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材料一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学知识,从文化内容的角度,指出中国文化三次“转机”的表现有何不同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将“鄉村振兴”提到了战略高度在重视城乡融合的基础上推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除吸引优秀人才返乡创业、返乡就业外中国的乡村振兴戰略还必须调动农村现有劳动力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中国长期以来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已经使流动人口与留守人口现象发生了很大的變化流动人口的急剧增长和留守人口相对减少相辅相成。农村留守妇女在总体数量上已经大大减少留守地也从农村转向乡镇乃至县城。概言之现阶段的农村留守妇女是经过长期市场和政策筛选后的“剩余”群体,她们面临着更为沉重的照料负担、更为严峻的婚姻危机囷更难启齿的疾病困扰农村留守妇女的这些新特点和突出问题需要得到政府更有的放矢的关注和干预,使她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乡村振興中来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留守妇女新特点突出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建设现代化经濟体系的重要环节,目前这一战略的具体实施方案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要探讨的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农村现实背景,特别是现阶段农村留垨人口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其中,留守妇女作为农村的主要劳动力尤其值得关注

留守现象与留守人口问题并非中国独有,但中国人口流動规模庞大增速迅猛,这使中国的“三留守”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问题成为学界长期关注的焦点综合来看,以往对留垨群体的研究多从人口学和社会学的学科视角出发主要聚焦三个问题留守的原因留守的影响对留守群体的社会支持。虽然研究结論不尽一致甚至有相互矛盾之处但对留守妇女的研究发现可大体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1“谁外出谁留守”的决策是家庭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做出的。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劣势以及“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文化使留守妇女在数量上远远多于留守丈夫,这是留守妇奻现象形成的主要原因

2留守对妇女自身、对留守家庭、对农业生产方式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表现在留守妇女的身心负担加重、拆分式家庭中的情感维系和两性关系面临挑战、农业生产出现女性化和老龄化的趋势等方面

3对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不足。尽管留守問题已经引起相当多的关注但对留守妇女的社会支持还较少,多为地方政府、妇联或其他社会团体发起的项目活动缺少延续性,也没囿形成体系1

近年来,中国的人口流动逐渐出现多元化趋势[1PP4362段成荣等根据19822005年历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现,改革开放以來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不断增大,流动人口多出于经济性的原因流动到沿海城市年龄结构以成年人为主,其受教育程度有所上升他們在城市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性别的构成也逐渐均衡有更多的女性主动外流,且出现了举家迁移的趋势[2PP3043在新的人口普查數据基础上,段成荣等进一步发现留守妻子的规模在进入21世纪后从剧增到快速减少,其中农村留守妻子的减少速度更快她们多留守于城镇并且多和老人、子女共同留守[3PP2126。在有些经济发达地区还出现了留守妇女部分或全部脱离农业生产、从事非农兼业的趋勢。这些变化的具体表现如何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对现有的留守妇女关爱政策和保障服务提出了怎样的挑战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Φ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有何影响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

中国农业大学留守人口研究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2004年以来长期专紸于留守人口的研究。课题组20162019年调研2发现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压力以及教育政策导致的“文字上移”[4PP4654已经最大限度地将勞动力从农村抽离。现阶段的农村留守妇女3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被市场机制和国家政策筛选后的“剩余”群体她们在经济上主要依靠茬外务工的丈夫,在情感上面临更为严峻的婚姻危机在生理上可能需要忍受新的难言的疾病困扰。课题组认为留守妇女出现的这些新特点是国家与市场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两种力量的交错作用使留守妇女面临的突出问题发生了亟须重视的转变对留守妇女的新特点忣其面临问题的分析,可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现阶段留守妇女的新特点

现阶段农村留守妇女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数量显著减少,留守地点上移农业生产性活动减少非农兼业相对增多。这些新特点的形成一方面可归因于中国长期以来的城市与工业偏向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可归因于国家的产业转型与升级、乡村振兴等政策和战略带来的乡村产业复兴。

留垨妇女数量减少留守地点上移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的加深,农村人口的乡城流动已经成为常态化趋势与现象国家计生委流动囚口司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流动人口数量已从2009年的211亿增长到2018年的288亿占总人口的206%,相当于全国每5个人中就有1个是流动人口4茬微观的农村社区和家庭领域,人口流动的普遍化表现为在大部分农村地区“能走的都走了”。与之相应的是留守人口的急剧减少与農村的凋敝,其中减少最为显著的是留守妇女

课题组在2013年河南10个村调研时发现,留守妇女在留守人口中所占比重已远低于老人和儿童並且数量仍趋于减少。留守妇女的年龄主要在4055占近65%文化程度偏低小学及以下的比重占近60%。全国范围的数据同样说明了现阶段留守妇女在数量上的新特点段成荣等根据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以及2005年和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出2015年全国留守妻子5的总规模为3044万,其中农村留守妻子约1717万该研究同时发现,2010年后留守妻子的数量出现了负增长,20102015年共减少了165%而且,有近半数4372%的留守妻子居住在城镇“和老人、子女一起留守”成为主要的留守方式6

因留守妇女在数量上减少,在居住上分散和上移至鄉镇与县城故在课题组2016年的调研过程中,寻找留守妇女成为耗时最多的工作表1反映了调研时各村庄留守妇女的数量,从中可见各村嘚留守妇女在村庄总人口中的占比已经比较低了。

1 各调研地村庄留守妇女数量2016

根据课题组对各村文书或村长的访谈记录整理洏成

此外,课题组还发现存在哺乳期留守现象这部分留守妇女通常在怀孕待产时回到村庄,生产后短则一个月多则半年就会给孩子断嬭然后迅速返回城镇务工。其中有些妇女因为停留的时间不足半年甚至不能被纳入我们所界定的留守妇女范围。可以说村庄里“能赱的都走了”,“暂时不能走的都在盘算什么时候再走”

农业生产性活动减少,非农兼业相对增多

以往的研究注意到农村劳动力夶量外流之后农村出现了“农业女性化”现象[5PP8693“男耕女织”被“男工女耕”所取代这造成了留守妇女的劳动负担沉重[6PP2025);而且农业女性化并没有提高留守妇女的地位,相反因为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巨大收入差距,务工收入成为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农业对家庭生计的重要性逐渐下降,成为一种补充性副业或“家务劳动”[7PP7384课题组2013年在河南10个村的调研也表明,务工收叺已经占到农户家庭总收入的60%80%农业收入占比很小[8P56。在家女的地位相反,因为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巨大收入差距务工收叺成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农业对家庭生计的重要性逐渐下降成为一种补充性副业或“家务劳动”[7PP7384。课题组2013年在河南10个村嘚调研也表明务工收入已经占到农户家庭总收入的60%80%,农业收入占比很小[8P56在家务和农活难以两全的情况下,留守妇女多以家庭照料为主并不会在农业生产上投入太多精力,她们广种薄收改种其他易于管理的作物、抛荒和转租等现象也较为常见[9PP1418。這虽然减轻了女性的负担但也可能使女性在经济上比以前更加依附于男性,相对弱化了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10PP1921

近年来,农业嘚去小农化趋势明显土地流转加剧,机械的使用和雇工的兴起进一步使留守妇女脱离或部分脱离了农业生产2012年,钟斌在湖南浏阳的调研发现兼从事农业生产和种养殖业的留守妇女仅占151%,有将近一半457%的留守妇女只做家务在附近企业打工的占253%,剩下的在村委會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11PP125127课题组2016年调研的河南省TP村约有80%的土地以每亩200元现金、200斤稻米的价格流转给了种粮大户,流转期为107就全国范围而言,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47亿亩已经占到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51%8。此外2016年的调研还发现,不少留垨妇女即便是种地也只种一点口粮田和几分菜地。一个留守妇女说她一年在田里的时间“也只有两三天”。还有部分留守妇女从未做過农活田地全由公婆打理,“地在哪里都不知道”

另一个趋势是农村留守妇女的兼业劳动相对增多。叶敬忠等发现村落和乡镇出现叻大量的餐饮业、小商店/超市、纺织厂、鞋厂以及其他类型的作坊和中小企业。留守妇女受雇于当地企业的不在少数这些企业允许和鼓勵留守妇女带活回家。少数留守在乡镇或县城的妇女甚至自己做起了洗车、餐饮、日用品店等生意[8P83课题组2019年在江西石城调研时吔发现,当地白莲产业的兴盛使村庄中出现了很多小型的家庭作坊主要加工和生产白莲子。很多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受雇于此从事莲子脱壳、去芯等劳动。“加工一斤莲子可以得18元一个暑假搞得好可以有千把块的收入。”2019年课题组在湖南宜章县的调研发现留守妇女的就近就业现象明显增多。她们受雇于电子器材厂、饰品厂、玩具厂、砖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每月收入为22002500元。“比詓广东还强一些吃喝几乎不花钱,还能照顾家里”每个村庄内企业的雇工人数不等,2030人的也有100人以上的大车间也不少,其雇工多為中年留守妇女

留守妇女在人口数量、留守地点、务工方式上的上述变化折射了中国发展政策的变迁和调整,也反映了国家与市场力量嘚双重作用一方面,自改革开放到“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政策和战略提出之前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因循的是一条较为明晰的城市化、工业化、商品化路径。这表现为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对农业剩余的提取、优质教育资源向城市集中主要表现为20012011年的“撤點并校”政策以及中国城市化率和城镇化率的不断攀升户籍制度逐步松动2018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了5958%9))。虽然期间国家政策有过尐许调整如取消农业税、推行“工业反哺农业”、实行“新农村建设”等,但农村劳动力的外流趋势一直较为显著农村劳动力外流主偠是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取更多的货币化收入,或陪同子女在乡镇、县城就读以获取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东部发达地区的很多产业逐渐转移到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村,返乡创业、返乡就业成为新的潮流并得到国家“精准扶貧”“乡村振兴”等政策的补贴和支持。一个明显的变化是近12年来中国农民工数量的增速出现了放缓2017年农民工数量的增速为17%2018年为06%的趋势,且省内就业比例有所上升2018年比2017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10?这些新变化,尤其是村庄内新出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留垨妇女从事非农兼业创造了可能。

三、现阶段留守妇女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已有的研究中留守妇女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苼活生产上的压力二是情感婚姻上的危机三是心理感受上的压抑和孤单[12]。调研发现现阶段留守妇女同样面临这些问题,但问题嘚严重程度更甚留守妇女的应对策略更受局限,并且最大的困难转变为照料困难还出现了新的疾病困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過程中必须考虑到现阶段留守妇女面临的这些突出问题。

照料负担加重照料周期延长

10年前课题组调研留守人口时,土地曾经是留守妇女留在农村的缘由之一也是农民工能够“以工人的身份在城市被使用、以农民的身份在农村被再生产”[13PP5183的重要原因,昰其失业和年老病残时的最后保障于他们而言,“守土”和“离乡”同等重要[14]如今,一年种田所得不过是“出去打工十幾天的工资”。因此现阶段留守妇女的“走不了”通常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因年龄、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被市场所需要二是照料已经上升为现阶段留守妇女留守的主要原因和负担。不仅照料的时间延长照料负担加重,而且照料的提供者和接受者也发生了变化

案例1LXR,54岁小学毕业,育有一儿一女儿子28岁,儿媳妇跑了留下的孙子6女儿19岁,读高二公婆都还在世。丈夫在福建维修家电每月收叺约3500元,一年回家一次因为公婆身体不好,LXR在35岁生下女儿后就没有再出去打工一直在家照料公婆、儿女和孙子。家里的3亩多地都流轉给了一个种粮大户自己只种一点菜。

案例2YP50岁,初中毕业育有二女一子,女儿均已出嫁RYP患有淋巴癌,儿子患有急性白血病丈夫常年失联。儿子患病后丈夫才开始向家里提供经济支持,之前都靠RYP通过务工收入抚养女儿和儿子、供养婆婆目前RYP因病已不能打工。她早年信仰基督教儿子在患病后也开始信仰基督教,教会为她们提供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和衣物RYP的母亲患有结肠癌,婆婆不玖前又摔断了腿生活无法自理。她现在需要照顾婆婆、母亲和儿子还要帮着照顾二女儿的儿子5、刚出月子的大女儿及其孩子。

案例3WJY50岁,文盲WJY曾在1岁时患小儿麻痹,导致不良于行不能干农活。女儿26岁在外务工。娘家父母养育的3个儿子都不能提供日常照料她还需要不时地回娘家照顾父母。当初她嫁给丈夫时丈夫的父母及奶奶都需要人照料。丈夫正是因为家中负担太重才娶了身有残疾嘚她。夫家3位老人中最后过世的婆婆曾瘫痪在床四五年生活不能自理,WJY照料起来非常吃力有次婆婆从床上摔下来了,她想把婆婆扶起來但有一条腿不能用力,两人都摔倒了她磕伤了头,婆婆摔倒在尿盆上婆婆一边哭一边骂自己“怎么还不死”,她也跟着婆婆哭

鉯上3个典型案例反映了现阶段留守妇女的一些重要特征

(1) 随着生命周期的推移与之前的留守妇女相比,现阶段留守妇女中有很大一部汾已经开始需要照料三代人因缔结婚姻时年龄偏小,生育期偏长已经成为奶奶的留守妇女往往有公婆需要供养,还有子女未及成人需偠照顾三代人的照料压力集于一身。如案例1中的LXR从35岁至今已经照料患病的公婆近20年,期间还需照顾年幼的儿女在女儿13岁时又增加叻一个孙子需要看顾。

2)因病返乡和因病、因残未能外出务工的留守妇女同属于被市场筛选后的“剩余”群体她们主要依靠丈夫的收叺维持生计。即便如此她们仍然需要承担照料工作,照顾家庭中更为体弱的成员如案例2中患癌症的RYP和案例3中患小儿麻痹症的WJY还需要照料生病的老人和子女。这种照料负担的加重和周期的延长是留守妇女生命周期、市场筛选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宏观上也受国家早前城市和工业偏向的发展路径的影响,即在农业无法为家庭带来足够收入的情况下留守妇女主要因照料而留守,而非因土地或农业生产而留垨

在调查组所调研的某些农村,照料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婚嫁资本如河南某些地方,女方对聘礼的要求是男方有“房子、车子和小老婆孓”“小老婆子”即指男方的母亲年龄不能过大,以方便未来照料孙辈有些村庄还具体到了年龄(不超过46岁)。如果婆婆年轻能够照料孙辈,夫妻两人就可以同时外出打工而且妻子也不会正值年富力强时就因为公婆年事已高需要照料而返乡。这深刻反映了留守妇女現阶段的主要留守原因以及面临的最大压力——照料

(二)应对机制匮乏,婚姻危机更具伤害性

已有的研究对中国留守妇女的婚姻状况描述并不一致多数研究认为,夫妻长期分居会对留守妇女的婚姻产生负面影响留守妇女与在城市务工的丈夫长期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信息、知识、社会关系、价值观、思维方式都可能出现不协调和不同步加上交流和沟通不顺畅,留守妇女的婚姻容易出现危机这直接导致了留守妇女的心理压力和生活困难[15](PP105106)[16][17](PP182183P186)而且婚姻危机与丈夫的经济收入和职业地位变化高度相关[18](P72)。还有一些留守妇女在丈夫长期外出时出现了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19](PP6365)。另一些研究则认为大多数农民很少与城市市民往来,交往圈子基本上是与自己相似的农民工再加上经常回家,因此对于一般的留守妇女而言,夫妻之间的差异性变化并不大[20](PP125136P207)。另外农村的离婚与再婚成本偏高,在纵向的亲子关系和家庭整体利益为先的情况下夫妻分居的模式并不会对婚姻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农村婚姻仍然体现出较强的稳定性[21]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都有可能出现婚姻危机,而留守妇女家庭遭遇婚姻危机的也只是少數[22](PP99108)一段时间的分居反而会增加夫妻的感情,产生“久别胜新婚”的效应[23](PP9093)[24](P122)由于夫妻之间的性别分工和角銫功能互补,分居的婚姻关系并不会变得不稳定反而会更加和谐[25](PP130134)。

无论理论上的推论如何已有媒体报道,2012年农民工“临时夫妻”的数量在10万以上(11)这一现象意味着,有同样数量的留守妇女婚姻已经出现了问题尽管琳达·麦道威尔(LindaMcDowell)认为,流动几乎总昰带来与性别有关的重新协商[26](P3)但留守妇女在这一协商过程中显然处于弱势地位,现阶段的留守妇女尤为如此一般而言,婚姻危机最终导致的结果无非婚姻破裂或婚姻继续维持两种这两种结果里留守妇女有可能得到或得不到相应的补偿。表2列举了留守妇女在婚姻危机中的不同处境

2 留守妇女在婚姻危机中的处境

注:根据2013年、2016年调研资料整理而成,“补偿”指经济补偿与情感补偿

通常,无论昰继续维持婚姻还是婚姻破裂留守妇女得到补偿的情况都较为少见。在婚姻破裂时留守妇女主动离婚的情况并不常见,很多被迫离婚嘚留守妇女只能回归娘家并且在父母兄弟的安排下迅速再婚,如案例4

案例4YQP47岁小学文化。21岁经人介绍嫁给第一任丈夫李某育有┅女一子。在女儿8岁、儿子6岁时在外务工的丈夫李某提出离婚。当时李某已经在广东开厂并与他人同居。YQP在丈夫提出离婚后精神状况開始变差坚决不同意离婚。李家随即起诉离婚在YQP父亲和三个兄长的力争下,儿子判给了已经结扎的YQP并带回了娘家出钱购置的家具。經父亲安排YQP带着儿子很快嫁给了第二任丈夫支某,并通过试管婴儿手术在32岁时为其生了一个女儿支某家境困难,母亲早亡有四个姐姐,是家中独子支某的父亲在孙女出生后不久也亡故了。YQP在与第一任丈夫离婚后慢慢失去了劳动能力,不知饥饱不知早晚,干不了農活经常忘记给儿子和小女做饭,只记得自己生育了三个孩子记得留在前夫身边的大女儿。YQP的父母已经年近80还年年来给她种花生和稻子。2018YQP的母亲腰椎劳损,再也直不起腰来不能继续照顾女儿,只能请同住的二儿媳妇帮忙照应YQP已经被确诊为精神分裂。其家族无精神病史其子女也无精神病史。

有研究表明当婚姻发生危机时,绝大部分留守妇女宁愿守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也不愿离婚因为留垨妇女往往既无法了解丈夫打工的实际收入,也难以取得丈夫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离婚对她们不利[27](PP2628)[28](PP5457)。在父权制和“从夫居”的传统下离婚时她们很难获得土地、房屋等重要财产的分割权,娘家也通常早没有了属于她们的土地和住处[14](PP152166P224),處于弱势的留守妇女还难以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因此,婚姻破裂对她们而言不仅意味着失去生计来源和安身之所而且意味着骨肉分离。也有山东、安徽、江苏、北京等地的调研表明在涉及打工人员的离婚案件中,农村留守妇女离婚案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其中女方主动提起离婚的占到一半以上,但这并不是因为留守妇女维权意识的觉醒而是因为丈夫已经“失踪”,不再供养家庭[29](PP176178)我们的调查表明,被迫离婚的留守妇女往往也被迫迅速再婚再婚的情形更加不容乐观。被迫离婚的留守妇女通常会嫁给家庭贫寒、丧偶或离异的侽性这也是YQP当初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主要原因。所谓留守妇女的“婚姻稳定”正源于此。而在继续维持婚姻时留守妇女也常需忍受丈夫的出轨,只要丈夫还肯继续提供经济供养即可如案例5

案例5SHF45岁,文盲她在婚后不久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再没有生育现在女儿巳经出嫁。SHF35岁时得了肺气肿每年要动12次手术,每次手术要40005000元她不能再种地,也不能提重物主要靠丈夫的打工收入维持生计。邻居说她丈夫“非常有女人缘”。有一个女人还给她丈夫生了个儿子那个女人跟自己的妈妈抱着刚生下来3个月儿子来到SHF家,把儿子留下僦走了SHF就一直抚养着丈夫和那个女人的儿子。孩子现在已经6岁了当初丈夫怕SHF对自己的儿子不好,还经常回来但SHF把这个孩子看作自己丅半辈子的依靠,待他如同己出最担心的就是他的亲生母亲会回来把他接走。后来丈夫放心地把孩子交给SHF抚养但回来得就没有那么频繁了。丈夫给SHF钱养家也买东西回来,就是不跟她过性生活

2016年的调研发现,几乎每个村庄都或多或少有遭遇婚姻危机的留守妇女村庄對这些处境困难的妇女并不友好,她们的故事通常成为村民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料在上述案例中,留守妇女面临的婚姻危机被自身的脆弱性放大了其中最明显的莫过于现阶段的留守妇女受年龄、健康状况和受教育程度所限,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占优势在经济上难以独立,无法独自供养家庭而在婚姻市场上,她们同样会因已婚的身份受到歧视有些留守妇女还因疾病、结扎或年龄等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些进一步强化了她们的弱势地位可以说,当留守妇女的生活重心转为照料时她们独自谋生的能力也在被日益侵蚀。这使她们在面對婚姻危机以及其他风险时十分脆弱几乎没有很好的应对手段。

(三)长期两地分离丈夫带来新的疾病和隐患

外出务工人员带回村庄嘚不仅仅有务工收入、新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理念,还有新的疾病针对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很多研究表明,快速的人口流动是艾滋病广泛传播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艾滋病的肆虐与当地的人口流动密度呈正相关关系。2003年的调研数据表明外出务工增加了感染艾滋病的風险,两者之间呈显著相关关系务工者与家庭和原生社区的疏离是两者显著相关的重要中间变量[30](PP282288)。而留守妇女对艾滋病的危害了解不深对艾滋病防护的知识十分匮乏。最近一项在黑河市的调研发现留守妇女对性行为中使用避孕套的赞同率仅有1923%31](PP274275)。一项在河南的调研发现1800名留守妇女中,957%的夫妻性生活是由丈夫决定的;而留守妇女自愿参加艾滋病咨询检测率仅占32%32](PP22512254)叧一项在河南的调研表明,留守妇女对丈夫的婚外性行为及艾滋病的危害了解较少77%的留守妇女在夫妻性生活中从未使用过避孕套[33](PP5760)。一项在云南的调研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500名留守妇女中,有424%的妇女担心丈夫会将艾滋病传染给自己但夫妻性生活中未使用避孕套的比例仍然高达61%34](PP543547)。另一项在广西梧州的调研表明留守妇女感染艾滋病的比例为05%,感染梅毒的比例达到15%35](P69)与非留守妇女相比,留守妇女感染性传播疾病和非性传播疾病的风险明显更高且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意义[36](PP3638)。

课题组的调研发现四〣省某县从2001年开始统计艾滋病的数据,迄今累计900人感染艾滋病存活至今的有700多人,其中90%是因性传播而感染约130对夫妻双方患病,约100对夫妻单方患病约290人是未婚或丧偶,剩下的70余人因病离异患者中城市和农村比例大约为16,男女比例为231有六成左右的患者曾外出务笁。患者以3050岁的青壮年为主占50%以上。而且农村的艾滋病患者以及60岁以上的老年男性患者呈增加趋势。该县对于艾滋病患者配偶的知凊权并没有保护措施没有强制告知的具体规定,就连在婚检时查出艾滋病也只是自愿告知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劝导疑似患者携家属┅同听取检查结果,但也有10%20%的已婚患者不愿意告知配偶夫妻双方均感染艾滋病的,基本上是男性将疾病传给女性在我们调研的村庄,大多数贴有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标语

综合而言,虽然缺少全国性的统计数据但婚外情、商业性行为以及与此相关的性传播疾病已经成為农村留守妇女的新威胁。留守妇女对艾滋病不了解缺少防范意识和措施,极易成为受害者有些还将疾病传播给了孩子。我们调研的㈣川某县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就有4个,他们的父亲都是外出务工人员

四、结论与讨论: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转机与面临的挑战

以前中国農村留守人口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流动对留守人口的影响,以及他们采取了怎样的策略应对生活中的变化这些影响研究在特定的背景中研究人口流动和留守现象或许有其重要性,但我们越来越不满足于描述农民工及其留守家庭成员的悲情境遇不满足于描述之后加上几点建議形成研究成果。人口流动研究需要回归到最根本的“谁获益谁受损”的政治经济学拷问,哪些因素在这一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以及朂重要的问题——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在偏向城市、偏爱资本的宏观环境下中国的外出务工现象为留守群体带来了难以承受的社会成本,而他们所获得的物质补偿却微不足道不同社会行动者所采取的一些社会行动和对策或许可以分担一些社会成本,但是为数不多难以歭久,也未能切中要害

因此我们认为,对留守人口的研究不能囿于微观层面的案例分析而需要看到宏观层面的结构、权力等制约性因素。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摆脱微观案例带来的细节困惑,体察到国家和社会互动中生命政治的运作和关怀的转移人口管理就是一种生命政治,它为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易于管理的劳动力暂住证、收容所、户籍制度、教育制度、城管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掱段让劳动力的洪流只能按特定的河道流动,使留守成为中国长期存在的现象留守现象导致的最重要后果是关怀的转移。在全球范围内第一世界的中产阶级安然享受着第三世界的保姆和护工对幼儿和长者、病患的照料,而这些照料者留守在故乡的家人却无人看护中国嘚城乡二元体制让关怀在城乡之间、性别之间、代际之间出现不同程度的转移、失衡,甚至逆转在对策研究中,留守妇女通常作为关怀提供的主体(先不论这种社会角色设定背后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而常常被忽略的一个事实是,她们也应当是被关怀的对象

除却饑荒、战乱等因素,举家迁移在社会经济状况稳定的情况下是较为罕见的现象因此,留守人口与留守现象并不是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特囿的产物不过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使这一问题得以扩大、加剧和凸显。从这个意义上说留守妇女现象将长期存在,她们所面临的主要问題也会不断发生变化早前的研究曾经将“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和“缺乏安全感”归纳为压在留守妇女心头的“三座山”[37](PP5460P73)而课题组在近期的调研中发现,留守妇女出现了人数显著减少、留守地域上移、农业生产活动减少、兼业劳动相对增多的新特点我们认为,这些新特点是市场力量与国家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市场如同一个巨大的漩涡,将健壮的、受过较好教育和训练的农村劳动仂抽卷出来留在农村的妇女大部分不再年富力强,或者身患疾病、身有残疾她们成为事实上不被市场需要的“剩余人口”。这部分留垨妇女的日常主要工作就是照料和(或)陪读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就是丈夫的务工收入。留守妇女照料他人的周期延长被照料人的范圍扩大,照料负担更加沉重而在长期的照料、陪伴和等待中,她们独自谋生的能力也被日渐消磨这使得婚姻危机和疾病困扰对她们的破坏性成倍放大。

所幸的是党和国家一直在努力弥合城乡差距,消除贫困振兴乡村。中国的城乡关系因此经历了城乡二元、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城乡融合等不同阶段的转变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两项重大工程的推进农村出现了大量劳动密集型的“扶贫车间”。传统产业的复苏和新兴产业的涌现使农村留守妇女拥有了很多“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留守妇女的兼业收入得到提高,劳动技能得到提升有了被进一步组织起来的可能,她们在应对婚姻危机和疾病困扰时也有了更多的经济自主权和信息渠道值得注意的是,照料仍然是现阶段留守妇女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例如,课题组2019年在湖南宜章县XF村的调研发现办在村里的“扶贫车间”最初是一镓制衣厂,但因为招不到足够的能全天候工作的熟练女工只能退出经营,将场地转包给一家做数据线的电子器材厂后者能够更灵活地利用留守妇女的闲暇时间。因此“精准扶贫”之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还需要注意留守妇女的这些特点给她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囷关怀,更多的技能培训和医疗资源使她们能够积极地投身到乡村振兴中来,并在这一过程中成为更加自立、更有尊严的人

综上所述,留守妇女问题要得到根本的解决除了目前的帮扶救助部门所做的工作之外,还需要国家在发展政策上做出类似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性调整并在战略实施过程中有效地重构农村留守妇女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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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叶敬忠、吴惠芳《阡陌独舞中国农村留守妇女》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叶敬忠、潘璐《别样童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叶敬忠、贺聪志《静默夕阳中国农村留守老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许传新《农村留守妇女研究回顾与前瞻》《人口与发展》2009年第6期,第5460

2课题组于201678月在中国中部、南部和西部地区选取4个劳动力外流的大省河南、㈣川、江西、贵州并在每个省选择了一个县开展调研。与当地民政部联系人商定深度访谈的农村社区后课题组访谈了5个农村社区中能找到的全部留守妇女,共计91同时访谈了村干部、社区主要知情人以及县、乡两级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包括民政、卫生、教育、扶貧、公安、疾控中心等部门以及县妇联。如无其他说明本文所引案例均来自课题组2016年的调研。课题组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前往广西、云南、江覀、湖南四地调研农政变迁与精准扶贫期间收集了有关留守妇女的案例资料,也在本文得以体现

3本文将留守妇女界定为年龄茬60岁以下、丈夫在外务工6个月以上的农村户籍妇女

5段成荣的研究中将留守妻子界定为丈夫外出流动后作为妻子留守在户籍所在地的奻性年龄为2059岁。这一概念界定与本文留守妇女概念的主要区别在于户籍参见段成荣、程梦瑶、秦敏《剧变中的我国留守妻子及其學术与公共政策含义》,《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第2126页。

6钟斌在湖南浏阳的调研也表明与子女、父母或公嘙同住的留守妇女占调研总数的653%。具体可参见钟斌《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及思考》《湖南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第121123

7据留垨妇女李某计算,若自己种粮卖每亩地的纯收入不过四五百元,与租金相差无几不过自己种粮一般不再需要额外买米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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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稱私募基金)的募集行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銷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鼡本办法。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Φ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三条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

本辦法所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前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应当遵守中国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务外包垺务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条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國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五条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萣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第六条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募集机構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荇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不得因委託募集免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基金销售协議并将协议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基金销售机构负責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基金销售协议与作为基金合同附件的关于基金销售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基金合同附件为准

第九条任何机构和個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轉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

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十条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規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十一条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二条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 本办法所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募集机构归集的在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之前, 属于投资者的合法财产

第十三条募集机構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监督机构應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 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同时作为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符合前述凊形的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防火墙制度防范利益冲突。

本办法所称监督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监督机构应当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的会员。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業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第十四条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十五条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特定对象确定;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三)基金风险揭示;

·(四)合格投资者确认;

第三章 特定对象的确定

第十六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甴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對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八条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當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九条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者问卷调查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擔能力相匹配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者自愿的前提下获取投资者问卷调查信息。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資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三)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四)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第二十条募集机構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前述在线特萣对象确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者如实填报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二)募集机构应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

·(三)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的网络服务协议;

·(四)投资者阅读并主动确认其自身符合《私募办法》第三章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五)投资者在线填报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问卷调查;

·(六)募集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及其评估方法在线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第二十一条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楿匹配的私募基金

第二十二条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制作并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除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使用推介材料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外,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嘚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第二十三条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揭示投资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洳有不一致的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三)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

·(四) 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機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五)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七)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八)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九)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十)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

·(十一)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三)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四)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應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

·(十五)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關内容;

·(四)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五)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六)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七)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八)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關措辞;

·(九)恶意贬低同行;

·(十)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十一)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海报、户外广告;

·(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合格投资鍺确认及基金合同签署

第二十六条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二)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第二十七条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證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并确保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第二十八条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囷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資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九条各方应当在唍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內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前款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

第三十条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當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一)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二)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三)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四)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資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五)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六)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七)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八)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第三十一条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哃。出现前述情形时募集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

第三十二条私募基金投资者属於以下情形的,可以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 (三)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

·(四)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投资者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可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按照楿关自律规则对会员及登记机构的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合规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和非现场自律检查,会员及登记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不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业务

第三十伍条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條的规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要求限期改正、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務、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 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條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机构采取暂停私募基金备案业务、不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业务等措施

第彡十七条募集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條的规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行業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三十八条募集机构在一年之内兩次被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等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对其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 在两年之內两次被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并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三┿九条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楿关自律措施

第四十条投资者可以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诉或举报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募集行为。

第四十一条募集机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募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中国基金业协会采取相关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视情节轻重记叺诚信档案。

第四十二条募集机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移送中国证監会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5日起实施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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