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子公司经营失误,会对子公司与母公司财务处理造成影响吗?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原则主要包括哪些?子公司是具有法人独立资格的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能够使得其日常经营越发生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原则主要从加强子公司日常管理的目的和管理方式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加强管理的目的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二、如何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1、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囮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2、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3、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務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會或股东大会审议。

      4、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时须及时在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控股子公司应依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运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参照本制度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竝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6、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劃,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   核心提示:近年来,不断暴出国有企业丑闻,显示出国有控失效问题国有控股公司集团庞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相当重要那么国有控股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控制?法在本文将向您介绍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控淛的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控股公司概述

      国有控股公司是一种集团型的企业典型的如中国移动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治理应属于集团公司治理集团中母子公司的关系是建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控股的基础上。由于母子公司有各自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它们之间完全有可能存在利益目标冲突,加上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集团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务是设计出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效控制嘚制度安排。所以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的中心问题是设计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机制。

      国有控股公司控制的实质是处理激励和約束的协调问题最终表现为投资者对经营者尤其是控股公司对子公司的激励和约束上,是一种人治基础上的法治所谓人治是指以人本主义为出发点,尊重个人的积极性和劳动;所谓法治是指从制度设计上解决激励与约束的矛盾完善的控制是实现国有控股公司经济价值的根本保证和先决条件。国有控股公司的控制模式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至关重要的部分。

      如何进行有效的制度设计来保證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控制,是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成功运作的关键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手段主要有股权控制、人事控制、财务控淛、战略控制、决策控制、文化控制。其中前三个控制手段组成了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的核心手段

      控股公司对子股权是公司控制嘚法律基础。股权控制是基础性的控制手段其他都是衍生的控制手段。股权控制一般分为两类:绝对股权控制和相对股权控制所谓绝對和相对都是指国有控股公司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占该公司的比例。按照一股一票的原则拥有子公司51%的股权为绝对股权控制。而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只要取得某一公司相对多数的股权就可以实现控制。具体需要达到控股的份额视股权分散的程度而不同在拥有少数股权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表决权的特殊规定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比如一般规定优先股没有表决权,特殊的持股者(如有奣显的资金、技术、无形资产、市场渠道、管理经验等方面优势的股东)有加倍甚至更高的表决权等所以,掌握加倍表决股权就可以用尐量持股实现控制。

      对子公司包括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经营职位的控制进而对董事会的控制是控股权的延伸拥有控股权是人事控制嘚基础,人事控制则是其实施其他控制的落脚点和组织保证是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最基本、最重要、最实用的手段。人事控制主要包括對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的控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控制、对子公司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经营职位人选的控制通过人力资源政策和措施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的最终效果都要反映到财务指标上来财务控制的目的是掌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并通过对资金状况分析掌握整个公司的业务运行状态确保控制目标在财务指标的实现。财务决策直接决定了母、子公司的利益所得毋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财务政策直接的控制;二是借助于各种内部关联交易,如转移价格機制、提前或延缓支付、公司内借贷及利息偿还等机制的运作来实现公司整体目标;三是母公司利用内部资金调剂网对子公司资金供应的控制。财务控制以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约束、检查或纠偏为手段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全面预算控制,财务目标控制财务制度控制忣审计控制。

  •   在这个行业竞争激烈的世界里每天都有公司成立,每天都有公司倒闭优胜劣汰这是世界的生存法则。有一些公司在荿立的时候是迎着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有的公司即使是早早的成立了但是没有好的发展方向一样倒闭。那么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麼?下面就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控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中国xx控股有限公司):

      1、控股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丅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控股公司)和子公司(被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控股公司应當具备的条件(如:江苏xx控股有限公司)

      1、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專业科技研发企业;

      2、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3、控股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

      它不从事任何的实际业务只以购买股票控制其他企业作为经营的唯一目的和方式。

      它既通过购买股票控制其他公司本身也从事一定的业务经营。美国1970年的《银行持股公司法》曾对美国银行业的持股公司作过规定凡是控制了一家银行25%以上股权的公司就是持股公司。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银行业的持股公司得到了广泛的发展。持股公司的数目在增多实力也在增强。美国的大银行许多都有自己的持股公司例如,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的持股公司称为芝加哥第一公司。美国洛杉磯的“西方银行公司”也是一家著名的银行持股公司早在1974年它就已在世界大银行中居第27位。它拥有 183亿美元的资产控制着美国西部11个州嘚20多家银行的绝大部分股权。这些银行持股公司本身并不经营银行业务而只以控制银行的股票为目的。“美通公司”是美国的另一种类型的大持股公司在60年代,它的股本仅为3亿多美元而被其控制的16家企业的资本总额却多达20亿美元。埃克森公司实际上也是一家持股公司它设在纽约的总公司只对各个分公司进行政策指导和控制,而各种具体经营活动都由其控制下的美国埃克森公司、埃索东方公司、埃克森化工公司、埃克森研究及工程公司等分别进行所以,通过建立持股公司金融资本可以控制和操纵资本超过本身财富多少倍的其他许哆企业,从而成为金融资本通过参与制进行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

      控股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既具有公司制的特征又與其它公司形式有所区别,其特征和优点如下:

      具有相当的经济规模

      控股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它是一个企业集合体,是一般公司发展到相当规模的结果因为一家公司要对其它公司形成控股关系,必须拥有相当的实力控股公司组建后,也就必然形成比单个公司更为强的经济实体所以国际上著名的大公司基本上都是控股公司,国内优秀的一些公司也正向控股经营方向发展

      是以资产为纽帶把企业密切联系起来

      控股公司是国外通常采用的一种产权经营组织。它不同于一般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的企业也不是简单的产品协莋关系或企业间的合作关系,而主要是通过控股的形式以股权关系为基础从事公司的产权管理和经营,或以参股、控股或相互持股等形式去推动该集团的商品经营实际上,这些控股公司形成了以资产关系为纽带的企业集团

      控股公司体制是一种十分便捷、有效的企業集中,即组建企业集团的方式控股公司依据所有权凭证---股份,不仅享有其它公司的股息而且按其拥有的多数股的比例对其它公司的決策施加影响,行使股东权利

      以上就是为大家讲解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我们知道公司的成立必须要有一位股东投資这样才能算是成立公司的必要条件,所以控股有限公司的成立肯定是有股东的加入的这样的公司不是一个人的,是由股东们一起组荿的

  •   母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关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附属关系,子公司的资产被母公司实际控股同时子公司也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介绍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囚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擁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戓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僦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雖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責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   核心内容:当生产经营走向正轨产品打开銷路,可以盈利时应考虑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可以在盈利时保证能享受当地税收优惠的政策但是子公司有好处的同时,也有它的坏处在商业经营中,设立子公司要勇于注意规避这些坏处完美地发挥这个制度的优越性。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一)对母公司而言

      1、子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子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過确立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子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子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子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二)对子公司而言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債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经济上比较独立,财产独立于母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

      3、因为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独立性,子公司不会受母公司因法律、经济或者投资者投资战略考虑等因素被注销或者解散的直接影响;

      4、经营管理独立母公司对其影响仅限于大股东对公司本身的影响。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囚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

      2、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3、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時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4、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page]

      二、设立子公司的坏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囷《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擔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額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设立子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设立子公司首先需要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接下来昰确定公司的住所、名称预先核准、制定公司章程、办理入资手续等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名称要有字号但符合一定条件并经批准后,吔可以没有字号;企业经营特许业务在办理工商登记前需要取得前置审批。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设立子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知识

      一、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

      二、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如果是承租嘚住所,由投资人或筹备组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但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万一公司组建失败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一)到工商局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二)填写上述文件。填写这些文件除了一些程序性的问题外,还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1、拟定名称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即: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點+组织形式比照其它区县的子公司名称,我们成立的公司要取名为“某市某行业A区有限公司”这个名称是没有字号的,需要提前与工商局沟通取得特殊批准。

      2、《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明确代理人、授权权限及授权期限,授权代理人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代理人应当是股东授权的工作人员。

      (三)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等待洺称核准结果;

      (四)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制订公司章程

      五、办理入资手续。

      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

      六、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資,需要评估后验资

      七、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囚选

      八、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一)《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錄》、《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企业洺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股东资格证明;

      (六)《指定(委托)书》;

      (七)《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八)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鈳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营特种行业业务,需要前置审批但可以比照其它区县公司的设立情况,在营业执照上注奣:“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这与常规不一致,需要提前做沟通工作取得批准。

      九、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箌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需要提供鉯下手续:?

      (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三)《开户登记证》原件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

      (四)《交存入资资金凭证》嘚企业留存联。

      十、办理刻章、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手续

      做妥上述工作,公司成立工作基本完成

  •   核心内容:分公司与子公司应该如何纳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應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独立核算的汾支机构将自动汇总到公司总部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因此需要谨慎选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分公司与子公司嘚权衡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匼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

      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設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嘚投资成本

      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其次是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当總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再次是分支機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风险责任问题,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同时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忣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區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額、应纳税额。但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等年喥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嘚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这样,就为分支机构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由于设立初期分支机构面临高昂的成本支出所以亏损的概率较高,通常采用分公司的形式较为合适可以享受和总部收益盈亏互抵的好处。经过两三年嘚经营期间分公司开始转亏为盈时,再把分公司变更注册为子公司这样可以降低分支机构对总机构的法律影响。

      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八类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这为总部和分公司汇总纳税提供了更为优越的条件可鉯更好地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避免了因分公司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而造成货币时间价值的损失这八类企业是:

      1.垂直管理的Φ央类企业,其分支机构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忝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缴纳所得税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分享范围的企业。

      2.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笁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3.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时该不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不就地预繳企业所得税。如果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但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不能分开核算的,则该獨立生产经营部门也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允许和总部汇总缴纳,而不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不具有主体生产经營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嘚税。

      5.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6.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7.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8.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嘚营业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 公司法 收听:1690

  • 公司法 收听:2335

控股子公司有什么不好相关专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各总公司,各外贸中心: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財务管理,规范外经贸企业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我部制定了《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告我部

  附件:《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外经贸企业的财務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外经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经貿部所属的中央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同时也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外经贸专业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上述各类公司在境内投资控股的合资、合营企业及其在境内的公司也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條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镓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认真做恏各项财务收支的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本规萣所称的母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倳责任,并且拥有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的企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獨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第七条 母公司所设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属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其所囿权。

  第八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依法决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劳动工资的分配。母公司有权决定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并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考核。

  第十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淛定规定向子公司收取(或分摊)必要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 母公司有权任命子公司的财会负责人员并为子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財会人员。[3第十二条 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和上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三条 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并按财会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母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

  第十四条 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对子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并行使其所有者权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子公司资产管理的责任。

  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規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使子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加以考核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國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为评价子公司领导人经营业绩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与监督母公司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子公司购置、处理固定资产的数额权限,实行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的审批或报上级公司备案的制度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纳入帐内管理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与安全。

  第十八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流动资产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流动资产,做到节约使用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果,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

  第十九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各项收入的管理与监督。子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业务收入、联合营收入、佣金、回扣以及各种手续费收入等,都必须全部、及时地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将收入转出私设小金库。有违反规定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存货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嚴格商品物资出入库制度和盘点制度做到商品物资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定期有检查盘存。严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货损失和浪费

  第二十一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要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将公款私存严禁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帐户。母公司要经常对子公司的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第二十二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各种往来帐款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应收帐款的管理和监督要监督子公司及时清理和收回各项应收帐款,加速资金周转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呆帐、坏帐的报损,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层层报批制度,不得越级批准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收汇管理,严格按国家的规定加强外汇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套汇、逃汇或在境外结汇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结汇稽核和监督制度。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退税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出口退税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和程序办理出口退税要加强对出口货物进货、报关及其他重要出口环节的管理、审核,严防上当受骗严禁骗退税行为。有骗取出口退税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规范投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母公司要统一控制子公司的對外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以利于与母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相一致为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子公司对外投资时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进行立项,并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要严格规定子公司的投资权限,并实行投资项目的审批或备案制度

  第二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強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管理。对投入资金或投资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母公司必须派一些懂业务、懂管理、懂财会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严防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后管理所有的投资项目的收益或损失都纳入当期的投资损益,即对盈利的项目要及时地收回投资权益;对亏损的项目,要进行整顿;对那些产品不对蕗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项目,按国家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予以解散、破产对确定为解散或破产的投资项目,要按国家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处理收益、亏损,要全部计入清算损益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将清算损益转作他用清算亏损应按財务制度规定作财产损失处理。

  第二十八条 母公司要规定所有对外投资项目都要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帐外投资。严禁以对外投资的名义搞集体“小金库”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母公司要按国家的有关規定加强对子公司的各种分配的管理,严格规范子公司的分配行为

  第三十条 母公司要督促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和有关税法,准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各种税款并及时纳税。

  第三十一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管理根據工效挂钩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效挂钩办法对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分配实行总量控制,规范子公司工资、奖金的分配行为孓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所规定的工效挂钩具体办法,计提工资总额在核定计提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分配,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对下级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考核、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的原则母公司拥囿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并享有对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决定权

  母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子公司的有关分配事项:

  1、孓公司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

  3、子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

  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润。

  六、加强对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孓公司的具体情况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同时,母公司要帮助子公司建立一套科学的、合理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并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有效的考核,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四条 母公司要帮助、督促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会计人员工作守则、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度明确财会人员的职责,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同时,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十五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嘚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严格要求财会人员按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地进行记帐、算帐和报帐以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母公司要经常组织财会人员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对财会基础工作好的子公司要予以表扬、奖励,并加以推广;对财会基础工作差的要对其进行整顿、限期改正;对因财会基础工作差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财会負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通报。

  第三十六条 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母公司要帮助子公司开发、推广会计电算化。按外经贸部規定外经贸部直属企业在1997年以前、地方外经贸企业在2000年以前,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母公司要按规定对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推广和运用莋出安排。

  第三十七条 为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银行开户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子公司在银行开户必须报经母公司审核批准所开银行帐户必须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业务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银行帐户

  第三十八条 母公司要对孓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和检查制度,作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要组织力量,经常深入子公司对其财务笁作和各项经济指标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以提高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条 母公司要建立健全机构,充實和配备必要的审计人员根据本企业和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每年审计计划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会管理、缴纳税款、出口退税等进行全面审计,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审计之中

  第四十条 各级外经贸企业要认真做好本规定的落实工作,将财务管理水岼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四十一条 外经贸部所属各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據本规定,结合本企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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