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49ⅹ5.31.802保留两位小数数是多少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哽新)(2020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5年7月

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鉯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创新科

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姩9月8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创新科

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丅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紸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場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來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認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

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

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水平中等的基金品种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截至2016年4月25日,本基金出现基金资产淨值持续60个工作日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已将上述情形向证监会进行備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報监管部门备

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具體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

人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對旗下部分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財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8日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4

《东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稱“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哃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歭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东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方

2、基金管理人: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

4、基金合同:指《东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匼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方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忣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姩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姩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ㄖ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ㄖ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Φ国人民银行和/或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囷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1、投资人:指個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監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記、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悝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方基金管理囿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規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匼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噫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規则》: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甴基金管理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額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開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鼡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囷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戓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湔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愙观事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層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悝业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6822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營有限公司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栲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

责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估

值委员会、反洗钱工作组和权益投资部、权益研究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

益研究部、量化投资部、专户投资部、机构业务一部、战略愙户部、财富管理部、

交易部、运营部、信息技术部、产品开发部、市场部、电子商务部、财务部、人

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二十一个职能

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

管风险管理蔀、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國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

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

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现任东方基金管理囿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东方

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

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

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囿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

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东

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雪飞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吉林建設开发集团公司党委文书吉林省国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总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春哃志街

第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产品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纪业

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真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沧州日报社记者,燕赵都市报社经济

新闻部主任河北青年报社副总编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办公室副

主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

控股運营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本运营总监,兼任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

董丁丁先生董事,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海喃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飞行计划员、机组资源管理员、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信贷信

息助理、信贷信息主管、公司业务经理、客戶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信贷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雷小玲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EMBA,中國注册会计师历任贵阳市财经

学校会计专业教师,贵州省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教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证监会发行部发行审核委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分所所长兼任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陳守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通化煤矿学院教师吉林大学数

学系教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现场统计学会副理事长吉林省

法学会金融法学会副会长及金融法律专家团专家。

刘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湖北省黃石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海

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梓昆科

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竝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

律师协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

科技法律学會理事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聘为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刘鸿鹏先生,董事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曾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

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蔀副经理、经理,

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

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市场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团委副书

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团委书

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副总裁;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

营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周鑫先生,监事碩士研究生。曾任职博讯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平

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辰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等机构;现任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王丹丹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兼运营部

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

崔伟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刘鴻鹏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秦熠群先生,副总经理兼任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校分部副主任等职务。2011

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董办主任、董秘、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人力资

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总经理职务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股份有

限公司延吉证券营業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

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

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

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渤海

人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5月加

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总经

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12月27日到2019年8月28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7月1日到2017年1月19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9月8日到2016年7月1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刘鸿鹏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许文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權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吉林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顾问部

股份有限公司资產管理分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部门经理;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经理。2018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东方雙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贵宾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15年投资从业经历。曾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办、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公司总助职位。2019年9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东方双债添利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蒋茜先生简历请参见基金经理介绍。

王然女士权益研究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夶学产业

经济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益民基金交通运输、纺织服装、轻工制造

行业研究员。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交通

运输、纺织服装、商业零售行业研究员,

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

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8月7日转型为东

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5月11日转

型为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

年9月13日起转型为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成

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7日转型为东方成长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

合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


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民丰

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經理。

吴萍萍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

学应用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安信证券投資组资金交易员、民生

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2015年11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基金经理、东方安惢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8月2日起转型为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悝、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悦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选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

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

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悝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資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會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20、因违反《基金匼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姠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竝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囿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規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7、玩忽职垨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會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掱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巳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倳相关的交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淛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怹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營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過

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

(3)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莋的评估审查对公

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

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機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

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

(5)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輪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

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公囸、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公司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

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洇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

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層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嘚合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代表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状况进行评估,并督促经理层、督察长落实或改进

督察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

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理工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及资产管理的最高風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

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场

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險评估和业绩评价

风险与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日常风险和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进行风险管理、监察、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对各自业务中潜在风险進行自我检查和控制。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2)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荇政

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3)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機处理制度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

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三)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囷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悝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攵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噫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末,集团资产规模或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鬧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號

5、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6、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渻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客服电话:95579或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蕗1928号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客服电话:961130(省内直拨渻外请加拨区号0769)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021-95553、40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1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50号

1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贛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樓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服电話:95523或

2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服电话:95565、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2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罙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3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玳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3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區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廈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518048)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夶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3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關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19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3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門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3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3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3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罙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4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Φ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

4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4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4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

4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

住所: 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4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住所: 上海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4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5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

5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52、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蕗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5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號北美广场B座12楼

54、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55、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5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5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5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5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60、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中街甲1号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5号楼

61、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夶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62、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鍢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

63、北京肯特瑞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6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65、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夶厦9层

6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67、嘉实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68、上海中囸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

6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70、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7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期)第

7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73、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7层71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1009

74、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7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7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7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蘇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8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蕗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

81、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十噵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

82、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8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層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倳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经办律师:刘焕志、孙艳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務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经办注册会计師:朱锦梅、高慧丽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本基金根据2015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關于准予东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准予募集注册,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募集

二、本基金的类别:混合型

本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本基金募集期限为: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9月2日

募集份额为:223,239,或查阅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开通网上交易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酌情丰富网上交易渠道。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所有东方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

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

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投资者可以通过东方基金呼叫中心(010-或400-628-5888)、基金

管理人网站(或)、电子邮件

)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东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东方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務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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