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灯泡关了还一直暗亮,之前一直闪闪的,不太亮,有半个多月没开,今天开了,不闪了,请问这是什么原因,谢谢

你是否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难道我认识精灵?这个精灵叫什么名字?告诉你吧,他是一个可爱的小精灵,是就在某个角落里偷笑的,你们却从来没见过“庐山真面目”的风铃精灵。

风铃精灵是风铃家族的一员,住在遥远而充满传奇色彩的天际小岛――风铃岛,是由所谓的“风铃爷爷”全权管理的一个壮大却无人知晓的家族。风铃爷爷自己曾经说过:“风铃家族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是因为有许多孩子喜爱风铃,喜爱风铃清脆的歌喉与美妙的舞姿,并且认同风铃精灵存在的意义,甚至和风铃精灵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言归正传,我是怎样和风铃精灵结识的呢?这倒说来话长了,我们还是先来认识一下吧――

我是十一岁的女孩糖果,维尼城实小五年(2)班学生,大队部大队长。告诉你,像我这样“聪明”的女孩,嘿,在维尼城肯定是属于重点保护对象,(但绝对不是国宝大熊猫,人家可是爱漂亮的哦)不过我虽然聪明,但是可没有绝顶呢!(取于“聪明绝顶”一词,漂亮女孩是不愿意“绝顶”的)

“看看人家糖果,你多学学人家行不行?”

“你去学糖果?愚蠢!呆板!没头脑!”

这两句评论分别是出自一位家长和一个自认为是哲学家的男孩。因此,你也应该知道,我,糖果,在维尼城的印象不一而足,但意见都“小同大异”。

为了证明我不是在好动的男孩们眼中那种“愚蠢”、“呆板”、“没头脑”的女孩,我开始等待机遇……

那天,我的一个朋友要搬到北方去住一段时间,临走时把她心爱的海豚风铃交给我照管。会发生怎样有趣的故事呢?让一罐罐美味的糖果告诉你们吧!

梦,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降临。她无声无息,只是静静地等待伯乐去寻找她的踪迹……

这完完全全是一个在火炉上烤着度过的夏季,太阳毫不吝啬地献出炽热的阳光,恨不得把地上所有的生物都变成烤乳猪。

我家买了一大箱冰镇可乐。浑身脏兮兮、汗涔涔的我,一回到家,就飞奔向冰箱。口干舌燥,大汗淋漓的时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淑女形象,猛地打开冰箱门,想赶快拿罐可乐降降温。我把手习惯性地伸进冰箱,却落了个空!我突然傻了眼,呆呆地站在冰箱前。冰箱里一股逼人的寒气吹出来,我的体温顿时就下降了好几度。我冷不丁地打了一个寒颤――不对啊,我们家昨天才买的可乐,我还原封没动呢。怎么突然就不翼而飞了?爸爸妈妈可从来不喝可乐,再说了,他们也还没下班呢,他们俩每天都加班到很晚。莫非家里有贼?我匆匆忙忙地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然后一件一件物品清点之后,重新收拾好。家里可什么也没丢,这事儿让我疑惑不解。

我正琢磨着,目光一瞬间落在了那串朋友托付给我照管的海豚风铃上,几只晶莹剔透的小海豚不见了,彻底地从细绳上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那五根亮闪闪的音管,在风中有节奏地摇曳。

一个黑影迅速地从墙上闪过。“谁?”我大声吼道。

黑影已经不见了踪迹,那串海豚风铃又和往常一样,咿咿呀呀地唱起动听的旋律,打破了屋里刚刚能够令人窒息的宁静,把生气再一次带到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太阳刺眼的光芒被飘过来的云彩无情地遮住,像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征兆。

难道说,那个黑影是小海豚?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在桌上摆了回家路上买的一罐可乐――来个守株待“贼”!

我躲进卧室,把门露出一条缝隙,使我能够清楚地看见桌子上一切的动静。我静悄悄地扒在门口,密切注意着桌子周围的一丝一毫的动静。

突然,那个黑影又出现了,是个漂亮的娃娃,大概只有五十来厘米高那么大丁点儿,胖乎乎的,可爱得让人恨不得立马一个箭步冲上去,好生捏一捏,就像平时捏橡皮泥一样。他铜铃似的眼睛闪烁着异常清亮的光芒,胸前挂着一个海豚吊坠,别有一番情趣。

他正抱着那罐可乐,以标准的小孩儿喝奶的姿势双手紧紧地抱着和他身体丝毫不成正常比例的可乐罐,努力地吮吸着美味的饮料…

…我再瞧了瞧那串海豚风铃,竟然和上次一样,小海豚不见了。天,我不是在做梦吧?这个可爱的小男孩竟然是我家的海豚风铃?我家有一个精灵?“呔――”我丝毫没有多想就冲了出去,“住手!”把这个可爱的“偷可乐的贼”逮了个正着。这下,罪魁祸首抓到了!

他挺委屈的,哭哭啼啼地嘟囔着:“呜…呜…你别抓我,我是海豚风铃精灵,我叫奶油,我们交个朋友吧!”对于一向相信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女生来说,广交朋友自然成了我的一大嗜好,当然,也不排除我苦苦期待的机遇到来的可能,我应答道:“哦,奶油。多好听的名字啊!那……我们是朋友了!” 这个叫奶油的可爱精灵又显露出他天真的本性,我俩一见如故,一起跳起类似华尔兹的圈圈舞,“嘣嚓嚓,嘣嚓嚓”,这是我喜欢的节奏。我们还心有灵犀地念着朋友之间最真挚、最幸福的歌谣:

花香般的友谊其实就在你心里,

当你遇见属于你的命运,

爱之神毫不吝啬地把他交给你,

只是但愿你能够好好珍惜,

茉莉的芬芳才会属于你。

荔枝的爱秘诀:有缘千里来相会,朋友是不请自来的,既然你和他有缘,就一定会成为朋友,爱总是会帮助你的。

这是个美妙而自由自在的暑假,妈妈爸爸因为单位有事,都临时出差整整两个月――也就是整个暑假。正因如此,奶油就可以正大光明地陪我一起玩儿个痛快了。

奶油可真是调皮,每天都缠着我陪他。哎呀!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啊?可是,我不理他,他就耍性子,嘟着樱桃小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因为暑假总有一大堆的作业,我根本没时间、没精力来照顾他,只好任他胡作非为。他很快从一个惹人喜爱的欢乐小精灵堕落成了一个不成器的淘气包,每天都把家里弄地鸡飞狗跳的,不得安宁:屋里满地都是花花绿绿的可乐罐,饮料洒得也遍地都是;我必须经

常给他买饮料;等他睡熟之后,又细心地帮他擦去嘴角的可乐汁儿;白天把他放在有和风的地方,让他能够尽情地展露舞姿;傍晚还要重新般回来,让他晚上不会着凉;我还得忍受奶油和我硬挤在一张沙发上抢遥控器的日子;到了晚上还要我哼着耳熟能详的摇篮曲把他哄入梦乡。

这那里是个精灵啊,跟普通的街头混混倒没什么两样!

我到楼下去给他买饮料,他就丁零丁零地呆在阳台上和隔壁的一些风铃聊天。隔壁人家有一串用贝壳装饰的热带鱼风铃。我从来不知道他们在谈论些什么,他们似乎用的是另一种耐人寻味的语言,就像我们人类的方言一样难以琢磨。奶油说得余兴未尽,隔壁的热带鱼风铃却已经聊得不耐烦的时候,奶油就丁丁冬冬地跑过来跟我接着侃,无非是一些复杂的舞蹈动作和歌曲曲调。虽然是“八仙桌子――有棱有角”,可我就是没兴趣,毕竟我不是风铃,我也不需要风铃的舞蹈动作和歌曲曲调啊。我问奶油:“你为什么要这么调皮,把家里搞地鸡犬不宁的?”没想到他还很有道理地告诉我:“我这叫‘半夜里梦见做皇帝――快活一时是一时’。等我原来的主人回来了,我的生活可就又惨不忍睹了。”

有的时候,我脾气不好,就没好气地问奶油:“你为什么不换个主人呢?你可以悄悄地从我家溜走啊?”“因为我喜欢你啊!”我的气也就这样消了,瞧瞧他那副可爱的模样,聆听他那些稚嫩的话语,哪里还生得起气来呢。

为了哄奶油开心,或许也真的是这样的生活“白水煮豆腐――淡而无味”了。周六,我把奶油带到了游乐场。已经是晚上了,天空中的繁星早已经玩忽职守,回到自己的安乐小窝,舒舒服服地做起美梦来。也只有这个时候,游乐场最热闹,最漂亮。到处闪烁着形形色色的霓虹灯,单是一个灯泡就有一种形状,十分有特色。

这里是维尼城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之一――心情游乐场,因为这里每时每刻都下着糖果雨,草莓味的、西瓜味的、苹果味的、凤梨味的、牛奶味的、巧克力味的……你随手就可以抓到你喜欢的糖果,所以,它给人带来舒畅的心情和意想不到的惊喜。或许,这也是维尼城年复一年吸引着络绎不绝的游客的原因之一吧。

奶油一进心情游乐场,就盯住了那架“水

蜜桃风车”,“水蜜桃风车”是心情游乐场的一大亮点,别具一格,令人浮想联翩。顾名思义,水蜜桃风车里,水蜜桃是门票,验票员是人们扮演的卡通形象――水蜜桃宝宝,连座位都是水蜜桃形状的。或许因为它有水蜜桃特有的香味吧,许多人都喜欢它。奶油更是欢喜得不得了,生拉硬拽地把我带到了“水蜜桃风车”前。

我买了水蜜桃,交给了水蜜桃宝宝,便抱着蹦蹦跳跳、满心欢喜的奶油,进了“风车栅栏”。我把奶油抱上“水蜜桃座”,他不安分地手舞足蹈。

奶油兴高采烈地随着风车转动,小手不消停地抓着旁边升起的水果泡泡和落下的糖果,乐此不疲……他和我唱着同样的旋律:

只是看你是否一直拥有到现在?

当你静下心来悄悄问自己时,

你才发现它是你的////////////////////////////////////////////////.html 复制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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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林丹清

从前,有一位美丽又善良的公主,大家都称她莉丽公主。她生长在一个遥远的国家里,莉丽的父亲是沙里国王。

沙里国王有七个女儿。莉丽是最小的女儿,也是七位公主当中最聪明、最善良、最美丽的一位公主。

虽然莉丽是一位公主,过着富裕的日子,不愁吃穿。但是,她过得并不快乐,因为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得重病去世了,所以莉丽非常渴望有一位母亲。于是她的父王又重新娶了一个更美丽的女人当莉丽公主的母亲,并立她为皇后。

自从国王娶了这个女人以后,莉丽公主的生活就更苦了,皇后对她很不好,天天虐待莉丽。这女人嘴巴利得像把刀子,骂起人来剜心撕肺的话一串串往外飞,又毒辣又刻薄,说话句句像钉子。所以,莉丽公主非常怕她。

莉丽公主是国王最疼爱的一个女儿,其他六位姐姐都看在眼里,恨在心里。那六位姐姐都很不服气,并暗暗商量着要陷害莉丽,让她失宠。

皇后的心比锅底还黑,比蛇蝎还毒。

她想尽心思,想除去莉丽公主。于是,总在国王面前说莉丽的不是,并要国王杀了莉丽,国王不忍心杀了莉丽,只把她赶出了宫外,并让她从此不准踏进皇宫半步。

莉丽被赶出皇宫以后,流落在外面,她非常伤心,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森林里,只听见一阵阵清脆的鸟叫声。莉丽公主又渴又累,只见眼前有一条银链般的小溪哗啦啦地奔流着。莉丽走到了小溪旁边,那溪水多么清,溪中照着蓝天的影子,照着树林的影子,对面有两只鸟在喝水。“它们应该是母女吧!”莉丽猜测道。看到这,莉丽双手捂着脸呜呜地哭起来,不断线的泪水,从手指缝间流了出来。正在这时,有一只头戴黄冠的青蛙跳到莉丽身旁,莉丽的泪水滴在青蛙身上,这只青蛙马上变成一位英俊的少年人。他关心地问道:“姑娘,你怎么啦?”

莉丽擦干眼泪,抬起头来一看,是一位那么英俊的少年站在她眼前。莉丽被这位英俊的少年人吸引住了。他们互相注视着对方,一见钟情。

原来这位少年是一位青蛙王子,只要他找到自己心爱的人,她伤心的泪水滴在他身上,就会变成人形,永远不再是青蛙。

莉丽公主也向王子讲诉了她伤心的事。王子听了特别气愤,决定和莉丽回到皇

宫揭穿皇后的坏心眼。莉丽再次见到国王,她非常高兴。王子向国王讲述了皇后对莉丽公主所做的一切事情。国王听了以后,非常气愤,很后悔当初听了皇后的话。国王想把皇后处死,可莉丽公主太善良了,她恳求国王饶了皇后一命,国王答应了莉丽公主,只把皇后赶出了宫。

国王把莉丽许配给王子。从此,莉丽公主与青蛙王子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郑学伦

从前有个小姑娘,名字叫莲莲。她学习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得100分,而且长得很漂亮,人也聪明伶俐、多才多艺,但却骄傲得像个小公主,谁也不理,还爱欺负同学,同学们都叫她“坏婆娘”。

由于她各方面都很优秀,所以她的爸爸妈妈都很娇惯她。“哎呀!我们家莲莲是有点太骄傲了,可我们家有的是钱,住别墅,开好车,都是我惯坏了,她才那么骄傲。”这是她妈妈第36次这么对老师说的。老师的耳朵都起茧子了。

暑假的一天,莲莲出去玩,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白兔。她就把小白兔带回家,给小兔子清理伤口,小白兔很感激莲莲,就说:“我是从魔法森林里来的,可以满足你三个愿望。”莲莲听了很高兴,就对小白兔说:“好吧。第一,让同学们不再叫我‘坏婆娘’;第二,要有很多仆人来伺候我!第三个等以后我想好再说吧。”“好的!”小白兔答应了。

果然,不一会儿,来了很多仆人来伺候莲莲,她什么事情都不做,而且在参加夏令营时,同学们也不叫她“坏婆娘”了,莲莲过得很开心。但是,由于仆人们对她照顾得太细心,一个暑假莲莲长得又白又胖,开学后,同学们见到她都哈哈大笑,并给她又起了一个外号叫“胖姐”,气得莲莲很伤心,哭哭啼啼地对小白兔说:“我的第三个愿望是让一切恢复原样!”

从此,莲莲回到了原来的样子,而且还改掉了骄傲的坏毛病,对同学们也很友好,小白兔见了,高兴地回到自己的家――魔法森林去了。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福田区绿洲小学 六(3)班 郑学伦

巴金爷爷笔下的“鸟的天堂”,又名“小鸟天堂”,位于我国广东省新会市天马村的湖心岛上。它实际上是一株大约有500多年的古榕树,经过长期繁衍,如今已经盘根错节,枝繁叶茂,覆盖了整个小岛。

在巴金爷爷的笔下,这美丽的古榕树确有独到的魅力。其一是“大”。它不但树干粗、树枝多,而且枝上生根,根上生枝,显得非常茂密。那枝上的小鸟,叶上的露珠,也极富有生机和活力。二是“绿”。那么多的绿叶,“一簇堆在另一簇上面,不留一点缝隙”。那翠绿的颜色,使人看起来非常耀眼,“似乎每一片绿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三是“鸟非常多”。到处百鸟争鸣,大的,小的,花的,黑的,有的站在树枝上叫,有的在扑着翅膀。它们一旦飞起来,个个翩翩起舞,简直叫人看得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读了巴金爷爷的文章,我还想告诉您,看鸟最好早晨去,傍晚是几乎看不到鸟的。因为这里栖息的野生鸟类,大多是“暮出晨归”。您不要因为看不到鸟,就以为这“鸟的天堂”是徒有虚名。你只要早上站在这里拍拍巴掌,就能看见鸟儿成群结队的从树丛中飞出来,它们五颜六色,姿态各异,让你看也看不过来。如果您有运气,说不定还会碰上那会唱歌的画眉,它们会为您唱上一曲曲美妙动听的歌,会让您在那里流连忘返、回味无穷的。

好了,介绍了这么多,如果有机会,请你拥抱一下大自然,实地去那里看一看,聆听一下百鸟和鸣的天籁之声,感受一下这树与鸟、鸟与水、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你一定会感到,那的确是名副其实的“鸟的天堂”啊。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读《我的战友邱少云》有感

绿洲小学 六(3)班 梁淑娟

前不久,我刚学完《我的战友邱少云》这一课。学完这一课,我有了许多的感想。

这篇课文记叙的是:在抗美援朝时,志愿军的潜伏部队伪装潜伏在一条比较隐蔽的山沟里,准备在黄昏时拔掉“391”高地这颗毒牙。到了中午的时候,敌人突然打起炮来。后来,还用了燃烧弹。燃烧弹在潜伏部队附近爆炸,附近的茅草都烧了起来。后来,还烧到邱少云那去了。他的棉衣,头发全都烧了起来,一团烈火把他整个人团团包住。但是,邱少云为了整个

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他一动不动,在烈火中壮烈的牺牲了……

这篇课文歌颂了邱少云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不惜牺牲自己的革命精神。

我读了这篇课文,有了很多的感想。我们做人应该像邱少云那样,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不能因为自己而坏了大局。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大局为重。这样,我们才能赢得成功。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张译元

说到丛飞,大家对他一定不陌生吧。他是一个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杰出典范!

他是深圳这片沃土上成长起来的时代楷模,他是我们深圳人的骄傲!他用火红的青春和真挚的爱心,谱写了一曲扶困助弱,无私奉献的动人乐章。

他只活了30几年,却有170多个孩子叫他爸爸。他是一个著名的歌手,却和一家人挤在一个5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出门只能用自行车代步。

听了他的事迹,我的心中一下涌出了无数感想。

4月22日,丛飞被确诊出晚期胃癌,住进了医院。躺在病床上的丛飞乐观坚强,依然微笑的面对每一天,这很令我惊讶。此时的他已然无声,因为癌细胞已经浸润了他的喉咙。

在演艺圈,丛飞的收入没有那些上百万出场费的明星高;在慈善界,丛飞的付出没有一出手就是上千万的巨富多。但丛飞对财富的理解却值得我们深思。生活中,丛飞是贫穷的,却又无比的富有。在清贫与富有之间,丛飞的选择是那样的义无反顾,那样的坚定与执著,在这份选择中承载着我们的希望,承载着我们对于真、善、美的坚持,我为他这份选择而感动。

丛飞的事迹不仅令我感动,也令所有的深圳市民感动。

让我们纪念这位英雄丛飞吧!

读《我们都是大地的儿子》有感

《大地的儿子》一书中记叙着这样一件事:周总理的助手彭海贵收到家里两位老人的一封信,信中说,海贵,这几年你给家里寄来的钱,我们全都收到了。海贵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我没给家里寄过钱,怎么家里会收到我寄的钱呢?彭海贵不由自主地思索起来。他四处打听,原来这笔钱是周总理给他家寄去的,用的是海贵的名义。彭海贵知道了事情真相后,感动极了。

,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一位国家总理,日理万机,却还关怀着一位普通战士的家庭,他多么关心人民的疾苦啊!像这样的例子,在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很多。在鞋店、照相馆、在公共汽车上……在生活中的每个角落都充满了爱。

周总理总是以普通人民的身份出现,关心、爱护在他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时时刻刻惦记着人民是他的一切。

我们为有一位这样的总理引以为自豪,我要以他为我学习的榜样。做个大地的儿子,做人民的公仆,像周总理那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绿洲小学 六(3)班 李奕君

我爱上了《爱迪生》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我笑在脸上,甜在心里,越看越有滋味。

爱迪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学,他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流浪、饥饿的痛苦,有很多沮丧的失败,但他还是一心爱科学,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每一次试验,爱迪生都是没日没夜地做。肚子饿得很厉害,他就随便吃一些东西;眼皮困得张不开,他就在桌子打个盹。不知付出多少个不眠的夜晚,付出多少个劳累的白天。最后,他终于成功了。

成功靠勤奋,这是我读了这本书后的最大收益。记得有一次,我数学考试,考试前,我以为我可以取得好成绩,就马马虎虎地复习,结果数学考得不理想。从那时候,我就决心认真学习,决不松懈。那时,我还用课余的时间做作业,认真复习。那一次考试,我取得了好成绩。这时,我认识到成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要靠自己的努力,才可以成功。

看着爱迪生的画像,我一瞬间想起了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我缺少了灵感,所以要用功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收益很大。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绿洲小学 六(3)班 朱泽军

《凡卡》是本学期第七单元的一篇课文。课文内容是写九岁的凡卡?;茹科夫三个月前被送到鞋匠阿里亚希涅那当学徒,圣诞节前夜,他没躺下睡觉,他在等老板、老板娘和几个伙计到教堂去做礼拜,就从老板的立柜里拿出一小瓶墨水,一支笔尖生锈的钢笔,摩平一张揉皱了的白纸,写起信来。

坦丁?;玛卡里奇”他写到,“我还没给你写过信。祝您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求上帝保佑您。我没爹没娘,只有您一个亲人了。”

“昨天晚上我挨了一顿打,因为我给他们的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老板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院子里,拿皮带揍了我一顿。这个礼拜,老板娘叫我收拾一条青鱼我从尾巴上弄起,他就捞起那条青鱼,拿鱼嘴直戳我的脸。伙计们捉弄我,他们打发我到酒店去打酒他们叫我偷老板的黄瓜,老板随手捞起一个家伙就打我。吃的呢,简直没有。早上吃一点儿面包;至于菜啦,茶啦,只有老板才大吃大喝。他们叫我睡在过道里,他们的小崽子一哭,我就别想睡觉了,只好摇那个摇篮。……我就要死了,爷爷,快带我回去吧……”

读到这里,我深受感动。因为凡卡这么小就给人家当奴隶,还被人打,就像奴隶主打奴隶一样打他。所以,凡卡请求爷爷带他回乡下。可是,我过着幸福的生活,却不知道珍惜。学习了《凡卡》这篇课文以后,我知道了一定要珍惜生活,认真读书。我一定不辜负我们现在这样的好时光。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绿洲小学六(3)班张颖

为什么地球会自转?为什么地球是圆的?为什么会发生地震?……《我们的地球》这本书给了我满意的答复。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使我清楚地了解并认识了地球的诞生、变化、未来等丰富、有趣的知识,使我树立了改造地球的理想。

说起地震,你可能会心惊胆战吧。可是,科学家们却不畏惧。他们就是敢向地震挑战,因为他们手中有“润滑消震”这个妙法。这个妙法就是把水注到即将发生大地震地区的地面下,让水把地震的力量分隔开来。他们还有一个法宝,那就是在一些将要发生地震的地方进行地下爆炸,“化大震为小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把大地震“掐死”。

地球是一个“百宝箱”。它里面的“宝贝”可多啦!有金、银、铁、钢、锡、煤、镍……但它不肯轻易“亮”出来。而科学家们自有办法,以前,他们靠辨认化石和矿藏留在地面上的痕迹来发现地下宝库。现在,他们不仅有这些“土钥匙”,而且还有“磁力仪”、“重力仪”、“地震仪”等这些隔着地皮

便能开启宝库大门的“金钥匙”了。特别是近几年,经过许多科学家的共同努力,又增添了一把“高空钥匙”――大名鼎鼎的地球资源卫星。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地球、认识了地球,更让我迷上了这个神秘的地球。

读《我的战友邱少云》有感

绿洲小学六〈3〉班 古妍芳

今天,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

学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后,我十分敬佩邱少云。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邱少云他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为了战斗的胜利,在烈火中足足烧了半个多钟头。直到最后一息,他也没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

我想知道火烧起来是什么感觉。所以,我回家后做了一次试验,我拿打火机烧自己的手指,试一试会不会痛?没想到,我的手刚放进去就马上缩了回来,才烧了不到一秒,我都疼得马上去拿水淋一下我的小手指。可想而知,邱少云当时被烈火烧遍全身是什么感觉。这是钢铁般的意志啊。

我想,当时情况肯定很危险。所以,邱少云不顾被烈火烧遍了全身,也要坚持。为了取得战斗的胜利,为了不影响全局,邱少云硬是咬着牙挺着挺着……战士们被邱少云的精神感动了,他们怀着满腔怒火,很快把敌人歼灭了。

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做什么事不要光想着自己,要像邱少云那样顾全大局,为了集体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

我喜欢《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我更敬佩邱少云这样的人。

读《我的战友邱少云》有感

绿洲小学 六(3)班 邹子润

在这一期课文中,给我感受最深的分别是13课《我的战友邱少云》和21课《凡卡》。我对凡卡只是对他的悲惨遭遇所同情,我最

佩服的是邱少云。他的严守纪律的精神和钢铁般的意志使我感动,令我敬佩。

这篇课文讲的是志愿军战士邱少云在一次战斗中,由于敌

人使用燃烧弹,使邱少云隐蔽的地方着了火。邱少云为了使拔掉“391”高地这颗毒牙的行动任务能够顺利完成。他就咬紧牙关地忍,没发出一声呻吟,没移动一寸地方。大火在他身上烧了半个钟头才熄灭。

我们学完后,我们被邱少云这样的坚强所惊讶。因为现在的人很

少有邱少云这样的人了,我们的语文老师何老师叫我们做个试验,那就是拿打火机烧手指两秒。“好痛啊”,我在烧的一刻,深深了解了邱少云的感受。我是两秒,邱少云是半个小时啊!难以想象啊。

我也要像邱少云一样,要坚强,要有邱少云那样的精神,严守纪律,服从大局。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叶志显

在这个读书月里,人们有着“大丰收”。虽然许多人硕果累累,但是,有些人却一事无成。而我呢?早已读了好几本书啦!其中有一篇文章让我深感觉悟,这篇文章就是《三个抄写员》。

这篇文章我一口气读完,深受感悟,感慨万千。我觉得这是一篇不能再好的文章。这篇文章讲了我国著名的国学大师黎锦熙,他在民国头十年在湖南办报。当时,替他誊写文稿的有三个人:第一个抄写员二话不说,沉默寡言,老老实实地抄,就连错别字也照抄不误,后来这个人默默无闻;第二个抄写员对每行都仔仔细细地抄,见到错别字便马上改过来,后来这个人写了一首歌词,经聂耳谱曲命名为《义勇军进行曲》,他就是田汉;第三个抄写员呢,他只是抄符合自己心意的,不符合的便随手扔掉,一个字也不抄。后来,这个人建立了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他就是毛泽东。

为什么会这样呢?让我来告诉你吧!第一个抄写员是我们的反面教材,人家错,也跟着错。生搬硬套,十分呆板。第二个抄写员比第一个抄写员聪明多了,能动脑,但发挥不够,因此小成;而第三个抄写员既动了脑,又积极地发挥,所以大成。

正是因为这些改变了他们,如果前两者能向后者学习,他们一定能有大成。正是因为第一个生搬硬套,原文照抄,而第二第三个抄写员聪明点,改了错别字。就像看书一样,好的同学肯定知道在书上做读书笔记,他们把不懂的问了老师以后,就牢牢记住,而懂了的就一笔带过,因此他们做事快,效率高,也

事半功倍;笨的同学可能把懂的和不懂的都问老师,因此他们做事慢,效率低,事倍功半。所以我们更应该向第三个抄写员学习,从小养成这种习惯,善于动脑,也不生搬硬套。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像这样的例子。一位化学老师给同学讲课,而同学们只有极少数在听,所以他想整一下他们。他用一只手指蘸了一下化学液体,并放在嘴里舔了几下,还说好甜!他让全班同学也这样做,但全班同学都说苦。其实那个化学老师舔的是另一只手指,不是原来的那一只手指。如此简单的小把戏,要是他们能认真听讲,不生搬硬套,善于动脑,就可以不尝到这个小苦头了。

读了《三个抄写员》,我懂得要和第三个抄写员一样善于动脑,不生搬硬套,这样,就可以取得成功了。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大道理,真是收获不少,受益匪浅。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李奕君

一只高大健壮的狼已经5天没吃东西了,饥饿使它连走路都摇摇摆摆的。

突然,狼看到一群羊在地里吃草,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口水一滴一滴地流下来。它想:这回可要饱餐一顿。没想到的是,犬发现了狼,凶猛地扑上前,摁倒狼,狼想:我现在的体力不是它的对手,只能另想办法。于是,狼咧开大嘴,哭了起来。犬惊呆了,它从来没见过狼哭,忍不住的问道:“你是恶狼,为什么也会哭呢?”狼说:“我是一只好狼,从不伤害动物,你却把我当恶狼,因此才伤心的流泪。”犬惊呆了,狼趁机一跃而起,用它锋利的牙齿死死地咬住了犬的脖子,犬挣扎了一会儿,就疼得死了过去。

狼乘机向羊群扑去,一连咬死了好几只羊,吃得饱饱的。最后还叼着一只,跑掉了。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古妍芳

在很久很久以前,苹果和梨都生长在森林里。

有一天,苹果和梨吵起来了。你知道它们为什么吵架吗?原来啊,它们都在争谁的功劳大。

苹果说:“人们都称我为幸福果,我有丰富的营养价值,所以我有水

果之王的美誉。我的功能还很大,可以止渴,润肺,养神,除烦,清热,解暑,化痰,开胃。西方人说,有了我,就不用看医师了。我们是他们眼里的吉祥果,平安果。”

梨说:“我们也不差,我们是人类最早栽培的果树之一。因此,我们有果树祖宗之称。我们至少有了千年的栽培历史,我们种类多,可分为6种,有秋子梨,白梨,沙梨,新疆梨,川梨和西洋梨。我们的鸭梨,还被誉称“梨中状元”。我们具有生津止渴,润燥化痰,润肠通便等作用。我们还有洁齿作用,被誉为水果牙刷。”

橙子妹妹听到它们的谈话,也加入了争论。橙子说:“我的营养价值比你们的都多,我含有大量的糖和一定量的柠檬酸,以及丰富的维生素C,我的果实还含有维生素D,具有极高的医药价价值。”

西瓜大姐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马上过来制止。对他们说:“你们各有各的好处,不相上下,不管你们谁的营养多,作用多,功能多,那又怎样?大家应该谦虚一些,共同为人类做贡献才对。”

听了西瓜大姐的话,互相道歉。最后,他们都了好朋友,受到人类的欢迎。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绿洲小学六(3)班吴林智

一天夜里,小明的铅笔盒里传出了吵闹声。

铅笔和橡皮擦在吵闹着,铅笔说:“小明天天用我来写字,我是最棒的.”橡皮擦说:“你写错字了,还不是要我帮你擦。”转笔刀说:“你们都不如我,铅笔头断了,还不是要我削好。”

顿时,铅笔盒里面的吵闹声越来越大,它们都说自已最棒。这时,文具盒爷爷也被吵醒了,文具盒爷爷说:“你们各有各的用处,不要争谁最棒,我们都要一心一意地帮助小主人,这样,你们才是最棒的。”铅笔盒爷爷的这番话,教育了铅笔、橡皮檫、转笔刀。从此以后,小明的铅笔盒再也没有吵闹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不管是总统,老师,还是校长,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大家都要“扬长避短”,齐心协力。

绿洲小学 六(3)班 李庆南

从前,在一个森林里面,有一群活泼

可爱的小动物。因为老虎去了其他地方做大王,所以,他们决定重新选出一个大王。

有一天,他们打算以跳舞比赛来评出一个大王。于是让狐狸来当主持人。

一切准备就序后,比赛开始了。

第一个出场的是鸭子。她的舞蹈十分有趣。她把屁股扭来扭去。每个小动物都笑了。

第二个出场的是乌龟。他的舞蹈十分无味。他只是在地上爬来爬去。所以他不可能当上大王。

第三个出场的是狗熊。他跳起了叉叉舞。大家都十分惊讶。狗熊竟然跳舞跳得那么好。

第四个出场的是兔子。她跳舞十分可爱。

最后一个出场的是猴子。他的舞蹈是小动物中最好的。所以,他被大家推举为大王。

就这样,猴子当上了大王。这应了那句古话:“山中没老虎,猴子当大王。”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年级三班 张译元

在雨花小学六年级一班,有一个叫小刚的同学。他既不爱护公物,又不关心班级。

一天放学后,教室里传出说话声:

“哦,痛死了,痛死了……”

“对呀,我们的主人太过分了!”

这是椅子和其它公物在诉苦呢!

电扇说:“每个星期五,小刚打扫完卫生,从不把我的开关关掉!每次我都转得腰酸腿痛,真受不了他!”

“他每天都拿小刀来刻我的背。你看这里,还有一个很深的疤痕!”课桌说。

粉笔发话了:“是啊!他一点也不爱惜我。他总是把我折断,然后,把我扔来扔去,和其他同学玩打人的游戏。”

门也发表言论了,它说道:“他每天都用脚把我踢开,我的腰可受不了了。”

于是,大家商量离开小刚,但如果他不再破坏公物,还是会回到他身边的。

第二天,小刚发现桌子、椅子什么的都不见了。没有地方坐,上课时,其他同学都在座位上坐着,只有他一个人站着。他很尴尬,只好去向别的班借一套桌椅。可他平时不爱护公物,所以没人会借给他,他只好继续站着上课。这时,他才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上课时,小刚发现,有一名同学在用小刀在桌子上面刻字,小刚很生气,举手报告了老师,老师也发现小刚和以前不同了。这时一道蓝色的光在小刚眼前闪过,桌椅们都回来了。小刚喊着:“我的朋友们,你们可回来了,我

以后会好好爱护你们的。”

现在,小刚已经是一个好学生,还被老师评为“关心班级奖”呢。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叶志显

我十分喜欢书,那是因为“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书还让我骄傲。

记得在上三年级的时候,我们老师说每人要买一本课外书在空闲时间看,我一下子就买了三本。老师知道后,表扬了我,说我爱看书。还有一次,我在无聊的时候,从书架上随意取出一本书,我越看越投入,越读越感到津津有味,没多久就看完了。妈妈见了,说我读书真用功。我又一次受到表扬。读了书,长了知识,还受到表扬,岂不是“双赢”!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天,老师在讲课。讲得正起劲时,老师突然问了一个问题。顿时,教室里从一片喧闹变成鸦雀无声。老师重复了一次提的问题,仍是无人回答。我脑子一转,想到了我在课外书上看到过这回事,我马上举起了手,并高声地报出答案。老师兴奋地说:“答对了,不愧是课外读书多的人。”这时我懂得读书,其实只是为用书。书到用时方恨少,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其乐无穷。

书,使我进步,给了我知识,又丰富了我的生活。

绿洲小学 绿荷文学社 古妍芳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有过无数次成功,也有过无数次失败。惟有一次成功最得意,最舒心,最令我难忘。

那是在我9岁的时候发生的。我经常看见大哥哥、大姐姐们骑单车去学校,我也想这样,可妈妈就是不肯。有一次,哥哥骑单车回来后,没有锁车,因为这里有保安看管,所以不用锁。于是,我乘机学骑单车。可是,我一骑上去就摔了下来。这时,正好妈

妈买菜回来,看到我这么喜欢骑单车,她就心软下来,让我骑单车,还教我骑单车。可是妈妈好坏啊!她扶我上单车后,骑了一会儿,就放手,害得我又摔了一跤。妈妈还说:“想学会单车,就一定要付出。你看见过哪件成功的事,没有付出啊?”我听了,马上想到诺贝尔、爱迪生等伟人遭受挫折而成功的事。我继续学,不知道摔了多少跤,我才学会了保持平衡。接着,我又开始学踩脚踏板,慢慢地,我就学会了骑单车。

骑单车这件事使我知道了想要得到成功,就必须付出的道理。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绿荷文学社 梁素娴

在我那快乐的童年中,有许多有趣的事。当然,童年有酸,有甜,有苦,有辣。这些经历,使我的童年有了更丰富的经历。

在我还是一个幼儿园孩子的时候。有一天,我去我的一个幼儿园朋友家去玩,在经过我妈妈的同意之后,我就去她家玩。看到这里,你一定会问我妈妈为什么会放心我一个人去我的朋友家玩呢?这是因为我妈妈跟那个人的妈妈很熟,我妈妈很放心我去她的家玩。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家离她的家很近,我妈妈相信我一个人能回来。

我跟那个同学玩了“捉迷藏”的游戏。我们是在她家的后面玩的,我们不知不觉地玩到了六点钟,要不是那个同学的妈妈来叫我们的话,我们可能会玩到六点半甚至更久〔因为那时是夏天,夜晚要到七点才来,在七点之前天还没黑〕。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叶志显

在2026年,中国科学家叶志显发明了第一辆世界顶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的汽车。名叫J-W007,也被广泛称为“智能汽车”。

经过试验,这种汽车既安全,又环保,速度还挺快,而且防盗,具有智能化。

“智能汽车”的外壳是由金刚记忆金属制成。有了这种外壳,它既不会损坏,也可以随时地改变外壳的颜色,而且还能防火烧。

提到速度有多快,快得让你不相信。“智能汽车”之所以叫“智能汽车”,是因为它有着四大主要功能:一就是可以让机器来开车,当你按“自动驾驶”键,电子显示屏就会显示地图。

然后,你选择要去的地方,选择后,车子会自动选择最短的路抵达目的地;二就是车子在每个位置装上了红外线扫描器,当倒车时,快要撞到墙或障碍物时,它会马上停住,并自动换成“自动驾驶”状态,您再选择停车的位置,并自动停车;三就是考虑到后驾驶座的乘客在高速公路上的时候十分闷,所以,这种汽车的后驾驶座的两侧玻璃会自动播放出一些最新上映的电影或流行音乐;四就是考虑到停车难和停车贵,所以这种汽车会附赠一个感应器,它能把车变大或变小,小得甚至可以变成一个钥匙,当您要把它变成一个汽车时,就要用感应器扫描一下钥匙,它就会自动变成一部车,并停在相应的位置。当要把它变成一把钥匙时,用感应器扫描一下汽车即可。

“智能汽车”还能防盗。当要开车时,就把手指放在感应器上,感应器会发出信号,自动识别你的指纹,车门自动打开。这种车子也不贵,只卖30万元人民币。

怎么样?这种汽车安全、便宜、智能化吧。你要不要买一辆?

绿洲小学 五〈4〉班 古妍清

上个星期二,我们开始学习了《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多、很重要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滴水穿石”给予我们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每个人都坚持不懈、锲而不舍。这样才能完成我们美好的理想,这样,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

这篇课文也给我们介绍了三个成功人士:李时珍、爱迪生、齐白石。

李时珍从小立志学医,翻山越岭,访名医,尝草药,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终于编写成一部药学巨著《本草纲目》。

爱迪生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他当过小贩,当过报务员等,让人看不起。但他迷恋电学实验研究,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白炽灯、留声机、电影放映机等一千多项发明权,最后赢得了“科学家”这个称号。

齐白石是世界著名的大画家,他的画深受各国人民的喜爱。正因为他仔细观察,刻苦好学,他的画才会这么出色。

这些,都是滴水穿石的作用。如果爱迪生、齐白石不经过勤奋,不经过努力,是不可能取得这样大的成功的。正因为他们有这种“滴水穿石”的精神,他们才能成功。

我应该向他们学习,从小多努力,刻苦

学习,不怕挫折,学好本领,长大为国做贡献。

(指导老师 何利才 陈丽春)

绿洲小学六(3)班 张颖

在一位老奶奶五彩缤纷的花园里,有几株不显眼的蒲公英。

蒲公英的妈妈对自己的孩子们说:“你们长大了,将要开始一次有趣的旅行,你们要离开妈妈了,要好好照顾自己。在一个适合你们自己的地方建立一个家吧!”小蒲公英们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去旅行呢?他们想一辈子都呆在妈妈的身边。于是,他们一边含着眼泪,一边说:“妈妈,妈妈,我们不要离开你。”“你们都长大了,该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了,不可以什么事都依靠妈妈,你们……”蒲公英妈妈的话还没讲完,就在这时候,刮起了一阵大风,大风把小蒲公英和它们的妈妈分开了。“妈妈,妈妈……”小蒲公英的眼泪滴到了它们妈妈的身上,小蒲公英妈妈的眼睛也湿润了。是啊,只要自己的儿女离开身边,做父母的都会舍不得的。

小蒲公英就这样地开始了自己的旅程。小蒲公英飘呀飘,不知道过了几天几夜,小蒲公英落在了一片草地上。小蒲公英以为自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家,可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分钟,小蒲公英就看到了几十只鞋子在上空移动过。原来,这儿是足球场,在这儿不安全。一阵大风又刮了起来,小蒲公英又被刮走了。又不知过了几天几夜,小蒲公英又落到了一片草地上,小蒲公英又以为自己找到了适合的家。但是,他发现最近有很多小孩子在这儿玩,有几次还差点断送了小蒲公英的生命呢!原来,这儿是幼儿园里的草地啊。

小蒲公英没信心了,他想:难道天底下就没有一个地方适合我住吗?这时,小蒲公英想起了妈妈,他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是啊,在异国他乡难免会想念家人的。这时,又来了一阵大风,这次的大风可真够大的,一连吹了小蒲公英好几天。蒲公英再一次的落到了一片草地上。这片草地可大啊!该叫草原了,还时不时有几匹马在四周奔跑着。蒲公英知道了,这里是蒙古草原。蒲公英认为这儿就是它最好的家,他便在这儿扎了根。

小蒲公英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要旅行了。因为,不管是人还是动植物,都必须离开父母,才可以经风雨,见世面。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 郑晓慈

在老家的那一段时间,我和奶奶去农场里干农活。那一次的农活,真让我尝到了酸、甜、苦、辣的滋味。

那滋味可真不好受,可辛苦了。我首先尝到的是酸,先耕地,我拿起锄头干了起来,不过十分钟,我的两手就酸痛酸痛了。

然后,我又尝到了辣。拿着锄头的我,被天空火辣辣的太阳烤得不好受,这就是我尝到的辣。

接着,我又尝到了苦。你们知道黄连是什么味道吗?那可苦了。可干农活的苦比黄连还苦十倍呢。拔草、挑肥、挖地……,农民伯伯不知要干多少这样的农活。那时,我才真正体会到干农活的苦。

最后,我才尝到甜。我们非常开心,因为我学会了干农活,我非常开心。想到秋后就会有收获,我更开心。

这就是让我尝到酸、甜、苦、辣的第一次农活。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少年雷锋》。这部电影讲述了雷锋的童年。

雷锋和我的童年大不一样。

我在年幼时,有家庭的温暖,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呵护着。而雷锋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只能住在亲人家里。当我受到别人欺负时,妈妈会找那个人说理,我想要哪个东西,爸爸就跟我买。而雷锋呢?没有父母,没有书读。吃的呢?雷锋只能喝稀饭,吃咸菜,经常饿肚子。我呢?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但可以吃蔬菜、吃鱼、吃鸡等,而且零食也很多,想吃就吃,从不饿肚子。穿的呢?我从小就穿好衣服,穿好鞋,从不挨冻。而雷锋呢?衣服破烂不堪,没有鞋穿,经常挨冻。

  玩的呢?我也比雷锋好。我现在可以玩电脑、逛公园,十分快乐。

  住的呢?那就更比雷锋好。雷锋从小住在茅草做的房子里,暴风雨一来,十分吓人。而我住在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里,十分安全、舒适。

我童年的大好时光,同雷锋相比,是多么幸福呀!我应该好好珍惜,勤奋学习,掌握过硬本领,长大了比雷锋做更多的好事!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绿荷文学社罗浩彬

我碰了碰同桌,“这题这么做?”同桌搁下笔,细心给我讲,直到我把问题弄懂为止。这就是我的同桌――黄润。

他长得一表人才,一双乌黑光

亮的眼睛,圆圆的脸蛋,爱留扁分头,戴一副眼镜,可以看出他求学若渴。

他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有一次,我们在回家的路上,我们无意中捡到了一个钱包。他把钱数一数,零钱加整钱一共有506元。哈哈,真是天上掉一个馅饼,我心里乐开了花,心想: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买很多东西了,可以约几个同学一起去游乐场玩,也可以买份礼物表达自己的孝心,还可以一起去看电影,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走”,一句话使我的计划成了黄粱美梦。黄润说,“我们必须把这笔钱交给警察。”我一听傻了眼。“我们要把这笔钱交还给失主。老师说过,在学校捡到东西就要叫交给老师,在马路上捡到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你好意思花别人的钱吗?”这一席话使我脸上火辣辣的,我觉得我确实自私。最后,我们把钱交给了警察,才高高兴兴的离开了。

他不但乐于助人,拾金不昧,而且,他也喜欢学习。

下课了,同学们一个个生龙活虎,去玩了。可是,另一幕映入我的眼帘:一个男孩正在全神贯注的看书,他就是黄润。他这个人啊,几乎每天都把时间自己放到书上,他一点也不厌倦。

他这个人啊,很乐观。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他总是伸出友爱之手,去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我相信,我和黄润的友谊会天长地久。在他的影响下,我也能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勤奋学习。

(指导老师 何利才 )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 绿荷文学社 陈浩莹

从前,有一个王国,里面长满了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花。所以,人们都称这个王国为花的王国。这个王国里面长满了美丽迷人的花。如:{杜鹃、杜鹃花、百合、茉莉花、喇叭花、玉兰花、菊花、玫瑰花等。这些花长得不仅美丽,还有一门才艺。有的会吹箫、有的会弹琴、有的会跳舞、有的会唱歌……她们和睦相处地生活在王国里,她们的美丽点缀了王国的每个角落,让王国变得更加生机勃勃。

有一次,王国里的花听到一个消息,就是:长得既漂亮又有才艺的花可以去参加选美,选中了的话,就能做花王国的皇花。做了皇花,不仅能得到人们的称赞,还能得到友好的栽培。花儿们听了,心里巴不得自己能当上皇花,得到别人的称赞。于是,她们就认真、辛勤地排练着,希望到时能展现出自己最美丽的

面容,最棒的一门才艺。

有的花骄傲地展示自己最美的面容,最棒的一门才艺,不仅不理睬别的花,还瞧不起别的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而有的花却很谦虚,尽管自己的才艺很棒,但她觉得比起别的花,自己还做得不够好。

有一天,喇叭花正在草地上练习自己最强的一门才艺,骄傲的玫瑰花刚好路过,便骄傲自大地对喇叭花说:“你不用再练了,你是比不过我的,你看我,既美丽又有一门强的才艺,而你呢,长得又丑,又没有才艺。”喇叭花听了,谦虚地说:“你不能太小瞧别人,虽然我长得丑,但是我努力地练习,一定会成功的。”玫瑰听了,装成很高兴的样子说:“啊,那好,走着瞧吧!”玫瑰花说完就走了,而喇叭花还在草地上认真地练习着。

比赛的那天来临了,花儿们展开了自己最美丽的花瓣,展现出最棒的才艺。那热烈的掌声决定了花儿们的成绩与输赢。最后,喇叭花成了皇花,虽然她长得很平凡,但她表演的才艺让人惊叹不已,加上她又非常谦虚,所以,理所当然地被评为皇花。玫瑰花看到了,也知道了自己的劣势,再也不骄傲自大了。

从此,喇叭花受到别人的称赞,快乐地生活在王国里。她虽然成了皇花,但是她从不骄傲,还是努力地奋斗,向别人学习。

我 的 一 位 同 学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林丹清

有一位女孩,在我心目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她,就是我班的一位女同学――李怡。

虽然我和她在同一个班,但是一年以来,我和她几乎没说过话,我也不太了解她,我只知道班上的同学都很讨厌她,和她的关系很不好。

李怡的性格很特别,她和其他女生不同。其他女生规规矩矩、斯斯文文的。可李怡就不一样了,她的性格跟男孩子一样,脾气很暴躁,经常说粗话。她的学习成绩也不好,上课也爱讲小话,同学们都不喜欢她,我也不喜欢她,而且还讨厌她。

因为她的外表、性格、语言、行为都不太好,所以班上同学个个都讨厌她,而且还经常欺负她,甚至还冤枉她,有些事,班上同学明知不是她做的,却偏要说是她做的,虽然我不喜欢她,但我觉得班上同学这么做是不对的,老是喜欢针对她。所以,我也很同情她。

李怡很坚强,她从来不哭的。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一样咬牙挺过去,她从来都不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她也没什么朋友,因为个个都嫌弃她。

虽然李怡学习成绩不好,但是我发现她画画很有天赋,她画的画非常漂亮。从这以后,我对她改变了看法。我想,只要她肯从这方面下苦功,相信她一定会有很好的收获。

只要她改正所有缺点,不说脏话,脾气别这么暴躁,整洁一点,相信班上同学一定会不再讨厌她。

从李怡身上,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也没有一个人是永远最落后的。只要肯努力,一切困难都难不倒谁。

其实李怡也有好的一面,做人不能只看外表,要看内在美才行。

希望她会幸运,希望她能从同学们的鄙视当中走出来,做一个快乐的女孩。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林丹清

童年,虽然悄悄地离去了,却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记得五岁那年,我做了一件又好气、又好笑的傻事。至今想起来,全家人仍忍俊不禁。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爸爸妈妈带我来到一个美丽的公园里玩。“这里的花多美丽呀!”我不禁地说起道。花朵上缀满了晶莹的露珠,像成千上万颗钻石发出耀眼的光芒。正在我欣赏得入神的时候,突然飞来几只蜜蜂。我很好奇,于是,我问爸爸:“爸爸,为什么蜜蜂总喜欢在花朵上飞来飞去呢?”爸爸说:“因为它们在采花粉啊。花粉对身体有好处。”

我听了爸爸的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我心里想“原来是这样啊,难怪蜜蜂那么喜欢‘踩’花粉。”

过了一会儿,爸爸妈妈去买吃的,要我乖乖地在这等他们回来。

我依然对那蜜蜂充满好奇心。于是,我想起了爸爸说的话:“花粉对身体有好处。”

我也想成为一个健康的人,于是我摘了许多花扔在地上用脚使劲的踩……

爸爸妈妈回来了,看见我这么做,就生气地说:“你这孩子,太不文明了,好好的花被你踩成这样,为什么这么做?”“不是你说的吗,‘踩’花粉对身体有好处……”没等我说完,爸爸妈妈已经在一旁哈哈大笑起来。看着爸爸妈妈笑得这么开心,我就更不理解了,只好跟着傻笑。

还有一次,爸爸妈妈给我拍了许多可爱的照片,我心里特别高兴。我着急地问妈妈:“什么

时候可以看见我的照片。”妈妈说:“等妈妈有空拿去冲洗好了就给你。”

“冲洗”,我心里想,我自己冲洗就行了,何必等那么久。于是,我趁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拿了照相机跑进洗手间去了。我冲洗了很久,都不见照片出来,只好无奈地把照相机放回去。到了第二天,妈妈说要拿照片去冲洗了,我听到了以后非常高兴。只见妈妈疑惑地问:“为什么照相机会湿了?”我把一切都告诉了妈妈……

没等我说完,妈妈已经大笑起来了。妈妈用手指了指我的脑袋说:“你这笨孩子,不是这样冲洗的,而是拿到照相馆用药水到暗房冲洗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虽然这两件事过去了很久,但只要我一想起这两件事,就会哈哈大笑起来。

童年的我是多么幼稚、无知啊!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绿荷文学社 林浩东

丑小鸭,它一生下来,因为很丑跟别的鸭子不一样,小孩们和动物们都很讨厌它,它的兄弟姐妹们都很希望它走,连鸭妈妈也很希望它走。它很无奈,只好一个人流落在外面。它太丑了,它怕动物们取笑它,于是,它总是躲在森林里,很少出来,有什么事情,也只能等到晚上,才偷偷摸摸的走出来。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自由自在地高高飞翔的天鹅!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失败,或许被别人取笑,都不要怪自己笨,要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只要用心去学,去做,就会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飞起来”的。

我常常梦想美好的将来:我长大后要当一名伟大的作家,让每一个人都能欣赏到我的作品;也许我长大后会当一名医生,帮病人脱离病魔的折磨……无论我将来干什么,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做到。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我一定能完成我的梦想,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在高高的蓝天上自由自在地飞翔。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林丹清

我,现在是一位学生。20年后的我会是怎样的呢?

20年后的我将会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我要当一名杰出的医生,我要治好许许多多的病人,让他们快乐的生活着。

有位病人病得很严重,他的家属把他送到医院来,让我帮他治疗。

他,还是一位抱在手中的婴儿,据他的亲人告诉我,他还是一个出生未满一个星期的孩子,却被检查出他有白血病,这是他父亲遗传下来的病症。据婴儿的母亲说,他的父亲才三十二岁,却不幸得了这种病,去世了。看着她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流,便让我同情他们。

于是,我下定决心,不顾一切,努力的治好这个婴儿,因为他的生命还长着呢,他的母亲已经失去了丈夫,不能再失去她唯一的孩子了。

看着这位母亲对我期望的眼神,我不忍心让她失望,只好向她保证尽全力治疗。

手术过程很顺利,这个婴儿的生命有希望了,我便向这位母亲告知,这位母亲高兴地流下了眼泪,说:“谢谢你,医生,我很感激你留下了这个孩子……”

突然,闹钟响了,我猛的睁开眼睛,原来这是一场梦。但让我不可思议的是,在梦中是那么的现实,好像20年后的我真的是一位救死扶伤的医生。

这个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的生命都很宝贵,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只有活着才是最快乐的。通过这个梦,让我有想当医生的想法,我真希望20年后的我真的能成为一位伟大的医生。

读《繁星?;春水》有感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中学初一(4)班 何琳芳 邮编518048

《繁星?;春水》是著名作家冰心创作的一本诗集。

这本书分为两部分。一是繁星,二是春水。这些小诗,在冰心看来,她并不以为那些是诗,只觉得它是“思想的零碎”而已。它们都是冰心有感而发的。

读罢此书,我觉得冰心是一个对父母亲很孝顺的人。从字里行间,可以体会到冰心对父母的热爱之情。她从能够包容一切的母亲博大的胸怀和爱里,感受到了一种强大的力量。由此,她常常把母爱升华为祖国之爱和人类之爱。

这本书中的许多小诗,冰心所谓的“思想的零碎”,在歌颂母爱,抒写童真和赞美大自然的过程中,时常呈现出一种象征的意味。这使得小诗既具有自然的美,又表现了深刻的哲理。虽然这些小诗大多是急就的短章,立意在表达

瞬间的意绪,或者一点感触,但境界却相当宽大和悠远,内涵也相当繁复而庞杂。其中有亲情,有劝戒,有对宇宙人生的思索,有对自然和艺术的感喟,有多未来理想的追求,也有 青春易逝的感伤……

从这本书里,我读懂了很多很多。它教给了对待人生的正确态度,也教给了我珍惜时间的重要性,教给了我感恩的思想,教给了……

读完了《繁星?;春水》,我好象觉得成熟了很多。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 绿荷文学社陈浩莹

在我的脑海里,藏着一堂既难忘又生动的课。

记得我读三年级的时候,那时,我才刚转来这所环境优美的学校。刚开始学英语的时候,我觉得很难,不想学。但有一节课,让我重拾信心,认真学英语。上课了,这是一节品德与社会课,老师捧着书本,脸上带着灿烂的微笑,迈着轻快的脚步走进我们那整洁而宽阔的教室。老师开始讲课了,她今天讲新课,题目是“学会向困难挑战”。老师把许多同学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事件编成一个故事,认真地讲给我们听。我听了非常感动。下课后,我好好的回忆了我碰到英语的困难的事,觉得我做错了,我不应该向困难投降,要勇往直前,打败困难。最后,经过我的努力,终于打败了困难。虽然这节课过去了好久,但是,老师讲的那些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故事,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我学会了遇到困难,要打败困难,勇往直前。

这就是一堂让我难忘的课。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 绿荷文学社吴怀亮

从前,在一个国家有三个人,他们三个人是兄弟。他们分别叫老大,老二,老三。他们三个来到森林,遇到一个好心的老太婆。老太婆让他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但要帮老太婆干活。他们答应了老太婆,于是,他们就住下来了。

他们每天都洗衣服,砍柴,煮饭,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有一天,老太婆对他们说:“其实我是一个巫婆,感谢你们天天在帮我,为了感谢你们的恩情,我可以答应你们每人一个愿

望。”老大说:“我想要一座山的金子。”突然,他的身后都堆满了金子,这些金子够他用十辈子了。老二的愿望跟老大一样,老太婆也让他实现了愿望。老三说:“我想要一个里面装着山珍海味,吃也吃不完的饭碗。” 老太婆就帮他变了个这样的碗。老大和老二用了许多金子盖了一个很大的房子,他们俩一直住在那儿。而老三就想返回城市。

一路上,他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对老三说:“要不要吃烤番薯?”老三回答道:“不用了,要不要吃山珍海味?”那个人又说:“在这荒郊野岭里哪会有山珍海味?”老大拿出饭碗,饭碗里装的是虾、鱼……很多山珍海味。他们俩大口地吃了起来。吃完饭后,老三将他得到这个饭碗的经过全部都说给那个人听。那个人说:“我用一样东西跟你换,好吗?”说完,他拿起帽子念起了咒语,突然间有几千万士兵。那个人说:“用你的饭碗来换我的帽子。”老三答应了。那个人教了老三咒语。之后,老三对着帽子念了咒语,突然间几千万的士兵出现在老三的面前。老三对士兵说;“把那个人手上的饭碗拿给我。”说完,士兵们从那个人手上拿走了饭碗,给了老三。老三不但没有失去饭碗,还得到了一件武器。心理十分高兴!

他还用同一样的方法得到了手套和号角,只要戴上手套,身体就成了不坏之身。只要一吹起号角,那声音就好比几十万发炮弹的威力。

可是,好景不长。后来,那帽子、手套、号角的主人分别念了咒语,那三个武器都回到自己原来的主人手上。过不多久,饭碗也失灵了,老三又回到了从前那样。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六(3)班叶志显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之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段时间里,我尝过了各种甜酸苦辣,同时,也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让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那是在一年夏天,我站在阳台上看风景。突然,我无意之中发现了一群蚂蚁,我看见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从窝里出来,就像一支威武的军队。

我目不转睛地望着它们,它们走到哪,我就看到哪,心想可能它们是出去找食物。不一会儿,它们分散了,我以为我的“行踪”已经被它们发现了,我赶紧躲

到一旁,生怕它们逃走。后来我才发现它们原来要四周分散去找食物。我说,蚂蚁还是挺聪明嘛,还懂得人多力量大。没多久,有一只小蚂蚁发现了一只毛毛虫。那条毛毛虫躺在那儿一动也不动,那只小蚂蚁试着拉走那条虫。你想一想,一只丁点儿的蚂蚁能拉得动这只大的虫吗?答案当然是不行了。它尽管用尽全身的力气,那只毛毛虫还是纹丝不动地躺在那儿。它围着虫转来转去,最终还是离开了。我想,它已经放弃了。

我也正当放弃想离开时,谁知一个情况让我无法相信。居然来了一大群蚂蚁。它们互相用自己的触角去碰别人的触角,真像互相传递信息,它们围着毛毛虫,接着齐心协力,把拿只虫举了起来,一步一步地举着走,越过了很多障碍,最后才慢慢地回到巢穴里,它们也渐渐从我的眼里消失……

这件事以后,我懂得了人多力量大。它给我的启示是,我们做事也要学蚂蚁那样,团结协作,尽我们的全力去做。这样,就能够把事情做好。

让我们仔细观察生活里的每一件事,说不定你会发现很多十分有趣的事呢。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绿荷文学社 林浩东。

我叫林浩东,他叫林俊,他是我的一位同学,我们俩原先是对格格不入的“冤家”,我总认为这种“敌对”状态是改变不了的。

没料到,一件小事不仅改变了“敌对”状态,还使我们化“敌”为友。怎么回事?让我来告诉大家吧。

在班上,他得小红花最多,作业也写的最认真,老师经常表扬他,因此我嫉妒他。

一天,我买了辆玩具车到班上向同学们炫耀。同学们看见了,都很羡慕我,只有林俊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我。接着,他从书包里拿出比我漂亮的玩具车。同学们看见了,立刻移星换位,全部都跑到他那边去了,气得我满肚子都是火。我不服气地说:“你这辆车虽然漂亮,不是我吹牛,你这辆车的速度肯定没有我这辆的快,不信我们来比一比,谁的先从教室的后门到前门,谁就赢,输的叫小狗。如果比赛过程中,车撞到什么东西坏了可不怪对方。我两三下就要你服输。”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好。”

开始比赛了。我按了一下开关键,玩具车立刻发出“滴

”、“滴”的发动声,似乎很有自信取得胜利。我一放车子,它立刻往外飞。林俊还没把车开动,我的车已经“扒拉”一声撞到墙了,车的底盘已经裂开了。我马上拿起心爱的车,飞快地跑出了教室,偷偷的跑到厕所大哭起来。于是,一个复仇的计划在我的脑子里形成了。

下午,我一个人提前溜进了教室,从他书包里拿出玩具车往地下使劲一扔,这下,我可为自己出了口气。我偷偷地走出了教室,等着下午的好戏。

半个小时后,我和几个同学有说有笑地走进教室,他也跟了进去。他来到自己的坐位,从书包里拿出玩具车一看,立刻大叫起来:“哎呀,我的车!”我朝着他偷偷看过去,只见他气得脸色铁青,眼里闪着泪光,拳头攥得紧紧的,好像要准备同谁拚命似的。过了一会儿,他强忍着怒气,他从书包里把那些碎片拿出来,想用胶水重新把他粘回去,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玩具车已经成碎片了。他的泪水一滴一滴的滴在那车的碎片上。看到这情景,我心里也很不安,但一想到他嘲笑我的样子,心里也就坦然了,觉得很痛快。

以后的几天里,林俊整天阴沉着脸,不见笑的样子。有时他还会看上我一眼,弄得我心里直发虚,生怕他会找我算帐。

又是一个下午。放学了,我正要回家。这时,突然听到林俊的喊声:“哎――,林浩东,等一下,我有话对你说。”

一听到他的声音,我的心就乱跳起来,暗想大事不妙。我愣了一下,转身过去,结结巴巴地问:“什……什么……事儿?”

“林浩东,我向你道歉。其实上次我早就知道你的车会撞坏,但是我却没有告诉你,因为我和你一样也是想在同学面前炫耀,更不想在同学面前丢脸,对不起。给,这个是赔给你的。”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辆崭新的玩具车递了过来。

“这……”我不敢接他递过来的车子,也不敢瞧着他的脸,只是低下了头,只觉得脸上发烫,只觉得心里发烫,心里像重重地压上了一块巨石。

“拿着吧,这是我赔你的。其实,我早就想这样做的,可是这几天没空,所以今天才……”

“别说了!不好,都是我不好!是我对不起你呀,林俊。”我控制不住自己,勇敢地对林俊说:“是我把……”

他笑了,什么都没说,他转身就走,我的泪水早已冲洗掉了所有的情景……

从此以后,我们这对“冤家”也就成了好朋友。我呢,不仅跟他好,而且心里还总想着:看齐,看齐,向林俊看齐!

深圳市福田区绿洲小学绿荷文学社古妍芳

自从我懂事以来,令我难忘的课有很多,语文课、数学课、英语课、电脑课等。可是最令我难忘的课是电脑课,是王老师上的课。王老师上得又生动,又幽默,令我十分难忘。

因为那是我第一次上电脑课,所以印象很深。那时,我还不认识电脑,也不明白电脑是什么东西?那时也有很多人和我一样也不明白电脑是什么东西?

于是,王老师就耐心地教我们。我们很紧张,王老师看出来了,就时不时给我们讲一些笑话,让我们放松一下心情。他讲的笑话很好笑,他讲起来幽默、风趣。

他又给我们讲故事,他讲的故事十分生动。讲完故事,他又讲了一些电脑方面的知识。不知不觉,就下课了。

深圳市绿洲小学六(3)班 任煜琳

“又是雨天,真讨厌!”我埋怨道。这场突如其来的雨,破坏了我的假日。本来打算要去欢乐谷狂欢一天的,却被这场不期而来的雨给搅和了。我坐在窗前,习惯地用手托住下巴,看着窗外那一串串断了线的珠子,油然而生出一种失落感。

雨渐渐小了些。我终于闷得不行了,拿起雨伞出去散步。我来到大街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马路湿漉漉的,汽车都放慢了速度,路上行人稀少,一切看起来是那么宁静。我来到红绿灯前,看到了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奶奶,她右手撑着雨伞,左手正要推动轮子过马路,可再看看她的脸,眉毛紧皱,显得非常焦急。我心里明白:在这样的天气过马路,对老奶奶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 。因为马路那么滑,很容易滑倒。我的脚刚向老奶奶那儿迈出了一步却又马上收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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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谁的目光里(小说)

  《少年文艺》2006年第2期

  期末考的卷子发下来了。这一年我过得极其失败,一开始是化学,那些卤族元素、有机溶剂什么的快把我毒死了;后来,霉运蔓延到了数学、物理两门课上,于是,我拿到了三份红得光辉灿烂的卷子。我把它们迅速地窝成一团塞进抽屉,好像这样就毁尸灭迹了。

  老师还没来,教室里一片嘈杂。

  一只手突然从天而降,“啪”地把一本本子拍在了我桌上。我吓了一跳,抬头看见那个叫张凯的男生正站在面前。他说:“钱晓军想叫你给他写个留言。”

  “什么?”我奇怪地看着他,愣了半天说,“钱晓军要转学啊?”要知道,我在班上不属于那种左右逢源,勾勾手指就有男生欣然听命的女孩,张凯也好,钱晓军也好,都差不多没讲过话,写哪门子的留言嘛?

  张凯抠着下巴上的痘痘,费劲地解释:“你,下个学期,不是要去文科班了吗?”

  “啊?这样啊―――”我迟疑地拿起了笔。我很庆幸世界上有一个叫“文科班”的地方,要不然我这种连Sin、Cos都分不清的人该怎么活呢?

  可是,分班也值得写留言吗?记得初中时有一位仁兄,毕业时买了一本精美的纪念册,请班里的每个人都写了留言,大家都觉得真是看不出来啊,他竟是这么重情义的人。可是最后他抱着满满一本留言说:“一本本子十几块钱,万一你们以后谁成了名,它准能卖个十几万,名符其实的一‘本’万利啊!”全班都晕了。也许钱晓军也是这个类型吧。

  这时候,我又想起来,他和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联系的:女生们都叫他“摩尔人”,而这个外号,就是我起的。他长得高而且壮,皮肤黑得发亮,头发有些鬈,嘴唇厚嘟嘟地往外翻,很像《奥赛罗》里的非洲摩尔人;他又是化学课代表,“摩尔”这个让我深恶痛绝的化学名词就自然而然地安在他头上了。

  我忍着一丝不快,盯着这本俗气的硬面抄打了几秒钟腹稿,但封面上红得一塌糊涂的玫瑰图案令人头脑短路。于是我翻开第一页,想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写的。可是,第一页是空白,后面的所有页都是空白,这是本崭新的本子。我可不想在这荒唐的留言本上充当第一个,

只好在第二页上写了一行字:钱晓军同学,祝你学习进步,百事可乐。周茗茗。

  “谢谢!”张凯一把抢过本子,冲不远处做了个“OK”的手势。我扭头一看,钱晓军正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这边,假如把舌头拖出来,就很像邻居家的金毛犬等着喝牛奶的表情。

  突然,不知哪根警觉的神经被拨动了一下,琴弦一样“铮”地一响―――他为什么不自己来呢?他和我不熟,可张凯和我也不熟啊;难道他知道我给他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对我有意见?要是这样还让我留什么言呢?

  我疑惑了起来,他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孔雀开屏,自作多情!”我立刻在心里大声地嘲笑自己,“你以为你是万人迷啊?而且也不看看对象,他是那么黑那么丑的‘摩尔人’哎!”从表面上看,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留着最普通的运动头,总是穿着一身灰头土脸的校服,扔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但其实,我心里敏感得要命,谁多看了我一眼都会让我瞎琢磨半天:他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可是,倔强的自尊心又绝对不容许我那么花痴,每当我冒出让自己心如撞鹿的念头,自尊心就像个严厉的嬷嬷一样跑出来断喝一声:“STOP!”

  老师走了进来,让学文科的同学现在就去隔壁文科班报到,以便集中布置文科的暑假作业。我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隔了两组的丁浩也埋着头从桌肚里往外掏书,不禁一呆,然后心里的一大排铃铛立刻叮叮咚咚地响起来,好像半空正有天使经过―――原来他也选了文科啊!从上高中的第一天起,丁浩就跳进了我的眼里。在一大群歪瓜裂枣的男生中,他总是清爽而整齐,显得格外地温文尔雅。他身姿挺拔,戴着一副细边眼镜,爱穿连帽式运动衣;每次他微躬着身子骑着那辆轮子细细的变速自行车,脖子上随意挂着耳机,橙色的书包乖乖地趴在背上,像风一样潇洒地掠过时,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痛起来。

  这辆自行车,我坐过一次。春游的时候,每个骑车的男生都分配驮一个女生,那天幸运之神眷顾,让我恰好分配给了丁浩。我坐在窄窄的后座上,紧紧地抓着座垫下的弹簧,脸色苍白,胃液一阵阵翻滚,手心里满是黏乎乎冷冰冰的汗。“坐稳了啊。”他回头微笑着说。我喉咙发干,挤出一个听不见的“嗯”

。如果能像别的男生女生一样聊着天该多好啊,我在熟悉的人面前可是个超级话痨。但是,这十几分钟的行程竟是一片空白,只有沿途的景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们几个学文科的人走出教室,我跟在丁浩后面,恶狠狠地教训着自己:“他和你一个班又能怎么样?他会喜欢你吗?你又不漂亮成绩又差,哪一点配得上他?”这么一想,心里像被踩了一脚,立刻瘪了一块。

初夏的阳光像洪水一样汹涌而来,满地摇曳的深黑树影仿佛海底招摇的水藻。我抱着装着三张红灯试卷的书包,觉得自己也像在水中行走,四肢沉重,胸口发闷。

  我的暑假既没有大海也没有星空,那些东西只存在于花花绿绿的杂志上,是无聊的大人编来看看的童话。对我来说,假期是一堂漫长的,没有课间休息的自习课。然而坐在书桌前,对着满纸的符号,我又常常昏昏沉沉,一脑子乱梦,醒来时太阳已毒辣地照在西窗,屋子被烤得像一只皱巴巴的纸盒。

  终于,一场大雨宣告了九月的来临,开学了,文科班的生活正式开始。

  这个班集中了年级里几乎所有的美女,环肥燕瘦,简直让人眼花缭乱。我的同桌就是个班花级的人物,叫李雨晴。

  第一天上课,我正老老实实地写着笔记,她突然一把抓起我的手臂,像啃鸡腿一样“啊呜”啃了一大口。我痛得立刻掩住了嘴,终于没有大叫出声。我又气愤又奇怪,盯着她说:“你干什么!”

  “人家一高兴就想咬人嘛!”她噘着粉嫩的嘴唇嗲声嗲气地说,“我以前的同桌都习惯了哦!”

  我揉着胳膊上的牙印,看见她的大眼睛冲我忽闪忽闪,流露出极其无辜的神情,只好不说什么了。

  下了课,她就亲热地拐着我的胳膊,拉我一起去小卖部买零食。我身不由己地跟着她,她一路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招呼,时而促狭地拍一下别人的屁股然后咯咯地笑着逃开,时而远远地冲谁挥挥手,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她的交际可真广啊,我好像处在一股小型旋风的中心地带,被挟裹着掠过校园。

  于是,还完全摸不着头脑,我就成了李雨晴的“死党”。

  另一件突如其来的事发生了,班主任不知为什么看上了我,任命我为她的课代表。她是个快退休的老太太

,视自己的政治课为天底下最要紧的学问―――牛顿为什么沉迷于神学?洪秀全为什么被灭掉?都是因为他们不学唯物辩证法!现在政治是主课之一,她每天都布置好大一堆作业,害得我每天到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在一群莺莺燕燕的女生后面催逼着她们交本子。

  本子一定要在第一节课前送到她手里,不然她会大发脾气。于是,每天早自习时,我都要抱着一摞本子往走廊另一头的办公室跑。

  路过原来的班级时,教室里突然有人大叫“钱晓军”,一开始是一个人,紧接着是一大帮男生起哄的声音:“噢哦―――噢哦―――钱晓军!”我往里面瞥了一眼,看见“摩尔人”正气急败坏地冲着那帮男生“嘘!嘘!”地平息他们的叫喊,但他们看见我在看,叫得更响了。这时“摩尔人”也看见我在看,竟不好意思地一下子趴在桌上,把巨大的头埋进了臂弯。我差点儿笑出声来,要是黑熊也有害羞的时候,一定就是这副样子。

  第二天,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情。课间,李雨晴和我一起路过那个班门口时,突然一个人从门里被猛地推了出来,踉踉跄跄地一下子倒在我身上,差点儿把我撞一个跟头。那人“嗷”地怪叫一声,迅速反弹起来,扭住了推他的人,然后,一场恶斗开始了。被推出来的就是“摩尔人”,而推人的竟然是张凯,正为恶作剧成功笑得开心呢。“摩尔人”像发疯的大猩猩一样抡着手臂,拳头雨点般落在对方身上,两个人在走廊里滚作一团。我赶紧拉着李雨晴绕道而行。张凯被打急了,便大声嚷道:“钱晓军,你再打我就告诉周茗茗了!”说来也奇怪,“摩尔人”立刻停手,仓皇失措地蹿进了教室。

  听到自己的名字,我心里“咯噔”一下。李雨晴转转眼珠,咬着我的耳朵说:“哈哈,原来‘摩尔人’暗恋你啊!”看来我起的外号还真是流传甚广,连李雨晴都知道。

  这样我就更慌了。天啊,怎么能被臭名昭著的“摩尔人”暗恋呢?虽然我心里一直隐隐地盼望着来一场浪漫的恋爱,但是,对象绝对不可以是他!

  我窘得满脸通红,对李雨晴说:“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噢!”

  她很有把握地说:“可是我看他们班的人一定都知道了!”

  “那我怎么办呢?我从来都没有跟他讲过话,他干吗要惹我啊?”想到从此

将被人与“摩尔人”联系在一起,我委屈得都快哭了。

  “有什么怎么办?暗恋嘛,你要是不想回应,随他去好了!”李雨晴好像这方面的经验很丰富,嘻笑着满不在乎地说。没准她是拿这事当笑话看的吧,喜欢她的人一定很多,而且都是大帅哥;喜欢我的人只有一个,而且还是“摩尔人”!

  我很想冲到钱晓军面前大喊:“我不许你暗恋我!”但“喜欢”这种事是叫停就停的吗?如果丁浩不许我喜欢他,我就不喜欢了吗?更糟糕的是,他又没有向我表白,我要是主动去找他,岂不是自作多情? F5Lg2jahvXzFHjzo

  我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唉,都说暗恋别人是一件苦恼的事,谁知被人暗恋也这么烦。

  大概是文科学生比较风花雪月,而我们班招蜂引蝶的美女又实在太多,开学不久,好几对“班对”就渐渐浮出了水面。中午自修时间,他们总是坐在一起,头挨得近近的,以研究功课为名窃窃私语,没完没了。

  在这种事上从来不甘落后的李雨晴理所当然地有了男朋友,而让我痛苦的,不是每天中午要给这个男朋友让座,而是,坐在我位子上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丁浩。

  “哎,这个给你。”他从包包里掏出一袋芒果干塞给我,“你能不能……”

  “哦。”不等他讲出口,我就自觉地搬起书本挪到后面去了。我故意不拿那袋零食,但他随即“啪”地扔了过来,好像在打发一个乞丐。

  我看见他脸上挂着迷死人的微笑,拿着一只黄澄澄的大橘子,一瓤一瓤地剥开,连橘络都小心翼翼地撕得一干二净―――我以前从未发现,原来他的手像女生一样又细又白,小指还常常翘成兰花状―――然后递给李雨晴,橘子皮就顺手丢进了我的抽屉。

  我在他们身后写着作业,圆珠笔一笔一画在纸上划下深深的痕迹,透过了好几页。我根本不爱吃又咸又涩的芒果干,它们排列在塑料袋里,一根一根,像大号的鱼骨。

  更要命的是,上课上得无聊的时候,李雨晴就神神秘秘地翻出了一张蓝色的信纸递给我,“要不要看?这是我们家浩浩给我写的信哦。”

  明明知道她的眼睛里闪着炫耀的光,我还是不争气地接了过来。我知道要是不看我

会后悔,可是看了就更后悔了。展开信纸,首先跳进眼帘的是字里行间夹着许多颗触目惊心的用红笔画的心,有的还用一支箭把两颗心串了起来,这些心代表着丁浩无比热烈的感情。

  但愿我孱弱的语言能解释清楚看到这些心后的想法。首先我觉得想哭,是我先认识丁浩的,整整一年,我默默地关注着他的一切,甚至,如果有一天他迟到了三分钟,在那三分钟里我会坐立不安、满耳朵嗡嗡声,担心他生病或者出了车祸―――为什么这些心不是为我画的呢?但是随即,我又想到假如这些心真的是为我画的,那也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要是真的有心,一颗就足够了吧?而他居然画了这么一大堆,还每颗都用水笔涂得密不透风,很像是幼儿园小朋友的杰作。拜托,我们还有一年就成人了,他怎么这么幼稚?我为他忽略了我而痛心,为他的幼稚而痛心,还为我竟然喜欢了这么个幼稚的家伙而痛心―――总之,我的心里百味杂陈,痛苦不堪。

  后来,午休时间我宁可去图书馆呆着。学校不允许在图书馆写作业,而高中生作业太多,大家都想利用午自修完成一部分,所以中午泡图书馆就意味着晚上要多熬一两个钟头。

  再后来,图书馆我也不想去了,因为“摩尔人”发现了我每天中午都在那里,于是他也每天都去图书馆报到,真不晓得他是怎么想的,理科班的学习比我们还紧张。他总是坐在我身后,我感觉到脖子后面痒痒的,怀疑他一直盯着我看。我很想回头证实一下,可是一回头就变成了我主动看他,岂不更糟。

  惟一值得宽慰的是,关于我和他的谣言还没有在年级里流传开来。这大概也有赖于我总是很小心,尽量不从他们班门口经过,避免和他同一时间去食堂,不在他打篮球的时候路过球场……说实在的,为了不让他关注到我,我也着实花了一番心思,常常窥探他的动向。唉,这到底是谁在注意谁呀。

  期中考试很快就来了。这半学期,大家都过得稀里糊涂,于是集体考得出奇的差,年级排名倒数第一,连校长也摇着头说,我们学校的文科班是一届不如一届了。

  班太(即班主任老太太)脸青得能拧出水来。放学的时候,她用阴沉可怖的声音宣布,全体女生留下。我们面面相觑,而男生们幸灾乐祸地走了。他们没想到,其实班太要说的

事和他们也有脱不了的干系,只不过她灵活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的一条方法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她认为考不好是因为早恋成风,而女生就是早恋的关键一方。

  她恶狠狠地看了我们三十秒,目光刻意地停留在几个“重点人物”脸上,尤其是李雨晴,被看得招架不住,头快埋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次李雨晴四门课的总分还不到200分。

  班太终于开口了:“知道你们为什么考不好吗?都是因为―――思春!”

  大家的脸全红了。天啊,“思春”,听着就不寒而栗的词,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词。

  “特别是那几个择校生,你们的父母出了天价把你们送到这里,是让你们谈恋爱来了吗?人家男生想好好学习,也被你们纠缠得没有心思了!你不要当烂苹果,烂一个,坏一筐!”最后一句,她是盯着李雨晴咬牙切齿地说的。

  我的心里七上八下。我算不算是那类“思春”的呢?念了文科以后,我的成绩迅速上升,但这并不代表着我心无旁骛。我没有谈恋爱,可是很多时间却花在了做白日梦、和心里的嬷嬷进行斗争上。这样的斗争每次都以我的失败收场,其实我多希望有个男生能成为同盟军啊。丁浩的影子在眼前浮现了一下,立刻被我赶走了。

  班太突然点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以为她竟洞悉了我的全部思想,要狠狠地训一通了,可她说的却是:“你们看周茗茗,从来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连衣服都穿得朴朴实实―――我从来没见她穿过校服以外的衣服―――也从来不和男生哄哄闹闹,人家本本分分的,一门心思学习……”大家用眼角看着我,我知道,那绝对不是认可和羡慕。

  如坐针毡的时刻终于过去了,窗外已是一片暮色。在昏暗的车棚里拿车时,我听见李雨晴气乎乎地嘟囔:“……她那样子想让谁喜欢也不可能吧……”

  “就是!她是白垩纪来的。”几个娇俏女生的笑声格格格地响起来。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我愣愣地站在黑暗中等着她们走远,才使劲踢开自行车的撑架。对着天边晶莹的新月,我心里大声呼喊:“我是最美的!”只有树梢上一颗小星星在微弱地回应:“是的,起码有一个人喜欢你。”

  这顿怒骂像骤然而至

的寒潮一样使我们班的气氛结了冰,久久不能复苏。

  李雨晴变得沉默了许多,她不再一下课就去买零食,不再没完没了地听歌,不再看漫画,不再浩浩长浩浩短。她开始记课堂笔记,尽管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记,只是把老师的板书一黑板一黑板无论巨细地抄下来。她沉静的时候真的很好看,我看着她精致的鼻翼、嘴角抿出的浅浅的酒窝,看着她握笔的姿势,大拇指可爱地翘着,上面有润泽的杏仁形的指甲,不像我的指甲被啃得歪歪扭扭―――我突然觉得如果让我跟她换,失去好成绩而拥有她的美丽,我愿意。

  一天课间,李雨晴呆呆地从外面走进教室,一看就是失魂落魄的。她像块木头一样直挺挺地往位子上一坐,瞪着前方,不说话。

  “你怎么了?”我小心地问。

  她慢慢地把目光移向我,说:“丁浩和我分手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他为什么要和你分手?他说了吗?”

  “他说班太找他谈话了,说他是上重点大学的料,不要让我给带坏了……”她渐渐回过了神,眼泪迅速地在眼眶里聚集,然后,清清澈澈地像池塘涨水一样汪了出来。

  “他……他怎么能对你说这种话!”我脱口而出,好像忘记了就在不久前还那么嫉妒丁浩对她的喜欢。

  她撑着额头,用手掌挡着眼睛默默地流泪。她闭着眼,睫毛被泪水濡湿了,细细地贴在眼睑下面。上课铃响起的时候,她拿出纸巾小心地蘸去脸上的泪水,然后红着眼睛打开了笔记本,挺直背。我伸出手去,轻轻地和她握了一下。

  我用余光看了看丁浩,他低着头,好像也很难受。课上到一半,老师说:“丁浩,你怎么一直趴在桌上?要是生病了就回去休息吧。”于是他收拾东西走了,直到两天以后才来上课,而这时已和李雨晴形同陌路。

  仿佛被飓风一夜之间卷走,丁浩在我心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曾经喜欢他的好像是个毫不相干的人,我想想都诧异,他?谁会喜欢他?

  原来,把一个人从心里清除出去的滋味就是这样,好像拆除了一座房子,一开始,那一大片空地空旷得刺眼,空旷得让人发虚;但慢慢地,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变得不受阻挡,可以随心所欲看风景,而呼吸也变得自由通畅。

  迟到的人数急剧增多,学校出台了一项政策:迟到的人要把名字写在校门口的黑板上“展览”。这对我来说是个天大的坏消息,因为我属于那种缺不得一点儿觉的人,哪天睡不满八小时,就会一整天处于梦游状态,从上小学开始就几乎天天在迟到的边缘挣扎。

  我把起床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但是,有一天还是出了状况。

  那天骑到半路,车胎破了,而这时无论是打电话回家让爸爸来送一下还是丢下车跑步前进都来不及了,我只好哭丧着脸把车推到路边的修车摊,盘算着假如让修车师傅给我写一张纸条,证明我确实是自行车坏了才迟到的,是否可以免记名字呢?天哪,一想到自己会因此闻名全校,还会被班太往死里w,我快急疯了。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突然一辆车在身边刹住了。我先是看见一只足有海豚那么大的又旧又脏的鞋踏在地上,然后是一辆破车,生了锈的铃铛像一颗烂果子一样吊在车把手上,接着,我看到了一张憨笑着的脸。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摩尔人”!

  真的是“摩尔人”。我第一次和他这么接近,恼火地发现自己的脸变得滚烫,他的目光也闪闪烁烁,但是看不出脸红,因为皮肤黑到了一定的程度。他吞了口唾沫说:“你的车坏了?”

  “嗯。”我看了看那辆被放倒了的坐骑。

  “那,我带你吧,不然要迟到了。”他说。

  “不要。”我坚决地摇了摇头,“你先走吧!”对他,我避之犹恐不及,别说坐他的车,就是被人看见我们俩在这里说话也很糟糕!我左右张望,生怕突然冒出来一个同学。

  他把一只脚放在了脚踏上,但是没有动。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我突然不自然起来,连“面无表情”这个表情都不自然了。

  他好像了解了什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你骑我的车先走吧,我在这里等你的车修好!”

  “那你不会迟到吗?”

  “我不怕,我今天本来是请病假的,我有假条。”

  “啊?”我瞪着他,又看了看表,也只能如此了,于是接过了他的车龙头。

  “我第一节课间去你们班把车钥匙还你!”他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噌地又从车上跳了下来

,突然发现自己真是笨,怎么没想到这个问题!“你,你不要来!”这句话脱口而出。

  他的眼睛里突然掠过一丝痛苦,好像被无形的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我心里一软,知道自己真的是太过分了,只想接受好处,对这给予好处的人,却要拒之于千里之外。

  “好吧,”他垂下头黯然地说,“我会想办法给你的。你快走吧。”

  “那,你的车钥匙呢?”我急忙问。

  “我有备用的。”他回答。

  我骑着他那辆唏哩哗啦、晃晃荡荡的破车冲进校门,正好赶上打铃。

  虽然免于迟到,但一整天,我都悬着心,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妥。如果他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大声喊:“周茗茗!你的钥匙!”怎么办?难道我能装聋作哑吗?或者,他让我们班的哪个同学转给我,这下好了,又多一个人知道我和他之间的联系,万一再给传了出去……

  心里有个声音弱弱地说:“其实‘摩尔人’也没什么不好啊,他那么肯帮忙……”另一个声音随即大声地反驳:“可是,他是‘摩尔人’哎!长得丑就是他的错!要是和他有什么关系,你会成为笑料的!”

  直到下午快放学的时候,钥匙还是没有送来。我下巴抵着桌子,在草稿纸上画着莫名其妙的线条,心里无比烦乱。

  班太走了进来,举起手里的东西,问:“这是谁的车钥匙?”

  我抬头一看,上面连着一只胖胖的塑胶加菲猫,正是我的。我疑惑地走上前去。

  “别的班的同学交到办公室的,说是在我们班门口捡到的。”班太把钥匙放在我手里。

  我心中一宽,豁然开朗。这“摩尔人”还真是挺聪明,挺善解人意的呢!

  可是,推着车走出校门时,我惊讶地张大了嘴。“钱晓军”三个字正写在那块黑板上“今日迟到”一栏里,一笔一划,清清楚楚。我顿时明白了,他根本没有病假条,他那么说,只是想催我快点走。

  寒风嗖嗖,我的脸却又烫了起来。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男生对我的好,他甚至小心翼翼地维护了我可笑的矜持。

  如果他不是“摩尔人”那该多完美啊。

  再一次遇到“摩尔人”的时候,他正和一大堆男生抱着足球往操场走去。在人群中,他扭头望着我微微一笑。我无法装作

看不见,只好咧了咧嘴算是用微笑回应,连我自己也知道,这微笑真是太难看了。但他似乎一下子开心起来,跃出人群,猛跑几步,“yahoo!”一声呐喊,飞起一个大脚把球直接开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去了。“你吃错药了你!”那帮男生立刻围着他狂殴起来,他抱头逃窜,我在一边捂着嘴笑弯了腰。

  一直走到教室里,我还一想起刚才那一幕就吃吃发笑,李雨晴说:“这丫头是傻了。”

  我一边笑一边跟她讲了前因后果,她也笑了,但笑得无比狡黠,“你啊,当心别喜欢上他了哦!”

  “怎么可能!他是‘摩尔人’!”

  “唉,其实他也没那么丑,而且听说成绩还不错吧?”

  “呸!你少给我暗示。”我这么说着,不知为什么,心却扑通扑通地大跳特跳起来。

  “哎呀,你脸红了!你完蛋了!你完蛋了!”李雨晴指着我嚷嚷。

  突然我觉得无话可说。我好像真的完蛋了。

  最近念书的时候,常常走神,心里像燃放着那种叫“彩明珠”的烟火,时不时窜出一颗眩目的光弹划过冷清的夜空。我等待着那个严厉的嬷嬷的拯救,但她擅离职守了。

  我索性把脸贴在冰凉的玻璃桌面上,抓住了思绪的核心:我正在想有一天“摩尔人”会不会向我告白。

  把丁浩那种玉树临风的大帅哥当作白日梦的主角是很容易的,但“摩尔人”五大三粗的模样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场景实在不搭调。

  于是,我退一步假想另一个情节:假如有一天,全校都在做早操,做着做着,我因为低血糖(这是有现实依据的,我爱睡懒觉,常常不吃早饭)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不好了!周茗茗昏过去了!”我们班的女生尖叫起来。就在大家乱作一团的时候,一只黑黝黝的大手拨开了人群,竟然是“摩尔人”!他用最快的速度抱起我就往校医室冲去,我软绵绵地耷拉在他的手中,对了,就像怪物史莱克和还没变身(这点很关键)的公主。全校师生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看着一个男孩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飞奔,忘记了这里是规矩森严的重点中学……

  我找出一面小镜子,看见里面的女孩虽然不算漂亮,但有粉红的面颊和因为遐想而亮晶晶的瞳仁。我把头偏过三

分,偏过七分,试试什么样的笑脸最迷人;又把头发全部拢向耳后,想象着自己梳起马尾辫的样子,嗯,还不错。

  我的手骤然停了下来,一下子按住了额头―――天啊,我这是在干什么呀?难道真的爱上了“摩尔人”?

  整整一夜,“摩尔人”三个字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响起,好像他派了个小人儿躲在我的脑袋里反反复复地念着同一句咒语,让我头痛欲裂。

  第二天,一走上我们年级的楼层,我就看见“摩尔人”正在他们班门口打扫卫生,显然是心不在焉,时不时往楼梯口张望着。一发现我,他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张开嘴,一声“你好”就要从舌尖上滚落。昨晚幻想中的男主角一下子出现在眼前,我不禁瞠目结舌,然后,连自己也想不到―――我猛地刹住脚步,转身逃跑了。

  我从另外一个楼梯兜了个大圈子来到教室,机械地打开书包,一样一样取出书本文具,在桌子上摆得端端正正,然后翻开语文书,瞪着一行行汉字,把它们瞪得奇形怪状。渐渐地,理智终于回来了,我惊骇地发现自己刚才做出了一个完全不受意志控制的举动―――而且此时后背都隐隐沁出了汗―――真是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为什么要逃跑?假如不喜欢“摩尔人”,完全可以不理他,昂首挺胸走过去就是了!这下可好,他会把这当成女孩子的“娇羞”,当成对他在乎、对他有意的表现!我这是怎么了?

  下课时,我正要经过走廊,突然发现“摩尔人”正靠在栏杆上和张凯聊天,张凯看见了我,用胳膊肘碰了碰他,然后他的目光就炯炯地照射了过来。我对自己说,自然,自然!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地走过去,把他当成一根萝卜!即使在理智的指挥下,我还是腿软、脸红,我看见手里捏着的一张试卷像风中的树叶一样瑟瑟颤动,只好再一次绕道而行。

  转过身去的瞬间,我悲哀地肯定,不管喜欢或者憎恶,“摩尔人”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

  有人做过一个实验,请参加者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一个词:“沙哈拉”,假如想了,就自觉地按亮一个指示灯。平时好端端的,谁会想到什么“沙哈拉”呢?但是进行实验的时候,指示灯此起彼伏亮个不停―――这说明越是让自己不要去想的东西,就越是会跳到你的脑海

  “摩尔人”成了我的“沙哈拉”。

  所以,听说他的作文和我的作文同时获了市里的一个什么奖,要去参加颁奖典礼时,我张大了嘴,心里轰轰地摇撼着,像发生了八级地震,都不觉得“‘摩尔人’也能写出好作文”这件事匪夷所思了。

  “钱晓军你认识吧?你去约他一下,你们俩一起去。”班太把我叫到办公室,一边批着作业,一边闲闲地说。这种市里的小奖,我们学校不当回事,所以不会有老师放着课不上去陪学生领奖的。而且,她认为我这样的女生和男生单独相处也绝对不会有事。

  我低下头说:“不认识。”我听见自己嗓音发飘。

  “那我去跟他讲。”班太没有觉察出异样,头也不抬。

  颁奖的时间是下午。我和“摩尔人”讲好两点钟在校门口集合,然后一起骑车去设在城市另一头的会场。出门的时候,我洗了一个苹果带上,想想,又洗了一个。

  来到校门口,学校已经开始上下午的课了,这里冷冷清清的,老远就看见“摩尔人”单腿撑地,跨在那辆破车上。他好像在耍帅,故意背对着我来的方向,两只手抄在校服口袋里。幸好约在这个时候,假如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他,我可做不到。

  我控制着紊乱的呼吸,在他身边刹住车。他很酷地说:“走吧!”看也不看我一眼就一划腿蹿出了很远。等我终于赶上他的时候,发现他脸红了―――是从他耳朵背面火烧火燎的颜色看出来的。大概这才是他背对着我的原因吧。

  我们默默地并肩骑车,这其实是难得的呼吸校外自由空气的机会,太阳暖烘烘地照在身上,行人好像都不急着赶路,公交车像大鲸鱼一样从身边游过,原来下午两点的世界就是这样一派慢悠悠的景象。

  我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摩尔人”,心惊肉跳地发现他也正在看我,于是赶紧收回了目光。

  “摩尔人”突然打破了沉默,“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

  我只好说:“嗯。”

  “在一座森林里面,住着一个胆小的猎人,”他的嗓音挺浑厚的,“还住着一头熊。”

  我从鼻子里轻轻地笑了两声,森林,猎人,熊,他以为我是幼儿园小朋友吗?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猎人出门的时候想,千万不要碰到熊啊,他战战

兢兢地每走一步都要左顾右盼半天。可是,熊偏偏出现了,而且,呼地从树丛里站起来,和他打了个照面!那个猎人吓得拔腿就跑!”

  “你……你!”我顿时涨红了脸,又气又笑地瞪着他。

  他不笑,幽幽地说:“你猜那只熊怎么样?”

  “怎么样?”我还是气哼哼的,“熊要吃人的,不跑怎么行?”

  “其实,熊怕猎人超过了猎人怕熊!熊不逃是因为腿软得逃不动了,只好装得挺大胆地跟猎人说‘嗨’!”他举起一只手慢吞吞地挥了挥,大而厚的手套真像只熊掌。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觉得心里轻快极了,风把脸颊旁的头发吹得像鸟儿的翅膀一样扑扇。

  他也哈哈大笑,但笑得有点无奈。

  会场很快就到了。这时,我沮丧地发现他得的居然是二等奖,二等奖只有五名,坐在前排;而和我一样得三等奖的人有一大堆,坐在后排。他去前排绕了一圈,走到我身边坐下了。

  “咦?你的位子不是在前面吗?”我奇怪地问。

  “前面有记者在摄像,我看见镜头就发怵。”他吐吐舌头说。

  隆重而冗长的颁奖典礼终于开始了又结束了。

  我们又并肩骑车回学校。太阳光比刚才黄了一点,把人们的脸映得金灿灿的。路边,两个穿得像气球一样的小孩打打闹闹地走着,抢着一张贴纸。我们都微笑了。

  “你骑到我的右边来。”他把车龙头向左一拐,在右边腾出了一块空地。

  我刚想问为什么,立刻明白了,在车来车往的街上,右边比较安全。我乖乖地骑到了他的右边。

  他默默地看了我一眼,抿起了嘴唇。

  这个下午的时光过得太快了。

  快到校门口时,我忽然想起了书包里的苹果。我喊了他一声,停下车,掏出一个递给他。

  他在手心里慢慢地转动着那个苹果,问:“你知道熊为什么那么怕猎人吗?”不等我回答,他就用带着点苦涩的口吻说:“因为猎人有枪,一枪就能命中熊的要害。”说完就跨上车一溜烟地走了。

  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我反复地想着他昨天说的最后一句话算不算是一种告白呢?如果是,我又该怎么回应呢?我真的做好了准备,迎接一场大雨般的恋爱吗

?而恋爱的对象,竟是“摩尔人”?!

  一走进教室,我就觉得不太对劲,几乎是被几十双眼睛目送到座位上的。一坐下,李雨晴就对我说:“你上电视啦!”

  “啊?”我诧异地看着她,“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昨天晚上本市新闻播的啊,你,还有‘摩尔人’,你们不是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的吗?”

  我脑袋里“嗡”的一声,但嘴还是很硬,说,“那又怎么啦?我和他正好一起获奖,有什么办法!”我注意到满教室都竖着耳朵,故意放大声音。

  李雨晴拉拉我的袖子,“拍到你们在台下坐着的镜头啦,你们有说有笑,很亲密嘛!”

  我不说话了,呆呆地瘫坐椅子上。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只要昨晚看本市新闻的人都会认为我和“摩尔人”关系亲密吗?这样的谣言,会不会在年级里沸沸扬扬地传开呢?最害怕发生的事情,却以一种最要命的方式发生了。

  期末考快来了,测验变多了。英语老师同时教我们班和“摩尔人”的班,他今天不知怎么突发奇想,让两个班的人互相批改测验卷。

  前排的一个男生忽然把手上的卷子传给了另一个男生,诡谲地笑笑,冲我这里抬了抬下巴,于是,那个男生又笑着把它给了第三个人……在不怀好意的笑声中,传了一大圈之后,这张卷子扔在了我桌上。我拾起来一看,果然,姓名栏里写着“钱晓军”。

  我生气地把它扔回前排,前排又扔了过来。有人阴阳怪气地哼哼着说:“青蛙恐龙,绝配绝配!”

  不知哪里腾起了一股火,我一拍桌子就跳了起来,把钱晓军的卷子扔在那个人身上,然后一把抢过他手里的试卷。“哗啦”,试卷变成了两半。我们俩都呆住了。

  为了推诿责任,他立即大声地喊道:“老师!周茗茗抢卷子!”

  英语老师早就对我们发个试卷也要乱成一团大为不满,铁青着脸说:“拿到哪张就改哪张!抢什么抢!”说着,走过来抓起钱晓军的试卷塞给我,“你就改这张!”

  我看见那个男生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窃喜的笑容,显得那么猥琐奸滑。

  我愤愤地说:“我不改这张!”

  老师火了,吼道:“我就要你改这张!我命令你改这张!”

  教室里一片寂静。大家都

屏住呼吸看着我。理智告诉我服从是上策,现在服从还来得及,可是,我浑身僵硬地站在那里,不肯接过写着“钱晓军”名字的试卷,好像那是颗炸弹,一碰就会让我粉身碎骨。

  老师的胸膛不停地起伏,他气坏了,我这个表现一贯良好的学生居然为了这么点小事大闹一场。他说:“谁去把你们班主任叫来?我没功夫跟她耗!”

  于是,几分钟后,我被班太带到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很安静,水壶坐在火炉上噗噗地吐着白汽。

  班太问:“你为什么不想改那张卷子?总有个理由吧?”

  我低头看着脚尖,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我无法面对这个问题。窗格的影子清晰地铺在地上,阳光有些发红。我听老人说过,阳光发红是要下雪的预兆。

  “嗯?”她提高一点嗓门,“一切事情,都有因果联系嘛!不可能凭空发生啊!”

  这种问话方式对她来说是很客气很温柔的,如果再僵持下去,这个坏脾气的老太太很可能会歇斯底里大发作。

  我只好嗫嚅着说:“因为,他们拿我和钱晓军开玩笑……”

  她的老花镜推在额头上,像一对怪模怪样、闪闪发亮的大眼睛。这对大眼睛下面,又有一双精明严厉的小眼睛审视着我,搞得我心里一阵一阵发毛。

  “那,你和钱晓军真的有那种事吗?”她阴森森地问。

  “没有,没有!”我立刻慌乱而心虚地摇着头。

  “那你还怕什么!”她双手一拍,“唯物论告诉我们,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只要你自己清清白白,谣言会不攻自破!”

  我点着头,却悲哀地想到,我和“摩尔人”之间,正是有着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啊。

  “我相信你是不会掺和到乌七八糟的事里面去的,”班太站起来,把手放在我的肩上,“马上就是期末考,好好干!”

  那只手像烙铁一样烫伤了我。

  考试前的一天下午,老师把几个班的后进生集中到一起补课,占用了“摩尔人”他们班的教室,所以他们班不用补课的同学就暂时到我们班来上自习。

  我坐在那里,低着头做练习册,决心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理会,把自己封在一堵墙里。可是,耳朵却像生命力旺盛的木耳,长出了墙去,顽固而灵敏地支楞着。

  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显然是他们班的人走了进来;突然有人轻轻地吹了声口哨,我后桌的男生假装殷勤地招呼:“军哥,坐这里来呀!”然后桌椅砰砰地乱响了一气,好像是他们班的男生在把“摩尔人”往这里推,但“摩尔人”还是挣脱了,喃喃地骂了一句,骂的是男生常用的粗话,这和在我面前的表现可大相径庭。

  我机械地把练习册上的各种空格填满,仿佛什么也没听见。

  整整一节课,我只顾趴在桌上拼命地写啊算啊,其实是害怕一抬头会遇上别人不怀好意的目光。

  终于,放学的铃声打响了,我匆匆地收拾起东西,奔出门去。

  直到骑上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才松了口气。可是,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周茗茗!”

  我一愣,回头一看,是“摩尔人”!他竟然紧跟着我出了校门。

  从下午开始就飘起了细微的雪花,我抬起一只手不停地呵着热气来掩饰心里的不安。

  他说:“对不起,好像我们俩的事……”

  我敏感地打断了他,冷冷地说:“我们俩有什么事?”

  他垂下头,换了种口气说:“算我讲错了,那就是因为我自己,让你被大家说,我觉得很对不起……听说那天为了我,你还跟英语老师吵了一架。”

   我很想说,没关系,那不是你的错,但又怕假如让他觉得我很温和,会继续接近我,于是硬着心肠说:“什么因为你!你少自作多情了!我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以后你不要总是跟着我!”

   大概我一激动声音就很大,几个路人都回头看看。

   “摩尔人”呆住了。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凝结在了寒冷的空气里。

   他突然咬着嘴唇狠命地骑起车来,躬着身子,在他的重压之下,那辆曾经把我从迟到的边缘挽救回来的车叮叮当当地乱响着,很快就拐进了前面的一条小巷。

   等我骑到巷口往里看去时,他已没了踪影。巷子里的路面上,已经积了一层薄雪,上面压着一道道凌乱的车辙印。

   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必为“摩尔人”的暗恋而担忧了。可是,我把车停在巷口,痴痴傻傻地望着一地白雪,一条空巷,心像被掏走了一样。我站了很久,直到天全黑了,眼泪掉了下来,冰凉地划过面颊。

   寒假很短,一下子就过完了。

   开学已经快一周了,可是我没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碰见“摩尔人”。他转学了?生病了?甚至,恋爱失意自杀了?这最后一条立刻被否定了,因为如果那样,一定早就成了特大新闻。

  我忐忑不安了好几天,可是又不能跑到他们班去看,连装作无意路过瞟上一眼都觉得心虚。

  终于,第六天的时候,我忍不住了,对李雨晴说:“你能不能帮我去打听一下‘摩尔人’怎么不来上课?”

   我心甘情愿地让她大大调侃了一番后,她终于出马了。我担心地望着教室门口,生怕她带回来什么坏消息。

  可是,不到三分钟她就回来了,说:“你瞎紧张什么呀,他不是好端端地坐在教室里吗?”

  “啊?”我虽然很奇怪,但也就放下心来。

  直到有一天,看见他从比较远的楼梯上下楼,我才明白过来:他是特地避开我。

  是的,他在我的视线里几乎消失了,而上个学期的一切,令人烦恼、心跳、浮想连翩,也暗自喜悦的一切都像梦一样结束了,没有人再传关于我和他的谣言,因为谣言和明星一样是会“过气”的。

  不再有凝视,不再有微笑,不再有片言只语的关怀。

  想到这一点,我顿时窒息一般难受。

  高二下学期有三门功课的会考,课程紧张了很多,书本和习题像泥石流一样不由分说地涌来,把我们劈头盖脸地淹没。在一段漫长的时间里,我似乎达到了忘我的境界,无休无止地、麻木地做题、背书、听课,一分一分地计较着每次测验的成绩。但是,某个深夜从灯下恍惚地抬起头,对着满窗月色,心里的一个地方却会陡然疼痛起来。

  一个春意阑珊的下午,我抱着书包信步走过球场,突然看见一群男生在生龙活虎地打球,其中就有“摩尔人”。他身手灵活,在人丛中左右一晃就到了篮下,投出了一个漂亮的空心篮。场边几个初中女生啪啪啪地鼓起掌来,他眉心一动,似乎有点绷不住地得意。

  他没有发现我,因为我迅速地闪到了旁边的紫藤架下,在那里装作看书,用余光瞟着他的身影。

  这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知道,其实,我早就开始喜欢他了。

  但是,我已经亲手截断了通向他的道路,只能无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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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夏天似乎很特别,大街上不知什么时候突然流行起了水手服,漫无目的的游走在大街上的我,看着一个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经过我的身旁,突然间让我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记忆中依稀记得老妈的百宝箱里曾有一件令她倍加珍惜的水手服,基于好奇每当我提出要求好好一观时,却总被她以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

   对此我一直耿耿于坏,甚至一度煽动老爸对此事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审讯,可惜老爸对次却是一笑了之。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段不为人之的过去,珍藏在心底的记忆我们还是不要轻易去开启它吧。”老爸那时的神情就仿佛像是名侦探般洞悉一切却又高深莫测。

   莫非老妈那件七十年代的水手服有着一段我所不知道的历史或者传说不成?当然,别以为去了美国我就拿你们没办法了,迟早有一天我会把谜底揭穿。

   算了,现在也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也许有一天老妈想通了自然会告诉我,现在的我可不应该继续在这大街上发愣,该去新学校看看了。顺带一提的是现在的我初中刚毕业,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华,虽然不奢望能干一场轰轰烈烈大事,但也不想过那种整天除了上课、学习、考试、上课外补习班之外就无一点乐趣的无聊生活,虽然根据现实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几乎占了90%以上。

   老实说我总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不平凡的幻想,譬如天上突然掉下来个来自异世界来的魔法少女,譬如传说中那邪恶可怕的外星人在某天选中了我来以某种形态环游宇宙,譬如那活了上千年的神仙、妖怪等某日突然心血来潮下凡来遇见了我并在机缘巧合下要传授我神奇的法术来打乱人间界的规则,又譬如隐藏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的不为人知的正义组织某天突然选中了我当英雄来与邪恶的组织对抗以拯救地球等等。

   可惜现实很残酷,我的生活一直平静如初,既无什么神仙、妖怪、正义邪恶组织,也无外星人、未来人、异世界人、超能力者,虽然我的内心一直渴望着无聊平凡的生活能够有一点神奇的际遇,但我能确定地说,我打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这种超现实的存在,只不过我一直不想承认而已。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总是抱着活着真无聊的想法。

   也许是马可?;波罗这个

家伙也是位不满现实的幻想家吧,他那超现实的游记里所描述的东方大陆有着无与伦比的梦幻传奇。

   遍地黄金、人人为善的东方大陆是所有冒险者的梦幻天堂,只要你有勇气,有运气,那么便会满载而归,受他的影响,后世的西方人潜意识里的东方对于他们来说便是那传说中的幻想乡。

而正是由于马可?;波罗把他一生最值得骄傲的东方之旅写成了一本很受欢迎的书《马可?;波罗游记》。后来,就是这样一本书唤起了另一位名为克里斯多福?;哥伦布的意大利青年的冒险精神,每当我想到这里都不由的感慨起他来,因为梦想所以去冒险,未来对于不满现在的人来说总是充满新意与挑战,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好想收拾好行装快快乐乐的去探索那从来没有人探索过的未知世界,等等,冷静一下,假设我已经解决了经济上的困难和年龄上的限制,那么万一我在冒险途中被有着九个头的怪鸟或者外星人那类的生物袭击,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我怎么可能和他们对抗阿?

   于是,我便如是幻想――某天,班上突然转来一个谜样的转学生,表面上看起来她平平无奇,实际上她却是来自几千亿光年的外星人或者是拥有强大到所有怪物都能一举秒杀的超能力者,其后的旅行只要她跟那些能够衬托主角无敌的邪恶势力战斗,而我只要学习好华生先生如实华丽的记录夏洛克?;福尔摩斯大侦探的精神,小心的躲在一旁忠实的记录那些神奇的战斗与冒险即可。

   哈哈,实在太棒了,我真是聪明绝顶啊!

   可惜的是我自从初中毕业之后便等于从那孩提时代的梦想毕业,逐渐习惯这个无聊世界中平凡……

   夏天的结束,那是随着蝉鸣变成铃虫的叫声的时候的事了。

   卧龙市这里的炎热,在晚上也会完全消退,对人还是对自然界的其它生物都是个舒适的季节。

   我这十几年平凡到连交通事故都没见过的毫无波澜人生与这座拥有古老历史的城市一样,一直都是那么和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便会在今年的秋季入学典后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至少,我现在是这么认为的――直到遇到了东方高中那充满活力又不可思议的美少女。

   清晨的阳光,总是毫不留情的穿透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毫不吝啬的,将轻柔的光芒,分配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经过了那不得不接受的莫明奇妙妹妹的我,就这么糊里糊涂地骑着我那辆老牌的山地车朝着座落在卧龙山上的那座传说中的东方高中进发了。

   起初的我还很后悔,因为这座学校位在海拔1278米的卧龙山上,就算是春天也要挥汗如雨地爬上直窜山顶的坡道,想轻松健行的那份悠闲早已消失无踪。

   而最让我感到无语的是这所学校的许多古怪和历史。

   学校不提供给任何学生住宿的条件,校方对此的解释是培养学生的积极精神,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在这所学校学习,而家又住在市区,那你就必须每天更早的起来爬山,或者就山下租套房子,除此之外别无它途。

   正是因为如此,许多能在中考中取得高分的学生也不得不放弃这所学校,而另外一些贫困的优等生更上不了这所学校,因为这所学校根本不提供任何奖学金,校方对此的解释是学习是自己的事,成绩好坏都跟这所学校本身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你哪怕是最后的高中联考总分为零,校方一样会颁发给你本校的高中毕业证。

   校方允许学生自发的组织社团,并每月拨给必需的资金供学生研究,但必须有五人以上才能向学生会发起申请,至于社团的类别则不限,譬如:宇宙起源研究小组、世界八卦新闻传播社、流行歌星后援会、不可思议事件寻找团都是没有问题的……

   最让校方人员引以为傲的悠久历史是:这里曾经培育出东方大陆的第一智囊-诸葛亮,这里也曾培育出东方大陆的不败元帅-杨威利,这里还曾培育出东方大陆的梦幻女神-凌波丽…………

   但是……好吧,好吧,这又与我何干啊?我可是既不想当什么东方文明的缔造者,也不想成为无敌天下的大元帅啊!只要一想到今后三年每天一大早都得这样爬山,我的心情就忧郁无比。

   或许是早上差点被逼疯的关系,我现在走路的速度已经比平常快了二个节奏,很快我便看到了大批穿着水手服的女生陆续朝着山上的学校攀登,被这靓丽风景线吸引的我逐渐忘却了刚才的不快,开始幻想起自己能否幸运的分到一个被美丽缠绕的班级。

水不忘挖井人,已经幻想完美好未来的我正想用尽世上所有的优美赞词来形容校长的伟大时,突然,背后一声熟悉的“早安”传到了我的耳边。

   “嗨,早安啊,阿林。”听到喊声的我只好若无其事地转过头来,脸上顺便挂着一抹轻松的笑容来确定声源。

   “啊?你、、、早安,奇诩。真没想到你也考入了这里,我还以为你考到国外去而搬家了呢。”当我发现是他这家伙打断了我所有赞美思路的时候惊讶的差点说不出话来。

   奇诩是我儿时的朋友,记得最初是他爸爸偶然一天带他到我们家来串门所认识的,自那以后我们便一直同校同班,要说他有什么优点我倒是能说出一大堆来,但要是说缺点我几乎找不到一点,他不仅仅是外表阳光帅气,认识他十几年了从未见他跟任何人吵过架,知识的渊博程度更是足以现在就去考知名教授的研究生了。真的非要强挑出一点的话,那我只好说他太有礼貌了,礼貌到有时候我跟他讲话都要做45度鞠躬的程度。

   “哪里,哪里。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加上新家距学校又不是很远,所以我便只好厚颜无耻的来这里就读了,由于走的匆忙而没有向你说明实在是让我很惭愧,在此我希望得到你的原谅。”说到这里他朝我微微鞠了一躬。

   “哎呀,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啦。”见他如此,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多少有些手足无措,赶忙挥舞着双手示意他不用如此,另外考虑着是否也的礼貌的朝他鞠躬以免失礼。

   “当然,如果有缘能够再次跟阿林分到一个班,那我真的会感到很高兴呢,没准我也会信奉上帝呢。”眯着眼的他嘴角挂着一副人畜无害的微笑,给人一种很友好又诚恳的感觉。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从小学到初中就没有分开过啊,一直同校同班。”我想了想似乎事情是这样。

   “恩,你说的也是呢,不过我想要解释的话那这就是所谓的巧合吧。”

   “那么你这次被分到了几班呢?”

   “啊,这次我被分到了二班呢。”

   “真可惜,不过总算还是在一个学校,互相联系还是可以的。”

   “那么现在还是一起走吧。”我耸了耸肩。

样我们边互相应答边继续爬坡,从头皮渗出的汗水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虽然跟奇诩是多年的好朋友,但是老实说,询问别人昨天做了什么样的梦,游戏打到了第几关,家里的宠物多么厉害、多么可爱,最近的电视剧是否好看之类的讨论谈话,对我来说则是世界上最无聊的话题之一。

   但我却不得不继续下去,否则便会冷场……在无聊着重复着相同的话题第二遍后,我们终于来到了校门口。

   “那么我们就下会再见了,Byebye,阿林。”他朝我挥了挥走便面带微笑的随着人群去了他所在的班级。

   “byebye。”我也朝他挥手致意,舒了口气的我缓缓的推着山地车朝着这所学校的车库进发。

没一会便到了学校的车库所在地,当我看到一排密密麻麻的自行车时立马傻了眼瞬间石化在原地。放眼望去整个车库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可是就算如此那各式各样的自行车仍然是密密麻麻的充满了整个车库,最少也有一、二千辆的样子放成了两条平行线,似乎已经没有地方可放下我的自行车了,看来来的早的学生可真不少啊,不然连车位都抢不到,怀揣着莫名的感慨我心念一转便开始偷偷的将一辆自行车拖出来,打算把我的山地车塞进去上好锁再去班上报道。

   正当我拖着一辆自行车往后倒退着把它拖出来时,身后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自行车车铃声,我立马回过神,打算马上转身,但还是拌随着一声娇嫩的“啊呀”撞上了。

   自行车的前轮撞在我的左大腿上,虽然因为这里是车库,她的车速不快,不过真是谢天谢地,差点没中要害,但还是很痛,毕竟因为这是一辆黄色的运动用的山地自行车,山地车上的女孩和自己的车正常的往右倒在了地上,看来她也挺疼的,毕竟对方是女孩子吗,而且看上去好像很漂亮的样子。

   我用手捂着左腿,挺疼的,慌慌张张地连忙问正坐在地上的女孩:“你没事吧?”

   “废话,很痛啊!”

   这个看起来很漂亮女孩站起来拍了拍屁股,脸上的表情此刻也是极度不满。

   “你真是怪人,不知道在车库里练习倒行是很危险的事吗?”

   此刻的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刚想解释一下,却仔细的发现她那又长又直的黑发上戴着橘黄色的发圈,此刻

正轻轻的飘扬起来,一张漂亮端正的脸此刻正怒气冲冲的看向我,看起来意志力强韧的黑亮大眼睛被长得吓人的睫毛所包围,淡桃红色的嘴唇正紧紧抿着,双手交叉在胸前,目光从下处打量上来,有点轻佻。

   我可以看到她白皙的喉咙和锁骨。

   不得不说这很性感,同时她的气质优雅。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

   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女。

   如果个头能再高点,性格不是太坏的话,我一定会认为她就是这所学校的招牌女生吧。

   “啊……啊,那个……”最近我怎么老回不过神来呢?

   “对不起,对不起,只是一时发呆了”。 找不到合适理由的我只好找了个这么经不起推敲的借口搪塞。

   见我连声道歉,她似乎并不生气了,不过却嘟起可爱的淡桃红色的小嘴说了句应该算是玩笑的却又很让人惊吓的话:“算了,算了,真是的,原谅你了,要是一不小心骨盆碎裂了,我可就嫁不出去了,如果那样的话看你这小子怎么负责!”

   听了这话的我差点没把早饭喷出来,正当我以处于无法置信兼不知所措的状态下思考着她这句奇怪的话的真正意思(其实这句话根本没那么深奥的)。

   “咦?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抬起头,用着有些严肃的表情望着我,脸还越靠越近。

   我立刻从非正常状态中解脱出来,在记忆中寻找有关这位美少女的碎片,嗯,虽然我很想很想跟这样的漂亮女生套套近乎,但大脑记忆里所反映的结果很令人惋惜,我的人生从来就未见过如此女生。

   “完、完全没有。”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女生用这种眼神望着我,

   “这样啊。不过看起来你也挺有趣的,你是我来到这遇到的第一个人,我想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这样的话那你也别那么快把我忘了,不然就等死吧。”听我这么说,她的脸上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很快便换上一副美少女高中生特有的自信朝我发起了威胁。

   我绝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的,不过等等,你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来着?好奇怪啊。

   正当我再度陷入无法置信兼不知所措的苦思不得解的状态下时,她突然看了看自己反扣在手上的

电子表,“啊?没想到这么晚了?看来不能耽误了,得好好调查一下这个学校。”

   “我先走一步了,有机会的话再见吧。”她随意的把车子一上锁便丢在一边,朝着教学楼快速的跑去……

   叹息良久的我只好也迅速的把车子上好锁硬塞进本已经毫无空隙的车棚里,然后匆匆忙忙的去寻找所在的班级报道。

   按照校门口名单上我的编号和手上便条所记录的我所在的班级应该是一年二班,进入这个陌生又带有点神秘传说之类的学校,自然不免有些紧张,这所学校说大不大,正常学校有的它都有,因为没有再仔细入微的观察,正常学校没有的它有没有就不大清楚了,不过放眼过去,还是感觉很大多少有些不协调,就在疑惑这么大的学校却没什么可以让我感到传说魅力的同时,我已经到了教室的门口。

   应该说是神的安排吧,我在教室里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那是宿小羽,哦,神啊,你真是太伟大了。

   能在这么一个传说压迫感十足的全新又陌生的外加不协调气氛的环境中意想不到地遇见初中时候的同学,虽然我和宿小羽的交情并不是那种深的可以共穿一条裤子的地步,不过远离祖国多年突然遇上同胞的激动和莫名的放心也就是如此吧?一下放松了许多,感觉就像是进入了避风港的破烂老爷渔船一样。

    宿小羽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不仅头脑聪颖,家世又好,更擅长制造开朗气氛,给大家带来欢乐。初中时候他的头上就顶着令人目眩的绚烂光环,诸如数理化奥林匹克竞赛的冠军,少年田径锦标赛100米短跑冠军,科学发明创新奖特等奖获得者之类等等……

   这样的一位风云人物照理说应该多少有点架子不太爱与平凡普通人交往的,可是他却是是个例外,跟任何人都能谈上话,由于当时的他和我有相同的兴趣,我们都喜欢打电脑游戏和欣赏外国推理小说,于是便经常一起相约去网吧和图书馆,至于是志趣相投还是臭味相投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此刻的他架着一副眼镜,但却毫无眼镜男的形象,似乎带上研究的他更帅了,我敢打赌,这家伙见到我一定也是吃了一惊。

   不过他只是用手轻轻的摆正了一下眼镜,微笑着对我打了个招呼:“

    看来他这家伙倒是很会装样子啊,明明没有说话的对象呆呆的看着门口,见到我出现还能不露出一点意外的表情,不过我想我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这家伙初中时可是学生会的副会长呢。

   理所当然的,我自然会选择离他最近的位置坐下,那是靠近窗户倒数第二排的位置,对于我的身高也正好合适,并且我向来讨厌坐在前排,与那些无聊的书呆子靠近的话相信我过不了多久也会成呆子,这是我小学时候的深刻教训。

   一坐下便和转过身的小羽聊了起来,一切终于开始有点协调感了。

   “你怎么会想到考到这所学校来?”因为看起来天才一般的宿小羽应该会去更好的名牌高中,而不是这个并不怎么注重学业的高中,所以我开口问他。

   “怎么突然问这个?”

   他是真不明白呢还是假不明白?这我就不清楚了,所以改变“告诉我根本原因”的提问方式问他类似“直接原因也可以”之类的问题。

  “你怎么会来就读这么古怪的学校?虽然有些传说,但总感觉有点不像你啊。”

   正当我准备诉说是因为被老爸强烈逼迫和学校离家近时,绝对绝对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然后紧接着的是绝对绝对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教室的门被拉开,进来一个人,我的目光立马便无法从这个人身上移开了,记得就在几分钟前,我还边爬着楼梯边美美地想着“真希望这个机会快点到来呀”之类的幻想。

   不过,这个机会是不是来得太快了,我都还没有一丝的心理准备啊,而且,这个机会来得也太不是地方了吧?

   一年二班的门口,进来了一个像是我们班学生模样的长得超漂亮的女生,而且就是刚刚骑着自行车撞上我,又随意的把自行车骑丢在车库里的女生。

    她扫了一眼班级里正在陆续增多的人,然后就发现了我的存在,有点吃惊,不过马上又用右手食指指向我,用吃惊的口气大声说道:“啊!没想到今天早上的‘倒行男’竟然和我同班!真巧啊!”

   倒行男是指我吗?这是什么品位的称呼啊,“尾行男”这种邪恶的名词我是听说过,不过“倒行男”这种叫法是不是有点傻啊,啊,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

这个,而是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可是记得她比我先走很久的啊,怎么也不应该落在我后面吧。

   就在我目瞪口呆的和一脸毫不知情的小羽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眼光看着她时,她已经一阵疾跑到了我和小羽的旁边。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又遇到你,不过太好了,我认识的人都是一些无趣的家伙,刚才还在担心如果班上没有什么有趣的家伙该怎么办呢。”

   她是面对着我说的,所以应该就是讲给我听的吧,那就表示她所说的人是指我咯,不过我应不应该高兴呢?按她所说的话去理解那就是她已经把我当成一个有趣的家伙了?不过能和这么漂亮女生成为朋友,我自己照镜子时都会脸红啊,但是,我们好象才刚刚见过一次,而且还是你不知道我叫什么我不知道你的名字的这种糊涂情况啊。

   可是,我应该对用着流露出“哥伦布”式心情的眼神与我对视的她说出正常人遇见陌生人和自己异常热情地打招呼时会做出的正常反应“我和你很熟吗?”

   感觉上是不应该啦,我也不忍心对她这么冷淡,再说这样也不礼貌啊,正常人的伦理那一套,大概在这种有的人一辈子也碰不上一次的幸福对话中是不适应的。

   不过我还是要说点什么,说点什么呢?

  就在我打算随便找点话题之类应付的时候,班级的门再度被拉开,紧接着的是一阵宏亮得聋子也听得见的女声:“好啦好啦,大家安静啦。”

  能在这种时候用这种音量这种音调说出这种话的职业,也就只有老师了。

  我只好先转过脸来。

  结果看到了不知什么时候被我遗忘的小羽,啊,对不起了小羽,我可不是故意无视你的啊,你可别把我当成那种见色轻友的人啊,因为你可是这个教室中我唯一真正认识的人啊。

  不过看见他那一脸莫名其妙外加匪夷所思同时又能保持正正经经的脸转过去时,我便放心了,看来他是光顾着想“这家伙什么时候认识了如此漂亮的女生”的了罢,根本顾不上我的想法呢。

  与我在转头那瞬间所想的完全背道,我本以为“哎,铁定能作老师的,大概也就是富有东方传统的得不能再传统的大婶型妇女了吧,整天带着副深度眼镜铁青着脸讲课指这指那的,要不就是个满脸胡子的糟老头子给我们讲讲忆苦思甜,要好

好珍惜大好的学习环境之类的。”

  不过,要真进来的是我所想类型的人也好,虽然失望,不过也能放下心吧,可是,进来的将要成为我班主任的老师,却是个平日里男生们所希望的,却明知不是现实的女人。

  乌黑的长发留至腰部,犀力无比又带着能让人想入非非的微笑的双眼,左眼角还有颗不太明显却充分发挥了点缀作用的美人痣,身高绝对有一米八以上(包括她的高跟鞋),身材更是能让大叔老头子们看一眼就狂喷鼻血的好,好到可以让你的眼睛穿破你的眼镜(如果你是眼镜男的话),穿着简直就是cosplay的教师黑色职业窄裙西式套装,总有种她黑色上衣的纽扣快要撑破了的感觉。

  这样的年轻女性能做我们的老师,天底下有不愿意的才会让人怀疑是否变态啊,只是这种有着很不现实感的现实着实叫我不安。

  后面传来大概只有我能听见的程度的女生的嘀咕:

  “什么啊,这学校的老师虽然不是我想的外星人,不过要是我的班主任是个GTO式的麻辣教师也是很令人期待呐。”

  听到她的话我在心中暴寒,别说外星人教师了……GTO就够超现实了……那可是我梦想了多少年的啊……

  见我们的班主任魅力十足,迅速得到了在座同学的一直好感,她就这样缓缓的走到讲台上,看了一眼讲台下的学生们,似乎看到我这边(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不是看我,是我想太美了),笑了笑,啊,那种笑容,绝对比耶酥的讲道唐僧的烦人实用百倍不止啊!只是,她干什么朝这里笑啊?于是我开始假设各种可能,反正就是胡思乱想啦。

  她拿起红色的粉笔,转过身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四个特大的粗体字“创新教学”,然后又用白粉笔写下自己的名字“东方御”。 真是魄气十足的开场白啊,相信在场的没有谁会忘记下面的自我介绍的。

  她右手往后一拍黑板,面对着我们,身体向前倾,有力地说道:“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以后大家要好好相处哦,我叫东方御,以后有什么大小问题都可以随时来找我的。”

  绝对性威严的气魄,同时又不乏礼貌。

  她望了望一时无语的教室,用一张笑脸说了句有点玩笑口气的话:“大家对我不用太拘谨的,其实

我是个比较随便的人啦,如果你们喜欢,也可以称呼我为“御姐”的,课堂上我们是师生,课下我们是朋友嘛。”

  相信这句话的力量,就算是一向镇定的小羽的眼镜都能跌下一寸,说实话,我打包票,全世界不会有人,甚至连火星人都没有会反对称呼她为“御姐”的,因为她的的确确是御姐的存在体现,不过这里是学校啊,她是在教坏小孩吧(其实我根本打心底就认为,这根本不存在任何负面影响)。

  不过想一想,其实这似乎也没什么不对的,如果称呼她为姐姐的话(称呼她为阿姨的人可以被立即拖出去凌迟处死了,而且家属也不许索要国家赔偿),按名字看来,“御姐”也是理所当然的了,啊,难道这女人,是为了让后辈称她“御姐”才把名字取为“御”的吗?不然也太凑巧了吧,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算了,因为我开始相信,后面一定还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在等着我。

  虽然东方老师的开场白让那些看似正常的学生大吃了一惊,不过要说正常和不正常应该如何区分的话,大概会选择这所高校的都多多少少不能算是一个正常人吧?

  只是有些是很不正常,而有些是有点吧?说起来怎么就有种孤独感呢?也许是我把自己当成了正常人看吧,既然如此,我是该一起陷入“不正常症候群”呢还是自己孤立一人呢? 难道我是在逼着自己做疯子吗?会逼自己做疯子的人一定是疯了,那么……

第四章 怪异的自我介绍

  相信东方御这个班主任是位不分年龄段的人都会喜欢的女性,主要是从她的语言中听出来的,要是其他老师的话,大多都是无聊地自我介绍后又无聊地推荐自己辅导的社团,最后又无聊地要求我们作为她的学生要如何如何的,反正就是坚持着把无聊贯彻得更无聊,而东方老师的话,她甚至连那个“创新教学”到底在哪里创新都没作任何解释便pass了。

  “那么,大家轮流介绍一下自己吧。” 她突然冒出这句话。因为应这样的发展很常见,再加上我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觉得惊讶,就我所猜想的,十有八九是她没有准备点像老师该说的话吧,这是极有可能的。

  先从依座号男女交叉排好的左手边一个接一个站起来,再报上自己的名字,毕业于哪个初中

,以及其他的事(例如兴趣或喜欢的食物等等)、有的人讲得含糊不清,有的表现得相当不错,有的只是讲些冷笑话让教室里的温度刹时降了好几度……

  还好我坐的位置比较后面,有点时间准备下见得人的台词,嗯,我该说点什么呢?难道要说“我是一个平凡的高中生,却因为老爸的逼迫下无奈的进入这所传说中的学校,又分配进传说中的班级(当年的杨威立元帅便是一年二班的),遇到了传说中的美少女同学碰上了传说中的GTO老师”。

  啊,哎哎,这么说肯定冷场的啊……

  不过,好象所有人的自我介绍都大致相同的样子――名字、兴趣、目标或交友方向,会这么简单还有点让我想不到,因为我本以为会有眼镜男起立大喊我是萝莉控,最喜欢女仆装,又或是军事爱好者一拍桌子大喊我要成为杨威立那样的无敌元帅,去征服世界,再或是智商200+的天才冷冷说我来自宇宙间距地球3200亿光年的的U2星系外星人,到地球来的任务是观察人类的进化……

  该庆幸吗?看到小羽也是按部就班的有样说样,我也不能搞特殊吧?

  后来,渐渐接近我的座号了,真是紧张的时刻啊!!大家应该了解我的感受吧?将脑中构思的最低限度台词流利地讲完后,被一股终于结束了的解放感包围的我重新坐回位子上。

  紧接着,身后的那个女生了站起来。

  她会说些什么呢?顾着想自己的,刚刚都把身后这个极特殊存在的存在给放一边了,说真的,还挺期待她说点什么一鸣惊人的话呢,大概是感兴趣,只是感兴趣,别误会,我应该还没那么快就被传染了才对。

  相信我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件事,她说出了接下来这番引起莫大骚动的话。“我毕业于卧龙市黄浦中学,名字是夏灵梦。”直到目前为止还很正常。因为转头看她实在太麻烦了,所以,我干脆看向正前方,听着她用清亮的嗓音自我介绍。

  “只要有趣的事我都感兴趣,只要有趣的人我都喜欢,如果你们之中谁要跟我告白的话就请确信自己有过被外星人绑架的经历或是能够自由使用超能力之类有趣的事后再来找我,当然,无论你是正太、萝莉还是大叔、御姐,以上!”

  听完后,我实在忍不住转过头去想确信下到底她还是不是我刚在学校车库遇到的那个女生,结果自然是一

  这位叫做夏灵梦的同学以十足挑衅的眼神缓缓巡视室内一周,最后瞪了下嘴巴大张的我片刻后,便笑也不笑地坐了下来。

  刚刚那是噱头吗?相信所有人此刻脑海中都充满了问号,犹豫着该怎么反应才好吧?

  “这时该笑吗?”没有人知道。就结果而言,这既不是噱头,也没有任何笑点。

  沉默的妖精在教室里飞舞了近一分钟后,台上的东方老师终于第一个缓过了劲来,轻轻的摇头过后便微笑着指名了下一位同学,刚才一度僵硬的空气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

  乍看之下完全无害的乖巧女高中生突然说出那种略带自负又莫名其妙的话多少都会让人感到惊讶,虽然这一整天中我都在惊讶和感到不可思议间度过,莫名奇妙的多了一个妹妹,莫名奇妙的碰到了相识的老同学,莫名奇妙发现了一个类似GTO式的性感女老师,更莫名其妙的遇到这个叫做夏灵梦的高中生美少女。

  也许有人说,“命运”这种东西,便是相信者的幸福。对此我深以为然,就算这一切都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也无所谓,反正我内心深处总是那么不甘平凡,只是不要危及生命就好。

  恍惚间这一天便如流水般过去了,由于坐在我后面的夏灵梦同学自我介绍时所说的话太多于惊世骇俗我也不便再先去跟她搭讪,毕竟我可是个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高中生了,要是被误会成怪人可就不太好了。

  放学的时候我的手机终于接到了老妈从美国打来的电话,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那个自称是我亲妹妹的女孩的由来。

  原来她是我老妈跟老爸去美国时所生下来的,今年她才11岁,也就是说我大了她整整5岁有余,更说明了我有个亲妹妹这个事实被隐藏了11年之久,实在是可恶之极!

  “怎么样?还有什么问题吗?有个妹妹的感觉是否很棒呢?我记得你以前可是经常吵闹着要个可爱的妹妹呢?”电话那头传来的是老妈充满奸笑的揶揄。

  “一个正常人被欺骗了11年之久,相信谁也不会感到高兴吧,话说回来要是以后分财产我可是会少分很多呢。”

  “真无情啊,原来我心爱的儿子是这么冷血的人,我这做母亲的,哎哎……”

  “好了……开玩笑的,说吧,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这件事。”

  “这个啊,如果我说

之前是忙工作回国的时候忘了告诉你,这个理由应该可以接受吧?”

  我沉默了半响,“那为什么不让她在国内念书?”

  “因为美国的教育环境比起国内要好很多又方便我照料啊,况且我曾经要你转到这边来,你这小子可是一万个不愿意。”

  “那为什么现在又让她回来了?让她继续在那边读下去不是更好吗?”

  “这个嘛,怎么说呢,也许是祖宗保佑吧,你这个妹妹实在聪明,今年便拿到了美国麻省理工的数学博士学位,也就是说她已经毕业了,听说国内还有个哥哥便强烈要求我们把她送回国内与你见面啦。”

  “………………”听了这话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妹妹竟然还是个数学天才,要知道我的数学可是糟糕透顶啊。

  “那她回来总不能天天玩吧?我可没时间照顾她,况且蓝姨又莫名其妙的走了。”

  “放心好了,我们已经拜托人联系好学校了,虽然她拿到了博士学位却从来未上过小学,这次刚好让她去读小学五年级,也算是体验下学生生活。”

  “这样也行?根据国内的一些专家所分析的情况,我这个天才妹妹很可能会不适应小学生活吧,毕竟学历差太远了,我怕她会感到不适。”

  “没问题,没问题的。这些事就不用你担心了,你只用好好照顾好她就行了,另外你的户头上我已经让你老爸汇了300W过去,相信应该够你们用的了。”

  此时的我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忧郁呢?300W?真是够奢侈的,虽然感慨有这么多金钱够我花费,可是遇上了这种甩手掌柜般的父母我委实高兴不起来。

  “你们什么时候回国?”

  “这个很难说,你要知道你老爸和我都有事要办,一时半会是回不去的,就算回去也待不长。”

  “那么就拜托了,一定要好好照顾妹妹喔,等我回国时一定会给你带礼物的,BYEBYE。”

  随着电话挂断时的忙音传来,我只好无奈的收拾好书包准备去超市买些食物回去做给妹妹吃以履行好我身为哥哥的使命。

  ――这就是我高中生涯的第一天,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莫名其妙,当然也是我与她的相遇。真令人难以忘怀,我真的很想相信这一切都只是偶然。

  高中开学的第二天早晨,我一面分辨着适才的梦境与接踵而至的现实,一面幽幽醒转。

  光线自高处的长型窗户透入,让我的卧室开始显得有些明亮起来。

  总之,现在是太阳刚升起不久的时刻…约莫清晨六点左右吧?由生理时钟和日出来推断,应该是这个时间。这个推测的误差我想不会超过十五分,但即使超过一个小时,我也丝毫不会觉得困扰。

  「起床吧。」 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

  我一边低喃,一边缓缓挺起身子。慢慢的我的脑中开始慢慢回想起昨天的事来,越想越觉得还真令人丧气。

  不…。。。或许也没啥好丧气的吧?

  我将思维频率从丧气模式切换至正常模式。

  我看了看手表,想知道现在的正确时问,但液晶画面没有任何反应,看来是睡觉的时候电池没电了。不,电池才刚换没多久,或许是其它原因造成的故障。这样的话 ,还是拜托钟表匠修理比较妥当。

  我转转刚睡醒的头,做做简单的柔软操,接着步出房门。

  目的地是我那个亲爱的妹妹的房间。

  没一会我便走到了房间每口,我先轻敲两下,接着将门拉开。

  房内是一个广大的空间 ,应该是纯白色地毯、纯白色壁纸与纯白色家具让空间显得更加宽敞吧,连我也晓得白色真有扩散光线的能力。

  我这个妹妹特别喜欢白色,所以自然选择了这个在我看来很不怎么样的房间。房间中央放置奢华的沙发与木制茶几,挑高的天花板上挂着枝型吊灯,床铺则是中世纪贵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那种附有顶盖的白色大床。

  在我看来这种腐败到极点的房间如果能睡得安稳才怪,不过我亲爱的老妈却十分喜欢,看来我这个妹妹继承了我妈的光荣传统……

  看上去还没发现我进来的妹妹此刻正在纯白床单上好梦甘甜。

  我望向墙壁上的华丽古董钟(为了符合风格,当初我老妈连时钟也贴心地选用白色系),一如先前推测是六点多。我一面思考要采取何种行动,一面在床边轻轻坐下,贪婪地享受着地毯的松软触感。(也这有着房间里的地毯值得我感觉良好了。)

  这时,妹妹突然翻了个身。接着微微睁开了眼皮。

阿林啊?”(可恶,明明昨天还是老老实实的叫我哥哥的,都怪老

科技化的时代,家里各种各样的电器,再加上人手一部手机、电脑,有时候还有一部平板,所以每次充电就会出现一大堆线缠绕在一下,不仅把桌子弄得乱糟糟的,就连充电结束后想拿回自己的手机,找线还要找半天。

看着桌子上的惨状,如果再不好好整理一下,影响房间美观不说,要是留下安全隐患,可就很危险了。所以今天我们来说说电线收纳的几种小方法,回家记得用起来哦。

有时候我们不是懒就是嫌麻烦,总是在充完电还把插头和线留在插座上,想着下次可以继续用。但长时间让电线插在电源上,不仅会加速充电器的老坏,还会损耗一定的电量。

▼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用一些小绑线,把用完的充电线整齐收纳起来。看图,只要把线绕在电线的外圈,然后扣上就可以了,一点都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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