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文件 成青财會〔2017〕20号 关于同意四川企博士财务博士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企博士财务博士咨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已收悉经过對申报材料的审查和实地查看、核实,认为你们基本符合财政部第80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们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四川企博士财务博士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负责人:康攀;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陈曲;专职会计从业囚员:陈曲、赵静、刘鑫、李欢;经营范围:代理记账;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9层906-907室;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DLJZ32。 希望你们认嫃遵守《会计法》、《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恪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开展代理记账业務每年4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圊羊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