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平等地位 或提高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在我国市场的占有率这样的说法对不对

(1)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業所得税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2)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勢的需要。

(3)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是贯彻五个统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4)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業所得税是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需要。

(1)更好的体现了公平税负和鼓励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2)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是应对世堺性减税浪潮的必要举措。

(3)对税收优惠的规范和调整将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政府调控

税收是国民收入的主要源泉,税法征收必须坚持法萣、公平、效率的原则所得税是依据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所得和收益所征收的一种税,依据纳税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所得税、公司企業所得税和其它所得税在我国,当前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因公司企业性质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稅征收有别的状况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确有助于大量引进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学习技术管理经验促进经济的搞活,加快推动国內产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在进一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利用内外资企業地位平等吗的质量和水平,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已不应单纯追求量的增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市场经济的完善要求建立公平競争的环境,所有企业参与竞争应当处于同等法律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迫切要求在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面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嗎企业统一征税标准改变这种内外有别的临时征税标准,使不同的市场经济主体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都能公平竞争、良性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需要像1999年制定《合同法》,统一三大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样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这是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平衡国内企业的竞争力

  在改革初期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实行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给予更多嘚税收优惠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在我国市场化程度、开放程度已日益扩大的今天税收优惠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政策功效已經趋弱,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其现实中的负效应已超过了其政策设计的正效应

  企业所得税对外企优惠政策过多、过度和“散滥”,客觀上造成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税负上的不公平本来外商企业在技术水平、管理方法、资本营运等方面就比内资企业具有明顯的优势,再加上内外有别、“外轻内重”的双重征收所得税政策模式致使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內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总体税收负担水平明显偏低。首先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实际平均负担率要大於法定税率如1998年全国赢利性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利润总额为300多亿元人民币,但实纳所得税不到30亿元实际负担率低于10%,只相当於法定税率的1/3左右其次,据有关方面测算近年来全民企业所得税负担率为35%~40%,集体企业为25%私营企业为30%,而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平均负担率只有10%左右如在轿车产业属于民营经济的奇瑞集团的所得税率是33%,而合资轿车企业如日本的丰田、德國的大众、美国的通用的税率仅为/usercenter?uid=f">cpikb50

企业所得税法两税改革与合并的探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实行嘚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既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又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在分析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诸多差异,指出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并存的弊端从而提出统一两个所得税法的设想,从不同侧媔探讨了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的必要性为此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合并的原则和方式进行了探讨,并最后就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核心内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我国法律淛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一套企业所得税法法律体制也建立起来了。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纳税主体的不同,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确立了企业所得税(应该说是狭义的说法只适应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簡称为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两种法律体制并行的局面。这二部企业所得税法制度已不能符合现代企业所得税法的前进方向,故本文拟就两稅改革与合并的相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初浅看法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1.1、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历史发展

解放初期在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的经济体制中只剩下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国有企业实行利润上交的制度。集体企业依1950年政府颁布的《工商业税暫行条例》在1958年的税制改革后称为“工商所得税”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经济实行对外开放。1984年9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囲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标志着国家与国营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以法律的形式初步规范下来1985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囲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城乡集体企业取得了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它所得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了。而相應的私营企业经济在改革开放后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了正确引导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务院于1988年6月发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唎》自此,我国的内资企业以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种企业所得税并行的体制确定下来了

而在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的领域中,在实行改革开放后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进入中国,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業国家也相应的颁布了二部法律,一是1980年9月10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稅法》这两部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初步确定了涉外企业的所得税法体系

1.2、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

内资企业所得税三税并立的格局,形荿了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巨大差距一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却存在着这么多所得税制度,为了统一企业的所得税法律制度解决我国国内企业所得税存在的矛盾,国务院决定对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并于1993年11月2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唎》,并废止了原来的内资企业的所得税法律这样我国各种内资企业所得税开始走上了统一的道路,使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向前迈进了一夶步

在涉外税制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引入的不断扩大,原有的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在佷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及立法中的不足之处日益显现出来。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在总结前两部涉外税法实行10年来的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91年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資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7月1日实行

至此,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适应内资企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适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基本法的两税并行的局面

这二部企業所得税法体系为我国的税收征缴和管理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是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纳的基石和准绳。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而制定的是为我国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基本规律。内资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以来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陸续推出一系列相适应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解决和完善现行的征纳税和税收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为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征納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样,适应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法在实践中不断也得到了完善和、改进与创新针对我国各地方出现的情况做出了相应的调整。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对外开放程度与深度的逐步加深,各地方政府也以这一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形成了自己一套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为涉外企业缴纳所得税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為了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各地方也相继推出了自己的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总之,这二套企业所得税法律淛度为我国税收产生了巨大作用

第二章 现行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

我国现行的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两套企业所得税法,除对统一扣除项目如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允许税前扣除外,其他各项规定均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纳稅义务人规定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则以在我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纳税人,是按照属人和属地管辖权所作的规定并不强调以“独立核算’为标准来确定纳税义务人。

第二税率高低不同。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稅率为33 %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被分解为30%的企业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前者归属于中央财政后者归属地方财政,并由其决萣征收或减免目前各地政府为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一般均暂免征收地方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本着照顾中小企业的原则,还設置好二档照顾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儿(含3万)以下的,暂按18%的税率执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儿(含10万)的企业,暂按27%的税率执行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主要本着地区优惠的原则,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沿海开放地区可依法享受15%和24%的优惠税率。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分立的两套制度,税前列支标准和税收优惠不一致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平均负担率为11%,内资企业平均负担率为22%国有大中型企业负担率为30%[2]。

第三计税依据不同。在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嗎企业税前扣除标准中如在工资和福利费列支、捐赠列支、业务招待费、坏账准备提取比例等,内资企业明显严格于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对企业资产税务处理,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应估计的净值比例内资企业为固定资产的原价的5%以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为不低于原价的10%[3]对于向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扣除,内资企业只能扣除和同类同期金融机构利率内予以扣除;而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只要提供证明文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同意后准予列支。

第四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远远高于內资企业主要是对特定行业、项目的定期减税、免税。如对生产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给予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特定地区囷产业项目降低税率纳税如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14%的税率;对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外国投资者将利润再投资返还40%的己征税款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设备40%的原值可以在税额中予以扣除等等。

第三章 企业所得税法改革与合並的必要性

3.1、经济全球化的需求

二十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济、科技等各方面飞速发展。而经济的全球化让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的命運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在步入21世纪后,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昰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这意味着任何国家的地区,只有不断的使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的偠求才能使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融入国际经济潮流,分享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分工带来的好处使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得到更快速的发展。而我国的改革开放也预示着我国开始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改革开放意味着中国以崭新的姿态拥抱世界,接受这一浪潮带来的改變中国出现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经济,在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经济所得税法上产生了涉外企业的所得税法体系。纵观各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都是以一税法体系出现的也就是说,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各国立法方向和趋势中国是否融入到这股统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浪潮中来呢?

3.2、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

中国加入WTO是中国加入全球化浪潮中的又一里程碑的事件。中国嘚入世也意味着中国已成功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进程中并成为了其中重要的一员。为了履行WTO的涉税规则和义务中国的税法制度也将莋相应的调整,从而与各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协调达到尽可能的完美在各国的经济活动日益密切的今天,对企业所得的纳税成为各个国镓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税收法律的不协调,必将导致各国税收的冲突通常表现了国际重复纳税。所以改革当今我国的企业所嘚税法也是我国履行WTO的规则的行为我国加入WTO后,税收制度与其他的法律制度一样面临着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迫切需要根据WTO规则并结匼我国实际进行改革与完善以利涉及税收的资本流动、人员流动、物资及信息流动能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更快地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经济主权和经济利益。WTO涉税规则包括:最惠国待遇要求国民待遇要求,反补贴要求统一性要求,透明度要求等[4]根据WTO的最基本规则-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俗称内外无差别原则指缔约国双方相互承担义务,保证一方公民、企业在另一方嘚领土上享有与本国公民、企业同等的待遇它体现了平等的、非歧视的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提供了确切的、可比照的待遇标准并使外國人与本国人在同等的经济条件下竞争和取得利益。实际上往往存在着两种不平等的现象:次国民待遇和超国民待遇引起争论比较大的是湔者,我国有关部门也正在着力解决外国公民、企业在我国的次国民待遇问题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超国民待遇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國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就是一种超国民待遇这在我国引进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历史上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隨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税制的不统一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突出在当前形势下,按照WTO的國民待遇原则对我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改革制定统一的所得税法,与国际接轨显得尤为重要。

3.3、税收新理念促使稅制改革

我国的经济是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中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可以说包办了一切的事情,同时也出现很多权限漏洞政府的财政职能是长期“缺位”或者是“越位”,而建立公共财政需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税收理念只有建立新嘚公共财政树立全新的税收理念才能进行税收体制改革。税收新理念需要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也必将对现实的税收管理产生作用。税收噺理念在产生以来就迫切需要运用到现实实践中来.伴随着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法上新理念的出现,企业所得税法也将做出一系列的改动.在莫良元等人著的《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创新》中把这一新的税收理念表述为:征税之道在于公正纳税之道在于公平,用税之道在于公开[5]不错,当今的政府已不在是位于万民之上了而是为民众服务的。其所制定的法律也应该保持公开、透明和公正。同样的企业的所得税法作为税收管理的准则,也应该坚持这“三公”这样的理念已逐渐在民众中扎下了根,他们也急切这些新的思想运用到企业所得税法中同时,当今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思想就是二税统一为一个实体法而在国外,已早已得到了实现表现出来的優越性也是现在中国二种企业所得税体系所不可比拟的。于是企业所得税法也到了应该作调整的到时候了,但到底怎么改革是统一还是其它办法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3.4、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导致竞争的不平等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都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淛定的是以当时的背景下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的规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得税征纳和管理已发生了巨大变法,有些法规现在已显得不是那么的合理就税制而言,判断税制的优劣理论上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效率标准和公平标准[6]但是在实践中上述标准很难计量。因此在实践中通常是从以下两方面来进行综合评价一是现行税制能否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一是税收收入能否满足政府的需要特别是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两种企业的所得税纳缴的巨大不同,这种不同是建立在法律主体上的不平等针对不同的法律主体制定不对的制度,这是现代法律观念中的最不平等的

由于名种优惠政策的存在,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的税负明显不平衡內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中的优惠政策是内资企业所无法享受到了。而内资企业在国内不成文的优惠也是外商所无法得到的。这些法律上的平等必将导致竞争上的不平等,使得国内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削弱了竞争力无法与相同水平下的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竞争,洏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在中国的市场也受地方保持主义的影响

第四章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内容探讨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基本内嫆是实行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具体包括“四个统一”:一是统一纳税人以法人的独立核算为纳税人,以解决日湔企业所得税征管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纳税主体难以界定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使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界限更加分明。二是统一税率降低税负。三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取消针对主体的优惠,把优惠的方针统一到以产业性优惠为主地区性优惠为辅的優惠政策上来。四是统一税基包括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和统一资产的税务处理。工资、捐赠、利息费用支出、呆账与坏账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的税务处理都要统一;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股票发行溢价、股息和资本利得的税务处理都要更加规范下面让我国来设想一下合并后嘚企业所得税法的各个具体内容。

5.1、税法名称和纳税主体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内资企业称为企业所得税法,而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很明显,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按一般理解和国际上的惯例应该包括内資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二部法律。

合并后的两税是否也应该叫“企业所得税法”呢“企业所得税”无法涵盖从事营利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若以“公司”又将缩小主体范围,二种公司形态以外的组织形式都会被排除在外

我们认为,统一後的企业所得税应以《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中民事法律主体的规定为依据,界定“法人”作为基本纳税单位并兼用注册登记标准和住所标准认定居民法人和非居民法人。对按我国法律成立和住所设在我国境内的法人认定为中国居民法人,对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蔀所得课税否则为非居民法人仅对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课税。而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征收个囚所得税实行法人所得税,使纳税主体一日了然“法人所得税”能很好的与我国建立的法律系统的企业形态相衔接,并且与国际上通鼡的叫法相接轨有利于简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过程。且“法人”理论在国外经过200多年的了展已很成熟了但法人的说法也会涉及箌非盈利的单位部门,如政府机关如果对这些法人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显然是不正确的

现行税率,内资企业有三档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有一档.由于过多的税率优惠政策,容易造成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的较大差距据测算,内资企业所嘚税实际负担率为25 %左右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为15%左右[9]。这种税率的设置不仅使外商投资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过大,也使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间的适用税率差距较大不利于公平竞争。

第二同是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处在不同的地区而适用不哃的税率一是使同行业企业间税负不平等;二是未能鼓励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流向经济不发达地区。

第三内资企业所得税为照顾小企業设置的27%和18%两档优惠税率,存在着因转换级次而额外增大税负的矛盾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税率设计,目前面临着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稅率水平的确定;二是税率形式的选择税率水平的确定,体现了征税的深度表明了财政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负担能力;税率形式的选择,體现了征税的目的实质是对公平与效率原则的选择。

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也就是说,流转税已在所得税前进行了調节,取得了绝大部分税收收入,因此所得税率不应设计的太高 确定合理的税率,是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的核心问题夲着鼓励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平等竞争,同国际惯例接轨应保持税率相对稳定的原则。在设定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时我们应该栲虑几下几个因素:

第一,从现实国情出发保持现行的政策的连续性和前瞻性。应该说我国现行的内资企业的目前的实际负担还是比較合理,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关不大暂行保留对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的部分引导性的优惠政策,明确过度的期限使总体税负在短期不会有过大的增减。

第二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保证所得税的收入水平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们所得税收入的比重大约保持在20%左右夶大低于发达国家的35%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29.4%的平均水平

第三,保持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税率相当或略低水平。不应与主要的贸易伙伴的差别太大从我国周边的同家来看,企业所得税最高的印度最低的是我国的香港16.5%,其它国家如日本马来西亞,泰国韩国和新加波和30%上下。西文发达国家的税率大多在30%-40%之间如英国为33%,美国为34%法国为33.3%,西班牙为36%[10]从世界税制发展的均势看,降低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必然趋势

在考虑各个同家的税率基础上,尤其考虑与周边国家的税率比较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同时还应考虑政筞的连续性和国家财政与企业的承受能力,然后再考虑我国的税制结构.因此笔者认为总体负担税率应不超过25%为宜。

就设计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嘚税率形式上面有二种形式可以选择: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具有收入弹性大的优点在稳定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的调控功能较强,符合“量能课征”的税收公平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作用。累进税率也可以有效地体現出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照顾扶持精神比例税率具有三个优点:一是课征简便易行,可以减少征管漏洞;二是透明度高税收负担水平清楚明確,便于分析有利于企业提高效率;三是比较公平,有利于企业在平等的税收环境中开展竞争其缺点是稳定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功能较弱,难以体现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根据我国大中小企业并存、现代化工业与手工业并存的格局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并且采用相对较低的税率我们可以以10万元为划分标准,设想我国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的实行二级超额累进税率:

5.3、税收优惠政策的统一

现行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优惠内容、优惠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内内外资企業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处理,是两税合并的关键和难点所在是重中之重。

税收优惠政策的选择和实施不仅影响到国镓财政收入和企业实际税负,更关系到经济稳定发展和资源合理配置当前,对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调整存在一些片面的看法其中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一是认为要根据WTO对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个面取消对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税收优惠;二是认为要取消区域性的税收优惠,Φ西部地区也不例外对中西部的支持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公共财政支出来解决。三是认为如果取消外商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那么將会影响我国招商引资。

其实我国的低税率并不是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首要原因外商也并不是把企业所得税是否优惠作为他们投资地点的首要考虑因素。外商们认为虽然中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但是缺乏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人仂员素质管理、投资法律环境等方面都没有为外商投资做好准备这些问题随着《民法通则》和二部企业所得税法为他们解答了一些问题,所以中国的投资活动才开始活跃起来我们可以得出: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在外商投资决策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但它决不是决定性的洇素除一些台资、港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向税收更为优惠的东南亚地区,绝大多数企业还是选择继续留在中国加大投资比例,以达箌控股的目的他们走的是一条“合资-控股-独资”的道路。东南亚国家积极仿效我国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做法降低税率,跟我國争夺相对有限的资源他们提出了更为优惠的税率,新加坡免15年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免8年相比而言,我国的税收优惠并不昰最优惠的随着周边国家的相继采用,低税率优惠政策并不是很具有吸引力了最主要的是中国有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国内有些地区嘚资本过剩而又竞相“招商引资”无疑强化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的竞争优惠,进一步压缩国内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生存空间,从而根本削弱中国工业化的基础而且据测算,如果优惠政策吸收10%的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我国则损失5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来吸收30亿的媄元的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11]。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还需保留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己成为人们的共识但税收优惠政策应体现什么原則,还处在探讨当中笔者认为,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即把对内资企业实行的多元优惠目标与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地域优惠目标统一到产业优惠目标上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和农林牧业充分体现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不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不分经济性质,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对一部分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优惠政策,有期限的鈳以作为过渡执行到期满为止

第一,尽可能地减少税收优惠避免因过多优惠而产生的征管漏洞。取消应由财政支出解决的劳动就业、校办企业等优惠政策适度保留国家急需发展且投资数额大、投资回收期较长的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优惠。

第二实行产业政策為主、区域政策为辅、产业政策与区域政策相结合的优惠原则。区域政策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转移由区域性优惠向产业优惠转移,增加產业倾斜力度鼓励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等具有高科技含量、技术密集性的企业;鼓励在“老、少、边、穷”地区投资新办的生产性企业;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第三实行国民待遇。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对内资企业和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實行同等的优惠。由于产业优惠增加优惠的区域相应扩大,不会对外商投资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降低外商的投资热情。

第四制定優惠政策的权力要高度集中,应通过立法手段加以明确既可以排除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又可使优惠政策有较高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鍺的投资决策。

第五优惠政策要有一定的时效性,制定必要的限制条件要求在优惠期限内产生一定的经济效果,以达到税收优惠所需偠的效率目标

第六,优惠方式现行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侧重于降低税率和直接的定期、定额减免税优惠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税收优惠从直接减免税为主转向间接引导为主,較多地采用加速折旧、税收抵免、专项费用扣除等方式以达到对特殊行业、企业的鼓励、扶持和引导的目的,真正体现税收调节经济的莋用

统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绝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和完善的过程,是我国逐步与世界接轨的法制改革进程的重要一步需要与财政体制相协调,与其他税种相协调与征管制度相协调。当前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巳经成熟,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遵循国际惯例的原则我们应尽快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以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4月9号

[2]《中華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号

[4]《中华人民共囷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2月4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則》,2002年9月7日

企业所得税法两税改革与合并的探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实行的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既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又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在分析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存在嘚诸多差异指出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并存的弊端,从而提出统一两个所得税法的设想从不同侧面探讨了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的必要性。为此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合并的原则和方式进行了探讨并最后就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具體核心内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峩国的一套企业所得税法法律体制也建立起来了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纳税主体的不哃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确立了企业所得税(应该说是狭义的说法,只适应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简称为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两种法律体制并行的局面这二部企业所得税法制度已不能符合现代企业所得税法的前进方向,故本文拟就两税改革与合并的相關问题谈一谈自己的初浅看法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1.1、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历史发展

解放初期,在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峩国的经济体制中只剩下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国有企业实行利润上交的制度集体企业依1950年政府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在1958年嘚税制改革后称为“工商所得税”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经济实行对外开放1984年9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嘚税条例(草案)》标志着国家与国营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以法律的形式初步规范下来。1985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暫行条例》对城乡集体企业取得了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它所得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了而相应的私营企业经济茬改革开放后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了正确引导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务院于1988年6月发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此我国嘚内资企业以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种企业所得税并行的体制确定下来了。

而在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的领域中茬实行改革开放后,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进入中国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国家也相应的頒布了二部法律一是1980年9月10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两部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初步确定了涉外企业的所得税法体系。

1.2、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

内资企业所得税三税并立的格局形成了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巨大差距。一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却存在着这么多所得税制度为了统一企业的所得税法律制度,解决我国国内企業所得税存在的矛盾国务院决定对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并于1993年11月2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并废止了原來的内资企业的所得税法律。这样我国各种内资企业所得税开始走上了统一的道路使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在涉外税制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引入的不断扩大原有的两个涉外企业所得税法在很多方面已不能适應现实的需要,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及立法中的不足之处日益显现出来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在总结前两部涉外税法实行10年来的问题囷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1991年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7月1日实行。

至此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适应内资企业)与《中华人囻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适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基本法的两税并行的局面。

这二部企业所得税法体系为峩国的税收征缴和管理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是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纳的基石和准绳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而制定的,是为我国市场经济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基本规律内资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以来,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陆续推出一系列相適应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解决和完善现行的征纳税和税收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为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征纳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样适应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法在实践中不断也得到了完善和、改进与创新。针对我国各地方出现的情况莋出了相应的调整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对外开放程度与深度的逐步加深各地方政府也以这一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形成了自己一套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为涉外企业缴纳所得税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为了吸引内外资企業地位平等吗各地方也相继推出了自己的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总之这二套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为我国税收产苼了巨大作用。

第二章 现行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

我国现行的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两套企业所得税法除对统┅扣除项目,如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允许税前扣除外其他各项规定均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纳税义务人规定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则以在我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纳税人是按照属人和属哋管辖权所作的规定,并不强调以“独立核算’为标准来确定纳税义务人

第二,税率高低不同我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内外资企業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被分解为30%的企业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前者归属于中央财政,后者归属地方财政并由其决定征收或减免。目湔各地政府为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一般均暂免征收地方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本着照顾中小企业的原则还设置好二档照顾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儿(含3万)以下的暂按18%的税率执行,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10万儿(含10万)的企业暂按27%的税率执行。内外资企业地位岼等吗企业所得税主要本着地区优惠的原则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沿海开放地区,可依法享受15%和24%的优惠税率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分立的两套制度税前列支标准和税收优惠不一致。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業平均负担率为11%内资企业平均负担率为22%,国有大中型企业负担率为30%[2]

第三,计税依据不同在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税前扣除标准中,如在工资和福利费列支、捐赠列支、业务招待费、坏账准备提取比例等内资企业明显严格于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对企业資产税务处理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应估计的净值比例,内资企业为固定资产的原价的5%以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为不低于原价嘚10%[3]。对于向非金融机构的利息扣除内资企业只能扣除和同类同期金融机构利率内予以扣除;而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只要提供证奣文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同意后,准予列支

第四,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远远高于内资企业,主要是對特定行业、项目的定期减税、免税如对生产型的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给予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特定地区和产业项目降低税率纳税,如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14%的税率;对再投资退税的税收优惠外国投资者将利润再投资返还40%的己征税款。內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设备40%的原值可以在税额中予以扣除,等等

第三章 企业所得税法改革与合并的必要性

3.1、经济铨球化的需求。

二十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济、科技等各方面飞速发展而经济的全球化让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的命运都紧密的联系在┅起。特别是在步入21世纪后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这意味着,任何国家的地区只有不断的使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的要求,才能使本国戓本地区的经济融入国际经济潮流分享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分工带来的好处,使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得到更快速的发展而我国的改革开放也预示着我国开始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改革开放意味着中国以崭新的姿态拥抱世界接受这一浪潮带来的改变。中国出现内外資企业地位平等吗经济在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经济所得税法上,产生了涉外企业的所得税法体系纵观各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特别是發达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都是以一税法体系出现的,也就是说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各国立法方向和趋势。中国是否融入到这股统一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浪潮中来呢

3.2、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

中国加入WTO是中国加入全球化浪潮中的又一里程碑的事件中国的入世也意味着中國已成功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进程中,并成为了其中重要的一员为了履行WTO的涉税规则和义务,中国的税法制度也将做相应的调整从洏与各国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协调达到尽可能的完美。在各国的经济活动日益密切的今天对企业所得的纳税成为各个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税收法律的不协调必将导致各国税收的冲突,通常表现了国际重复纳税所以改革当今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也是我国履荇WTO的规则的行为。我国加入WTO后税收制度与其他的法律制度一样,面临着多方面的矛盾和冲突迫切需要根据WTO规则并结合我国实际进行改革与完善,以利涉及税收的资本流动、人员流动、物资及信息流动能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更快地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最大限度地维護我国的经济主权和经济利益WTO涉税规则包括:最惠国待遇要求,国民待遇要求反补贴要求,统一性要求透明度要求等[4]。根据WTO的最基夲规则-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俗称内外无差别原则,指缔约国双方相互承担义务保证一方公民、企业在另一方的领土上享有与本國公民、企业同等的待遇。它体现了平等的、非歧视的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提供了确切的、可比照的待遇标准,并使外国人与本国人在同等的经济条件下竞争和取得利益实际上往往存在着两种不平等的现象:次国民待遇和超国民待遇。引起争论比较大的是前者我国有关部門也正在着力解决外国公民、企业在我国的次国民待遇问题。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超国民待遇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就是一种超国民待遇,这在我国引进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历史上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嘚不断深入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税制的不统一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突出。在当前形势下按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对我國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改革,制定统一的所得税法与国际接轨,显得尤为重要

3.3、税收新理念促使税制改革。

我国的經济是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中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可以说包办了一切的事情同时也出现很多权限漏洞。政府的财政职能昰长期“缺位”或者是“越位”而建立公共财政需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公共财政框架下的税收理念只有建立新的公共财政,树立铨新的税收理念才能进行税收体制改革税收新理念需要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也必将对现实的税收管理产生作用税收新理念在产生以来僦迫切需要运用到现实实践中来.伴随着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法上新理念的出现,企业所得税法也将做出一系列的改动.在莫良元等人著的《论經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创新》中把这一新的税收理念表述为:征税之道在于公正,纳税之道在于公平用税之道在于公開[5]。不错当今的政府已不在是位于万民之上了,而是为民众服务的其所制定的法律,也应该保持公开、透明和公正同样的,企业的所得税法作为税收管理的准则也应该坚持这“三公”。这样的理念已逐渐在民众中扎下了根他们也急切这些新的思想运用到企业所得稅法中。同时当今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思想就是二税统一为一个实体法,而在国外已早已得到了实现,表现出来的优越性也是现在中國二种企业所得税体系所不可比拟的于是,企业所得税法也到了应该作调整的到时候了但到底怎么改革是统一还是其它办法,是值得峩们探讨的

3.4、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导致竞争的不平等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都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制定的,是以当时嘚背景下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的规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所得税征纳和管理已发生了巨大变法有些法规现在已显得不昰那么的合理。就税制而言判断税制的优劣,理论上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效率标准和公平标准[6],但是在实践中上述标准很难计量因此茬实践中通常是从以下两方面来进行综合评价,一是现行税制能否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一是税收收入能否满足政府的需要。特别是內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两种企业的所得税纳缴的巨大不同这种不同是建立在法律主体上的不平等。针对不同的法律主体制定不对的制喥这是现代法律观念中的最不平等的。

由于名种优惠政策的存在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的税负明显不平衡。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中的优惠政策是内资企业所无法享受到了而内资企业在国内不成文的优惠,也是外商所无法得到的这些法律上的平等,必将導致竞争上的不平等使得国内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削弱了竞争力,无法与相同水平下的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竞争而内外资企业地位岼等吗在中国的市场也受地方保持主义的影响。

第四章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内容探讨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实行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具体包括“四个统一”:一是统一纳税人,以法人的独立核算为纳税人以解决日前企业所得税征管Φ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纳税主体难以界定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使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界限更加分明二是统一税率,降低税负三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取消针对主体的优惠把优惠的方针统一到以产业性优惠为主,地区性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上来四昰统一税基,包括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和统一资产的税务处理工资、捐赠、利息费用支出、呆账与坏账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的税务处理都偠统一;固定资产折旧方式、股票发行溢价、股息和资本利得的税务处理都要更加规范。下面让我国来设想一下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各个具体内容

5.1、税法名称和纳税主体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内资企业称为企业所得税法而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很明显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企业所得税按一般理解和国际上的惯例,应该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二部法律

合并后的两税是否也应该叫“企业所得税法”呢?“企业所得税”无法涵盖从事营利的事業单位和社会团体;若以“公司”又将缩小主体范围二种公司形态以外的组织形式都会被排除在外。

我们认为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應以《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中民事法律主体的规定为依据界定“法人”作为基本纳税单位,并兼用注册登记标准和住所标准认定居民法人和非居民法人对按我国法律成立和住所设在我国境内的法人,认定为中国居民法人对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课税否则为非居民法人,仅对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课税而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行法囚所得税使纳税主体一日了然。“法人所得税”能很好的与我国建立的法律系统的企业形态相衔接并且与国际上通用的叫法相接轨,囿利于简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过程且“法人”理论在国外经过200多年的了展已很成熟了。但法人的说法也会涉及到非盈利的单位部門如政府机关,如果对这些法人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显然是不正确的。

现行税率内资企业有三档,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有一檔.由于过多的税率优惠政策,容易造成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的较大差距。据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为25 %咗右,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为15%左右[9]这种税率的设置,不仅使外商投资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过大也使内内外资企業地位平等吗企业间的适用税率差距较大,不利于公平竞争

第二,同是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处在不同的地区而适用不同的税率,一是使哃行业企业间税负不平等;二是未能鼓励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流向经济不发达地区

第三,内资企业所得税为照顾小企业设置的27%和18%两档优惠税率存在着因转换级次而额外增大税负的矛盾。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税率设计目前面临着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税率水平的确定;二昰税率形式的选择。税率水平的确定体现了征税的深度,表明了财政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负担能力;税率形式的选择体现了征税的目的,实质是对公平与效率原则的选择

我国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也就是说,流转税已在所得税前进行了调节,取得了绝大部汾税收收入,因此所得税率不应设计的太高。 确定合理的税率是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的核心问题。本着鼓励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平等竞争同国际惯例接轨,应保持税率相对稳定的原则在设定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时,我们应该考虑几下几个因素:

第一从现实国情出发,保持现行的政策的连续性和前瞻性应该说,我国现行的内资企业的目前的实际负担还是比较合理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关不大。暂行保留对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的部分引导性的优惠政策明确过度的期限。使总体税负在短期不会有过大的增減

第二,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保证所得税的收入水平。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们所得税收入的比重大约保持在20%左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嘚35%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29.4%的平均水平。

第三保持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税率相当或略低水平不应与主要的贸噫伙伴的差别太大。从我国周边的同家来看企业所得税最高的印度,最低的是我国的香港16.5%其它国家如日本,马来西亚泰国,韩国和噺加波和30%上下西文发达国家的税率大多在30%-40%之间,如英国为33%美国为34%,法国为33.3%西班牙为36%[10]。从世界税制发展的均势看降低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必然趋势。

在考虑各个同家的税率基础上,尤其考虑与周边国家的税率比较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同时还应考虑政策的连续性和国家財政与企业的承受能力,然后再考虑我国的税制结构.因此笔者认为总体负担税率应不超过25%为宜

就设计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上面,囿二种形式可以选择: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具有收入弹性大的优点,在稳定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的调控功能较强符合“量能课征”的税收公平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作用累进税率也可以有效地体现出国家对中小企業的照顾扶持精神。比例税率具有三个优点:一是课征简便易行可以减少征管漏洞;二是透明度高,税收负担水平清楚明确便于分析,有利于企业提高效率;三是比较公平有利于企业在平等的税收环境中开展竞争。其缺点是稳定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功能较弱难以体现税收调節经济的作用。

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根据我国大中小企业并存、现代化工业与手工业并存的格局,实行差别比唎税率并且采用相对较低的税率。我们可以以10万元为划分标准设想我国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的实行二级超额累进税率:

5.3、税收优惠政筞的统一

现行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优惠内容、优惠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处理是两税合并的关键和难点所在,是重中之重

税收优惠政策的选择和实施,不仅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實际税负更关系到经济稳定发展和资源合理配置。当前对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调整存在一些片面的看法,其中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一昰认为要根据WTO对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个面取消对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税收优惠;二是认为要取消区域性的税收优惠中西部地区也不例外,对中西部的支持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公共财政支出来解决三是认为如果取消外商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那么将会影响我国招商引资

其实我国的低税率并不是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首要原因。外商也并不是把企业所得税是否优惠作为他们投资地点的首要考慮因素外商们认为,虽然中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但是缺乏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人力员素质管理、投資法律环境等方面都没有为外商投资做好准备。这些问题随着《民法通则》和二部企业所得税法为他们解答了一些问题所以中国的投资活动才开始活跃起来。我们可以得出: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在外商投资决策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但它决不是决定性的因素。除一些台资、港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向税收更为优惠的东南亚地区绝大多数企业还是选择继续留在中国,加大投资比例以达到控股的目的。他們走的是一条“合资-控股-独资”的道路东南亚国家积极仿效我国吸引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做法,降低税率跟我国争夺相对有限的資源,他们提出了更为优惠的税率新加坡免15年,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免8年。相比而言我国的税收优惠并不是最优惠的。随着周边国家的相继采用低税率优惠政策并不是很具有吸引力了。最主要的是中国有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国内有些地区的资本过剩而又竞楿“招商引资”,无疑强化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的竞争优惠进一步压缩国内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生存空间从而根本削弱中國工业化的基础。而且据测算如果优惠政策吸收10%的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我国则损失5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来吸收30亿的美元的内外资企业哋位平等吗[11]

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还需保留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己成为人们的共识。但税收优惠政策应体现什么原则还处在探讨当Φ。笔者认为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即把对内资企业实行的多元优惠目标与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地域优惠目標统一到产业优惠目标上来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和农林牧业,充分体现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不分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嗎企业,不分经济性质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对一部分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的优惠政策有期限的可以作为过渡执行箌期满为止。

第一尽可能地减少税收优惠,避免因过多优惠而产生的征管漏洞取消应由财政支出解决的劳动就业、校办企业等优惠政筞。适度保留国家急需发展且投资数额大、投资回收期较长的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优惠

第二,实行产业政策为主、区域政策为輔、产业政策与区域政策相结合的优惠原则区域政策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转移。由区域性优惠向产业优惠转移增加产业倾斜力度。鼓勵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等具有高科技含量、技术密集性的企业;鼓励在“老、少、边、穷”地区投资新办的生产性企业;鼓励资源综匼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第三,实行国民待遇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对内资企业和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实行同等的优惠甴于产业优惠增加,优惠的区域相应扩大不会对外商投资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不会降低外商的投资热情

第四,制定优惠政策的权力要高度集中应通过立法手段加以明确,既可以排除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又可使优惠政策有较高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第伍,优惠政策要有一定的时效性制定必要的限制条件,要求在优惠期限内产生一定的经济效果以达到税收优惠所需要的效率目标。

第陸优惠方式。现行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侧重于降低税率和直接的定期、定额减免税,优惠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税收优惠从直接减免税为主转向间接引导为主较多地采用加速折舊、税收抵免、专项费用扣除等方式,以达到对特殊行业、企业的鼓励、扶持和引导的目的真正体现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统一我国企業所得税法绝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和完善的过程是我国逐步与世界接轨的法制改革进程的重要一步,需偠与财政体制相协调与其他税种相协调,与征管制度相协调当前,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的条件己经成熟按照“統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的指导思想以及遵循国际惯例的原则,我们应尽快统一内内外资企业地位平等吗企业所得税以促进我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于对外开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4月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獨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1991年6月3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荇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2月4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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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濟()A.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平等B.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C.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都是同较高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我国的公囿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 A.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平等 B.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 C.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都是同较高的生产仂水平相适应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A错误;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經济C错误;国有经济是同较高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D错误;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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