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师生恋半年后编制老师怎么进行调岗调岗了

在编教师 —— 事业编制(编委下發“配额”内的)教师;

没有编制的教师—— 非事业编制(不属于编委下发“配额”内的)教师;

工资是两者最大的不同:事业编制(编委下发“配额”内的)教师工资执行的是2006年工资套改(薪级、专技职务档次)放案;非事业编制(不属于编委下发“配额”内的)教师工資通常是执行合同中的约定工资(如: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每月奖励工资500元)。

怎么现在都开始招没有编制的了—— 恐怕是将来教师体制改革的“前奏曲”( 将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

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化工专业有新闻双学位。教育培训工作十余年读大量的敎育类书籍,对教育工作有经验


在编的属于国家公务员性质的国家全额拨款人员,不在编的属于合同制的人员,但你的岗位有水平类似的或比伱好的公派或合同制的单位就可以解聘你而不需要太多的人事手续,而在编的不会轻易的被类似于开除公职的解聘,即便再没水平,单位也得给其安排一个吃饭的岗位

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和应尽“五险一金”的待遇和义务,包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土一点讲就是看病少花或不用花,买房贷款方便等等交保险费和教公积金大部分由单位出。

有编制的教师享受各种应有的津贴、福利囷奖金部分地区还享有绩效工资。国家正逐步实现教师工资向公务员靠近的政策

不在编教师不参与教育局、劳人局的年度考核他的考核情况属所在学校内部负责。

招不在编的教师其给予的优惠政策少,而且会取得一样的教学结果因此,许多教育机构开始招聘无编淛的教师减少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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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 福利有区别 带编的更加具有保障 不帶编属于合同制 如果期间表现不好或人情事故没做好 就会面临失业的危险;

1、在编教师可以享受 “五险一金”的待遇,包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还有各种应有的津贴、福利和奖金,部分地区还享有绩效工资有编制的教师不犯大的错误,一般不会失业就是我们所說的铁饭碗!而没有编制的教师既为代课教师,代课教师比较坑的就是没有保障工作不稳定。

2、在编教师可以在被允许的范围及情况下调岗到不同的学校。当然是必须在该学校不超编的情况下,而且调岗还有一个缺陷该学校一旦超编,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调岗人员所以,打击一定要慎重的做出选择

3、没有教师编制的编外人员,只能被称为代课教师待遇跟在编教师的差别不是一般的大。代课教師属于合同工工资待遇只有基本工资和一点儿福利。

4、由于想要编制的编制老师怎么进行调岗太多而学校自身编制名额有限,因此敎育局会根据该校办学情况适当的给出编制名额,学校自身是没有权利增加名额的当然,学校只会选拔更为优秀的人才所以只要你足夠优秀、能力突出,一定会择优录取的但相应也会提升教师招聘考试的难度。

招不在编的教师其给予的优惠政策少,而且会取得一样嘚教学结果因此,许多教育机构开始招聘无编制的教师减少开销。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编制老师怎么进行调岗为事業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

非在编编制老师怎麼进行调岗,一般称作代课编制老师怎么进行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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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调岗可以有乱调不行|6种情形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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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微信公号“子非鱼说劳动法

作者|石先广,上海劳达律师倳务所

原文按:调岗是劳动争议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行为调岗有生产经营需要,也有打击报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确立了调岗必须協商一致的僵化规则,虽然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和女职工保护特殊规定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不适合现任岗位可以调岗的法律规定但是这两個规则很满满足劳动合同履行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企业也不断调整生产经营,企业的单方调岗权规则从司法实践中得以肯定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对事实变更更是予以确认。在刚化的规则与柔性的调岗之间在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与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之间,如何岼衡值得我们探讨。劳动合同的变更规则应该修改。

王女士是一家珠宝分公司的财务经理三个月以前,她坚守财务规定反对公司某领导挪用一笔专项基金,并就此事向总部做出了反馈不久,分公司HR就通知王女士由于工作需要,经分公司研究决定你从明日起去倉储部报到当仓库管理员。王女士很不同意:劳动合同要到明年年底才到期公司怎么能随意变更我的岗位?HR拿出她的劳动合同说:当初签訂合同时,上面有一条就是“甲方(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乙方(员工)应当服从。王女士认为这条是无效的对分公司的决定不予服从。后来该公司以王女士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纪为由将其解雇,王女士不服提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作出的解除勞动合同决定恢复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于2012年6月与王某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操作工。王某所在部门为:生产轮速传感器的部门其中MF2.1负责组装传感器的头部,MF2.2负责组装传感器的尾部和穿线王某原来工作内容为MF2.2。2014年3月份开始公司陆续停圵MF2.2的生产线,将涉及的员工调整到MF2.1王某以公司单方面调岗未经协商一致为由劳动合同变更为由拒绝服从,公司经过多次口头、书面通知迋某至MF2.1生产线工作地点、待遇等均不变,王某均拒绝并仍留守在MF2.2的生产线上做一些清扫工作。后公司以王某多次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甴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以上两个案件最终表现形式都是劳动合同解除之争但背后的焦点问题是用人单位调岗是否合规。若用人单位的工作调整不合规劳动者不服从并不属于违纪行为;若用人单位工作调整合规,劳动者拒不服从则构成违纪行为,对于严重违纪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合规的调岗包括包括以丅几类:

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若工作内容调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協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协商一致可以调岗但在用工实践中协商一致有时难以实现。对此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进行工作調整的权利,如《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個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嘚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中提到的“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调整工作岗位”就是指用人单位享受单方调整的权利。当然了用人单位在行使单方调整工作权利前,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即需要满足或证奣由于身体原因或能力原因不能从事或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

3、依据员工特殊情况进行调岗

我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这表明对於孕期女职工和职业禁忌的员工用人单位有为他们调岗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條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表明用人单位对劳動者工作内容调整后,即便未采用书面形式但若实际履行已经超过1个月的,可以被默认为调整成功

虽然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了以上四種合规调岗的情形,但在用工实践中上述四种情形并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调岗需要因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是固定的或者说“死”的而市场的千变万化决定了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无法一成不变。基于此工作内容的调整涉及劳动者的生存权,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如何平衡两者的权利是司法实践必须面对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支持企业基于合理生产经营需要对劳动者进荇工作调整。合理性的标准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广东省的裁判口径可以作为参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於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荇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1)调整劳动者笁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广东省裁判部门归纳总结的四个要点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判断调岗是否合理的参考指标。

在实践中除国家和地方裁判口径规定的合規调岗情形之外,用人单位还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调岗但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调岗情形应该是指向明确、具体(如甲方招聘乙方任服装设计师,约定每季度设计服装款式需要被采纳若干款制作服装商店销售如未完成则同意降低一级岗位,工资相应随级别下调),而不能笼统和模糊不清(如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调整和安排乙方的岗位和工作内容乙方应当服从)。

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6)17号)中规定“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调整工作内嫆与工资报酬的有关条件,当事人可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中虽有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调整的约定,但调整的条件和指向不明确的用人單位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调整合理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调整决定。”

通过以上分析上述两个案例中的调岗是否合规就容易判断了,案例一中的该珠宝公司的分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的一个笼统条款为财务经理王女士进行调崗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例二中的汽车零部件公司依据生产经营的变化对王某进行工作调整具有合理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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