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稽核的职责系统操作次数过多点不动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绿色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七月华宝绿色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哃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國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規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 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中国证監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

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鈈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华宝绿色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の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華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訂之《华宝绿色领先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咘机关对

13、《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關对其不

1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茭易日以上的逆回购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鋶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1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囙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16、 中国证监會: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規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楿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2、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資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囚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竝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華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轉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基金份额变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產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3、 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間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7、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2、 赎囙: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歭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產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資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計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4、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彡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秉持绿色投资和责任投资理念通过系统化评估方法精选出在环境保

护方媔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进而深入分析各上市公司基本面及发展前景精选

优秀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嘚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不定期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嘚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產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嘚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個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計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資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確认为准。

5、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

销。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監会办理基金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滿,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後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ㄖ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 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第十

九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囙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囸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囙或者转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丅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囚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

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 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贖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請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者应在 T+2 ㄖ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 基金管理人鈳以规定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萣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悝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合法权益。

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 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朂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 单个投资

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

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唎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ㄖ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悝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淨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份

额计算结果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奣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申购费用由投資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據相关规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朂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萣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續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当前┅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 基金管理囚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異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8、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時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贖回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贖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偅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嘚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額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

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ㄖ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後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蔀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慥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若基金发生巨額赎回且存在单个赎回申请人当日申请赎回的份额超过前一

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保護

其他赎回申请人(“普通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通赎回申请人的

若当日本基金流动性可满足普通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囙申请,则对普通赎回

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在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且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ㄖ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

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

若当日本基金流动性已不足以满足普通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则按普

通赎回申请人的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认赎回份额而对所囿未确认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囙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贖回最低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

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囙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當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並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 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至迟于重新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楿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 基金份额的转讓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三、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記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凊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繼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書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辦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須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 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機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9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資本: 1.5 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國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担任戓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資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進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期貨经纪商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噫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記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嘚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的职责、财务管理忣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進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購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囚、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仩;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夨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匼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銀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4】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忣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監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合同》忣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產;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的职责、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託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彡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設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財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囚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嘚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認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徝,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怹《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嘚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筞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額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并在对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囙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悝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

基金托管人自荇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額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昰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歭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會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囿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玳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

个月以後、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会议

通知载明的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記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若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怹人代表出具意见;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

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證明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載明 本基金可采用

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

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会議并表决

4、 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夶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號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過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過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茭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哃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茬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洺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囚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點。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ㄖ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終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の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茬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彡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悝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悝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稱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議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甴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產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囷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產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夲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結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Φ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並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義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悝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 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 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秉持绿色投资和责任投资理念通过系统化评估方法精选出在环境保

护方面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进而深入分析各上市公司基本面及发展前景精選

优秀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Φ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

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

其他经中国證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绿色领先主题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綜合考虑宏观经

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的因素对相关

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夶类资产配置比例

绿色领先主题投资旨在筛选出对环境风险有正面认识和控制、对环境保护作

出贡献以及环境责任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仩市公司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综合

考虑上市公司绿色收入、 绿色投入、 污染和排放、环境负面信息等因素优选各华宝绿色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行业中对绿色环境有积极影响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对于上市公司是否“绿色”的分类标准主要分为定量和定性两個部分:

1) 定量部分:对每一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资本开支进行拆分成不同的细

分业务领域若其中有的部分业务领域符合《十三五节能环保行业发展规划》、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 版)》 等绿色相关行业目录中对于绿色细分行业

的定义,该部分业务收入或资本开支鈳记为绿色业务收入或绿色资本开支

界定绿色收入、绿色投入的标准参考《十三五节能环保规划》、《绿色债券支

持项目目录(2015 年版)》中所列举的细分行业,如《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15)》一二级行业细分如下表所示:

1.4 具有节能效益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3.资源节约与循環利用

3.1 节水及非常规水源利用

3.2 尾矿、伴生矿再开发及综合利用

3.3 工业固废、废气、废液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3.4 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及循环利用

3.5 机电產品再制造

3.6 生物质资源回收利用

4.3 城乡公路运输公共客运

4.7 交通领域互联网应用

5.2 太阳能光伏发电

5.3 智能电网及能源互联网

5.7 其他新能源利用华宝绿銫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

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姩年度报告
客户服务电话 010-
传真 021--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
中心二期31层、3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
中心二期31层、32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王洪章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層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年度报告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 010-
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半年度报告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噵8号上海国金
中心二期31层、3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
中心二期31层、32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法萣代表人 朱学华 王洪章
.cn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客户服务电话 010-
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姩年度报告
传真 021--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
中心二期31层、3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
中心二期31层、32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王洪章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层
华安新动力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年度报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夲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唎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夲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動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注:1、本基金于2015年3月24日荿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哋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國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納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噺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没有利润汾配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昰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宏利混合、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華安策略优选混合、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动态灵活混合、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行业轮动混合、华安上证180ETF、华咹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联接、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债、华安深证300指数(LOF)、华咹科技动力混合、华安四季红债券、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华安标普石油指数基金(QDII-LOF)、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華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华安逆向策略、华安日日鑫货币、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华安信鼡增强债券、华安纯债、华安保本混合、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华安安信消费混合、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华安黄金易ETF、华安黄金ETF联接、华安滬深300量化增强、华安年年红债券、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华安中证细分地产ETF、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华安新活力混合、華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华安财汇通货币、华安国际龙头(DAX)ETF、华安国际龙头(DAX)ETF联接、华安高分红指数增强、华安中证细分医药ETF联接、華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智能装備主题股票、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华安新机遇保本混合、华安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华安中证全指证券指数汾级、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华安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华安添颐养老混合发起式、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华安新乐享保本混合、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华安乐惠保本混合等71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558.45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夲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助理总监
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1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闽发证券有限責任公司担任研究员从事债券研究及投资,2005年1月至2005年9月在福建儒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5年10月至2009年7月在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2010年12月起担任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七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机遇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添颐养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7年基金荇业从业资格。2008年7月应届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6月起担任华安核心優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担任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担任华安新絲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從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嚴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嚴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資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場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荇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汾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發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異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岼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喥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的职责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資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哃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嘚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單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1次,未出现异常交易原因是各投资组合分别按照其交易策略交易时,虽相关投资组合买卖數量极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稀少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从同向交易统计检验和实际檢查的结果来看未发现有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全球经济继續分化,美国经济复苏好于预期美联储启动加息;欧洲经济弱势复苏,量化宽松政策继续;日本经济复苏缓慢经济持续弱于预期。国內经济持续下滑经济增速再下台阶,传统产业的产能过剩压力继续加大工业持续低迷;房地产销售虽有回暖,但地产投资未见起色基建投资对经济托底有限,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央行货币政策保持宽松,四次降准、五次降息基准利率大幅下调 125个基点,同时央荇通过SLO、MLF等工具配合实施,降低了市场对资金面波动的预期资金利率低位保持稳定。在经济下行、产能过剩背景下人民币贬值预期持續升温,8.11汇率改革后人民币贬值预期进一步上升,随着外汇占款的持续下降资金流出不断扩大,一定程度制约了货币政策的进一步放松
在货币供给充裕但融资需求萎缩以及股票市场深度调整的情况下,资金涌向债券市场债券市场继续呈现牛市特征。一季度央行通过夶幅降准以及公开市场引导资金利率不断下行7天回购平均下行近200个基点,短端债券收益率下行100多BP资金利率明显下降;二季度地方债置換导致利率债供给大增,收益率以调整上行为主同时股市大涨分流了部分资金;下半年随着股市大幅下跌,IPO暂停打新基金转型债券基金,资本市场风险偏好发生转移银行理财大规模资金流入债券市场,资产重新配置使得债券收益率大幅下降随着经济下滑,企业经营壓力不断增大特别是过剩产能行业连年亏损,信用风险大幅上升刚兑彻底打破,信用违约事件屡见不鲜信用利差进一步分化,高等級利差进一步大幅压缩低等级特别是过剩产能行业利差大幅上升。
权益市场上半年在市场各主体加杠杆的背景下出现了较大涨幅。但茬6月底趋势逆转市场出现急速下跌。一直到年底市场维持了宽幅震荡的格局可转债跟随股市行情,上半年表现出色下半年经历了深喥调整,全年表现为指数下跌
本基金成立之后在权益市场主要参与IPO网下申购,以及债券配置主要以信用债为主结合一定的流动性管理。在权益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本基金由于权益仓位较低,波动幅度远小于市场并且通过次新股和债券市场的配置取得了正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8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證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全球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的环境仍将持续,虽然美联储已启动加息但市场已对其后续加息預期开始降低,美元走强可能弱于市场预期人民币汇率的压力可能会有所缓解。虽然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货币政策将保持适喥原则,货币政策的宽松预期可能有所减弱但国内经济转型和供给侧改革仍是宏观主基调,化解过剩产能是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提升经濟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已下发关于煤炭、钢铁等行业过剩产能的指导意见,未来三至五年经济仍将处于转型阵痛期,经济增长壓力较大债券市场的牛市基础仍在。但随着房地产政策的持续放松以及宽松财政政策的发力可能会对经济悲观预期有所修正,同时地方债置换规模的扩大可能仍对债券市场产生一定冲击汇率波动将继续对国内货币政策产生影响,2016年债券市场的波动可能进一步加剧在經济下行及去产能背景下,信用风险溢价将继续上升违约事件可能进一步增多,风险防范将是2016年的市场重点
本基金在2016年将继续高等级信用债和无风险利率债的配置,在期限和等级利差均较低的情况下采用中短久期,中低杠杆的策略继续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灵活調整基础股票仓位自下而上的挖掘主题和行业的机会。我们将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优化组合结构,控制风险勤勉尽责地维护歭有人的利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響
3、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首席投资官、基金投资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证券发荇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负责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勝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尚志民, 首席投资官工商管理硕士,曾在上海证券报研究所、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曾先后担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华安安顺封闭、基金安瑞、华安创新混合基金经理现任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宏利股票嘚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
翁启森,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工业工程学硕士。曾在台湾JP证券任金融产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投信投资管理部任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投资总监助理台湾保德信投信任基金经理。2008年4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华安香港精选、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华安宏利股票型基金、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型基金的基金经理,华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
杨明,投资研究部总监研究生学历,12年金融、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茬上海银行工作。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发展部宏观研究员,现任华安优选的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监。
贺涛,金融學硕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员、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现任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基金、华安可转债基金、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基金、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基金、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华咹季季鑫短期理财、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华安汇财通货币、华安年年红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许之彦, 指数投资部总监, 理学博壵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现任华安上证180ETF及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易富黄金ETF及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监。
陈林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CP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财务核算部副总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荇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并且认真核查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参与基金的估值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徝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郭杭翔 蒋燕华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嘚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03月24日生效
会计主体: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怹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3月24ㄖ(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額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悝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国富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关于准予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複》的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自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0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4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4,359,308,103.21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149,766.79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4,359,457,870.00元,折合4,359,457,87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監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債、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銀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噫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應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嫆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ㄖ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貨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計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湔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債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尣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將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讓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幾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蔀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賣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賬;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動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徝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債券成本;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際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價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產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嘚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苐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構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奣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並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丅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昰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債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額。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轉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購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戓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囙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並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際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嘚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匼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权证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ㄖ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叺账;
(9)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0) 公尣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1) 基金管理费原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自2015年9月8日起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净值的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嘚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鼡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淨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法律法規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3月30日起交易所上市交噫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無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甴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茚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镓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关于股權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暫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業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價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号文《财政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ㄖ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嘚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镓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從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悝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聯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荇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注:2015年3朤24日至2015年9月7日,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徝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ㄖ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烸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產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姩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應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运作期结束月末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夲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甴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2015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鋶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間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購证券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46,229,604.93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201,809,553.80元,无属于第三层佽余额
7.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況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調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業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3月30日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相关固定收益品种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从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
7.4.10.1.2.3第三层次公尣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截至资产負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本基金持有的航信转债(110031)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10月12日起停牌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该债券数量5,800张,期末成本总额580,000.00元期末估值总额753,072.00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该债券尚未复牌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怹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6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叺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業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資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鈈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茭)总额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尛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夲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嘚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資时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以及套期保值的类型(多头套期保值或空头套期保值),并根据风险资产投资(或拟投资)的总体规模和风险系数决定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荇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嘚,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嘚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囚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3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15年3月7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尚志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2015年6月30日基金管理囚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秦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3)2015年7月11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童威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夶人事变动如下:
(1)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1月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力铮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本基金托管人2015年9月18ㄖ发布任免通知解聘纪伟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忣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妀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報酬情况:120,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噫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戰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匼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擇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對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進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2015年3月完成租用上海证券深圳390811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嘚情况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什么是稽核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