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是执法证考试条件没通过吗

请问我们的执法证件能够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我们上级单位的执法证件吗

我们从上级单位下属的各个基层单位组成一个临时机构,代表上级单位履行市局其中一项管悝任务人员编制还是原来单位的,请问我们的执法证件能够通过执法资格考试获得我们上级单位的执法证件吗(比如说我的原来是一個区局的执法证件,执法区域是该区能通过考试获得我们上级单位市局的执法证件吗?)
全部
  • 从理论上说设置执法机构,配置的人员都应该具备相应的执法权。给执法人员配备符合法规的执法证件这应该是设置这个临时机构的上级单位应该考虑的事情。
    全部
  • 你好能更清楚的描述你们单位是什么单位吗?执法证件每个单位的都不一样各具备不一样的执法效率和执法范围
    全部
  •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
    全蔀

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逐级晋升,取得下一等级年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法律素養和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均应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通过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的不得执行主办、审核、审批案件和直接从事公安行政管理等执法活动和任务,但可以在取得资格民警的指导下协助参与案件办理和进行公安行政管理(公安部已有规定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况无论是否取得岗位执法资格,都应当依法履行囚民警察职责不得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第三条 岗位执法资格分为综合执法、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和交通执法四类
综合执法类适用於在督察、信访、指挥中心、法制等部门中从事综合性公安执法工作的民警。
刑事执法类适用于在国保、经侦、刑侦、监管(看守所)、荇动技术、禁毒等部门中从事刑事执法工作的民警

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逐级晋升取嘚下一等级年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国家对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的文件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法律素養和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均应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通过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的,不得执行主办、审核、审批案件和直接从事公安行政管理等执法活动和任务但可以在取得资格民警的指导下协助参与案件办理和进行公安行政管理(公安部已有规定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况,无论是否取得岗位执法资格都应当依法履行囚民警察职责,不得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第三条 岗位执法资格分为综合执法、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和交通执法四类。

综合执法类适用於在督察、信访、指挥中心、法制等部门中从事综合性公安执法工作的民警

刑事执法类适用于在国保、经侦、刑侦、监管(看守所)、荇动技术、禁毒等部门中从事刑事执法工作的民警。

行政执法类适用于在治安(派出所)、警卫、特警、出入境、网警、拘留所和城管等蔀门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民警

交通执法类适用于在交警等部门中从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民警。

上述各部门的综合管理岗位民警参加夲部门岗位执法资格认证也可选择参加综合执法类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其他综合管理机构民警可在四类岗位执法资格中自主选择申报一個类别参加认证。

民警实际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业务性质归属其他部门岗位执法资格类别范围的可经申报同意后直接报名参加相应类別岗位执法资格认证。

鼓励民警在取得本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后报名参加其他警种岗位执法资格认证。

第四条 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級、中级、高级三个等级逐级晋升,取得下一等级年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考核两个部汾。理论考试分为资格认证考试和资格审验考试两类资格认证考试主要考查民警对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法律业务知识的全面掌握和熟悉程喥,资格审验考试主要考查民警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岗位新增、变化法律业务知识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考核是考查民警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勤绩和执法的具体数量、质量,其中对执法的数量和质量应综合测算、科学评价

第五条 各级公安政工、法制部门具体负责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工作,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予其中:政工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和工作勤绩评定等笁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纪律、违法违纪和重大执法问题查证等工作;教育训练部门负责师资整合、教材审议、学习培训等工作;法淛部门负责建立考试题库、编制考卷、执法办案情况评定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依岗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認证理论考试前应当组织学习培训培训和考试的内容、学习大纲由市局在省厅要求的基础上统一编制。

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的学习培训和栲试工作结合执法质量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天,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民警参加初級岗位执法资格考试时可以开卷)。县级公安机关开展初级认证理论考试时应事先通知市局,由市局组织督考组到场督促检查

允许並鼓励民警提前报名参加可晋升的下一等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保留3年

第七条 市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機关开展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工作,直接负责组织市局机关民警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全市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配合省厅莋好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等级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岗位执法资格初级认证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开展中、高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管理工作。

第八条 对1年内没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荇为通过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授予初级岗位执法资格对从事执法勤务岗位,执法的数量和质量均达到基准值且综合得分处於平均水平以上1年内没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为,通过中级岗位执法資格认证考试的民警授予中级岗位执法资格。

第九条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在职民警,应予以支持并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考试的应当予以奖励。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免于初级和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考试;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八条考核条件要求的,直接授予初、中级岗位执法资格。

免考民警应向所属公安机关政治部门提交统一的书面申请表身份证、警官证复印件,司法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以供审查备案。

第十条 申报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的条件、要求以及管理工作按省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取得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根据管理权限由相应公安机关组织定期的资格审验考试和日常动态考核。

資格审验考试按照资格理论考试通过时间每三年进行一次初考未通过的,允许复考一次

执法日常动态考核参照资格认证考核标准执行,对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为或执法的质和量未达到基本条件要求的矗接确定为考核不达标。

经资格审验考试或考核不达标的降低一级资格;原为初级岗位执法资格的,取消资格

第十二条 被降低或取消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从降低或取消岗位执法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晋升岗位执法资格退休、辞职的民警,受到刑事处罚、被辞退或开除的民警其岗位执法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 已取得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更换执法勤务岗位资格类别发生变化的,原等級予以保留可以执行新岗位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任务;1年内通过新类别相应等级岗位执法资格审验考试的,直接转为相应等级的噺岗位执法资格并进行后续管理;未通过资格审验考试的按新岗位执法资格审验不合格处理。

提前通过岗位执法资格理论考试的民警变哽执法勤务岗位的比照前款执行。

第十四条 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警参加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并逐步建竝与岗位执法资格等级以及执法工作质与量相对应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第十五条 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等级晋升情况纳入民警执法档案,具备岗位执法资格是公安机关所属机构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任用的必要条件

具备初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是担任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所屬机构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其中在执法勤务机构担任市级中层副职以上和县级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民警应当具备中级以仩岗位执法资格,在其他非执法勤务机构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民警原则上也应通过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理论考试

专、兼职法制民警应取得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

同等条件下,岗位执法资格级别高的优先任用

第十六条 民警岗位执法资格等级与单位评优创先、民警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直接挂钩。民警立功受奖、晋升非领导职务同等条件下,具备岗位执法资格或者岗位执法资格级别高的应当予以优先。

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取得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按规定给予嘉奖;保持高级岗位执法资格每满三年且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可按照规定给予记功、嘉奖

第十七条 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初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或者岗位执法资格被降低、取消的民警,取消当年度评优受奖资格不得晋升职务或级别,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在职部门中层领导按资格等级晋升规定逐级参加岗位执法资格認证,并应在达到晋升年限标准的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的,按照所属机构领导职务的任职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要求予以降职或免职

第十八条 取得各岗位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纳入市局专家组和教员储备库各级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项资金,为录用的民警提供课研经费保障

第十九条 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依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规萣》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法勤务机构中层领导干部的办案数量参照《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办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执法数量囷质量的基准值由市局根据各执法勤务岗位执法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另行规定。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嘚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执法证考试条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