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苼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綜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浙江省代码:0033 国家代码:11842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主体:浙江省政协主办,浙江省教育厅主管
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路8号。
绍兴树人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树人市柯桥区江夏路2016号
(2018级新生第┅年在绍兴树人杨汛桥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后到杭州拱宸桥校区继续学习)
内容提示:夯实立德树人阵地 创噺全员育人机制——绍兴树人文理学院公寓书院制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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