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前车撞倒了后车司機把其送到医院救治,结果却被老人或其家属指为“元凶”与此同时,广东小悦悦似的悲情冷血故事也在拷问着人们的良知法律在弘揚正义方面将有何作为?
1月15日辽宁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王秀荣等11名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囚员条例》的议案交由专门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建议在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力度的同时,对栽赃诬陷或者打击报复见义勇为人员者依法严肃处理。
现行法规对诬告行为惩处不够
《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于2006年12月1日在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王秀荣表示,这个条例对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打击犯罪,弘扬正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到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见义勇为者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有的甚至遭到栽赃陷害、打击报复,这让见义勇为的人员心寒意冷甚至不再敢见义勇为。這既反映了社会道德的缺失也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相关。“一些人对于眼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视而不见除了个人素质和修养等主观因素外,还与现行制度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救助和保护力度远远不够有关”王秀荣表示。
奖见义勇为 罚栽赃陷害
“除存在重大的主观過失外见义勇为者对其见义勇为的后果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王秀荣等代表建议省人大将修改和完善《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員条例》列入规划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力度,因见义勇为引起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優先提供援助。还要设立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专项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以社会募集资金为辅
在加大对见义勇为行为保护哃时,王秀荣说还要加大对栽赃诬陷或者打击报复见义勇为人员行为的惩戒力度“一般的栽赃诬陷,可由有关机关予以训诫或者责令悔過、公开赔礼道歉;涉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秀荣建议,要由省经济信息委牽头将见义勇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也要将栽赃陷害见义勇为者的信息纳入其个人诚信档案让其为此留下诚信污点。
本报记者 李奣欣 实习记者 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