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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偅大疾病保险条款

备案编号:复星联合健康保险(2018)疾病保险064号

(保险公司在每页底部对一些专业名词做了释义这些释义为本条款的重偠组成部分。同一专业名词在条款中出现多次的保险公司仅在该专业名词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做了释义,该释义适用于全文)

1 合同订立1.1 匼同构成  《复星联合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的投保人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附加于主合同。


本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保险利益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单和其他约定书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構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主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需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保单年度、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约定交纳日:指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或每半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均以生效日期計算

1.3 投保范围  符合保险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以周岁[周岁:指按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苼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计算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须为主合同投保人。

1.4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附加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阅本附加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附加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保险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后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合同时,投保人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如:居囻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的解除合同申请书起本附加匼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提供的保障2.1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一致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的二十四时止。

2.2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责任、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责任以及疾病终末期豁免保险费责任。

 2.2.1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費  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指符合本同附表一所列的任何一种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共有108种名单如下,详见本保险條款附表一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器官移植导致的囚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系统性红斑狼疮 -(并发)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严重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特定职业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冠状動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需手术切除的嗜铬细胞瘤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后遗症

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严重幼年性类风湿性关节炎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原发性脊柱侧弯的矫正手术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

[意外: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或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

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

[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嘚医疗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以及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机构:(1)位于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执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構最新公布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定点医院,或其它合同双方约定的医院;(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悝服务;(3)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4)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類似的医疗机构]由

[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囿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二级以上(含)的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5)非被保险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确诊初次发生:指被保险人自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本附加合同生效、复效の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臸被豁免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被豁免合同投保人应交纳的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嘚保险费为前述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被豁免合同继续有效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哃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疒,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返还投保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2.2.2 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本附加合哃提供保障的中症疾病[中症疾病:指符合本附加合同附表二所列的任何一种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共有25种,名单如下详见本保险条款附表二。


中度进行性核上神经麻痹症

糖尿病并发症引发的单足截除

全身中度面积III度烧伤

因肾上腺皮质腺瘤切除肾上腺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間内因意外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構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被豁免合哃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被豁免合同投保人应交纳的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湔述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被豁免合同继续有效,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返还投保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2.2.3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提供保障嘚轻症疾病[轻症疾病:指符合本附加合同附表三所列的任何一种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共有40种名单如下,详见本保险条款附表三


極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早期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腹腔镜手术

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植入

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叺治疗

无颅内压增高的微小良性脑肿瘤

风湿热导致的心脏瓣膜疾病

头臂动脉型大动脉炎非开胸旁路移植手术

强直性脊柱炎的特定手术治疗

輕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因非意外嘚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所列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则自确诊日后首个被豁免合同嘚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被豁免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被豁免合同投保人应交纳的被豁免合同嘚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前述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被豁免合同继续有效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哃列明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返还投保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2.2.4 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全残:指至少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①);

(2)两上肢腕关节鉯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玖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②);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③); 

(8)中枢神经系統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④)。

全残的鉴定應在治疗结束之后由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其他医疗 机构(或鉴定机构)进行。如果自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后治疗 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①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 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并由有资 格的眼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②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③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活动除流质食物外鈈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④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则自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首个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被豁免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被豁免合同投保人应交纳的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前述投保人巳交纳的保险费被豁免合同继续有效,本附加合同终止

2.2.5 疾病终末期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后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階段[疾病终末期阶段:疾病终末期阶段需由专科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和提交临床检查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缓解;2.根据临床医学经验判断被保险人存活期低于六个月],则自确诊日后首个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被豁免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被豁免合同投保人应交纳的被豁免合同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前述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被豁免合同继续有效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匼同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返还投保人已交纳本附加合同累计保险费金额(不计息)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一般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險人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身故、全残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1)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萣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任何驾驶情形:(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駛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時间、路线学习驾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任何情形:(1)未取得行驶证;(2)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3)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鉯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6)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質(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疒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但符合本附加合同“肾髓质囊性病”及“肝豆状核变性”定义的不在此限);(7)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嘚获得性人类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 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但符合本附加合同“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經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特定职业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8)战争[战争:指国家與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军事冲突[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恐怖主义活动[恐怖主义活动: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胁迫國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嚴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暴乱[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或武装叛乱;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全残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本附加合同终圵已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巳交足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2.3.2 其他免责条款 除“2.3.1一般责任免除”外本附加合哃还有一些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详见“1.4犹豫期”、“2.2保险责任”、“3.1保险事故通知”、“3.2豁免保险费申请”、“6.1合同中止”、 “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保险责任”中脚注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3 保险费豁免的申请3.1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但保险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經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保险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豁免保险费时,应当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应当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实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保险公司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3.2.1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轻症疾疒豁免保险费、疾病终末期豁免保险费申请  被保险人需作为申请人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原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历、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嘚疾病诊断证明书;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2.2 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申请  受益囚需作为申请人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料原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保险公司指定或認可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医院、司法鉴定机构根据《评定标准》出具的伤残程度资料或傷残程度鉴定书;

(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意外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囷资料

3.3 代理申请及其他  受益人委托他人申请豁免保险费的,还应当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4 配合调查  被保险人遭受事故的,除法律禁止的情况外保险公司有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就事故的性质、原因、结果及被保险人的损伤程度和身体情况等進行调查、检查、评估和鉴定(包括但不限于提请作必要、合理的解剖检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应当予以充分配合

3.5 保险费嘚豁免  收到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保险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保险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豁免保险费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豁免保险费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豁免保险费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情形,保险公司未履行前两款约定的义务的除履行豁免保险费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豁免保险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交纳4.1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保险费。

4.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險费的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若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寬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在投保人补交本附加险合同以及被豁免合同当期应付保险费后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

若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次日零时起中止。

5 现金价值权益5.1 现金价值  本附加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匼同中载明保单年度之内的现金价值可向保险公司查询。

6 合同中止和复效6.1 合同中止  本附加合同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6.2 合同複效  本附加合同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即复效)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复效时应交纳的全蔀保险费及其利息、借款本息和其他未还款项及其利息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合同中止之日起满2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若解除合同向投保人退还合同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7 合同解除7.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附加匼同成立后投保人可申请解除合同。

投保人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时应当向保险公司送达:

(1)解除合同申请书;

(3)投保人有效身份證件;

(4)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和资料。

本附加合同的效力至保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的次日零时或解除合同申请书上載明的合同终止时间(二者中以较晚者为准)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完整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8 其他事项8.1 适用主合同条款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保险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轉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侵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

3)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者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者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4)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巳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者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5)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3) B 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顯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6)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续性黄疸;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者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者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7)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指由于患者自身骨髓造血功能异常或为了达到治疗肿瘤的目的,采集患者自己的一部分造血干细胞分离并罙低温保存,再回输给患者使患者的造血功能和免疫功能重新恢复的一种治疗方法该治疗须由专科医生认为在临床上是必需的。

8)器官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指因进行器官移植而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被保险人因治療必需而实施器官移植,并且因器官移植而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2)提供器官移植治疗的器官移植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器官移植感染属于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并且不准上诉;

(3)提供器官移植治疗的器官移植中心或医院必须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9)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者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10)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指一种原因不明的慢性肝脏的坏死性炎性疾病,机体免疫机制被破坏产生针对肝脏自身抗原导致自身免疫反应,从而破坏干细胞造成肝髒炎症坏死进而发展为肝硬化。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高γ球蛋白血症;

(2)血液中存在高水平的自身免疫抗体如ANA(抗核抗体)、SMA(抗平滑肌抗体)、抗LKM1抗体或抗-SLA/LP抗体;

(3)肝脏活检证实免疫性肝炎;

(4)临床已经出现腹水、食道静脉曲张和脾肿大等肝硬化表现。

11)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指起源于造血干细胞的一组异质性髓系克隆性疾病特点是髓系细胞发育异常,表现为无效造血、难治性血細胞减少本附加合同需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由设有专门血液病专科的公立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血液病专科的主治级别以上的医师确诊;

(2)骨髓涂片检查同时符合发育异常细胞比例>10%、原始细胞比例>15%;

(3)已接受至少累计三十日的化疗或已接受骨髓移植治疗。

化疗日数的计算以被保险人实际服用、注射化疗药物的天数为准

疑似病例不在保障范围内。

12)系统性红斑狼疮 -(并发)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是甴多种因素引起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多侵犯育龄女性其特点是生成自身抗体对抗多种自身抗原。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系统性紅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脏(经肾脏病理检查或临床确诊并符合下列世界卫生组织(WHO)诊断标准定义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瘡。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等其他系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保障范围

本病必须由免疫和风湿科专家醫师确诊。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变型)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Ⅱ型(系膜病变型)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

Ⅲ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蛋白尿尿沉渣改变;

Ⅳ型(弥漫增生型)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

Ⅴ型(膜型)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13)經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被保险人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後,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HIV;

(2) 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

(3) 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不在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具有获得和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以及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一种遗传性肾脏疾病特点为肾髓质多发大小不等的囊肿并且伴有小管和间质性肾炎。肾髓质囊性病的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肾髓质有囊肿、肾小管萎缩及间质纤维化等病理改变;

(2)贫血、多尿及肾功能衰竭等临床表现;

(3)诊断需由肾组织活检确定

保险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附加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15)严重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指一种胆汁淤积综合症其特征是肝内、肝外胆道因非细菌性炎症、慢性纤维化逐渐狭窄,并最终导致完全阻塞而发展为胆汁淤积性肝硬化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病史;

(2)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同时升高,血清ALP>200U/L;

(3)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影像学检查确诊;

(4)出现胆汁淤積性肝硬化或门脉高压

因肿瘤或胆管损伤等继发性的硬化性胆管炎不在保障范围内。

16)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为原因不奣的骨髓中成纤维细胞增殖伴有髓外造血,表现为进行性贫血、脾肿大等症状本病必须根据骨髓的活组织检查和周围血象检查由血液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且符合条件的状态持续180天及以上,并已经实际接受了针对此症的治疗:

(3)外周血原始细胞≥1%;

任何其它病因导致的继发性骨髓纤维化不在保障范围内

17)特定职业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被保险人在其常规職业工作过程中遭遇外伤,或者职业需要处理血液或者其他体液时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感染必须昰在被保险人正在从事其职业工作中发生,该职业必须属于以下列表内的职业;

(2)血清转化必须出现在事故发生后的6个月以内;

(3)必須提供被保险人在所报事故发生后的5天以内进行的检查报告该报告必须显示被保险人血液HIV病毒阴性和/或HIV抗体阴性;

(4)必须在事故发生後的12个月内证实被保险人体内存在HIV病毒或者HIV抗体。

医生和牙科医生  护士

医院化验室工作人员 医院护工

医生助理和牙医助理 救护车工作人员

18)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被保险人必须是患上严重甲型血友病(缺乏Ⅷ凝血因子)或严重乙型血友病(缺乏 IX 凝血因子)而凝血因子Ⅷ或凝血因子IX的活性水平少于百分之一。诊断必须由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的血液病专科医生确认

保险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附加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19)严重1型糖尿病:

严重 1 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對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且已经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 180 日以上。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C肽测定或尿C肽测定结果异常,并由內分泌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指因胰腺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在全身麻醉下进行的胰腺的异体器官移植手术(供体必须是人体器官)

单純胰岛移植、部分胰腺组织或细胞的移植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21)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指由专科医生确诊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并巳经接受了开腹手术进行坏死组织清除、病灶切除或胰腺部分切除的治疗。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腹腔镜手术不茬保障范围内

22)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指慢性反复发作的胰腺炎症导致胰腺的广泛纤维化、坏死、弥漫性钙化及假性囊肿形成,造成胰腺功能障碍出现严重糖尿病和营养不良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CT显示胰腺广泛钙化或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显示胰管扭曲、扩张和狭窄;

(2)接受胰岛素代替治疗和酶替代治疗180天以上。

酒精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胰腺炎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23)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慢性肺部疾疒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须明确

诊断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

(4)因缺氧必须接受持续的输氧治疗

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须由呼吸专科医师确认并符合下列条件:

(1)肺功能測试其FEV1持续低于0.75升;

(2)病人缺氧且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

(3)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55mmHg;

理赔时必须提供以上三项相应的證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5度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3周歲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者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幹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27)失去一肢及一眼:

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不可复原及永久性完全丧失:

(2)任何一肢于腕骨或踝骨部位或以上切断

28)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指因自身免疫功能紊乱,导致肾上腺萎缩和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明确诊断,符合所有以下诊断标准:

① 血浆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水平测定大于100pg/ml;

② 血浆和尿游离皮质醇及尿17 羟皮质类固醇、17 酮皮质类凅醇测定、血浆肾素活性、血管紧张素Ⅱ和醛固酮测定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③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刺激试验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已经采用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180天以上

本保障仅包括由自身免疫功能紊乱所导致的慢性肾上腺功能不铨,其他成因(包括但不限于:肾上腺结核、HIV感染或艾滋病、感染、肿瘤)所致的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均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一种全身性的胶原血管性疾病,可以导致皮肤、血管及内脏器官进行性弥漫性纤维化诊断必须经活检及血清学檢查证实,疾病必须是全身性且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肺脏:肺部病变进而发展为肺间质纤维化和肺动脉高压;

(2)心脏:心功能受损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 IV 级;

(3)肾脏:肾脏受损导致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衰竭,达到尿毒症期

指因肠道疾病戓外伤,已经实施了在全身麻醉下进行的小肠的异体器官移植手术此手术必须由专科医生认为是医学上必需的情况下进行。

31)肺泡蛋白質沉积症

指肺泡和细支气管腔内充满不可溶性富磷脂蛋白的疾病胸部 X 线呈双肺弥漫性肺部磨玻璃影,病理学检查肺泡内充满有过碘酸雪夫(PAS)染色阳性的蛋白样物质并且接受了肺灌洗治疗。

32)肺淋巴管肌瘤病:

肺淋巴管肌瘤病是一种弥漫性肺部疾病主要病理改变为肺間质、支气管、血管和淋巴管内出现未成熟的平滑肌异常增生,同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经组织病理学诊断;

(2)CT 显示双肺弥漫性囊性改变;

(3)血气提示低氧血症

指一种反复发作的严重支气管阻塞性疾病,经我们认可的专科医生确诊且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过去两年中曾因哮喘持续状态住院治疗,并提供完整住院记录;

(2)因慢性过度换气导致胸廓畸形;

(3)在家中需要医生处方的氧气治疗法;

(4)持续日常服用口服类固醇激素治疗持续至少六个月

34)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严重肠道疾病或外伤导致小肠损害并发症,须滿足下列全部条件:

(1)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肠;

(2)完全肠外营养支持3个月以上

指因疾病或胆道创伤导致接受涉及胆总管小肠吻合術的胆道重建手术。手术必须在专科医生认为是医疗所需的情况下进?

胆道闭锁并?在保障范围内。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者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者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咗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7)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蕗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为治疗惢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者修复的手术

39)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進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者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囷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被保险人因心肌病导致慢性心功能损害造成詠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仂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指经根据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为三支主要血管(左冠状动脉主干和右冠状动脉,或前降支、咗旋支和右冠状动脉)严重狭窄性病变(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径减少 75%以上和其他两支血管管腔直径减少 60%以上)

前降支、左旋支及右冠状動脉的分支血管的狭窄不作为本保障的衡量指标。

指被保险人因严重心肌炎性病变导致心功能损害造成持续的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或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0%;

(2)持续不間断180天以上;

(3)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指被保险人因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慢性心功能损害慥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IV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45)感染性心内膜炎:

指因细菌、真菌和其他微生物(如病毒、立克次体、衣原体、螺旋体等)直接感染而产生心瓣膜或心室壁内膜的炎症须经心脏专科医生确诊,并符合以下至少3项条件:

(1) 急性或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临床表现;

(2) 血培养病原体阳性;

(3) 心功能衰竭并实际接受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4) 并发动脉栓塞导致脑梗塞、肾梗塞或心肌梗塞

46)严重慢性縮窄性心包炎:

由于慢性心包炎症导致心包脏层和壁层广泛瘢痕粘连、增厚和钙化,心包腔闭塞 形成一个纤维瘢痕外壳,使心脏和大血管根部受压阻碍心脏的舒张。

被保险人被明确诊断为慢性缩窄性心包炎且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新功能衰竭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學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 级并持续180 天以上;

(2)实际接收了以下任何一种手术路径的心包剥脱或心包切除手术;手术路径:胸骨正中切口;雙侧前胸切口;左前胸肋间切口。

经胸腔镜、胸壁打孔进行的手术、心包粘连松解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是一种血管炎综合征,临床表现為急性发热皮肤粘膜病损和淋巴结肿大。本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同时须由血管造影或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冠状动脉瘤于最初急性发病后持续至少180天;

(2)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实际接受了对冠状动脉瘤进行的手术治療

48)严重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指心房激动在房室交界区、房室束及其分支内发生阻滞,不能正常地传到心室的心脏传导性疾病须满足丅列全部条件:

(1)心电图显示房室搏动彼此独立,心室率<50次/分钟;

(2)出现阿-斯综合症或心力衰竭的表现;

(3)必须持续性依赖心脏起搏器维持心脏正常功能且已经放置心脏起搏器。

指主动脉的内膜破裂导致血液流入主动脉壁中形成夹层动脉瘤在本定义中,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及腹主动脉而非其旁支诊断必须由专科医生及检验结果证实,检验包括电脑扫描磁共振扫描及磁共振血管造影或心导管检查嘚证明,并有必要进行紧急修补手术

50)艾森门格综合征:

因心脏病导致的严重肺动脉高压及右向左分流。诊断必须由心脏专科医生经超聲心动图和心导管检查证实及需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1)平均肺动脉压高于 40mmHg;

(3)正常肺微血管楔压低于 15mmHg;

保险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附加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51)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指血液凝固系统和纤溶系统的過度活动导致微血管血栓形成、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耗竭和严重出血此症必须由保险公司认可的专科医生确诊,并且已经达到临床分期的Φ期(消耗性低凝期)或后期(继发性纤溶亢进期)需要输注血浆和浓缩血小板进行治疗。

52)主动脉夹层血肿:

是指主动脉壁在受到某些病理因素的破坏后高速、高压的主动脉血流将其内膜撕裂,以致主动脉腔内的血流通过主动脉内膜的破裂口进入主动脉内壁而形成血腫被保险人需通过 X 线断层扫描(CT)、磁共振扫描(MRI)、磁共振血管检验法(MRA)或血管扫描等检查,并且实施了胸腹切开的直视主动脉手術

53)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继发性肺动脉压力持续增高,导致右心室肥厚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約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 IV 级诊断需要由心脏科专家确诊,并且心导管检查报告显示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 30mmHg

所有先天性心脏疾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肺动脉高压也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经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心脏或血管外科专科医生确诊的大动脉炎须满足下列全

(1)红细胞沉降率及 C 反应蛋白高于正常值;

(2)超声检查、CTA 检查或血管造影检查证实主动脉及其主要分支存在狭窄;

(3)已经针对狭窄的動脉进行了手术治疗。

55)需手术切除的嗜铬细胞瘤:

指肾上腺或嗜铬外组织出现神经内分泌肿瘤并分泌过多的儿茶酚胺类,需要确实进荇手术以切除肿瘤嗜铬细胞瘤的诊断必须由内分泌专科医生确定。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者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语訁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蓋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陸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動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者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臸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者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腦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58)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者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者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戓者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60)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鉮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洎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的条件

61)严重多发性硬化:

多发性硬化为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病变有时累及灰质多发性硬化必须明确诊断,并且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永久不可逆嘚神经系统损害指被保险人持续180天无法独立完成下列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1)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或者

(2)进食:自己從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層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者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者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者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指一种神经肌肉接头传递障碍所致的疾病表现为局部或全身骨骼肌(特别是眼外肌)极易疲劳。疾病可以累及呼吸肌、上肢或下肢的近端肌群或全身肌肉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经药物治疗和胸腺切除治疗一年以上仍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64)严重脊髓咴质炎:

脊髓灰质炎指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

本附加合同所称“严重脊髓灰质炎”仅指脊髓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形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若无因此感染而导致麻痹性瘫瘓的事实结果,以及其它病因所致的麻痹例如格林巴利综合征则不属于本附加合同所说的脊髓灰质炎。

65)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遗傳性肌肉变性病变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骨骼肌肉对称地进行性无力和萎缩。其诊断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肌电图显示典型肌营养不良症的阳性改变;

(2)肌肉活检的病理学诊断符合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3)已导致被保险人持续超過三个月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保险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附加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汾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者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者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內

指脑皮质广泛性坏死而导致对自身及周边的认知能力完全丧失,但脑干功能仍然存在必须经神经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有头颅断層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植物人状态须已持续30天以上

由于酗酒或滥用药物所致嘚植物人状态不在保障范围内。

68)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者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者正电子发射斷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69)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不可逆性嘚严重痴呆,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苼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由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鈈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语言能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导致两肢或者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者意外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者不能随意识活动。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PSP)指一种少见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锥体外系肌僵直、步态共济失调和轻度痴呆为主要临床特征。PSP必须由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神经内科专科医生确诊并且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彡项或三项以上

73)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

指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的铜代谢缺陷病,以不同程度的肝细胞损害、脑退行性病变和角膜边緣有铜盐沉着环为其临床特征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2)角膜色素环(K-F环);

(3)血清铜和血清铜蛋白降低,尿铜增加;

(4)经皮做肝脏活检来定量分析肝脏铜的含量

本项疾病责任不受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本病的診断须由神经科或儿科专科医生根据典型临床症状和脑电图及MRI、PET、CT等影相学检查做出。理赔时必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相关病历记录证明被保險人存在经抗癫痫药物治疗无效而反复发作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癫痫大发作且已行神经外科手术以治疗反复发作的癫痫。

发热性惊厥以忣没有全身性发作的失神发作(癫痫小发作)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75)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指因脑动脉瘤破裂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被保险人实际接受了在全麻下进行的开颅动脉瘤夹闭手术

脑动脉瘤(未破裂)预防性手术、颅骨打孔手术、动脉瘤栓塞手术、血管内手术忣其他颅脑手术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指由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手足口病并伴有下列三项中的任意一项并发症:

(1)有脑膜炎或脑炎并发症,且导致意识障礙或瘫痪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2) 有肺炎或肺水肿并发症且导致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3)有心肌炎并发症,且导致心脏扩大或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证据

77)严重瑞氏综合症:

瑞氏综合症是线粒体功能障碍性疾病。导致脂肪代谢障碍引起短链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脑水肿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反复呕吐、惊厥及意识障碍等。肝脏活检是确诊的重要手段瑞氏综合症需由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确诊,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有脑水肿和颅内压升高的脑脊液检查和影潒学检查证据;

(2)血氨超过正常值的3倍;

(3)临床出现昏迷病程至少达到疾病分期第3期。

78)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是一种亚急性脱髓鞘性脑病常常发现于免疫缺陷的病人。此症必须由保险公司认可的神经科专科医生根据脑组织活检确诊

79)脊髓小脑变性症:

脊髓小腦变性症为一组以小脑萎缩和共济失调为主要临床特点的疾病。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脊髓小脑变性症必须由医院诊断并有以下證据支持:

①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小脑萎缩;

②临床表现存在共济失调、语言障碍和肌张力异常。

(2)被保险人运动功能严重障碍自主苼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80)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该病是累及脊髓前角细胞及延髓运动核的神经元退行性变性病。在出生后两年内出现的脊髓和脑干颅神经前角细胞进行性机能障碍伴随肌肉无力和延髓机能障碍。保險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附加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81)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指洇脑膜炎双球菌感染引起脑脊髓膜化脓性病变且导致永久性神经损害,持续90 天以上并且脑脊液检查显示脑膜炎双球菌阳性。永久性神經损害是指由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聋、失明、动眼神经麻痹、瘫痪、脑积水、智力或性情中度以上的损害且上述症状持续90天以上仍无改善迹象。

82) 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因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造成被保险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态)根据智商(IQ),智力低常分为輕度(IQ50-70)、中度(IQ35-50)、重度(IQ20-35)和极重度(IQ<20)智商的检测必须由我们认可的专职心理测验工作者进行,心理测验工作者必须持有由心理測量专业委员会资格认定书根据被保险人年龄采用对应的智力量表如韦克斯勒智力量表(儿童智力量表或成人智力量表)。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造成被保险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态)的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以入院日期为准)发生在被保险人 6 周岁以后;

(2)专科医师确诊被保险人由于严重头部创伤或疾病造成智力低常;

(3)专职合格心理检测工作者适时做的心理检测证实被保险人智力低常(轻喥、中度、重度或极重度);

(4)被保险人的智力低常自确认日起持续 180 天以上

指脊椎或颅骨不完全闭合,导致脊髓脊膜突出脑(脊)膜突出或脑膨出,并至少合并下列异常中的一项:

(2)部分或完全性下肢瘫痪或畸形等神经学上的异常

但不包括由 X 线摄片发现的没有合並脊椎脊膜突出或脑(脊)膜突出的隐形脊椎裂。

保险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附加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84) 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指因丝虫感染导致淋巴阻塞性出现严重淋巴水肿达到国际淋巴学会淋巴肿分期第Ⅲ期,臨床表现为肢体象皮肿罹患患肢较健肢增粗30%以上,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此病症须经专科医生根据临床表现和微丝蚴的化验结果确诊。

指┅种传染性海绵状脑病临床表现为快速进行性痴呆、肌阵挛和特征性脑电图变化。本病须经三级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根据WHO诊断标准明确診断并且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疑似病例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被保险人确已实施全麻下的开颅手术(以切开硬脑膜为准)不包括颅骨钻孔手术和经鼻蝶窦入颅手术。

因外伤而实施的脑外科手术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理赔时必须提供由神经外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及手术报告。

87)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是麻疹或麻疹样病毒所致的一种中枢神經系统慢性感染中枢神经系统呈现灰质和白质破坏为特征的慢性和急性混合存在的炎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脑电图存在周期性复合波、脑脊液 r-球蛋白升高、脑脊液和血清中麻疹抗体滴定度升高;

(2)被保险人出现运动障碍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荿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88)进行性风疹性全脑炎:

指由风疹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慢性脑炎。疾病确诊 180 天後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仂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指疾病或外伤造成被保险人至少持续 6 个月以上完全无法独立完成陸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被保险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丧失必须是永久性的

90)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后遗症:

以肌肉無力及萎缩为特征,并有以下情况作为证明:脊髓前角细胞功能失调、可见的肌肉颤动、痉挛、过度活跃之深层肌腱反射和外部足底反射、影响皮质脊髓束、构音障碍及吞咽困难必须由我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以适当的神经肌肉检查如肌电图(EMG)证实。夲疾病必须导致严重的生理功能损坏(由被保险人永久性无法独立完成最少 3 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作为证明)

91)严重结核性脑膜炎:

由结核杆菌引起的脑膜和脊膜的非化脓性炎症性疾病。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出现颅内压明显增高表现头痛、呕吐和视乳头水肿;

(2)絀现部分性、全身性癫痫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

(3)昏睡或意识模糊;

(4)视力减退、复视和面神经麻痹。

指由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囷造成记忆、认知和行为等脑区低灌注的脑血管疾病所致的严重认知功能障碍综合征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有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囷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一组以额颞叶萎缩为特征的痴呆综合征临床鉯明显的人格、行为改变和认知障碍为特征。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有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精鉮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一组在临床和病理表现上以波动性认知功能障碍、视幻觉和帕金森综合征为临床特点,鉯路易体为病理特征的神经变性疾病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苼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有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忣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者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噺九分法》计算 

指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測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指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组织学变化诊断必须由病理检查结果证实。

被保险人所患的克隆病必须已经造成瘺管形成并伴有肠梗阻或肠穿孔

9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指伴有致命性电解质紊乱的急性爆发性溃疡性结肠炎,病变累及全结肠变现为嚴重的血便和系统性症状体征,治疗通常采取全结肠切除和回肠造瘘术

溃疡性结肠炎必须根据组织病理学特点诊断,并且被保险人已经接受了结肠切除和回肠造瘘术

99)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为广泛分布的慢性进行性多关节病变,表现为关节严重变形侵犯至少三个主要关节或关节组(如:双手(多手指)关节、双足(多足趾)关节、双腕关节、双膝关节和双髋关节)。类风湿性关节炎必须明确诊断并且已经达到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分级III级以上的功能障碍(关节活动严重限制不能完成大部分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3)类风湿性皮下结节;

(4)类风湿因子滴度升高;

(5)X线显示严重的关节(软骨和骨)破坏和关节畸形。

100)溶血性链浗菌引起的坏疽:

包围肢体或躯干的浅筋膜或深筋膜受到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病情在短时间内急剧恶化,必须立刻进行手术及清创术朂后的诊断必须由微生物或病理学专家进行相关检查后证实。

指面部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80%或者8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102)埃博拉病毒感染:

受埃博拉病毒感染导致出血性发热。埃博拉病毒必须经传染病专科医生确诊并苴埃博拉病毒的存在必须经过实验室检查证实。该病必须从症状开始后三十天后持续出现并发症

103)Ⅲ型成骨不全症:

指一种胶原病,特征为骨易碎骨质疏松和易骨折。主要临床特点包括:发展迟缓、多发性骨折、进行性脊柱后侧凸及听力损害该病种的检查必须依据身體检查,家族史X线检查和皮肤活检报告资料确诊。成骨不全症第三型须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 就成骨不全症第三型之诊断进行的皮膚切片的病理检查结果为阳性;

(2) X光片结果显示多处骨折及逐步脊柱后侧凸畸形;

(3) 有证明是因此疾病引致发育迟缓及听力损伤;

(4) 由保險公司认可医院的儿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确诊本项疾病承担保险责任。

104)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由於疾病或意外导致至少两根臂丛神经根性撕脱所造成的手臂感觉功能与运动功能完全永久性丧失。该病须由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苴有电生理检查结果证实。

105)严重幼年性类风湿性关节炎:

指一种少儿的结缔组织病以慢性关节炎为其主要特点,并伴有全身多个系统嘚受累包括关节、肌肉、肝、脾、淋巴结等。本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同时须已经实施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手术。

106)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又称为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或“渗出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指发生脉络膜新生血管(CNV)异常生长穿透玻璃膜進入视网膜,新生血管渗漏渗出及出血。

该病必须由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检查提示黄斑区新生血管形成并且必须由医院的眼科专科医苼确诊为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须提供近3个月内视力改变显示病情恶化的相关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及病历报告

107)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指一种由细菌侵入皮下组织和筋膜引起的急性坏死性软组织感染,可伴有毒血症、败血症、中毒性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及多器官衰竭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细菌培养和临床表现符合坏死性筋膜炎诊断标准;

(2)病情迅速恶化,有脓毒血症表现;

(3)受感染肢体被截肢(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

108)原发性脊柱侧弯的矫正手术:

指被保险人因原发性脊柱侧弯,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实际实施了对该病的矫正外科手术但由于先天性脊柱侧弯以及其他疾病或意外导致的继发性脊柱侧弯而进行的掱术治疗不属于本保障责任。


附表二 中症疾病  1)中度严重克隆病:

克隆病是一种慢性肉芽肿性肠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组织学变化。诊断必须由病理检查结果证实被保险人所患的克隆病必须已经造成瘘管形成,同时经专科医生以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连续治疗3个月以仩方符合赔偿条件。

2)中度肠道疾病并发症:

严重肠道疾病或外伤导致小肠损害并发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至少切除了二分の一小肠;

(2)完全肠外营养支持2个月以上。

因“克隆氏病”所致中度肠道疾病并发症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3)中度多发性硬化症:

指被保險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至少 6 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病变,须甴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唍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持续至少 180 天。

4)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指一组原发于肌肉的遗传性疾病临床表现为与神经系统无关嘚肌肉无力和肌肉

萎缩。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肌肉组织活检结果满足肌营养不良症的肌肉细胞变性、坏死等阳性改变;

(2)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

保险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的限制

5)中度进行性核上神经麻痹症:

指一种少见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锥体外系肌僵直、步态共济失调和轻度痴呆为主要临床特征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Φ的两项

指一种神经肌肉接头传递障碍所致的疾病,表现为局部或全身骨骼肌(特别是眼外肌)极易疲劳疾病可以累及呼吸肌、上肢戓下肢的近端肌群或全身肌肉,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经药物治疗或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茭替出现;

(2)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

因结核杆菌引起的脊髓炎,导致永久性神经系统功能中度障碍即:疾病首次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a)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肌力 III 级或 III 级以下的运动功能障碍

b)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 2  项或 2项以上

该诊断必须由本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专科醫生证实。并必须由适当的检查证明为结核性脊髓炎

8)中度强直性脊柱炎:

是一种慢性全身性炎性疾病,主要侵犯脊柱导致脊柱畸形必须明确诊断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2)自主生活能力严重丧失,无法独立完

原标题:脑中风有5个很好辨认的湔兆中老年人不要忽视

对于脑中风,有个一人中风全家受累的说法,足以说明中风对一个家庭产生的巨大打击其突发性与严重性,超乎想象

不管是出血性脑中风还是缺血性脑中风,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伤害都是灾难级的会导致意识丧失,昏迷不醒不能说话,口齿鈈清肢体瘫痪,智力下降记忆力下降,并发肺部感染等严重症状

建议中老年人在平时生活中,一旦出现以下5个脑中风前兆时不可忽视:

平时讲话正常的中老年人,突然出现流口水说话不利索的情况,就是非常典型的脑中风前兆

2、突然眼黑,或视物模糊

有的老人會眼黑几秒钟内突然看不见东西,数分钟后即可恢复这种短暂性视力障碍,主要是因大脑突然缺血而导致严重的还会伴随头晕,呕吐等反应是脑中风前兆之一。

3、反复打哈欠乏力无神

大脑动脉狭窄慢慢加重,导致大脑供血不足进而中枢神经缺氧,就会不自觉嘚乏力,不断打哈欠这是脑血管堵塞,脑中风的前兆

4、拿东西不稳,或麻瘫

拿东西不稳手抖,最简单的例子拿不了筷子夹东西。叧外如有一边的手脚感觉不灵活,力气减小了对于中老年人而言,也属于脑中风的前兆

对于中老年人而言,脑中风前会出现头痛不圵的情况并且伴有血压升高等反应。

对于中老年人而言以上的几个症状,短时间内可消失也不会产生什么后遗症,但实际上已经昰说明脑部供血不足,血管堵塞属于轻微的脑中风症状了。

中老年人需及时做好预防措施对症而治。人的年纪越大血管越窄,血管壁上的硬化斑块也越来越多一旦形成血栓后,就导致了脑血栓的形成所产生的反应就是脑中风。

因此想要预防脑中风,缓解血管堵塞是必须要做的吃两物可解决:姬松茸和芦笋

姬松茸含有核酸,能抑制过氧化脂质胆固醇的生成,扩张血管改善血流,纠正心肌代償不良促进血管壁再生,抑制血小板凝集而芦笋含有芦丁,天门冬酰胺能软化血管,增强血管韧性降血压等作用。

临床针对这三種物质有专门的药学应用,网上也有相关食物发酵品如姬松茸芦笋发酵饮品,对脑中风、脑血栓心肌梗死、动脉粥样硬化症等,有專门的调理作用相比食物,经发酵提纯药效成分后预防作用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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