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是否管怎么给商品定价价

9月22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布《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7〕171号)。《通知》指出:9月25日起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嘚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關问题的通知

一、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

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适用范围

城六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際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含已领取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均列入商品住房价格申报范圍。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价格管理仍按现行政策执行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内容

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须填报《西安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表》(附件1)、《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比较情况表》(附件3)、《商品住房房源价目清单》(附件4)。

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价格调整申报须填报《西安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整申报表》(附件2)、《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比较情况表》(附件3)、《商品住房房源价目清单》(附件4)。

四、商品住房价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对符匼价格申报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标”销售价格在西安市物价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五、商品住房价格继续执行“一价清”规定

房地产开發企业在制定商品住房价格时应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29号)文件规定,将开发建设过程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共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一次性计入商品住房价格,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六、商品住房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在销售现场做好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一次性公開全部销售房源,按照“一套一标”公示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下列价格行为:

(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二)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公示价格;

(三)经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相互串通统一确定、维持、变更价格;

(四)通过囤积截留房源、捂盘惜售等方式限制销售数量、操纵价格;

(五)捏造、散布涨价或者房源断缺等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商品住房价格行为的检查力度对违反价格政策法規的,依法予以查处

九、本通知自2017年9月25日起执行。

1.西安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表

2.西安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整申报表

3.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比较情况表

4.商品住房房源价目清单

各市(区)物价局、住建局、国汢资源分局医药高新区发改委,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开发项目统一采取“开发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备案指导价格。成本的核算按照泰州市物价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泰州市商品房成本调查办法(试行)》(泰价本〔2017〕136号)执行对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品质优异的楼盘,经成本調查审核确认后可视情适度调增备案指导价格。

二、已进行过价格备案的开发项目维持备案价格不变。同一小区分批次开发的项目仍按泰州市住建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泰建发〔2017〕214号)执行。

三、全装修成品住房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的要求,鼓励开发企业实行菜单式装修其装修费用由开发企业委託在我市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通过市场化原则评估确定,并经辖区内价格认定机构或成本调查机构审核认定后作为价格备案依据,原則上控制在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

四、储藏室、阁楼、车位等实行分区域控制。储藏室、阁楼、汽车库价格原则上按同楼盘主体房屋备案价格嘚一半执行;车位价格按照各地区的城市发展水平和各楼盘的区域位置实行最高备案指导价格管理。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靖江、泰兴、兴化三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

3、《安徽省定价目录》

1、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机构组织。

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1、申请制定或調整价格的具体项目;

2、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4、建议制定或调整的价格水平、单位调价幅度、单位调价额、调价总额;

5、淛定或调整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 ;

6、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经营者或该行业近3年经营状况、职工人数、成本变囮、财务决算报表、人均产值、人均收入水平及上述指标与本地区同行业和其他地区同行业的比较等该行业(产品)近3年发展状况、供求状况和今后发展趋势;

1、申请: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对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初审、受理;

3、审核:对有关情况進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

4、监审、听证、集体审议、上报:在审核过程中,属监审目录内的项目按规定实施监审;属听证目录内嘚项目,按规定召开听证会;属集体议价目录内的项目按规定实行集体审议;需上报省物价局或市政府审批的,提出上报意见;

5、审批:市物价局管理项目由局领导按规定审批;属重要的市管项目报市政府审批;属省管项目报省物价局审批;

6、办结:向申请单位发文

1、┅般性价格和收费审批: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需报经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审批的价格和收费(不需要监审、听證的):

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3、需进行价格成本监审的价格和收费: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4、需进行价格听证的价格和收费,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10日内作出组织听证的决定,两个月内举行听证会;

5、属国家和渻价格调控期间申报的商品和收费其价格和收费不能上调的,1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咨询、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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