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化学品属于等属于什么物品

益赫安监发〔2015〕21号

赫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赫山区2015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安监站、局各股室、各有关企业:

    现将《赫山区2015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赫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赫山区2015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专项行动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严格执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严格安全监管,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1、继续深化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前谋划,做好有关危险化学品部门规章修改后的衔接过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取消、整合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提质、提速、提能。

2、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准入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督促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要求,提高设计标准,实现源头管控。企业在生产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开发的要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监管。

3、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证行为,加强对已取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

(二)扎实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工作。

要严格按照市、区要求,扎实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攻坚工作全面推进。

(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推动企业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狠抓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落实,特别是《化工(危化品)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2、提升标准化创建和运行质量。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并按照标准化体系进行安全管理。严格对标检查和换证审核,确保企业软硬件建设和现场管理真正达标,同时要在已达标企业中积极培育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以示范带动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作质量,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督促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积极参加安全责任保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扎实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要进行重点督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带动企业购买服务,实施委托第三方的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和指导隐患整改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考核上岗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大纲、考核、标准内容等,规范管理安全培训档案,确保员工安全培训到位。

5、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继续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企业要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动火、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审批,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6、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管理。加强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修订,强化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防控能力。

(四)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一要严格安全审查。所有的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否则一律不予审批。现有企业化工生产装置到期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一律实施停产改造。二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油漆店、涉氨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三要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的 “打非治违”和“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活动。努力构建区、乡镇和行政村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培训,将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及时传达给企业,同时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和处罚落实力度。四要按照危化品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高效有序的对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做好全区危化品企业分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严把烟花爆竹经营准入关,严格经营许可。

1、严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GB)进行设计。

2、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及方案,严格准入条件,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数量,积极在各乡镇推行专店建设,提高零售经营网点本质安全水平。

3、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杜绝经营单位超量、超范围经营现象。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产品类别、产品流向监管,严防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购销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安全生产标志和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协调联动,加大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力度。继续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烟花爆竹产品包装及标识等方面质量安全监管,主动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

1、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关闭存在 “下店上宅”、 “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标签的产品。

3、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严禁销售、 购买和承运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流向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严格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工作。定期开展许可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实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网上申报、审查。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季报、年报工作。

(二)积极参加禁毒委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共同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井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井陉县打击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涉爆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  

乡镇安监站、相关企业

按照石家庄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井陉县打击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涉爆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井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井陉县打击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涉爆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各级领导批示精神,严管严控涉爆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即日起至2019年底,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涉爆违法违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全县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严厉打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即日起至201912月。

所有涉及易制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一)严厉打击易制爆和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深入摸排相关线索,深挖细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情报线索,确保全县专项行动的整体协作联动。

(二)全面强化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整治力度。一是严查源头隐患。加大对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集中整顿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秩序,全面摸排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违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强化警示震慑。各乡镇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发生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函告相关部门,形成综合惩治氛围。三是严厉打击。对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企业存在未经安全许可擅自进行生产使用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严厉打击,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函告行政审批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收缴查控。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多轮次集中清查收缴行动,广泛发动基层力量,深入排查易滋生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业、企业,以及重点部位和场所,及时发现和收缴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做好登记造册,收缴的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时交由公安部门组织集中销毁。

(四)全面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加大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门近年来全县涉爆管理实际,通报了三类突出问题,要实施精准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一是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的问题;二是烟花爆竹非法制贩的问题;三是易制爆原材料非法销售的问题。涉及到以上问题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要加强相关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彻底整治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为期2年,第一年以打开路、强化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第二年边打边建、深化巩固,健全长效机制。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按照《井陉县打击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涉爆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营造整治氛围。

(二)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狠抓工作措施落实,排查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查处一大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深化巩固阶段(2019年6月至10月)。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梳理专项行动的经验教训和工作成果,固化工作机制,报送专项行动有关总结材料。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县专项行动工作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抓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抓推进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细化工作方案,狠抓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各乡镇要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专项行动中,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查找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结合专项行动,统筹当前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各乡镇要结合“井陉县打击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涉爆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要求,统筹好“2018年度十一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2018年度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方位、逐环节、逐岗位排查整改隐患,坚决消除各类事故产生的土壤,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和“企业不消灭隐患,隐患就会消灭企业”的思想加大专项行动工作力度,要做到不漏一家企业,不留一个隐检查发现一个问题,整改完成一个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必须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生产绝对安全。专项行动期间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严重罚,务求实效。在专项行动中,要始终保持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按照专项行动整治内容严格排查,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按高限处罚。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特别是涉爆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五)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发布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行动,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生产线索,对举报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形成全社会参与向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作斗争的“人民战争”浓厚氛

(六)全面掌握情况,加强信息报送。为更好掌握全县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单位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

1、5月31日前报送联络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

2、5月31日前报送各单位专项行动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

3、自6月份起,每月28日前报送将当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涉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和重要情况信息的随时报送。

井陉县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

打击整治涉爆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战果清单

  近日,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8月17日至23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消防局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高速公路隧道和危化品运输安全展开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查看高速公路隧道责任主体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是否完善;隧道内的通风、照明、供配电、监控、紧急电话与广播、消防及逃生等应急系统和设施设备运行是否完好;隧道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设施是否完善;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台账是否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定通行时间、路线,限定路线是否合理;隧道应急救援设施位置信息与相关部门是否进行资源共享等情况。督导检查期间,各督察组每到一处,不放过每个细节,对照有关要求认真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有力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从8月17日起至9月6日,辽宁省公安机关从多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枪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辽宁省公安机关将严格对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许可,严格对爆破作业、大型焰火晚会燃放的审批发证,并进一步完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通报机制,会同安监、交管部门加强危险物品运输的动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查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排查工作的力度,对辖区内的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物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运输、储存单位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安全检查;加强枪爆物品源头管控,强化烟花爆竹、易制爆原材料的监管。

  近日,安徽警方通过危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督导检查、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夜间限时通行等举措,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合肥市公安局组织对全市涉枪、涉爆、烟花爆竹单位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62处。马鞍山市公安局排查整改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督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检查危险物品从业单位55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省公安消防总队督察组深入池州东至经济开发区实地督导检查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此外,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自8月20日起,对全省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夜间限时通行。

  河南省公安厅近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将持续至9月底。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安全布局、行政许可、建筑安全、物品生产储存、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进行检查。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彻底查清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底数,建立健全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整治,对不符合城镇安全布局、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搬迁。同时,督促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长效管理机制。专项整治期间,河南省公安厅将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督导。

(原标题:各地开展危化危爆物品安全检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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