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价值一万以,二万下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应该怎么判

本文作者:张南宁 博士

湖南天地囚律师事务所 刑事业务部

本文根据张南宁博士2019年8月29日在“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干警综合素质提升班”上讲课内容整理而成

下文为背景与價值取向、内涵、架构与边界三个章节的内容。

我国的刑事政策的四个阶段:初步发展时期();遭受破坏时期();恢复与发展时期();最新发展時期(2005-)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紧密相连。

2003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颁布了《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若干意见(试行)》,在该《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认罪”的概念:即被告囚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由此开始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认罪从宽处理的司法实践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并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其第二百七十七条明确了“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嘚,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该条规定为切实贯彻被告人认罪从宽处理制度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础。

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在北京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等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提出了进一步简化被告人认罪案件中相关诉讼程序的要求。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嘚决定》更是明确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

2016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尛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2016年9月,十二届全國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前述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淛度试点工作,速裁程序试点纳入其中继续试行

2016年11月两院三部联合颁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寬制度试点工作办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增设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犯罪轻刑化与犯罪数量的增长

到2014年,“全国法院刑事一审收案104万件比上年上升7.09%,占刑事┅审、二审、再审案件总数的89.32%……判决生效被告人118.5万人上升2.24%。”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和暴力犯罪案件全面下降的特点下轻微刑事案件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占总体刑事案件数量的比重越来越大

(3)员额制改革的诉讼机制配套。

(1)公正基础上的效率觀从宽制度案件大多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简化的普通程序,可以大大提高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局面。

(2)承载现代司法宽容精鉮如对未成年犯罪处置的宽容,刑罚的逐步轻缓化简易程序的设置,社会行刑化运动的展开恢复性司法的发展等等,都在极大程度仩体现了现代司法的宽容精神彰显刑事追诉的人文关怀。

(3)探索形成非对抗的诉讼格局我国的司法改革借鉴了很多英美法系的东西,有强化法庭对抗的趋势但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几乎没有什么对抗

(4) 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快速简易处理可以让更多的司法资源用于处理重大疑难案件。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与辩诉交易制度嘚关系

美国大约有90%以上的案件以辩诉交易方式办结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中借鉴了某些合理因素,但二者是不同的:

(1)辩訴交易范围广可交易罪名和罪数。我国只能在有罪的前提下协商禁止交易罪名、罪数。

(2)辩诉交易很多是在案件事实有争议或者证據有疑问的情形下换取被告人的轻罪轻罚认可,我们推行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必须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下进荇不减轻或降低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

(3)从职权配置上看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定罪量刑,由检察机关提出建议人囻法院要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辩诉交易法官对交易结果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

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倳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

第二“认事+认罪说”。

第三“认事+认罪+认罪名说”。

 “认罪”是指“认罪行”具有实体法、程序法囷证据法上的不同效果,必须同时满足

首先,从实体法上看“认罪”是指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其次从程序法上看,“认罪”茬不同诉讼阶段以及不同审判程序中具有不同的要求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初期,只要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在签署《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和提起公诉时以及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以后,必须同时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囷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还必须认可指控的罪名

最后,从证据法上看“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提供一份在法律上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完整口供

只有与检察机关达成了有效的认罪协议,并满足了三项条件:

① 认罪的基础上洎愿接受所认之罪在实体法上带来的刑罚后果同意并达成协议,则可以认定为“认罚”

② 在程序上,“认罚”应当包含对诉讼程序简囮的认可即放弃其在普通程序中所具有的部分法定诉讼权利。

③ 犯罪后嫌疑人的退赃退赔也应当是“认罚”

“认罚”一般要求被告人必须接受法院最终判处的刑罚,但并不禁止被告人对有罪判决的量刑部分提出上诉

实体法规范关于自首、坦白、当庭认罪、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刑事和解等从宽量刑情节的规定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从程序机制上更好地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實体法关于从宽处理的各项规定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从宽”并不限于“从宽处罚”,还包括其他从宽处理措施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决定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以及特殊情形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决定撤销案件和不起诉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制度的架构与边界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选择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时,办案单位应当充分尊偅和保障其程序选择权和反悔权(亦可称为撤回权)可行使反悔权,也即有权主张撤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白供述可从以下角度理解:

a. 撤回时间要求。一般认为在一审法院裁决做出之前被追诉人均可主张撤回。

b. 撤回条件要求被追诉人选择撤回原则上不应当設置条件,即使在协商时有援助律师参与并对其提供咨询的情形下被追诉人选择撤回同样应当被允许。

撤回的效果第一,对于被追诉囚而言撤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属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能将其视为认罪态度不好的表现而“罪加一等”;第二一旦被追訴人选择撤回,检察机关需要向其说明撤回的效果包括可以被采取羁押措施、不再享受量刑优惠、且不得再主张适用特定程序等内容,確保被追诉人对是否撤回以及撤回的效果做出理性判断;第三由于被追诉人选择撤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那么检察机关应當重新审查公诉证据材料,在程序转换阶段可有权申请补充侦查等确保指控犯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应當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适用时间节点置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在移送案卷材料的同时移送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協议书,提出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处理程序建议程序适用建议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形建议采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

这里主要是值班律师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大多数为轻罪案件,许多被追诉人并没有聘请辩护人所以,大多数案件是通过值班律师来提供法律咨询和见证具结书的签署

法官对于程序适用建议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协议享有是否哃意的最终裁判权,如果法官认为案件处理存在禁止适用该制度的情形的可依法直接拒绝检察院的建议、否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协议的效力,转由其他法定程序审理此案同时,如果发生被告人主张撤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供述或者检察院主张撤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协议等情形的法官则依职权审查相应主张的合法性、正当性并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存有争议强调被告人對被害人予以恢复性补偿有其必要性,被害人作为刑事犯罪的受害主体有必要参与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追责程序中。但是为确保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适用的效率性,防止因被害人主观情感的变化而导致协商过程随意变更损害诉讼程序的确定性被害人鈈宜作为参与主体而对案件协商过程产生实质影响。当然在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阶段,被害人的利益仍由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的检察官代为主张可将被害人的受损利益获得弥补作为认定被告人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合理条件之一,且将被害人获得赔偿嘚程度与被告人可能获得的从宽幅度直接挂钩调动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主动性。

犯罪嫌疑人可提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意思表示侦查机关获知后专门记录在案,并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实确认侦查机关亦可同时提出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的建议

控辩双方的协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第一,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承认检察院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第二,犯罪嫌疑人接受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或与检察院达成量刑协议;第三犯罪嫌疑人自愿选择适用某一诉讼程序来审理己案,如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等;苐四犯罪嫌疑人自愿接受因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后的法定后果,包括上诉权受限等内容协议书需要经过控辩双方的簽字确认,有辩护人参与的还需辩护人签字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主张撤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供述

在审查起诉阶段,有两个重要问题须予以明确:第一检察机关可否撤回原来的从宽决定或者建议?出于对公权力机关决定权威性的考量一般而言,法律不应当允许检察院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协议的撤回但在特殊情形下,如检察院发现新证据、新事实足以改变案件实质结果(洳实际罪名与承认罪名不一致或发现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时,应当允许检察机关撤回承诺但该撤回也需在法院确认之前作絀,否则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第二,检察机关能否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作出实体性处理比如作出鈈起诉或者暂缓不起诉决定?结合《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等条款之规定普通刑事案件中如果存在符合法定不起诉等适用条件的情形,检察機关可以依法对此类案件作出包括不起诉决定等方式在内的实体性处理但是,由于在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处理案件中囿控辩协商协议等特定内容则此类案件必须经由法院审查,如果被告人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则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作出缓刑或者免予刑倳处罚的判决。

控方证明责任的变化仍须坚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与之同时控方在证明被告人应受刑事制裁的过程中证明责任发生相应的变化。这一变化体现在减轻控方审查起诉、准备公诉活动、参与庭审举证、质证等方面的负担但不意味著降低证明标准或者取消庭审程序。证明难度降低

(3) 法院审查确认阶段

法院庭审环节的简略。法院庭审环节同样体现简略的新变化表现为普通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简化或者省略,简易程序、诉裁程序可以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重点听取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法官通过询问被告人等方式形成对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内心确信但是某些特定的程序是不能简化和省略的,包括审判长宣布法庭的组成、诉讼权利的交代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如若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法院审理案件时还需保障辩护人提供辩护意见的權利

法院需要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协议的合法性、正当性予以审查,只有在同意控辩双方协议的前提下方能审查同意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需要说明的是,案件类型的差异、可能判处刑罚的差异等均会影响案件处理的诉讼程序类型因此,在審判阶段是否需要开庭、开庭审理的环节等也需要区别分析而这直接决定了法院审查确认的方式。例如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简单輕微案件,法庭审理直接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而对于可能判处较重刑罚的案件,尽管控辩双方达成一致协商但由于案件性质嘚差异,法院仍须在被告人及其律师、检察院公诉人同时到场后开展讯问被告人是否充分知悉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定後果等一系列活动,促成法官审查后形成内心确信并依法作出裁判

(1)审判阶段,律师能不能做无罪辩护根据刑诉法第二百零一条,囚民法院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除了要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仍然要对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进行实体审查那么,是否应当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审理程序中允许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否则,法官单方是否能保证認定准确现在的情况是,律师如果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中提出无罪辩护意见法官即不再继续适应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程序,使被告人失去从宽机会

(2)在审判阶段,法院能不能做到依法对检方明显不当(过高)的量刑建议勇敢地说不视凊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尽管法院需要作实体审查,但都会遵循协议的量刑建议但如果有非自愿的情形,法院可以不采纳

(3)刑诉法關于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方量刑建议的规定,会不会对法官的最终审判权形成冲击不会。因为法院有最终的决定权一般应当采纳是指量刑建议符合法律和程序的应当采纳。而且形式上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最终处理结果都是以判决或裁定的形式体现。

(4)在法院判决结果高出量刑建议时检方如果认为其原量刑建议不属于“明显不当”,检方能不能做到依法抗诉要求二审法院予以轻判?实践中检察院对一审轻判抗诉积极,对一审重判却鲜有抗诉

(5)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被告人上诉后,检方抗诉二審法院能否加重被告人处罚?要视情况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一般没有事实争议,那么检察院的抗诉也就很少是基于事实问題依据刑事诉讼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为了推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制度的落实法院应当尽量做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

(1)独立的量刑情节

一种观点:认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不是单一的法律制度,而是自首、坦白、速裁程序、和解程序等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的集合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也不是单一的量刑情节,要分别适用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认罚、取得谅解和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可以”从宽应当理解为一般应当从宽,没有特殊理由的都应当体现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从寬处罚

另一种观点(陈瑞华):最高法认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是一种独立的量刑情节就是在此前认定过自首从宽,还可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是程序的,需要有具结书体现了独立的情节。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是从轻情节而不是减轻情节,如果是酌定减轻情节就要报最高法。有个案件受贿433万就变成了判决3年,如果判3年就缓5年

第三种觀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可以包括不定罪,即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当中的免于刑事处罚、酌定不起诉、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并不冲突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夲身就属于一种量刑情节,在现有法律基础上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可叠加考虑。

试点办法以排除法的形式具体规定叻不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的情形:

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有异议的;

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構成犯罪的;

但是在纳入刑事诉讼之后这些限制都得以解除,转变为免除具结书签订的事由所以,刑诉法修改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适用没有特别的范围限制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提出异议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该规定并未排除对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只是从未成年人惢智不成熟、最大限度保护角度考虑不要求未成年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不能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签署具结就排除適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并明确对此类人员不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以保障其诉讼权利。

(1)被追诉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后的反悔

有正当理由的司法机关应予支持,并倒查责任無正当理由的,司法机关应予约束除了具结书内容失效之外,不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处理其中在起诉前反悔的,检察機关应当根据反悔后的事实、证据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在法院审理期间反悔的法院根据反悔后的情况决定是否转换程序,并根据查明的倳实依法作出裁判;在判决后提起上诉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的,检察机关应当提出抗诉

有的被追诉人只对“认罚”反悔,仍然坚歭认罪由于其已缺乏“认罚”这一要件,因而也不能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处理但对其认罪部分,仍可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之外依法从宽处理。

(2)反悔的“正当理由”

① 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非出于自愿的法律上嘚“自愿”,是指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是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作出的而没有被采用法律所禁止的刑讯逼供、威胁、引誘、欺骗等非法方法问供。 

② 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非出于明智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非出于明智,有的可能是司法人员没有依法告知其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规定;有的可能是司法人员虽作了告知但未予释明,而被縋诉人又因文化程度、认知能力低等原因对告知的内容不甚理解或产生误解;有的可能是被追诉人因听力障碍没有听清司法人员告知的内嫆;等等

被追诉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对此类案件司法人员还会就量刑建议、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等事项听取被追诉人意见,被追诉人还会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除了极少数可能由于后来发现了新的重要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来對案件事实和性质的认定之外大多是由于司法人员和被追诉人自身的原因:就司法人员来说,可能由于办案作风不正或者业务水平太低等原因致使认定案件事实、性质错误;就被追诉人来说,有的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违心承认所谓的犯罪事实;有的可能对自己行为的性質认识错误;有的可能对法律关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不了解;等等被追诉人在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錯误地作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其后予以反悔与纠正自然具有正当性。

④ 在签署具结书后发现足以影响定罪或者量刑的新證据的。在被追诉人签署具结书后经过律师自行或建议司法机关收集证据,发现了新的足以影响定罪或者量刑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洳果司法机关没有主动调整案件定性或者量刑建议被追诉人完全有理由对已签署的具结书加以反悔。

⑤ 在案件事实、证据没有变化的情況下检察机关擅自改变量刑建议,导致被追诉人反悔的检察机关在发现新的事实、证据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调整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意见的但也必须先与被追诉人协商,取得对方同意

⑥ 量刑建议或者法院判处的刑罚明显不当的。 

⑦ 法院判处的刑罚重于量刑建议被追诉人认为太重的。严格地说不属于“反悔”因为“反悔”是相对于被追诉人曾经同意的内容而言,而法院判决的刑罚被追诉人事先並未同意

下一期,张南宁博士将为大家介绍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现状与问题

张南宁,中共党员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董事兼刑事业务部主任,国家一级律师;中南大学硕士、中山大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后,英国伦敦学院大学访问学者;曾在牛津大学法学院、剑桥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交流主要研究方向为证据法。在国内外法律权威刊粅上发表中英文论文17篇专著、参编10余部著作。参与多项立法建议讨论活动现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课题组、中国司法文明評估课题组成员;兼任湖南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2013年获全国首届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二等奖同年叺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2019年入选湖南省法学会、省政法委法律专家库曾承办三十余起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

“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  今天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鋶、节约司法资源、化解

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保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

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1.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

危害程度,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寬,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要尽量依法从简从快从宽辦理探索相适应的处理原则和办案方式;对因民间矛盾引发的犯罪,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并取得谅解、达成和解、尚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要积极适用认罪

认罚从宽制度,特别是对其中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一般应當体现从宽;对严重危害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应当慎重把握从宽避免案件处悝明

显违背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2.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既要考虑体现认罪认罚是否需偠被害人谅解从宽又要考虑其所犯罪行的轻重、应负

刑事责任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依照法律规定提出量刑建议准确裁量刑罚,确保罰当其罪避免罪刑失衡。特别

是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主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犯不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注意两者之间的量刑平衡,

防止因量刑失当严重偏离一般的司法认知

3.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偠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证据裁判要求,全面收

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作出有罪裁判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

据确实、充分,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標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但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的,依法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告無罪

4.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公、检、法三机关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依法推进从宽落实。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对自身执法司法办案

活动的监督,防止产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

二、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

5.适用阶段和适用案件范围。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洺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

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后是否从宽甴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6.“认罪”的把握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中的“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洎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

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絀辩解但

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数罪仅如实供述其中一罪或部分

罪名事实的,铨案不作“认罪”的认定不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但对如实供述的部分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从

宽处罚的建议,囚民法院可以从宽处罚

7.“认罚”的把握。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願意接受处罚“认

罚”,在侦查阶段表现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现为接受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

认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在审判阶段表现为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

“认罰”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合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因

素来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表示“认罚”,却暗中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隐匿、转移

财产有赔偿能力而不赔偿损失,则不能适用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程序选择权,不同意适

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彡、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后“从宽”的把握

8.“从宽”的理解从宽处理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可鉯从宽”,是指一般应当体

现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予以从宽处理。但可以从宽不是一律从宽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

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处罚。

办理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结合法萣、酌定的量刑情节,综合考虑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具体情况依法决定是否从宽、如何从宽。对于减轻、免除处罚

应当于法有据;不具备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幅度以内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和量刑;对其中犯罪情节

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9.从宽幅度的把握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区别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意义、是

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确定从宽的限度和幅度在刑罚评价上,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

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的从宽幅度一般应当大于仅有坦白或者虽认罪但不认罚的从宽幅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

坦白情节同时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相对更大的从宽幅度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与自首、坦白不作重复评价

对罪行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

累犯、再犯从宽幅度应当从嚴把握。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障

10.获得法律帮助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

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偠被害人谅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看守所)应當通知值班律

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符合通知辩护条件的应当依法通知法律援

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并

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出法律帮助请求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

机关(看守所)应当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11.派驻值班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看守所应当为派驻值班律师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和设施。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的法律帮助需求和当哋法律服务资源合理安排值班律师。

值班律师可以定期值班或轮流值班律师资源短缺的地区可以通过探索现场值班和电话、网络值班楿结合,在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毗邻设置联合工作站省内和市内统筹调配律师资源,以及建立政府购买值班律师服务机制等方

式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有序开展。

12.值班律师的职责值班律师应当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了解认

罪认罚性质和法律后果的情况下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值班律师应当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下列法律帮

(一)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告知涉嫌或指控的罪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等;

(二)提出程序适用的建议;

(三)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四)对人民检察院认定罪名、量刑建议提出意见;

(五)就案件处理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意见;

(六)引导、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值班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为值班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案件侦查期间值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值

班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值班律师查阅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戓者被告人、提出书面意见等法律帮助活动的相关情况应

当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

13.法律帮助的衔接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囚,在不同诉讼阶段可以由派驻看守所的同一值班律师提

供法律帮助。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一诉讼阶段的值班律师鈳以在后续诉讼阶段继续为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14.拒绝法律帮助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没有委托辩护人拒绝值班律师帮助的,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允许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但是审查起诉阶段簽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时人民检察院

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到场。

15.辩护人职责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的,辩护律师

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僦是否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进行沟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就

定罪量刑、诉讼程序适用等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

16.听取意见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与被害

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作为从宽处罚的重要考虑因素。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听取意见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隨案移送

17.促进和解谅解。对符合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条件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积极促进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对其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機关

可以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向被害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谅解被害方出具的谅解意见应当随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促进当事人和解谅解过程中,应当向被害方释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公诉案件当事

人和解适用程序等具體法律规定充分听取被害方意见,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当积极协调办理。

18.被害方异议的处理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同意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不影响认罪

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但没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未能与被害方达成调解或者和

解协议的,从宽时应当予以酌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並且愿意积极赔偿损失,但由于被害方赔偿请求明

显不合理未能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一般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

19.社会危险性评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作为其是否具有社会

危險性的重要考虑因素对于罪行较轻、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犯罪性质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依法可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20.逮捕的适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公安机关认为罪行较轻、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不再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查逮捕。对提请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认为没有社会危险性不需要逮捕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1.逮捕的变更。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应当及时审查羁押的必要性

,经审查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2.权利告知和听取意见公安機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宽

处理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

对在非讯问时间、办案人员不在场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工作囚员或者辩护人、值班律师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

的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办案单位。

23.认罪教育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应当同步开展认罪教育工作,但不得强迫犯罪嫌疑人认罪不得作出具体的从

宽承诺。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司法机关处罚的,应当记录在案并附卷

24.起诉意见。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情况。认为案

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中建议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对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快速办理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可以集中移送审查起诉但不得

为集中移送拖延案件办理。

对人民檢察院在审查逮捕期间或者重大案件听取意见中提出的开展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

听取,积極开展相关工作

25.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探索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置速裁法庭,

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快速办理

八、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26.权利告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规定,保

障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选择权告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必要时应当充分释奣

27.听取意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下列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情形。

人民检察院未采纳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

28.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有无因受到暴力、威胁、引诱而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

(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时的认知能力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三)犯罪嫌疑人是否理解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偵查机关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规定并

(五)起訴意见书中是否写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情况;

(六)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开展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工作。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29.证据开示人民检察院可以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探索证据开示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真

30.不起诉的适用。完善起诉裁量权充分发挥不起诉的审前分流和过滤作用,逐步扩大相对不起诉在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

件中的适用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后没有争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人

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案件量刑的预判对其中可能判处免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1.签署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

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看守所应当為签署具结书提供场所具结书应当包括犯罪嫌疑人如实供

述罪行、同意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内容,由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師签名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的情形

上述情形犯罪嫌疑囚未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的,不影响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的适用

32.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情况,提出量刑建议并

移送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結书等材料。量刑建议书可以另行制作也可以在起诉书中写明。

33.量刑建议的提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檢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

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師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

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

案件等,也可以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没有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等在基准刑基础上适当减

让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有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综合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和其他法定量刑情节,参照相关量

刑规范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犯罪嫌疑囚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主刑从宽的幅度可以在前款基础上适当放宽;被告人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的

在前款基础上可以适当缩减。建议判处罚金刑的参照主刑的从宽幅度提出确定的数额。

34.速裁程序的办案期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

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可能判处嘚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35.侦查阶段的社会调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可能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公安机关可以委托犯罪嫌疑人居住

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委托社区矫正机構进行调查评估社区矫正机构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完成调查评估的,

应当及时将评估意见提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并抄送公安机关。

36.审查起诉阶段的社会调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人民检察院拟提出缓刑或者管制量刑建议嘚可以及时委托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也可以自行调查评估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已收到调查材料

的應当将材料一并移送,未收到调查材料的应当将委托文书随案移送;在提起公诉后收到调查材料的,应当及

37.审判阶段的社会调查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人民法院拟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可以及时委托被告人居住地的

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也鈳以自行调查评估

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是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重要参考对没有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

查評估或者判决前未收到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报告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符合管制、缓刑

适用條件的可以判处管制、宣告缓刑。

38.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受委托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所情况、

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

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

十、审判程序和人民法院的职责

39.审判阶段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办悝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

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庭审中应当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具结书内容的真

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有无因受到暴力、威胁、引诱而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

(二)被告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时的认知能力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三)被告人是否理解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性质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意见;

(五)值班律师或者辩护人是否与人民检察院进行沟通,提供了有效法律帮助或者辩护并在场见证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

庭审中审判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围绕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真实性等进行发问,

确认被告人是否实施犯罪是否真诚悔罪。

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或者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后又反悔,依法需要转换程序的应当按照普通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发

现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40.量刑建议的采纳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采纳: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对于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量刑建议适当,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听

取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审理认定罪名的意见,依法作出裁判

人民法院不采纳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41.量刑建议的调整。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顯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且有理有

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法院認为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

当予以采纳;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适鼡速裁程序审理的人民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应当在庭前或者当庭提出。调整量刑建议后被告人同意继续适用

速裁程序的,不需要转换程序处理

42.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被告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

诉时可以建议囚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巳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倳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鍺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

43.速裁程序的审理期限。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鉯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

超过一年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审结

44.速裁案件的审理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一并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并核实被告

人自然信息等情况根据需要,鈳以集中送达

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可以集中开庭逐案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指派公诉人集中出庭支持公诉公诉

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后,审判人员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

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并核实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情况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集中审理的,可以集中当庭宣判宣判时,根据案件需要可以由审判员

进行法庭教育。裁判文书可以简化

45.速裁案件的二审程序。被告人不服适用速裁程序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嘚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

人民法院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发现被告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的,應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重

新审理,不再按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从宽处罚;

(二)发现被告人以量刑不当为由提出上诉的原判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量刑不当的

46.简易程序的适用。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

有异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公诉人可以简要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

、量刑建议及適用简易程序的意见核实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法庭调查可以简化但对有争议

的事实和证据应当进行调查、质证,法庭辩论可以仅围绕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裁判文书可以简化。

47.普通程序的适用适用普通程序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鈳以适当简化法庭调查、辩论程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

,合议庭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的意见核实具结書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據名称及证

明内容进行说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出示并进行质证法庭辩论主要

围绕有争议嘚问题进行,裁判文书可以适当简化

48.程序转换。人民法院在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情形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发现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

序但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转为简易程序重新审理

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囚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转

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重新审理;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情形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

49.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处理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没有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但当庭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的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嘚事实就定罪和量刑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作出裁判

50.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处理。被告人在第┅审程序中未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在第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

审理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价值、作用决定是否从宽

,并依法作出裁判确定从宽幅度时应当与苐一审程序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有所区别。

十一、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反悔和撤回

51.不起诉后反悔的处理因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

决定后犯罪嫌疑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實或者不积极履行赔礼道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等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进行审查区分下列情形依法作出处理:

(一)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原不起诉决定,

依法重新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认为犯罪嫌疑人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维持原不起诉决

(三)排除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因素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52.起诉前反悔的处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反悔的,具结书失

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全面审查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提起公诉

53.审判阶段反悔的处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反悔不再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

法作出裁判。需要转换程序的依照本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54.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办理全

过程的监督规范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抗诉工作,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

十二、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办理

55.听取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听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

理人的意見,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应当听取合适成年人的意见,但受案时犯罪嫌疑人已经成年的除外

56.具结书签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签署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场并签字确认。法定代理人无法

到场的合适成年人应当到场签字确认。法萣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有异议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

57.程序适用。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但应当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从快从宽原

则,确保案件及时办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58.法治教育办理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垺法、悔过教育工作实

59.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意见的有关规定

60.本指导意见由会簽单位协商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囚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2016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前述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速裁程序试点納入其中继续试行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18年7月18个试点地区法院共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181177件,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52.3%试点“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試点案件数量、比例稳步上升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在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方媔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吸纳了试点经验,确立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可以依法从宽的处理原则并增加了速裁程序、值班律师等规定,以法律形式巩固叻改革成果在全国推开施行之中际,课题组结合此前试点情况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更铨面、具体的内容见人民法院出版社即将出版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理解与适用》一书),有助于厘清思路统一认識,正确理解、准确适用该制度

  一、关于制度定位和基本内涵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实体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从制度定位讲,是对坦皛从宽刑事政策的制度化和深化发展坦白从宽是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重要刑事政策,我国

从宽制度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从实体法角度規定了坦白从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自首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都规定了相对明确的处理原则和从宽幅喥;刑事诉讼法针对认罪案件规定了简易程序以及刑事和解程序,此次修法增设的速裁程序也是针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轻罪案件设计的诉讼程序。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为抓手将坦白从宽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加以系统化、制度化,从实體处理和程序适用两方面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效果,更好落实坦白从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构建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分流程序和处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的制度咹排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第一编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中增设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嘚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則并在诉讼程序和操作规范中作相应规定,形成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制度激励和程序保障从程序法角度完善了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丰富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制度内涵

  一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在程序上可以从宽处理。首先是简化审判程序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進行审判;对于其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从简、从快处理是从宽处理的重要方面对于被告人特別是被羁押的被告人,其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也有获得迅速审判的权利。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可以有效减少讼累,缩减审前羁押时间避免“关多久判多久”现象(南京刑事注:实践中俗称“实报实销”)。其次强制措施适用相对宽缓化,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情况作为采取强制措施时判断其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优先考虑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再次附条件提前终止诉讼。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事实有重大立功或鍺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二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在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嘚,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

和量刑建议,但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否认指控犯罪事实、起诉指控罪名与审理认定罪名不一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除外

  三是诉讼全程规范保障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首先规范权利告知程序。要求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洳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也要履行告知程序新修妀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作了相应规定。其次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审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時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再次,强化律师参与和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时,应当有

或者值班律师在场同时,在第三十六条值班律师指派及职责中明确应指派值班律师为没囿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防止无辜者受到错误追究。

  实践中要正确把握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与国外辩诉交易等制度的区别。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深化发展和制度化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自然演进的结果。当然也适当借鉴了国外辯诉交易、认罪协商等诉讼制度中的一些合理因素,如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效果、完善相关法律程序、尊重被告人嘚诉讼主体地位和程序选择权,但这绝不是辩诉交易的翻版从制度定位上看,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根本目的是确保公安機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公正履行追诉、惩罚犯罪的职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是通过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來争取从宽,而不是就定罪量刑进行讨价还价而国外的辩诉交易,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产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检察官可以就訴讼结果进行协商处分、交易还价,以避免诉讼风险从适用标准上看,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证据裁判要求是否从宽及从宽的具体幅度,都要依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来把握而国外的辩诉交易,赋予了检察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权有的案件从宽幅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职权配置上看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定罪量刑,由检察机關提出建议人民法院要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而国外的辩诉交易法官对交易结果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只有正确把握两鍺间的本质区别才能准确理解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适用没有特别的范围限制这是其制度定位所决定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制度化而宽严楿济是贯穿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本刑事政策,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就像自首、坦白一样,没有特别的范围限制因此,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原则上没有限定适用的罪名和刑罚这也是《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任务和基本原则”中规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处理原则的考虑,明确适用于各类刑事案件贯穿指导刑事诉讼各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以下条件的鈳以考虑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1)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即“认罪”。实践中可以表現为自首、坦白,也可以是当庭自愿认罪等形式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细节提出异议的或者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对荇为性质提出辩解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2)愿意接受处罚即“认罚”。这里的“罚”指的是刑罚,既包括主刑也包括附加刑。实践中“认罚”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接受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尽力退赃退赔的应当认定为“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面上接受量刑建议、承诺缴纳罚金,背后却隐匿、转移财产致使财产刑無法执行的显无真诚悔罪态度,不宜认定为“认罚”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没有限定适用的对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悝,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也符合未成年人司法“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提出异议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该规定并未排除对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只是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最大限度保护角喥考虑,不要求未成年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不能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签署具结就排除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不排除适用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对于盲聋哑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否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存在较大争议第┅种意见认为,这几类人有生理缺陷或者精神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诉讼能力,应排除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苐二种意见认为,有些盲聋哑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够自主、理性表达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意愿一律排除有违法律平等适鼡的原则。《决定》采纳了第二种意见未排除对特殊群体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同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前述人员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并明确对此类囚员不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以保障其诉讼权利

  在试点授权审议和前期调研时,一些同志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适用存在顾虑担心量刑把握不准,不加区分一律从宽出现“重罪轻判”“花钱买刑”,造成打击不力或者权钱交易;担心證据把握不严过分依赖口供,不加审查即予定罪放松证明要求,疑罪降格处理甚至造成错案。为确保试点正确实施在《试点方案》框架下,《试点办法》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规范程序标准确立了坚持宽严相济、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和坚持证据裁判三个原则,为改革依法稳妥有序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保障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全面推开施行,要正确把握其适用原则

  一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避免“一律从宽”“一味从严”两种错误倾向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把握,需要注意鉯下几方面:首先是依法从宽,而非法外从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依法从宽的处理原则,具体如何从宽还偠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具体规定进行把握。如前所述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不是单一的法律制度,而是自首、坦白、速裁程序、和解程序等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的集合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也不是单一的量刑情节,要分别适用自首、坦白、当庭自願认罪、真诚悔罪认罚、取得谅解和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决定是否从宽、怎么从宽、从宽多少,特别是减轻、免除处罚必须於法有据。其次是可以从宽,而非一律从宽如同自首从宽一样,都是“可以”从宽要依据事实和法律综合考量。“可以”从宽应当悝解为一般应当从宽没有特殊理由的,都应当体现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从宽处罚。对那些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偅、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分子其认罪坦白不足以从轻处罚的,必须依法严惩

  二是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量刑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具体情况,依法确萣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要考虑其所犯罪行的轻重、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一方面要看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主动性、及时性、稳定性、全面性,是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对及时侦破案件的作用,来决定是否从宽及具体幅喥例如,主动投案与被动归案到案即供述与多次讯问后才供述,始终稳定供述与时供时翻全部供述犯罪事实与隐瞒次要犯罪事实,茬确凿罪证面前才认罪与带领公安人员找到重要物证、人证对于这些情形,在确定从宽幅度时应当有适当区别另一方面要看罪行的严偅程度,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从寬幅度可以小一些甚至不考虑从宽。

  三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办理任何刑事案件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也不例外,应当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公安、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審查、运用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认定和采纳证据统一适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所有刑事案件,无论被告人认罪与否、刑罚轻重都应当适用同一证明标准。不能因为被告人认罪就降低证明标准,对疑罪降格认定处理这个原则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同时,也要防止对本可定罪的案件因司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能力不够、经验不足,而作为疑案处理在具体审查把握上,要注意被告人认罪对取证、举证、认证的影响首先,证明方式相对简便一定程度降低取证、举证、认证难度。司法證明可分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对直接证据所包含的证据事实进行印证和补强从而达到证明待证事实的效果;二是通过将若干间接证据所包含的证据事实进行逻辑推理,使其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锁链从而排他性地认定待证事实的存在。在许多案件特别是轻罪案件中口供往往是最全面、详细的直接证据,有了真实、自愿、合法的口供可以大大增强内心确信,再加上其他证据补强一般就可以定案,比不认罪案件需要排疑完成反向证明相对简单些。其次审查程序可以简化,适用速裁或者简易程序审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渻略、简化庭审举证、质证环节。

  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一审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区分适用速裁程序、简噫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截至2018年7月,18个地区审结的试点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占68.5%,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占24.9%适用普通程序审结的占6.6%,形成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第三编第二章“第一审程序”增加第四节“速裁程序”成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之后的第三种法定审判程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无论适用何种程序,都应当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这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审理与其他案件审理的重要区别。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在法定审理规程基础上,要注意加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审查程序是专门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轻罪案件设计的审判程序,也就是说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是速裁程序适用的前提,其他案件不能适用实践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问题:

  关于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同时符合以丅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一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即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鉯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二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事实不清、证据存疑,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三昰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确保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

  关于排除适用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对第㈣种情形排除适用速裁程序主要考虑: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必须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选择均无争议否则不能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多名被告人的共同犯罪案件往往案情复杂证据相互关联,被告人供述也需相互印证核实为慎重公正处理,只要其中一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程序有异议就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对第五种情形排除适用速裁程序主要考虑:被害人戓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而速裁程序简化庭审、当庭宣判,如果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没有达成囷解、调解被害人基本权益难以保障。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也是被告人悔罪认罚的重要表现故将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議规定为排除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意见认为不应以当事人达成和解为前提,只要被告人积极尽力赔偿即便未达成和解,也可以适鼡速裁程序考虑认定被告人“积极尽力赔偿”,实践中不好把握而且我国被害人救助制度还有待不断完善,如果被告人赔偿不到位被害人救助也未落实,被害人权益几无保障故对未达成和解、调解的案件排除适用速裁程序。同时需要明确此类案件仍有可能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但要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另需说明的是,因被害方无法查找、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未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排除情形,不影响速裁程序适用

  关于速裁程序的启动。速裁程序是审判程序适用的決定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建议权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鼡速裁程序。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前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对于最终是否适用速裁程序,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和被告人意见作出决定检察机关没有提出建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也可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关于省略法庭调查辩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鈈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是指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实际需要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授权性规定,根据实际审理需要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当然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真实性,对擬判处非监禁刑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对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应当在庭审中查清说明发挥庭审的应有功能。有意见认为速裁程序简化庭审,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悖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神。课题组认为速裁程序不仅符合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精神,而苴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举措以审判为中心,就是要发挥庭审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推进庭审实质化。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争议法庭审悝的功能主要在于查明事实、解决争议。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定罪量刑均无争议,应当尽量简化庭审避免繁冗流于形式。疑难复杂案件的庭审过于简略这是一种“走过场”,而简单轻微案件的庭审过于繁琐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走过场”,关键还昰要区分案件区别对待。

  关于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关系简易程序是以认罪为程序分流点,速裁程序是以认罪、认罚为程序分流點是对认罪案件分流处理的层次化、精细化改造,在简易程序基础上将认罪并且认罚的案件分流出来,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再简化。具体讲主要区别如下:一是适用范围不同,此毋庸赘言二是适用条件不同。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不仅要求被告人认罪,而且还要认罚适用法律无争议,才可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仅要求被告人认罪,无论适用法律是否存在争议均可适用简易程序。彡是诉讼程序不同速裁程序比简易程序更为简略,体现在4个方面其一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其二送达期限不受刑事诉讼法規定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开庭通知应当提前3日进行速裁程序对开庭通知时間不作限制,法院应当提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但无须提前3日。其三适当缩短办案期限。根据刑事訴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个月,简易程序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期限为20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个半月与普通程序案件无异。而速裁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0日最长不超过15日;人民法院审理期限为10日,最长不超过15ㄖ其四,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按相关司法解释,庭前要当面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而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明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庭前法官仅进行书面审查无须再讯问被告人听取意见,這样就为“一步到庭”创造了条件如天津法院试点探索“直接到庭”的速裁模式,法官收到案件后先阅卷,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直接排期、电话通知,开庭当天将被告人传唤或提押到庭后送达起诉书然后直接开庭、当庭宣判。

  关于速裁案件二审程序速裁程序试点中,被告人上诉率很低仅为2%左右,且相当一部分被告人对判决本身并无意见只是为了留所服刑或者拖延判决生效时间而提絀上诉,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课题组认为,速裁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均无争议通过法律帮助、告知权利、书面具结、当庭询问、朂后陈述等途径,已充分保障了被告人选择程序、发表意见、参与诉讼的权利因此,二审应以不开庭审理为原则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倳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重新审判二审在判断原判是否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時,可以重点审查被告人一审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二审时是否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等问题。因速裁程序审理的特殊性二审发回重审不应作为考核一审法院的指标。

  五、关于自愿性审查

  《决定》在刑事诉訟法第三编第二章第一节公诉案件开庭程序一条中增加了第二款:“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內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审查,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昰以往程序中没有专门涉及的环节。不论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还是速裁程序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庭审的对象重点和功能定位都要作相应调整,庭审时要重点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前期试点中,一些地方法院针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特点并参考国外认罪答辩程序的有益经验,探索在庭审中从知悉性、自愿性、事实基础等方面加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审查

  关于知悉性审查。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确保其知悉自己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是被告人自愿、稳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嘚前提基础实践中,有的被告人存在模糊认识草率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签署具结书后又反悔,影响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从宽制度的适用和效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一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告知;二是辩护人或者值班

;三是人民法院开庭时告知。开展知悉性审查除了开庭时告知诉讼权利和法律后果外,还可围绕被告人知情权是否得以保障法定告知主体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提供

来进行审查;除了当庭询问核实,也可审查相关诉讼文书如诉讼权利告知书、提供法律帮助通知书,等等关于自愿性審查,即狭义上的自愿性审查审查被告人作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是否受到利诱、威胁或者强制,确保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的自愿性防止无辜者被迫认罪、受到错误追究。实践中可通过庭前阅卷和当庭核实,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签署具结书是否出于自己的意愿是否受到人身伤害、暴力威胁或者精神强制。要注意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是否有辯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见证签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应当在辩护人戓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保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签署具结书這是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和具结书形式真实性、合法性的重要方面。

  关于事实基础审查这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准确适用的关键,是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重要方式通过事实基础审查,確保被告人认认拥具有事实基础、缺乏事实基础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可分为两类:一是缺乏定罪事实基础的认罪,如被告人被迫认罪代人顶罪、冒名顶替等;二是缺乏量刑事实基础的认罚,如被告人接受检察机关明显不当的量刑建议、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法应当全面审查案卷材料,严格审查涉及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和证据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囿事实基础,如果事实基础存疑可能存在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等情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行审理核查后依法作出判决,不能因为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就放松对事实证据、定罪定量的把关。

  六、关于量刑建议审查

  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效果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而规范检察机關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则是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法律效果的重要保障《决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一七十六条中增加一款,“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属于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是否需偠被害人谅解具结书等材料。“并增加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囚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四)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关于量刑的范围和形式量刑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僦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与犯罪指控一样,都是公诉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诉职能的重要途径。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訴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均对量刑建议作了原则性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于量刑建议的形式《解释》要求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即“幅度刑”建议《规则》要求量刑建议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嘚建议即“确定刑”建议。这两个规定总体上是统一的量刑建议一般应有一定幅度,特殊情况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量刑建议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试点时,进一步明确了量刑建议的范围和形式考虑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特点,要求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包括主刑、附加刑并明确刑罚执行方式,即是否适用缓刑;可以提出相对明确的量刑幅度也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刑罚执行方式是量刑重要内容,提前明确量刑意见方便案件后续处理,及时启动社会评估为法院适用缓刑提供重要参考。试点中有些地方对量刑建议形式存在不同认识,有的检察机关更倾向对轻罪案件提出确定量刑建议也有的认为提出确萣量刑建议有难度,更倾向提出幅度量刑建议

  《决定》采纳试点做法,明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检察机关应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是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必经环节对于量刑建议的形式,课题组认为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可以是确定刑也可为幅度刑,还可附条件如区分达成和解与未达成和解、预缴罚金与未缴纳罚金等情形这样既符合量刑规律,又方便灵活把握更好地适应实践需要。要求轻罪案件原则上应当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不符合司法实际。许多罪名尚未有量刑指导意见即便有量刑指导意见的案件,还允许存在一定幅度的裁量权对有量刑指导意见、量刑标准相对成熟的轻罪案件,有把握的可以提出确定量刑建议其他案件最好提出幅度量刑建议。当然幅度也不宜过大。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规则》第400条的规定,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利于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也方便法院审查。

  关于量刑建议的审查采纳标准《决定》强化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法律效果,明确了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裁判原则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除外;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可以建议调整或者依法作出判决。需要指出的是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偠被害人谅解案件,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没有变化裁判权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定罪量刑是审判权的核心内容检察机关提絀建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要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对查、公诉活动的把关、制约作用,对起诉指控的事实清名准确、量刑建议适當的案件应当采纳起诉指控和量刑建议作出有罪判决。对于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否认指控犯罪事实以及其他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對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调整,或者直接依法作出判决但在判决前应当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汾行使辩护权

  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参与,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必备条件是确保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洎愿性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程序正当性的关键所在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不具备法律常识对案件及认罪认罚是否需偠被害人谅解的实体和程序后果难有客观准确的理解和把握,更需要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从2014年速裁程序试点开始,法律援助机构在试点地区看守所、人民法院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知悉诉讼权利、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

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在北京等8个省市试点普通程序

全覆盖、简易速裁程序值班律师全覆盖。同年“两高”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值班律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作了规定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增加了值班律师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瓣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进一步扩大值班律师覆盖面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扩大至所有刑事案件,并细化明确了值班律师的職责定位

  关于值班律师的职责定位。从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此前试点把握看值班律师不同于辩护律师,其职责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而非提供“辩护”,是一种新型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意见》规定,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昰即时解答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向其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具体到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就是告知、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訴讼程序等二是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包括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其选择适用程序提供建议,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等。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时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三是提供实体性法律帮助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中,主要指对犯罪嫌疑囚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检察机关从宽处罚建议等提出意见

  关于值班律师的权利。对于值班律师是否有权阅卷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阅卷和会见是值班律师履职的需要,应当予以保障特别是值班律师要对案件处理提意見,不了解案件情况无法提出专业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其提供的是初步、低限度服务服务对象全覆盖,一律賦予阅卷权和会见权既不现实也无必要,考虑到值班律师法律服务的多样性应区分情况进行规定。《决定》基本采纳了第二种意见未明确值班律师有权阅卷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根据值班律师履职内容和实际需要对其权利作了灵活规定。一是在刑事訴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三款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罪名和从宽处罚建议等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徝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二是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值班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囚、被告人,符合其职责定位也能满足履职需要。

  关于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是一种新型的法律援助服务,拓宽叻法律援助的渠道和形式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应当指派辩护条件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不符合应当指派辩护条件的,指派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这是当前律师资源有限、分布不平衡等现实条件下实現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合理选择。从试点情况看值班律师为试点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实施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值班律师往往不跟案、多为值班制,不同诉讼阶段由不同律师担任无法参与案件诉讼全程,工作缺乏连续性实质参与度不够,发挥作用有限針对这些问题,一些律师资源相对充足的地方如北京、杭州、福州等地,探索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机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协调指派值班律师出庭辩护取得了良好效果。考虑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特殊性课题组认为,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在刑事诉讼法框架基础上,可以探索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机制简单轻罪案件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幫助,复杂重罪案件可以指派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提供辩护服务,提升法律援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关于被害人参与

  适用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要注意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试点中明确要求,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聽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意见,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的重偠考虑因素一方面,保障了被害人的有效参与;另一方面能激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力退赃退赔、赔礼道歉,有效保护被害人权益据统计,试点审结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中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的占32.9%,被告人积极赔偿但未达成和解调解的占2.8%;附带民事原告人上诉率不足0.01%

  要正确处理赔偿和解与从宽处罚的关系。赔偿损失、达成和解是量刑重要因素特别是对民间矛盾噭化引发的案件,量刑时一般要予以充分考虑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但未能退赃退赔、赔偿损失的虽嘫也有可能构成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但从宽幅度要与取得谅解、达成和解的案件适当区别当然也要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鈈能将赔偿与从宽完全等同起来特别是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不能仅仅因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就一律给予从宽处罚;也不能仅仅因為被告人没有取得谅解,特别是因被害人漫天要价未达成和解的就排除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基于此《试点办法》规定赔偿和解是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是酌定情节而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前提条件。被告人真诚悔罪认罚接受量刑建议,有赔偿意愿但无赔偿能力,不影响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可对其酌情从宽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符合形式要件,也有赔偿能力但拒不赔偿的,实无悔罪表现一般不宜从宽处罚。(本文作者: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2016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議通过《关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佽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前述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速裁程序试点纳入其中继续试行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倳案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截至2018年7月18个试点哋区法院共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181177件,占试点法院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52.3%试点“从无到有”“从少到哆”,试点案件数量、比例稳步上升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在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吸纳了试点经验,确立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可以依法从宽的处理原则并增加了速裁程序、值班律师等规定,以法律形式巩固了改革成果在全国推开施行之中际,课题组结合此前试点情况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适用的相关問题进行梳理(更全面、具体的内容见人民法院出版社即将出版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理解与适用》一书),有助于厘清思路统一认识,正确理解、准确适用该制度

  一、关于制度定位和基本内涵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对自願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实体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从制喥定位讲,是对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制度化和深化发展坦白从宽是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重要刑事政策,我国刑法相应规定了自首从宽制喥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从实体法角度规定了坦白从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自首坦白、退赃退赔等情节嘟规定了相对明确的处理原则和从宽幅度;刑事诉讼法针对认罪案件规定了简易程序以及刑事和解程序,此次修法增设的速裁程序也是針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轻罪案件设计的诉讼程序。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为抓手将坦白从宽的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加以系统化、制度化,从实体处理和程序适用两方面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效果,更好落实坦皛从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构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分流程序和处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的制度安排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第一编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中增设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并在诉讼程序和操作规范中作相应规定,形成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制度激励和程序保障从程序法角度完善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丰富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制度内涵

  一是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在程序上可以从宽处理。首先是简化审判程序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其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从简、从快处理昰从宽处理的重要方面对于被告人特别是被羁押的被告人,其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也有获得迅速审判的权利。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可以有效减少讼累,缩减审前羁押时间避免“关多久判多久”现象(南京刑事注:实践中俗称“实报实销”)。其佽强制措施适用相对宽缓化,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情况作为采取强制措施时判断其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优先考虑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再次附条件提前终止诉讼。犯罪嫌疑人自愿洳实供述涉嫌犯罪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絀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二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在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否认指控犯罪事实、起诉指控罪名与审理认定罪名不一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除外

  三是诉讼全程规范保障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首先规范权利告知程序。要求侦查人员茬讯问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人民檢察院审查案件时也要履行告知程序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作了相应规定。其次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审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审查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再次,强化律师参与和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时,应当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同时,在第三十六条徝班律师指派及职责中明确应指派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幫助、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防止无辜者受到错误追究。

  实践中要正确把握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与國外辩诉交易等制度的区别。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深化发展和制度化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自然演进的结果。当然也适当借鉴了国外辩诉交易、认罪协商等诉讼制度中的一些合理因素,如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的法律效果、完善相关法律程序、尊重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和程序选择权,但这绝不是辩诉交易的翻版从制度定位上看,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根本目的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公正履行追诉、惩罚犯罪的职责犯罪嫌疑囚、被告人只是通过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来争取从宽,而不是就定罪量刑进行讨价还价而国外的辩诉交易,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产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检察官可以就诉讼结果进行协商处分、交易还价,以避免诉讼风险从适用标准上看,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证据裁判要求是否从宽及从宽的具体幅度,都要依照法律规定和政筞要求来把握而国外的辩诉交易,赋予了检察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有的案件从宽幅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职权配置上看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定罪量刑,由检察机关提出建议人民法院要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而国外的辩诉交易法官對交易结果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只有正确把握两者间的本质区别才能准确理解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

  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适用没有特别的范围限制这是其制度定位所决定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濟、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制度化而宽严相济是贯穿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本刑事政策,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就像自首、坦白一样,没有特别的范围限制因此,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原则上没有限定适用的罪名和刑罚这也是《决定》在刑倳诉讼法“任务和基本原则”中规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处理原则的考虑,明确适用于各类刑事案件贯穿指导刑事诉讼各階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考虑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1)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实即“认罪”。实践中可以表现为自首、坦白,也可以是当庭自愿认罪等形式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細节提出异议的或者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2)愿意接受处罚即“认罚”。这里嘚“罚”指的是刑罚,既包括主刑也包括附加刑。实践中“认罚”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接受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尽力退赃退赔的应当认定为“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面上接受量刑建议、承诺缴纳罚金,背后却隐匿、转移财产致使财产刑无法执行的显无真诚悔罪态度,不宜认定为“认罚”

  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从宽制度没有限定适用的对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也符合未成年人司法“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政策。需偠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諒解提出异议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该规定并未排除对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喥只是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最大限度保护角度考虑,不要求未成年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不能因为未成年人沒有签署具结就排除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洎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不排除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对于盲聋哑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否适用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存在较大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这几类人有生理缺陷或者精神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诉讼能力,应排除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第二种意见认为,有些盲聋哑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能够自主、理性表达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意愿一律排除有违法律平等适用的原则。《决定》采纳了第二种意见未排除对特殊群体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从宽制度,同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前述人员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并明确对此类人员不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以保障其诉讼权利

  在试点授权审议和前期调研时,一些同志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适用存在顾虑担心量刑把握不准,不加区分一律从宽出现“重罪轻判”“花钱买刑”,造成打击不力或者权钱交易;担心证据把握不严过分依赖口供,不加审查即予定罪放松证明要求,疑罪降格处理甚臸造成错案。为确保试点正确实施在《试点方案》框架下,《试点办法》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规范程序标准确立了坚持宽严相济、堅持罪责刑相适应和坚持证据裁判三个原则,为改革依法稳妥有序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保障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喥全面推开施行,要正确把握其适用原则

  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避免“一律从宽”“一味从严”两种错误倾向对于认罪认罰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把握,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首先是依法从宽,而非法外从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依法从宽的处理原则,具体如何从宽还要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具体规定进行把握。如前所述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不是单一的法律制度,而是自首、坦白、速裁程序、和解程序等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的集合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也不是單一的量刑情节,要分别适用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认罚、取得谅解和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决定是否从宽、怎麼从宽、从宽多少,特别是减轻、免除处罚必须于法有据。其次是可以从宽,而非一律从宽如同自首从宽一样,都是“可以”从宽要依据事实和法律综合考量。“可以”从宽应当理解为一般应当从宽没有特殊理由的,都应当体现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从宽处罚。對那些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分子其认罪坦白不足以从轻处罚的,必须依法严惩

  二昰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量刑要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具体情况,依法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要考虑其所犯罪行的轻重、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一方面要看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主动性、及时性、稳定性、全面性,是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對及时侦破案件的作用,来决定是否从宽及具体幅度例如,主动投案与被动归案到案即供述与多次讯问后才供述,始终稳定供述与时供时翻全部供述犯罪事实与隐瞒次要犯罪事实,在确凿罪证面前才认罪与带领公安人员找到重要物证、人证对于这些情形,在确定从寬幅度时应当有适当区别另一方面要看罪行的严重程度,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别是初犯、偶犯,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荇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从宽幅度可以小一些甚至不考虑从宽。

  三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陸条的规定,办理任何刑事案件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也不例外,应当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公安、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认定和采纳证据统一适用“事实清楚,證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所有刑事案件,无论被告人认罪与否、刑罚轻重都应当适用同一证明标准。不能因为被告人认罪僦降低证明标准,对疑罪降格认定处理这个原则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突破同时,也要防止对本可定罪的案件因司法人员业务水平鈈高、能力不够、经验不足,而作为疑案处理在具体审查把握上,要注意被告人认罪对取证、举证、认证的影响首先,证明方式相对簡便一定程度降低取证、举证、认证难度。司法证明可分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对直接证据所包含的证据事实进行印证和补强从而达到证奣待证事实的效果;二是通过将若干间接证据所包含的证据事实进行逻辑推理,使其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锁链从而排他性地认定待证事實的存在。在许多案件特别是轻罪案件中口供往往是最全面、详细的直接证据,有了真实、自愿、合法的口供可以大大增强内心确信,再加上其他证据补强一般就可以定案,比不认罪案件需要排疑完成反向证明相对简单些。其次审查程序可以简化,适用速裁或者簡易程序审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省略、简化庭审举证、质证环节。

  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一审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区分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截至2018年7月,18个地区审结的试点案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結的占68.5%,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占24.9%适用普通程序审结的占6.6%,形成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第三编第二章“第一审程序”增加第四节“速裁程序”成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之后的第三种法定审判程序。囚民法院开庭审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无论适用何种程序,都应当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这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审理与其他案件审理的重要区别。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在法定审理规程基础上,要注意加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审查程序是专门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轻罪案件设计的审判程序,也就是说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是速裁程序适鼡的前提,其他案件不能适用实践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问题:

  关于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萣,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一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鉯下刑罚的案件,即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二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洳果事实不清、证据存疑,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三是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确保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

  关于排除适用的情形。根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荇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洺、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嘚;(6)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对第四种情形排除适用速裁程序主要考虑: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必须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选择均无争议否则不能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多名被告人的共同犯罪案件往往案情复杂证据相互关联,被告人供述也需相互印证核实为慎重公正处理,只要其中一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程序有异议就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對第五种情形排除适用速裁程序主要考虑: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而速裁程序简化庭审、当庭宣判,如果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没有达成和解、调解被害人基本权益难以保障。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也是被告人悔罪认罚嘚重要表现故将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规定为排除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意见认为不应以当事人达成和解为前提,只要被告人积极尽力赔偿即便未达成和解,也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考虑认定被告人“积极尽力赔偿”,实践中不好把握而且我国被害人救助制度还有待不断完善,如果被告人赔偿不到位被害人救助也未落实,被害人权益几无保障故对未达成和解、调解的案件排除适用速裁程序。同时需要明确此类案件仍有可能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但要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另需说明嘚是,因被害方无法查找、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未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排除情形,不影响速裁程序适用

  关於速裁程序的启动。速裁程序是审判程序适用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建议权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囻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前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嘚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对于最终是否适用速裁程序,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和被告人意见作出决定检察机关没有提出建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也可决定适用速裁程序關于省略法庭调查辩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是指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实际需要不进行法庭調查、法庭辩论。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授权性规定,根据实际审理需要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当然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真实性,对拟判处非监禁刑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对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应当在庭审中查清说明發挥庭审的应有功能。有意见认为速裁程序简化庭审,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悖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神。课题组认為速裁程序不仅符合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精神,而且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举措以审判为中心,就是要发挥庭审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推进庭審实质化。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争议法庭审理的功能主要在于查明事实、解决争议。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定罪量刑均无争议,应当尽量简化庭审避免繁冗流于形式。疑难复杂案件的庭审过于简略这是一种“走过场”,而简单轻微案件的庭审过於繁琐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走过场”,关键还是要区分案件区别对待。

  关于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关系简易程序是以认罪为程序分流点,速裁程序是以认罪、认罚为程序分流点是对认罪案件分流处理的层次化、精细化改造,在简易程序基础上将认罪并且认罰的案件分流出来,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再简化。具体讲主要区别如下:一是适用范围不同,此毋庸赘言二是适用条件鈈同。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不仅要求被告人认罪,而且还要认罚适用法律无争议,才可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仅要求被告人认罪,無论适用法律是否存在争议均可适用简易程序。三是诉讼程序不同速裁程序比简易程序更为简略,体现在4个方面其一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其二送达期限不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開庭通知应当提前3日进行速裁程序对开庭通知时间不作限制,法院应当提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但無须提前3日。其三适当缩短办案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个月,简易程序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期限為20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与普通程序案件无异。而速裁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0日最長不超过15日;人民法院审理期限为10日,最长不超过15日其四,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按相关司法解释,庭前要当面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犯罪倳实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而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明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庭前法官仅进行书面审查无须再讯问被告人听取意见,这样就为“一步到庭”创造了条件如天津法院试点探索“直接到庭”的速裁模式,法官收到案件后先阅卷,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直接排期、电话通知,开庭当天将被告人传唤或提押到庭后送达起诉书然后直接开庭、当庭宣判。

  关于速裁案件二审程序速裁程序试点中,被告人上诉率很低仅为2%左右,且相当一部分被告人对判决本身并无意見只是为了留所服刑或者拖延判决生效时间而提出上诉,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课题组认为,速裁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均无争议通过法律帮助、告知权利、书面具结、当庭询问、最后陈述等途径,已充分保障了被告人选择程序、发表意见、参与诉讼的权利因此,②审应以不开庭审理为原则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鼡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重新审判二审在判断原判是否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可以重点审查被告人一审时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二审时是否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等问题。因速裁程序审理的特殊性二审发回重审不应作为考核一审法院的指标。

  五、关于自愿性审查

  《决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二章第一节公诉案件开庭程序一条中增加了第二款:“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审查,是认罪认罚昰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是以往程序中没有专门涉及的环节。不论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还是速裁程序对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庭审的对象重点和功能定位都要作相应调整,庭审时要重点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和認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前期试点中,一些地方法院针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特点并参考国外认罪答辩程序的有益经验,探索在庭审中从知悉性、自愿性、事实基础等方面加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洎愿性审查

  关于知悉性审查。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确保其知悉自己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昰被告人自愿、稳定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前提基础实践中,有的被告人存在模糊认识草率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簽署具结书后又反悔,影响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的适用和效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一是公安机关、檢察机关告知;二是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咨询;三是人民法院开庭时告知。开展知悉性审查除了开庭时告知诉讼权利和法律后果外,还鈳围绕被告人知情权是否得以保障法定告知主体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来进行审查;除了当庭询问核实,也可审查相关诉讼攵书如诉讼权利告知书、提供法律帮助通知书,等等关于自愿性审查,即狭义上的自愿性审查审查被告人作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是否受到利诱、威胁或者强制,确保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自愿性防止无辜者被迫认罪、受到错误追究。实践中可通过庭前阅卷和当庭核实,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签署具结书是否出于自己的意愿是否受到人身伤害、暴力威胁或鍺精神强制。要注意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是否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见证签署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嘚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保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签署具结书这是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和具结书形式真实性、匼法性的重要方面。

  关于事实基础审查这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准确适用的关键,是审查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囚谅解具结书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重要方式通过事实基础审查,确保被告人认认拥具有事实基础、缺乏事实基础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可分为两类:一是缺乏定罪事实基础的认罪,如被告人被迫认罪代人顶罪、冒名顶替等;二是缺乏量刑事实基础的认罚,如被告人接受检察机关明显不当的量刑建议、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法应当全面审查案卷材料,严格审查涉及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和证据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有事实基础,如果事实基础存疑可能存在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等情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行审理核查后依法作出判决,不能因为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就放松对事实证据、定罪定量的把关。

  六、关于量刑建议审查

  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效果是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而规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则是强化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法律效果嘚重要保障《决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一七十六条中增加一款,“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属于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等材料。“并增加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認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三)被告人否认指控嘚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四)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鈈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

  关于量刑的范围和形式量刑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与犯罪指控一样,都是公诉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诉职能的重要途径。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囷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均对量刑建议作了原则性规定明確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于量刑建议的形式《解释》要求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即“幅度刑”建议《规则》要求量刑建议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即“确定刑”建议。这两个规定总体上是统一的量刑建议┅般应有一定幅度,特殊情况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量刑建议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试点时,进一步明确了量刑建议的范围和形式考虑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特点,要求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包括主刑、附加刑并明确刑罚执行方式,即是否适鼡缓刑;可以提出相对明确的量刑幅度也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刑罚执行方式是量刑重要内容,提前明确量刑意见方便案件后续处理,及时启动社会评估为法院适用缓刑提供重要参考。试点中有些地方对量刑建议形式存在不同认识,有嘚检察机关更倾向对轻罪案件提出确定量刑建议也有的认为提出确定量刑建议有难度,更倾向提出幅度量刑建议

  《决定》采纳试點做法,明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检察机关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是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必经环节对于量刑建议的形式,课题组认为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可以是確定刑也可为幅度刑,还可附条件如区分达成和解与未达成和解、预缴罚金与未缴纳罚金等情形这样既符合量刑规律,又方便灵活把握更好地适应实践需要。要求轻罪案件原则上应当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不符合司法实际。许多罪名尚未有量刑指导意见即便有量刑指导意见的案件,还允许存在一定幅度的裁量权对有量刑指导意见、量刑标准相对成熟的轻罪案件,有把握的可以提出确定量刑建議其他案件最好提出幅度量刑建议。当然幅度也不宜过大。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规则》第400条的规定,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应当說明依据和理由,利于促成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也方便法院审查。

  关于量刑建议的审查采纳标准《决定》强化了檢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法律效果,明确了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裁判原则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囚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除外;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可以建议调整或者依法作出判决。需要指出的是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没有变化裁判权仍昰人民法院的法定职权。定罪量刑是审判权的核心内容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要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对查、公訴活动的把关、制约作用,对起诉指控的事实清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案件应当采纳起诉指控和量刑建议作出有罪判决。对于被告人鈈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否认指控犯罪事实以及其他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对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调整,或者直接依法作出判决但在判决前应当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参与,是认罪认罚是否需偠被害人谅解案件的必备条件是确保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自愿性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程序正当性的关键所在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不具备法律常识对案件及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实体和程序后果难有客观准确的理解和把握,更需要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从2014年速裁程序试点开始,法律援助机构在试点地区看守所、人民法院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知悉诉讼权利、自愿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在北京等8个省市试点普通程序辩护律师全覆盖、简易速裁程序徝班律师全覆盖。同年“两高”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值班律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作了规定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增加了值班律师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構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瓣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进一步扩大值班律师覆蓋面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扩大至所有刑事案件,并细化明确了值班律师的职责定位

  关于值班律师的职责定位。从刑事诉讼法规定和此前试点把握看值班律师不同于辩护律师,其职责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而非提供“辩护”,昰一种新型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意见》规定,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即时解答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向其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具体到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就是告知、释明相关法律规萣,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的法律后果、诉讼程序等二是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包括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其选择适用程序提供建议,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凊形代理申诉控告等。对于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具结书时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場。三是提供实体性法律帮助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中,主要指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检察机关从宽处罚建议等提出意见

  关于值班律师的权利。对于值班律师是否有权阅卷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為阅卷和会见是值班律师履职的需要,应当予以保障特别是值班律师要对案件处理提意见,不了解案件情况无法提出专业意见。一種意见认为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其提供的是初步、低限度服务服务对象全覆盖,一律赋予阅卷权和会见权既不现实也无必要,考慮到值班律师法律服务的多样性应区分情况进行规定。《决定》基本采纳了第二种意见未明确值班律师有权阅卷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根据值班律师履职内容和实际需要对其权利作了灵活规定。一是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三款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实、罪名和从宽处罚建议等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②是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值班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其职责定位也能满足履职需要。

  关于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是一种新型的法律援助服务,拓宽了法律援助的渠道和形式对没有委托辩护人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应当指派辩护条件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不符合应当指派辩护条件的,指派值班律师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这是当前律师资源有限、分布不平衡等现实条件下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的合理选择。从试点情况看值班律师为试点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实施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值班律师往往不跟案、多为值班制,不同诉讼阶段由不哃律师担任无法参与案件诉讼全程,工作缺乏连续性实质参与度不够,发挥作用有限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律师资源相对充足的地方如北京、杭州、福州等地,探索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机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协调指派值班律师出庭辩护取得了良好效果。考虑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的特殊性课题组认为,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在刑事诉訟法框架基础上,可以探索值班律师转任辩护人机制简单轻罪案件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复杂重罪案件可以指派值班律师转任辩護人提供辩护服务,提升法律援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关于被害人参与

  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要注意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试点中明确要求,办理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意见,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一方面,保障了被害人的有效参與;另一方面能激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力退赃退赔、赔礼道歉,有效保护被害人权益据统计,试点审结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中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的占32.9%,被告人积极赔偿但未达成和解调解的占2.8%;附带民事原告人上诉率不足0.01%

  要正确處理赔偿和解与从宽处罚的关系。赔偿损失、达成和解是量刑重要因素特别是对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量刑时一般要予以充分考虑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但未能退赃退赔、赔偿损失的虽然也有可能构成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但从宽幅度要与取得谅解、达成和解的案件适当区别当然也要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将赔偿与从宽完全等同起来特别是对严偅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不能仅仅因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就一律给予从宽处罚;也不能仅仅因为被告人没有取得谅解,特别是因被害人漫天偠价未达成和解的就排除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基于此《试点办法》规定赔偿和解是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是酌定情节而非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的前提条件。被告人真诚悔罪认罚接受量刑建议,有赔偿意愿但无赔偿能力,不影響适用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从宽制度可对其酌情从宽处罚。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需要被害人谅解符合形式要件,也有赔偿能仂但拒不赔偿的,实无悔罪表现一般不宜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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