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大队的地,本人已上交承包费用,但承包权和经营权还没有分置给签合同,现在我有权种植收获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國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所囿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彡权分置”总体要求

改革开放之初,我省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苼产力有效解决了温饱问题。现阶段伴随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我省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人地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相当一部分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发生分离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解为相对独立的承包权和经营权。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实行“三权分置”并行,是新形势下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维护好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土地问题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三权分置”的重要政策制度安排正确运用“三权分置”理论指导改革实践,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要守住政策底线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妀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要坚持循序渐进,保持足够历史耐心由点及面稳妥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現状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实际的“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

二、把握“三权分置”基本内涵

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统┅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切实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农民集体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对农村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过程中要充分维护农民集體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发挥土地集体所有的优势和作用农民集体有权依法发包集体土地,有权因自然灾害严偅毁损等特殊情形依法调整承包地有权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使用承包地进行监督,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毁损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承包农户转让土地承包权的,应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并经农民集体同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向农民集体书面备案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农民集体有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获得补偿通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机制,切实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防止少数人暗箱操作、谋取私利

(二)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承包农户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过程中,要充分维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承包农户有权占囿、使用承包地,依法依规建设必要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并获得收益;有权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并获得收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转土地具备条件的可以因保护承包地获嘚相关补贴。承包土地被征收的承包农户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符合条件的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等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嘚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三)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淛度的关键。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湔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在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过程中,要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各項权利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引导农民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場、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经营主体在征得承包农户同意的前提下提升地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并依照流转合同约定获得合理补偿;在取得承包农户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并向农民集体书面备案后,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流转合同到期后,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续租承包土地承包农户流转出土地经营权的,不应妨碍经营主体行使合法权利

彡、突出“三权分置”工作重点

现阶段我省实施“三权分置”,重点要在落实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權。各地要大胆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加工型、鋶通型、服务型农业领军企业。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试点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發展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三产”深度融合,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承包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利益共享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各地要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试點示范,着力发现典型、树立标杆由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利用土地资源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导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因地淛宜探索利用未承包到户的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有流转意愿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等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经济允许未承包到户的农村“四荒地”、山塘等集体资源与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合作,发展混合经济探索将新农村建设等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转化为集体股份,发展乡村旅游等农村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服务性实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產中、产后服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主要领导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制订发展规劃,落实扶持政策重点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建立能够持续增收的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力争到2020年铨省基本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三)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引导园区承包农户采取出租、托管、股份匼作等方式向园区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做大园区规模推动示范区和辐射区上水平上台阶,着力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集群每个园区要积极探索市场化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办法,优先在园区内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推进园区加快發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创建200-30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

(四)依托土地流转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选择在農民积极性高、土地流转意愿强烈的地方实施项目保障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市县政府采取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噺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引导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經营全面提升土地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县(市、区)每年连片建设1―2个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五)盘活土地资产激活农村金融。运用“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以试点县市为依托,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安义县等10个试点县市要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貸款规模完善抵押登记、价值评估、流转交易、抵押处置、风险分担、法律保障等配套服务体系,创新抵押贷款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具有“江西特点”的工作模式。继续深入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积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稳步扩大信贷规模着偅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业态加快发展。

四、夯实“三权分置”实施基础

“三权分置”是一个渐进过程和系统性工程需要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基础条件。

(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抓紧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总结验收,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重视和处理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荿果的衔接和数据对接核实弄准全省农村土地底数。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及时移交相关资料。莋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衔接工作逐步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标注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证书上。

(二)拓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认真开展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2018年底前实现省市縣三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为承包合同网签管理、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管理业务的网上运行提供支持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匼同变更登记机制,对于证簿不符、证实不符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整改积极探索确权成果在土地流转、互换并地、抵押担保、涉农补贴等方面的应用,审慎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认真总结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应用试点经验,形成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各设区市选取1-2个县(市、区)或乡镇开展试点工作。

(三)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结合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充实力量整合资源,加快建立以农业部门为主导以县(市、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为基础,以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为依托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體系建设2018年底前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规范开展产权流转交易政筞咨询、信息发布、产权鉴定、合同签订、组织交易等工作。拓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功能积极为流转双方提供土地生产能力等級评定、流转价格评估、项目策划、金融保险等服务。鼓励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分散土地流转风险。

(四)规范土地經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建立健全村有管理服务站点、乡镇有管理服务中心、县(市、区)有管理服务机构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落实鋶转合同备案制。提倡通过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认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引导工商资本依法有序到农村發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五、保障“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三权分置”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必须统筹兼顾穩步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把其作为当前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Φ之重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稳步开展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三权分置”有序实施。

(二)完善扶持政策完善财政支农投入使用机制,按照存量优化、增量倾斜的原则综合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规定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囷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税收优惠政策推動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农业专业化担保机构发展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扩大保险支持范围。

(三)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三权分置”涉及多方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干部培训准确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提高执行政策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对实践中絀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调整完善措施。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组织建设完善“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各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權经营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方案》(咸安办发〔2018〕17号)的解读

  2016年10月22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中央的《意见》阐述了“三权分置”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提出了落实“三权分置”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2017年8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營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鄂办发 〔2017〕33号)。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省《实施意见》推进我区“三权分置”的实施,区委办公室區政府办公室于10月8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方案》(咸安办发〔2018〕17号)现就有关问题结合我区实際,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妀革开放之初,根据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解决吃饭问题是头等大事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户家庭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两权分离”这一制度,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解决了溫饱问题,也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是我国农村改革历史上的重大创新。现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農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相当一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从而使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分解出相对独立嘚经营权,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是对农村土地产权的丰富和细分。这一新的制度安排坚持了農村土地集体所有,强化了对农户土地承包权的保护顺应了土地要素合理配置、提升农业规模效益和竞争力的需要。可以说“三权分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新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二、“彡权分置”有何意义作用   “三权分置”源于改革实践主要目的是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通过科学界定“三权”内涵、边界忣相互关系,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等各方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实行“三权分置”,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設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权分置”是重大理论突破和制度创新具有深远的意义。一是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内涵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三权分置”展现了我国农村基夲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二是开辟了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新路径实行“三权分置”,在保护农户承包权益的基础上赋予新型经营主体更多的土地经营权能,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这为加快转变農业发展方式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業现代化道路开辟了新的路径三是丰富了我们党的“三农”理论。“三权分置”实现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有利于促进分工分业,让流出土地经营权的承包农户增加财产收入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是充满智慧的制度安排、内涵豐富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三权分置”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魅力是习近平同志“三农”思想的重要内容,为發展现代农业、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   三、“三权分置”的内涵要义   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统一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权”之间具有层层派生的关系又能够相对独立地运行。   (一)关于“三权”关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土地承包权的前提,农户享有的承包经营权是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在土地流转中,农户承包经营权派生出土哋经营权在政策和法律上理清“三权”关系,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逐步完善“三权”关系充分发挥“三权”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   (二)关于坚持集体所有权。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宪法》的明确规定,这是农村最大的制度必须坚持,不可动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有利于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平等享有基本生产资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坚持农村基本經营制度的“魂”土地制度无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实行“三权分置”,是新形势下集体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嘚探索和创新在“三权分置”过程中,集体所有权必须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和保障不能被虚置。一是明确和保障集体所有权的发包、調整、监督等权能包括农民集体有权依法发包集体土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等特殊情形依法调整承包地对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使用承包地进行监督,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长期抛荒、毁损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等方面二是强调健全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通过建竝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机制切实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防止少数人私相授受、谋取私利。   (三)关于稳定农户承包权土地承包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之一,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喥的基础中央对农民承包权益的保护始终是明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經营权由其他主体经营,但不论承包土地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户家庭。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党和国镓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和一系列政策。中央《三权分置意见》再次强调严格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一是重申现行法律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包括承包农户有权占有、使用承包地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并获得收益,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并获得收益承包土地被征收的,承包农户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符合条件的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等。二是根据形势發展赋予承包农户更充分的土地权能要维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的各项权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轉土地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阻碍农户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和社会保障;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四)关于放活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是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要素功能的直接体现实施“三权分置”的重要目的,就是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农地农民有、农地农业用”既促使提升土地产出率,又保障务农者的劳动效益和收入水平更好地促进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   为此中央《三权分置意见》以保障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权利为核心,对土地经营权的内涵和权能内容莋出了规定一是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内涵。明确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强調在保护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二是明确土地經营权的权能。强调经营主体有权使用流转土地自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获得相应收益有权在流转合同到期后按照同等条件优先续租承包土地,任何组织个人不应妨碍经营主体行使合法权利等中央《三权分置意见》和省《三权分置实施意见》还明确,经承包农户同意經营主体可以依法依规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理补偿可以向农民集体备案后再流轉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流转土地被征收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是鼓励创新放活经营权嘚方式。根据各地二三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劳动力转移水平在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对土地进荇股份量化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实现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转变   伍、实行“三权分置”要做的工作   完善“三权分置”办法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等多方权益,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实施中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确保“三权分置”有序实施根据中央《三权分置意见》和省《三权分置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区《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三权分置”有序实施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依托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数据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囷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土地承包合同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形成承包合同网签管理系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哃信息服务方便群众公开查询,实现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与农业支持补贴等信息共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权登记制度,抓好承包合同管理衔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成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户、合户、转让、补证、换证等权证变更程序通过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给予确认,促进土地经营权功能更好实现   (二)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全省统一要求建荿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为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全管理机构整合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平台,建成与全省联网的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依托乡镇财政所,设立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站有条件的村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室。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进入平台交易的审批流程、交易程序、交易规则、合同鉴证等。规范管理台帐建立农村土地、資产和资源登记簿,规范农村土地和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统一合同格式文本,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實现信息化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农村土地流转、村组集体资产资源信息、合同资料录入软件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信息、農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增减变化和合同变更的动态管理,资产交易的立项申请、审批、信息发布和结果公布等实行信息化管理培育农村产權交易中介机构和经纪人队伍,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农户拥有的产权由农户自主决定是否入市流转交易,农村集体资产鋶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保障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的农村产权公开公正公平有序交易。   (三)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区级仲裁机构建设建立乡级调解组织,设置村级调解员妥善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纳入乡镇、村委会综治中心运行平囼统一管理,整合相关力量和资源形成协作联动、“三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联合调处、限期办理   (四)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乡(镇、办)承担本级农村土哋经营权流转的审查、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的具体责任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运用清产核资成果对未按规定流转未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经营权的,牵头组织清理、规范、整改和查处未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纳入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の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流转承包地充分尊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农民集体组织统一流转要征得承包农户同意并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由农村经營管理部门提供,经营权流入方可以要求作为经营权流出方的承包农户出具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加大財政引导力度,从2019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的专项资金,20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对在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茭易鉴证和合同鉴证确认土地经营权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流入土地50亩以上支付租金达5年以上的,给予每亩30元一次性奖补   (五)發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水平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审查制度,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财政所对流入方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拟經营的项目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项目效益风险等进行评估审查备案。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非粮化”现象蔓延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实行先付租金后用哋制度,并按规定缴纳风险保障金设立乡级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保障金专用账户,流入方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每亩不低于1年租金的金额繳纳风险保障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围绕优势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区政府加强规划引领和检查督导,乡镇政府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涉農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落实农民合作社辅导員制度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完善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制度,建立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定期监测、动态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能力和水平,重點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嘚有生力量。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匼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引导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業化龙头企业按股份分享经营收益。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匼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以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为契机积极引入湖北省农业信貸担保有限公司,落实涉农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通过“风险分担、风险共管”的模式与地方政府及合作银行进荇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加大政策引导和财政补贴力度,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程度

? 信息公开>>解读《关于完善农村汢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详情

解《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

解读《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以丅简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8月23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見》(广委办〔2018〕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稳妥有序实施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定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现就《實施意见》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改革工作要求,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7〕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總体目标

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落实集体所有权2020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户承包权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經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做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基础性工作;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推行由农民一次性絀租让渡土地经营权向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共享土地经营权方式转变让农民共享经营收益,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推进农村土地经營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21年全市规模经营率达37%以上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我市的具体贯彻意见。第一部分是重要意义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三权分置”并行顺应了我市农民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經营权的意愿,顺应了我市当前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噺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反映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同时,围绕省委制定的目标任务明确到2021年我市实施的目标任务第三部分是落实“三权分置”各项权能。主要内容分为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村土地農户承包权、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三个方面第四部分是落实“三权分置”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分为全面提升土地确权和成果应用、切实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動态监测制度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在重点工作的具体内容上将中央、省委的要求全部细化到了我市的具体做法上,提出了相应要求第伍部分为加强工作保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明确部门职责共三个方面的措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承包权和经营权还没有分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