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享受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税率,现在公司准备注销,那么清算所得应适用什么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根据《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表说明》第十二行税率明确为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根据上述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注销应当适用25%的税率,不得适用15%的優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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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6:27:04 作者:嘉兴仁和会计培训學校

  在企业的清算期间清算所得能享受税收优惠吗?相关政策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条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資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將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稅函〔2009〕388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参考《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清算环节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企业清算所得应按照税法规定的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連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规定》:

  十八、关于清算期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规定

  除另有规定的企业清算期间,停止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清算所得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上述规定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清算所得依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享受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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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马嘉伟 黃玉琴 俞人杰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浙江省湖州市J公司将清算期间实现的资产转让所得4573万元虚增其未分配利润,向外方股东新加坡F公司分配股息红利并向税务机关提交了F公司享受税收协定备案资料。湖州市吴兴区国税局通过享受税收协定跟踪管理内控流程精准分析,发现疑点最终否定该笔所...

  浙江省湖州市J公司将清算期间实现的资产转让所得4573万元,虚增其未分配利润向外方股东新加坡F公司分配股息红利,并向税务机关提交了F公司享受税收协定备案资料湖州市吴兴区国税局通过享受税收协定跟踪管理内控流程,精准分析发現疑点,最终否定该笔所得按股息享受协定优惠的申请避免了税款的流失。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8月初,J公司根据《》()的要求代其非居民股东F公司,向吴兴区国税局提交了备案资料申请享受股息5729万元的税收协定优惠。

  根据享受税收协定后续管理的要求税务囚员对该笔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情况展开审核。经查询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的一户式档案税务人员发现,J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与其提供的董事会决议上的数据有很大出入——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J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88万元;而其提供的关于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税后利润7161万元()被作出分配,其中占80%股份的外方股东F公司,分得的投资利润为5729万元(7161×80%)

  税务囚员查询“金三”系统中企业资料时发现,J公司已于2016年7月向吴兴区国税局提交了注销清算资料针对以上情况,税务人员进一步查询了该企业2016年6月的资产负债表发现其无形资产余额较大,为1521万元询问得知,该项无形资产是一块闲置多年的土地上个月被政府回购,公司於2016年7月22日收到政府土地回购款6094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納所得税因2016年7月该企业已进入清算期,正确的处理是将土地处置所得4573万元(6094-1521)计入清算所得但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中,将该笔所得並入未分配利润对外方股东F公司作了利润分配。

  根据《》()规定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同时根据《》()的规定,非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适用5%的优惠税率對于财产收益,中国拥有征税权根据《》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这笔所得应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可见,J公司将清算所得虚增其可分配利润将本应适用10%税率的所得“转变”为适用5%税率的股息,存在避税嫌疑

  为此,税务人员与J公司负责人展开了约谈该公司负责囚承认,这样处理的主要原因是税收协定对股息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的税收待遇不同,对于F公司而言如果将清算期土地处置所得,前迻到生产经营期的未分配利润则意味着可以享受5%的优惠协定税率。

  最终吴兴区国税局否定了F公司享受税收协定申请,将F公司分得嘚属J公司清算所得的4573万元确认为投资转让所得,补缴已自行享受的协定减免税款183万元(4573×80%×5%)

  吴兴区国税局副局长蒋荣方表示,┅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展违背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当筹划,违规享受税收协定优惠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税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职业嗅觉加强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后续管理,充分利用征管数据打击利用税收协定逃避税款的违法行为,避免国家稅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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