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你可以辞职了忘记发工资的日子了,我应该怎么提醒他?

我没有签劳动合同 如果是正常的離职 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 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 你提前31天提出的书面离职 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 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資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1天提出离职 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 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 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 给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吔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 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關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51条!

我在托管上班做了两月想辞职,跟老板说你可以辞职了说老板说你可以辞职了不同意,发工资的时候扣了我1千多工资你说我要怎么办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經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在托管上班,做了两月想辞职跟老板说你可以辞职了说,老板说你可以辞职了不同意发工资的时候扣了我1千多工资,要求是要我回去继续工作一个月否则那一千多就不给我,你说我要怎么办

写了这么多竟误操作搞没了:(1、劳动合同还有3个月才期满,公司现在还没通知续签并不意味着不续签。2、劳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償劳动者不续签的,不需支付3、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从2007年5月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实施之前的也應计算)。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都要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公司维持原来的工资,而你不续签公司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的。但问题是:在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已提高工资嘚情况下不提高工资是否意味着降低条件?这个问题值得商榷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终止,并没囿自动续签之说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满和无固定期限等三种,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需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公司应补交社保劳動争议的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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