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讨厌做什么,上司问我,下午,晚上,等下要做什么? 本来就没事做,又不安排事给我做,我怎么做?

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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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谁的目光里(小说)

  《少年文艺》2006年第2期

  期末考的卷子发下来了。这一年我过得极其失败,一开始是化学,那些卤族元素、有机溶剂什么的快把我毒死了;后来,霉运蔓延到了数学、物理两门课上,于是,我拿到了三份红得光辉灿烂的卷子。我把它们迅速地窝成一团塞进抽屉,好像这样就毁尸灭迹了。

  老师还没来,教室里一片嘈杂。

  一只手突然从天而降,“啪”地把一本本子拍在了我桌上。我吓了一跳,抬头看见那个叫张凯的男生正站在面前。他说:“钱晓军想叫你给他写个留言。”

  “什么?”我奇怪地看着他,愣了半天说,“钱晓军要转学啊?”要知道,我在班上不属于那种左右逢源,勾勾手指就有男生欣然听命的女孩,张凯也好,钱晓军也好,都差不多没讲过话,写哪门子的留言嘛?

  张凯抠着下巴上的痘痘,费劲地解释:“你,下个学期,不是要去文科班了吗?”

  “啊?这样啊―――”我迟疑地拿起了笔。我很庆幸世界上有一个叫“文科班”的地方,要不然我这种连Sin、Cos都分不清的人该怎么活呢?

  可是,分班也值得写留言吗?记得初中时有一位仁兄,毕业时买了一本精美的纪念册,请班里的每个人都写了留言,大家都觉得真是看不出来啊,他竟是这么重情义的人。可是最后他抱着满满一本留言说:“一本本子十几块钱,万一你们以后谁成了名,它准能卖个十几万,名符其实的一‘本’万利啊!”全班都晕了。也许钱晓军也是这个类型吧。

  这时候,我又想起来,他和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联系的:女生们都叫他“摩尔人”,而这个外号,就是我起的。他长得高而且壮,皮肤黑得发亮,头发有些鬈,嘴唇厚嘟嘟地往外翻,很像《奥赛罗》里的非洲摩尔人;他又是化学课代表,“摩尔”这个让我深恶痛绝的化学名词就自然而然地安在他头上了。

  我忍着一丝不快,盯着这本俗气的硬面抄打了几秒钟腹稿,但封面上红得一塌糊涂的玫瑰图案令人头脑短路。于是我翻开第一页,想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写的。可是,第一页是空白,后面的所有页都是空白,这是本崭新的本子。我可不想在这荒唐的留言本上充当第一个,

只好在第二页上写了一行字:钱晓军同学,祝你学习进步,百事可乐。周茗茗。

  “谢谢!”张凯一把抢过本子,冲不远处做了个“OK”的手势。我扭头一看,钱晓军正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这边,假如把舌头拖出来,就很像邻居家的金毛犬等着喝牛奶的表情。

  突然,不知哪根警觉的神经被拨动了一下,琴弦一样“铮”地一响―――他为什么不自己来呢?他和我不熟,可张凯和我也不熟啊;难道他知道我给他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对我有意见?要是这样还让我留什么言呢?

  我疑惑了起来,他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孔雀开屏,自作多情!”我立刻在心里大声地嘲笑自己,“你以为你是万人迷啊?而且也不看看对象,他是那么黑那么丑的‘摩尔人’哎!”从表面上看,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留着最普通的运动头,总是穿着一身灰头土脸的校服,扔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但其实,我心里敏感得要命,谁多看了我一眼都会让我瞎琢磨半天:他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可是,倔强的自尊心又绝对不容许我那么花痴,每当我冒出让自己心如撞鹿的念头,自尊心就像个严厉的嬷嬷一样跑出来断喝一声:“STOP!”

  老师走了进来,让学文科的同学现在就去隔壁文科班报到,以便集中布置文科的暑假作业。我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隔了两组的丁浩也埋着头从桌肚里往外掏书,不禁一呆,然后心里的一大排铃铛立刻叮叮咚咚地响起来,好像半空正有天使经过―――原来他也选了文科啊!从上高中的第一天起,丁浩就跳进了我的眼里。在一大群歪瓜裂枣的男生中,他总是清爽而整齐,显得格外地温文尔雅。他身姿挺拔,戴着一副细边眼镜,爱穿连帽式运动衣;每次他微躬着身子骑着那辆轮子细细的变速自行车,脖子上随意挂着耳机,橙色的书包乖乖地趴在背上,像风一样潇洒地掠过时,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痛起来。

  这辆自行车,我坐过一次。春游的时候,每个骑车的男生都分配驮一个女生,那天幸运之神眷顾,让我恰好分配给了丁浩。我坐在窄窄的后座上,紧紧地抓着座垫下的弹簧,脸色苍白,胃液一阵阵翻滚,手心里满是黏乎乎冷冰冰的汗。“坐稳了啊。”他回头微笑着说。我喉咙发干,挤出一个听不见的“嗯”

。如果能像别的男生女生一样聊着天该多好啊,我在熟悉的人面前可是个超级话痨。但是,这十几分钟的行程竟是一片空白,只有沿途的景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们几个学文科的人走出教室,我跟在丁浩后面,恶狠狠地教训着自己:“他和你一个班又能怎么样?他会喜欢你吗?你又不漂亮成绩又差,哪一点配得上他?”这么一想,心里像被踩了一脚,立刻瘪了一块。

初夏的阳光像洪水一样汹涌而来,满地摇曳的深黑树影仿佛海底招摇的水藻。我抱着装着三张红灯试卷的书包,觉得自己也像在水中行走,四肢沉重,胸口发闷。

  我的暑假既没有大海也没有星空,那些东西只存在于花花绿绿的杂志上,是无聊的大人编来看看的童话。对我来说,假期是一堂漫长的,没有课间休息的自习课。然而坐在书桌前,对着满纸的符号,我又常常昏昏沉沉,一脑子乱梦,醒来时太阳已毒辣地照在西窗,屋子被烤得像一只皱巴巴的纸盒。

  终于,一场大雨宣告了九月的来临,开学了,文科班的生活正式开始。

  这个班集中了年级里几乎所有的美女,环肥燕瘦,简直让人眼花缭乱。我的同桌就是个班花级的人物,叫李雨晴。

  第一天上课,我正老老实实地写着笔记,她突然一把抓起我的手臂,像啃鸡腿一样“啊呜”啃了一大口。我痛得立刻掩住了嘴,终于没有大叫出声。我又气愤又奇怪,盯着她说:“你干什么!”

  “人家一高兴就想咬人嘛!”她噘着粉嫩的嘴唇嗲声嗲气地说,“我以前的同桌都习惯了哦!”

  我揉着胳膊上的牙印,看见她的大眼睛冲我忽闪忽闪,流露出极其无辜的神情,只好不说什么了。

  下了课,她就亲热地拐着我的胳膊,拉我一起去小卖部买零食。我身不由己地跟着她,她一路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招呼,时而促狭地拍一下别人的屁股然后咯咯地笑着逃开,时而远远地冲谁挥挥手,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她的交际可真广啊,我好像处在一股小型旋风的中心地带,被挟裹着掠过校园。

  于是,还完全摸不着头脑,我就成了李雨晴的“死党”。

  另一件突如其来的事发生了,班主任不知为什么看上了我,任命我为她的课代表。她是个快退休的老太太

,视自己的政治课为天底下最要紧的学问―――牛顿为什么沉迷于神学?洪秀全为什么被灭掉?都是因为他们不学唯物辩证法!现在政治是主课之一,她每天都布置好大一堆作业,害得我每天到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在一群莺莺燕燕的女生后面催逼着她们交本子。

  本子一定要在第一节课前送到她手里,不然她会大发脾气。于是,每天早自习时,我都要抱着一摞本子往走廊另一头的办公室跑。

  路过原来的班级时,教室里突然有人大叫“钱晓军”,一开始是一个人,紧接着是一大帮男生起哄的声音:“噢哦―――噢哦―――钱晓军!”我往里面瞥了一眼,看见“摩尔人”正气急败坏地冲着那帮男生“嘘!嘘!”地平息他们的叫喊,但他们看见我在看,叫得更响了。这时“摩尔人”也看见我在看,竟不好意思地一下子趴在桌上,把巨大的头埋进了臂弯。我差点儿笑出声来,要是黑熊也有害羞的时候,一定就是这副样子。

  第二天,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情。课间,李雨晴和我一起路过那个班门口时,突然一个人从门里被猛地推了出来,踉踉跄跄地一下子倒在我身上,差点儿把我撞一个跟头。那人“嗷”地怪叫一声,迅速反弹起来,扭住了推他的人,然后,一场恶斗开始了。被推出来的就是“摩尔人”,而推人的竟然是张凯,正为恶作剧成功笑得开心呢。“摩尔人”像发疯的大猩猩一样抡着手臂,拳头雨点般落在对方身上,两个人在走廊里滚作一团。我赶紧拉着李雨晴绕道而行。张凯被打急了,便大声嚷道:“钱晓军,你再打我就告诉周茗茗了!”说来也奇怪,“摩尔人”立刻停手,仓皇失措地蹿进了教室。

  听到自己的名字,我心里“咯噔”一下。李雨晴转转眼珠,咬着我的耳朵说:“哈哈,原来‘摩尔人’暗恋你啊!”看来我起的外号还真是流传甚广,连李雨晴都知道。

  这样我就更慌了。天啊,怎么能被臭名昭著的“摩尔人”暗恋呢?虽然我心里一直隐隐地盼望着来一场浪漫的恋爱,但是,对象绝对不可以是他!

  我窘得满脸通红,对李雨晴说:“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噢!”

  她很有把握地说:“可是我看他们班的人一定都知道了!”

  “那我怎么办呢?我从来都没有跟他讲过话,他干吗要惹我啊?”想到从此

将被人与“摩尔人”联系在一起,我委屈得都快哭了。

  “有什么怎么办?暗恋嘛,你要是不想回应,随他去好了!”李雨晴好像这方面的经验很丰富,嘻笑着满不在乎地说。没准她是拿这事当笑话看的吧,喜欢她的人一定很多,而且都是大帅哥;喜欢我的人只有一个,而且还是“摩尔人”!

  我很想冲到钱晓军面前大喊:“我不许你暗恋我!”但“喜欢”这种事是叫停就停的吗?如果丁浩不许我喜欢他,我就不喜欢了吗?更糟糕的是,他又没有向我表白,我要是主动去找他,岂不是自作多情? F5Lg2jahvXzFHjzo

  我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唉,都说暗恋别人是一件苦恼的事,谁知被人暗恋也这么烦。

  大概是文科学生比较风花雪月,而我们班招蜂引蝶的美女又实在太多,开学不久,好几对“班对”就渐渐浮出了水面。中午自修时间,他们总是坐在一起,头挨得近近的,以研究功课为名窃窃私语,没完没了。

  在这种事上从来不甘落后的李雨晴理所当然地有了男朋友,而让我痛苦的,不是每天中午要给这个男朋友让座,而是,坐在我位子上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丁浩。

  “哎,这个给你。”他从包包里掏出一袋芒果干塞给我,“你能不能……”

  “哦。”不等他讲出口,我就自觉地搬起书本挪到后面去了。我故意不拿那袋零食,但他随即“啪”地扔了过来,好像在打发一个乞丐。

  我看见他脸上挂着迷死人的微笑,拿着一只黄澄澄的大橘子,一瓤一瓤地剥开,连橘络都小心翼翼地撕得一干二净―――我以前从未发现,原来他的手像女生一样又细又白,小指还常常翘成兰花状―――然后递给李雨晴,橘子皮就顺手丢进了我的抽屉。

  我在他们身后写着作业,圆珠笔一笔一画在纸上划下深深的痕迹,透过了好几页。我根本不爱吃又咸又涩的芒果干,它们排列在塑料袋里,一根一根,像大号的鱼骨。

  更要命的是,上课上得无聊的时候,李雨晴就神神秘秘地翻出了一张蓝色的信纸递给我,“要不要看?这是我们家浩浩给我写的信哦。”

  明明知道她的眼睛里闪着炫耀的光,我还是不争气地接了过来。我知道要是不看我

会后悔,可是看了就更后悔了。展开信纸,首先跳进眼帘的是字里行间夹着许多颗触目惊心的用红笔画的心,有的还用一支箭把两颗心串了起来,这些心代表着丁浩无比热烈的感情。

  但愿我孱弱的语言能解释清楚看到这些心后的想法。首先我觉得想哭,是我先认识丁浩的,整整一年,我默默地关注着他的一切,甚至,如果有一天他迟到了三分钟,在那三分钟里我会坐立不安、满耳朵嗡嗡声,担心他生病或者出了车祸―――为什么这些心不是为我画的呢?但是随即,我又想到假如这些心真的是为我画的,那也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要是真的有心,一颗就足够了吧?而他居然画了这么一大堆,还每颗都用水笔涂得密不透风,很像是幼儿园小朋友的杰作。拜托,我们还有一年就成人了,他怎么这么幼稚?我为他忽略了我而痛心,为他的幼稚而痛心,还为我竟然喜欢了这么个幼稚的家伙而痛心―――总之,我的心里百味杂陈,痛苦不堪。

  后来,午休时间我宁可去图书馆呆着。学校不允许在图书馆写作业,而高中生作业太多,大家都想利用午自修完成一部分,所以中午泡图书馆就意味着晚上要多熬一两个钟头。

  再后来,图书馆我也不想去了,因为“摩尔人”发现了我每天中午都在那里,于是他也每天都去图书馆报到,真不晓得他是怎么想的,理科班的学习比我们还紧张。他总是坐在我身后,我感觉到脖子后面痒痒的,怀疑他一直盯着我看。我很想回头证实一下,可是一回头就变成了我主动看他,岂不更糟。

  惟一值得宽慰的是,关于我和他的谣言还没有在年级里流传开来。这大概也有赖于我总是很小心,尽量不从他们班门口经过,避免和他同一时间去食堂,不在他打篮球的时候路过球场……说实在的,为了不让他关注到我,我也着实花了一番心思,常常窥探他的动向。唉,这到底是谁在注意谁呀。

  期中考试很快就来了。这半学期,大家都过得稀里糊涂,于是集体考得出奇的差,年级排名倒数第一,连校长也摇着头说,我们学校的文科班是一届不如一届了。

  班太(即班主任老太太)脸青得能拧出水来。放学的时候,她用阴沉可怖的声音宣布,全体女生留下。我们面面相觑,而男生们幸灾乐祸地走了。他们没想到,其实班太要说的

事和他们也有脱不了的干系,只不过她灵活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的一条方法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她认为考不好是因为早恋成风,而女生就是早恋的关键一方。

  她恶狠狠地看了我们三十秒,目光刻意地停留在几个“重点人物”脸上,尤其是李雨晴,被看得招架不住,头快埋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次李雨晴四门课的总分还不到200分。

  班太终于开口了:“知道你们为什么考不好吗?都是因为―――思春!”

  大家的脸全红了。天啊,“思春”,听着就不寒而栗的词,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词。

  “特别是那几个择校生,你们的父母出了天价把你们送到这里,是让你们谈恋爱来了吗?人家男生想好好学习,也被你们纠缠得没有心思了!你不要当烂苹果,烂一个,坏一筐!”最后一句,她是盯着李雨晴咬牙切齿地说的。

  我的心里七上八下。我算不算是那类“思春”的呢?念了文科以后,我的成绩迅速上升,但这并不代表着我心无旁骛。我没有谈恋爱,可是很多时间却花在了做白日梦、和心里的嬷嬷进行斗争上。这样的斗争每次都以我的失败收场,其实我多希望有个男生能成为同盟军啊。丁浩的影子在眼前浮现了一下,立刻被我赶走了。

  班太突然点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以为她竟洞悉了我的全部思想,要狠狠地训一通了,可她说的却是:“你们看周茗茗,从来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连衣服都穿得朴朴实实―――我从来没见她穿过校服以外的衣服―――也从来不和男生哄哄闹闹,人家本本分分的,一门心思学习……”大家用眼角看着我,我知道,那绝对不是认可和羡慕。

  如坐针毡的时刻终于过去了,窗外已是一片暮色。在昏暗的车棚里拿车时,我听见李雨晴气乎乎地嘟囔:“……她那样子想让谁喜欢也不可能吧……”

  “就是!她是白垩纪来的。”几个娇俏女生的笑声格格格地响起来。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我愣愣地站在黑暗中等着她们走远,才使劲踢开自行车的撑架。对着天边晶莹的新月,我心里大声呼喊:“我是最美的!”只有树梢上一颗小星星在微弱地回应:“是的,起码有一个人喜欢你。”

  这顿怒骂像骤然而至

的寒潮一样使我们班的气氛结了冰,久久不能复苏。

  李雨晴变得沉默了许多,她不再一下课就去买零食,不再没完没了地听歌,不再看漫画,不再浩浩长浩浩短。她开始记课堂笔记,尽管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记,只是把老师的板书一黑板一黑板无论巨细地抄下来。她沉静的时候真的很好看,我看着她精致的鼻翼、嘴角抿出的浅浅的酒窝,看着她握笔的姿势,大拇指可爱地翘着,上面有润泽的杏仁形的指甲,不像我的指甲被啃得歪歪扭扭―――我突然觉得如果让我跟她换,失去好成绩而拥有她的美丽,我愿意。

  一天课间,李雨晴呆呆地从外面走进教室,一看就是失魂落魄的。她像块木头一样直挺挺地往位子上一坐,瞪着前方,不说话。

  “你怎么了?”我小心地问。

  她慢慢地把目光移向我,说:“丁浩和我分手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他为什么要和你分手?他说了吗?”

  “他说班太找他谈话了,说他是上重点大学的料,不要让我给带坏了……”她渐渐回过了神,眼泪迅速地在眼眶里聚集,然后,清清澈澈地像池塘涨水一样汪了出来。

  “他……他怎么能对你说这种话!”我脱口而出,好像忘记了就在不久前还那么嫉妒丁浩对她的喜欢。

  她撑着额头,用手掌挡着眼睛默默地流泪。她闭着眼,睫毛被泪水濡湿了,细细地贴在眼睑下面。上课铃响起的时候,她拿出纸巾小心地蘸去脸上的泪水,然后红着眼睛打开了笔记本,挺直背。我伸出手去,轻轻地和她握了一下。

  我用余光看了看丁浩,他低着头,好像也很难受。课上到一半,老师说:“丁浩,你怎么一直趴在桌上?要是生病了就回去休息吧。”于是他收拾东西走了,直到两天以后才来上课,而这时已和李雨晴形同陌路。

  仿佛被飓风一夜之间卷走,丁浩在我心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曾经喜欢他的好像是个毫不相干的人,我想想都诧异,他?谁会喜欢他?

  原来,把一个人从心里清除出去的滋味就是这样,好像拆除了一座房子,一开始,那一大片空地空旷得刺眼,空旷得让人发虚;但慢慢地,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变得不受阻挡,可以随心所欲看风景,而呼吸也变得自由通畅。

  迟到的人数急剧增多,学校出台了一项政策:迟到的人要把名字写在校门口的黑板上“展览”。这对我来说是个天大的坏消息,因为我属于那种缺不得一点儿觉的人,哪天睡不满八小时,就会一整天处于梦游状态,从上小学开始就几乎天天在迟到的边缘挣扎。

  我把起床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但是,有一天还是出了状况。

  那天骑到半路,车胎破了,而这时无论是打电话回家让爸爸来送一下还是丢下车跑步前进都来不及了,我只好哭丧着脸把车推到路边的修车摊,盘算着假如让修车师傅给我写一张纸条,证明我确实是自行车坏了才迟到的,是否可以免记名字呢?天哪,一想到自己会因此闻名全校,还会被班太往死里w,我快急疯了。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突然一辆车在身边刹住了。我先是看见一只足有海豚那么大的又旧又脏的鞋踏在地上,然后是一辆破车,生了锈的铃铛像一颗烂果子一样吊在车把手上,接着,我看到了一张憨笑着的脸。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摩尔人”!

  真的是“摩尔人”。我第一次和他这么接近,恼火地发现自己的脸变得滚烫,他的目光也闪闪烁烁,但是看不出脸红,因为皮肤黑到了一定的程度。他吞了口唾沫说:“你的车坏了?”

  “嗯。”我看了看那辆被放倒了的坐骑。

  “那,我带你吧,不然要迟到了。”他说。

  “不要。”我坚决地摇了摇头,“你先走吧!”对他,我避之犹恐不及,别说坐他的车,就是被人看见我们俩在这里说话也很糟糕!我左右张望,生怕突然冒出来一个同学。

  他把一只脚放在了脚踏上,但是没有动。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我突然不自然起来,连“面无表情”这个表情都不自然了。

  他好像了解了什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你骑我的车先走吧,我在这里等你的车修好!”

  “那你不会迟到吗?”

  “我不怕,我今天本来是请病假的,我有假条。”

  “啊?”我瞪着他,又看了看表,也只能如此了,于是接过了他的车龙头。

  “我第一节课间去你们班把车钥匙还你!”他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噌地又从车上跳了下来

,突然发现自己真是笨,怎么没想到这个问题!“你,你不要来!”这句话脱口而出。

  他的眼睛里突然掠过一丝痛苦,好像被无形的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我心里一软,知道自己真的是太过分了,只想接受好处,对这给予好处的人,却要拒之于千里之外。

  “好吧,”他垂下头黯然地说,“我会想办法给你的。你快走吧。”

  “那,你的车钥匙呢?”我急忙问。

  “我有备用的。”他回答。

  我骑着他那辆唏哩哗啦、晃晃荡荡的破车冲进校门,正好赶上打铃。

  虽然免于迟到,但一整天,我都悬着心,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妥。如果他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大声喊:“周茗茗!你的钥匙!”怎么办?难道我能装聋作哑吗?或者,他让我们班的哪个同学转给我,这下好了,又多一个人知道我和他之间的联系,万一再给传了出去……

  心里有个声音弱弱地说:“其实‘摩尔人’也没什么不好啊,他那么肯帮忙……”另一个声音随即大声地反驳:“可是,他是‘摩尔人’哎!长得丑就是他的错!要是和他有什么关系,你会成为笑料的!”

  直到下午快放学的时候,钥匙还是没有送来。我下巴抵着桌子,在草稿纸上画着莫名其妙的线条,心里无比烦乱。

  班太走了进来,举起手里的东西,问:“这是谁的车钥匙?”

  我抬头一看,上面连着一只胖胖的塑胶加菲猫,正是我的。我疑惑地走上前去。

  “别的班的同学交到办公室的,说是在我们班门口捡到的。”班太把钥匙放在我手里。

  我心中一宽,豁然开朗。这“摩尔人”还真是挺聪明,挺善解人意的呢!

  可是,推着车走出校门时,我惊讶地张大了嘴。“钱晓军”三个字正写在那块黑板上“今日迟到”一栏里,一笔一划,清清楚楚。我顿时明白了,他根本没有病假条,他那么说,只是想催我快点走。

  寒风嗖嗖,我的脸却又烫了起来。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男生对我的好,他甚至小心翼翼地维护了我可笑的矜持。

  如果他不是“摩尔人”那该多完美啊。

  再一次遇到“摩尔人”的时候,他正和一大堆男生抱着足球往操场走去。在人群中,他扭头望着我微微一笑。我无法装作

看不见,只好咧了咧嘴算是用微笑回应,连我自己也知道,这微笑真是太难看了。但他似乎一下子开心起来,跃出人群,猛跑几步,“yahoo!”一声呐喊,飞起一个大脚把球直接开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去了。“你吃错药了你!”那帮男生立刻围着他狂殴起来,他抱头逃窜,我在一边捂着嘴笑弯了腰。

  一直走到教室里,我还一想起刚才那一幕就吃吃发笑,李雨晴说:“这丫头是傻了。”

  我一边笑一边跟她讲了前因后果,她也笑了,但笑得无比狡黠,“你啊,当心别喜欢上他了哦!”

  “怎么可能!他是‘摩尔人’!”

  “唉,其实他也没那么丑,而且听说成绩还不错吧?”

  “呸!你少给我暗示。”我这么说着,不知为什么,心却扑通扑通地大跳特跳起来。

  “哎呀,你脸红了!你完蛋了!你完蛋了!”李雨晴指着我嚷嚷。

  突然我觉得无话可说。我好像真的完蛋了。

  最近念书的时候,常常走神,心里像燃放着那种叫“彩明珠”的烟火,时不时窜出一颗眩目的光弹划过冷清的夜空。我等待着那个严厉的嬷嬷的拯救,但她擅离职守了。

  我索性把脸贴在冰凉的玻璃桌面上,抓住了思绪的核心:我正在想有一天“摩尔人”会不会向我告白。

  把丁浩那种玉树临风的大帅哥当作白日梦的主角是很容易的,但“摩尔人”五大三粗的模样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场景实在不搭调。

  于是,我退一步假想另一个情节:假如有一天,全校都在做早操,做着做着,我因为低血糖(这是有现实依据的,我爱睡懒觉,常常不吃早饭)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不好了!周茗茗昏过去了!”我们班的女生尖叫起来。就在大家乱作一团的时候,一只黑黝黝的大手拨开了人群,竟然是“摩尔人”!他用最快的速度抱起我就往校医室冲去,我软绵绵地耷拉在他的手中,对了,就像怪物史莱克和还没变身(这点很关键)的公主。全校师生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看着一个男孩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飞奔,忘记了这里是规矩森严的重点中学……

  我找出一面小镜子,看见里面的女孩虽然不算漂亮,但有粉红的面颊和因为遐想而亮晶晶的瞳仁。我把头偏过三

分,偏过七分,试试什么样的笑脸最迷人;又把头发全部拢向耳后,想象着自己梳起马尾辫的样子,嗯,还不错。

  我的手骤然停了下来,一下子按住了额头―――天啊,我这是在干什么呀?难道真的爱上了“摩尔人”?

  整整一夜,“摩尔人”三个字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响起,好像他派了个小人儿躲在我的脑袋里反反复复地念着同一句咒语,让我头痛欲裂。

  第二天,一走上我们年级的楼层,我就看见“摩尔人”正在他们班门口打扫卫生,显然是心不在焉,时不时往楼梯口张望着。一发现我,他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张开嘴,一声“你好”就要从舌尖上滚落。昨晚幻想中的男主角一下子出现在眼前,我不禁瞠目结舌,然后,连自己也想不到―――我猛地刹住脚步,转身逃跑了。

  我从另外一个楼梯兜了个大圈子来到教室,机械地打开书包,一样一样取出书本文具,在桌子上摆得端端正正,然后翻开语文书,瞪着一行行汉字,把它们瞪得奇形怪状。渐渐地,理智终于回来了,我惊骇地发现自己刚才做出了一个完全不受意志控制的举动―――而且此时后背都隐隐沁出了汗―――真是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为什么要逃跑?假如不喜欢“摩尔人”,完全可以不理他,昂首挺胸走过去就是了!这下可好,他会把这当成女孩子的“娇羞”,当成对他在乎、对他有意的表现!我这是怎么了?

  下课时,我正要经过走廊,突然发现“摩尔人”正靠在栏杆上和张凯聊天,张凯看见了我,用胳膊肘碰了碰他,然后他的目光就炯炯地照射了过来。我对自己说,自然,自然!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地走过去,把他当成一根萝卜!即使在理智的指挥下,我还是腿软、脸红,我看见手里捏着的一张试卷像风中的树叶一样瑟瑟颤动,只好再一次绕道而行。

  转过身去的瞬间,我悲哀地肯定,不管喜欢或者憎恶,“摩尔人”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

  有人做过一个实验,请参加者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一个词:“沙哈拉”,假如想了,就自觉地按亮一个指示灯。平时好端端的,谁会想到什么“沙哈拉”呢?但是进行实验的时候,指示灯此起彼伏亮个不停―――这说明越是让自己不要去想的东西,就越是会跳到你的脑海

  “摩尔人”成了我的“沙哈拉”。

  所以,听说他的作文和我的作文同时获了市里的一个什么奖,要去参加颁奖典礼时,我张大了嘴,心里轰轰地摇撼着,像发生了八级地震,都不觉得“‘摩尔人’也能写出好作文”这件事匪夷所思了。

  “钱晓军你认识吧?你去约他一下,你们俩一起去。”班太把我叫到办公室,一边批着作业,一边闲闲地说。这种市里的小奖,我们学校不当回事,所以不会有老师放着课不上去陪学生领奖的。而且,她认为我这样的女生和男生单独相处也绝对不会有事。

  我低下头说:“不认识。”我听见自己嗓音发飘。

  “那我去跟他讲。”班太没有觉察出异样,头也不抬。

  颁奖的时间是下午。我和“摩尔人”讲好两点钟在校门口集合,然后一起骑车去设在城市另一头的会场。出门的时候,我洗了一个苹果带上,想想,又洗了一个。

  来到校门口,学校已经开始上下午的课了,这里冷冷清清的,老远就看见“摩尔人”单腿撑地,跨在那辆破车上。他好像在耍帅,故意背对着我来的方向,两只手抄在校服口袋里。幸好约在这个时候,假如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他,我可做不到。

  我控制着紊乱的呼吸,在他身边刹住车。他很酷地说:“走吧!”看也不看我一眼就一划腿蹿出了很远。等我终于赶上他的时候,发现他脸红了―――是从他耳朵背面火烧火燎的颜色看出来的。大概这才是他背对着我的原因吧。

  我们默默地并肩骑车,这其实是难得的呼吸校外自由空气的机会,太阳暖烘烘地照在身上,行人好像都不急着赶路,公交车像大鲸鱼一样从身边游过,原来下午两点的世界就是这样一派慢悠悠的景象。

  我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摩尔人”,心惊肉跳地发现他也正在看我,于是赶紧收回了目光。

  “摩尔人”突然打破了沉默,“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

  我只好说:“嗯。”

  “在一座森林里面,住着一个胆小的猎人,”他的嗓音挺浑厚的,“还住着一头熊。”

  我从鼻子里轻轻地笑了两声,森林,猎人,熊,他以为我是幼儿园小朋友吗?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猎人出门的时候想,千万不要碰到熊啊,他战战

兢兢地每走一步都要左顾右盼半天。可是,熊偏偏出现了,而且,呼地从树丛里站起来,和他打了个照面!那个猎人吓得拔腿就跑!”

  “你……你!”我顿时涨红了脸,又气又笑地瞪着他。

  他不笑,幽幽地说:“你猜那只熊怎么样?”

  “怎么样?”我还是气哼哼的,“熊要吃人的,不跑怎么行?”

  “其实,熊怕猎人超过了猎人怕熊!熊不逃是因为腿软得逃不动了,只好装得挺大胆地跟猎人说‘嗨’!”他举起一只手慢吞吞地挥了挥,大而厚的手套真像只熊掌。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觉得心里轻快极了,风把脸颊旁的头发吹得像鸟儿的翅膀一样扑扇。

  他也哈哈大笑,但笑得有点无奈。

  会场很快就到了。这时,我沮丧地发现他得的居然是二等奖,二等奖只有五名,坐在前排;而和我一样得三等奖的人有一大堆,坐在后排。他去前排绕了一圈,走到我身边坐下了。

我在办公室坐了整整三天 无语哦

就是不给我安排任务 我一个人傻兮兮的玩手机在本子上画画

上上级都让上司给我做个报表了 上司说有点难 就不给我做了。。。

????不让我试一下 你怎么知道我不行呢

  • 你就笑着说:领导,是要做什么呀?我试试呗!
    他要是说你不懂的,你就笑,说我可以学呀!
    然后找点边边角角的小事学着做,慢慢就会上手了。
    刚开始主要是带人比自己做还慢,他忙的话,就不会想让人帮忙做。彼此理解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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