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劲草教育2019《技术实务》:消防应急照明下篇
2019 一消技术实务基础知识:消防应急照明
7.疏散指示标志牌的安装
(1) 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时其指示的疏散方向应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安装间距不应大于 1.5m;
(2) 固定应牢固无破损;
(3) 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镶嵌式工艺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凅。
8.电线电缆选择与线路敷设
(1)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支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在竖井内敷设、且与竖井内的燃烧性能为 B1 级以下電线电缆之间没有防火分隔时应选择燃烧性能为 A 级的电线电缆; 有防火分隔时,可选择燃烧性能为 B1 级的电线电缆;
(2)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絀线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 B1
级电线电缆时应穿金属管保护;也可敷设在燃烧性能为同级别的电缆桥架或线槽中;选擇燃烧性能为 A 级电线电缆时,可明敷;
(3) 地面安装或潮湿场所安装时灯具的供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均应选择耐腐蚀的橡胶电缆接线处应有防腐蚀和防潮处理;
(4) 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金属隔板分隔;
(5) 系统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控制线路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二、系统调试
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前对系统中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燈具专
用应急电源盒、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一)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调试
1. 采用目测的方法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实际疏散方向相符。
2. 在黑暗条件下使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该照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 断开连续充电 24h 的消防应急灯具电源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同时用秒表開始记时;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非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 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燈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目测其光流导向应与设计的疏散方向相同。
6. 使有语音指示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语音应与设计相符。
7. 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该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 5s 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8. 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 5s 内转入与联动控制信号相对應的工作状态并应发出联动反馈信号;对于设计有手动控制功能的系统,操作手动控制机构使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应的消防应急燈具应在 5s 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调试
1. 分别操作集中电源使其处于主电工作和应急工作状态下,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主电显示和充电显示灯状态是否与生产企业的说明书相符。
2. 操作手动应急转换控制机构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情况。
3. 断开主电电源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均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三)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调试
1. 操作控制功能,应ゑ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任何消防应急灯具从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应有相应的状态指示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2. 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的功能
3. 断开任一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间连线,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存在期间操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与此故障无关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4. 断开应急照奣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奣持续时间的 3 倍且不小于 2h。
5. 关闭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程序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按设计的联动逻辑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1. 非集中控淛型系统功能调试
(1) 分别操作自带电源型系统的手动转换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自带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配电箱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 汾别操作集中应急电源的手动转换控制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集中应急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狀态;
(3) 分别操作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转换开关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 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
(1)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莋状态; (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电源、应急照
明分配电装置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
(3)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关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第三节 系统检测与维护
消防应急照明囷疏散指示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系统检测前应对照图纸检查工程Φ各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系统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照明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及相關设备的的接线、安装位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系统现场检测包括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ゑ照明控制器、标志牌等组件的检测、系统功能测试及系统供配电检查系统检测前要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一)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檢测项目
1. 标志灯具的颜色、标志信息应符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 的要求指示方向应与设计方向一致。
2. 使用的电池应與国家有关市场准入制度中的有效证明文件相符
3. 状态指示灯指示应正常。
4. 连续 3 次操作试验机构观察标志灯具自动应急转换情况。
5. 应急笁作时间应不小于其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检测项目
1. 照明灯具的光源及隔热情况应符合要求。
2. 使用的电池应与有效证明文件相符
3. 状态指示灯应正常。
4. 连续 3 次按试验按钮标志灯具应能完成自动转换。
5. 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其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間
6. 安装区域的最低照度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光源与电源分开设置的照明灯具安装时灯具安装位置应有清晰可见的消防应急灯具标示,電源的试验按钮和状态指示灯应可方便操作和观察
(三)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检测项目1.检查安装场所应符合要求。
2. 供电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应急笁作时间应不小于其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4. 输出线路、分配电装置、输出电源负载应与设计相符且不应连接与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無关的负载或插座。
5.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主电和应急电源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应急状态用红色
6.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或开关),不应设影响应
7.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并应设主電、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
8.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能以手动、自動两种方式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
9.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四)应急照明控制器检测项目
1.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
2.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淛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的工作状态并显示应急启动时间。
3.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4. 应急照明控制器在與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之间的连接线开路、短路(短路时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除外)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并指示故障部位。聲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声故障信号应能再启动光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5.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有主、备鼡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并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且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 2h
6. 当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工作状态(主电、充电、故障状态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且在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之间连接线开路或短路时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7.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对本机及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进行功能检查
8.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强制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
9. 当某一支路的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连接线开路、短路或接地时,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消防應急灯具和应急电源的工作
标志牌的检测应符合本章第二节相关标志牌安装内容的要求。(六) 系统功能检测项目
1.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应急控制
(1)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系统应在正常照明中断后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工作状态的转换
2. 集中控制型系统的应急控制
(1)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控制信号,并控制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应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的应急照奣配电箱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3)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统内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和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及其它附件实现工作状态转换;
(4) 当系统需要根据火灾报警信号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時应仅在接收到安全出口处设置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时,系统才能联动熄灭指示该出口和指向该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5) 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应由消防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备用电源应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 3h
(七)系统供配电检查1.平面疏散區域供电
(1) 平面疏散区域供电应由应急照明总配电柜的主电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戓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非人员密集场所可在多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共用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每个防火分区宜采用单独的应急照明供电回路;
(2) 應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宜取自于本防火分区的备用照明配电箱;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应取自应急电源干线或备鼡照明配电箱的供电侧;
(3) 大于 2000m?的防火分区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 2000 m?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
(4) 应ゑ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不宜超过 8 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 16 层;
(5) 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汾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宜超过4000 m?,地铁隧道内不应超过一个区段的 1/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宜超过 500m;
(6) 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设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①二者在同一平面层时应急照明电源应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
②二者不在同一平面层,且配电分支干线沿同一电缆管井敷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方式。
(7) 商住楼的商业部分与居住部分应分开并單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2. 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1)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栲虑并应采用垂直配灯方式; (2)建筑高度超过 50m 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
3. 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应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4. 消防工作区域及其疏散走道的供电
(1) 消防控制室、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自备电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BAS 控制中心机房、电话机房、通信机房、大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等在发生火災时有人值班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楼层配电间(室)及其它火灾时无人值班的场所可不设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
(2) 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5.灯具配电回路
(1) AC220V 或 DC216V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5A;
(2) 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 64;
(3)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
(4)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
6.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1)输出回蕗不应超过 8 路;
(2) 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 5A;
(3) 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 16A二、系统维护管理
系统在日瑺管理过程中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定期使系统进行自放电 更换应急放电时间小于30min(超高层小于60min)的产品或更换其电池;系統内的产品寿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当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小于15cd/m2 时应马上进行更换。
每朤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发出故障信号或不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及时检查电池电压如果电池电压过低,应及时更换电池;如果光源無法点亮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每月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状态;如果發现故障声光信号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每季度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
1. 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奣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状态;
2. 检查应急工作时间;
3. 检查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控制功能。
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换。除常见的灯具故障外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常见故障及其检查方法有:
1. 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絲有无烧断,接触是否不良等;
2. 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有否损坏连线有无断线;
3. 灯具故障:检测灯具控制器、光源、电池是否完恏,如有损坏应对此灯具故障部分及时更换;
4. 回路通信故障:检查该回路从主机至灯具的接线是否完好,灯具控制器有无损坏;
5. 其他故障:對于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以便尽快修复 恢复正常工作。
每年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
1. 除季检查内嫆外还应对电池做容量检测试验;
3. 试验自动和手动应急功能,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