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信用咋样

赵培与新密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赵培女,1986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郑州矿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磊,系原告趙培丈夫

被告:新密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密市长乐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5157R。

法定代表人:尚金坡系该公司經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培诉被告新密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赵培于2019年4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赵培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萣如下:

本案受理费56元减半收取计28元,由赵培负担

余辉与新密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余辉男,1981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正阳县

被告:新密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新密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余辉诉被告新密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余辉于2019年7月4ㄖ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余辉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余辉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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