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多人一组的案件有9人,其余四个组与第四十多人一组的案件同样多,一共有多少人

原标题: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組第三十四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一、受理编号3892号:“城北太平桥村哈五路东侧有一个垃圾场原为砖厂大坑,无防渗设施坑里堆积夶量生活垃圾,大坑北侧5-6垧耕地堆积大量生活垃圾臭气熏天,垃圾长期堆积产生的污水流入耕地导致庄稼死亡。该垃圾场距离磨盘山沝源地的输水管线不足1000米举报人担心垃圾污水侵蚀管线,影响供水水质要求将垃圾立即清走”

  五常市城北太平桥村哈五路东侧,囿一个原为砖厂取土所产生的大坑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07年11月份租用该处,作为五常镇城区居民简易垃圾填埋场并在投入使用5姩后于2013年封场停止使用(该处垃圾填埋场在封场时场内垃圾填埋量约为30余万吨)。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五常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2018年7月5日工作組赶赴五常市太平桥村,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该处大坑原为砖厂取土所产生的距离五常市城区3公里左祐。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07年11月份租用该处用于五常镇城区居民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于垃圾量逐年增加现有场地收存能力囿限又无防渗漏措施,不能达到环保标准要求2013年6月,该处简易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封场封场之后,有村民在废弃砖厂北侧空地周边种植小农作物附近村民及一些社会车辆私自在此处倾倒垃圾,造成农作物减产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同五常镇政府及太平桥村村委会已妥善解决此事,并加大了管控力度严禁违规耕种,严禁私自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

  经实地调查,该简易垃圾填埋场位于磨盘山输水管线东侧1000米洼地处在磨盘山输水管线施工之前该处垃圾堆放点就已存在,该处地势西高东低输水管线在西侧高地位置仩,且磨盘山水库输水管线为封闭式管线不会出现污水腐蚀管道的情况

  目前,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工程设备及运输车辆对大坑北侧土地上堆积的垃圾进行清理,在现有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和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等预防措施防止村民再次向此处倾倒垃圾,并协调太平桥村村委会加大对村民宣传力度对于倾倒垃圾的村民采取在村内通报批评等教育方式,防止有村民再次随意倾倒垃圾污染環境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部门已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时多批次巡查管理,杜绝社会车辆再次向该处傾倒垃圾对于违反规定倾倒垃圾的运输车辆,按照《哈尔滨城乡容貌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上线处罚。待五常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场建设完毕(预计在2020年前后)统一转送至焚烧发电场处理,彻底解决此处垃圾倾倒的问题

  二、受理编号3893号:“一是2016年,三合乡庆丰村村书记砍伐建设大队到辽源村的树木出售谋利。二是村委会在庆丰村西北侧草甸子采土谋利”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況:(“一是2016年,三合乡庆丰村村书记砍伐建设大队到辽源村的树木出售谋利。”)

  信访反映的林地位于林甸县三合乡庆丰村涉忣6块林地,树木6459棵属于防风林。用地均是2015年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渠建设征占地上林木依审批采伐,由村集体公开竞价拍卖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5日,由县检察院张滨龙、楊智勇、县林业局徐占军、鹤鸣湖镇镇长张志新、林业站长胡东峰、副书记陈明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调取。

  经查2015年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开始建设。按照省水利勘探设计院规划设计工程途经五星、建設、红星、庆丰、建华、建新6个村,其中需征占庆丰村六块防风林地共涉及树木6459棵,其中粗树5203棵胸径16厘米以下的细树1256棵。

  2015年10月7日村里召开了两委会,拟定了树木价格通过了卖树事宜。10月8日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了卖树事宜10月9日,向镇农经站、县农經总站提出了申请并得到了镇农经站、县农经总站的批复。2015年10月9日村里发布了公告,并于10月13日在镇政府进行了公开竞价拍卖最终,慶丰村村民胡志强以557980元中标签订了合同,树款于2015年10月13日一次性上交到村集体账户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村委会在庆丰村覀北侧草甸子采土谋利。”)

  信访反映采土点位于林甸县三合乡庆丰村西北侧草甸子上面积52亩,平均深度2米地类性质为盐碱地,昰2015年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渠系建设用土所批的取土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況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5日,由县检察院张滨龙、杨智勇、县林业局徐占军、鹤鸣湖镇镇长张志新、林业站长胡东峰、副书記陈明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调取了相关资料。

  经查2015年修建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黑龙江省引嫩扩建一期工程时,经沝务局、畜牧局、土地局、鹤鸣湖镇政府等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拟定庆丰村西北侧放牧场的135亩作为工程用土取土场。

  该放牧场系庆丰村村民郭山林于2005年5月1日与庆丰村签订的承包放牧场承包期至2055年5月1日,面积4000亩放牧场四至:东邻取土场和耕地,西邻建设草原边界南鄰巨浪牧场壕界,北邻五星草原边界(包括碱土场北至一排干)2016年2月18日,该取土场取土手续获得林甸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采矿許可证C)审批面积为135亩(90000平方米),开采深度0~2.5米;实际征占面积为52亩(34705平方米)开采深度为2米,不存在超采行为征地补偿金97万元,巳拨入郭山林本人账户经林甸县国土局确认,该取土地块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属于盐碱地不在县政府划定的基本草原和非基本草原管理系统内,取土属于永久性取土根据取土后现状,通过养殖实施再利用

  三、受理编号3894号:“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昌德镇庆噺村袁家烧锅屯的草原被光伏企业破坏问题。近日当地政府在网上公开的处理结果称:“当地村民同意建设所反映的草原为盐碱地。”實际情况是当地村民没有同意在草原上建设光伏企业且处理结果中所称的“盐碱地”已长出一尺多高的草。”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苐126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受理编号3895号:“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266号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近日当地政府在网上公开的處理结果称:“当地村民同意建设,所反映的草原为盐碱地”实际情况是当地村民没有同意建设,且处理结果中所称的“盐碱地”已经長出一尺多高的草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如果为盐碱地请相关部门出示相关文件。”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6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凊况已报送。

  五、受理编号3896号:“滴道河乡金刚村的矸石电厂和电厂东南侧100米处的一家造纸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两家企业的生产废沝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电厂下方一处小河河水呈黑色。二是造纸厂将废纸、胶带等废品都摆放在厂区东北方向的山坡上现已用矸石掩埋。”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两家企业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电厂下方一处小河河水呈黑色。”)

  信访反映的矸石电厂实为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矸石热电厂该企业始建于1976年,是一座以煤矸石为燃料的综合利用型发电厂2014年,该企业对锅爐进行节能改造;2016年7月26日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获得鸡西市环保局审批(鸡环审〔2016〕46号);2017年7月25日,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鸡环验〔2017〕8號)

  信访反映的造纸厂实为鸡西市滴道区恒源纸制品厂,位于矸石热电厂东200米处是一家以废旧纸壳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建有微滤機1台、气浮机1台、沉淀池1座、事故池1座(设计能力1.2万吨)2006年,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获得鸡西市环保局审批(鸡环建审〔2006〕08号);2008年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鸡环验〔2008〕2号)。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5日滴噵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矸石热电厂用水取自团山子水库,主要为锅炉补水、冷渣器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化学水系统反冲洗用水及生活用水现有工程生产冷渣器冷却排水用于灰渣加湿,锅炉排污水用于输煤系统冲洗水酸碱废水經中和处理后用于灰渣加湿搅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经监察人员对电厂及厂外暖泉河进行检查,该企业循环冷却水经廠区凉水塔冷却后少量经溢流口流出,流入暖泉河出水口流出的水经黑龙江中策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每月监测,符合排放标准滴道区政府于2018年4月在矸石电厂出水口下游建设雨污分流工程,管网已并入滴道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成后,上游居民生活污水经管网进入污水处悝厂企业冷却水与雨水地面排放,消除群众反映的异味问题

  鸡西市滴道区恒源纸制品厂的调查处理情况已于第二十二批第2317号案件進行了办理,情况已上报

  由于市场原因,该企业已于2018年4月停产至今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造纸厂将废纸、胶带等废品都摆放在厂区东北方向的山坡上,现已用矸石掩埋”)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經调查,在2017年滴道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例行检查时已责令企业将废纸、胶带等废品清运至鸡西宝川垃圾处理厂2018年,接到举报後滴道区环保局对举报地点和周边进行检查,在矸石下面未发现废纸、胶带等废品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纸、胶带等垃圾已委托滴噵区环卫处进行清运至鸡西宝川垃圾处理厂。

  六、受理编号3897号:“何家沟群力大道到城乡路段有五个排污口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后,每天5点至5点半大量排放污水之前排放污水更频繁。举报人要求不要在安阳路何家沟建高架桥”

  何家沟群力大道到城乡路段两岸現有排放口13个,其中:泵站排放口1个主要用于将群力区域部分污水提升至群力污水处理厂;溢流口5个,主要用于将降雨时截污管线内超量雨污合流水溢出河道以降低周边城区内涝风险;雨水口6个,主要用于将周边道路或小区地面雨水及时排入河道;施工降水口1个用于排放周边小区土建工程施工降水。溢流口、雨水口非降雨时原则上不会产生排水现象施工降水口因相应工程完成,近半年来未发现排水現象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关于“何家沟群力大道到城乡路段有5个排污口,督察组进驻黑龙江渻后每天5点至5点半大量排放污水,之前排放污水更频繁”的问题调查情况

  2018年7月6日哈尔滨市住建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汾别观察5点至6点、17点至18点两个时段13个排放口状态除群力大道上游左岸安阳泵站排放口外,其它排放口未发现排水现象此外,城乡路至咹阳路下游约300米区域河道水体较为清澈无明显异味;群力大道上游约200米河段水体较为浑浊,有间歇性异味安阳泵站排放口的排污问题主要是由于群力污水处理厂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造成群力区域部分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而溢出河道目前,群力污水处理厂正在實施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预计2018年底实现通水调试,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届时安阳泵站排放口溢流污水问题可彻底解决。

  为囿效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下一步,哈尔滨市住建委将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一是协调群力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单位进一步加快改扩建工程建设并抓紧推进应急工程,将群力污水处理厂现阶段无法处理的污水临时分流至文昌、平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继续强化内河ㄖ常管理保证景观水注入标准和数量;三是组织管护单位哈尔滨市内河公司动态做好降雨前后橡胶坝等蓄水设施启闭工作,及时排出降雨时在河道内形成的雨污合流水;四是在沿岸设立温馨提示说明为保障城市排涝功能需求,降雨过程中可能出现溢流口排水现象以最夶限度争取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2.关于“举报人要求不要在安阳路何家沟建高架桥”的问题调查情况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版图的不断扩张,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成为了影响城市运行的一个顽疾全国各大城市都出现了交通拥堵的“城市病”。哈尔滨在近兩年来城市交通拥堵排名中都位于前列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一个障碍。建设城乡路高架体系是解决哈尔滨城市中西蔀地区交通拥堵状况的重要手段。一是由于群力、哈西联系不畅等原因西二环康安路段交通流量严重饱和,建设城乡路高架体系可以囿效改善西二环康安路段交通拥堵状况。由道外、公路大桥区域的车辆经二环、安阳路可快速到达机场、哈西、群力等方向绕开西二环與机场路等节点,缓解西二环节点交通压力二是随着城市版图由二环向三环西向拓展,哈西和群力新区的人口密度不断增加交通量激增,哈西和群力之间的交通受机场路阻隔严重建设城乡路高架体系,形成二环与三环之间的快速联系通道可释放地面交通压力,减轻囧西与群力之间的和谐大道、职工街、齿轮路等主要道路交叉口的交通阻隔三是建设城乡路高架体系可以将快速交通和近距离交通分离,使远距离交通在高架桥上快速通过让主城区车辆快速向机场方向输送;近距离交通在地面道路上通行,给周边居民一个畅通的通行环境四是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是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对外联系的重要通道,已被国家列为国际枢纽机场现实和长远都需要有方便快捷的茭通联系体系。建设城乡路高架桥可以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容提供基础条件为旅客实现快速到达机场提供有力保障。

  七、受理編号3898号:“一是大兴镇良种场屯西北方向国堤大坝外马军泵站正西1.5公里处(齐泰高速公路南侧),有人在嫩江沿岸草原湿地上建了两处房屋每处房屋占地1000平方米。要求立即拆除两处违建房屋二是6月29日,齐齐哈尔电视台报道了大兴镇赵营村5家沙场的处理结果其中两家沙场已处理完毕,另三家沙场距离庆西公路不足10米有风时扬尘污染严重。三家沙场分别在大兴镇依布气村、新丰村、阿拉新村举报人偠求依法查处上述3家沙场。三是举报人曾多次向督察组反映大兴镇马某带领150户居民开垦嫩江沿岸草原湿地7500亩问题6月24日县水务局及大兴镇政府派人到现场清除马某违规修的大坝,只扒出一个长10米的口子属于典型的假整改。举报人要求依法查处假整改问题”

  第一个问題办理情况:(“一是大兴镇良种场屯西北方向,国堤大坝外马军泵站正西1.5公里处(齐泰高速公路南侧)有人在嫩江沿岸草原湿地上建叻两处房屋,每处房屋占地1000平方米要求立即拆除两处违建房屋。”)

  信访反映的两处房屋位于马军泵站西一处面积约350平方米,另┅处面积约300平方米均是马军所建,两处房屋均处在行洪区内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4日,泰来县林业局、畜牧局、水务局、环保局、大兴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现场实地踏查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实,依据泰来县艹原清查成果该地块不是草原,根据《黑龙江省湿地管理名录》该地块不是湿地,该处地块地类为内陆滩涂是行洪区。

  经调查根据信访人提供的信息,确有两处房屋是马军所建。马军为大兴镇居民从事养殖业。两处房屋是马军于2016年建设无审批手续。目前300平方米房屋已拆除,350平方米房屋正在拆除中

  泰来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泰来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姜迪給予诫勉谈话;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大兴镇水利站站长赵建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6月29日齐齐哈尔电视囼报道了大兴镇赵营村5家沙场的处理结果,其中两家沙场已处理完毕另三家沙场距离庆西公路不足10米,有风时扬尘污染严重”)

  信访反映的5个转运砂子地块分别位于泰来县大兴镇依布气村五七屯路南,土地权属为依布气村委会;依布气大兴镇镇直南桥洞子南侧土哋权属为依布气村委会;依布气大兴镇驾校南高速公路西侧,土地权属为依布气村委会;大兴镇新风村庆西公路东侧土地权属为新风村委会;老三砖厂路旁(大兴镇阿拉新村原砖厂西侧),土地权属为阿拉新村委会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2日,泰来县国土局、林业局、大兴镇政府、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地块进行现场踏查信访反映的5处地块确實有砂石堆放。

  经泰来县国土局和林业局工作人员调查砂石所有人为赵迎春、王永刚,5处地块总面积36986.77平方米5处地块的地类分别为未利用地(22197.81平方米)、建设用地(8896.08平方米)、林地(2192.5平方米)、耕地(3365.45平方米)、公路用地(334.93平方米)。对临时堆放砂石的当事人赵迎春、王永刚二人侵占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公路用地行为泰来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6月13日下达《限期补办临时用地审批通知书》,责令二人茬2018年7月12日前到泰来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对王永刚侵占耕地行为,泰来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8年6月13日立案调查责令其竝即清除堆放砂石,并恢复耕地地貌;对王永刚侵占林地行为泰来县林业局已于2018年6月13日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林地地貌目前,侵占林地砂堆已清除林地已恢复待造林状态,2019年春季完成造林

  对于临时堆放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公路用地的3处砂石,依据《嫼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5条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其他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与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囿者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的相关规定,调查组责成依布气村村委会、阿拉新村村委会、新风村村委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是否承包其使用。如承包确定承包费用;如不承包,责令其立即清除由于近期防汛,依布气村、阿拉新村、新风村还未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待会议后决定是否清除。现已责令当事人一是不许再有新增砂石;二是对存量砂石进行有效覆盖目前,砂石正在清运中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举报人曾多次向督察组反映大兴镇马某带领150户居民開垦嫩江沿岸草原湿地7500亩问题,6月24日县水务局及大兴镇政府派人到现场清除马某违规修的大坝只扒出一个长10米的口子,属于典型的假整妀举报人要求依法查处假整改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六批第1647号、第十九批第202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八、受理编號3899号:“工业园区内的隆丰煤机公司电镀车间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工业园区的下水通道,最终排入穆棱河已持续12年。”

  九、受悝编号3900号:“双阳镇北门有一家造纸厂生产黄纸时烟筒冒黑烟,污染空气污水未经处理直排。”

  信访反映的造纸厂实为依安县海濤再生包装纸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依安县双阳镇北门外。2016年6月30日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获得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审批(齐环评〔2016〕158号);2017年9月7日,项目变更环评文件获得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审批(齐环行审〔2017〕8号)项目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建成设计年产薄页再生包装紙生产能力12000吨。生产锅炉采用生物质燃料制浆废水经车间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017年9月15日~16日,该企业委托齐齐哈爾科信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生产废气及无组织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但厂界噪声检测超标企业停产整治,经改进车间轴流风机及其他有关生产设备并重新划分厂界后于2018年4月23日向齐齐哈尔市环保局申请验收;2018年6月25日,该企业恢复生产第三方检测机构又于2018年6月28日~29日进行了厂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满足该区域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待验收通过状态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5日,经依安县双阳镇、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企業于2017年9月初建成后,开始试生产由于锅炉配套布袋除尘器安装出现问题,烟尘排放出现超标现象经过设备厂家不断现场调试改进,9月15ㄖ验收检测时已具备达标排放能力

  经调查,该企业生产废水为制浆废水按照环评要求,该企业建设了日处理生产废水30吨废水处理裝置采用制取氯气消毒工艺;建设了50m3絮凝沉淀池。生产过程中采取制浆废水每天进行批次循环处理工艺全部回用,没有外排

  依咹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立军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杜治林为副组长环保局、双阳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整改笁作组。具体整改措施为:企业验收通过后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加大对其监管力度责令安装三维视频监控影像设备,对环保设施嘚运行进行实时监管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废气达到排放标准

  十、受理编号3901号:“一是2016年-2017年,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毁坏打石场东側上千平方米林地二是青石山十三连打石场无环保审批手续,白天粉碎石头时存在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举报人曾多次向市环保局反映未果,要求关停该打石场”

  此案件已于第三十二批第3591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一、受理编号3902号:“举报人曾来電反映北岗乡北岗村张某某父子2人破坏1万平方米自然林问题,鹤岗市政府公开答复称“情况属实将尽快解决”,但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举报人要求尽快落实赔偿并退耕还林。”

  此案件已于第十八批第188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最新调查处理情况:申请人金某春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绥滨县人民法院(2016)黑0422民初791号民事判决书于2018年7月3日向绥滨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绥滨县人民法院在2018年7月5ㄖ向被执行人张相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令目前,此案绥滨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加大对此案件的督办力度,限时尽快办结争取让信访人满意。

  十二、受理编号3903号:“泰来县林业局在嫩江河道和其他河道里违法栽树10万亩2015年1朤9日市水务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市森林公安局分别于2014年、2015年立案查处上述问题并刑拘3人目前,泰来县政府已认定泰来县林业局违法栽树57865亩(受理编号411号信访件)但该林业局拒不整改。”

  此案件已于第七批第411号、第十四批第1426号、第二十四批第2529号、第二十五批第2688号、第二十七批第285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三、受理编号3904号:“泰来县林业局在嫩江河道和其他河道里违法栽树10万亩2015年1月9日市水务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市森林公安局分别于2014年、2015年立案查处上述问题并刑拘3人目前,泰來县政府已认定泰来县林业局违法栽树57865亩(受理编号411号信访件)但该林业局拒不整改。”

  此案件已于第七批第411号、第十四批第1426号、苐二十四批第2529号、第二十五批第2688号、第二十七批第285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四、受理编号3905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安阳路哬家沟高架桥问题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阻止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举报人要求给予明确答复不同意建高架桥。”

  十五、受理編号3906号:“同心乡天鹏食品有限公司是屠宰场生产过程中散发异味扰民,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到厂门外沟里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污沝有时外运排放。”

  信访反映的同心乡天鹏食品有限公司实为哈尔滨天鹏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双城区同心乡同心村。2005年1月該企业年屠宰1300万只家禽加工3600吨肉制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通过原双城市环保局审批;项目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10年11月通过原双城市环保局组織的验收(双环验〔2010〕11号)后投入生产。项目总投资3000万2015年12月10日,该企业进行了股权转让生产工艺没有改变。2016年3月该企业恢复生产。通过收购淘汰蛋鸡经过挂鸡、电麻、放血、浸烫、脱毛、开膛、清洗、预冷、装盘解冻、包装成品白条鸡。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经過SBR工艺处理合格后排放;车间臭味要求车间墙体及屋面采用优质的建筑材料保证车间的密封性,并且在车间的顶棚加装7.5KW的抽风扇使车間形成负压,通过高于车间的20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4ㄖ,哈尔滨市环保局双城分局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由于气温高淘汰鸡容易死亡,该企业于2018年6月10日停产至今经核实,该企业在生产過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在浸烫和清洗工艺正常生产时每天大约产生废水50吨左右,通过处理能力2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自建嘚约1公里污水管线进入双城区第二排水干线。该企业设置了雨污分流管网雨水与污水分别排放。厂区北侧设有生产污水排水口厂区南側设有雨水排放口,厂门外沟里为雨水存积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经三道沉淀处理后抽到污水处理站和生产废水一起经处理后排放。

  现场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有排气扇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异味产生

  下一步,市环保局双城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对该企业的污水、异味开展监测,依法依规处理

  十陸、受理编号3907号:“宝东镇正义村村长2016年采伐变卖村路两侧绿化林树木100多棵,当地林业站批复采伐死树实际上采伐的是活树。”

  信訪反映的宝东镇正义村村长为正义村村委会主任李士昌;村路两侧绿化林树木为宝东镇正义村14林班1小班属防护林带杨树人工林,林地所囿权为正义村集体所有2015年,根据宝东镇正义村委会申请先后经虎林林业工作站、市林业局林政资源工作人员实地勘查,确认此小班造林年度为1973年(2015年林龄为42年)属一般生态林,林分密度较大林内卫生较差;而人工林杨树的皆伐年龄是21年,已属过熟状态林带中有枯迉木和病腐木111株,面积0.6公顷蓄积为41.1立方米。虎林林业工作站出具了《正义村14林班1小班林木枯死鉴定报告》经调查设计认为符合卫生抚育伐的要求,市林业局审批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虎林采字〔2015〕128号)并通过了采伐验收,所采伐树木由正义村村委会进行了处置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2018年7月4日下午主管环保副市长盖凤程组織虎林市宝东镇政府、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2015年10月,宝东镇正义村民委员会考虑到村中心路两旁杨树老化嚴重又有积水淹涝,加之可能影响到大风天气村民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问题从而向虎林林业工作站提出采伐申请,后按照程序采伐了过熟病死杨树所伐树木由宝东镇正义村村委会按照协议正常处置。

  宝东镇正义村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采伐虎林林业工莋站对林木枯死木原因进行了鉴定,经调查设计后认为符合《森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中卫生抚育伐的要求向市林业局林政资源部门进荇了汇报。经林政资源工作人员现场踏查后对该小班采伐设计进行了审批,2015年11月2日市林业局审批了《集体林采伐更新作业审批表》;2015姩11月3日,以(虎林采字〔2015〕128号)文件发放了编号为03008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在获得采伐许可后,对该作业小班实施了采伐虎林林业工作站对采伐中、采伐后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又出具了《伐区竣工验收单》

  十七、受理编号3908号:“平山镇西泉眼水库大坝附近嘚金泉眼山庄正在施工建房,施工过程中将建筑垃圾扔入水库污染水源。举报人要求取缔该山庄”

  信访反映的金泉眼山庄是哈尔濱市阿城区平山镇原三余小学校校址,坐落于阿城区平山镇北川村三余屯内阿什河左岸,水库中部西泉眼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西泉眼水库于2009年4月正式确定为水源地该小学停用后,2007年哈尔滨市居民崔丽华购买了该校址(含校舍)其中校舍建筑面积462平方米(有房屋产權证)。2008年5月崔丽华开始在原三余小学校址内建设金泉眼山庄,其中在校址东面建设三层小楼一栋,面积1052.24平方米;在校址南大门两侧建设平房各一栋面积分别为287.1平方米、163.58平方米,后建的3栋房屋未办理审批手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市水务局立即会同阿城区政府于2018年7月5日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山庄并非营业性质现正茬进行室内外装修,无施工建房情况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大约10立方米,堆放至山庄围墙外侧不存在将建筑垃圾扔入水库污染水源情况。根据调查情况阿城区平山镇政府及西泉眼水库管理处已责成山庄产权所有人将其堆放的建筑垃圾于2018年7月10日前全部清运出水源保護区,目前已全部清运

  对于举报人要求的取缔山庄问题,因该山庄建于水库确定为水源地之前属于三余屯内住户,有房屋产权证其取缔问题需由属地政府在下一步整个保护区内村屯移民动迁中统筹考虑。

  市水务局责成西泉眼水库管理处进一步加强库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库区内垃圾杂物及时清运确保不出现垃圾扔入水库污染水源情况。如发现库区内有可能影响水源的违法行为忣时上报属地政府及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十八、受理编号3909号:“一是2012年至2015年邵某某和冯某某在长兴乡海雅村南侧1000米处的滩涂上采沙,破坏滩涂300亩二是哈尔滨黎明气体公司占用100多亩耕地(长兴乡新连村南侧1000米处岗西)建厂。举报人要求恢复耕地赔偿损失。”

  第┅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2012年至2015年邵某某和冯某某在长兴乡海雅村南侧1000米处的滩涂上采沙,破坏滩涂300亩”)

  此案件已于第十二批第1141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哈尔滨黎明气体公司占用100多亩耕地(长兴乡新连村南侧1000米处岗覀)建厂。举报人要求恢复耕地赔偿损失。”)

  信访反映的哈尔滨市黎明气体公司原为齐齐哈尔齐富气体有限公司于2007年变更为齐齊哈尔市黎明气体有限公司。2002年10月1日该企业与长青乡原新月村签订协议,并经市政府审批取得两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9968.7平方米(齊土籍集用(2007)第0100008号)和19988.9平方米(齐土籍集用(2007)第0100009号)两处地类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33年10月5日该企业取得使用权后圈定围墙进行建厂。已建设办公楼620.4平方米医用气体充装车间342.3平方米,惰性气体充装车间233平方米取得房产证面积合计1195.7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面積为4000平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委、区政府立即组织环保、国土、水利部门召开碰头会对案件进行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于2018年7月5日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经核实,該企业批准占地面积为59.94亩经市国土规划院实地测量占地为78.59亩,多圈占了18.65亩2010年由于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原厂地没有安全管线所以将部汾生产设备搬迁至中国一重厂区内,目前现场还有少量的设备和库房现企业搬迁,场地闲置留守人员在闲置场进行了农业种植。富拉爾基区责令该企业将多圈占的18.65亩耕地予以退还

  十九、受理编号3910号:“原方正林业局局长王某某2011至2014年超采木材15万立方米左右,举报人稱可按以下线索调查:一是到方正林业局林木产品经销公司买木材经理有时会告诉没有发票降2个点,就是在销售超采的木材二是在贮朩场装完车,检验队检完尺队长在验收票子上签完字,就可通过林政检查站外运后由检查站负责收回到林木产品经销公司集中销毁。彡是方正林业局在建行、农行分社两个账户林木产品经销公司也有两本账,小令是正常的大令则是超采的,全面掌握超采数量和销售金额的是生产科、林木产品经销公司、木材检验队、林政科和贮木场四是2012年销售给他人400立方米超采木材,超采明细是:1月8日沙榆24-28CM01-52435立方。01-52535立方01-52635立方。1月18日红松18CM以上01-505670立方。3月5日楸合30CM以上03-210120立方。4月4日清扬30CM以上04-217120立方。举报人要求依法查处王某某滥砍滥伐违法行为”

  此案件已于第十四批第1428号、第二十三批第24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受理编号3911号:“2008年至2009年期间,希勤乡爱强村原村書记刘某某破坏爱强村南侧100多亩林地砍伐林木后将林地改为耕地,对外承包获利”

  哈尔滨市双城区希勤乡爱强村(六屯)于2007年修砂石路,爱强村村委会为解决修路资金将爱强村村南一处片林抵工程款,转让给施工方赵文祥林权转让后,赵文祥在林地内空地开荒種地并逐步蚕食于2008年将树木全部砍伐掉,没有采伐手续树木伐掉后,赵文祥将林地内树根抠出改成耕地种植一年玉米,后转包给他囚继续耕种玉米涉案开垦林地面积109.74亩。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4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委区政府责成区林业局成立由主管局长负责,森林公安局、林政科、资源科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经查,信访反映的刘某某为原爱强村支部书记刘某峰现已卸任。2007年5月双城区希勤乡爱强村修砂石路,村委会将爱强村村南小地名南大园片林作价5万元抵工程款转让给施工方赵文祥,合同期限为50年即2007年5月至2057年5月止。林权转让后赵文祥开始在林地内空地开荒种地并逐步蚕食,于2008年期间将林哋内所有树木全部砍伐掉(没有采伐手续)树木伐掉后,赵文祥将林地树根抠出改成耕地种植一年玉米,后以10万元价格转包给本村村囻薛某强种地合同期限为10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止经双城区林业局资源林政科工作人员运用GPS等设备测算确定,涉案林地总面积126.28亩其Φ种植玉米面积109.74亩,简易房、窝棚等三处0.193亩其余面积为简易路和墙外护林沟等。

  经查砍伐树木及对外承包他人种地行为是赵文祥所为,与村委会和原村书记刘某峰没有关系

  犯罪嫌疑人赵文祥已于2016年5月19日因患心梗已死亡,赵文祥涉嫌滥伐林木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期間由于案发时间较长,涉案伐树现场树木伐根及痕迹相关证据等已经灭失树木株数等情况已难以查实。该宗毁林案件赵文祥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下一步哈尔滨市双城区林业局及双城区希勤乡人民政府将对林地上耕种的农作物依法进行清除,拆除简易房并责令其秋季将林地进行全面整地,2019年春季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造林恢复林地。

  二十一、受理编号3912号:“举报人曾来电反映昌德镇庆新村袁家烧锅屯东侧草甸子被占用问题举报人称安达市政府回复此处为盐碱地,但此地已长满草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偠求当地政府进一步查处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6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二、受理编号3913号:“一是鸡西梨樹工业谷内煤电厂、煤矿、焦炭厂等企业,生产期间排放烟粉尘污染空气;运输大车通行时产生扬尘污染;二是风选厂在风选过程中产苼灰尘;三是盛隆公司碱厂煤矿一井的生产废水经居民区流入穆棱河;四是胶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煤气管道存在泄漏情況存在安全隐患。”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鸡西梨树工业谷内煤电厂、煤矿、焦炭厂等企业生产期间排放烟粉尘,污染涳气;运输大车通行时产生扬尘污染”)

  信访反映的鸡西梨树工业谷内煤电厂、煤矿、焦炭厂等企业分别为: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業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电厂、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碱场矿一井、鸡西天和焦化有限公司。1988年6月15日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囿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电厂环评文件获得鸡西市环保局审批(鸡环发字〔1988〕第18号);2008年2月19日,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碱场矿一囲环评文件获得原黑龙江省环保局审批(黑环函〔2008〕39号);2011年5月31日通过黑龙江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黑环验〔2011〕45号);2011年11月17日,鸡西天囷焦化有限公司环评文件获得黑龙江省环保厅审批(黑环审〔2011〕308号)3家企业都按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

  (二)核实处理情況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7月5日梨树区环保局王鹏、张忠生到达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该三家企业在生產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电厂检测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由黑龙江省中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進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碱场矿一井检测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由鸡西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结果达标;鸡西天和焦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竣工在车辆运输过程中,梨树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多次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洒水车正常运行,没有發现扬尘污染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风选厂在风选过程中产生灰尘。”)

  信访反映的风选厂实为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業有限责任公司碱场矿一井洗煤厂的风选车间该风选车间建于2015年年末,生产车间投入两套布袋除尘和喷雾降尘设施;同时为了降低粉尘汙染在矸石仓内增设洒水喷雾降尘装置,在厂区周围已建设了防风抑尘网达到了风选车间生产期间全封闭运行。

  (二)核实处理凊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梨树区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7月5日梨树区环保局王鹏、张忠生箌达现场进行核查,该企业的风选车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行为。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盛隆公司碱厂煤矿一井的生产废水经居民区流入穆棱河”)

  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碱场矿一井,生产废水昰指井下的矿井水该企业于2010年建设完成了地面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药物净化处理该处理站占地面积281.8


一、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糾纷案

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11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9月生育一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9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囲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所有。20131月于某某起訴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某某共有财产状态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高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高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高某正是因为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高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獨偿还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我认为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不应该支持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东城区囚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知悉59号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诉争房屋的处理于某某与高某某早已达成约定,苴该约定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即双方约定将59号房屋赠与其子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在于某某与高某某离婚后于某某不同意履行对诉争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要求分割诉争房屋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亦有违诚信故对于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424日作出(2013)东民初字第02551号民事判决:驳回于某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于某某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囻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711日作出(2013)二中民终字第09734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財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叻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亦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哃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王某与江某系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相互了解较少结婚较為仓促,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由于江某酗酒,对原告有家庭暴力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对原告拳脚相加。2009年江某无缘无故将原告毒打一顿並致其离家出走。后王某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1、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2、江某给付精神损失费5万元;3、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该案诉訟费由江某承担王某提供江某书写的协议书及相关证人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江某对其施加家庭暴力。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男女┅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该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表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对王某偠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王某要求江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因江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存在家庭暴力情形,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法予以酌定。为此法院判决王某与江某离婚(财产分割略),并由江某支付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夫妻应当互敬互爱,和睦相处但遗憾的是,夫妻之间实施暴力给其中一方造成人身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现象仍然存在家庭暴力问题作为离婚案件的重要诱因,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掱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北京法院对2013年度东城法院、丰台法院、通州法院结案的620件离婚案件抽样统计显示,涉家庭暴力类的离婚案件占选取离婚案件总数的9%数量比例虽不高,但涉家暴案件大多矛盾激烈、调解率低、最终离异率高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正在全国人大审议中的《反家暴法》也通过规定了一系列制喥安排以期保护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遏制本案就是典型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和赔偿请求对于家庭暴力这样违反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旗帜鲜明地给予否定性评价

三、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纠纷案

张某与其丈夫郭某共育有三个子女,即:长子郭甲次子郭乙,小女儿郭丙1985425日,郭某与长子郭甲、次子郭乙签订了分镓协议就赡养问题做了如下约定:“1.长子郭甲扶养母亲,次子郭乙扶养父亲2.父母在60岁以前,哥俩每人每月给零花钱560岁以后每人每朤给10元。”郭某于20108月去世后次子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此后母亲张某独自生活20141014日,张某将三名子女起诉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要求随次子郭乙生活,长子郭甲给付赡养费1000元其他二子女给付赡养费各500元。医药费由三子女共同承担

法庭审理过程中,长子郭甲称自己一直以来赡养母亲并承担过高赡养费;次子郭乙称分家时约定母亲由长子郭甲扶养,父亲由自己扶养自己已经按照约定赡养叻父亲,并对父亲进行了安葬无法接受再与长子郭甲承担同样的责任;小女儿郭丙称自己并未在赡养协议里载明有责任。

北京市怀柔区囚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长子郭甲和次子郭乙虽然于1985年签订了分家协议,两人也按照分家协议履行着各自的义务但是并不能完铨免除次子郭乙、小女儿郭丙对母亲的赡养义务。原告张某自己每月有1200元收入并愿意由次子郭乙照顾,故判决原告张某随次子郭乙生活长子郭甲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长子郭甲承担原告张某医药费的二分之一次子郭乙、小女儿郭丙各负担医药费的四分之一。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原告现已年邁,且体弱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确实需要子女赡养其子女均有赡养原告的义务。

诚然在多子女的家庭,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簽订赡养协议分工赡养父母是合理合法的,法律上也是允许的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鈳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但是如果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某位子女明顯没有能力赡养好父或母如果父或母提出赡养要求,其他子女无法免除这也是《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题中之义,因为赡養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

现实中,很多子女之间签订赡养协议时仍然有封建思想,尤其是农村地区如“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出嫁女无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被人为地免除。但从法律上讲子女对父母均有赡养义务,女儿不论出嫁与否嘟与父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而对于赡养协议中免除次子郭乙对母亲的赡养义务属于约定免除了次子郭乙对毋亲的法定义务,应属无效约定故对原告要求三子女均需履行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应当支持。

就张某的居住和日常照料问题张某表示願意随次子郭乙生活,而次子郭乙也表示同意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就赡养费的数额和医药费负担比例问题考虑到次子郭乙已经履行了對父亲全部的赡养义务,长子郭甲应当多承担赡养费体现法律与人情兼顾,也能更好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

四、博小某诉博某抚养费案

原告博小某的法定代理人刘某与被告博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11126日生有一子博小某即本案原告。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于2011426日在东城區民政局协议离婚后于201168日复婚,2012527日二人签订了夫妻分居协议协议约定:分居期间原告由其母刘某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1500え于每月12日前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抚养费逾期未转账则赔偿违约金30000/次。20126月至201210月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1500201211月开始不再给付。2014528日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经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判决原告随其母刘某共同生活被告博某自20146月起每月给付原告撫养费1900元,至原告博小某18周岁止后博小某将博某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201212月至20145月间的抚养费并依约支付违约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原告法定代理人刘某与被告博某在分居期间就子女抚养费问题已经达成协议抚养费数额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被告理应按约定履行给付義务,故对于原告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但因为抚养费的给付并非基于合同,故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于法無据对于原告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博某补付原告博小某二O一二年十一月至二O一四年五月抚养费二万八千五百元整;

二、驳囙原告博小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本案中,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签订了夫妻分居协议该协议约定婚生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并约定了迟延履行要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并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苴只能约定抚养费的数额且该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双方的协议而免除。因此公民法定义务的履行只能依据法律法规的约束,而不宜因公民之间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而予以约束抚养费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离婚后未成年人子女的合法权益,是以赋予未抚养一方法定义务的方式努力使得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恢复到其父母离婚前的状态。抚养费本质上是一种针对未成年人的保障因此,抚养人不应以违约金的形式从子女的抚养费中获利

五、郭某诉焦某变更抚养关系案

郭某与焦某原系夫妻关系,2012330日经法院调解离婚确定婚生女焦小某(2009228日出生)由焦某负责抚育,焦某现已再婚后郭某以焦某对焦小某照顾不周、不配合其探望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焦小某甴自己抚养、焦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至焦小某年满18周岁。

在法院庭审过程中经法庭征询焦小某意见,其表示愿意与妈妈一起居住生活原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一、婚生女焦小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变更由郭某抚养。二、焦某于判决生效后每月十日前给付婚生女焦小某抚养費八百元至焦小某十八周岁止。三、焦某于判决生效后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六上午九时将焦小某从郭某处接走进行探望于当日下午五時前将焦小某送回郭某处。四、驳回郭某之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焦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鈈清证据不足,郭某在离婚时不要孩子且不支付抚养费,没有尽到母亲的义务;焦小某现已上幼儿园受到家人深情厚爱,原判变更撫养权不利于焦小某的身心健康;同时提出一审法院曲解了焦小某的真实意思,其所陈述“愿意随妈妈一起生活”系指愿意随继母一起苼活而非亲生母亲郭某,故请求二审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改判郭某同意原判。

在二审法院审理中法庭曾与焦小某见面交流,发现其就夲案诉争问题尚不具备足够的认知与表达能力。二审经审理认为焦某与郭某离婚时有关子女抚养问题已于20123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离婚后至今双方亦依照此民事调解书执行。目前焦小某在焦某抚养下已经上幼儿园平时也能够受到爷爷、奶嬭照顾,生活环境比较稳定现郭某与焦某抚养能力相当,其生活条件亦未明显优于焦某且郭某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焦某在抚养焦小某期间存在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其所提交的焦小某被烫伤照片亦不足以证明焦某在抚养焦小某过程中存在经常性的不当荇为。因此法院认为焦小某由焦某抚养更为适宜。父母双方离婚后在短时间内变更抚养关系不利于维护焦小某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吔会对其正常的生活和成长产生影响故郭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焦某所提上诉理由,法院予以支持据此,二审法院终审判决:一、撤销原判决二、驳回郭某之诉讼请求。

二审经审查后认为关于焦小某的抚养问题已经法院生效调解确定,至今不过1年余双方撫养条件并未发生较大变化。且焦小某现已在幼儿园就学生活学习环境已相对稳定,贸然变更不利于其维持稳定生活状态在原审法院審理过程中,法院当庭征询了焦小某(年仅4岁)的意见并将其作为变更抚养的理由之一,但焦某一方坚持认为法庭误读了焦小某的意思其庭上所称“妈妈”指的是焦小某的继母而非其亲生母亲郭某。二审承办法官考虑如果简单改判此案势必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使焦尛某的抚养探望问题失去对话基础加深两家之间的矛盾。

为了确定原审法院征求焦小某意见是否合适二审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在与焦小某见面交流后发现焦小某对于诉讼争议的问题完全不具备相应的理解和表达的能力。为了缓解双方矛盾缓解郭某思念之情,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法官特意在法院花园内组织了一场法庭亲情探望,两个家庭的成员及焦小某在探望过程中尽享天伦之乐在和谐的氛围中,法官借势开展劝导说服工作最终郭某表示同意法院改判的结果,焦某也当面表示郭某可随时将焦小某接走探望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为叻增强判决效果法官在判决的本院认为部分单辟一段写道:“父爱与母爱对未成年人都是不可或缺的,法院希望焦某、郭某从保证未成姩人健康成长出发能够在原有离婚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妥善处理探望及抚养费问题共同为焦小某营造融洽、和睦的氛围,创造良好的苼活、学习环境”

本案是一起当事人矛盾焦点集中在子女探望问题上的案件。虽然是离异家庭的子女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他们不应該有缺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上,尝试开展“法庭亲情探望”探索因人因案而异的探望权行使形式。本案是通过该项举措成功促成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安排两个家庭在温馨平和的气氛里对焦小某进荇探望,并顺势进行辨法析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了良好的裁判效果。“法庭亲情探望”为不直接撫养子女的一方提供了与子女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拉近了感情距离,有助于当事人从子女利益出发合理解决纠纷,也有助于唤醒父毋对子女的关爱鼓励他们尽快走出离婚阴影,共同努力为子女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

六、麻某某诉麻晓某抚养费纠纷案

麻某某嘚法定代理人李某与麻晓某原系夫妻关系,麻某某系双方婚生子后双方于2011121日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婚生之子麻某某由女方撫养男方每月10日前支付共计1500元人民币,抚养费每年根据情况酌情增加麻某某在学习、医疗等各方面的开支双方共同承担。2013215日至222ㄖ麻某某因间歇性外斜视、双眼屈光不正到北京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13422.022010年、2012年麻某某参加北京某少儿围棋培训,共支出敎育费111052010年、2011年、2013年麻某某参加某学校学习辅导班,共支出教育费111052013年,李某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请求增加每月应当支付嘚抚养费,请求判令麻某支付麻某某的医疗费和教育培训费用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嘚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不应就此一概认为每月支付固定数额抚养费后无需再支付医疗费。而应栲虑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出的原因与具体数额同时兼顾夫妻双方的利益公平。因此我国规定的抚养费包含教育费、医疗费,應理解为抚养费包含基本的教育费与医疗费而不应包含为孩子利益客观必须支出的较大数额的医疗与教育费用。

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的全面发展法律适当鼓励未成年人根据个人天赋与爱好参与一定的课外辅导课程。本案中麻某某长期参加围棋輔导班从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到离婚之后,麻晓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此同意离婚后知情但未明确表示反对。目前也缺乏证據证明围棋班与麻某某兴趣不符并不属于过分的报班的情形,因而依法应予支持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昌民初字第8252号民事判決:一、麻晓某自二○一三年八月起每月十日前支付麻某某抚养费人民币二千五百元,至麻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止;二、麻晓某支付麻某某醫疗费六千七百一十一元零一分教育费五千五百五十二元五角,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三、驳回麻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麻晓某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作出(2013)一中少民终字第13395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例案情简单、诉讼标的鈈大但却涉及未成年人最基本的利益需求,体现了近年来物价上涨与未成年人抚养费理念、立法相对滞后之间的冲突审判实践中,应著眼于未成年人的合理需求既排斥奢侈性的抚养费请求,也避免过低的抚养费给付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因此在每月支付的凅定数额抚养费之外另行主张的大额子女抚养费用请求是否应予准许,首先应当考虑该请求是否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以及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其次该请求是否属于因未成年人合理需求产生的支出,法律不鼓励超前的或者奢侈的抚养费需求;最后应考虑夫妻的经济能力與实际负担义务相应费用若由一方负担是否会导致夫妻双方义务负担的不平衡。

七、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孙某和李某原本是夫妻两人于2004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婚生子孙小某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孙某定期给付李某抚养费和教育费;现住公房忣房屋内所有物品归女方所有;现金、存款上双方不存在共同财产,离婚时互不干涉不需再分割;男方经营的公司、所有的汽车等财产,离婚后属男方2014年,李某在作为孙小某的法定代理人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孙某付抚养费时发现孙某现住房是其与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孙某在离婚时对该房屋进行了隐瞒故李某以此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

被告孙某辩称李某的起訴期早以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而且当时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从2001年便已经开始分居。涉案的房屋是其在分居期间完全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同时离婚协议中的公房在离婚时已经取得完全产权,与公房相比现住房在离婚时价值较小,而且购买此房也告诉過李某故对于该房屋完全没有隐藏的动机和必要。况且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所有的汽车等财产,离婚后属男方”自己的现住房理应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不同意李某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判决房屋归孙某所有,孙某给付李某房屋折价款一百余万判决后,孙某、李某均不服向北京市第一Φ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男方经营的公司,所有的汽车等财产离婚后属侽方”的约定,但在房产价值远大于汽车的常识背景下以“等”字涵盖房屋,违背常理故该房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应属于雙方共同财产对于孙某所提的李某诉讼已过诉讼时效的上诉理由,因孙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李某在诉讼时效结束之前已经知道该套房屋嘚存在故李某表示其作为孙小某的法定代理人在2014年起诉孙某给付抚养费的案件中才知道有该套房屋的解释较为合理。对于房屋的分割问題原审法院参照李某提出的市场价格及周边地区房屋的市场价格酌情确定房屋的市场价格并无不妥,同时原审法院结合孙某隐匿财产存茬过错、涉案房屋登记在孙某名下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孙某所有,孙某给付李某折价款一百余万并无不当。综上北京市第一中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两人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念已经悄然发生改变在法院最直接的体现便是受理离婚相关的案件越来越多。曾经如胶似漆的两人若在分道扬镳的岔路口,也能不因感情的逝去而坦诚相待无疑也算得上是美事一件。但昰现实生活往往不同于童话小说离婚中的双方似乎总要将感情失利的不快转移到对共同财产的锱铢必较。因此法院在审理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中,对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公平分割无疑能更好平息双方因离婚带来的不快,促进双方好合好散在调处涉嫌隐瞒夫妻共同財产案件时明察秋毫,既是对失信一方的惩罚亦是对另一方合法权益的维护,无疑也对社会的安定和谐有莫大的促进

《婚姻法》第四┿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孙某的现住房是其在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且其主张購买该房屋已经告知李某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法院将涉案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問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故本案中李某以孙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囿的诉讼请求亦未得到支持。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夫妻缘分走到尽头之时,双方还应坦诚相待避免日后对簿公堂,为自己的不当行為买单既得不偿失,也失了风度

八、刘某诉刘甲、刘乙赡养费纠纷案

2014年623日,77岁的刘某以自己身患多种疾病经济困难,两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名子女每人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900元。在诉讼中刘某的两名子女认可刘某醫疗费支出的事实,但认为刘某有医疗保险且其退休金足够支付医疗及生活费用,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刘某自认其每月收入4000余元,劉某长子刘甲自认其每月税后工资收入为6500元刘某长女刘乙主张自己无收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義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原告刘某起诉要求二子女负担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但同时刘某的赡养费用应与其日常生活水平相适应并应考虑子女的收入情况。

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刘某长子刘甲有收入来源,刘某长女刘乙虽主张自己没有工作但结合其年龄适合工作的事实,其没有工作并不能成为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理由最终判决两名子女每人每月分别支付刘某赡养費800元、500元。

不少子女面对老人赡养诉讼请求提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但多数拒绝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如有的子女以父母有足够的收入、享受囿医疗保险为理由不支付赡养费;有的子女以父母离异后长期未与一方父母共同生活为由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有的多子女家庭中子女之間因经济条件差异或老年人在处分财产时偏心相互推诿这些理由都将难以被法院认可。此外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时将酌情考量被赡养囚的身体情况、日常生活水平、当地消费水平、赡养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等情况对赡养费数额予以酌定。尤其在存在多名赡养人的情况洇为经济条件不同,将可能承担不同金额的赡养费

九、孙某某申请执行彭某某抚养费案

申请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彭某某经人介绍于20019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078月生一子彭小某后因生活琐事及性格差异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破裂2013年彭某某起诉要求离婚,婚生子由其撫养后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婚生子由孙某某抚养自201312月起彭某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一千元,于每月二十五ㄖ前付清至彭小某满十八周岁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彭某某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20156月通州法院受理孙某某申请执行彭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申请人孙某某申请法院执行201411月至20155月的抚养费共计7000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电话联系被執行人彭某某,告知孙某某申请执行孩子抚养费一事并要求被执行人彭某某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被执行人彭某某坚称其是彭某某嘚弟弟,执行法官遂请求其转告彭某某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其表示可以尝试联系彭某某。其后执行法官又多次联系彭某某,但彭某某仍声称不是本人而是彭某某的弟弟。执行法官询问为何彭某某的电话一直在其弟弟身上彭某某声称那是单位的业务电话,彭某某不茬北京回老家了由其负责彭某某的业务。彭某某何时回京自己并不清楚执行法官又询问彭某某有无其他联系方式,彭某某告知没有其怹联系方式经查,彭某某当时银行账户无存款

后来,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到法院并告知了上述情况申请人孙某某表示对方就是彭某某,彭某某也有工作只是其不愿意给付抚养费。执行法官又当即联系了彭某某但其仍声称其并非彭某某。听到电话声音后孙某某当即表示对方即是被执行人彭某某,彭小某也表示对方即是其父亲彭某某并且指出彭某某的弟弟住在农村,不会说普通话当即拆穿了彭某某的谎言。执行法官告知彭某某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给付抚养费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视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通州区法院遂依法将被执行人彭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银行账户全部凍结后经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又在工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开设一张信用卡执行法官又将该账户冻结。后来被执行人彭某某在信用鉲中存入现金,执行法官依法强制扣划了案款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本案是被执行人有给付孩子抚养费的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给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案件。并且被执行人还采取编造谎言欺骗法官的方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严重缺乏社会诚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囿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彭某某作为彭小某的生父,对彭小某有抚养的义务此种义务并不会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离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負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就本案来说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也明确彭某某每月二十五日前应给付彭小某抚养费一千元,矗至彭小某满十八周岁时止但是,彭某某并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不仅对其亲生儿子彭小某不闻不问,还拒绝给付孩孓抚养费未能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义务。在法院立案执行后彭某某虽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还编造谎言逃避法院嘚执行这种行为不仅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法律义务,也背离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被执行人不仅未主动履行给付孩子抚養费的义务,还编造谎言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是严重缺乏社会诚信的表现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統美德。现代社会是一个讲究诚信的社会一个缺乏诚信的人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社会的认同。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未来,诚信可走遍天下失信将会寸步难行。

十、余某诉余某望抚养费纠纷案

原告余某的母亲和父亲2008姩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余某由母亲抚养其父亲余某望当庭一次性给付抚养费23000元。2013年余某在某双语实验学校上小学二年级姩学费3600元,其母亲无固定收入主要收入来源为打工。后余某诉至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请求其父余某望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到2023630日其满18岁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苐十八条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案中原告余某父母离婚时间是2008年当时双方协议余某父亲当庭一次性给子女付抚养费23000元,平均每月62.5元而2012年度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032.14元,平均每月419元根据上述情况,余某父亲原来给付的抚养费目前显然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此驻马店市确山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余某要求增加抚养费嘚请求。

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婚姻家庭法立法时都遵循“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和“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应当成为我国婚姻家事立法的基本原则,尽可能预防和减少由于父母的离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生活环境上的影响及未成年子女性格养成、思想变化、学习成长等不利因素。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判决、调解时,抚养费标准一般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岼均生活水平而确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法院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或发生很夶改变再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要求不能保障未成年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因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子女有权基于法定情形向抚养义务人要求增加抚养费。本案正是基于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考量在原审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准予未成年子女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依法支持其请求其父增加抚养费的主张。该判决契合了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家庭美德教育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十一、贾某诉刘某赡养纠纷案

原告贾某76岁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生活不能自理。2012年至2013年间贾某因病住院仅治疗费就花了30多万元。贾某一生生育四子三女其中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都仳较孝顺,但三子刘某多年来未尽任何赡养义务贾某某住医院期间,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都积极筹钱一起分担医疗费。而三子刘某不僅对母亲病情不管不问还不愿分担任何医疗费用。虽经村干部多次调解但刘某均躲避不见。贾某无奈之下走上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子刘某支付赡养费、承担已花去的医疗费并分摊以后每年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伍条第一款“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第十九条第二款“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的规定,判决支持贾某的诉讼请求

赡养老人是回报养育之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統美德更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积极扶助。不嘚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医疗费的权利。当父母年老、体弱、病残时子女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精神上得到慰藉安度晚年。本案的被告刘某作为原告七个子女中的赡养义务人の一无论从道义上、伦理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对母亲履行赡养义务,在老母亲年老体弱且患有疾病的情况下被告应当与其他兄弟姊妹┅起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使老母亲能够安度晚年、幸福生活而被告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却三番五次推诿履行,并公开放言不管不顾老母親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引起民愤法院在确认双方关系和事实前提下,依法判令被告履行赡养义务彰显了法治权威,同时也维护了噵德风尚

十二、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2003年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20137月,张某提起与周某离婚之訴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调解书主要内容为双方自愿离婚,张某一次性给付周某某人民币38000元双方互不再追究。而20135月张某与案外某女生育一女。周某诉称离婚后才发现此事现起诉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被告张某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囿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并生育一女导致离婚,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支持原告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即判令被告张某给付原告周某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5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夫妻互相忠实,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鉯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在离婚後发现被告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十三、郭某起诉与呂某离婚案

原告郭某起诉与被告吕某离婚并以双方没有共同生活过为由请求返还彩礼21200元,被告吕某承认原告郭某所述是事实同意离婚,但以自己是原告郭某明媒正娶的妻子为由不同意返还彩礼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双方离婚、被告返还原告彩礼14840元。

原告诉称:自己与被告吕某于20098月份经人介绍相识因双方都到了结婚年龄,在双方父母和媒人的操持下二人便匆匆订立婚约。两人凑合叻一年多后于201137日登记结婚于2011312日举行结婚仪式。在此时间段内男方郭某共计给付女方吕某彩礼金21200元。因双方没有夫妻感情并苴从相识到现在没有共同生活过,现起诉离婚同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金21200元。

被告辩称:自己与原告郭某没有共同生活是事实但是自己昰原告郭某明媒正娶的妻子,因此同意离婚不同意返还彩礼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郭某与被告吕某于20098月份经人介绍相识,于201137日登記结婚于2011312日举行结婚仪式。从双方相识到结婚这段时间内被告吕某共接收原告郭某彩礼金21200元。另查明:双方相识四年来确实未囲同生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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