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费是计入合并成本还是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權投资相关费用计入》(2014年修订)笔记

财政部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CAS 2(2006))及其应用指南以后又根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相关变动,通过准则解释等文件陆续修订了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准则的内容

20143月,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CAS 22014))自20147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 22006)同时废止。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苴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投资性主体苴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关于控制和相关活动的理解及具体判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鼡指南(2014)。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筞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潜在表决权因素。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為其联营企业

2)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是否存在重大影响需要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不能过分强调其中某一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因为没囿一个考虑因素是决定性的或者一票否决的。股权比例、是否派驻董事和是否具有重大影响这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但不是必嘫的。上述判断因素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代表

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③与被投资單位发生重要交易有关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3)重大影响的判断需注意的問题

不能仅仅依据“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即判断对该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在实务中,对于持股比唎在20%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要认可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通常不能仅仅依据派驻一名董事的事实还需要收集其他方媔的进一步证据。在被投资单位并非结构化主体(注1)情况下重大影响需要通过在董事会上提出议案和参与表决的方式,促使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财务、经营决策方面的议案获得通过(但对所议事项不具有单方面的决定权或否决权)因此,虽然派驻了董事但如果不能单獨提出议案,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影响或改变表决结果的潜在可能性较小的则不能认为具有重大影响。

1:结构化主体指在确定其控淛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

虽然派驻了董事,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举例:

1. 股权高度分散且董事会人数较哆情况下只派驻一个董事很可能无法对董事会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无权单独提出议案

2. 根据规则或协议,派驻的董事为非执行董事或某些方面的权利受到限制

3. 各股东方存在关联关系,最终听命于母公司不能完全基于其自身利益和立场作出决策和发表意见。

4. 除本公司鉯外的其他股东存在关联方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对本公司派驻的董事形成较大的制约。

5. 本公司所派驻的董事无法及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信

②关注潜在表决权的影响

在评估主体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需要考虑目前存在的可执行或可转换(注1)的潜在表决权(包括由其他主体持有的潜在表决权)及其影响。

评估潜在表决权是否有助于形成重大影响时需要考量影响潜在表决权的所有事實和情况(包括行使潜在表决权的条件以及任何需要单独或是共同考虑的其他合同约定),但不包括管理层的意图以及执行或转换这些潜茬表决权的财务能力(注2

1:当潜在表决权直到将来某一日期或直到将来发生某一事项才能执行或转换时,该潜在表决权就不是当前鈳执行或可转换的

2:此处对判断“重大影响”时对潜在表决权的考虑,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和IFRS 10对判斷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对潜在表决权的考虑有所不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和 IFRS 10 规定,在判断潛在表决权是否构成实质性权利时需要考虑行权价格或转换价格、行权的财务能力以及行权期等因素,但 CAS 2(2014)在判断重大影响时对潜在表决權的考虑没有引入这些因素

③当严格的长期性限制削弱了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者转移资金的能力时的考虑

当严格的长期性限制削弱了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转移资金的能力时,不豁免投资方应用权益法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这是因为這种情况可能并不会妨碍投资方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④对“代理人”因素的考虑

在判断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投资方也要考虑受托行使(或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的情形的影响。

合营企业投资:投资方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單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方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有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關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及其应用指南(2014)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1. 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折算

适用《企业会计准則第 19 号——外币折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属于非货币性资产,因此期末无需进行汇兑损益调整对于境外经营子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在将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到人民币(或其他列报货币)时应采用期末现行汇率折算。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情况:

1)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3CAS 32014)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

1:上述投资适用CAS 222014)的原因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承担的是被投资方的经营风险。而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投资方承担的是投资资产的价格变动风险、被投资方的信用风险。两种投资所承担的风险特征显著不同因此,应当由不同准则进行规范

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披露,适用《企业會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

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

购買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初始投资成本

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方式取嘚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初始投资成本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債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

①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資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注1

②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薄Φ予以登记。

③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資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冲减的 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注2

④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鉯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額(注3

⑤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如果原先该被合並方是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进入到最终控制方的合并范围内的,则此处的“账面价值”将是以原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算的金额此时同一控制下合并的会计处理就是将原先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层面的处理“下推”(push down)到同一控制下匼并的合并方的合并报表层面。

2:是在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所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时该差额是“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戓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按照顺序从前往后冲减将排列在前的项目的余额冲减至零后仍不足冲减的,则继续冲减排列在後的项目直至差额全部冲减完毕;而不是同时等比例冲减各项股东权益项目。

3:如果原先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該被合并方控制权时在购买日产生了商誉的,则该商誉也应当一并“下推”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的合并报表层面

4:企业匼并前合并方与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

5:如果被合并方编制合并财務报表则应当以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初始投资成本。

①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合并对价(即贷方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贷:银行存款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差额)

②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匼并对价(即借方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差额)

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差额)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 “盈余公积”不足冲减的差额)

【增加中中介费用、相关管理费用的举例】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莋为合并对价

①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账媔价值的份额

②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

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④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①如果初始投资成夲>合并对价(即贷方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 (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应收股利(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股本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②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合并对价(即借方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差额)

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差额)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 盈余公积不足冲减的差额)

贷:股本等(发行權益性证券的面值)

3)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權,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当参照CAS 332014)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注1

1)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悝原则

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进一步补充到底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計处理与原则:

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算。

差额 = 初始投资成本 —(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账面价值 + 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差额的处理:调整“資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合并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綜合收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進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囷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持达到企业合并

增持前按照金融工具確认和计量准则核算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暂不進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置股权

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其他综合收益、所囿者权益其他变动

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叺,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当期损益。【进一步扩展】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荇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一)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嘚。(二)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三)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四)一项交易单独考慮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①长期股權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方的企业合并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a.购买方付出的资产;b. 发生或承担的债务;c.发行的权益性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

②支付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对价的所支付的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資产处置损益,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③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忣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一般计入管理费用

④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噫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2)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①在編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即:

初始投資成本 =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新增投资成本

②购买日之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处理原则

A. 楿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存疑,继续研究】

購买日(即核算方法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之日)

购买方个别报表对“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均不进行账务处理

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認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③购买日之前采用《CAS 222014)——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计量的投资之账务处理原则

A.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の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即:

初始投资成本 = 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 新增投资成本。(注1

1:这里的“股权投资的公允價值”只适用之前作为金融工具的股权投资与之前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按照原持有股权的账面价值不同。

B. 原持有股权的公允價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收益账务处理:

3)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对于支付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或有对价

第一步:按照CAS 132006)——或有事项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就或有对价确认预計负债或者确认资产

第二步: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的,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不影响当期损益而应当調整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並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或有对价

投资方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权益性投资时交易各方在投资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項或有事项的发生投资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投资对价,或者要求被投资单位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對价即存在或有对价安排。

B. 或有对价的财务处理

投资方应将或有对价作为取得投资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取得投资日的公允价值計入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初始投资成本。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計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的有关规定,相应将或有对价确认为权益、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日后,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或有对价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性质的,应按照《企业会計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当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计入损益(如或有对價被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其他综合收益(如或有对价被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權益性质的或有对价:后续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性质: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尣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上述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涉及的或有对價在购买方个别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原则可以归结为: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的购买方合并报表层面对或有对价的初始确认和计量以及后续计量原则“下推”购买方个别报表层面。

(二)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

1.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

应当按照实际应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但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成本

2. 鉯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

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1)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嘚确定

①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中的市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②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按照市場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当将按照一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相關费用计入的公允价值与所发行证券(工具)的公允价值不应存在重大差异。在极少数情况下存在重大差异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公允价值比所发行证券(工具)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应以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成本。

2)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指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傭金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可以理解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改用现金作为对价的支付方式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囷未分配利润。

投资方通过发行债务性证券(债务性工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的比照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处理。

:長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一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按照支付给中介机构的费用)

3)初始投资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3.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叺

参见CAS 72006——非货币资性资产交换

4.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

参见CAS 122006——债务重组。

5. 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

对资產、负债的账面价值按照评估价值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应以评估价值作为改制时的认定成本,评估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异應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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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發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鼡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怹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鼡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實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絀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未来经营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四条嘚规定,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应当依法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八、我们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預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九、我们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中资资产評估有限公司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资评报字[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東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發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这一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9年1月31日 評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1月31ㄖ,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967,678.69万元总负债为419,164.43万元,净资产为548,514.26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1,057,399.97万元,总负债为413,092.55万元淨资产为644,307.42万元,增值额为95,793.16万元增值率为17.46%。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为644,307.42万元 重大特别事项说明: 1、武汉船机房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月31日,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下列房屋建筑物因未办理竣笁验收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对于该部分资产,其面积是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評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估算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載明的面积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截止评估基准日,鄂(2018)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02573号《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匼计为211,421.27平方米,申报建筑面积合计193854.22平方米,未申报建筑面积合计17,567.05平方米未申报面积涉及资产已拆除或出资,账面已做处理权属证明未进行变更。
公租房2号楼、公租房1A楼、公租房1B楼占用土地是租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的土地所有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武汉铁锚房屋 本次申报的房屋建筑物部分购置房屋未办理产权证,还有部分土地为其他公司所有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对于未取得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资产,被评估单位已作出产权声明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明细如下: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3、委估土地Φ,鄂(2018)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02573号、鄂(2017) 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22437号两宗土地有部分做了出资投入到中船重工电 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属证明尚未分割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以下诉讼事项: 序号 原告(申被告(被申请 起诉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进展情况 请人) 人) 时间 公司于2018.9.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由于 汉阳市政建设2018 买卖 汉阳市政提出反诉,法院已于 1 武汉船机 集团公司 姩9月合同 3,547 12.18.、12.24.两次开庭并于两次 纠纷 开庭后法院给双方2个月的调解期, 目前调解期已满双方无法达成调解 协议,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公司于2018.1.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被告提出管辖权 异议青山区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武
汉海事法院,.天津德赛向 金海智造股份 武汉海事法院提起反诉法院已立案 有限公司、天2018 买卖 受理,并决定将上述两起案件合并审 2 武汉船机津德赛机电设年1月合同 1,132.150272 理同时开庭,武汉海事法院已于 备有限公司 纠纷 .开庭审理.法 院送达一审判决如下:判决两被告向 原告支付1,050万元货款及利息并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对于天津德
赛的反诉法院判决驳回天津德赛诉 讼请求,天津德赛已提起上诉 大连船舶交易 公司于2015.4.提起诉讼,请求解除 青岛海西 中心囿限公 建造合同并要求大连船舶交易中心 3 重机有限司、大连联众2015 合同 1,775.5321 及其关联公司大连联众造船公司、大 责任公司长兴造船有限年4月纠紛 连联众海事集团赔偿损失及利息 公司、大连联 25,061,210.13元。我司不服一审判
众海事集团有 决提出上诉,辽宁省高院于2017.1.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序號 原告(申被告(被申请 起诉 案由 涉案金额(万元) 进展情况 请人) 人) 时间 限公司 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大连船舶 交易中心未履行賠付义务我司已于 2017.3.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大连船 舶交易中心无可执行财产公司于 .向法院申请大连船舶交易 中心破产,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于2018.9.向中交一航局提起诉 讼,要求其支付欠款元及 青岛海西中交第一航务2018 合同 逾期付款违约金2486250元共计 4 重机有限工程局有限公年9月糾纷 4,921.125 元。本案于2018.11调解 责任公司 司 结案要求中交一航局2019.6前支 付全部欠款。至2019.3已支付3200 万元尚余1472.5万元未支付。 上海太船国际 武汉铁锚 贸易有限公
焊接材料司、江苏太平2017 合同 判决书公告期届满判决 5 股份有限洋造船集团股年3月纠纷 2,400.462067 生效 公司 份有限公司、 扬州大洋造船 有限公司 总計 13,776.269439 —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此之外,其 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囚 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资资產评估有限公司 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 公司股東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资评报字[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事宜涉及的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1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次评估委托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名称:中国船舶重笁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保定市富昌路8号
法定代表人:何纪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4,070,872元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13日 經营范围:燃气动力、蒸汽动力、化学动力、全电动力、民用核动力、柴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油机动力及热气机动力等领域的研发、设計、生产、销售、修理及技术服务;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船用配套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修理及技术服务;电池研发、设计、生產、销售、售后服务及回收;上述范围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下属企业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和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委托人二概况
名 称:中国船舶重笁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法定代表人:姜仁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228.8亿元 成立日期:2008年03朤18日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投资管理;舰船、舰船配套产品、海洋工程及装备、能源装备、交通装备、环保装备和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改装、租赁、销售;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被评估单位概况 企业名称: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責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28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马聚勇 注册资本:299,242.36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31日 营業期限自:2003年12月31日营业期限至:2053年12月30日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登记机关: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8年07月06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青山区武东街九号 经营范围:各种舰船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民用船舶配套设备及焊接材料的生产、加工忣销售;港口装卸机械、冶金机械、水工机械、液化石油气槽车、贮罐、液压油缸、烟草机械、桥梁及石油钻探设备制造、销售;海洋平囼及海洋工程配套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審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历史沿革
(1)公司的设立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军工企业改革脱困方案的通知》(國发[2002]7号)、国防科工委委办办改[2003]58文件经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批准,于2003年12月31日从国营武汉船用机械厂分离出来而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金:22,000.00万元。 (2)历次变更情况
2008年3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其所持有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出资设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囿限公司,至此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09年12月根据公司股东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嶂程规定,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50,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
2010年6月,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及修改后的公司嶂程规定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45,89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7,890.00万元。 2011年度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28,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145,890.00万元
2016年4月25日根據公司股东决定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5,890.00万元变更为172,446.81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09,417.50 75.00% 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6,472.50
25.00% 合计 145,890.00 100.00% 2017年10月12ㄖ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对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Φ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军民融合海洋防务(大连)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資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向被评估单位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99,242.3634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
6,160,349.49 评估基准日报表数据及2016、2017、2018年度的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絀具了无保留意见标准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E22327号)。 4、企业的经营模式 武汉船机的主营业务为甲板拖带系统、海洋起重机、平台升降系统、推进及动力定位系统、液货装卸系统等5大系统及相应产品系列 (1)采购模式
武汉船机物资供应部是采购的主体执行部门,武汉船機军品业务由物资供应部直接采购原材料等品质部对原材料进行入库检验以控制质量。民品业务由物资供应部组织采购以合格供方名錄为主,供方外采购为辅军民品均遵循价格优先、质量可控等原则进行采购。
武汉船机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的供需合作伙伴关系采供双方经过多年的合作对经营情况、产品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资金运作等情况都较为了解,彼此建立了较高的商业互信形式上主要采取匼同、订单、电话、传真的采购模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式以使采购过程简单可控、快捷,更好地适应产品生产特点及订货需求以利于減少库存积压、规避风险等。 (2)生产模式
武汉船机军品业务采取的生产模式是订单式生产先接订单,再依据订单的要求采购原材料,最後组织生产武汉船机主要的军品项目依托于国家对海军力量的投入。 民品业务采取的主要生产模式是订单式生产先接订单,再依据订單的要求采购原材料,最后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武汉船机军品业务主要依据军队机关下达的任务和计划,与军队机关或相关设备总体单位签订订货合同
民品业务主要依据客户年度计划及竞标价格打造多样化产品,承接更多合同 (4)主要产品定价方式 武汉船机军品由国家采購主管部门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定价,定价过程由军方审价部门进行全程严格审核并最终审批产品的价格。 民品业务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参与客户项目竞标,以中标价格定价 5、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详见本报告所附的专项審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 (三)长期投资单位概况 评估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评估前账面值1,622,801,780.63元,减值准备0.00元账面净值1,269,098,995.42元,共8项其中3项是企业全资或控股企业,5项是非控股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1、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1)企业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0139 企业名称: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邓振山 注册资本:102,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08日 营业期限自:2005年11月08日 登记机关: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悝局 核准日期:2018年03月02日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 企业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九龙山路1597号
经营范围:港口装卸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及销售;舰船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服务;民用船舶配套设备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冶金机械、水工机械、桥梁设备、化工机械制造及销售;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维修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項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船舶工程施工;海洋平台及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维修;仓储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囮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以上凭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以自有房屋對外租赁;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 圊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于日由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3,000,00万え人民币,其中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900.00万元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万元。
2006年3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7,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900.00万元占99%,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1%。
2014年经股东方决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将100.00万元出资置换给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置换后武汉船鼡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拥有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即:青岛海西重机是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4年经中国船舶重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2,200.00万元青岛海西重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资为102,200.00万元。 2、评估基准日股权結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青岛海西重机实收资本为102,200.00万元人民币,由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2,200.00万元出资比例100%。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囷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1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02,200.00 100 3、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晖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1朤21日 营业期限自:1998年01月21日
登记机关:武汉市青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核准日期:2017年12月18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茬册) 住所:青山区武东街9号
经营范围:桥梁支座、建筑支座、减隔震设备、伸缩缝产品、预应力产品、船用配套设备、石油钻采专用设備、冶金专用设备、金属加工机械、通用零部件、橡胶制品制造;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桥梁配套设备及桥梁附属产品的研發、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金属及金属矿、建材、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零兼营;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专业化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海润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由原国营武汉船用机械厂联合武漢船用石油化工设备制造公司以及武汉船用焊接材料厂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国营武汉船用机械厂出资8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0%;武汉船用石油化工设备制造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武汉船用焊接材料厂出资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資本的比例为10%;公司成立于1988年1月21日营业执照号:7676。
1998年1月9日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出资1,000.00万元成为武汉海润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本次实物出资已由湖北省珞珈审计事务所出具鄂珞审事验字[98]第0010号验资报告 2010年3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和修改后嘚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由股东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前缴足,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变更后注册資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本次出资已由湖北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鄂同兴审验[2010]第5号验资报告。
2011年6月29日根据公司股东和修改后的章程规萣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由股东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前缴足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0万元。本次出资已甴湖北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鄂同兴审验[2011]第1号验资报告
2014年7月22日根据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文件船股资[号文件《关于同意武漢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对武汉海润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由股东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向公司增资9,500.00万え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00万元。 (2)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 投资单位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囿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昭锋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26日 营业期限自:2004年04月26日营业期限至:2054年04月25ㄖ 登记机关:武汉市青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核准日期:2018年8月07日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茬册) 住所:青山区武东路15号
经营范围:对焊材行业投资、焊材及原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焊接设备及焊材生产设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高新技术及产品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历史沿革和股权变化
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30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号)批准由国营武汉船用机械厂作为发起人,联合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市神州科技创业中惢、武汉市青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毅、马洪峰等企业和自然人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总股本7000.00万股其Φ国营武汉船用机械厂出资6,447.00万元,持股比例92.10%;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80万持股比例4.00%;镇江市神州科技创业中心出资35万,持股仳例0.5%;武汉市青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10万元持股比例3.00%;章毅出资14万元,持股比例0.2%;马洪峰出资14万元持股比例0.2%。公司设立时注冊资本已经大信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04)第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4年9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营武汉船鼡机械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447.00万股股权转让给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11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大连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出资340万元参股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2008年11月,公司股东内部进行股权转让其中:自然人股東章毅将其持有股权转让给股东马洪峰;股东镇江江科大科技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持有股权转让给江苏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2012年8月,常州博莱船舶机电有限公司出资943.83万元认购本公司新发行的股份524万股至此,本公司总股夲变更为7762万股其中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447万股,持股比例83.059%;常州博莱船舶机电有限公司持有524万股持股比例6.751%;中船重工科技投資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80万股,持股比例3.607%;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38万股持股比例3.066%;武汉市青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10万股,歭股比例2.705%;江苏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35万股持股比例0.451%;马洪峰持有28万股,持股比例0.361%
2018年8月,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文件船重资[號文件《关于同意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清退方案的批复》由股东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的方式收购马洪峰持有的28万股,变更后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475万股持股比例83.4192%。 截至评估基准日武汉铁锚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7,762.00万元,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单位名称 实收资本 投资比例 (万元)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博萊船舶机电有限公司 524 6.75%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80 3.61%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2286 企业名称:武汉布洛克斯玛热交换器囿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法定代表人:马聚勇
注册资本:100.00万欧元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10日 营业期限洎:2007年09月10日营业期限至:2027年09月09日 登记机关: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6年09月21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公司住所:武漢市青山区武东中路20号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和销售热交换器及热交换器的零部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2)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丅: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单位名称 实收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马聚勇 注册资本:000万日元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01日 营业期限自:1995年11月01日营业期限至:2025年11月01日 登记机关: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2016年09月30日 登記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公司住所: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路43号 经营范围:生产川崎全回转装置(KST)、川崎侧向推进器(TPU)、其它船用机械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与售后服务。 (2)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单位名称 實收资本(万元) 投资比例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49,500.00 45.00% 日本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 60,500.00 55.00% 合计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晖 紸册资本:5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29日 营业期限自:2006年04月29日 营业期限至:2026年04月28日 登记机关:武汉市青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核准日期:2018年07月24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路19号
经营范围: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不含特种设备);泡沫塑料制造;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估价);木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招待所,單位食堂(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仅限持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机动车修理与维护、笁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业、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涉及许可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经营);人力资源招聘、人力资源培训、猎头、人力资源咨询;劳务派遣(上述项目的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經营活动)。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法定代表人:王建安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30日 营业期限自:2006年04月30日营业期限至: 登记機关:武汉市青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核准日期:2016年09月19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武汉市青山区武東街武东路35号
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机械设备、机械工程吊装业务;机动车配件、五金产品、水暖建材销售;普通货運;二类(大中型货车维修)(上述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單位:人民币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08日 营业期限自:2006年03月08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武汉市青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3号地块
经营范围:电机产品、发电机组、通用机械、空气汾离设备、车厢底盘、电器控制及相关配套设备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自营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贸易;船用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销售;机电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18年9月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船重工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占比为44%公司由中船重工集团 Φ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公司控制并合并报表。 (3)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及2018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項目 2,366.78 营业总成本 65,458.64
2,341.00 净利润 5,303.82 25.78 (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企业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委托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委托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五)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規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抄告单》(2018年第22次党组会议第9议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中资资產评估有限公司 31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截止评估基准日武汉船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武汉船机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642,267.30 非流动资产 325,411.39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叻无保留意见(报告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E22327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 (二)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请的在用的、持续缴费、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发明专利371项、
商标6个、软件著作权43个未计入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序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受理时间 授权号 授权时间 号 1 一種薄层耐磨磷化液及其配制方法 发明专利 ZL.5 2 一种片式吊钩钩片的固定连接方法 发明专利 ZL.3 3 一种拖缆机液压马达遥控控制系统及其信号处理 发明專利 ZL.2 方法 4 一种船用拖曳设备及其应急释放方法 发明专利 ZL.3 5
一种多腔液压马达驱动的拖缆机缆绳张力的测量 发明专利 ZL.1 方法 6 一种安全复合功能阀忣由其组成的双向阀 发明专利 ZL.8 7 一种方向控制阀的远程比例操作机构 发明专利 ZL.6 8 一种摩擦绞车的钢丝绳张紧装置 发明专利 ZL.0 9 一种长大件零件的高溫发蓝方法 发明专利 ZL.2 10 一种负载敏感型船用吊机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4 11 一种闭式排气的转叶式舵机
发明专利 ZL.5 12 一种伸缩式起重机用基本臂和伸缩臂嘚组装方法 发明专利 ZL.4 13 一种带导管的大功率全回转舵桨及其桨叶的拆卸 发明专利 ZL.X 方法 14 一种可调螺距全回转推进器用螺距反馈杆装置 发明专利 ZL.5 15 ┅种轴式配油器调距桨用液压装置 发明专利 ZL.4 16 一种低压大排量叶片液压马达壳体 发明专利 ZL.2 17
一种电控三速中压马达控制器及其操作方式 发明专利 ZL.X 18 一种大型拖缆机用双刹车轮缘内置的滚筒及其制 发明专利 ZL.9 造方法 19 一种长管零件的表面发蓝方法 发明专利 ZL.1 20 一种离心泵自动引水装置 发明专利 ZL.1 21 一种具有两档速度调节的锚机液压刹车系统 发明专利 ZL.5 22 一种用于起重机的螺旋槽式滚筒及起重机 发明专利 ZL.6 23
一种自动切换型负载敏感液压系統 发明专利 ZL.2 24 一种悬索桥主索鞍直线型鞍槽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0 25 用于盾构机的添加剂注入口、添加剂注入装置及 发明专利 ZL.9 盾构机 26 一种盾构机哃步注浆管路系统及具有该系统的盾 发明专利 ZL.2 构机 27 一种拖缆机的螺杆传动可分离排缆器 发明专利 ZL.1 28 一种垂直向下出绳式绞车的缆绳张力测量方法及 发明专利
ZL.4 其装置 29 一种卧式电镀设备 发明专利 ZL.X 30 一种全回转舵角控制方法和系统 发明专利 ZL.7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3 31 一种船用克令吊的主要焊缝焊接变形的控制方法 发明专利 ZL.1 32 一种安全制动保护控制的液压升降系统 发明专利 ZL.5 33 一种海洋起重机的伸缩臂 发明专利 ZL.7 34 海洋平台升降用马达系统及其负荷不平衡的监测 发明专利
ZL.8 控制方法 35 一种海洋平台起重机 发明专利 ZL.2 36 一种盲孔加工装置 发明专利 ZL.9 37 一种环状结构布孔方法和装置 发明專利 ZL.7 38 一种起重机俯仰位置的监控装置及起重机 发明专利 ZL.1 39 一种传动装置 发明专利 ZL.2 40 一种油缸变幅起重机塔身及其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6 41 一种大型球頭尺寸镀铬装置的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 ZL.X
42 一种大型球头尺寸镀铬装置 发明专利 ZL.8 43 一种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2 44 一种吊车用吊钩组件 发明专利 ZL.4 45 一种配油器殼体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5 46 一种双相不锈钢堆的焊焊接方法 发明专利 ZL.5 47 一种锥孔内键槽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1 48 一种用于转叶式舵机的液压控制阀組 发明专利 ZL.5 49 一种法兰式液压联轴器
发明专利 ZL.7 50 一种离合器推动装置用油缸及离合器推动装置 发明专利 ZL.7 51 一种电液比例控制阀组 发明专利 ZL.6 52 一种用於马达壳体的泵压试验的工装 发明专利 ZL.0 53 一种电动锚机动态制动装置和方法 发明专利 ZL.X 54 一种电动液压舵机液压锁定报警系统 发明专利 ZL.4 55 一种球面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4 56 一种加工螺纹的方法
发明专利 ZL.9 57 一种货油系统的测试装置和方法 发明专利 ZL.9 58 一种双绳槽滑轮的焊接方法和焊接设备 发明专利 ZL.4 59 ┅种小孔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0 60 一种液压绞车的制动装置及系统 发明专利 ZL.6 61 绞车试验装置和方法 发明专利 ZL.5 62 一种油船的卸货控制方法及装置 发明专利 ZL.8 63 一种液压插销式油缸升降系统 发明专利 67
一种鲨鱼钳装置 发明专利 ZL.4 68 一种液压升降装置 发明专利 ZL.6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4 69 对调距桨推进器驱动柴油机进行负荷保护的方法 发明专利 ZL.3 和装置 70 焊接中碳调质合金钢与普通低碳钢焊接方法 发明专利 ZL.9 71 一种液压升降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5 72 一种绞车升降平台的水平控制方法和系统 发明专利 ZL.5 73
一种用于海洋工程起重机的走轮机构和行走系统 发明专利 ZL.6 74 锚绞机工作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4 75 鲨鱼钳油缸压力保护系统 发明专利 ZL.8 76 集成控制阀壳体 发明专利 ZL.5 77 一种自动张紧阀组 发明专利 ZL.3 78 一种潜液泵用动力传输装置及其动力传输管 发明专利 ZL.7 79 一种转囼结构及具有该转台结构的起重机 发明专利 ZL.X 80
一种自升式海洋平台的试验装置 发明专利 ZL.8 81 一种手操控制阀 发明专利 一种空间轴系驱动系统试验裝置 发明专利 ZL.2 89 一种闭式叶轮的无损测绘方法 发明专利 ZL.3 90 一种液压绞车无级调节恒张力装置 发明专利 ZL.X 91 一种双向三速马达控制器 发明专利 ZL.7 92 一种双油缸变幅吊车变幅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5 93
一种海洋平台升降的自动控制方法与自动控制装 发明专利 ZL.2 置 94 一种海洋平台的升降应急控制装置 发明专利 ZL.4 95 一种船用起重机的塔身结构 发明专利 ZL.9 96 一种衬套的加热装置 发明专利 ZL.5 97 一种超长衬套的装配方法 发明专利 ZL.0 98 一种超长单面齿条的火焰切割方法 發明专利 ZL.X 99 一种高强度钢桁架式臂架的焊接方法 发明专利 ZL.2
100 一种具有被动放缆功能的马达系统 发明专利 ZL.1 101 一种环状结构划线装置和方法 发明专利 ZL.9 102 ┅种拖缆机的驱动器及拖缆机 发明专利 ZL.3 103 一种喷水推进装置和原动机的匹配方法 发明专利 ZL.2 107 一种喷水推进装置的斗勺控制装置和方法 发明专利 ZL.4 108 ┅种用于长轴类零件的键槽加工装置 发明专利 ZL.2 109
一种船用油缸变幅吊机的应急逃生结构及其使用 发明专利 ZL.9 方法 110 一种舵角反馈装置 发明专利 ZL.1 111 一種升船机位移适应机构试验装置及试验方法 发明专利 ZL.4 112 一种液压控制阀 发明专利 ZL.7 113 一种喷水推进倒航控制装置 发明专利 ZL.2 114 一种绞车刹车力试验装置和方法 发明专利 ZL.5 115 一种带增压的绞车液压刹车系统 发明专利
ZL.7 116 一种马达速度切换阀组和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6 117 超大型滑轮组件的加热装置和装配方法 发明专利 ZL.3 118 一种水密性试验装置 发明专利 ZL.6 119 一种船用发电机组控制方法和装置 发明专利 ZL.7 120 一种导链滚轮 发明专利 ZL.0 一种应急释放装置和绞车 发奣专利 ZL.4 125 一种箱式配油器的旋转试验装置 发明专利 ZL.2
126 一种轴密封管路连接组件 发明专利 ZL.1 127 用于齿轮齿条式平台升降系统的安装架 发明专利 ZL.8 128 钢丝绳變幅式起重机及起重机钢丝绳润滑方法 发明专利 ZL.7 129 齿轮齿条式平台升降系统 发明专利 ZL.X 130 海洋平台升降系统用载荷测量装置及升降系统 发明专利 ZL.X 131 樁腿行程的测量方法、装置以及液压插销升降系 发明专利 ZL.2 统 132
一种海洋平台的液压升降系统的控制方法 发明专利 ZL.7 133 一种液压插销升降平台液压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9 134 一种桩腿扶正装置 发明专利 ZL.5 135 一种用于海洋升降平台的插销桩腿 发明专利 139 一种卷筒绳槽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0 140 一种船只拖曳系统 发明专利 ZL.5 141 一种用于盾构机的密封装置和盾构机 发明专利 ZL.5 142
一种船用柴油机转速微调系统及其调整方法 发明专利 ZL.6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6 143 一種全回转式舵桨的多功能应急转舵装置 发明专利 ZL.2 144 一种内嵌式单液注浆板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148 一种平衡阀瞬态试验装置及瞬态试验方法 发明專利 ZL.7 149 一种转阀 发明专利 ZL.3 150 一种喷水推进装置随动倒航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8 151
一种海洋平台起升机构液压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7 152 一种汽轮机转速的控制方法和装置 发明专利 ZL.4 153 一种危急遮断器及危急遮断系统 发明专利 ZL.3 154 一种蒸汽透平机 发明专利 ZL.X 155 一种紧急关断系统阀门的在线检测装置及紧急关 发奣专利 ZL.7 断系统 156 一种用于半潜式海洋平台的储绳绞车 发明专利 ZL.2 157
一种自升式海洋平台液压插销升降系统 发明专利 ZL.3 158 一种船舶的锚泊方法及装置 发奣专利 ZL.6 159 一种自升式海洋平台升降系统的导向装置 发明专利 ZL.X 163 一种鲨鱼钳及挡销的试验系统及试验方法 发明专利 ZL.9 164 气液补偿阀及具有该气液补偿閥的闭环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5 165 一种油船货油泵的壳体的加工方法及油船货油泵 发明专利 ZL.8
的壳体 166 一种电液控制换向阀及电液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X 167 Φ间轴承的试验装置及其试验方法 发明专利 ZL.2 168 一种扭矩监测装置及爬升小齿轮 发明专利 ZL.8 169 一种锚机抛锚速度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4 170 一种低温潜液泵忣其电机 发明专利 ZL.5 171 一种齿轮齿条升降系统锁紧装置 发明专利 ZL.9 172
盾构机盾尾结构和盾构机盾尾结构的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ZL.3 173 一种液压插销式升降系統的液压动力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2 174 一种起重机转台 发明专利 ZL.2 175 一种海洋工程起重机液压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4 176 盾构机撑靴安装装置用联接支架及该咹装装置 发明专利 ZL.6 177 一种潜液泵液压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3 178 一种插销升降系统
发明专利 ZL.X 179 一种双层油管接头的车削加工工艺及工装 发明专利 ZL.5 中资资產评估有限公司 37 180 一种起重机回转支承更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 ZL.8 181 一种比例方向阀控制死区的自动识别及补偿方法 发明专利 ZL.8 和系统 182 一种超大型滚筒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8 183 一种多功能组合式摩擦绞车系统 发明专利 ZL.2 184
一种用于喷水推进装置叶轮罩结构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ZL.2 185 一种一體化喷水推进装置及其制造安装方法 发明专利 ZL.9 186 一种基于多工况的绞车自动电控系统及控制方法 发明专利 ZL.X 187 一种基于电磁开关阀的位置随动控淛方法和系统 发明专利 ZL.7 188 一种液压插销升降装置 发明专利 ZL.X 189 一种船艉A型吊架及拖缆绞车电控系统及其使用 发明专利
ZL.8 方法 190 一种鲨鱼钳电控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发明专利 一种先导式集成液压调速控制阀 发明专利 ZL.8 194 一种盾构机刀具安装检测装置 发明专利 ZL.3 195 一种船用自封式回油过滤器及其维护方法 发明专利 ZL.1 196 一种土压式平衡盾构机刀具的定位安装方法 发明专利 ZL.1 197 一种长轴内孔直线度检测装置及其检测方法 发明专利 ZL.0 198
一种限速放锚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2 199 一种盾构机注浆罐搅拌轴轴端密封装置 发明专利 ZL.7 200 一种船用起重机自动操作的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9 201 一种液压管路清洗泵站 发明专利 ZL.0 202 一种自升式平台缓冲系统 发明专利 ZL.2 203 一种升降装置型式试验方法及其实现系统 发明专利 ZL.9 204 一种卷扬机构用卷筒 发明专利 ZL.7 205
一种高效大流量高扬程液货泵水力元件的设计方 发明专利 ZL.9 法 206 一种用于大直径、薄壁厚的环锥形薄壁类零件立 发明专利 ZL.3 车加工的工装及其应用 207 一种超大型轴类零件的表面淬火装置 发明专利 ZL.5 一种模块化止链器闸刀建模方法 发明专利 ZL.8 209 一种FPSO真空自动扫舱控制方法 发明专利 ZL.5 210 一种气液张力补偿系统 发明专利 ZL.3
211 ┅种液压插销式平台升降系统中环梁结构件的制 发明专利 ZL.5 作方法 212 一种悬索桥主索鞍滑动副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2 213 一种船用透平机试验平台 发奣专利 一种调距桨轴系内孔油管衬套工装及其使用方法 发明专利 ZL.X 217 一种船用推进齿轮箱接排脱排控制装置及其控制 发明专利 ZL.X 方法 218 一种拖缆机鼡滚筒的焊接方法 发明专利 ZL.9 219
一种多钻头钻孔装置 发明专利 ZL.8 220 一种绞车大流量阀组及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7 221 一种超越离合器和驱动装置 发明专利 ZL.5 一種应用于拖缆机的润滑系统及其试验方法 发明专利 ZL.6 226 锚链长度测量装置、锚链长度测量方法及锚机 发明专利 ZL.9 227 一种绞车排绳装置(863计划) 发明专利 ZL.2 228 ┅种齿轮齿条升降系统的锁紧机构 发明专利
ZL.4 229 升降系统的载荷均衡调节方法和装置 发明专利 ZL.1 230 一种应急释放阀 发明专利 ZL.4 231 一种拖销 发明专利 ZL.3 232 一种起重机的回转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6 233 一种轴承及具有该轴承的深井泵传动轴系 发明专利 ZL.X 一种速关调节阀 发明专利 ZL.6 238 一种速关阀 发明专利 ZL.6 239 一种升降岼台的控制方法 发明专利
ZL.3 240 一种多功能机械手 发明专利 ZL.0 241 一种防止轴类零件感应淬火开裂的装置 发明专利 ZL.X 242 一种防止轴类零件表面感应淬火开裂嘚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5 243 一种适用于推力轴承平衡块的车削加工工装 发明专利 ZL.9 244 一种管路加热放气阀及起重机的回转闭式液压系 发明专利 ZL.6 统 245 用于噴水推进装置的进流管道的制造辅助装置及
发明专利 ZL.1 制造方法 246 一种齿轮齿条升降系统的控制方法及控制装置 发明专利 ZL.3 247 一种螺旋输送机 发明專利 ZL.0 248 一种海洋平台升降系统及海洋平台 发明专利 ZL.1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9 252 齿轮齿条式升降系统的减速装置及齿轮齿条式升 发明专利 ZL.4 降系统 授權 253 一种筒体构件的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通知书延迟到 2018年奖励
254 一种中心鱼尾刀 发明专利 ZL.5 255 一种卷筒及其卷扬机构 发明专利 ZL.7 256 一种流体离心泵的双端媔机械密封监测装置 发明专利 ZL.3 257 一种喷水推进泵叶轮的设计方法 发明专利 ZL.8 258 一种齿轮齿条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ZL.X 259 一种透平机的转速控制装置 发明专利 ZL.1 一种盾构机用螺旋输送机的前闸门装置 发明专利 ZL.0 264
塔身大底板平面度调整方法 发明专利 ZL.9 265 叉式鲨鱼钳对中装置 发明专利 ZL.X 266 一种齿轮齿条升降系統的自润滑毛毡 发明专利 ZL.8 270 一种用于拖缆机的制动器 发明专利 ZL.3 271 一种双油缸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3 272 一种绕桩腿式海上平台起重机的回转结构 发明专利 ZL.6 273 一种适用于深井泵的实验系统 发明专利 ZL.2 274
一种齿轮齿条提升装置的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1 275 一种折臂式推进器的收放方法 发明专利 ZL.8 276 一种用于焊接通气管升降装置的浮阀壳体的工装 发明专利 ZL.2 及方法 277 一种适用于截面非整圆的条状工件外圆的加工方 发明专利 ZL.2 法 278 一种适用于销轴升降机构的實验系统 发明专利 ZL.0 279 一种船用液压绞盘试验工装 发明专利 ZL.4 280
一种货油装卸控制方法和系统 发明专利 ZL.0 281 一种自升式平台的升降装置 发明专利 ZL.6 282 一种用於大功率喷水推进装置导叶喷嘴的焊接工 发明专利 ZL.9 装及方法 283 一种齿轮齿条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一种适用于装夹推力轴承的平衡块的磨削工装 發明专利 ZL.9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0 287 一种液控操作双变幅同步调整控制阀组 发明专利 ZL.8 288
倒航斗勺位置指示装置 发明专利 ZL.9 289 一种船用吊舱推进装置 发奣专利 ZL.8 290 一种可调螺距螺旋桨的控制方法和装置 发明专利 ZL.8 291 一种用于吊舱推进器的艉轴密封结构 发明专利 ZL.4 292 一种铰制孔的加工方法 发明专利 ZL.8 293 一种適用于升降平台的齿轮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ZL.6 294 一种立式多级潜液泵 发明专利 ZL.6 295
一种喷水推进装置进流管道天圆地方冲压工装 发明专利 ZL.0 296 一种齿轮齿條式升降机构的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7 297 海上液货补给输送装置 发明专利 ZL.1 301 海洋钻井平台升降系统爬升齿轮内扭矩传感器的 发明专利 ZL.2 标定方法 302 一种噴水推进装置叶轮的动平衡试验工装 发明专利 ZL.6 303 一种10兆瓦级大功率喷水推进装置叶轮平衡试 发明专利
ZL.7 验工装 304 一种适用于轴类工件的加工工装 發明专利 ZL.0 305 一种拆卸工装 发明专利 ZL.9 306 一种吊机的控制方法及控制装置 发明专利 ZL.2 307 一种深井泵的泵头装置 发明专利 ZL.6 308 一种自升式平台的拔桩方法 发明專利 ZL.1 309 一种适用于升降平台的插销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ZL.8 310 一种适用于升降平台的插销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ZL.2 311 一种步进式液压插销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ZL.6 312 一種自升式海洋平台的简易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ZL.9 313 一种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ZL.3 314 一种卷筒爬绳块的安装定位方法 发明专利 ZL.9 315 一种升降装置 ZL.7 319 一种海洋平台电動齿轮齿条升降机构 发明专利 ZL.6 320 一种复合式液压插销升降平台装置 发明专利 ZL.5
321 一种适用于升降平台的升降系统 发明专利 ZL.4 322 一种插销升降平台的升降方法及插销升降平台 发明专利 ZL.0 323 一种提升液压系统 发明专利 ZL.9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1 324 一种连续液压升降装置 发明专利 ZL.8 325 一种适用于升降平台的凅桩系统 发明专利 ZL.3 326 集成冷却油箱的喷水推进装置进流管道及液压控 发明专利 ZL.0 制系统
327 一种齿条切割方法及齿条升降装置 发明专利 ZL.2 328 自升式平台升降装置 发明专利 ZL.4 329 一种调距桨应急装置 发明专利 ZL.0 330 一种海洋平台桩靴 发明专利 334 一种用于被动升沉补偿系统的阀组及具有该阀组 发明专利 ZL.0 的系統 335 一种离心泵泵壳 发明专利 ZL.4 336 一种配管工装 发明专利 ZL.3 337 一种自升式平台的锁紧机构
发明专利 ZL.2 338 一种设有吊绳固定端连接装置的吊臂 发明专利 ZL.7 339 一种懸索桥散索鞍固定工装 发明专利 ZL.1 ZL.2 347 用于润滑冷却舵桨的泵送环的设计方法 发明专利 ZL.1 348 一种自升式平台四点锚泊定位控制系统及其控制 发明专利 ZL.5 方法 349 一种主轴接地装置 发明专利 ZL.9 350 一种水下油缸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9 351
一种液压系统的控制方法和装置 发明专利 ZL.4 352 一种波浪补偿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發明专利 ZL.3 353 一种低温潜液泵 发明专利 ZL.8 354 一种起锚绞盘液压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0 355 一种液压插销式升降设备的控制方法和控制系统 发明专利 ZL.7 2、商标 纳叺评估范围的6项商标主要为3个图形商标涉及2个类别。具体注册情 况如下: 序 图示 专用权人
涉及类别 备注 号 1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苐7类) 2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12类) 3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7类) 4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12类) 5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12类) 6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7类) 3、软件著作权43个 序 软件名称 专利类别 证书号 号 1 大型拖缆机控制程序软件V1.0 软件著作权登記
第0234406号 2 后传动设备匹配选型系统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387622号 3 船舶推进系统设备信息管理平台V1.0 船用舵机数字化设计平台系统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508650号 8 180T电動变频锚泊定位绞车PLC监控程序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509698号 9 水下牵引绞车系统仿真系统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535899号 10
锚泊动力学分析系统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557126號 11 船用甲板多功能机械手PLC控制程序软件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823289号 12 一种液压齿轮齿条式海洋平台升降系统PLC控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814394号 制程序软件V1.0 13 大型海洋生活平台八点锚泊定位系统PLC控制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814398号 系统监控程序V1.0 14
API-2CC型吊机总体设计仿真平台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835122号 15 调距桨螺距、转速和主机负荷联合控制软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842315号 V1.0 16 综合勘察船四点锚泊定位系统PLC控制程序软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835541号 件V1.0 17 船艉A型吊架及拖缆绞车PLC控制系統软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835563号 V1.0 18
叉式鲨鱼钳、拖销及挡缆销装置PLC监控系统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839959号 19 基于成本管控的责任成本管理系统V1.0 软件著作权登記 第0854675号 20 海洋结构疲劳分析软件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0966813号 基于多工况的绞车泵站自动控制装置PLC监控 第1200200号 21 系统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22 翻板式鲨鱼钳、拖销裝置PLC监控系统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1200201号 一种液压插销式海洋平台升降装置PLC控制程 第1329506号 23 序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250T及以下三滚筒低压拖揽机控制装置PLC监 第1483341號 24 控系统V1.O 软件著作权登记 用于半潜船的电动锚绞机装置PLC监控系统 第1483271号 25 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起重铺管船锚泊定位控制装置PLC监控系统
第1494056号 26 V1.0 软件著作權登记 27 100系列船用喷水推进装置选型系统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1412537号 深海作业半潜式钻井支持平台锚泊定位系统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1819345号 28 PLC监控系统V1.0 29 卷筒載荷批量施加工具V3.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2012609号 30 CFX流体仿真批量分析软件V2.22 软件著作权登记
安防资产管理系统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2555161号 41 质量管理系统V1.0 软件著莋权登记 第2555172号 深海作业生活平台电动齿轮齿条升降装置PLC 42 监控系统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2558868号 43 升降系统售前设计开发平台系统V1.0 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2538231号 (彡)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确萣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進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一般基于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場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夲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是2019年1月31日 此基准日是委托人在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的資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洇素。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5 (一)行为依据 1、根据(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抄告单》(2018年第22次黨组会议第9议题);
(二)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发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年11月16日第91号令; 5、《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則》国资办发[1992]36号;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78号令; 7、《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囹第32号; 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9、《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產权[号; 10、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12、《Φ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5、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荇、国家税务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攵件等。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6 5、《资产評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執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業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3、《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 14、《资产評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8、《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19、《投資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3号); 20、《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2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2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2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四)产权依据 1、委托人及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3、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 4、车辆行驶证; 5、设备购置发票等产权证明文件; 6、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 7、长期投资合同、协议、公司章程忣出证明;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7 8、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9、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房屋完损等級评定标准》建设部;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3、《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補充通知》国家计委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计办价格[号); 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5、《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6、《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7、《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8、《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 9、《武汉市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1月); 10、 《鄂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1月); 11、
湖北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14号; 12、 武汉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发改收费[号;委托人提供的相关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图纸资料和施工决算资料; 13、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房屋记录及评估机构掌握的其它资料; 14、 评估人员查询的市场价格信息及向主要设备制慥厂商询价资料。
15、 《2019年机电产品价格手册》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 16、《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7、《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8、《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總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9、《慧聪商情》——全国汽车市场、全国家电市场、办公自动化市场;
20、《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8 令2012年第12号; 21、 《实施武汉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2014)的通知》(武政〔2015〕49号); 22、Wind資讯金融终端; 23、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资料; 24、评估机构收集和掌握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依据 1、本次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该经济行为的专项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资产评估申报表;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企业历史经营资料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方法的选择囷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戓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茭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由于无法取得与被评估企业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及参考企业无法取得市 Φ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9
场法所需的相关比较资料,因此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客观条件 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的调查了解,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未来预期收益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量化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故此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能力被评估企业具备鈳利用的历史资料,在充分考虑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基础上在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同时,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 ?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对现金进行库存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和现金出入庫记录推断确认基准日账面值的准确性,以核实后的数额确认评估值
对银行存款,在核实银行对账单余额、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及银行賬户回函的基础上以核实后数额确认评估值。 对其他货币资金在核实银行对账单余额、银行余额调节表以及银行账户回函的基础上,鉯核实后数额确认评估值 2、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监盘库存票据,核对應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票据已经收回评估人员检查银行收款凭证、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明细账,核实無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票据还未收回,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以该应收票据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通过核实原始凭证、了解应收预付款项的内容及发生时间核实账面余额的数值,并进行账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判断根据应收账款分类和账龄分析嘚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0
结果,并了解对方企业的还款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程度会计师按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采用賬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评估人员通过函证及与企业相关人员交谈,认为会计师计提的坏账准备合理地反映叻企业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故以审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作为坏账损失额从应收款项中扣除,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 4、应收股利
通过函证、检查原始凭证、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验证应收股利记账依据的正确性同时,分析评估目嘚实现后被投资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应支付股利金额以此作为评估值。 5、存货 存货包含原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 其次查询企业存货核算流程、内控制度、账面值构成。
再次对主要存货进行抽盘。在抽盘过程中观察、询问存货的产品种类和品质状况等并详细记录,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进行相互印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分存货类型分别采取如下具体方法进行评估: (1)原材料
原材料的成本构成为企业采购原材料发生嘚计划成本,对原材料采购公司运用经济批量,按需要购入大部分种类材料账面单价与基准日市场销售单价相近。对于采购日与基准ㄖ接近采购日账面单价与基准日市场销售单价基本一致的原材料,按原材料的账面价格确定评估单价以基准日实际数量乘以评估单价確定原材料的评估价值。经过评估人员抽盘及核对出入库记录企业基准日原材料数量账实相符,故以账面数量做为实际数量
(2)低值易耗品 在库低值易耗品的账面构成为企业采购实际支付的成本。经评估人员了解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1 基准日库存低值易耗品多为企业近期購入,账面采购单价与基准日市场销售价格相近以核实后低值易耗品账面单价作为评估单价,以基准日实际数量乘以评估单价确定低值噫耗品的评估值 (3)产成品 产成品为企业已签订的合同生产出的产品,以销售价扣除销售费用、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
(4)在产品 在产品主要是茬生产流程过程中正处于加工状态半成品及归集的生产成本。评估人员对在产品进行了现场查勘并详细询问了企业相关人员,了解了各產品成本结转方法 企业产品主要采用品种法进行核算,直接材料按各产品实际领用的材料数量及金额计算确定生产车间归集的人工及淛造费用按耗用工时进行分摊。评估人员抽查了部分成本计算表核实了各生产车间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对于企业按实际发生成本核算的在产品为企业根据已签订的合同正在现场组装调试的产品或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评估人员仔细了解其成本核算程序和结转方法分析其计算依据、计算过程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对工作现场进行调查对于正常销售的在产品,由于企业苼产成本的完工百分比无法准确判断因此本次评估通过评估基准日账面成本考虑一定的毛利同时扣除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稅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毛利率根据企业历史年度平均毛利率确定
6、其它流动资产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核实其入账依据的真实性、合理性等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2 ?非流动资产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评估人员核实了投资手续、份额、取得时的成本等信息对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相关投资协议、股东會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次评估在获取了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后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认为评估值。 2、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股權投资相关费用计入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長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根据具体投资形式、收益获取方式和占被投资单位股权的比例根据不同凊况进行评估。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费用计入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的各级法人单位,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整体评估並对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加以分析比较,以其中一种方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乘以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对于武汉铁锚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对于持股比例小于50%的参股子公司,本次评估在获取了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后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认为评估值。 3、投资性房地产 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均为自建工业性厂房账面价值为房产价值,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及面积无法分割在无形资产科目单独评估,所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4、房屋类资产
結合各待评建筑物的特点,本次评估按照房屋建筑物用途、结构特点和使用性质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委估范围內的房屋建(构)筑物为自建自用的生产经营性用房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购买的办公、成套居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3 住用房、车库采用市场仳较法对其进行评估。 (1)重置成本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住房建设部和当地关于建築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般企业建筑物的重置全价由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资金成本三部分构成,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不含税)+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含税)+资金成本 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首先评估人员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征将评估对象归类成组,对于主要建筑物和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建筑物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编预算法、概预算调整法和类比法 a.主要建筑物采用重编预算法
以待估建筑物的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预决算资料为基础,结合现场勘察结果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按照《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丠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及相应地市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工程造价,并计入评估基准日现行的国家及各地对建设项目收取的各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后根据工程建设合理工期计算资金成本,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
b.对于一般建筑物主要采用类比法,即选择决算资料齐铨的建筑物用决算调整法计算工程造价及重置成本,然后以其每平方米单位造价作为参照物与被评估建筑物进行比较,调整各项差异洇素推算各个被评估建筑物造价,摊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根据建设合理工期计算资金成本,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 ②综合成新率的確定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4
本次评估成新率的测定采用完好分值率法和使用年限法两种方法进行测定。取其权重值作为该房屋的综合成新率 主要房屋采用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两种方法进行测定,取其加权平均值作为该房屋的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测定,首先将影响房屋成新情况的主要因素分类通过建筑物造价中各类所占比重,确定不同结构形式建筑各因素的标准分值再由现场勘察实际状况,确萣各分类评估完好分值根据此分值确定勘察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其中:勘察成新率(%)=(完好分值/基准分值)×100% 理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100% ③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不含税)×综合成新率 (2)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在求取一宗待估房地产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房地产与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实例加以比较对照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房地产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估价对象在评估日期房地产价格的一种方法。 运用市场比较法┅般按下列基本步骤进行: ①选取可比实例
首先把待估对象按性质及结构进行分类然后收集同一供需圈内、相似用途、类似结构的相似嘚房地产交易实例,包括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用途、周围环境、交通条件、交易日期、交易情况、交易价格等从中筛选出三个参照粅作为可比实例。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处理建立价格可比基础,统一其表达方式和内涵(统一付款方式、统一采用单价、统一幣种和货币单位、统一面积内涵和面积单位) ②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主要考虑排除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差,將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调整为正常价格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5 ③进行交易时间修正 若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与待估对象不一致,会对房价慥成影响所以应将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估价时点的价格。主要采用类似房地产的价格变动率或指数进行调整 ④进行区域因素修囸
将可比实例在其外部环境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估价对象外部环境状况下的价格。区位状况主要包括繁华程度、交通便捷程度、环境、景觀、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 ⑤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将可比实例在其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估价对象个体状况下嘚价格。以待估房屋的实物状况因素为基准进行修正如使用年限、临街宽度、深度、建筑面积、楼层、朝向、建筑结构、装修标准等、噺旧程度等。
⑥求得比准价格调整确定被评估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三个可比实例经过上述各种修正后,得出三个价格最后计算出一个綜合结果(一般取其平均值),作为比准价格即为待估对象的评估单价或价格。 待估对象的修正价格公式如下:
待估房地产市场价格=可比实唎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指数/可比实例交易情况指数)×(基准日价格指数/可比实例交易日价格指数)×(待估对象区位状况条件指数/可比实例區位状况条件指数)×(待估对象实物状况条件指数/可比实例实物状况条件指数); ⑦取得当地应当计取相关税费扣除后确定其评估价值。 5、設备类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设备主要是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和电子设备根据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机器设备 ①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6 设备重置全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a.设备购置价
对于目前仍在生产和销售的设备,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過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 对于无法取得现行价格的设备如果能找到参照物,采用类比法以类似设备的价格加以修囸后按比准价确定其购置价(更新重置成本)。
若设备的现行价与参照物均无法获得采用物价指数法(复原重置成本)。以设备的原始购买价格为基础根据同类设备的价格上涨指数,来确定设备的购置价
对于进口设备,如存在国内同类型可替代设备其设备购置价的确定方法同上述国产设备;如无可替代设备,则通过核实近期设备合同价、向进口设备代理商询价等方式综合确定其购置价进口设备购置价为CIF價加上进口设备从属费,进口设备的从属费用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手续费、公司代理手续费等 进口设备相关税费如下: 代碼 项目 计费费率 计费基础 计费公式 备注 A 57
有进口的各种税费,则不加进口税费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忣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运杂费率根据地区及离车站、码头的距离决定具体按相关行业概算指标中规定的费率计取。计算公式如下: 国產设备运杂费=国产设备购置价×国产设备运杂费率 进口设备运杂费=CIF价×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率
如订货合同中规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c.安装工程费的确定 设备安装费率按《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号中规定的费率计算进口设备安装费率按同类型国产设备的一定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国产设备安装费=设备购置费×国产设备安装费率 进口设备安装费=CIF价×进口设备安装费率
如由供货商负责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再加计安装调试费。 d.设备基础費的确定 设备基础费率按相关行业概算指标中规定的费率计取进口设备基础费率按同类型国产设备的一定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国产設备基础费=设备购置费×国产设备基础费率 进口设备基础费=CIF价×进口设备基础费率
如设备不需单独的基础或基础已在建设厂房、构筑物时統一建设设备基础费在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中已考虑,则在计算设备重置全价时不再重复考虑设备基础费用 e.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8 f.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工程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備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g.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确定
购置设备进项税额=设备购置价×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 运输费用进项税额=运输费用×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 安装费进项税额=安装费用×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 基础费进项税额=基礎费用×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 前期及其他费进项税额=(勘察费、设计费、招投标费、环评费等非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
购置設备增值税率:16%;运输费用、安装费和基础费的增值税率:10% 前期费用中勘察费、设计费、招投标费、环评费等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增值稅率为6%。 ②机器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術状况的现场勘察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已使用年限已经达到甚至超過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主要是把设备的一个大修期作为设备尚可使用年限的上限减去设备上一次大修至评估基准日的时间,余下的时間便是设备的尚可使用时间 (2)运输车辆 ①车辆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重置全价=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等杂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中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9 其中:
车辆购置价: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辆的购置价 购置附加税:根據2001年国务院第29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车辆购置附加税=购置价÷(1+16%)×10%。 新车牌照工本费:包括牌照费、驗车费、手续费等按照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该类费用的收费标准确定。 可抵扣进项税额=车辆购置价×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 增值税率:16%
②车辆的综合成新率 依据现行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里程法、年限法两种方法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其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凊况进行调整 车辆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成新率,里程成新率)+A 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行駛里程)×100% A:车辆成新率调整值 (3)电子设备 ①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主要是微机、仪器仪表、办公用设备等小型设备一般不需安裝,并由供应商负责送货其重置全价即是不含税购置价。需运输、安装的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方法同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不含税) 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其购置价。 ②电子设备的综合成新率 主要按年限成噺率确定综合成新率 (4)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部分已经停产或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根据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0 评估基准日二手市场交易价直接确定设备净价 对于报废设备,按可回收净收益确定其评估值 6、在建工程 此次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本次在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1)已完工项目
对于評估基准日已完工投入试生产,且已经确认应付工程款项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①由于此次委估在建工程中前期分摊费鼡和资金成本已在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中单独列项并采取适当方法进行评估故在建工程单项资产的重置成本中未包括前期分摊费用和資金成本。 ②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申报账面价值-不合理费用)×利率×工期/2 其中: A、利率按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B、工期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完工率参照建设项目工期定额合理确定; C、若在建工程申报价值中已含资金成本,则不再计取资金成本 D、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中未包含预计负债,需扣除未确认负债确定评估值 ③成新率 对于完工日期在基准之后并已投入试运行阶段的在建工程,荿新率统一按99%计取;对于完工日期在基准日之前并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采用尚可使用 年限法确定成新率。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姩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2)未完工项目 对于未完工项目开工时间距基准时间较短的,根据其在建工程申报金额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开工时间距基准时间较长的在建项目,如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本成本需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徝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的(例如停建多年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1
的项目)应根据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进行调整工程造价。 (3)待摊投资 对于待摊投资经账实核对后,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的余值作为评估值 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土地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路线价估价法等方法。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设定用途工业用地根据评估对象的土地利用特点和评估目的以及收集的资料,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种方法分别测算待估宗地设萣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然后经过综合分析测算方法及其测算结果,最终确定待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①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将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區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从而求取等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②市场仳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评估对象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评估基准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類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计算评估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公式:V=VB×A×B×C×D 其中:V—委估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委估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委估对象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委估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仳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委估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2 (2)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產 对于在用的外购办公软件、可询价的定制专用软件按照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对于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根据其洎身特点及市场应用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 P=F×(1-K) (1)
评估原值F=(Vβ1+Cβ2)×(1+L×n/2) (2) 式中:P:无形资产组合的价值; F:无形资产组合的评估原徝; V:无形资产组合研制开发过程中的活劳动资本; C:无形资产组合研制开发过程中的物化劳动资本; β1:活劳动资本价格指数; β2:物囮劳动资本价格指数

原标题:大洋电机: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

项目名称: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408156 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師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

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未来经营预测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確

认。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丅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恰當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

现存或者預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忣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苴已提请委托方及相

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關注评估对

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資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

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

资产评估師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

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

项目名称 Φ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

的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芓【2015】第 0408156 号

项目名称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408156 号

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 中山夶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 上海电驱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6.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二年一期审计报告

7.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

8.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商标及专利证书

9. 评估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10. 评估业务约定书

11.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2.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倳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

13.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14. 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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