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街道尚海荟东侧是毗陵路小學待建工地工地外围与尚海荟之间为一条道路,因附近村庄拆迁导致工地围墙外路边偷倒建筑垃圾较为严重。针对该情况江阴监控城管城南中队采取了多种办法进行治理:
01实地查看,寻找线索执法人员至现场调查,细致翻找建筑垃圾力求找到蛛丝马迹,寻找垃圾產生源头
02与公用事业局进行联系,动用大型机械对该处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03设置监控探头,并张贴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的警示标志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
04加强与社区的网格对接落实巡查机制,及时发现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并进行处置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办理特种垃圾处置证可携带房屋证明,施工合同运输车辆等相关材料到长江路188号江阴監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用事业管理局窗口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本文来源"江阴监控百姓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