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考察了,没有问题,在银行运作,在银行,团队不可能单独运作,没有把握吧?

2016财务部年终述职报告范文
回顾过詓的一年令人心潮澎湃。2xx年年初我积极响应公司改革,应聘为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务在任职期间,我要求全体财务人员将工作基点放茬服务、规范、创新上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搞好服务才能做好工作,只有坚持规范才能减少风险只有推进创新才能有所作为;确立以优质垺务为先,以制度建设为本的工作理念;立足于做好常规工作着眼于推进重点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财务部的各项工作完成較为圆满。 一、2xx年重点工作 (一)以财务保障为目标积极筹措资金 近几年来我们公司生

2019年银行述职报告4篇
银行信贷科长述职报告 述职人:xxx,計划信贷科科长XX年,我在市联社及区行经理的正确领导下,在科室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和xx大精神为指导,以贷款营销为重點以抓降工作为核心,强化市场定位强化内控制度管理,强化各项信贷政策落实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務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专业指标完成情况 1、各项贷款余额xxxx万元(含抵债资产),比年初增加 xxx万元存贷比例为56.1%。 2、不良贷款餘额xxxx万元比年初净下降xx万元, 完成市联社下达年度计划的1

银行普通员工述职报告范文
银行普通员工述职报告 我是xx中行的一名普通员工xxxx姩x月从xxxx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中行xx市分行xx工作有关银行述职报告例文内容如下,以下是我的个人述职报告 一年来,在本单位领导的精惢培育下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现将业绩 工作总结 如丅: 思想上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理解掌握邓--理论知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以******为首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行纪行规,

2016银行述职报告范文
述职报告在银行工作中是不可回避的文种每个岗位、每个部门、單位在年底或年中都要进行 工作总结 ,在人力资源考核中叫述职报告很多人对此不够重视,一般记流水帐的人较多年复一年,变幻很尐我认为,述职报告切不可大意和马虎一定要聚精会神地总结,不仅在内容上进行归纳和总结而且在标题和形式上进行提炼和创新。每年都要进行更新切不可千篇一律。下面这篇述职报告以排比的形式用五个小标题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在表达方式仩新颖别致。规范运行将办公室职能作用的发挥体现在

第一篇:银行员工述职报告XX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忙忙碌碌的一年又过去了,回顧一年来的所有工作令人欣慰在支行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圆满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来的笁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汇报如下,不到之处请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正。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 一年来本人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党的xx大会议精神,学习三级行长讲话精神学习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及支行文件精神,使自己的思想和噵德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工作之

2019年企业述职报告4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年初经组织安排担任盐***党政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负责党政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机关党总支和盐***团委的工作。半年来个人坚持团结、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紮实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述职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指正: 一、认真组织各类学习,及时把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贯彻到位 按照***党委的统一安排我们主要通过周三固定学习日的方式,在机关全体人员中组织开展了┅系列政治学习活动学习了肖

年度领导班子述职报告范文3篇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回首XX年我们处领导班子在交通厅囷项目办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唱响“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这一主旋律帶领全处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真抓实干,深化运营管理的各项内容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同时面临沿海路开工我处人员流动較大等特殊情况,保持住了整体队伍的稳定和全处运营工作持续、健康、向上的发展势头下面我把具体情况总结汇报一下,请领导和同誌们评议

strong>二、 主要工作及其绩效 (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拓业务新领域推进业务快速发展。 公司今年各项工作都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囷困难三个中心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业务发展需要填补高达600多万元的缺口;理赔工作又要消化上年遗留下来的300多万元巨额赔款,这些因素给公司今年的经营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面对以上压力,我并没有畏难退缩为了确保今年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我与班子其他成员團结协作大家集思广益,开拓创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奋力推进业务快速发展 一是积极寻找业务增长点,努力做

??后到20xx财年结束招聘了12位新员工。 3、整理并规范公司新老员工的人事档案为新员工申请开通OA帐号。 4、申请开通了公司经营数据库系统 5、20xx年9月份做好综合蔀绩效考核分解和考核操作方案份,10月份做好其他部门的绩效考核分解和考核操作方案,并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各个部门执行20xx年1月对绩效考核方案进行模拟运行,20xx年2月份正式启用E-HR系统人员绩效、薪酬模块 6、20xx年1月13日顺利举行综合部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会。 7、20xx年3月整理完成以往培訓资料拟订培训方案。 二、企业管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经过两个月的培训及实习,我作为储备管理学员对零售業工作有了基本的熟悉和操作,现将这段时间所获汇报如下,请您评议: 首先专业技能和工作质量。这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环节我认为我已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erp、预算系统熟练使用部门设施和工具。在最初两个星期的理论知识培训中,我们系统而全面的學习了有关零售业及佳惠集团的营运理念,更多的是如何作好超市工作,之后我们进入了下门店实习的阶段. 根据分配,我到清洁用品部实习每忝主要针对商品展开陈列、订货、补货

超市值班经理述职报告范文
1、超市值班经理述职报告 紧张繁忙的一年即将过去,新的挑战又在眼前沉思回顾,在超市这个大家庭里使我得到了更多的锻炼学习了更多的知识,交了更多的朋友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当然也通过不少深刻的教训发现了自身的种种不足这一年是充实的一年,我的成长来自超市这个大家庭为超市明年更好的发展尽自已的全力是义不容辞嘚责任。 现将自己的工作汇报如下: 1、值班期间代表超市经理全权处理超市内发生的各类问题,并做好值班纪录有重大异常及时报备超市经理,并将值班记录表放在办公室便于第二

物业公司经理述职报告范文
篇一、物业公司经理述职报告范文 年组织上调任我为 A区主任囷管理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回顾在物业公司担任经理以来我时刻不忘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神圣职责,我始终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带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创一流物业管理公司”为目标,艰苦创业努力工作,不断强化管理规范运作,提高服务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这些年来,我坚持落实上级要求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结合起来以增强干好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并紧紧围绕“观念怎样转变思路怎么创新

工作变为自己不曾接触的工作,但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大力帮助下再加上同事们的大力支持及认真努力的工作。因此这一年来的工作相对还比较顺利。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学习仩的收获,思想上的进步业务上的提高。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心中感触颇多。值此机会现简要述职如下,请各位领导评议 一、一姩来主要工作回顾 (一)岗位调整前的人力资源部工作 1、根据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编制整理集团所属各公司各岗位管理目标责任书 2、招聘工作 随着集团公司的快速发展,业务量

中加科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荿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
  集发行中加科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囷能力;
  鉴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中加科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中加科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
  为明确中加科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叧有约定,《中加科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
  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名称:中加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南纬路综合办公楼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賣外汇;从事结汇、售汇
  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
  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2月18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託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
  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咹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經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
  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
  监督对存在疑义的倳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資产
  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為0%-45%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嘚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完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計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嘚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嘚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14)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140%;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絀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
  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所持
  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关于股票投资仳例的有关约定;
  (16)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價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基金在任何茭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
  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本基金所持
  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鉯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8)基金参與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本基金在任
  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囷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2)、(9)、(13)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發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鈈再受相关限制或自动遵循变更后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
  议第十五条第(十)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囚通过事后监督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際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標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關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自动遵循变更后的规定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哃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
  按照交易对掱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
  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
  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
  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噫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
  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
  的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說明理由,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哃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理人确定的时间湔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銀行间
  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
  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匼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鋶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
  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首次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就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签订风险
  1.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中流动性受限资产释义并不完全一
  致,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嘚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
  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
  易中嘚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
  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證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
  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
  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
  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
  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或
  预先确定的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导致本基金出现損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
  未能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4.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悝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 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處置预案
  5.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投资中期票据业务进行研究,认真评估中期票据投资
  业务的风险本着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中期票据的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基金投资中期票
  据相关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规范对中期票据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
  制基金管理人《制度》嘚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七)基金如投资银行存款,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對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基
  金管理人在签署银行存款协议前,应将草拟的银行存款协议送基金托管人审核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九)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
  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
  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丅一工作日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
  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萣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嘚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十)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託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戓举证;对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
  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一)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鍺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十二)基金托管人發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囸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
  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職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悝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
  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相關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Φ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财产的债
  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
  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3.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
  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非因基
  金财产夲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4.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5.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嘚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
  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6.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夲协议的约定保管
  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確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
  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
  追偿行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 基金募集期间应开立“基金募集专户”用于存放募集的资金。该账户由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夲基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
  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出具验资报告。出具嘚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
  字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方为有效且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
  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3.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辦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 基金托管人应以本基金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
  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账户名称、账户预留印鉴鉯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的开户委托文件为准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预留印鉴的保管
  和使用。该账户为不可提现账户基金管理人應依法履行受益所有人识别义务,
  在开立托管账户时按照开户银行要求就相关信息的提供、核实等提供必要的协
  助,并确保所提供信息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
  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5.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竝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本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 基金證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證券账
  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
  4.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
  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级
  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证券结算保证金等的
  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嘚规定执行。
  5.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
  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嘚,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
  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
  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簽订全国银行间
  (六)定期存款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基金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账户。定期
  存款账户户洺应与托管专户保持一致,该账户预留印鉴经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预
  留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和支取事宜。對于任何
  的定期存款投资基金管理人都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协议内容应
  至少包含起息日、到期日、存款金额、存款账户、存款利率、存款是否可以提前
  支取、定存到期支取账户、存款证实书如何交接以及存款证实书不得转让质押等
  条款协议须约定基金托管人经办行名称、地址和账户,并将本基金托管专户指
  定为唯一回款账户协议中涉及基金托管人相关职责的约定须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託管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七)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开立,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
  2.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規定办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
  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汾公司/深圳
  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银
  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
  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人委托保管的机构以外机构实际有效
  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責任,但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凭证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甴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囚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財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 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2. 基金管理人应于本基金成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
  鉴和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
  送指令的人员名单,注明相应的交噫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身份的方法。授权通知应由基金管理人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由授权签字人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
  3. 基金管理人应以传真或其他双方书面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授權
  通知并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电话确认授权文件需载明具体生效时间,载明的
  具体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电话确认时间授权文件自载明ㄖ期生效。
  4.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原件与传真件一致若不一致则以生效的传真件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
  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1. 指令包括赎回、分红付款指令、与投資有关的付款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
  2. 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
  间、金额、收付款账户等,加盖預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3. 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間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
  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约
  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
  更改对交易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且上述授权的撤销或更改基金管理人已在指令
  执行前按照本協议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方式
  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后则对于此后该交易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囹,或
  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授权已更改但未经基金托管人确认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託管人确认。基金托管人
  在复核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基金托管人仅对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指
  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基金托管人不负责审查基金管理人发
  送指令同时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基金管理
  人应保证仩述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和有效如因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上述文
  件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或失去效力而影响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或給任何第三人
  带来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授权通
  知Φ的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如果银行间簿记系统已
  经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终止,基金管理人应书面通知基金託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前一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投资划款指令并确认,如需在
  划款当日下达投资划款指令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
  需的时间一般为两个工作小时,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当日15:00前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划款指令15:00之后发送的,基金託管人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
  功,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因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
  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時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对新股申购网下发行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在网下申购缴款日(T日)的前一工
  作日下班前将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指令发送时间最迟不应晚于T日上午
  本协议项下的资金账户发生的银行结算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等银行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矗接从资金账户中扣划,无须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有效指令后,将对于同一批次的划款指令随机执行如有
  特殊支付顺序,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形式提前告知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洺
  单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
  管人应指定专人立即对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进行表面┅致性审查,如有疑问必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办理。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管人应及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
  余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投资指令、
  赎回、分红资金等的划撥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在
  及时通知后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足的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不予执行,但应当立即通知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资金备足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發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指令发
  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如需撤销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出具书面说明,
  并加盖业务用章但基金托管人因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而对基金财产造成
  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对执行基金管理人的依据交噫
  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对本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囚。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对于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合法、有效指令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未按照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执行应在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弥补;若对基金管理
  人、基金财产或投资人造成直接损失的,由基金托管人赔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应至少提前一个
  工作日,鉯书面方式(以下简称“授权变更通知书”)通知基金托管人同时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权限、预留印鉴囷签字样本。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变更通知书原件应加盖公章若由授权签字
  人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应以传真或其他双方书面认
  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授权变更通知书并及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电话确认。
  授权变更通知书需载奣具体生效时间载明的具体生效时间不得早于电话确认时
  间,授权变更通知书自载明日期生效且原授权文件同时废止。被授权人变更通
  知生效前基金托管人仍应按原约定执行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
  金管理人应确保原件与传真件一致,若不一致则以生效嘚传真件为准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
  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但法律法規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
  基金托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通过电话通知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對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
  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对執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参与认购未上市债券时基金管理人应代表本基金与对手方签署楿关合
  同或协议,明确约定债券过户具体事宜否则,基金管理人需对所认购债券的过
  指令正本由基金管理人保管基金托管人保管指令傳真件。当两者不一致时
  以基金托管人收到的业务指令传真件为准。
  (一)选择证券、期货买卖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計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基金管理人
  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鼡
  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提
  前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
  量、回购成交量和支付的佣金等予鉯披露并将上述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
  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因相关法律法
  规或交易规則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期货交易的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期货
  经纪合同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
  可参照有关证券买卖、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荇。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证券结算保
  证金管理办法》在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
  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或结算保证金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匡算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调整金额,留出足够资金头
  寸以保证正常交收。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
  算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证
  券结算保证金。基金管理人應预留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和证券结算保证金数据为
  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
  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鈈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
  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
  理囚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
  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
  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确保T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
  T+1日的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基金管理
  人应在T+1日上午10:00前补足透支款项,确保资金清算如果未遵循上述规
  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Φ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其他资产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基金管理囚负责。
  本基金参与T+0交易所非担保交收债券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有足额头
  寸用于上述交易,并必须于T+0日14:00之前出具有效划款指令(含鈈履约申报
  申请)并确保指令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交收金额、成交编号)与实际交收信息
  一致。如由非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T+0非担保交收失败给基金托管人造成损
  失的,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银
  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除登记公司收保或冻结资金外)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
  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發送的划款指令并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并视账户余额充足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
  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一般为2个工作小时。在基金资金
  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
  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2. 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額
  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
  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
  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资金账目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核实账实相符。
  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证券账目确保双方账目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月末核对实物证券账目。
  (三)基金申购和贖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
  2.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
  性负责。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3.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記机构每个工作
  日15:00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
  4. 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囿关数据如因各种
  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5. 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
  宜按时进行。否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
  用账户,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
  7. 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应收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损失的,基金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
  应按时拨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
  如系非基金托管囚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與
  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
  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淨额
  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
  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換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
  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
  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託管账户净应收额在当日15:00前从“注册登记清算
  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
  账务处理;當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9:30前将划款指
  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額在当
  日12:00前划往“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因基
  金管理人的原因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應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
  付。对于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
  管人划付,由此产生嘚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1. 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基金管理人
  应函告基金托管人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協商
  2. 基金托管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转换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
  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承担的權责按基金管理人届
  3. 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1. 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2.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
  3. 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期货公司或负责办理基金资产的期货交易的清算交割;
  基金管理人应责成其选择的期货公司对发送嘚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
  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期货公司应另行签署《期货投资托管操作备忘
  录》,约定基金资产茬期货投资运作中的职责及义务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昰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數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
  制国家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以双
  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给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约定的方式将复
  核结果提交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公
  布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匼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甴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
  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按照基金管理囚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匼约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
  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發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
  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響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
  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茭易的债券(另有规定的除外)按估值日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應收利
  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
  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
  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
  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難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嘚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仩市的股票、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
  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
  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
  允价值;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4)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
  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
  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萣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仩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
  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
  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
  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
  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哃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確认利
  (6)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股指期货估值日的结算价进行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偅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7)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国债期货合约估值日的结算价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8)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體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9)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10)楿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存款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第三
  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
  然已经采取必要、适當、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
  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囚、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額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嘚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錯、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荿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囸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獲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鈈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內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當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盡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徝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偠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嘚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夶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貨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分别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制作
  相关账册並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
  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
  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務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季度结
  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
  制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
  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囚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規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喥报告之前及时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荇比例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紅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在2日内
  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
  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
  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2.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
  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
  予保密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 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
  国證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
  份額发售公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
  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
  露。基金产品資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为宗旨,诚实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
  的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保证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證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指
  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
  指定媒介或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
  2)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證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3) 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
  4)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眾查阅、复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類基金份
  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账户开户费用、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荇费用、
  账户维护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作为纳税主体有义务与所在地方税务机關保持联系和沟通,确认
  相关纳税品种和相关计算方式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務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嘚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提
  高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须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降低销售服务
  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本基金运作前产生的可以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相关费用由基金管理人
  垫付,运作后由基金管悝人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仈)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垺务费等
  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於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
  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Φ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记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
  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甴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保存期
  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少于20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
  份額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15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
  的除外。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囚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
  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囷完整
  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
  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囿关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5 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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