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丢失学历证书原件的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硕/博士研究生,可以依据下面程序申领“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明书”。根据《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本人申请(申请内容:姓名、学号、专业、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丢失原因,要求申领“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明书”),要求本人亲笔签字。(也可直接用附件的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小2寸证件照2张; 4、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有)或学信网打印的学历信息; 5、如委托他人办理,应另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闵行办公楼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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