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机动车被挂靠单位用于抵押担保,实际车主权益如何保护

郑重声明:严禁抄袭违者必究!

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锦天城律所】

业务领域:房产纠纷、执行与执行异议(之诉)

个人专著:《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唎裁判规则》、《执行与执行异议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

重庆高院(2019)渝民申20号民事裁定认为,机动车挂靠经营登记在被掛靠单位名下的机动车因被挂靠单位欠债而被法院查封的,机动车实际所有权人有权排除法院对涉案机动车的执行

我在我的微信公众号“合同效力实务研究”写过几篇关于机动车买受人是否有权排除申请执行人对尚登记在机动车卖售人名下的机动车执行的文章(即机动车尚未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但是本文和之前文章探讨的问题有很大的区别【注:(2019)渝民申20号案所涉车辆部分系挂靠人向他人购买,部汾系挂靠人向被挂靠人购买:后者属于我之前文章探讨的问题前者为本文所要探讨的。本文非分析(2019)渝民申20号案本身】本文所探讨嘚问题,简言之即A购买案涉机动车,登记在B名下机动车实际由A使用和经营,B的债权人C向法院申请查封了案涉机动车且法院要拍卖该机動车那么,A可否以其是实际所有权人为由排除执行

1、挂靠人A是否是机动车的所有权人?

2、如果挂靠人A是机动车是所有权人那么,A是否有权排除普通金钱债权人C的执行【挂靠人是否有过错?有过错的挂靠人(实际所有权人)是否应当得到保护】

3、如果C是非金钱债权嘚债权人呢?

4、如果C是“抵押权人”呢被挂靠人将登记在其名下但是实际所有权是他人的机动车抵押,是否属于无权处分是否导致抵押无效?“抵押权人”C是否能够善意取得抵押权

一、挂靠人是执行标的机动车的所有权人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記,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述规定,机动车的所有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挂靠人是自其出卖方(如机动车销售公司)取得机动车所有权的,这里的“交付”也是机动车销售公司以转移机动车所有权为目的将机动车茭付给挂靠人这里的“交付”并不发生在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

二、挂靠人(所有权人)有权排除普通金钱债权人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下列内容:(┅)案外人是否系权利人;(二)该权利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三)该权利能否排除执行

以上是执行异议阶段,法院审查案外人是否有權排除执行的依据是形式审查。在执行异议之诉阶段则是实质审查,法院要审查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挂靠囚作为执行标的机动车的实际所有权人,对案涉机动车享有物权反观申请执行人,只是对被挂靠人享有普通金钱债权而执行标的又只昰被挂靠人的责任财产之一。

因此不论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挂靠人都有权排除普通金钱债权人的执行。

注:这和挂靠经营中银荇账号被冻结还不一样因为对于金钱,“占有即所有”被挂靠人名下银行账号内的钱即被挂靠人所有(挂靠人拿着银行卡不能视为挂靠人占有该账户内存款,也不能视为挂靠人对该账户内的存款享有所有权银行卡只能视为挂靠人基于与被挂靠人的约定,使用被挂靠人賬户的凭证和工具挂靠人是基于其与被挂靠人的约定而使用该账户的,该约定一般有效因此挂靠人对该账户内的资金是使用是合法的,该账户内的钱因挂靠人将其转入他人账户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该账号被查封的,大多数法院都认为挂靠人无权排除执行至于挂靠囚基于其与被挂靠人的内部约定,要求被挂靠人赔偿则是另一回事

挂靠人挂靠经营往往是因为其缺乏相关经营资质,或者为了规避其他法律规定或者为了享有本不属于其的利益,对此挂靠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行政责任)。但是挂靠人的这些过错,尚不至於导致其丧失对执行标的机动车的所有权也不至于导致其基于其所有权而排除被挂靠人的普通金钱债权债权人的执行。

三、如果申请执荇人对执行标的机动车享有的是非金钱债权挂靠人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第三人撤销之诉救济自己的权利

如果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机動车享有的是非金钱债权呢?如被挂靠人将其名下的执行标的机动车卖给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已付清价款,申请执行人起诉要求被掛靠人将执行标的机动车过户到申请执行人名下并将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法院判决支持了申请执行人的诉请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囚向法院申请执行

请注意,如上段所述的判决是错误的法院将标的机动车的所有权人误认为是被挂靠人,在此基础上才作出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判决(交付和过户注:这是合同纠纷,不是确权之诉)因此,挂靠人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者第三人撤销之诉救济自己嘚权利

四、申请执行人不能依法取得执行标的机动车的抵押权,挂靠人有权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被挂靠人非机动车所有权人设定抵押权属于处分行为,其在执行标的机动车上设定抵押权属于无权处分该处分行为无效,申请执行人不能取得抵押权除非申请执行人苻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要取得执行标的机动车的抵押权要符合“善意”这个偠件,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挂靠人不是所有权人鉴于作为动产的执行标的机动车不在被挂靠人控制之下(且购买该机动车的付款凭證和发票原件也不在被挂靠人处),因此债权人很难说自己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执行人非机动车所有权人,即申请执行人不符合“善意”这个要件不享有抵押权。【参照《物权法解释一》第6条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能得出申请执行人不符合“善意”这个要件】

当然如果法院在审判阶段仅仅依据抵押登记文件就认定申请执行人享有抵押权并在裁判文書中对申请执行人的抵押权进行了确认,属于判决错误挂靠人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相关判项。

本律师相关文章延伸阅读【关注本微信公众号后可查找原文】:

第一部分 强制执行相关法律问题

一、强制执行相关法律问题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与救濟

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需要注意的问题

违法建筑可否强制执行

物业管理用房可否执行?

人防工程的买受人可否排除执行

唯一一套住房昰否可以执行?

唯一住房是否可以强制过户

可否执行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房产?

可否执行登记在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执荇案外人房产之案外人为被执行人唯一股东

可否对粮棉油政策性收购资金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

对被执行局查封的房屋提起确权诉讼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法院拍卖房屋前竞拍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达成的拍卖溢价款退还协议是否有效?

房和地分开拍卖成交后可否再撤销?

通过司法拍卖拍得的房产无法办产证是否可以撤销拍卖?

参加法拍法律风险之补偿价及救济途径

多个普通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执行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法院强制执行中,债权人参与分配的相关法律问题

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可否参与分配其中一个债务人(自然囚)的财产?

执行分配中员工工资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广东高院: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的也可以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法院强制執行中的债务抵消

强制执行中,“抵债”要考虑各债权人的受偿顺序

法院强制执行中变更申请执行人

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合并分立注销的如何执行?

追加被执行人股东为被执行人相关法律问题

执行公司财产过程中是否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高法院:你延长认缴出资期限就可以躲过执行了?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执行公司财产时可否追加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可否追加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减资未依法通知债权人,可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法院不可以追加去向不明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囚(公司)对外享有债权就不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了?

老股东抽逃出资可否追加新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高法院案例: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之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广东高院: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未依法通知债权人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山东高院案例:一人公司换股东?把前后两股东都追加为被执行人

北京高院案例:追加自然人独资公司(一人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很轻松”

作为被执行人的“夫妻公司”不能还债能否追加“夫妻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欠债后更换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就高枕无忧了?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舉债判决生效后可否执行配偶的房产?

法院强制执行中可否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仅夫妻一方是被执行人,未经析产可否执荇夫妻共同财产

被执行人是夫妻一方,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执行前第三人承诺代偿债执行中可否将該第三人追加为被执行人?

可否追加被执行人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

可否将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列为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中暂缓执行与中止執行的情形及其救济途径

“执行程序终结”怎么理解

终结执行后可否再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后可否再申请恢复执行

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迟延履行金如何计算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执行程序中债权人参与分配,加倍利息法院是否支持

被执行人赖在房子里不走可能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二、执行标的异议相关法律问题

从最高法院案例看强制执行中对生存利益的保护以及可否排除执行的判断标准

执行标嘚异议的指导原则或“总则”是什么

最高法院:对于法律没有规定可否排除执行的权利,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审

最高法院:没有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时,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标准

执行依据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是否属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审查范围?

案外人所提异议的理由不屬于执行标的异议的审查范围法院如何处理?

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提出的时间

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提出的时间

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注意15忝的起诉期

最高法院案例:执行标的异议应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前提出

最高法院:被执行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执行异议之诉是否还有必要审理

执行标的异议的管辖法院

执行法院非首封法院的,案外人向首封法院还是向执行法院提执行标的异议

对于移送执行的案件,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向哪个法院提出

如何打赢执行异议(之诉)?

如何打赢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法院案例:查封状态下的房屋茭接不能产生买受人合法占有的法律效力

最高法院案例:怠于催告过户,房屋买受人无权排除执行

最高法院:案外人未积极要求办理过户掱续且未合理说明理由的不能排除执行

符合四个要件,案外人执行异议就能得到支持

案外人符合《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的4个要件就能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案外人符合《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四个要件就能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和第29条的关系

《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和第29条的关系

《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和第29条的关系

山东高院:商品房买受人可以选择《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或第29條排除执行

广东高院:商品房买受人可以选择《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或第29条排除执行

重庆高院:《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和第29条并非排斥关系

江苏高院:商品房买受人符合《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或第29条都可排除执行

案外人符合《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的四个要件就能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案外人符合《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的四个要件就能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九民纪要”背景下,二手房买受人的权利可否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北京高院:商品房买受人可以依据《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排除普通金钱债权人的执行

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房屋,案外人可以依据《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重庆高院:商品房买受人可以依据《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排除银行嘚执行

最高法院:《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和第27条的关系?二手房买受人可以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九民纪要”出台后)山东高院:案外人可以依据《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房屋买受人可否排除抵押权人对房屋的执行?

商品房买受人可否依据《异议复议規定》第28条排除执行

商品房买受人可否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商品房买受人可否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山东高院:商品房买受人可以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九民纪要”后)重庆高院:《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是第27条的例外

抵押权人可否以其对执行标的享有抵押权为由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山东高院:抵押权人无权排除执行

最高法院案例:质权人无权排除执行

已网签买受人就可以排除法院的执行?

因限购而未过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得到支持?

房子(二手房)被查封后卖房人才交房买房人可否提执行异议?

案外人执行异议(の诉)胜诉的前提是在什么时间支付了全部价款

不动产买受人采取合意抵销的方式“支付”购房尾款,是否符合排除执行的付款条件

買房人可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排除法院的执行

购买经济适用房者的执行异议,需注意合同效力

动迁房满三年案外人可通过执行异议(の诉)排除执行?

购买动迁房法律风险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败诉

借名买房借名人提出执行异议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借名买房借洺人提出执行异议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借名买房借名人提出执行异议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最高法院案例:借名买房借名人享有所有权並可排除执行

房屋代购代持,实际出资人(借名人)是否有权排除对标的房屋的执行

对尚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买受人的执行異议能否获得支持

对尚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买受人的执行异议能否获得支持

对尚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买受人的執行异议能否获得支持

北京高院:“连环买卖”背景下的执行异议之诉如何审查?

最高法院:被执行人购买了开发商的房子(尚未过户)后又卖给案外人案外人的执行异议可以支持

开发商是否有权排除法院对预查封房屋的执行?

买房人首封了房屋申请强制过户前是否囿必要向轮候查封法院提执行异议?

关于轮候查封你必须知道的这六点

被执行的房屋上有抵押,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之诉)还能否得到支持

购买有抵押的房屋,因买受人有过错而不支持其执行异议

购买有抵押的房屋,因买受人有过错而不支持其执行异议

从最高法院案例看:购买有抵押的房屋有过错,不能排除执行

因房屋存在抵押而未过户,即因房屋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案外人不能对囿抵押权的执行人提执行异议?

房屋买受人能否排除房屋抵押权人的强制执行

抵押登记不明确,“抵押权人”能否对抗案外人的执行异議

被拆迁人能否依据拆迁协议排除执行?

被拆迁人能否依据拆迁协议排除执行

被拆迁人能否依据拆迁协议排除执行?

拆迁协议能否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最高法院:案外人购买在不可分割转让的土地上建造的不动产有过错无权排除执行

工业用地及其上所建房屋分割转让楿关法律问题:效力?解除房屋占用费?房屋差价补偿房价评估方法?

工业厂房分割销售的买受人可否排除抵押权人的执行

针对商品房的执行异议要注意合同效力

购房者对商品房的执行异议

业主对商品房的执行异议

可否依据《商品房买卖意向书》排除执行?

商品房买受人可以依据其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排除执行

北京高院案例关于商品房买受人有权排除抵押权人执行的说理值得探讨和思考

最高法院:你把名下房子卖掉就能排除执行了?

“业主”可否依据《商品房认购书》排除执行

业主全款购期房,可否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業主凭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案外人执行异议成立要件之占有未经验收的一手房是否算作合法占有

最高法院案唎:房屋买受人占有未经竣工验收的一手房可以构成合法占有?

开发商被强制执行业主支付的房款未达到50%也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保住房屋?

商业用房买受人是否可以以消费者的名义对抗承包人的执行

可否以自己是业主为由排除执行?

最高法院案例:以房抵工程价款不得适用《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排除执行

广东高院:执行异议之诉审查中,以房抵债可以作为一种付款方式

山东高院:过户前案外人無权依据以房抵债协议排除执行

浙江高院:案外人不得依据以房抵债协议排除执行

最高法院:借款合同到期后的以房抵债可以视作支付房款,未办预告登记非房屋买受人过错

最高法院:案外人不得依据以房抵债协议排除执行

以房抵债背景下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获嘚支持

以房抵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获得支持

以房抵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获得支持

以房抵债,案外人执行異议(之诉)能否获得支持

以房抵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获得支持

以房抵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获得支持

案外人可否依据以房抵债协议排除执行?

案外人可否依据以房抵债协议排除执行

以商品房抵债之协议可否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以商品房抵债之协议可否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最高法院:以让与担保之目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案外人无权排除执行

案外人可否以“买卖担保協议”排除执行

案外人可否以“买卖担保协议”排除执行?

以房抵工程价款之债因房屋有抵押没过户,承包人的权利可否排除普通债權人的执行

以房抵工程款,承包人的权利可否排除普通债权人的执行

以房抵工程款,承包人的权利可否排除普通债权人的执行

北京高院:以房抵工程价款后,债权人不再享有优先权无权排除执行

山东高院:案外人不得依据以房抵工程价款协议排除执行

融资租赁背景丅出租人的执行异议之诉

山东高院案例:融资租赁的承租人无权排除执行

最高法院案例不是你签20年租期的租赁合同就可以排除执行了

动产買卖未现实交付,买受人的权利是否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机动车买受人排除执行需满足的条件

未过户,机动车买受人是否有权排除執行

未过户,机动车买受人是否有权排除执行

机动车买受人(非登记权利人)是否有权排除执行?

未过户船舶等特殊动产买受人是否有权排除执行?

动产抵债协议可否排除法院的执行

保留所有权买卖背景下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预告登记可以排除法院的执行?

呮要办理了预告登记就能排除法院的执行

次承租人在执行公告期满后可否提出执行异议?

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权被执行人的配偶是否有权对一半股权排除执行?

重庆高院:被执行人的配偶有权排除法院对夫妻共有房产50%份额的执行

依据《离婚协议书》对被执行的房屋提絀执行异议(之诉)能否获得支持?

《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约定可否排除执行

《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約定可否排除执行?

从最高法院的案例看离婚是否可以对抗执行

可否依据《离婚协议书》排除执行

浙江高院:案外人不得依据《离婚协議书》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约定排除执行

山东高院:案外人不得依据《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约定排除执行

重庆高院:可否依据离婚协议排除执行?

广东高院:被执行人债务形成前已离婚案外人可依据离婚协议排除执行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孩子,孩子昰否有权排除对该房产的执行

案外人依据以房抵债协议要求排除执行的,法院应重点审核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

案外人依据以房抵债协议偠求排除执行的法院应重点审核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

以房抵债判决不是确权判决,不是排除执行的依据

案外人误汇钱款进入被执行人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法院可否执行该钱款?

质权人对保证金的执行异议

质权人对保证金的执行异议

质权人对保证金的执行异议

质权人对保證金的执行异议

质权人对保证金的执行异议

法院可否执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案外人基于债权转让所提执行异议

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執行以及案外人的异议

公司承包人的权利能否排除法院对“公司财产”的执行?

公司承包人的权利能否排除法院对“公司财产”的执行

被挂靠的公司账户被冻结,挂靠人(账户实际使用人)是否有权排除执行

被挂靠的公司账户被冻结,挂靠人(账户实际使用人)是否有權排除执行

个人借用企业资质开发房地产,法院执行企业名下的该房地产时个人是否有权排除执行

隐名股东的权利可否排除法院对名義股东名下股权的执行?

隐名股东的权利可否排除法院对显名股东名下股权的执行

隐名股东的权利可否排除法院对显名股东名下股权的執行?

最高法院案例:隐名股东无权排除债权人对显名股东名下股权的执行

江苏高院:隐名股东无权排除申请执行人对显名股东名下股权嘚执行

山东高院:隐名股东无权排除申请执行人对显名股东名下股权的执行

重庆高院:隐名股东不能以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约定排除名义股东的债权人对标的股权的执行

法院是否有权以被执行人进入了破产程序为由裁定驳回执行异议(之诉)

被执行人进入了破产程序就没囿必要审查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之诉)了?

可否将执行异议之诉并入破产程序

案外人排除执行理由之“我是真实权利人”当慎用

执行异議之诉理由之“我是真实权利人”当慎用

“九民纪要”背景下,执行异议之诉理由之“确权判决”当慎用

北京高院:法院对合同纠纷作出嘚给付判决非确权判决不能排除执行

未实际出资的房屋所有权人,无权排除执行

案外人可否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提出执行标嘚异议?

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请求权可否排除强制执行?

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请求权可否排除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是房屋买受人卖售人鈳否解除合同以排除对房屋的执行?

“九民纪要”背景下可否基于合同无效或解除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执行?

没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能否获得支持?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的确权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的确权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的确权

执行标的异議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常见法律问题之徐汇法院篇

执行异议(之诉)常见法律问题之黄浦法院篇

对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裁萣的救济途径一定是执行异议之诉

可否对诉讼中的保全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民事执行中财产分配的异议

三、执行行为异议相关法律问题

強制执行中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通过什么途径救济?

法院强制执行中执行标的物评估价明显“偏低”怎么办?

法院以存在轮候查封為由对房产过户的申请终结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如何救济?

强制执行案件中如果法院消极执行当事人应当如何救济权利?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救济途径

申请执行人可否对法院之间关于参与分配的往来函件提出执行异议

可否对法院的提级执行裁定提出执行行为異议?

对补充赔偿责任的执行及异议

作为被执行人的保证人可否以保证期间已过为由作为执行的抗辩

房子在过户过程中,法院可否查封

案外人的财产可以保全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保全人认为自己的财产被超标的保全,如何进行救济

如何认定被保全财产的价值是否超标的?是否考虑存在抵押等价值瑕疵

法院超标的保全怎么办?

可通过反担保的方式解除财产保全

案外人能否对诉讼保全提异议

第二蔀分 房产纠纷相关法律问题

“九民纪要”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名义产权人出售房屋合同无效?

慎以“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为由诉请确认合同无效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买卖担保(让與担保)合同无效的三种理由

《房屋抵债协议书》和《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同时签订,效力如何

承租人可否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甴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为规避债务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和精神病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后果如何

二手房買卖|转让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的协议是否有效?

虚假的二手房买卖如何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虚假的二手房买賣如何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沪籍者所签公房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

涉及刑事犯罪,卖房人被骗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購买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的合同是否有效

转让在划拨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转让划拨土地上所建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国企违反法定程序出售房地产,合同无效

未经评估拍卖国有房屋,所达成的成交协议无效

为规避执行而低价转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双方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列明甲方有两人但只有一人签字效力如哬?

工业用房未经批准分割转让的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过错方可否主张房屋租金损失

连续两次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無效,房屋如何返还

房屋两次过户,但前一合同无效所有权归谁?名义产权人可否请求原所有人迁出房屋

一份判决书确认两份房屋買卖合同无效并对法律后果作出处理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的诉讼有无时效限制?

第三人可否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⑨民纪要”和房价上涨双重背景下开发商以无预售许可证为由起诉确认合同无效,业主权利如何保护

房价上涨背景下开发商以无预售许鈳证为由起诉确认合同无效,业主权利如何保护

民法上“胁迫”的认定——和房屋买卖密切相关

卖房人如何证明自己是受胁迫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房屋买卖中价款显失公平的认定

附义务赠与房产可以撤销

上海一中院案例:私自将工业厂房改建分割并向不特定公眾出售用作商业用途的,合同无效

工业厂房分割销售合同效力——上海法院篇

虚假的一房第二卖经过虚假诉讼被认定为有效合同受害者洳何救济?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否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二、合同解除和违约赔偿

房产纠纷中违约责任的成立及违约金的调整与过错嘚关系

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合同的解除与法律后果

由于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宝山法院篇)

由于房屋買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青浦法院篇)

由于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律后果(二中院篇)

上海崇明法院和二中院判决: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合同解除卖售人无需赔偿

上海市宝山区法院和二中院判决: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卖售人有权解除合同

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上海二中院支持解除合同的经典案例

因房屋买受人限购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除?违約责任房屋差价?等等

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卖售人有权解除合同

上海一中院判决: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合哃无法履行,合同解除结婚没用,拖诉讼时间没用

房屋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卖售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为什么不具备购房资格者付了全款房东也可以解除合同

买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卖房人可否解除合同

买房人迟延过户是否构成违约?

买房人逾期付款就构成根本违约——分期付款背景下的买受人利益保护

买房人已支付大部分房款并已实际入住房屋,卖房人就不能解除合同

买房人付了全款就不会违約了?

买房人欠付房款不足总房款的三分之一卖房人无权解除合同?

买房人要求变更买房人构成违约?

卖房人迟延(重新)网签的法律责任

房子噪音太大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

房子漏雨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

卖房人在网签前或过户前遗失房产证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多卖房人之一没有收到房款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可否解除合同?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取得

房屋买卖中合同解除权的产生-消灭-产生

合同解除权的产生和消灭

房屋买卖中解除权嘚产生和消灭

从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却给对方宽限期看解除权的产生与消灭

房屋买卖一方放弃合同解除权的法律后果

卖房人放弃合同解除权后可否再以买房人一万元尾款未付为由解除合同

买房人未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卖房人拒绝过户的抗辩事由?过户手续不全誰来审查

房屋买卖中,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

房地产买卖双方都不履行合同,哪方违约合同可否解除?

可否以房屋买卖雙方互失信任不再具有履约基础为由解除合同

是什么合同漏洞使得房屋买卖一方想违约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双方在约定的过戶日重新磋商贷款事宜未成买房人不构成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对部分条款没有约定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据是什麼?

《居间协议》未约定首付款支付时间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即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人要想解除《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应当起诉谁

买房人嫌20%的违约金太少怎么办?买房人如何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数额

房屋买卖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谁来舉证?

卖房人违约买房人可否主张佣金损失?

卖房人违约买房人是否可以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卖房人违约买房人主张的房价上涨损夨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房屋差价损失和已付房款利息损失可否同时主张

调整违约金,谁来举证实际损失法院可自由裁量?

房屋买卖中┅方违约谁来举证证明守约方的损失?

卖房人违约何时对房价进行评估?

计算房屋买卖中实际损失的时间点

法院判决卖房人赔偿买房囚房屋差价400万这就是违约的成本

房产纠纷中主张违约金,注意实际损失这个“马蜂窝”

房屋买卖中适用定金罚则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損失如何处理?

逾期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

房屋买卖中,逾期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可否同时主张

房产纠纷中,逾期违约金、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房屋差价、利息、中介费损失可否同时主张

房产纠纷中,逾期违约金、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房屋差價、利息、中介费损失可否同时主张

房产纠纷中,逾期违约金、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房屋差价、利息、中介费损失可否同时主张

房产糾纷中的变更买受人与违约责任

卖房人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即违约,买房人不可依据违约责任条款主张违约金

房屋买卖中,预期违约可否适用违约金条款

房屋买卖中损害赔偿的边界

卖房人逾期交房违约金多少合适?

工业厂房买卖中卖售人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每天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解除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

房价下跌买房人违约,卖房人可否要求赔偿房屋差价

房价下跌,定金不一定是违约责任上限

工业厂房分割销售导致不能过户合同解除的依据是什么?损失应当如何分担

工业厂房分割销售赔偿差價纠纷中,是否应当在假设可分割销售的前提下评估房价

从一个案例看发函的重要性和函件内容背后的法律关系

合同一方有多人但只有┅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是否成立

房产纠纷中诉讼请求的选择

非真实买卖,房屋所有权如何取回

诉讼是否可以免除或推迟房屋买卖一方履行合同义务?

买房人可否仅以发票作为已向开发商付款的凭证

父母子女间房屋买卖与赠与的甄别

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赠与?

是房屋买賣还是房屋赠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房产证上有未成年人的名字,卖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

房屋买卖中所涉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之一出售未成年人房产的法律后果

没有证据证明哪方拒绝网签的法律后果

买房人要求卖房人配合过户的权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房屋共有人之一没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鉯房抵债不构成善意取得

买房人按约履行合同并已装修入住就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是谁拒绝网签现有证据下的证据规则运用

买房人要求减名字,卖房人是否应当配合

房屋买卖中,以阴合同的时间节点配阳合同的违约条款可以吗

“对部分条款未能协商一致”成了房屋買卖中的免责金牌

有租客的房子的交房时间如何确定?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赠与的认定及法律后果

(部分)卖房人为精神病人卖房的程序怎么操作?

房屋产权人一房二卖第一买房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一房二卖构成诈骗犯罪房屋归谁?

卖房不卖车位导致不能过户卖房人违约?

房屋买卖适用“家事代理”

符合哪些条件家庭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会被认定为赠与?

房屋买卖中付款补充协议的“最后付款期限”应该怎么理解?

按份共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应当把房款支付给谁?

房屋买卖中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限制

卖房人假报“房龄”要承担什么责任

连锁买卖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如何认定?

夫妻双方分别向同一人购买不同的房屋可否作为共同原告一并起诉?

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夫妻一方卖房的合同配偶不能诉请撤销该判决?

买房人没有违约就一定能拿到房子?

以房产出资却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后果

“二手房”的隐蔽质量瑕疵责任谁承担

二手房买卖中的细节法律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涉及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囿相关问题

房价疯涨,房屋买卖双方都应当知道何谓“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北京上海法院的规定及解读

北京上海深圳江苏法院关于二手房买卖的规定

房价疯涨买房人怎么样才能把房子拿到手(过户到自己名下)?

房价疯涨专题:10个相关法律问题

聚焦房价飞涨法律纠纷:《购房意向书》、前后两份合同、法律适用

房价疯涨违约泛滥,买房人应当知道的法律常识

房价飞涨背景下的違约与救济

购房款主要由一方父母所付离婚时房屋产权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房屋登记制度不完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存在如何确定?

因苐三人原因导致卖房人不能向买房人交房责任如何承担?

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借用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未到,法院可否判决過户

购买动迁房,需考虑做预告登记

买房人通过司法查封的方式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及风险

从承租人要求返还“转让费”看抽象法律原則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上海:人防工程可以办产证所有权归开发商

四、委托公证卖房相关法律问题

“套路贷”背景下委托公证卖房的合哃效力

民间借贷背景下委托公证卖房的合同效力

委托公证背景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认定买房人与卖房人的公证委托代理人恶意患通损害卖房人利益的关键点

公证委托代理人出售委托人的房屋,一定有效

持违法公证委托书卖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借款时被迫做卖房的公证委托,房屋被多次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为“担保”民间借贷债权而办理委托公证受托人出售委托人的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卖房人的代理人与买房人恶意串通损害卖房人的利益法律后果如何?

公证委托卖房的合同效力

当房屋买卖遇到民间借贷——不哃的担保不同的后果

牵扯到债务和委托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责任承担

代理人以卖房人的房产折价抵偿自己的债务,合同效力如哬法律后果如何?

房屋所有人可否以不认识受委托人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附条件合同能规避买卖担保协议无效的规定?

房屋买賣中一方拒绝按约办理委托公证构成根本违约

委托人死亡后委托代理是否还可以存在?

出售“共有”房屋合同无效?

部分房屋共有人玳其他共有人签字出售房屋的合同无效

无权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合同无效?

无权处分会导致合同无效

伪造房屋所有权人的签字,合同囿效(无权处分)还是无效(非真实意思表示)

在房屋买卖中,当无权处分遇上期待权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中按份共有人无权处分相關问题

无权处分房产导致的违约,违约金如何调整

卖房人无权处分,买房人可否主张房价上涨的损失

当善意(或恶意)购买遇到无权處分,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谁能取得所有权?

六、农村房屋相关法律问题

农村房屋同村村民间转让的合同无效

非农户口者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合同无效?应当返还房屋

购买农村房的合同被确认无效,责任如何承担

“现状”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判决的影响有多大?

絀售农村房屋给同村村民后房屋被动迁出售方可否获得动迁利益?

农村房屋出售后拆迁利益的三七开是怎么回事?

上海一中院:农村村民“一户一宅”非禁止性规定违反该规定不会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七、动迁房相关法律问题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相关法律问题总結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相关法律问题总结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相关法律问题:合同效力,动迁利益三七开……

买卖农村房屋合同的效力及动迁利益的分配

部分房屋共有人与动迁组签订的动迁协议无效

不具备购房资格者购买公房,合同效力如何

动迁利益如何在产权人和非产权囚之间分配?

非居住房屋被征收(次)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或赔偿)?

农村宅基地房屋在买卖之后被动迁动迁利益如何分割?

購买未满三年的动迁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产权人将按94方案购买的动迁房出售给非法同居者的合同是否有效?

可否以动迁房不满三姩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解除合同

动迁房买卖中,将房子过户至买房人指定之人名下的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售人应配合将房屋过户至買受人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之约定的效力和法律后果

动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动迁房买卖中对部分房屋共有人无权处分意见的反驳策畧

动迁房买受人实际居住多年,动迁房共有人的无权处分的主张是否成立

动迁房买卖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立遗嘱后房屋发生动迁,遗嘱是否仍有效

可否依据“五联单”(《配套商品房供应单》)认定房屋所有权人?

动迁房买卖中房东可否以承担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

动遷房买卖中,注意区分逾期违约金和解除合同违约金

婚前公房婚后拆迁离婚时拆迁利益如何分割?

八、做低房价和做高房价相关法律问題

做低房价:阴阳合同or合同变更

买房人做低房价,卖房人可以不履行合同

二手房买卖中做低房价失败,谁来补缴税费

房屋买卖中做低房价,是谁埋在谁脚下的定时炸弹

卖房人拒绝履行做低房价的约定是否构成违约?

房屋买卖中:做低房价被举报后谁应补缴税款有租约的房屋如何交付?

做低房价逃避税款的约定是卖房人不承担逾期过户责任的免责事由

房屋买卖中做高房价的约定是否有效?

做高房價与骗贷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卖房人逾期迁出户口相关问题

宝山法院一判决:逾期迁出户口每天50元违约金

卖房人逾期迁絀户口逾期违约金每天多少钱?

卖房人逾期迁出户口违约金每天多少钱?

迁出户口是付款的条件和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关系?

买房人可否以卖房人无权迁出房屋内的户口为由行使不安抗辩权

卖房人逾期迁出户口十年,买房人可以主张几年的逾期违约金

卖房人因愙观原因没迁出户口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卖房人没有迁出他人的户口构成违约——从真实意思说起

标的房屋内的户口没迁出,卖房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贷款没到账,卖房人就可以拒绝迁出户口

非农户口者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合同无效?应当返还房屋

十、房产新政(含限购)相关法律问题

对“如因房屋交易政策原因造成无法交易”的理解

沪家庭有两套房还买房导致交易无法完成,责任如何承担

房貸新政导致首付比例提高,买房人可否要求退回定金

北京限购商办类项目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分析

央行规定北京离婚后一年内贷款按二套房政策,买房人不能贷款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禁售酒店式公寓,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承担什么责任

诉讼中开发商以购房者在签訂认购书时是限购对象为由解除合同可否得到支持?

北京认房又认贷买房人已付定金能否拿回来?

买房人明知自己限购还买房导致不能過户法律后果如何?

买房人明知自己限购还买房导致不能过户不构成违约?

上海房贷新政认房认贷首付提高,买房人能否要回定金艏付款

  上海房贷新政解读及风险防范

买房人限购,卖房人是否有义务配合买房人重新网签

买房人以自己限购为由拒付房款是否构成违約?

区分房屋买卖中的限售和限购

限购者购房责任如何承担?

买房人网签时限购卖房人拒绝网签构成违约?

买房人明知自己不具有购房资格而购房合同不能履行,居间方可否主张佣金

不具备购房资格者购房失败,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

“沪九条”导致首付比例提高,买房人可否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网签时是限购对象,合同一方就一定可以解除合同

“限购令”导致卖房人买不到房,房屋买賣合同可否解除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遭遇“限购令”,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退房“类住宅”,可否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或房屋差价

新政导致买房人限购,卖房人可否要求解除合同

买了“类住宅”,可否向开发商要求退房

买了开发商的“类住宅”,如何維权

违约加新政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责任如何承担

买房人为规避限购而假结婚,卖房人是否有义务配合买房人变更合同主体

警惕!买房人限购卖房人违约

买房人不知有限购令而签订《居间协议》,可否要求退还定金

上海一中院判决:新政导致首付比例提高,买房人鈳否要回定金或首付款

规避限购政策的代持房屋协议是否有效?

为“规避”限购而转让名下已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因噺的限购政策导致合同解除,“获利方”是否应当赔偿对方房屋差价

房屋所有人一房二卖,买受人因无购房资格而无法主张房屋差价损夨

最高法院案例:支持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房屋差价损失

十一、抵押和查封相关问题

为担保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而设立的抵押,是否有优先受偿效力

房屋存在抵押,法院可否判决过户

卖房人未如实披露房屋的抵押情况,买房人可否不履行合同

买房人可否以卖房人未注銷抵押为由行使不安抗辩权?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不履约的合法抗辩

         陈某自己购买货运车一辆挂靠茬某运输公司经营,车主登记在运输公司名下后因运输公司欠款,债权人申请查封了涉案车辆陈某以其是实际所有权人为由提出执行異议,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申请后陈某遂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停止对车辆的执行并确认其系涉案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陈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车辆挂靠并登记在运输企业名下经营,挂靠车辆被查封,挂靠人以其系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由提出执行异议の诉,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的,可以排除强制执行

  一、挂靠经营是我国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车辆运营资质等实行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下产苼的一种特殊经营模式,通常是指个人或个人合伙为运输经营的便利,将所购车辆登记在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名下,并以该企业名义进行客、货运输等经营活动,由挂靠单位提供适于从事运营活动的法律条件、资质许可等,挂靠者向挂靠单位缴纳一定的管理或服务费用,独立经营、洎负盈亏的一种经营方式。

        挂靠经营的特殊性导致挂靠经营车辆登记的所有权人与实际出资人不相符的客观事实

来源:法律服务网 发表时间: 点擊量:509

挂靠关系专题二、挂靠车辆致人伤亡谁来负责!

专题一中我们讲到了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已经成为客、货运输行业广泛存在的一种現象。但是这种挂靠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损害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法院在认定上也存在一定困难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叻解一下车辆挂靠经营容易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

2013年10月25日傍晚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在330国道白龙桥虹路村段与一辆小型轿車发生碰撞,造成轿车乘车人余某死亡、货物及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该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员赵某应负全部责任事后死者家属邵某了解得知,该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实际车主是田某但挂靠在某物流公司,而该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在某保险公司颖泉支公司由于对赔偿款项无法协商一致,邵某遂将赵某、田某、某物流公司和某保险公司颖泉支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由四被告共同承担余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款项共计金额95.6万元。
庭审中驾驶员赵某认为:我是在受雇佣活动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之规定雇主(即实际车辆的所有人和支配人)应对我受雇佣活动期间的驾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实际车主田某认为:驾驶员虽为我雇佣但该车已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经营,应由公司承担責任某物流公司则表示:该车实际车主是田某,我公司与田某之间只存在挂靠合同的法律关系事故责任应由实际车主承担。

后法院作絀判决由某保险公司颖泉支公司在该车辆的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邵某11万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赔偿48.57万元;由田某赔偿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赵某、某物流公司对此负连带赔偿责任。

在上述专题中我们阐述了车辆挂靠经营的概念与特征那么车辆挂靠经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挂靠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苐三条中有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囚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从法理上来讲个人车辆与挂靠单位之间虽然在实质上虽不是雇员和雇主的關系,但在法律形式上却表现出了这样的关系对于第三人而言一般不会了解到这一层面,所以为了对第三人更加公平两者的实际关系鈈能对抗第三人。

另外为什么作为雇员的司机赵某也承担了连带责任呢?一般情况下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雇主应该作为民倳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不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由于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雇员也应當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雇员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可以认定他存在重大过失,所以判决其和挂靠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上一专題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挂靠车辆存在诸多风险不论是挂靠车辆的司机自己还是对第三人造成了伤亡,两种情况都存在争议和法律纠纷当然我们不可能阻碍因为经济发展而顺势出现的这些现象,但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希朢相关法律对这方面的规范和控制能够更加细致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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