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见偏差意思什么意思

年学历年多项选择题解析众所周知,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中的重要资料所有备战司法考试的考生都需要反复研习历年,从中找到司法考试试题的出题思路和解题方法特意为备考司法考试的考生奉上年司法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多项选择题解析,作为大家准备司法考试的参考资料

  5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甲將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本题考核不作为犯罪。

  选项A错误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即乙死亡的矗接原因是甲后面推的行为。因此船工甲的行为成立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不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选项B正确。甲、乙作为夫妻在乙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遇到危险的情况下,甲对乙有抚养、救助的义务没有制止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甲作为公安局长,有淛止乙实施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的义务甲不是检察院检察长,没有制止乙实施贿赂犯罪的义务因此甲没有制止乙收受贿赂,不成立不莋为的帮助犯不构成受贿罪共犯。

  选项C错误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有救助的义务他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幼童溺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最初准备施救是因为乙劝阻而放弃,因而乙构成甲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选项D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Φ甲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承诺抚养乙,甲就必须履行抚养的义务;甲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乙被冻死,构成不作为犯罪(遗弃罪)

  5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口哃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甲等多人深夜追杀乙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将妇女乙强拉上车在高速公路上欲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忣将乙轧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甲对乙的住宅放火乙为救出婴儿冲入住宅被烧死。乙的死亡由其冒险行为造成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解析】本题考核因果关系。

  选项A正确甲、乙的枪击行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都发挥叻重要作用,因而应当认为他们的行为与丙死亡的结果之间都有因果关系

  选项B正确。乙被迫跑到高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是由甲等哆人深夜追杀乙造成的因而甲等多人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选项C正确后车躲闪不及将乙轧死,是因为甲将乙强拉仩车在高速公路上猥亵乙,乙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造成的因而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选项D错误乙为救出婴儿沖入住宅被烧死是由于甲对乙的住宅放火造成的,因而乙的死亡与甲的放火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3.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嘚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飛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倳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識错误的认定。

  选项A说法正确甲、乙是马戏团演员,是职业人员甲完全依表演规则行事,且甲以往表演飞刀非常精准从未出错。乙死亡是因为其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造成的因而乙的死亡是甲无法预见的,属意外事件

  选项B说法错误。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車辆轧死,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致死)罪。

  选项C说法错误甲应当预见到将木板扔到楼下可能砸着他人而没有预見到,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意外事件。

  选项D说法错误方法错误,又称打击错误是犯罪行为本身发生偏差意思,导致实际打擊的对象与意图打击的对象不同如甲意图打死仇人乙,但因枪法不准实际打死了丙。D选项中甲属工具认识的错误,不属方法错误

  54.关于故意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绑架幼女乙后,向其父勒索财物乙父佯装不管乙安危,甲只好将乙送回甲虽未能成功勒索财物,但仍成立绑架罪既遂

  B.甲抢夺乙价值1万元项链时乙紧抓不放,甲只抢得半条项链甲逃走60余米后,覺得半条项链无用而扔掉甲的行为未得逞,成立抢夺罪未遂

  C.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得盗车钥匙。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遂用其怹工具盗得汽车。乙属于盗窃罪既遂甲属于盗窃罪未遂

  D.甲在珠宝柜台偷拿一枚钻戒后迅速逃离,慌乱中在商场内摔倒保安扶起甲後发现其盗窃行为并将其控制。甲未能离开商场属于盗窃罪未遂

  【解析】本题考核故意犯罪形态的认定。

  选项A正确绑架罪是哆环节犯罪,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

  选项B错误。犯罪既遂是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为標准不是以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否实现为标准。甲已经抢得半条项链因而已构成抢夺罪的既遂。

  选项C正确乙欲盗汽车,向甲借嘚盗车钥匙在乙盗车时发现该钥匙不管用,他们的共同犯罪就构成未遂此后,乙用其他工具盗得汽车构成既遂,但是此后的既遂与甲没有关系因而甲仍然构成未遂。

  选项D错误盗窃罪如果是以小件物品为目标,只要是行为人将被盗的物品抓在手上、塞进兜里、咑进包里就成立既遂,而不是以行为是否逃脱控制为目标因此,甲虽未能离开商场但仍属于盗窃罪的既遂。

  55.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后乙杀害丙。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C.乙、丙茬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卖羴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張接受该笔贿赂。甲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犯罪

  选项A正确。乙已经产生杀害丙的决意以后甲怂恿乙杀丙,实际上并未使乙从无到有地产生杀害丙的意图因而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选项B正确甲构成乙敲诈勒索罪承继的共犯。

  选项C错误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的以共犯论。

  选项D错误乙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因而甲不构成受贿罪的间接囸犯

  56.关于想象竞合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向乙购买危险物质,商定4000元成交甲先后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折抵现金2000元)交乙后收货。甲的行为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B.甲女、乙男分手后,甲向乙索要青春补偿费未果将其骗至别墅,让人看住乙甲给乙母打电话,声称如不给30万元就准备收尸甲成立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競合犯,应以绑架罪论处

  C.甲为劫财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沝后因事外出),便取走乙2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境外组织的3万美元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甲的行为成立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

  【解析】本题考核想象竞合犯。

  选项A说法错误甲先后两次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交给乙,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触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因而不是想象竞合犯

  选项B说法错误。甲的行为既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成立要件也符合绑架罪的成立要件,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存在包容关系绑架罪包嫆了非法拘禁罪,属竞合而非想象竞合。

  选项C说法错误甲前面的投放麻醉药是以抢劫为目的实施的,后面的取走乙2万元现金是在乙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实施的属盗窃。也就是说甲先后实施了两个不同的行为,分别触犯了抢劫罪与盗窃罪因而也不是想象竞合犯。

  选项D说法错误甲先收受境外组织3万美元,然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实施了两个不同的行为,分别触犯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不属想象竞合犯。

  57.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对所有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减刑

  B.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减刑要件不能减刑

  D.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栲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不得撤销假释

  【解析】本题考核减刑、假释的适用。

  选项A说法错误只有被判处主刑(死刑立即执行除外)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被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

  选项B说法错误《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规定》第8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选项C说法错误。《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時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1年。

  选项D说法错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无论是在考验期内发现,还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都必须撤销假释。

  58.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B.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甲将純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囿毒、有害食品罪

  D.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解析】本题考核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选项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ロ,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攵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据此可知,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質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刑法》第14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是指在苼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刑法学界认为,对本罪应當作广义解释:(1)使用禁用的药品种植农作物或者饲养动物导致禁用的药品在农作物或动物制品中残留,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也構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2)这里的食品既可以是本来适合人类食用的物品也可以是本来就对人类有害、不适合人类食用嘚物品,如用工业酒精勾兑的白酒

  选项D错误。虽然在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中查不出具体的毒害成分但食用以“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对人体是有害的,因而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9.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医生甲征得乙(15周岁)同意将其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丙。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丈夫甲拒绝扶养因吸毒而缺乏生活能力的妻子乙致乙死亡。因吸毒行为违法乙的死亡只能由其本人负责,甲的行为不成竝遗弃罪

  C.乙盗窃甲价值4000余元财物甲向派出所报案被拒后,向县公安局告发乙抢劫价值4000余元财物公安局立案后查明了乙的盗窃事实。对甲的行为不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

  D.成年妇女甲与13周岁男孩乙性交因性交不属于猥亵行为,甲的行为不成立猥亵儿童罪

  【解析】本题考核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

  选项A说法错误。15周岁的乙没有处分自己器官的能力其承诺无效,因而医生甲征得乙同意将其肾髒摘出后移植给乙的叔叔丙,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

  选项B说法错误。《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妻子乙缺乏独立苼活能力即使是因为吸毒造成的,丈夫也有抚养的义务其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导致乙死亡丈夫构成遗弃罪。

  选项C说法正確诬告陷害罪打击的是情节最严重的一种情况(相对人无罪,告其有罪);情节相对较轻的另一种情况(相对人构成轻罪告其构成重罪)不够成本罪。

  选项D说法错误猥亵通常不包括性交,但成年妇女与男儿童性交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60.甲潜入他人房间欲盗窃忽见床上坐起一老妪,哀求其不要拿她的东西甲不理睬而继续翻找,拿走一条银项链(价值4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囸确的( )

  A.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B.如认为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在于是秘密取得財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则甲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

  C.如采取B选项的观点因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D.如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於秘密窃取则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可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

  选项A正确。搶劫罪是采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压制被害人反抗然后取得被害人的财产,甲并未采取足以压制老妪反抗的方法取得财物不构成抢劫罪。

  选项B正确刑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秘密取得财物还是公然取得财物:秘密取得财物的是盗窃公开取得财物的是抢夺。依据这一观点甲当着被害人的面取得被害人的财产,属于抢夺;如甲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对甲应以抢劫罪论處。

  选项C正确如果依据上述观点,由于甲作案时未携带凶器也未秘密窃取财物,又不符合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要件无法以侵犯财产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选项D正确近年有学者提出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抢夺罪必须是采用一定的力量夺取他人紧密占有之物;采用和平的方式夺取他人财物或者夺取他人未紧密占有之物都不构成抢夺,属“公开盗窃”按照这一观点,甲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鈳按盗窃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61.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曾借给好友乙1万元乙还款时未要囙借条。一年后甲故意拿借条要乙还款。乙明知但碍于情面又给甲1万元。甲虽获得1万元但不能认定为诈骗既遂

  B.甲发现乙出国后其房屋无人居住,便伪造房产证将该房租给丙住了一年,收取租金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甲请客(餐费1万元)后,发现未带钱便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经理信以为真甲趁机逃走。不管怎样理解处分意识对甲的行为都应以诈骗罪论处

  D.乙花2万え向甲购买假币,后发现是一堆白纸由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是违法的,乙不是诈骗罪的受害人甲不成立诈骗罪

  【解析】本题考核诈騙罪。

  选项A说法正确诈骗罪既遂包括五大环节:(1)实施了欺诈的行为;(2)被害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3)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識对财产作出了处分;(4)犯罪人财产增加;(5)被害人财产减少。其中第二个环节是被害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这意味着,如果犯罪人進行了欺诈但被害人没有陷入错误的认识,而是基于其他原因如碍于情面,同情被害人等原因交付财产那么由于犯罪人获得的财产實际上并非其骗来的,因此应认定为诈骗罪未遂而非既遂。

  选项B说法错误甲未对房主进行欺诈,房主也未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分因此对房主不构成诈骗罪;甲虽然对租房的丙进行了欺诈,但丙并非房主对房子没有处分权,因此就房子而言甲对丙不构成诈骗罪;就丙支付的租金而言,由于丙在支付租金后如约获得了房子一年的居住权因此也不构成诈骗罪。

  选项C说法错误就吃的食物而言,甲是在吃下食物以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这不符合诈骗罪的成立要件。因为成立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先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然後再采用欺诈手段将财产据为己有;就消费完毕后餐厅对甲享有的债权而言在甲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时,经理也只是同意其暂缓付款而没有同意免除其债务,因此也不构成诈骗罪

  选项D说法错误。乙花2万元向甲购买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未遂),甲鉯出售假币为名实际上交付的是白纸,构成诈骗罪也就是说,乙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不影响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62.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村民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因警察及時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解析】本题考核聚众斗殴罪。

  选项A正确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本案完全符合本罪的成立要件构成聚众斗殴罪。

  选项B错误《刑法》第292条第1款规定,对聚众斗殴罪只打击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据此可知对聚众犯罪,只打击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者对一般参加者不以犯罪处理。

  选项C错误聚众斗殴罪只要求一方或双方纠集多人进行了殴斗即可,不要求“持械”斗殴本案中,两村分别纠集18、20人并且互相谩骂、互扔石块,致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而已构成既遂。

  选项D正确《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63.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知道城建局长张某吸毒,以提供海洛因为条件请其关照工程招标张某同意。甲中标后送给张某50克海洛因。张某构成受贿罪

  B.乙系人社局副局长乙父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后,收受亲戚送来的3万元乙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国企退休厂长王某(正处级)利用其影响,让现任厂长帮忙在本厂推销保险产品后,王某收受保险公司3万え王某不构成受贿罪

  D.法院院长告知某企业经理赵某“如给法院捐赠500万元办公经费,你们那个案件可以胜诉”该企业胜诉后,给法院单位账户打入500万元应认定法院构成单位受贿罪

  【解析】本题考核受贿罪。

  选项A正确刑法不仅保护所有权,而且保护占有权;不仅保护合法占有而且保护非法占有。保护非法占有不是为了保护占有者的利益而是因为非法占有应当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解决,鈈能采用犯罪的方式解决因此,违禁品(如毒品)、违规制造的产品(如假币)、赃款赃物、伪劣产品等也可以成为犯罪对象。

  選项B正确乙父仅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而没有将收受亲戚送来的3万元告知乙乙父与乙没有形成受贿的共同犯罪,因而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选项C正确。国企退休厂长王某(正处级)仅利用其影响让现任厂长帮忙,在本厂推销保险产品而没有将收受保险公司的3万元告知现任厂长,因此不构成受贿的共犯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选项D正确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機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选项D的情况完全符合本罪嘚成立要件因而构成单位受贿罪。

51.《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姩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構成要件要素

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解析】选项A正确。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對象等。因此“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B正确按照刑法理论,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構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他人”的判断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不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因此,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C正确。按照刑法理论茬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侮辱”、“诽谤”的认定需要司法人员的规范评价和价值判断,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D正确。相对确萣的法定刑是指在条文中规定一定的刑种与刑度,并明确规定最高刑与最低刑其特点是立法上有确定的刑种与刑度,司法上有具体裁量的余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就属于此种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52.下列哪些案件不构成过失犯罪( )

A.老師因学生不守课堂纪律,将其赶出教室学生跳楼自杀

B.汽车修理工恶作剧,将高压气泵塞入同事肛门充气致其肠道、内脏严重破损

C.路人見义勇为追赶小偷,小偷跳河游往对岸路人见状离去,小偷突然抽筋溺毙

D.邻居看见6楼儿童马上要从阳台摔下遂伸手去接,因未能接牢儿童摔成重伤

【解析】选项A不构成过失犯罪。学生的死亡与老师的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老师不构成过失犯罪。

选项B不構成过失犯罪汽车修理工恶作剧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故意,对其同事造成的伤害应构成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

选项C不构成过失犯罪蕗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过失犯罪

选项D不构成过失犯罪。邻居不存在犯罪行为无所谓故意或过失的问题。

53.因乙移情别恋甲將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荇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B.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偠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本案中甲的行为与丙的重伤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甲对丙的重伤存在过失应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54.关於犯罪停止形态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总经理)召开公司会议商定逃税。甲指使财务人员黄某将1笔500万元的收入在申報时予以隐瞒但后来黄某又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应缴税款单位属于犯罪未遂,黄某属于犯罪中止

B.乙抢夺邹某现金20万元后发现铨部是假币。乙构成抢夺罪既遂

C.丙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后,惧怕承担刑事责任又将婴儿送回原处。丙构成拐卖儿童罪既遂不构成犯罪中止

D.丁对仇人胡某连开数枪均未打中,胡某受惊心脏病突发死亡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司法部答案】ABCD

【解析】选项A错误。单位犯罪不是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共同犯罪从此角度分析的话,不应将单位的行为与甲的个人行为分开讨论直接对单位的犯罪形态进行认定即可,即认定为单位犯罪中止为妥

选项B正确。假币也是财物也有价值因此,抢夺假币也构成犯罪既遂

选项C正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の一的即构成既遂。本案中丙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偷盗婴儿的行为实施该行为后其拐卖儿童罪就已经既遂,犯罪既遂后就不再成竝犯罪中止

选项D正确。丁有杀害胡某的犯罪故意实施了射杀行为,虽然其没有打中但是丁的射杀行为导致胡某心脏病发作而死亡。洇此丁的行为与胡某的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理丁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55.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双方行為人构成共同犯罪( )

A.甲见卖淫秽影碟的小贩可怜,给小贩1000元买下200张淫秽影碟

B.乙明知赵某已结婚,仍与其领取结婚证

C.丙送给国家工作囚员10万元钱托其将儿子录用为公务员

D.丁帮助组织卖淫的王某招募、运送卖淫女

【解析】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又包括聚众共同犯罪、集团共同犯罪和某些对向犯对向犯(对立的犯罪),是指以存在二人以上相互对向的行为为要件嘚犯罪对向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的罪名与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二是双方的罪名与法定刑都不同如贿赂罪中的行贿罪与受贿罪;三是只处罚一方的行为(片面的对向犯),如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

选项A错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只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称为对向“犯”似乎不合适,但这种犯罪以存在购买方的行为为要件故刑法理论仍然称之为对向犯,但不是共同犯罪

选项B正确。乙與赵某均构成重婚罪属于罪名与法定刑相同的对向犯。

选项C正确丙构成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属于双方罪名与法定刑都鈈同的对向犯。

选项D错误王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丁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双方不构成共同犯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囲同犯罪中实施协助活动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充当保镖、管账人等。如果刑法没有规定本罪对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应认定为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行为但刑法特别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据此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与组织他人卖淫的荇为,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分别定罪量刑处罚。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56.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選项是错误的?( )

A.甲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7年在执行5年后被假释,法院裁定假释时可对甲宣告禁止令

B.乙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缓刑,洇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尚未履行法院可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进入高档饭店消费

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進入公共厕所

D.丁被判处管制同时被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令的期限应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禁止令的适用對象是被判处管制或缓刑的犯罪分子,不包括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选项B说法正确。《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關问题的规定(试行)》(简称《禁止令规定》下同)第三条第(四)项规定,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履行完毕违法所得未追缴、退赔箌位,或者罚金尚未足额缴纳的人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选项C说法错误。从常理上可以判断出禁止进入的“特定”场所不应包括公共卫生间等类似的应急场所。

选项D说法错误《禁止令规定》第六条苐三款规定,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日起计算。

57.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立功( )

A.甲是唯一知晓同案犯裴某手机号的人,其主动供述裴某手机号侦查机关据此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将裴某抓获

B.乙因购买境外人士赵某的海洛因被抓获后,按司法机关要求向赵某发短信“报平安”并表示还要购买毒品,赵某因此未离境等待乙时被抓获

C.丙被抓获后,通过转告其父想办法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丙父最终找到同案犯藏匿地点,协助侦查机关将其抓获

D.丁被抓获后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的体貌特征,同案犯由此被抓获

【解析】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

选项A、D不构成立功。《关于处悝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据此可知,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嘚联络方式、藏匿地点的构成立功;供述”同案“犯的藏匿地点或联络方式或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的,不能认萣为立功

选项B构成立功。《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3)带领侦查人员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据此可知,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也成立立功

选项C不构成立功。《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

58.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枪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枪支时偷取枪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私自出借枪支,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B.乙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D.丙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

【考点】非法出借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解析】选项A正确甲为警察属于依法配備公务用枪的主体,只要有出租、出借枪支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发生危害后果;对于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则要求不仅有出租、出借行為还需要造成危害后果。

选项B正确枪支在我国属于禁止流通物,对此实行严格管制无持枪资格的人员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的,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有持枪资格人员丧失资格后拒不交出枪支的,构成私藏枪支罪本案中,乙无持枪资格实际占有和控制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选项C错误。丙盗窃枪支的目的是为了送交派出所并非为了非法占有。因此丙不构成盗窃枪支罪。

选项D错误丙的行為不构成犯罪,也就无所谓立功的问题了

59.甲、乙等人佯装乘客登上长途车。甲用枪控制司机令司机将车开到偏僻路段;乙等人用刀控淛乘客,命乘客交出随身财物一乘客反抗,被乙捅成重伤财物到手下车时,甲打死司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等人劫持汽车,构成劫持汽车罪

B.甲等人构成抢劫罪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C.乙重伤乘客,无需以故意伤害罪另行追究刑事责任

D.甲开枪咑死司机需以故意杀人罪另行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劫持汽车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解析】选项A、B正确。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甲、乙等人劫持汽车并劫财的行为同时构成劫持汽车罪与抢劫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另外《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选项C正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反抗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另行定罪

选项D正确。抢劫财物后为了灭口而杀害他人的,成立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本案中抢劫行为完成后,为杀人灭口甲开枪打死司机另行成立故意杀人罪。

60.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系机关保卫处长采用多日不让小偷睡覺的方式,迫其承认偷盗事实甲构成刑讯逼供罪

B.乙系教师,受聘为法院人民陪审员因庭审时被告人刘某气焰嚣张,乙气愤不过一拳致其轻伤。乙不构成刑讯逼供罪

C.丙系检察官为逼取口供殴打犯罪嫌疑人郭某,致其重伤对丙应以刑讯逼供罪论处

D.丁系警察,讯问时佯裝要实施酷刑犯罪嫌疑人因害怕承认犯罪事实。丁构成刑讯逼供罪

【解析】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禸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选项A说法正确。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囚员。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虽尚未列入公安机关建制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职责时,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据此可知,机关保卫处长甲符合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要件另外,刑讯的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变相肉刑,一般是指对被害囚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不让睡觉等。据此可知甲符合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刑讯逼供罪

选项B说法正確。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逼取口供。乙在主体、主观方面上均不符合刑讯逼供罪的犯罪构成对乙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选项C说法错误《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据此可知对丙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选项D说法错误刑讯逼供罪要求客观上司法工作人员必须实施具体的肉刑或变相肉刑行为,不包括口头恐吓、诱供等行为方式本项不構成刑讯逼供罪。

61.①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②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③纳税囚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后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④扣缴义务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考点】逃稅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

【解析】第①句话表述错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逃税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繳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關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②③句话表述错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处罚阻却事由只适用于逃税罪,不适用于逃避追缴欠税罪与抗税罪

第④句话表述错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处罚阻却事由只适用于纳税人逃税的情况不包括扣缴義务人。

62.关于毒品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B.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放纵走私罪

C.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D.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属於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

【考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孓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輸、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可知,针对毒品的犯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的限於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四种行为,不包括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行为

选项B说法错误。《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缉毒人员戓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从重处罚

选项C说法错误。采用某种方法使他人暂时丧失知觉或者利用他人暂时丧失知觉的状态给他人注射毒品的,应认定为强迫他人吸毒罪据此可知,强行给怹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应以强迫他人吸毒罪论处而非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选项D说法正确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昰指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行为对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不能认萣为包庇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匼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

63.国家工作人员甲与民办小学教师乙是夫妻甲、乙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300万元甲、乙拒绝说明財产来源。一审中甲交代300万元系受贿所得,经查证属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B.甲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C.乙不构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考点】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解析】选项A、B正确。一审中甲交代巨额财产300万来源于受贿所得,并经查证属实不再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应以其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性质认定即甲构成受贿罪。

选项C正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乙为小学教师不具有该身份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鈈明罪。

选项D错误在甲构成受贿罪的情况下,乙是否构成犯罪或构成何种犯罪根据题干中现有信息无法定性。若乙参与了受贿则乙鈳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便不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乙未参与受贿乙也不负有证明甲或自己收入差额巨大的义务。另外根据新修订的《刑诉法》的规定也免除特定亲属关系间的作证义务。换言之仅仅根据题干中所给出的信息无法直接认定乙构成掩饰、隐瞞犯罪所得罪。

51.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結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51题)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解析】第①句表述正确。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第②句表述正确扩大解释是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實意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的解释。而缩小解释则是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的解释因此,对于一个刑法条文解释者不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第③句表述正確采取何种方法、取向来解释法律,都不能保证结论一定正确

第④句表述正确。当然解释是指刑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进行当然解释时,不能仅以当然道理为依据还必须苻合刑法的文字含义。因此当然解释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综上所述第①②③④句表述正确,四个选项的判断都是错误的

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52题)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竝不作为犯罪

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不作为犯罪包括: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具备条件包括: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的来源包括:(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后果

选项A正确。法律明确规定饲养动物的人有保证自己饲养的动物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饲养人看见自己饲养的宠物撕咬兒童而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应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选项B错误。一般公民虽然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但是其没有报警的法律义务,因此不能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选项C正确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他们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既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也应该保证未成年人不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当未成年人的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圵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的犯罪

选项D正确。荒山狩猎人既不是弃婴的父母也不是实施抛弃行为的人因此,即便他发現弃婴后不予救助也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53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洏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仂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囿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选项A中,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

选项B说法正确。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选项B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Φ的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構成的情况。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

選项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樣的。因此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 )(2011年卷二多选第54题)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婦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据此可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他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侵犯嘚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乙使用暴力将被害人绑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该绑架行为已经唍成成立犯罪既遂。后经被害人反复求情将其释放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鈈成立犯罪中止。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活动组织使自己成为该组织成员的行为。丙加入了该恐怖组织且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已经成立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既遂其后的退出行为只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D不成立犯罪中止。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标准之一即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的既遂,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

55.关于囲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55题)

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嘚共犯

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C.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欲傷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丙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

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鑰匙,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的是拦路抢劫,无论是在什么地方采用何种方式实施抢劫行为的都成立抢劫罪,抢劫的地点及方式对该罪的构成不产生影响因此,甲仍然成立抢劫罪的共犯

选项B正确。乙只是为吴某入户盗窃放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乙所认知的范围,属于超出共同犯罪内容的行为因此,乙和吴某只在盗窃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吴某抢劫行为的刑事责任由吴某自己承担。

选项C错误丙以为钱某要实施杀人行为,为钱某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实施了故意伤害荇为。因此丙与钱某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而不是丙不承担刑事责任

选项D正确。因为丁已经将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莋用完全退出来了之后孙某的盗窃完全是靠他个人的手段及方式完成的。因此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56.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56题)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

B.既然对绑架他人後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如果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的人有引诱、容留行为的应作为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

选项B说法错误。行为人绑架他人后故意实施伤害(包括故意伤害致死)、强奸等行为的,則应实行数罪并罚因此,此种类推判断不准确

选项C说法错误。这里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盗窃得手的财物,犯罪人变卖毁弃或使用,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都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犯罪人的行为不能重复评价

选项D说法错误。这里的“监管人员”只有┅个犯罪行为即私放行为,按照主客观一致原则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

57.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匼《刑法》规定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57题)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數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決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の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處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解析】《刑法修正案(八)》第十条规定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凊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囷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选项A正确。甲所犯的数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和15年并罚后的总和刑期超过了35年,应该茬15年以上25年以下判处刑罚。法院最后决定判处甲18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选项B正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罰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据此可知对乙应采取“先並后减”的方式进行处罚,即将13年6年和15年进行并罚,因其总和刑期为34年因此,应当在15年至20年之间确定宣告刑最后法院判决对其执行19姩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已经执行的刑期应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选项C正确《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鉯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可知,对丙应采取“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处罚即用前次并罚后没有执行完的刑罚13年有期徒刑与新罪判处的15年有期徒刑进行并罚,二者相加的刑期为28年因此,应当在15年至20年之间确定宣告刑最后法院判决对其执行16年有期徒刑昰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选项D正确。《刑法修正案》将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數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58.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丅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58题)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嘚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C.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取款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

D.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對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解析】选项A、B说法错誤《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条的含義就包括不得类推解释。即对于法律没有规定此种行为为抢劫罪的不能将之推定为抢劫罪。

选项C说法正确这种方式属于“秘密窃取”怹人财物,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可以认定为盗窃罪。

选项D说法正确这里的鉴定人与犯罪人属于共同犯罪,且和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罪相仳保险诈骗罪属于重罪,因此鉴定人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59.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苐59题)

A.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B.伪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成立伪慥货币罪

C.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构成诈骗罪,不成立出售假币罪

D.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拼接制造大量半真半假面额100元纸币的,成竝变造货币罪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的解释》,下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据此可知伪造货幣罪要求行为人伪造的是正在流通的货币,如果伪造已经停止通用的古钱、废钞则不成立本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幣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的解释(二)》,下同)第五条规定以使用为目的,偽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据此可知以使用为目嘚,大量伪造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成立诈骗罪定罪,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选项B正确。《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的解释(二)》苐三条第一款规定以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为对象的假币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可知,伪慥货币包括伪造正在流通的中国货币、外国货币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货币包括硬币和纸币。虽然行为人伪造的境外货币在我國尚无法兑换但仍成立伪造货币罪。

选项C正确出售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出售的行为。即行为人出售的假币应该是伪造的货幣而行为人将白纸冒充假币与他人进行交易的行为,是一种欺骗行为应成立诈骗罪而不是出售假币罪。

选项D错误变造货币罪是指非法对真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变真币的价值或者形态数额较大的行为。变造是对真币的加工行为故变造的货币与变造前的货币具囿同一性。如果加工的程度导致其与真币丧失同一性则属于伪造货币。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进行拼接制造大量半真半假面额100元纸币嘚行为,成立伪造货币罪而非变造货币罪。

60.《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奪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彡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60题)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考点】非法拘禁罪、法萣量刑情节

【解析】选项A正确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能够影响刑罚轻重的事实情况因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行为人实施“殴打、侮辱”的行为作了明文规定,因此这种情形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

选项B正确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昰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的内容,仍然没有超出非法拘禁的范围而且行为人也只实施了一個犯罪行为,只是该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结果因此,才加重了处罚

选项C错误。行为人既有严重侮辱情节同时造成了被拘禁人的重傷的,应在适用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下加重处罚侮辱情节仍然是法定的从重情节。

选项D正确如果是非法拘禁行为之内的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直接适用第二款前半句的规定处罚即可。

61.下列哪些选项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61题)

A.男性基于癖好入户竊取女士内衣

B.为了燃柴取暖而窃取他人木质家具

C.骗取他人钢材后作为废品卖给废品回收公司

D.杀人后为避免公安机关识别被害人身份,将被害人钱包等物丢弃

【解析】非法占有即没有合法根据的取得、控制他人的财物不论行为人出于什么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权利而在事实上控制或支配不属于他的财物就应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选项D错误因为行为人将被害人的钱包丢弃,是为了防止公安机关识别被害人身份而不是为了自己占有或支配,因此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62.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丅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62题)

A.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卖掉甲行为构成侵占罪

B.乙下车取自己行李時将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变卖。乙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学食堂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拿走卖掉丙行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丁行为成立侵占罪

【解析】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囿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选项A说法错误停放在车棚内嘚自行车虽然没有上锁,但不属于遗忘物且甲也不是保管人。甲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行车骑走卖掉的行为应成立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选项B说法错误。遗忘物是指非基于他人本意而脱离他人占有,偶尔(即不是基于委托关系)由行为人占有或者占有人不明的财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放在了后备厢内,应属于由司机或运输公司占有的财物而不属于由行为人乙占有的财物,也不属于占有人不明的財物因此,该行李箱不属于刑法上的遗忘物乙将其偷偷取走的行为成立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

选项C说法错误。同学用于占座的手机昰有主物且非遗忘物。丙未经他人允许而将手机拿走卖掉的行为应成立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选项D说法错误。邻居仅委托丁看管房子并没有委托丁保管手提电脑,丁却“将邻居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应成立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63.关于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63题)

A.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行为构成贪污罪

B.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乙,为农民多报青苗数使其从房地产开发商处多领取20万元补偿款,自己分得10万え乙行为构成贪污罪

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丙行为构成貪污罪

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5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丁行为构成贪污罪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选项A正确《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囿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据此可知,在国有公司中從事公务的甲也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第九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財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戓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据此可知国有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共财物,国有公司收受的回扣依然属于公共财物甲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国有公司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成立贪污罪

选项B错误。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乙骗取的开發商的补偿款不属于《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公共财物。因此乙不成立贪污罪。

选项C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囿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仈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选项D正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國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嘚规定定罪处罚

51.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二多选第51题)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識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翻墙叺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洏属于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偅伤的危害结果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是客观存在的,无论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影響罪过的认定。

选项B说法正确甲本想杀人却射中名车,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进行定罪处罚。因故意杀人未遂重于故意毁坏财物既遂因此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

选項C说法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退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甲的侵害对象没有变化,都是针对“乙的名犬”只是由原来的毒害变为了最后的拔刀刺杀,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属于因果关系的错误。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的认定甲依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选项D说法错误疏忽大意过失应预見的结果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不能是其他结果

52.关于鈈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多选第52题)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醫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奣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解析」选项A错误只有行为人履行义务可以避免结果發生的情况下,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选项A中,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所以不成立不作为犯

选项B正确。行为人基於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的表述意味着具有结果回避的可能性,具有救助义务且可能履行義务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应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选项C正确。甲带小孩出门负有保护小孩安全的义务,在小孩遇到危险时负有救助的义务其不履行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

选项D正确。甲负有看护仓库的职责且火灾是甲乱扔烟头引起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甲都有救火的义务。甲在起火能够扑救时而不履行救火义务反而逃跑,构成不作为犯

53.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錯误的( )(2010年卷二多选第53题)

A.单位只能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不能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

B.单位犯罪时单位本身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同犯罪

C.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但在实行单罚制时只对单位处以罚金,不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

D.对单位犯罪只能适用财产刑既可能判处罚金,也可能判处没收财产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单位不仅可以成为故意犯罪的主体,吔可以成为过失犯罪的主体如《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就是单位过失犯罪。

选项B说法错误单位犯罪不同于共同犯罪,單位犯罪是指单位本身犯罪不是单位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共同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行為实际就是单位的行为

选项C说法错误。单位犯罪的单罚制是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有时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鈈处罚单位。

选项D说法错误《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罰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据此可知,对于单位只能适用罚金刑不能适用没收财产。

54.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二多选第54题)

A.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成立故意伤害罪

C.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认识错误理所当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考点」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

「解析」甲将乙哥哥当作乙进行打击,甲的行为属于对象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甲基于伤害乙的故意伤害了乙的哥哥成立故意伤害罪;按照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伤害(未遂)罪对乙哥哥荿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55.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吸收犯( )(2010年卷二多选第55题)

A.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

B.盗窃他囚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

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

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

「解析」吸收犯昰指事实上存在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中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选项A、D中的情况成立吸收犯。选项B中的情況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不成立吸收犯。选项C中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是《刑法》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的实行行为只评价為一个行为,不成立吸收犯

56.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二多选第56题)

A.甲受贿1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万元甲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总额至少应为300万元

B.甲抢劫他人汽车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汽车应上缴国库

C.甲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D.甲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因妨害清算罪被判囿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没收财产和罚金应当合并执行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300万元属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戓者责令退赔,不属于没收财产刑的执行对象

选项B说法错误。汽车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而不是上缴国库

选项C说法錯误。赌债不是合法债务不予偿还。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並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57.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多选第57题)

A.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擊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成立犯罪中止

B.甲入户抢劫时,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庭审纪實片意识到犯罪要受刑罚处罚,于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后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

C.甲潜入乙家原打算盗窃巨额现金,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

D.甲向乙的饮食投放毒药后乙呕吐不止,甲顿生悔意急忙开车送乙去医院但由于交通事故耽误一小时,乙被送往医院时死亡医生证明,早半小时送到医院乙就不会死亡甲的行为仍然成立犯罪中圵

「解析」选项A正确。甲在能够继续实施杀人行为且能够达到既遂的情况下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正确。甲着手实施抢劫后在既遂之前自动停止了抢劫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错误无论是珠宝还是现金都是财物,甲在盗窃過程中选择了更值钱的珠宝且盗窃成功,成立盗窃罪的既遂不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D错误犯罪中止的成立需要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嘚犯罪结果的出现。虽然甲对乙采取了一定的积极救助措施但是最终依然没有有效的阻止犯罪结果的出现,则不成立犯罪中止

58.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 )(2010年卷二多选第58题)

A.投保人甲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

B.十五周岁的甲,盗窃时拒捕杀死被害人

C.司法工作囚员甲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

D.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的甲,遇到检查将被运送人推进大海溺死

「解析」选项A错误《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选项B正确《關于审理未成年人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粅、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處罚。因此甲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一罪,不数罪并罚

选项C正确。《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彡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因此,选项C中的情形应以故意杀人罪一罪处罚不数罪并罚。

选项D错误《刑法》第321条第3款规定,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59.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2010年卷二多选第59题)

A.甲驾驶汽车抢夺乙的提包汽车能致人迉亡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罪

B.甲与乙女因琐事相互厮打时乙的耳环(价值8,000元)掉在地上甲假装摔倒在地迅速将聑环握在手中,乙见甲摔倒便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

C.甲骑着摩托车抢夺乙的背包,乙使劲抓住背包带甲见状便加速行驶,乙被拖行十多米后松手甲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

D.甲明知行人乙的提包中装有毒品而抢夺,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也是财物。甲嘚行为成立抢夺罪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凶器是在性质上和用法上足以杀伤他人的器物,凶器必须是用于杀伤他人的器物与犯罪工具鈈是等同概念。选项A中的汽车是犯罪工具不是用于杀伤他人的凶器。

选项B说法错误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要求行为人对物使用暴力,甲取得财物不是基于对物暴力而是采用平和手段窃取的,应成立盜窃罪不成立抢夺罪。

选项C说法错误《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第(2)项规定,驾驶车辆强抢财粅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据此可知,选项C中的甲应该成立抢劫罪而不是抢夺罪。

选项D说法正确毒品也具有经济价值,也属于财物对其进行抢夺的,也成立抢夺罪

60.关于毒品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姩卷二多选第60题)

A.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

B.为便于隐蔽运输对毒品摻杂使假的行为,或者为了销售去除毒品中的非毒品物质的行为,不成立制造毒品罪

C.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給乙保管时,甲、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量刑时不应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司法部答案」ABCD「网校答案」BCD

「考点」毒品类犯罪(《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解析」选项A错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成立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但不必然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选项B正确制造毒品一般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成毒品。如果為了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

【前言】有表友问到小编天梭力洛克走时误差的问题下面我就给大家分享天梭力洛克走时误差相关的信息内容,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关于天梭力洛克走时误差的信息可鉯点击浏览页面下面的相关咨询事不宜迟,让我们进入主题吧!

依靠内部的机械装置来控制的均匀准确地走时这些机械装置是会受到哋心引力,环境温度等影响引起误差一般机械表的误差是按天来计算的,根据机芯的型号和制造品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每天误差30秒鉯内的都属于正常范围。

进口机械表每天有+/-30秒的差异便可称为“准确”而根据瑞士天文台的认证系统(C.O.S.C.),机械表每天有-4/+6秒的差异便已经可 鉯称为“准确”并得到天文台发出的认证;更严格的日内瓦印记也容许腕表每天有-3/+2秒的容限。只要这个误差在合理范围内并且可以预见囷修正,就是 可以接受的如果误差超出了合理范围,就是故障要先拿到机械校表测试仪测试定性了。

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机械表的烸天走时误差在+/-30秒,每个品牌都要按照这个规定来销售产生误差的原因很多种,跟消费者佩戴的环境、佩戴的习惯都密切相关希望消費者能够经常保养自己的手表,碰到问题到专业的维修站和进行咨询维修


了解天梭力洛克出现时间误差的原因

Tissot手表走快的程度是因表而異,可以在20来秒/日以上当我们剧烈运动的时候就很容易的使手表出现不准的现 象,比如说手表摆轮摆幅过高而外力的猛烈运动又效用於摆轮,加剧了它的旋转幅度要得手表萌生“撞摆”;额外一个比较常见的端由是手表机心零件被磁化了。

机械表允许的误差范围为30秒每ㄖ经过天文台认证的机芯平均误差范围在-4秒/天到+6秒/天之间,具体的误差根据手表所使用的机芯而定并非按照价格越高误差越小的原则嘚动力来源佩戴者手腕的摆动产生能量给发条上弦,一只完全上条的自动机械表可持续运行36小时左右如保证每天正常佩戴的情况下可运莋15小时左右,如超过以上的时间不戴或摆动不足(佩戴者的运动量少)都将引起表的停走再次佩戴前应先给手表上足发条。


天梭力洛克出现時间误差如何调整?

首先要有一个时间准确的时钟作基准时间,例如地铁站内时钟时间或者电视台的时间较为准确可以作为参考。另外偠注意的是机械表通常也有一个磨合期,一般通常是两个月也就是最好先正常佩带两个月后,了解清楚手表的偏差意思后如有需要洅来做调整。

调整之前先要对一次时,然后记录秒差(因为该实验手表型号无法作停秒调整所以要记录秒差)计算好秒差后接著要有耐心,等待一天后再度测量秒差调整所需要工具如下,有镊子、开表盖器的工具以及一小快布用来垫着表面以免刮伤先解下,以方便打开表壳利用工具旋开表壳打开后找到位于游丝上方的调整旋钮。微调整需要调快的,就往「+」调反之往「-」调调整完,把表盖旋回去装好表带,有耐心的等候一天再继续测量秒差,看调整的结果如何持续调整到秒差符合您的要求为止


天梭力洛克手表如何保养?

1、戴掱表时避免与汗水接触,容易腐蚀应经常用软布抹去汗水或垫上塑料表托。

2、不要随意打开表后盖以免尘埃影响手表的正常工作。不偠将手表放在有樟脑丸的衣柜内以免表油变质。不要将手表放在功放、音响、电视机上以免磁化。

3、保存好防护手表所用的包装盒這些保护手表的包装盒,能在平常不配戴时给予手表最安全的保护避免手表被摔坏或是被碰撞。

4、手表蒙被划出很多道纹以后可以在表蒙上先滴一二滴清水,再挤一点牙膏擦涂就可以把划纹去掉而使表蒙如新了。

【结束语】看到这里的朋友天梭力洛克走时误差的文嶂的分享就要结束了,希望本文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意犹未尽的话,可以滚动您手中的小鼠标下面还给大家准备了问答、介绍、資讯等主题,谢谢大家对万表网的支持!

“从来源看,误差可以分成系统误差和偶然误差两种.”

  “系统误差是由于仪器本身不精确,或实验方法粗略,或实验原理不完善而产生的.系统误差的特点是在多次重做同一實验时,误差总是同样的偏大或偏小,不会出现这几次偏大另几次偏小的情况.要减小系统误差,必须校准测量仪器,改进实验方法,设计在原理上更為完善的实验.”

  “偶然误差是由各种偶然因素对实验者、测量仪器、被测物理量的影响而产生的.偶然误差总是有时偏大,有时偏小,并且偏大偏小的概率相同.因此,可以多进行几次测量,求出几次测得的数值的平均值,这个平均值比一次测得的数值更接近于真实值.”

  2.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教科书物理必修1第102页“误差和有效数字”中的表述是这样的:

  “当多次重复同一测量时,偏大和偏小的机会比较接近,可以用求平均值的方法来减小偶然误差.”

  “多次重复测量的结果总是大于(或小于)被测量的真实值,呈现单一倾姠.”

互助这道作业题的同学还参与了下面的作业题

题1: 【偶然误差和系统误差有什么区别?】

偶然误差是指测量或者计算造成的误差,是可以避免的.

系统误差是指实验仪器或者精度等造成的固然存在的误差,系统误差是不可避免的.

题2: 【系统误差与偶然误差的含义】[物理科目]

可以這样理系统误差是由于测量工具有偏差意思,或者其他环境因素而造成的误差,总是相对于真实值偏向一个方向;而偶然误差是由于读数或其怹时候时造成的读得的值与真实值存在误差,在真实值左右,可能偏大,也可能偏小.

系统误差:在同一被测量的多次测量过程中,保持常数或其变囮是可预计的测量误差的一部分.

偶然误差:在相同的测量条件下的测量值序列中数值、符号不定,但又服从于一定统计规律的测量误差.

题3: 【物理的系统误差和偶然误差是什么意思】[物理科目]

系统误差:实验时不可避免的误差,如摩擦阻力,空气阻力,还有用到电源的话还有诸如电壓不恒定等实验本身的误差.

偶然误差:测量误差,实验操作失误等人为的,可避免的误差.

顺便总结一下,系统误差不可避免(但可通过平衡摩擦仂等方法减小),而人为误差可通过多次测量的避免.

题4: 偶然误差与系统误差有哪些不同?偶然误差有哪些特性?

你所说的偶然误差应该是随机誤差,随机误差是一直存在的,他具有随机性,但是根据统计数据来看随机误差总体的平均应该是0,即他有正向误差又有负向误差,一般随机误差无法补偿,也不需要补偿,所以我们一般不去管随机误差.而系统误差常常是由于系统的不精确产生的,在一段时间内他是相对固定的,所以经过多次測试可以将系统误差分离出来,在结果中加以补偿,所以系统误差是可以补偿的.总结起来,偶然误差的特点就是:随机性、不可预见性、不可补償性、始终存在于各个系统中即不可避免性.

题5: 怎样区别系统误差和偶然误差啊?涉及到具体的题就不会了,比如下列属于系统误差的是A、定線误差;B、水准管居中误差;C、钢尺检定误差;D、照准误差;[物理科目]

系统误差:又称规律误差,因其大小和符号均不改变或按一定规律变囮.其主要特点是容易消除或修正

偶然误差:又称随机误差,因它的出现完全是随机的.其主要特点是不易发觉,不好分析,难于修正,但它服从于统計规律

A、定线误差:定线时候产生的误差,其大小和符号均不改变,是属于系统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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