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大老远的地方招聘什么是劳动者者过来上班,什么是劳动者者来了企业又不要,这个损失费谁出

你好我父亲在我们镇江新区一所中学连续工作了近30年(从85年建校起到前年)学校是当时镇政府和一国企合办的,刚建校我父亲是通过严格调查考验招聘去的并与镇政府签订合同定性为行管人员,任出纳会计兼食堂会计

刚开始前两年都一年一定的,由于当时那个年代需要打证明审核领导们也嫌烦都說不需要形式了,正规招聘来的不要再年年签了

一直工作到第19年时(期间任出纳,食堂司务长分校后勤负责人)突然把他和后来临时招来工作了两三年的工友(没有任何合同)划给劳务公司管理。

我爸拒绝学校领导说是组织部,人事部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的,强制執行

否则下岗回家,那时我爸已50多岁了无奈与劳务公司重签了合同哪知又要买断前面19年中的9年合同,僵持了一个多月学校领导做思想工作只好同意(哄吓诈骗)。

属劳务公司管理的10年仍任司务长食堂会计的职务。

大前年未退休时办理资料发现当年划给劳务公司的會议机要文件针对对象是:临时带课,临时代职人员我爸不应在内,他是属于建校刚需配制正式招聘有合同的,镇政府有编制且已连續工作19年了财政拨薪的。

去档案管找档案竟遗失了。

老档案员回忆不可能当时移交的时候都在的,现档案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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