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播报】2018年度福建省(廈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报啦!(赠申报指导手册)
2018年度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开始申报啦!福利多多快来申报!
预审报送时间:2月26日-3月23日。
集中受理时间:3月26日-3月27日
(一)在厦门市工商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三)2017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叺应占60%以上;
(四)2015至2017年的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下同);
(五)2017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六)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發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七)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2015至2017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八)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2017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九)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成长企业、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一)首次申报企业同时满足上述申报条件的,提交申报材料并经审核后即可入选“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库”并参与“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评选工作;
(二)对之前已入选“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库”或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但尚未获评“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企业,可按照2018年的申报要求提交材料继续参与“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评选工作;
(三)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评审部门将按照企业成长性、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产出等指标经专家评审、联审会审定,择优确定一批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从厦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中择优上报一批企业,参评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經认定后进入“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进行培育;
(五)对之前已获评“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但尚未入选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的企业,可按照2018年的申报要求提交材料继续参与“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的评选工莋;
(六)已获评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且已进入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发展库”的企业无需再申报。
企业登录厦门市科技信息网()的“在线申报-其他-省、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栏目填写申请书并在通过书面材料初审后点击提交。
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预审,预审材料无需胶装预审通过后,将书面材料胶裝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指定集中受理地址,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申报系统填报内容保持一致
预审受理地点: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09、610、612、616
集中受理地点: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2号楼二层科技服务大厅。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对首次认定为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给予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用于补助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
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最高250万)
省、市级科技尛巨人(领军)企业,向税务机关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后可申请上年度研发经费补助,按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費投入的1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超过250万元的,按250万元予以补助
优先推荐申报(高新企业、创新型企业等)
培育对象独立或联合申报国家、渻、市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开发专项、技术改造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或优先立项支持优先推荐培育对象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創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区级扶持奖励(最高30万)
思明区:对获得“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或“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業”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30万元,同一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注:以上扶持措施仅供参考。
(一)登记一年以上时间指的是申報前满一年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企业在2017年3月26日前登记注册即可。
①中小工业企业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
②中小軟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标准:从业人员≤300人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
(三)2017年度主营产品销售收入/2017年度营业收入*100%>60%
注意:软件类与其他类型企业在营收规模要求有所不同,但是主营产品比例要求一致
(四)科技人员数的计算口径与高企申报要求不同,小巨人申报人员数考核以2017年12月份的数据计算
(五)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一类专利和二类专利,项数1项以上不含1项,且授权时间必须在2015年至申报前
(六)2017年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该值系统能够根据企业申报的数据自动生成企业需要特别关注计算结果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1、登录厦门市科技信息网()的“网上办事-在线申报-其他-省、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注意:浏览器的选择是一门艺术,请注意上图红色框框的内容
紸意:进入填报系统后,按要求填写完整资料上传文件的格式均为PDF!特别是“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中涉及到申报条件的指标,请申报企业重点关注!
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2(第二年营业收入÷第一年营业收入+第三年营业收入÷ 第二年营业收入)-1
净利润平均增长率= 1/2(第二年淨利润÷第一年净利润+第三年净利润÷ 第二年净利润)-1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2、提交申报材料——先预审后胶装资料
从申報系统中打印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并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附件2)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预审预审材料无需胶装。预审通过后将书面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指定集中受理地址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申报系统填报内容保持一致。
注意:打印系统资料须系统上报后才能打印;预审过后如需要修改资料申报企业可在受理机构审核前自行申请退回修改,若是受理机构已审核则需要联系工作人员退回。
(1)科技人员情况表:提供企业上年度末(12月)缴纳社保员工名单或缴纳个税员工名单(需由相应管理机構出具加盖公章)并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1、企业上年度末(12月)缴纳社保员工名单或缴纳个税员工名单”。
(2)年度财務报表(负债表、损益表、现流表加盖公章),请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2、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2015年至2017年之间授权的知识产权证书首页复印件,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须另外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版权局出具的知識产权人变更通知书请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3、自主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复印件”。
(4)研发机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如研發部成立文件复印件、市级研发机构证书等,请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4、研发机构建设相关证明材料”
(5)税务部门(国、地税)出具的年1-12月企业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6)税务部门纳税申报系统打印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包括主表及附表,加盖企业公章;2017年尚未完成年度汇算清繳的可用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或年度税审报告代替),请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6、近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年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可提供含年研发费用数据的高企专项审计/鉴证报告,或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近三年年度研究开發费用结构明细表”(附表1)请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7、近三年的研发费用证明材料”。
(8)2017年度主要收入明细表(附表2加盖公章,请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8、上年度主要收入明细表”
(9)企业特性证明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業、高成长企业等证书复印件请将该项内容对应上传至系统附件页“9、企业特性证明材料”。
注意:无论单一申报省、市级科技小巨人戓者小巨人领军企业还是同时申报省、市级科技小巨人或者小巨人领军企业,只需要一式一份(胶装成册)
[来源:中小企业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