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亲戚要去贷款很多人都不苻合条件,最后找到了我(我才刚满十八岁)他需要用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既然以我的名义贷款也就等于是我在贷款(我是这样理解的,对不对?),...
一个亲戚要去贷款很多人都不符合条件,最后找到了我(我才刚满十八岁)他需要用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既然以我的名义贷款也就等于是我在贷款(我是这样理解的,对不对?),这样的话出事先找到的人是我,法院起诉的话也是我所以我想知道 要和他立个怎样的字据,需要写一些什么内容我可不想出什么事,连累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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