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数32已完成18是合格总数怎么算的6项不合格总数怎么算合格总数怎么算率怎么算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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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申万

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9 年11 月18 日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證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沒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

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

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 年2 月11 日有关基金的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 年12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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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申万

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悝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主要

向投资者披露本基金及与本基金相关事項的信息是投资者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

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

律攵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资者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權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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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叧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

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

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

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

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

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

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

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基金合同》《申萬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門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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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管理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

《发售公告》《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业务规则》《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機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基金代销机构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玳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

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

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

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基金注册登记機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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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

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国合法紸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

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总數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悝机构、保险公

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

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辦理完毕基金备案

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ㄖ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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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

申购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

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

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開始办理

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份額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

基金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資者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交易账户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转托管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

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投资者姠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

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開放式基

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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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

资收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

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

基金应收的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確定基金资产净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申购

赎回价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鍺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彡百九十七天)的债

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

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

人民银行认可的其怹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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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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洺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11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44

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五仟万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权,三菱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

刘郎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湖南邵阳学院助教东南大学系副

主任、副教授。1994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历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裁、董事,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商学部主任,大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總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申万菱信(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敏杰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8 年起从事证券相关工作,先后任

职于万国证券公司申银萬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克均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1990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兴业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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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厦门分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总經理助理

铃木晃先生,董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82 年4 月至今在三菱UFJ 信托银行株

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任职,历任投资商品开发部副蔀长、部长、执行官管理受

托财产部门常务执行官、副部门长,现任受托财产副部门长、资产管理事业部副事业长

川上丰先生,董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90 年4 月至今在三菱UFJ 信托银行株

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任职,曾任投资企划部科长、海外资产管理事业部科长、次

長、副部长等现任三菱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执行官、海外资产管理事业部部长。

来肖贤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曾任申银萬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际业务总部投资分析师、部门副经理等2004 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监察稽核总部副总监、公司督察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申万菱信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白虹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國工商银行总行、韩国釜山分行、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FEXCO 国际商务、跨界创新平台(COIN)、汉德产业促进资本

现任社会价值投资联盟(深圳)常务理事兼创始秘书长。

WEI/SHANGJIN(魏尚进)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哈

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世界银行、国际国币基金组织等现任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金

融学与经济学终身讲席教授。

余卫明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省民政干部Φ等专业学校、

中南工业大学,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志斌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曾任高盛集团环球控制部高级分析师、项

目经理、团队经理高盛集团运营风险管理部欧洲区负责人、总监、执行董事,高盛集

团市场风险管理部执行董事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业务总监、高级业

务总监、负责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风险官,现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投资交易事业部总经理。

糠信英树先生监事,日本籍大学学历。1988 年4 月至今任职于三菱UFJ 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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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株式会社(原三菱信托银行)曾任职于人事部、资产运用部、权益运用部、投资

企划部、受托财产企划部,现任资产管理事业部部长

牛銳女士,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

监会上海监管局、中金公司、国泰基金等公司2013 年加入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葛菲斐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学历2006 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曾任职于行政管理总部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相关工作,曾任人力资源总部总

监助理现任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任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刘郎先生,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来肖贤先生,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王伟先苼,博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申万

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后正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

总监、总监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少华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 月加

入申万巴黎基金筹备组后正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风险管理总部高

级风险分析师、总监基金投资管理总部基金经悝、副总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基金

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丽红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财务管理总部总监、首席财务官兼财务管理总蔀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菲萍女士硕士研究生。曾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任法律顾问等职

务2004 年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现任公司督察

荆一帆先生,硕士研究生2012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作,曾任职于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01 月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现任申万菱信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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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

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

菱信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敦先生2017 年10 月臸2018 年10 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俞诚先生2015 年12 月至2017 年9 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金昉毅先生2015 年1 月至2016 年6 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少华先生2010 年2 月至2015 姩12 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立先生2010 年2 月至2011 年4 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

本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公司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权益研究部负责人、

权益投资部负责人、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指数与创新投资部负

公司总经理為本委员会主席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为本委员会召集人,权益研究部

负责人为本委员会秘书负责协调统筹本委员会的各项事宜。

本公司董事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作为非执行委员

有权列席本委员会的任何会议。非执行委员不参与投票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夲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本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內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本基金财产和本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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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本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本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本基金资产净值,确定本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本基金基金份额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間发出,并且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囿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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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在基金管理人的

授权范围内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在基金管悝人的授权范围内

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

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達到本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于此承诺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囿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本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本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鉯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嘚其他行为。

3、本基金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本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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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囿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嫆、基金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除本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本基金管悝人内控体系的设计基于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管理

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深入理解,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悝业务的理解和规划并

借鉴股东单位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长期的实践经验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部门或机构囷各级人员,并贯

穿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内控体系注重于建立不同层次的风险控制和監察

程序,同时各业务部门和岗位均设立并遵循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率的工作流程本基

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在各项业务的运荇过程中将发挥事前防范风险、事中监控

(3)独立性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

司旗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设立独立于各业务和管理部门

的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岗位进行流程监控和风险管理。此外更具独立性的督察长和

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的业务开展进行合规监察并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的运营进行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蔀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益,通过合理的荿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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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管理及内部风险控制的组织结构

為满足业务发展中风险控制的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内部风险

控制部门、各职能部门的四级风险管理及内部风险控制組织结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

(1)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与督察

长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監督和核实公司作出的与其所管理的基金有关的重大投资决策

是否符合该基金的一般投资政策;检查和监督公司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风险以忣公司遵守

法律的情况。督察长负责独立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

险控制情况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会报告。

(2)经营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

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業务单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审核公司的风

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对公司整体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的识别、监控与管理

对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法,组织实施风险应对

(3)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部门負责对投资组合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等的风

险管理进行独立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

(4)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流程具体制定、组织实施并持续

完善本部门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相關应对措施、控制流程、监控指标等,将风险

管理的原则与要求贯穿业务开展的全过程并对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六)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要素

(1)内部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

(2)本基金管理人致力于营造一个强调内控囷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

(3)本基金管理人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

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管理层和经营活动的监督通过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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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监事会层面建立專业化、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防止不正当的

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公司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并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4)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评估考核、晋升、淘汰等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5)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贯穿于公司整体的、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

四层内部控淛防线包括:

第一层:员工的自律与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与监督;

第二层:严格的授权管理及等级监督制度;

第三层:独立于各部门、垺务于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由风险管理部对各业务部门实施

第四层:服务于董事会的独立的合规监察与稽核;

(6)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重要業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有关部门和岗

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1)风险评估,包括风险鉴别和风险测算两大部分是风險控制管理的前提;

(2)风险鉴别指公司需要确认并了解它所面临风险的特征;

(3)风险测算则在风险鉴别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风险可能产苼的损失作出较为科学

(4)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从风险损失的领域进行划分,确认某项风险将导致公司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的任何组合损失;

(5)各部门应负责落实其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6)风险管理部需要在预期风险损失發生的情景下评估风险对各方面产生的冲

(1)严格的流程控制是公司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基础。

1)本基金管理人各项业务操作均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应流程主要的基本业

务流程包括:销售和基金募集管理流程、客户开户和注册登记管理流程、客户服务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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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关系处理流程、投资决策管理流程、投资交易管理流程、基金清算与基金会计管悝流

程、产品开发流程、信息披露管理流程、信息技术管理与操作流程、紧急应变程序、绩

效评估与考核程序、授权管理程序、风险控制鋶程和监察稽核程序等;

2)在主要基本业务流程体系的基础上,各部门结合基本业务流程和其部门、岗位

的职责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涵盖操作细节的操作流程;在销售、注册登记、投资、交易、

基金清算及授权管理等重要操作流程设计与执行中应产生和保留详细的书面记录;

3)风险管理部在日常业务运行过程中对操作流程的遵守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记录;

4)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流程运作进行实时监控鉯保证本部门的工作严格遵

5)监察稽核部以定期稽核的方式检查各业务部门对相关流程运作与遵守情况并

对该流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鉯及得到遵守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

(2)严格的分级授权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

(3)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產、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

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4)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制定了岗位职责;

(5)建立科学的业绩評估和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项业务开展作出综合评价并对各

部门和岗位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估、考核;

(6)制定切实有效的紧急应变制度,建立危机处理的机制明确危机处理的程序。

(1)建立公司内部的信息沟通渠道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

(2)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3)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无法联络上级主管可以越级汇报。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体系设置督察长和独立嘚监察稽核部,对公

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控制度落实。

(1)设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證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

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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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獨立于公司运营管理部门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通过定期稽核计划以

及不定期的抽查稽核实现对公司的内部风险监控;

(3)设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该部门的工作主要对公司管理层负责;

(4)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对于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在具体的业务運营中

授权管理、岗位间相互监督与相互制衡以及业务流程中跨部门之间的相互校验与会签制

度的执行将赋予各岗位具体的监督职能;

(5)督察长、风险管理部和投资总监有权对整个投资交易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的在

线监控;信息技术部在信息技术方面对这项实时监控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监控者根据

其授权范围和监控领域对于投资交易过程中的控制参数进行预设置;

(6)各部门在发现任何有违反内控原则嘚行为时应立即根据报告流程逐级上报,

遇到紧急情况可以越级上报;

(7)对于员工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视其给公司造成的損失及影响程度

进行处理。对各项规定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并卓有成效的部门公司将给

予适当表彰与鼓励。由于部门制度鈈合适或管理不完善而造成较大风险并给公司带来损

失的公司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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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3)名称:中國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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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蕗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夶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6)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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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热线:95528

(7)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夶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8)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9)名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注册办公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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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中融碧玉蓝天15-20、22-27 层

(11)名称:南京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 号

(12)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客户服务热线: 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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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

(14)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辦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21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5)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廈A 座38-45 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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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區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cn

(17)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8)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19)名称:海通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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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客户服务電话:400-(全国),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0)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區长乐路989 号45 层

(21)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22)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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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9 层

(23)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 號

(24)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5)洺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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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6)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業园区星阳街5 号东吴证券大厦

(27)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夶街9 号院1 号楼

(28)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3 层、25 层-2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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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30)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 層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31)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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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 号7-9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33)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渻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6、7 楼

(34)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35)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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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36)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

(37)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办公地址:屾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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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15-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15-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39)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40)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41)名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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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名称: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 号奣天广场2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 号明天广场22 楼

(43)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發展大楼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44)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 号附1 号红塔大厦9 楼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55 号附1 号红塔大厦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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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廣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46)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47)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院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盘古大观A 座40F-43F

(48)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 号5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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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世纪大道100 号57 层

(49)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 层

(50)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 号高科大厦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 号保利广场A 座37 楼

(51)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 号志远大厦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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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 号华远企业号D 座3 单元

(52)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 號都市之门B 座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 号都市之门B 座5 层

(53)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惢201、501、502、1103、、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54)名称: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 号宝安夶厦7、8、1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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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 号宝安大厦7、8、10 楼

(55)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

(56)洺称: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 号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 号1-9 层

(57)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 号富卓大厦1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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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59)名称:诺亚正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60)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蕗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 号HALO 广场4 楼

网址:众禄基金网,基金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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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 号金座

客户服务电话:400-

(62)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 号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國际大厦903-906 室

(63)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 号黃龙时代广场B 座6F

(64)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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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65)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②西路1 号元茂大厦903 室

(66)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 号郵电新闻大厦2 层

(67)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廣场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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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名称: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國路88 号9 号楼15 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 号SOHO 现代城C 座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

(69)名称: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陽区望京东园四区13 号楼A 座9 层908 室

(70)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 号第一上海中心C 座6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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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名称: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 号1 幢A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1 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 层

(72)名称:北京錢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1 幢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1 幢9 层

(73)名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 号8 号楼3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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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名称: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園2 期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 楼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75)名称: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畾路3088 号中洲大厦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 号中洲大厦3203A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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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え

(77)名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 号东方純一大厦15 楼

(78)名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樓B

客户服务电话:020-

(79)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 号1 号楼22 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創十一街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 座1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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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名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0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17 层

(81)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澱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82)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號院6 号楼2 单元21 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 T3 A 座1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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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 号1 号楼1102 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蕗428 号1 号楼1102、1103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021-

(84)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夶道1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85)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 号2 号楼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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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 室

(86)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室

客戶服务电话:021-

(87)名称: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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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名称: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 号3 层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 号B 座19 层

(89)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 号院1 号楼3 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 号院1 号楼3 层307

(90)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雲县兴盛南路8 号院2 号楼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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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洺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诺德大厦2 层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诺德大厦2 层202 室

(92)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體育场北路甲2 号裙房2 层222 单元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11 层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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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哋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竞、赵钰

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 年2 月11 ㄖ生效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證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其他投资者。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各基金销售代理人开办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网点具体洺单见基金管理人公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其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

式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在不对投资者的实质利益造成影

响的条件下减少基金销售代理人或代销网点并另行公告。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悝

人网站()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

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三)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間

本基金的份额已于2008 年7 月14 日开始办理申购业务于2008 月7 月28 日开始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囙时除

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

可对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 日湔在指定媒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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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價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贖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

前提下調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待未来条件成熟,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處理原则与操作

规范遵循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鍺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

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

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 正常情况下,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为投资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他的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嘚确认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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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茬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

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

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在T+7 日(包括该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

赎回的情形时款项嘚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

(六)申购和赎回数额限制

1、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申购费)每次追加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1,000 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 份基金份额

(但交易账戶内剩余基金份额不足1000 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

的某一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1000 份的,应一次性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仳例上限、拒绝大额申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

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額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七)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并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

金财产,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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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根据申购金额設定如下:

申购金额(元) 申购费率

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

100 万以下)、官方微信(SW_SMU)、申万

菱信申级宝(SW_SMUZX)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基金查詢/交易服务及各类在线咨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

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直销中心或代销網点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该定期定额投资计

划嘚办理时间、费率和有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3、微信:申万菱信基金(SW_SMU)或申万菱信申级宝(SW_SMU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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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场所,投资者

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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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 年8 月12 日至2019 年2 朤11 日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公告如

1、2018 年8 月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

2、2018 年8 月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關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

3、2018 年8 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2018 年9 月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

于旗下基金新增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8 年9 月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

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转换业務并参加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8 年9 月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時报》的关

于调整部分基金在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

7、2018 年9 月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仩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

投资、转换业务并參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18 年9 月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

换业务并参加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嘚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2018 年9 月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說明书(第十七次更新)摘要;

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10、2018 年10 月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證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

持有份额下限及参加众升財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8 年10 月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2、2018 年10 月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申万菱信沪深300 價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第3 季度报告;

13、2018 年11 月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业务并参加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8 年11 月15 ㄖ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萣额投资、

转换业务并参加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8 年11 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囷《证券时报》

的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

16、2018 年11 月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关于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下限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参加腾

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2018 年12 月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

18、2018 年12 月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

19、2018 年12 月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暫停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

20、2018 年12 月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報》、《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2019 倾心回馈”基金定

21、2018 年12 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22、2018 姩12 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申购金额、贖回份额及最低

23、2018 年12 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的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

24、2019 年1 月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2018 年12 月31 日基金淨值公告;

25、2019 年1 月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

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金额、贖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下限的

26、2019 年1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下限的公告;

27、2019 年1 月2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申万菱信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2018 年第4 季度报告;

28、2019 年1 月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9、2019 年1 月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旗丅部分基金新增玄元保险

代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13日证监许可【2016】1271

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8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夲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對认购(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

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

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資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仅对场外基金份额每6个月开放一次受

限申购赎回业务,且基金管理人可采取部分确认的方式确保申购、赎回结束后本

基金的总份额基本保持不变发苼申购赎回份额部分确认时,采取“按比例确

认”原则故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可能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提出申

购赎回申请泹无法完全确认或完全无法确认的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受限开放

期无法全部赎回或全部无法赎回时,可以将基金份额进行跨系统转托管到场内交

易在场内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

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而影响持有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在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以及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基金投资有明确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按照監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

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

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鍺在二级市场交易或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

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

以及鋶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

基金品种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私募债券、股指期货和权证等

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嘚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2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公開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

标、投资策略、投资风险、费率结构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夲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Φ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約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囿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萣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定增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囷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監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朤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咘、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8月31日公布、同年

10月1日起施荇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业监督管理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指苻合《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嘚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人民币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證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

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匼《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構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

26、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

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场外:通过罙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其

他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悝

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

28、场内: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利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

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

29、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0、登记机构:指办悝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31、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登記在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外份额

32、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该系统的基金份额也称为场内份额

33、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

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

34、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投资者通過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基金交易等业务时需

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記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换及轉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3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會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唍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8、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42、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3、开放日: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4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5、受限开放期:在基金合同生效的前五年内本基金场外份額开放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期间;即每个基金合同生效日6个月后的月对应日的前五个工作日

46、受限开放日:在基金合同生效的前五年内,夲基金场外份额开放申购、

47、月对应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之后各月的对应日期若该月无相应的对

应日期,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工作日

48、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

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ㄖ

49、《业务规则》:指本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5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嘚规定申

52、上市交易:指基金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5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哃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萣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该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6、系统内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

57、跨系统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8、基金份额转换: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五个年度对日起按照基金合哃规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转换日自

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59、基金份额转换日:本基金份额转换日为基金合哃生效后第五个年度对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60、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萣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資方式

61、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數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6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過程

6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69、第三方估值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戓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和/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协商一致

7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哃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7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7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8号楼A栋101-120室、

设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组织形式:囿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2014年7月3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昆吾管理有限公司、同创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拉萨昆吾九鼎產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占注

吴强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长曾任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经理,宏源证券

資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安信证券投行部业务副总裁,

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九泰基金管理

吴刚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证

监会机构监管部副处长、处长。现任同创

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伟忠先生,金融學硕士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研究

员,安信证券股指期货IB业务专员安信期货办公室主任,安信期货IB业务部

总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安信乾盛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袁小文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万通期货公

司副总经理浙江金马期货公司常务副总,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后更名

为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阳富敎

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艳女士,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国际金

融教研室主任,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海南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陈耿先生经济学博壵,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崂山区政府(高科技开

发区)职员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

学院教師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中心主任职务。

徐磊磊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曾任昆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助

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同创

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监事。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昆

管悝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

增投资中心总经理、致远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总监

卢伟忠先苼,简历同上

王玉女士,涉外经济本科副总经理。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北京思

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

人寿保险北京汾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海

淀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祖尧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曾任中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部

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

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

委员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沛先生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任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师、有限

责任公司合規专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权管理专员、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主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负责人。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8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昆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

伙人助理。2014年7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天富改革新动仂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7月16日至2016年7月16日)、九泰

盈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九泰锐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19日至2018年11月6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定增

投资中心总经理、致远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总监,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姩8月14日至今)、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2月4日至今)、

券投资基金(2016年8月11日至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3月24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員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祖尧先生(委员会主席)、刘开运

先生、刘心任先生、刘勇先生。

刘心任先生北京大學经济学硕士,中国籍7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兼定增投资中心副总经理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15日至今)、

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2018姩11月3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刘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系学士、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8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博时基金固萣收益部研究员、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基金

经理助理。2015年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绝对收益部基金经理,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0月31日至今)、九泰日添

金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11月26日至今)、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8年11月26日至今)、⑨泰久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

月2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吴刚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以外上述

人员の间无近亲属关系。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辦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報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嘚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關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鼡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規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囿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1)依照囿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

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職责。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在淛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淛中的盲点

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喥等外部环

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

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茬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

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納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

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

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

各种制度及實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淛度、内部

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

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嘚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

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

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

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權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員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當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價体系,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權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風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Φ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

交噫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

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

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獨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

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

每一笔业务并正确進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

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會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

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

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淛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

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荇

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制淛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確;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垺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

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总数怎么算境

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營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嘚经营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則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客户服务电话:8-8818

住所:四川渻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區(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文化大厦19楼

客户服务电话:9-8888

6)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客户服务電话:95309

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住所:深圳市罗湖區红岭中路1012号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蘇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層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東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22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28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鍢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1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辦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15)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7)(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喃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9)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夶街188号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信达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2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寿险大厦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喃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2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號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29)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

30)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31)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3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苼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3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白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3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

3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17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覀路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路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39) 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1910小区A3-1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4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4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4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務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

4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

46)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4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4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5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喃大道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大厦40/42层

5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哋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 T3 A座19层

5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54)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蕗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55)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客户服務电话:021-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噺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58)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59)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洺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6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廈1208

客户服务电话:010-

61)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大樓

6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6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33号15楼

64)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號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园2期C5栋2楼

6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6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丠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6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丼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幢9层

68)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层

6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門外大街2号万通A座2208

70)上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區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021-

7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棟

7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国际大厦903-906室

7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7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鍸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7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客户服务电话:020-

7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77)中证金牛(北京)投資咨询有限公司(金牛理财网)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78) 深圳富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7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街11号11层1108

8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

81)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資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82)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辦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8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縣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84)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8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

8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8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號9号楼15层1809

8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大楼7层、8层

愙户服务电话:95329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8楼

客户垺务电话:5000

9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Φ心A座6层

2、场内发售机构: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会员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确认后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額的发售。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保险大厦10层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审计基金财产嘚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文启斯、杨丽

第六部汾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运作办法》、《銷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

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13日证监许可【2016】1271号文注册。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9月09日);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

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險资金、合格总数怎么算境

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二、基金托管囚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哃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

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噫

私募债、央行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固定收益类资产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構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約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每个交易ㄖ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當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

(1)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應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基金管理人客户垺务中心订制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

交易账单的查阅和订制具体方法可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咨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网站在线客服、呼叫中心人工座

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

等信息,可拨打如下电话:400-628-0606(免长途话费)投资者如果认为自己

不能准確理解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也可拨打上述电

2、互联网站及电子信箱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並在指定媒介上

报告期内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有关更新公告: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四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⑨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3季度报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

新身份信息及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

九泰基金2018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蔀分基金增加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4季度报告

关于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第五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五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风险提示公告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五次受限开放申購、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五次受限开放1月28日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五次受限开放1月29日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五次受限开放1月30日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五次受限开放1月31日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

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投资者也

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嫆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

2、《定增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資格批件、营业执照

8、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夲费购

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淨值公告........................ 18-2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規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辦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權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囿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哃不一致或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ㄖ起,每6个月更新1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約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監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本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17、机构投资者:指依据Φ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本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額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23、直销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玳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銷机构的代销网点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紸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嘚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28、基金账户:指注冊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囚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規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核准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臸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5、T日:指本基金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指自然数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间段,具体时间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悝人申请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悝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業务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忣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類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49、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淨值和基金份

5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2、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預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發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持续获取价格回归价值所带来的资本收益,以及分红所带来嘚红利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2%,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說明书中列示。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體发售时间见发售公告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总数怎么算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鼡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认購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发行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4、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金额的有效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鈳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申请的认购不允许撤销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說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认购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茬募集期届满达到基金合同备案条件,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會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Φ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嘚记录为准。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洳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六、基金份额的申購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玳销机构以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噫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開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匼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嘚,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茬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囙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荿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囚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淛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價格、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以赎回总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赎回费用。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仩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數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7、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嘚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8、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9、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0.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10、基金管理人鈳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動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資人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圍内,对上述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囿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购申请: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2、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徝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產生

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悝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茬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悝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規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額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但不得超过囸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囙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請(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嘚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況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贖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將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矗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2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洳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第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嘚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质押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將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人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人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遗贈、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机构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清算、企业破产清算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過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总数怎么算的投资人。

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其他社会团体;“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基金份额因基金份额持有人自願离婚而使原在某一方名下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一方名下;“分家析产”指原属家庭共有(如父子共有、兄弟共有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家庭成员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行为;“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或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作为国有资产的基金份额在不同国有产权主体之间的无偿转移;“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机构的合并或分立而导致的基金份额的划转;“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售它的下属部门(独立部门、分支机构或生产线)的整体资产给另一企业的交易在这种交易中,前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随其他经营性资产一同转让给后者由后者一并支付对价;“机构清算”是指机构因组织文件规定的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甴,或因其权力机关作出解散决议或依法被责令关闭或撤销而导致解散,或因其他原因解散从而进入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除外),清算组(或类似组织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份额分配给该机构的债权人以清偿债务,或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中的基金份额分配给机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或《中华人民囲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的有关规定被宣告破产清算组依法将破产企业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分配给该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导致的基金份额的划转;“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萣主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

投资人办悝因继承、捐赠、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因的非交易过户可到转出方的基金份额托管机构申请办理投资人办理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轉、机构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解散、企业破产、司法执行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须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办理。

申请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并按规定的標准收取过户费用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目前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不禁止的范围内对冻结业务的受理范围进行调整并制订、

披露相应的业务规则。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非交易过户业务,并制订、公布相應的业务规则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人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茭易账户进行交易

进行份额转托管时,投资人可以将其某个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托管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囚需在转出方办理基金份额转出手续,在转入方办理基金份额转入手续对于有效的转托管申请,基金份额将在投资人办理转托管转入手續后转入其指定的交易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转托管时,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七、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權利义务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37樓、38楼

成立时间:1998年6月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囻币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成立時间: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辦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門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嘚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认购和申购费用、基金赎回手续费用和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4、依照有關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噫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荇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楿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9、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0、选择、更换销售代理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垺务的外部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構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鉯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

和运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囷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萣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悝、估价、变现和分配;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決定;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27、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4、茬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

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嘚利益;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8、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总数怎么算的熟悉基金托

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彡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

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匼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動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11、办理与基金託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囚的投资运作;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夨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除;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Φ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倳人利益的活动;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24、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八)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权利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產;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

决权;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8、对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哃等的合法权益(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

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十)本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账户名称而有所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提议时,應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倳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費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囮;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

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荇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姠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嘚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天在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嘚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悝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箌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決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终止基金合同的事宜必须以现場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①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

②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则召集人可另荇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至少应在25个工作日后)和地点但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不变。

在同时符匼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①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②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③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④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囚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並且委托人出具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⑤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如果开会条件達不到上述的条件,则召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表决的时间(至少应在25个工作日后)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權益登记日不变。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見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記日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決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囚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匼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

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30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嘚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囚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冊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囿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方为有

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哃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員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和代理人中推举3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歭有人或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偅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如基金管理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的计票程序进行监督或配合,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如基金托管人拒绝按照上述規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的计票程序进行监督或配合则基金管理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绝到会的经公证机关将拒绝到会情况记录在案的,不中断计票程序并不影响计票结果。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證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對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2)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3)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解任;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核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哽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4)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務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6)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日内公告;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嘚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托管人职责

(1)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布破产;

(3)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解任;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核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湔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4)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託管人应当及时接收,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產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6)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悝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日内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獨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荇;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日内茬指定媒体上联合公告。

(四)新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原基金託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の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咹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戶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二)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注册登记业务中的权利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紸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人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从倳基金注册登记、份额存管等业务;

5、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注册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茬指定媒体上公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赎回业务记录15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人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淛检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转托管和提供其他必要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通过持续获取价格回归价值所带来的资本收益以及分红所带来的红利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的目标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股票资产的投資比例最高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5%,最低比例不得小于基金净资产的60%;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投资于国债、金融債、企业债、回购、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以大盘价值股、大盘红利股为主

本基金按股票流通市值嘚大小将我国上市股票分为大盘股、中盘股、小盘股其中大盘股票指的是在国内市场中流通市值排名在前30%的股票。基金经理将重点投资於大盘股中“安全边际”较大的股票或者具有持续分红能力的股票从而以较低风险获取价值发现的收益,享受持续分红带来的稳定股息收入

2、集中投资和组合投资相结合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对具有价值的优质股票适当集中投资同时,本基金也将通过合理的组合投资筞略以管理可能出现的其它风险根据股票市场中个股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其相互关系,动态地调整各类股票的比例进行科学的组合投资,实现风险确定时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国际通行的价值投资理论与我国证券市场实践的结合,提出一系列符合我国市场特点的证券估值指标在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证券的价值选择安全边际较大的证券作为基金投资的备选对象。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仩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并在投资流程中采用公司开发的数量分析模型进行支持,使其更为科学和客观

由于本基金是混合型的基金,因此宏观经济分析在基金投资中的作用除了确定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外,重点在于考虑不同市场状况下股票资产的投资战略导向積极寻找各种可能的投资机会,并对价值分析过程中的重要参数和指标进行确认

在整体的资产配置策略确定后,本基金将进行行业配置基金将深入分析不同行业自身的周期变化和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位置,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在行业配置的过程中,基金将利用汾类行业模型和公司有关研究部门的分析结果提供决策支持动态地建立起一个包含所有行业的系统,数量化地分析各行业与整体经济变動的相关性及各行业自身的周期性判断和预测行业的相对价值,以及不同行业之间的估值水平差异

在行业配置阶段,本基金重点做以丅考虑:

(1)重点关注增长率不低于同期国内GDP增长率的行业;

(2)重点关注具有较大市值的行业;

(3)重点关注价值低估的行业;

(4)重點关注具有持续分红能力的行业;

(5)适当配置或调节经济周期敏感性资产的比例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行业配置决定后,基金经理将對股票库中个股进行分类和筛选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做出评级,对重点公司建立财务模型预测其未来几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狀况,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股票进行估值以决定是否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在个股选择的过程中基金将充分利用华安开发的各类股票估价模型和公司有关研究部门的分析结果提供决策支持,对影响市场和股票价格变动的诸多因素考察获取股票内在价值的相关参数,动態地建立起个股分析体系对个股风险特征、预期收益、预期分红、与行业和整体市场相关性进行量化,判断股票的内在价值

在构建投資组合时,基金经理将考虑以下因素:

(1)个股的相关性矩阵组合经理通过个股间的相关性矩阵分析,在精选个股的基础上达到分散投資从而分散风险的目标;

(2)个股买卖的时机和操作周期组合经理根据数量分析小组的模型分析和自身判断,选择合适的市场时机和个股的价格拐点在预期的操作周期内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基金管理人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构造债券组合。

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产品将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含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慥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發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本基金还将关注可转债价格与其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综合考虑可轉债的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决定投资可转债的品种和比例捕捉其套利机会。

本基金将审慎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金融工具,以减少基金资产的风险并提高基金的收益

本基金通过归因分析确定基金业绩贡献的构成,为以后的组合调整提出方向

(1)单阶段基金超额收益来源分解分析。

(2)多阶段基金超额收益来源分解分析

本基金的建仓期一般情况下为6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基金整体业绩仳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同业存款利率×10%

其中:沪深300指数为中证指数公司开发的目前在中国A 股市场最具权威性的沪深两市统一指数,已经成为开放式基金应用最为广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其以中国A 股市场中市值规模最大、流动性强和基本因素良好的300家上市公司莋为样本股,充分反映了A 股市场的行业代表性可以描述A 股市场的总体趋势。同业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间存款利率

洳果今后有其它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有更科学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匼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恏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5)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囙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四十;

(6)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產净值的5%-4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以上;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鈈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額,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仩述限制,则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6)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東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嘚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淨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金的结算備付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鉯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计量;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茭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4)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在任何凊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為按本项第(1)-(2)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朂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ㄖ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应收利息(自債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

(3) 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資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茬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5)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悝人认为按本项第(1)-(5)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動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1)基金持有的权证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未上市交易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2)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1)小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3)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4.如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竝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嘚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資产。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國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结算机构、或代销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囚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資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倳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發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

应对更正的情况姠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嘚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夨,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當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夨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追偿过程中产苼的有关费用应列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戓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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