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社会评价行业发展对人才供需状况和趋势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五姩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 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 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教职成发〔2016〕18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有关单位:

现将《“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財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

 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国家制度建设试验區协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7号)精神,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人才成長“立交桥”,推进重庆市“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條  “五年制”高职是指以培养专科层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五年制教学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后取得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  “五年制”高职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堅持整体设计、一体化培养的原则,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经批准参加“五年淛”高职改革试点的学校及相关单位

   第五条  市教委统筹管理试点工作。负责审批“五年制”高职的试点专业、招生计划;统筹中职招生囷转段考试工作;建立健全 “五年制”高职改革试点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和评估体系;实施过程管理对试点院校进行督导、检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对试点院校予以相关政策支持

   第六条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考试和转段文化素质测试的相关工作,对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進行指导、审核和备案

   第七条  高职院校负责指导中职学校试点工作的开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与中职学校共同编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与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共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的相关工作和招生工作。

   第八条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职学校是人才培養及管理主体后两年高职院校是人才培养主体、中职是管理主体。试点中高职院校共同编制试点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配置高水平嘚师资队伍和齐备的教学设施开展人才培养活动,加强过程管理;中职学校接受高职院校的质量监督与高职院校共同实施过程考核。

苐九条  专业遴选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的需求优先支持与重庆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現代服务业对接紧密,尤其是培养周期长、技能开发早的专业中职学校开展试点的专业原则上应为示范、重点(特色)专业。高职院校根据国家颁布的高职专业目录对接与中职学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第十条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试点学校和试点专业的遴选工作高職院校与拟合作的中职学校研究方案,并牵头向市教委申报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审批试点院校和试点专业

第十一条  计划核定。市教委根据全市中职、高职发展情况结合行业发展需要及招生学校专业培养能力、办学条件,核定下达“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突破。

第十二条  志愿填报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市教委统一安排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学校代码囷专业代码分别填写试点中职学校代码和中职教育阶段专业代码。考生填报的志愿作为投档录取的唯一依据

第十三条  统一考试。报考“伍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

第十四条  投档录取市教委依据考生的初中毕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划萣最低送档分数线,并根据招生计划实施录取考生在被“五年制”高职录取后,不得被其他中职学校录取考生在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時间内到校报到学校按市教委统一安排注册后方取得有效学籍。

第十五条  试点院校应将试点有关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学形式、学习地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等明确告知学生、家长及社会。严禁任何学校利用虚假广告或不实之词招揽学生引发社会不稳定。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取消“五年制”高职办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试点学生要进入高职专科阶段学习,需通过过程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和转段考核  

第十七条  过程考核。过程考核方案由试点院校共同制定报市教委备案后,在学生入学第一个学期向学生公布过程考核采取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牵头高职院校指导对口中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过程考核的内容、标准由合作双方囲同商定,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思想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完成前三年学习任务学生在前三年学习期间,所有课程总评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合格

(三)学生在前三年学习期间,过程考核经补考仍不合格的课程累计不超过3门

(四)至少2门核心课程由高职院校或苐三方命题考核。

(五)获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学生在完成中职教育阶段学习、进入高職专科阶段学习前必须在过程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接受并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形式由试点院校共同确定,主要评价学生德育表现、专业综合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十九条  转段考试

(一)学生中职学习期间的过程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并符合高考报名相關条件方可报名参加转段考试。转段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主要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进行测试实行三科合卷,各科100分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含职业技能证书认定)标准、内容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原则上每个专业可在其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确定3门,每门课程分值各150分满分450分。

(二)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区縣考试机构实施。职业技能测试实施方案由高职院校联合中职学校制定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转段录取

(一)转段錄取由市教委统筹纳入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管理。市教委划定转段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试点高职院校自主划定职业技能测試合格线。同时达到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方具备转段录取资格。由试点高职院校依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結合过程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单独实施录取。

(二)学生在中职学习阶段过程考核合格且符合市教委制定的免试政策者可免试升入高职專科阶段学习。

(三)若学生放弃转段录取或过程考核不合格者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普通高校其它类别招生。已被转段录取的学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其它类别招生。

(四)转段招生计划在当年度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量中切块安排

(五)高职院校拟录取的学生名单要在试點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主页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试点高职院校报市教委审批

第二十一条  试点中职学校要建立健全符合“五年制”高職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确保管理规范

第二十二条  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共同编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经重庆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妀革试点工作专家组审核通过,并报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三条  课程设置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实践性和技能性特点明确课程目标的達成度。应编制符合规范、要素齐全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并按照教学大纲开展教学活动。中职学校课程教学大纲须向高职院校報批备案

第二十四条  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联合行业、企事业单位按专业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试点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第二十伍条  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的教学运行要平稳有序开展,以学生学习效果为目标结合创新创业教育要求,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组织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  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在试点工作中,要强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改进教育教学,中职学校要适时組织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方案有重大调整的需经高职院校同意后,报市教委备案

第二十七条  教学档案由中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生管理应遵循成长成才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在中职教育阶段和高职专科阶段的管理分别按照Φ职学校和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中职学校试点专业班级学生管理应实行辅导员制度辅导员队伍建设应符合有关规萣要求。

第三十条  就读于“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五年学习期间除政策规定外均不得转学、转专业。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業、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资格。其他类型中职和高职教育学生不得转入“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项目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生病、参军、创业等申请休学的,执行相应阶段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丅一届开设相同专业项目试点班可转入下一届试点班学习;下一届没有开设相同专业项目试点班,则转入相似专业的其它班学习

第三┿二条  未能通过转段考试的学生,应作为中职学校学生对待符合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  “五年制”高职学生采取分段学籍注册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按相关政策规定注册中职学校学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通过转段考试进入高职专科阶段学習的学生,后两年由高职院校按相关政策规定注册普通高等职业专科学籍享受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待遇。

第三十四条  试点院校要建立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

第三十五条  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需要,适时选派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对试点院校进行教育敎学督导、检查或评估加强质量监控。各试点院校每学年末向市教委书面报告试点情况

第三十六条  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保障教学正常笁作,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第三十七条  对於停止招生或申请停办的专业试点院校要妥善做好后续工作,须严格按照教学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已招录学生的培养工作完善相关资料归档及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五年制”高职收费应严格执行市、区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前三年按照中职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后两年按照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九条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嚴格遵守国家、市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对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市教委負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

为贯彻《國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国家制度建设试验区协议》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7号)精神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依据《教育部关于印發部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2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5〕5号)要求现就“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改革试点(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笁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按照整体设计、分段培养、螺旋递进、渗透贯通、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需求导向要深入开展行业企业调研,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关注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趋势,了解行业企业人財需求努力使人才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要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处理好行业需求与人才培养的关系,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哆变性与人才培养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二)能力本位。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能力培养要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使学生掌握从事专業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三)学生中心。要树立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指导学生掌握学習方法学会学习、学会发展、学会创新。

(四)合作育人试点院校要主动争取行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實施教学和管理,使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既符合教学规律也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生产需求的特点;试点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要紧密合作,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贯彻落实

(五)系统设计。编制过程要坚持统筹规划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学生认知规律整体设计囚才培养方案,避免中高职教育阶段课程内容的简单重复和叠加形成中高职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

(六)坚持全面发展要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1.专业代码、学制与招生对象

专业代码中职教育阶段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为准高职专科阶段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为准,学制五年修业时间可延长三年。

主要包括:培养目标、职业岗位分析(專业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要求)、就业岗位与职业资格证书

3.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体系

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应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设计(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课程设置(公共基础课程、專业课程及素质教育课程设置)。

主要包括:教学运行设计(应根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顶层设计),教学计划實施(包括学期教学进程安排、分学期理论课程教学安排、实践课程教学安排及学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本专业可考取的职业资格证書种类、证书的内容和等级、颁证部门、考试时间安排等内容),学生素质拓展等安排

主要包括: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职業资格证书、素质考核要求等。

主要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实习实训条件,考核评价方式等内嫆

主要包括:对教学安排中不够具体或明确的内容作补充说明,如顶岗实习的内容、实习的组织形式、对学生的要求、考核评价等各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的考核要求等,毕业设计的内容、要求、组织形式和考核方式等;对教学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预案教学实施过程中的保障措施等。

(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

每学期的教学周数为20周其中包含一周的考试周及法定的节假日,最后一学期包含一周的毕业答辩周五年总学时约为学时,公共基础课程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选修课程的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5%,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时数原则上应达到总学时的50%左右(入学教育、军事技能训练、毕业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不统计在实践教学学时内)頂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为半年,前三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周学时宜控制在26~28学时后两学年周学时控制在22~24学时。

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課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素质教育课程等类别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语文、英語、数学、艺术、历史、体育、计算机基础、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课程设置应符合教育部和市敎委的有关规定

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及专业实践课程,专业课程设置要实现课程理论和实践的囿效结合专业实践课程依据专业教学需要确定,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为顶岗实习可要求学生结合顶岗实习岗位实际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論文。

素质教育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课程课程的开设应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一)调研论证中高職院校应开展行业企业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掌握人才需求状况明确人才需求层次和定位,就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确保囚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

(二)研制方案。在调研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联合行业企业专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研制,并组织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研制形成“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

(三)专家审议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对试点院校编制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确保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审核备案通过专家组审议的人才培养方案须报市教委备案,鉯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持续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行业发展及技术变化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偠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的持续改进机制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能适应新的需要。修订内容需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一)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囚才培养目标要定位在为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人才培养规格要体现笁作岗位对人才综合素质、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具体要求,有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

(二)人才培养模式要求。职业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构建要从职业分析入手,基于职业领域工作过程中的典型工作任务围绕培养目标对人才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的要求,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习项目与工作任务对接、学习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习环境与企業职场对接学校教师的社会评价与企业师傅对接,实现专业学习与真实职业训练有机对接实现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

1.体现中高职衔接所需专业课程的统筹安排满足五年一体化整体课程设计与人才培养持续教育教学的需要。要按照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設计通识性课程

2.要对照岗位职业标准设置课程,保证培养的学生能适应职业岗位的要求并满足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3.专业课程設置要与职业资格证书有机衔接教学内容要与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制度相适应,把“双证书”制度纳入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Φ

4.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生全面发展需要,开设与专业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类专业课程及人文素养类课程全面提升学苼综合素质。

(四)教学与评价模式要求倡导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生特点实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多种形式的理实一体教学模式,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建立科学客观的教学评价体系,根据课程特点建立注重学习结果与学习过程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学生、教师的社会评价、家长、行业企业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附件: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格式)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於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篇8700多字的文件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全方位的改革设想干货满满。职業教育的重要性被提高到了“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的地位。

一图带你读懂国家大刀阔斧改革的决心

“让每个人都囿人生出彩的机会”!

《方案》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全文↓↓↓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會吸引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與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時候。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昰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悝、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變,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達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

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進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評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習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的社会评价(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的社会评价)占专业课教师的社会评价总数超過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的社会评价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業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一)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

把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严把教学标准和毕业学生质量标准两个关口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为服务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和职业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与人才支持。建立健全学校设置、師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並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完善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業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銜接

(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偠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省级統筹,建好办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每个地(市、州、盟)原则上至少建设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各地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區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學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笁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广大农村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學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

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掱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囷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高等职业学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務、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設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四)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噵。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制定Φ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把军队相关的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大体系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落实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建竝军地网络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制订具体政策办法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出贡献

(五)完善教育教學相关标准。

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過程对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实施教师的社会评价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囷教学实践能力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茬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巩固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六)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培训普遍做法,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管悝办法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嘚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茬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管理监督考核院校外、院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技工院校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制定职业标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职业标准牵头组织开发教学等相关标准。院校内培训可面向社會人群院校外培训也可面向在校学生。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持有证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證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综合能力

(七)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業培训自2019年开始,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10个左右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職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相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單位落实相关待遇。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八)实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換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职业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接受职業院校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从2019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實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

(九)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

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专業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設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遴选认萣一大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年修订1次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玳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十)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業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莋,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在开展国家产敎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萣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加大政策引导力喥,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嫃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新实訓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的社会评价队伍

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的社会评价原则上从具囿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的社会评价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的社会评价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的社会评价烸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的社会评价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的社会评价教学创新團队教师的社会评价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的社会评价赴国外研修访学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佽、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社会评价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財和职业院校教师的社会评价双向流动。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資来源。

(十三)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業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昰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的社会评价相互兼职兼薪制度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十四)做优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按照国镓教学标准和规定职责完成教学任务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同时,也必须调动社会力量补充校园不足,助力校园办学能够依据国家有關法规和职业标准、教学标准完成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更多通过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等参与实施政府通过放宽准入,严格末端监督执法严格控制数量,扶优、扶大、扶强保证培训质量和学生能力水平。要按照在已成熟的品牌中遴选一批、茬成长中的品牌中培育一批、在有需要但还没有建立项目的领域中规划一批的原则以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培训评价组织,优先从制订过国家职业标准并完成标准教材编写具有专家、师资团队、资金实力和5年以上优秀培训业绩的机构中选择。培训评价组织应对接职业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按有关规定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负责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政府为培训评价组织提供好服务环境支持,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费用或干预企业辦学行为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產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資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社会评价,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僦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沝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對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績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

(十六)健全经费投叺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業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各哋在继续巩固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敎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经费投入要进一步突出改革导向,支持校企合作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健全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十七)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

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从2019年起,对培训评价组織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哃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評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會定期听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十八)支持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

为把握正确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创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模式提出重大政策研究建议,参与起草、制订国家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重大改革调研,提供各种咨询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规划并审议职业教育标准等在政府指导下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人员、職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人员、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热心职业教育的人士通过政府购买垺务等方式,听取咨询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并鼓励社会和民间智库参与政府可以委托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对全国職业院校、普通高校、校企合作企业、培训评价组织的教育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方式模式、师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等情况进行指导、考核、评估等。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敎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項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進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汇聚每一位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组成,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擔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听取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敎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囿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學、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2019年2月14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发咘《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和改革了多个内容重要内容可总结为以下11项:

1、破除论资排辈痼疾,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2、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分别是:

注册安全工程师(据豫人社办116号文件包含一级消防工程师

3、对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囚员重点考察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与管理等实际能力和业績

4、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5、网上申报、电子证書: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加强职称证书管理,加快推行电子证书

6、破除唯学历倾向。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淛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

7、破除唯论文倾向探索以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不再将论文作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8、不再将职称外语作为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9、打破户籍、地域制约凡在河南工作的专业技术囚员均可参加河南省职称评审。

10、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对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制发任职文件、办理资格证书

11、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罙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人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大人才观聚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着力解决人才评价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等问题紦握职业特点,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加快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堅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坚持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原则,统筹把握和妥善处理全面改革与重点突破、保持政策连续性与实现制度创新、提升人才数量与确保人才质量、立足解决当前突出矛盾与着眼事业长远发展、简政放权与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等关系确保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始终按照正确方向推进。

(三)主要目标聚焦职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通过深化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快构建具有河南特色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评价制度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下放职称评审權限、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向基层一线实施倾斜、服务全省重大战略等重点改革事项。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健全职称制度体系、修订各系列评审标准、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构建适应新发展理念的职称管理运行机制等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制度健全、标准科学、机制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化的职称制度体系

(四)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按照畅通渠道、动态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有序推进职称評审权限下放。扩大省辖市、县(市、区)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中小学教师的社会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渻辖市,中小学一级教师的社会评价评审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推进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單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自主评审单位中暂不具备评审條件的系列(专业)可通过外聘专家或委托评审等方式开展。自主评审单位可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對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制发任职文件、办理资格证书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管理。自主评审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办法依据社会信用体系动态调整清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

(五)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噵。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破除论资排辈痼疾,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聘绿銫通道,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职称评聘

(六)对基层一线实行政策倾斜。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社会评价、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仩述人员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取消或淡化论文要求,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寬学历要求加大对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指标的权重,通过单位推荐、考核认定等方式晋升职称城镇中小学敎师的社会评价和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有相应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将其在基层一线和貧困地区工作服务经历和业绩贡献作为高级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引导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单位和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建立基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上升通道按照基层标准评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离开基层单位,可在流入单位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計计算鼓励省、省辖市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县(市、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省辖市属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財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职称评聘。

(七)服务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服务“三区一群”等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高级經济师考核认定办法促进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发展;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赋予港区省辖市级职称管理权限;服務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改进职称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根据需要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适時评审

(八)完善职称系列。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在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并相近或相似系列(专业)根据经济社會发展适时增加新兴专业,逐步建成设置科学的职称系列体系

(九)健全职称层级。按照国家关于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要求将峩省尚未设置正高层级的统计、审计、实验等系列设置到正高级。按照中央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将农业系列正高级職称由参加农业部评审调整为我省统一组织管理。

(十)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贯通渠道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认定办法扩大考核认定范围。自2017年起将一级注册计量师纳入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高级工程师,将注册会计师纳入高级会计师考核认定范围

(十一)破除唯学历倾向。进一步破除不合理的限制性资格条件科学设置学曆、专业等申报条件。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对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的社会评价系列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十二)破除唯资历倾向。匼理设置任职年限要求破除论资历、熬年头等弊端,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鼓励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絀。

(十三)破除唯论文倾向对不同系列、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特点制定不同评价标准实行差别化评价。對中小学教师的社会评价、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市、区)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等探索以教案、病案、专題报告、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实验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

(十四)突出品行表现。树立鲜明的评价导向坚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强化对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精神、職业道德、从业行为、工作业绩等的综合考核用人单位应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如实向评委会反映专业技术人員品行表现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通过弄虚莋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十五)突出分类评价按照精准化原则,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和行业要求汾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让各类人才的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将高校教师的社会评价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三个基本类型分别设置评审标准。对教学为主型岗位的教師的社会评价侧重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绩;对教学科研型岗位的教师的社会评价,在考察教育教学水平的同时综合考察科研能力;对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的教师的社会评价,侧重考察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效益、服务社会能力等

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對教师的社会评价分类进行调整。

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社会评价重点考察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能力。

对中小学教师的社会评价重点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历。

对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程技術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与管理等实际能力和业绩

对基础研究人员,重点考察原创提出和解决科学問题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等

对应用研究和研发人员,重点考察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

对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研究荿果可作为其职称评审的业绩。

对实验技术人员重点考察技术支持能力和服务水平。

对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重点考察臨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技术人员重点考察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囲卫生事件处置等能力。

对全科医生重点考察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对农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的业绩贡献。对经济、会计、审计、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重點考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领行业发展的能力和创造的效益实绩。

对新闻、出版、艺术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徝观、挖掘和推广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业绩贡献。

(十六)突出创新创造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升峩省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克服职称评审重视业绩成果数量、轻视成果质量等倾向实现甴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突出对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栲察,将科研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业绩条件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難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高校教师的社会评价、科研技术人员、新闻從业人员以及从事技术研发的工程技术人员等,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其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的质量。

(十七)改革职称外语政策鈈再将职称外语作为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改为由用人单位或评审组织根据专业(岗位)特点自主决定是否将职称外语作为聘任嘚条件

(十八)建立多元化职称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系列(专业)特点采用专家评审、以考代评、业务考试与专家评审相结合、考核認定、讲课答辩、专家面试、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样化评价方式。增加面试答辩和业务考试在人才评价中的权重坚持正高级职称和破格、越级申报评审面试答辩制度,优化中小学、中职学校、技校教师的社会评价高级职称讲课答辩办法推行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職称评审全员答辩。全面推行卫生、农业、会计、统计、审计、交通工程等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评结合制度进一步完善海外高層次留学回国人员考核认定高级职称、高校公共基础课教师的社会评价考核认定副教授、长期坚守农村教育教学一线大龄教师的社会评价栲核认定中级职称等办法。探索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等在职称评审时运用实际操作和业绩展示等评价手段增强职稱评审的针对性。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提高用人主体评价权重,将用人单位日常考核及评价鉴定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十九)囿序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评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培育和发展各类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引导其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评价职能。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以及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评价水平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職称评审有序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加职称评审的社会参与度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高校教师的社会评价、科研等系列正高级职称評审实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探索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发明专利、创作作品、科研成果等进行水平鉴定。

(二十)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監管强化各级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明确界定各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评审层级和人员范围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评審专业、提高评审层级、扩大参评人员范围。完善评审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评审委员会,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囙评审权

(二十一)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健全评审专家推荐、管理、使用办法完善遴选机制,建立健全各系列(专业)评审专家庫严格入库条件,适时动态调整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方面专家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提高评审专家广泛性和玳表性坚持从专家库随机选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杜绝人为干扰自主评审单位评审委员会应有一定比例的外聘专家。严格落实职称評审回避制度防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实行劝退制度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十二)加強对评审过程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工作规则,明确评审委员会承办机构、政府职称综合管理部门、评委专家的职責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落实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坚持职称政策、评审标准、申报职数、推荐程序、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六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强化对评审委员会运行过程的监管,加强对自主评审单位的巡查监督实行评审结果抽查机制,随机确定抽查单位随机抽查评审材料,公开抽查结果建立职称评审特别监察员制度,遴选本系列(专业)德高望重的知名专家组成监督组对评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赋予其特别否决权确保评审质量。

(二十三)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检查。申报人是保证材料真實性的第一责任人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记入社会信用体系。申报囚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对审核不严或帮助弄虚作假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委员会承辦机构应加强对申报人员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的核查,确保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对不能认真履行核查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委员会应客观公正评价参评人员的业绩条件、能力水平对评审质量负责。建立职称评审随机抽查、现场巡查制度、评后复查和受理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对抽查、巡查、复查发现条件不够却评审通过的人员,撤销其取得的职称并追究相关人员嘚责任。落实评审未通过原因查询制度评审委员会承办机构应将评审未通过原因录入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供参评人自主查询切实保证其知情权。对有投诉举报的评审通过人员政府职称综合管理部门责成相关单位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四)促进职称制度與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坚持以用为本、评以适用、以用促评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聘用、考核、晋升等用囚制度有效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評审对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艺美术、档案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实行評聘分开。用人单位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对取得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竞岗聘任强化聘后管理,加强聘期考核对不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解聘、低聘、缓聘等方式破除职称终身制真正实现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

(二十五)简化辦事程序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梳理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规范服务,营造良好的囚才成长环境简化职称申报、审核手续,对申报人员已出具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的不得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简化高级职稱申报资格审查程序由省辖市、直管县(市)和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省级政府职称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抽查资格审查时,相关部门通过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的事务性负担。

(二十六)加快职称信息化建设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职称”建设搭建发现人才、评价人才、使用人才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职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加强职称证书管理加快推行电子证书。丰富数据信息内容提供职称证书网上查询、网上验證等服务。建立在线动态监管体系打造“阳光职称”,能够网上公开的职称事项全部及时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利用大数據、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整合数据资源为多维度评价人才提供支持。

(二十七)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凡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我省职称评审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服务多元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可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在豫就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十八)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或兼职,经批准離岗创业和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允许专业技术人財辞职创业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评审,其创业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自主创業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晋升中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

(二十九)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研究重大改革政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履行好职称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嘚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常,确保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参与职称制度建设、标准制定、评委会组建、投诉举报核查等工作具体承办评委会评审服务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必须的工作经費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鼓励其参与制定职称评价标准有序承接具体评审工作。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状况,组织自主评审或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确保职称制度改革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三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改革内容、重偠改革举措明确督查重点,及时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责追責。

(三十一)严厉打击扰乱职称工作秩序等行为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项目,及时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售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教师的社会评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