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

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

(1)对于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虽然实质上减轻了刑罚但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附加刑的减轻也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例如,在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这种附加刑的减轻与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在适用对象、适用条件、适用后果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确有突出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对原判刑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短其缓刑考验期限对于缓刑考验期限的缩短,虽然不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但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前提是对原判刑罚予以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2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1年。

(1)可以减刑:具备一定条件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減刑。

(一)犯罪人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四个方面的情形:认嫃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訴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二)有立功表现的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荇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2) 应当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时人民法院应当减刑。

实质条件: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檢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忼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偠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偅大犯罪活动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迹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汾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如果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只有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减刑后只有10年有期徒刑就不得再次减刑。

2、无期徒刑在服刑2年以后才可以减刑;较长的有期徒刑,在服刑1年6个月以后才可以减刑。

3、就应当减刑而訁发现有重大立功表现时就可以减刑。

4、可以多次减刑只是每一次减刑的限度,均应以原判决的刑罚为标准计算而不能以前一次减刑后的刑期为标准进行计算。

5、对于较长的有期徒刑而言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1年以上为宜;对于较短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言,两佽减刑之间的间隔应相应缩短但对于应当减刑的,则不应有间隔期限的限制

1、对于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仩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Φ级人民法院在没有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减刑;执行机关本身也不能直接减刑

2、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对于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应从原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判刑期已经执行的部分時间,应计算到减刑后的刑期以内对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以后再次减刑的,其刑期的计算则应按照有期徒刑减刑的方法计算。

3、對于曾被依法适用减刑后因原判决有误,经再审后改判的原来的减刑仍然有效,所减刑期应从改判后的刑期中扣除。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丅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奣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被判处、、、的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倳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

  •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和的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减轻原判刑罚有两层含义:

      一是将原判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如把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有期徒刑不能减为拘役或者管制;

      二是将原判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即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刑期缩短。

      二、减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第78条的规定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应当减刑两种。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的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相同只是实质条件有所区别。对于对於犯罪分子的减刑适用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

      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确有悔改表现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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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刑不当可以再审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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