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学区管理委员会、各直管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皖教科研函〔2018〕1号《关于开展2018姩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和安庆市教研室教研[2018]6号《关于开展2018年安庆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同步举行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几年来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教学反思)、实验报告等
1、凡拟参加桐城市级论文评比的老师,论文按安庆市教研室文件偠求的格式(见附件)将论文一式三份及电子稿在4月20日前报送给相关学科的教研员。
2、凡拟参加安庆市级论文评比的老师请安庆市教研室教研[2018]6号《关于开展2018年安庆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要求(附件),将论文一式二份及电子稿在4月20日前报送给相关学科的教研员
3、凡拟参加安徽省级论文评比的老师,请按《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要求上传并将论文一式二份及電子稿在4月20日前报送给相关学科的教研员。
参加各级论文评比的作品须于4月20日前,报送到相关学科教研员处逾期不报,自动作废
1、論文应突出学科性、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及研究意义。字数控制在 3000—5000字
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对获奖论文将统一发放证书并按省、安庆市级要求择优推荐参加今年的省、安庆市级评审
2、每位作者限报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凡在市级以上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