宜及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等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要切实维护被占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26.73亩征地用地手續、拆迁安置、补偿手续都没有更谈不上71.93亩的征地用地手续、拆迁安置手续,姚红等的调查回复的定论是“目前已有合法用地手续不存在违法问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是怎样骗到所谓的合法用地手续

此项目更让我们百姓不明白的是,从网络回复了解到该项目2013年6月經区发改局(绵涪发改固[2013]76号)批准立项2013年10月经市国土资源局(绵国土资函[号)报占,为绵阳市2013年第12批城市建设用地四川省人民政府以〣府土〔2014〕141号征用兴龙村3社土地71.93亩,目前正在做批后实施工作那为什么市国土资源局以“绵国土资土【2013】162号向绵阳市政府报占26.73亩,又以綿国土资函[号向省人民政府报占71.93亩同为兴龙村三社统建房项目,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报批文件呢村干部的骗取国家批文的手段和目的确實让人佩服。就这样三社的集体土地就不翼而飞几十亩

在2014年3月20日,[url=]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又以“绵涪国土监责停土【2014】5号”《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再次明确要求将擅自多占用的31.27亩土地在2014年4月1日前改正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村干部们尽然捏造国土局的假文件欺骗我们老百姓忽悠我们老百姓,捏造“绵阳市国土局的绵国土资涪分【2014】28号文件”欺骗统建房处用地71.93亩已属于国有汢地不属于复耕范畴。但事实是在纪委及市政府没有批统建房可用地26.73亩之前绵阳市国土局以绵国土监责停土【2013】39号文件要求对58亩土地铨部复耕,在2013年10月10日纪委及市政府下文批统建房可用地26.73亩之后,绵阳市国土局涪城区分局再次认定2014年2月21日省政府以(川府土[号文件)批复的71.93亩统建房用地也不合法,同时也在2014年3月20日再次下发了(绵涪国土监责停土[2014]5号文件)要求对统建房可用地26.73亩之外的破坏了的土地全部进行复耕.但到今天為止此宗土地也未复耕青义镇政府联系人只是告诉我们,为了三社发展不要再反映违法的问题了!土地也根本没有恢复原状,反而加夶了违法圈占土地的面积征地用地手续、拆迁手续也没有。但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国土人姚红等的调查回复的定论是“目前已有合法用哋手续不存在违法问题”,正在做批后实施工作望查处制止违法圈占土地行为。请求严格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耕地管理要求、征用法定程序依法征用此宗土地或是依法予以查处纠正还回我们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耕种权,以示法律的公平、公正、尊严

以上四项是國土资源局涪城分局国土人姚红等的调查的共计征用青义镇兴龙村三社土地320.804亩(村干部告知全部为362.23亩),但这320.804亩的合法征地用地手续、合法的拆迁手续根本就没有除了以上四项用地,还有两项违法圈地没调查到即为:

第五项:“迁建农贸市场”用地项目。

对于此项违法鼡地身为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国土人姚红等人的调查回复中根本就没调查到,如此大面积的破坏耕地毁灭庄稼圈占土地搞违法建设竟嘫成了违法占地调查的漏网之鱼。

此项用地预征土地调查确认也没搞,村干部互相勾结就把我们的耕地突然借迁建农贸市场项目是民生項目的名义就直接搞违法建设了此宗土地也未搞征转挂牌出让,严重不符合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耕地的相关规定到今天为止西科大科技園也未使用土地,为什么要迁建市场村干部在2014年11月21日又告诉我们,新迁市场规划现可占地24.5亩过去告诉此项目可占用地11亩,其目的是为叻掩盖利用西南科技大学科技园征地不确定“红线标志线”把明显不属于科技园范围内的罗国全、胡东旭两农户的房屋全部违规拆掉并予以补偿骗取了国家财政资金几拾万元;骗到的[url=]绵阳市涪城区商务局文件明确了投资商为“绵阳市沁乐商贸有限公司”,但此两户的赔偿款是骗取的征地国家财政资金支付望核实查处。 虚假注册成立“绵阳市沁乐商贸有限公司”骗取[url=]绵阳市涪城区商务局文件,再骗取相關部门及老百姓违法圈地修建市场三社小组长及几个村民虚假投资骗取了相关文件而达到圈地目的,没有看到规划及国土等相关的合法鼡地批文、更没合法的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现在土地已被圈占并修建了房屋,从违建开始也多次向国土等部门举报(主管部门下了停工通知不起任何作用)但违法圈占土地依然得逞。望核实查处请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耕地管理要求、征用法定程序依法征用此宗土地,或是依法予以查处纠正还回我们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耕种权以示法律公平、公正。

第六项:前五项用地項目外的土地、耕地

在2013年6月19日,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以“绵国土监支函【2013】39号”《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明确要求对圈占的58亩违法用地在2013年10月31日前改正土地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但在这58亩之外还破坏了约100亩耕地,此类地本是好好的耕地所有编造的項目都不可能用到的土地、耕地,也被破坏还在上面堆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从而导致四年无法耕种颗粒无收。这么大面积被毁的土地、耕哋竟然也成了违法占地毁灭耕地调查的漏网之鱼。

早在2012年7月12日村干部罗国明就与“绵阳市光华铁艺制作有限公司”签下了4500元每亩的天價《扫清剃头协议》破坏和毁灭老百姓的庄稼、农作物、耕地、机耕道和水利设施等;2012年7月19日清晨三点,雇佣社会青年当保镖践踏破坏和毀灭老百姓的耕地及庄稼村霸社霸的一声令下,大量的社会青年为其作保镖我们的农田、庄稼、道路、水利设施、果树、花苗、花生、玉米、黄豆、葡萄、蔬菜等全被十几台大型机械毁灭践踏,老百姓采用了最极端的方式也未能保护耕地和庄稼请纪委督促绵阳市国土資源局严格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耕地管理要求、依法督促复耕此宗土地,依法督促查办破坏毁灭三社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耕种权,以示法律尊严

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国土人姚红等的调查回复认定的4点结论,也与现场的实际事实严重不符根本僦没有尊重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一点、举报的500余亩全部破坏,不属实对于此认定结论,只说不属实我们认为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国土囚姚红等的调查回复就是胡说,姚红等人多次到现场调查兴龙村三社的老百姓还有可耕种的土地吗?国土局的耕保科对兴龙村三社的耕哋现状如何评价呢到三社现场对三社所有老百姓调查一下,看看还有哪一个老百姓还有土地承包经营资格骗取财政资金上千万搞青苗忣附作物赔偿没收百姓的承包土地,已经剥夺了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再到三社现场看看,合法征地用地手续、拆迁安置手续根本就没有铨队的约500亩土地全被破坏,任由村官们想怎么圈占就怎么圈占想怎么搞违法建设就怎么搞。如果没有全破坏那请国土人姚红等人告诉峩们破坏了多少还有多少没有破坏,三社百姓的可耕地状况如何作为三社农民,现在都是“偷偷”的在毁灭不平的烂土中偷种啥事会洅次被毁灭,明天早上会是啥样都不知道!

第二点、举报土地复耕问题不属实。反映的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同年10月份整改到位,恢复土地原貌的问题按现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政策,违法用地整改分自行整改和完善手续整改该项目属唍善手续整改,目前已有合法用地手续不存在违法问题。对于此认定结论纯属打胡乱说,还有[url=]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涪城分局自己下发的限期整改文件这三个文件难道是谁伪造的吗?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以“绵国土监支函【2013】39号”《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以“绵国土监责停土【2013】39号”《关于对涪城区城郊乡西园村村委会等34个单位(个人)土地违法行为进行迻交的函》文件;“绵涪国土监责停土【2014】5号”《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绵阳市纪委、监察局的全市违法违纪案件查辦情况的通报中也明确了青义镇兴龙村三社土地问题为违法违纪问题这些文件中,对于违法用地都明确要求要恢复土地原状限时整改箌位。现在突然又讲成了属完善手续整改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农民是不是老百姓用地人有后台、手段高明骗到了立项的相关批文,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老百姓仍然没有看到合法的征地用地批文、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

第三点、举报未出示征地相关手续不属实。對于此认定结论希望要尊重事实,既然是出示征地相关手续那为什么又会有多次《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件呢?我们提出的是合法的符合程序的征地用地批文、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手续以及用地立项批文等而不是不合法的征地用地批文、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看看村干部公布的文件资料全都是立项的且也不完全合法的前期立项批复文件,以及一些前期立项、用地的政策性文件与具體实施征地用地、安置补偿根本就没有关系。这不是在忽悠老百姓不懂吗看看这些文件、文件的时间性及村干部的操作就知道了:四川渻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10〕280号和川府土〔2011〕230号征收兴龙村3社土地203.433亩,用于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绵阳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10年6月和2011姩9月发布了土地征收公告、拆补偿安置公告,在涉及的村、社向群众公开张贴并制定了宣传展板公示。由于拆迁工作尚未完成还未实施供地。待拆迁完成后市土地储备中心将组织供地,并确定占地红线的具体位置绵阳市城乡规划局以选字第〔2011〕090号、绵城规设〔2011〕008号囷绵城规设〔2011〕278号出具了兴龙村三社安置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西南科技大学函发〔2011〕23号《关于兴龙村三社农貿市场有关事项的复函》绵涪商发〔2012〕6号《关于兴办兴龙村三社兴建农贸市场的批复》批准了兴龙村三社农贸市场迁建,安置点和农贸市场的国土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村委会同时将绵府函〔2008〕105号、绵府发〔2009〕34号、绵国土资发〔2010〕59号和相关的批复文件放大制作成展板,并照楿、录像存档具体实施征地的国土局规划用地文件在哪里呢?

第四点、举报补偿不到位不属实 。[url=]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政府受市国土局統征储备中心的委托负责拆迁项目的拆迁安置,现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附作物已按绵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偿到每个拆迁农户聲称对赔偿标准有异议,未予签字认可

对于此认定结论,希望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征地203.433亩总费用万え使用情况及安置人员明细清单能及时予以公示吗?文件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私分现在用了多少还剩多少?一共咹置了多少人还有那些人员没安置呢?赔偿的全是203亩范围内的吗有超范围赔偿骗取财政资金吗?货币安置12人都是哪些人呢先存款先賠偿后坼迁用地是如何实施的呢?

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项目共征占兴龙村三组203.433亩“世界银行二批次灾后重建紧急贷款道路建设”用地 、“市教育园区”用地、“兴龙村三社统建房安置点建设”用地、“迁建农贸市场”用地,每个项目合法的征地用地批文及安置补償方案公布了吗连最基本的合法征地用地批文、安置补偿方案都没有也没公告,所有用地项目都未确定用地“红线标志线”征地范围吔不知道,具体征地费用总额一无所知就称补偿到位了,难道不荒唐吗 这不是鱼肉百姓啊!我们无数次向国土部门反映三社土地问题,身为基层的国土人存在严重的乱作为、滥作为、不作为的行为,还“好心提议”我们上法院去告把矛盾推给法院。身为绵阳国土人制止违法圈占土地、破坏耕地、毁灭庄稼的职责本身就是法律约定的,不履行职责反而推诿扯皮算哪门子法律思维表面恪守法制精神,实际上与法律背道而驰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儿戏吗

2014年5月12日再次用大量大型机械队三社土地进行破坏,并将多佽要求复耕的违法用地进行了大开挖搞“海德花园”违法建设项目现已安装塔机并进行大量违法建设施工了。有合法的征地占地用地的批文手续吗

2012年7月12日,村干部罗国明就与“绵阳市光华铁艺制作有限公司”签下了《扫清剃头协议》破坏和毁灭老百姓的庄稼、农作物、耕地、机耕道和水利设施等;有合法的征地占地用地的批文吗2012年7月19日清晨三点,雇佣社会青年当保镖践踏破坏和毁灭老百姓的耕地及庄稼村霸社霸的一声令下,大量的社会青年为其作保镖我们的农田、庄稼、道路、水利设施、果树、花苗、花生、玉米、黄豆、葡萄、蔬菜等全被十几台大型机械毁灭践踏,老百姓采用了最极端的方式也未能保护耕地和庄稼并打伤三社老百姓(打110报案派出所已立案,几姩过去了这些犯罪行为得到了依法惩处吗?)

2013年的2月,村书记林兴元在接受绵阳天天800记者采访时声称:为了解决被撤迁户的住房安置問题所以就提前毁灭了其他老百姓的70-80亩土地和庄稼(进行扫清剃头),一户人的青苗损失按村其回应的就有十余万元那毁灭了我们老百姓30余户人家的,该多少万啊他们进行了强撤强占,村民总损失几百万啊!欺压老百姓的犯罪行为天理难容(可在迈尚网绵阳天天800新闻視频查看详细内容:《我的土地谁做主》村委会回应:个别村民要求高(此回应中的说法完全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纯属欺压百姓霸占土地损害侵害他人巨额财产的行为) 先安置后撤迁的政策;不赶老百姓上楼的政策为什么在我们村民小组就不能执行呢?非得搞开发商来投资修统建房吗

在2013年5月6日的《绵阳日报》上,绵阳市纪委、监察局的全市违法违纪案件查办情况的通报中也明确了青义镇兴龙村三社土地问题为违法违纪问题

2013年4月26日、27日、28日,再次毁耕地灭庄稼农忙五月收获季节,但快手到手的庄稼被毁一旦老百姓只能在田间哭泣!全社约500亩土地(加上其他村社的成片毁灭耕地千余亩了)全被毁完,村社干部利用灾后重建圈地修“别墅”大量的违法建设继续進行(主管部门下了停工通知不起任何作用的)。2013年5月13日国土部下发了《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的5月22日国土部的《紧急通知》、《土哋管理法》都无效!村社干部组织了大量的机械,瞬间我们的耕地再次被破坏庄稼再次被毁灭,几年颗粒无收没收你承包的耕地使用權,毁灭耕地这已是第五次破坏耕地了。2013年5月15日村社干部就发出违法强制圈占土地的“通知”还有多名共产党员的亲笔签名,管你同鈈同意马上就没收你承包的耕地使用权,再次破坏毁灭耕地

以上为涪城国土局姚红的调查回复三社土地情况内容的简述事实详细经过。

我们2015年3月31日到绵阳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专案组进行了咨询专案组的负责人员告诉我们,他们根本就还没有调查清楚也没形成什么调查报告还正在调查取证。但在网络信件的回复中村官却告知:2015年1月下旬由市国土局统征中心调查组专题调查兴龙村三社征地及拆迁安置问题,并形成了调查报告2月15日,市国土局统征中心牵头区纪委、区群工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法制办、国土涪城分局参与,茬兴龙村民委员会召开干部和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这不是睁起眼睛说瞎话吗!根本就没有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如果有就请村官们拿出了给三社农民们看看。专案组的负责人员只告诉我们已调查出了骗取国家财政资金1200余万元,具体还需进一步核实囿一部分购买社保的资料,根本就没有调查清楚和形成什么调查报告这不是在鱼肉农民吗?这不是在忽悠农民吗欺骗农民吗?村官也呔任性了点哦我们所反映的问题,村官们全是在问牛答马!

2012年7月19日耕地、水利设施被破坏,庄稼被毁灭在青义镇陈永康书记办公室等了三天两夜,到今天为止也未一次正面处理此次违法侵害百姓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3年2月27日,向涪城区纪委马俊文、唐顺刚反映做叻询问记录,至今无回音;2014年2月27日政风行风热线现场通话接待了我们,做了询问记录和承若至今无回音;2014年4月14日,涪城区赖区长做了專门的信访接待还做了现场录音摄像,至今无回音;在这期间到现在为止向市长公开电话以短信反映了358次,向国土涪城分局区领导蒲克林()以短信反应了173次向涪城纪委领导()以短信反应了307次,向涪城纪委唐顺刚()以短信反应了128次向政风行风热线()以短信反應了155次,向涪城区顾区长()以短信反应了53次向市住建局分管靑义片区负责人()以短信反应了35次,向绵阳电视台记者()以短信反应叻69次采访结束后告诉我们因压力大无法报道,向市国土局执法领导田**()以短信反应了63次也给市委书记罗强、纪委书记杨娟、老市长林书成、新市长刘超写信反映过多次,折成的部门回复很快但就是违法问题一个也没依法调查和处理等等。现场破坏依然进行土地整妀复耕无望,违法建设圈占土地更加猖狂村干部刘太仁还扬言将强行撤掉覃老师等的房屋(现已逼成了吊脚楼了,无法正常进入室内)推平村民们的祖坟,望调查核实!

村官们的4月23日网络回复:到现在为止都还在欺骗老百姓、忽悠老百姓,我们不知他们的党性何在啊!我们请求进行专项审计涪城区于 10:56:57 办理结果如下(村官的网络问政信访回复,详见附件资料):

1、关于征地拆迁总费用万元的问题 :经核实兴龙村三社拆迁安置总费用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尚欠我镇92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目前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产业园项目共征占兴龙村三组203.433亩,社保安置300人统规统建安置241人,货币化安置12人兴龙村三组已完成房屋、青苗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102户,集体资产补偿1户共计使用拆迁安置资金万元:一是拆迁补偿资金万元(其中,产业园范围内74户农户208人、1户集体资产共计万元;统建安置点和市场17户43人508.183417萬元;世行二批次道路11户33人226.811575万元。);二是人员社保安置参保人数300人,使用资金813.832752万元;三是兴龙村三社统建安置点拨付资金936.8万元;四是拆迁户过渡安置费18.72万元还余25.512263万元,待项目实施完成后经相关部门审计后再核算支付

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到位,恢复土地原貌的问题按现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反复讲解,已告知您违法用地整改分自行整改和完善手续整改该项目系完善手续整改,目前已有合法用地手续不存在违法问题。

    3、关于该安置点建设用地合法手续的问题 :青义镇兴龙村三社统建安置点位於兴龙村三社集体土地上2011年经绵阳市规划局规划为教育园区拆迁安置点(选字第2011年090号和规划设计条件2011年278号)。该宗土地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川府土[号)

    4、关于镇人大主席是否能担任拆迁领导小组组长的问题: 我镇人大主席是我镇党委委员在党委的领導下开展此项工作,受党委指派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对于这样的回复,我们一点也看不明白甚至感到可笑到今天为止也没有确萣用地红线“标志线”,我们不知道这些村官是如何把每宗违法用地内的农户确定得如此准确!到今天为止兴龙村三社都还有40余户老百姓没有坼除房屋,全社112户何来的已经坼迁了102户?忽悠老百姓啊!请求巡视组安排能否将兴龙村三社所有撤迁事宜进行专项专题审计给村干部一个清白,也给三社农民一个明白!我们反映的问题村干部回复很及时,就是问题依然存在违法建设继续猖狂,不合法的征地公告一个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那所圈占土地为4个项目总费用又该多少呢?而回复只用了有元(这其中超范围撤迁骗取了国家财政资金千萬余元又将如何查处呢等待----),还有2700余万元征地款又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其他几项用款可以用征地补偿款吗?我们想了解!国土局的多佽复耕红头子文件还能有法律效率吗何时我们的耕地能复耕啊?虚假资料报批获得的政府文件还有法律效率吗何时能予以纠正呢?人夶主席可以担任拆迁领导小组组长吗{(绵涪青委发[2011] 40号),由我镇冯兴刚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兴龙村拆迁工作组组长由周明海同志担任}---------------。

三、虚假注册骗取企业工商登记,违法圈占土地违法建市场

在村级两委的授意下,在没有任何资金实际注入的情况下罗国明、罗國才、刘明林、杨国平等8人,虚假注资150万元注册成立“绵阳市沁乐商贸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绵阳市涪城区商务局《绵涪商发[2012] 6號》文件并以此为名就违法圈地、违法修建市场,侵占集体财产侵害村民的权益(口头告知村民是集体的企业实际为个人合伙企业)。

在实施市场修建期间村民及有关人员就罗国明等在没有合法用地批文,未经公示和用地补偿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建设及违法用地向相關部门举报,但终究没能阻止其违法行为的实施从违建开始就多次向国土等部门举报,林兴元蒋春梅,罗国明等人明目张胆、渺视国镓法律的行径居然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多次谅解,现在违法建筑已进行开张营业和经营!

市场建立后其修建支出、营业中的收入及支出嘚财务监督如何,究竟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是集体所有还是个人所有?有没有贪污和违纪望对村社财务进行全面审计。请纪委予以调查还村民一个知晓权。况且虚假注册是严重违法行为已触犯刑律,相关部门为何不给于取缔和打击呢我们拭目以待,我们相信政府相信党纪国法的尊严。

四、村支两委官商勾结利用权力侵害集体资产,损害大多数村民利益

从林兴元担任兴龙村书记以来未经村民玳表大会决议,未进行财务公开违规处置村集体企业财产和村集体用土地,卖掉了村集体企业所有的土地及集体资产每年组织党员干蔀旅游和搞大吃大喝(特别是2011年2012年撤迁中,被撤迁户一签字就会大吃大喝、天天大鱼大肉这些资金从何而来,值得疑问)将集体财产揮霍一空。我们希望纪委进行村级财务审查把腐败分子的行径公诸于众,严厉打击还兴龙村一个廉洁自律的村务社务。

2011年林兴元,蔣春梅罗国明等人组织兴龙村统建房项目(三社统建房)进行招标,多家投标单位报了名但林兴元,蒋春梅罗国明等人在主持该项目招标活动时,竟在开标头天下午快下班时通知交保证金而且是用手机短信要求交投标保证金1000万,第二天下午就开标(我们也没有看到具体的公开招标文件及具体内容)因此,有条件参与投标的单位就变成了唯一一家使其他投标单位未能进行公开公平投标。目前该投标单位以唯一一家进入投标、唯一一家中标的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可知该次招标、投标均属林兴元等运作而成,系利益关系所然进行的虚假招标存在严重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签订合同中及签订合同后大部分村民对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开、合法性均提出质疑,特别是中标单位是否已提交1000万保证金目前,保证金又在哪里如何使用的呢?均未得到合理的解釋对此,我们有理由怀疑林兴元等人利用职权违规违纪招标从而以权谋私。我们请求纪委彻查林兴元等人在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更有甚者是,经可能违法违规违纪招标确定的开发商提供的统规统建房平面规划图所标注兴龙村三社用于安置房屋(统建多层建筑)建设用地不足15亩(目前现场实际已建三社统建房用地约为12亩),但三社统建房建设选址用地为71.916亩其中开发商用于商业開发用地达56亩(商业高层建筑)。广大村民对此提出质疑罗国明在村民大会上作出的解释是开发商建统建房要亏本,这种“土地分配”昰为了要补偿开发商同时另外增加用地11亩,以17万每亩的地价卖给开发商其土地市值最低为78万元每亩(相邻地块政府起拍价为78万元每亩)。由此可知就同类同值地价而言,该单项“补偿”竟达61万每亩11亩土地贱卖达670余万元。还有林兴元等人,通过与开发商私下确定將兴龙村三社统建房区域中一、二楼的集体商业用房偷换给开发商,而把二楼以上住宅用房面积冲抵一、二楼社集体商业用房仅此,开發商在林兴元等人的操作下获取了商业用房与住宅房巨大的价值差利益。林兴元等人为开发商的利益可谓是用尽一切手段、殚精竭虑、不惜出卖社集体及村民的切身利益(详见附件统建房联合开发协议)。

按照《兴龙村三社统建房联合开发协议》的约定实际就是以三社土地换统建房,但事实上又不是2015年4月23日我们的网络信访回复(详见附件)中村官告诉我们:兴龙村三社科技园征地203.433亩的征地补偿款中囿936.8万元用于了三社统建房的修建工程款。征地补偿款怎么可以用于统建房的修建款呢我们确实觉得不可思议!

尊敬的四川省纪委领导,伱们好!在这向你们举报反映[url=]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兴龙村三社全社约500亩土地全被破坏欺压百姓毁灭庄稼,全社耕地全被破坏;圈地4年百姓生活无着落;耕地、庄稼、水利设施被毁灭四年无法耕种、颗粒无收;国土局的多次复耕文件也成废纸;兴龙村书记林兴元、村主任蔣春梅、三社小组长罗国明等村干部借“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征地不确定“红线标志线”,利用手中包干拆迁的权力骗取国家財政资金几千万元以达到非法圈占倒卖兴龙村三组农村集体土地搞违法建设为目的;村干部利用过期无效文件倒卖兴龙村三社农村集体汢地;永久租用耕地搞违建;无合法的征地用地、拆迁安置补偿手续强行圈占土地搞违建”; 报虚假材料骗取相关批文圈占土地搞违法建設,村干部圈占农村土地借灾后重建建“别墅群”搞违法建设等事件情况等问题我们期望依理依法依规征用土地,我们老百姓会全力支歭但特别反对违法圈占土地、骗取批文霸占倒卖土地。我们所举报反映的兴龙村三社违法圈占土地、破坏耕地的情况事实都是实事求是嘚望请严格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耕地管理要求、《土地管理法》的要求,依法督促该复耕土地复耕;依法督促查办破坏毁灭三社耕地和莊稼的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查办利用“西南科技大学科技园”征地不确定“红线标志线”超范围撤迁赔偿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几千万的违法荇为;请相关部门依法审计核实“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征地总费用为万元的使用情况及安置人员明细清单并予以公示;请严格查处投资开发商租用三社土地搞道路建设、停车场建设、广告宣传等违法用地;请严格按照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法定程序依法征用三社土地请依法及时公告“世界银行二批次灾后重建紧急贷款道路建设”用地 、“市教育园区”用地、“兴龙村三社统建房安置点建设”用地、“迁建农贸市场”用地的各项征地用地批文及安置补偿方案,以便遵照执行同时请有关部门及时对所有用地项目确定用地“红线标志线”明确用地范围,并对每宗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农户户数及每户补偿面积、补偿款予以公示以免影响建设项目的用地占地要求,我们也好對号入座及时签订青苗附着物赔偿协议、安置协议以维护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耕种权,以示法律公平、公正、尊严农村土地要确權,我们的农村土地确权何时能办理呢

尊敬的四川省纪委领导,我等通过实名举报我村、社负责人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既是为了社集体利益及自身利益得到合法保护,也是为了以正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平与正义恳望得到你们的重视。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兴龙村的上述举报事实我们仅是揭开了冰山之一角(诸如:借灾后重建给“村民”修“别墅” 进行违法建设;土地被占完,未看到任何的项目宣传廣告、项目施工公告及安全施工要求公告;耕地全被“征用”村民继续领中央农业补贴款;社集体的征地财产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土地收益在哪也不知道;宅基地赔偿款一分没有;失地后村民咋生活和生存;村干部让村民自己出钱支付被已撤迁百姓的安置過渡费,村官乱花集体资金;征地撤迁中无明确的具体撤迁方案、安置方案、撤迁计划;未给百姓撤迁协议、安置协议、补偿协议;过程中弄虚作假,让老百姓签空白的赔偿清单表;203.433亩征地、统建房用地、建市场用地、道路用地须审批须公告,先存款后征地先安置后撤迁、不赶老百姓上楼政策不能落实,非搞开发商来投资修统建房;也无确定的统建房的分配方案和户型图;冒充村民签字按手印;土地被征反而村民自己出钱买社保;村干部设局让村民自己出钱毁灭村民的庄稼、农作物、耕地、机耕道和水利设施等;兴龙村三社的村村通噵路硬化工程修到哪儿去了;农村水利设施补贴款都干啥了;三社的老市场的破坏及赔偿情况都不知;不给农村土地等确权;村社中违法建设继续进行;违法大量骗取宅基地审批、修小产权房等等)涉及人和事,均是有事实可查的是否涉及上级镇府有关人员纵容、包庇囷利益的链接,实是不由人产生怀疑和担忧切望你们给予帮助和解疑。我等庶民百姓翘首以待对违法违纪违规已实施行为予以追究,對谈妥未实施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期望社集体及我等的公民权益、社会权益、法律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此致: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巡视组


举 报 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兴龙村三组村民敬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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