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淨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或岩土特种专业工程承包 结构补强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2项相应特种专业工程承包 结构补强工程业绩;
3.企业有结构工程特种专业工程承包 结构补強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4.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5.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6.企业具有5名特种作业证上岗人员(建筑电工建筑焊割特种专业工程承包 结构补强);
7.企业具有相应的施笁机械、质量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