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露女生隐私罪犯什么罪比如偷看洗澡或其他等包括偷窃女性或危协要钱什么的

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無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单纯的偷拍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罪权的行为,同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外散布,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及散播淫秽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荇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罪的。

来自贵州毕节的邹某19岁在昆明打工。17日下午他到马街一澡堂洗澡,想找点刺激的事情做做

这个澡堂当天没几人洗浴。邹某进到男浴室脱了衣服,冲了一会儿听到隔壁女浴室“哗哗”的水流声,一種冲动支配着他他光着身子蹑手蹑脚地走到女浴室门口,轻轻地将门推开一条缝透过门缝看到里面只有一个年轻女子。女子发现了门外的异常大喊:“干什么?”瞬间吓退了邹某

邹某回到男浴室,过了几分钟忍不住再看一次的想法占据了上风。这次他想到女浴室内只有一人,胆子大了起来仍然光着身子,走到门口直接将门推开,站在门口女子洗澡的场景被他一览无余。“救命啊!”女子夶喊着在邹某逃跑后,女子赶紧报警

西山公安分局马街派出所民警在男浴室找到了邹某。光着身子的邹某还在发呆他承认了偷窥,並称听到女子“救命”呼声后自己就被吓蒙了,躲在浴室害怕得发起呆来

由于邹某偷窥他人隐私罪,被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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