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能源曹刚案案天泽能源曹刚案现在现在怎么样

投资湖南“生物柴油”有高息非法集资11.14亿案件庭审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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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派发传单、组织免费旅游、举办有奖活动,投资湖南“生物柴油”项目和广东清远“颐康养老城”项目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天泽能源曹刚案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曹刚等14名被告人被控集资诈骗一案该团伙被控7年间向4794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合计人民币11.14亿元。

据指控2005年4月,被告人曹刚在越秀区成立广州市理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后变更公司名称为广州市理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天泽实业有限公司,至2012年4月变更为天泽能源曹刚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泽公司)曹刚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被告人曹强担任总经理

2008年至2015年间,曹刚在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鉯天泽公司集团市场部、新达城分公司、荔湾分公司等为营业点,伙同同案被告人以上述三个部门的其他员工以路边派发传单、组织免費旅游、举办有奖活动、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等方式,虚假宣传天泽公司业绩以14%至28%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公众投资曹刚在湖南省经營的“生物柴油”项目和广东省清远市“颐康养老城”项目(注:未立项)采取由湖南天泽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担保方,以曹剛个人名义借款的形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在此期间该团伙先后与被害人签订合作经营合同或者借款合同,并由曹刚出具借据款项到手后,上述三个部门的总经理和各级员工分层级按比例提成30%以上剩余款项由曹刚支配。曹刚除将少部分资金投入项目经营外部分资金用于购置豪华汽车等高档消费品供个人使用,部分资金以低于向被害人借款利息借给他人使用部分资金被转移。经司法会計鉴定2008年至2015年间,天泽公司曹刚等人向4794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合计人民币11.14亿元扣除返还给被害人的利息合计人民币0.733亿元,造成的实际损失匼计人民币10.41亿元

目前,案件庭审仍在进行当中预计将持续5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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