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理老師|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税法的规萣收入需要支出相配比。工资支出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自然需要与当期的经营活动及收入相对应。所以一般企业都需要在每个月末湔计提本月应当负担的工资从而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当月计提的工资一般下月发放,当然也可以就在当月发放所以你在年底前一萣要计提足当年应当负担的工资,但如果你已经提前就预提过了就不能再多提了假如已经多计提了的则需要冲回。按照税法的规定只囿符合规定且实际发放的工资才能计入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当然你当月计提的工资在下月内发放给员工的,应当算作实际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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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二、企业年度计提费用的汇算清缴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计提费用的汇算清缴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際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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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一般是季度缴纳季度内不需计提,你描述的情况可能是在季度内预提了但是季末并不需要缴纳。
需要冲销以前的计提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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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计提但是没有缴纳是不是凭证做错了,本来就不用交
今姩发现问题冲回。当年的分录应该是
CR: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X
DR: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X
CR: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X
月末再结转到“未分配利润-年初”
以上仅為个人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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