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公积金交的公积金!现在离开一年了,怎么提取?麻烦吗?

> 我原来在苏州昆山交了住房公积金离职之后到了苏州工业苏州园区工作,我想把原来在苏州昆山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该怎么提取?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條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該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职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和职工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積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职工与老单位“分手”,但尚未找到新单位的待找到新单位后,可以再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管理办法》,职工在老单位离职但尚未找到新单位的,公积金部门将为其提供公积金账户的内部封存服务待找到新单位后,可以再办理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
    国管公积金表示,封存账户包括内部封存和集中封存内部封存是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嘚单位应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封存手续
    可以办理集中封存的情况:
    包括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职工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
    《办法》规定单位内部封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向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单位进行初审核实后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如果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特殊业务审批柜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此外对于将来封存的恢复,《办法》表示单位内部封存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后,单位应为职工辦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
    而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 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條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險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業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根据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納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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