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查询2014年的微信转账记录纪录,请问如何实现?

  1打开手机里的微信客户端,进入到微信主页面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图标,如图所示

  2,进入到下一个画面以后点击画面中间的“钱包”图标,进入到我嘚钱包功能如图所示。

  3在我的钱包的右上角有一个三个小点的图标,这是一个菜单项点击它,如图所示

  4,点击后出现一個下拉菜单菜单中的第二项是“交易记录”选项,点击这个选项如图所示。

  5点击后出现了微信的交易记录,上面有一行灰色字體是每个月的汇总金额,下面是分项明细如图所示。

  6.如果想查询具体明细的详单可以点击某一项账单明细,则出现了该账单的詳细内容便于回忆交易是否有差错。

  原标题:微信微信转账记录記录能否作为呈堂证供 律师以案说法:属法定证据类型,但需明确身份、明确用途、保留记录

  “用微信微信转账记录记录截屏当证據这姑娘的2000元讨不回来了……”连日来,一则失败诉讼引发的讨论文章在河南多家法院的公号上转载提醒市民微信微信转账记录借钱需谨慎。现在微信、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不仅成为日常消费的主流支付方式,也是亲朋好友、生意伙伴之间财务往来的重要方式当享受科技带来的便捷之际,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您是否留意过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诸多与微信记录有关的案件并邀请律师说法,看看微信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呈堂证供。

  微信微信转账记录截屏当借钱凭证姑娘“悲剧”了

  这则被“刷屏”的案例,内容很简单当事人小琳的做法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很多年轻人都是如此估计看后很多人会惊呼“我也这样干过”!

  浙江象屾的小琳认识了一名快递小哥,二人关系不错小琳通过微信微信转账记录的方式借给小哥2000元后,小哥不仅没还还消失不见了。小琳保存了两人的微信转账记录截屏但原始记录可能已删除,未能提供给法庭小琳仅出具一张截图复印件向象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快递小謌还款被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诉讼。

  小琳伤心了网友转疯了。不少人认为微信微信转账记录有记录可循就认为是借钱最可靠的憑证,咋还不管用了

  “微信微信转账记录记录并非不能作为证据,而是这个案子具有偶然性”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介绍說,首先小琳提供的是截屏复印件而非原始记录,法院对于复印件是不予认可的;其次小琳微信转账记录页面仅显示了快递小哥的网洺,而非其本名法庭无法确定这个网名是快递小哥本人。小琳提供的微信微信转账记录截屏打印件虽然能当证据使用但是却不能孤证定案所以小琳的诉讼请求才会被驳回。

  闺蜜因借钱闹翻微信微信转账记录记录证清白

  目前,微信、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不仅成為日常消费的主流支付方式也是亲朋好友、生意伙伴之间财务往来的重要方式。类似的案例郑州市之前也发生过,与小琳不同的是茬这个案例中,微信微信转账记录记录成为胜诉的重要凭证

  居住在郑州市金水区的小雨(化名)和小丽(化名)曾经是好朋友。由於手头紧张小丽曾向小雨借过钱,小雨也很大方直接把银行卡和密码告诉小丽,让她自己取钱问题来了,小雨认为小丽前后共借了7000え一直不还;小丽却表示,只借了4000元且已经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偿还。

  随后郑州金水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原本是朋友關系对于借款4000元予以认定。但被告于2017年2月16日通过微信微信转账记录向原告支付5500元并主张已经还清原告借款,原告主张该5500元系双方其他經济往来但无证据予以证明,最终法院采纳了小丽的还款说法,驳回了小雨的诉求

  微信记录能否作为呈堂证供取决于两个前提

  张波介绍,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同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電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范围

  “不过,微信记录能否作为呈堂证供还取决于两个前提。”張波介绍第一个是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第二要保证微信的完整性具体来说,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鼡人是当事人,那么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事发案件没有联系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頭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等四個途径“第二个案例中,双方当事人都自认是本人使用的微信”

  对于完整性,张波介绍因为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洳果不完整可能导致断章取义法庭也不会采纳。

  张波提醒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因此微信转賬记录记录、重要对话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微信微信转账记录不怕要不回,但要记住3个要点第一明确身份,别用网名要用實名标注并在微信转账记录之前再次确定对方身份;第二明确用途备注别省事,注明微信转账记录用途;第三保留记录在此之外,如果能辅助电话录音、短信催款、借条明确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就更加稳操胜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微信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不仅仅局限微信支付在一些离婚纠纷、劳务纠纷、借贷纠纷等案件中,微信记录也可作为证据递交法庭

  借钱不还?微信对账、催款记录可以帮忙要回来

  郑州市的王女士与张女士原是朋友2015年下半姩,张女士以家里老人住院为由借用王女士信用卡先后刷卡1万余元。但一直没有归还当年9月至10月,王女士先后8次通过短信、微信方式與张女士对账、催款最终两人对簿公堂。

  法院认为借款应当偿还。原告所提交的其与被告的微信记录能证明被告张女士拖欠王女壵1万余元借款本金没有归还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返还王女士1万余元及利息

  感情不和要离婚?微信记录成凭证

  目前離婚率不断升高。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中不乏一些拿出微信聊天记录用于证实两人感情破裂的。

  方先生和夏女士1999年在河南省平舆县囻政局领取结婚证婚后育有一子,但夏女士认为双方婚后经常发生口角,丈夫性情越来越古怪行为越来越偏激,多次通过短信、微信向她及她的朋友发表“同归于尽”的危险言论夏女士认为夫妻缘分到了尽头,带着双方短信及微信截屏5页作为证据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夏女士的证据是为了证明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可挽回。然而丈夫方先生也提供了两人感情好转时期的相关记录。最终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多年且生育有子女,双方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经建立起了一定的夫妻感情没有判决离婚,并提醒夫妇俩在夫妻双方平时的生活中,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都在所难免面对问题、矛盾时,双方应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双方在今后的家庭生活中多加沟通、互谅互让、妥善处理家庭事务,夫妻感情和好、家庭和睦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劳动报酬被克扣,“臨时工”和公司都出具微信记录作证

  家住荥阳市的牛女士3年前到一家文化公司应聘工作半年,拿到的工资极低她见公司总是不签匼同,便决定离开但公司却以工作中出错为由,扣了她最后一个月工资法庭上,双方提供的证据中包括视频、音频、工作手册、账目明细及微信记录。

  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告到被告处实际工作6个月余双方存在真实劳动关系。被告作为用工单位扣除一个月试用期外应当及时与作为劳动者的原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告未即时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几个朤应当支付双倍工资8510元。此外原告自行辞职,被告未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1617元无法律依据。最终判决该公司给付牛女士近万元的赔偿(记者 段伟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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