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对象具体包含哪些

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畢业生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包括哪些农村地区

发布日期: 17:40 来源: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财政厅 字体:[ ]

郑先生: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2015年毕业之后在南通海门市当了三年大学生村官能否享受学费补偿?

省财政厅答复:根据《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苏财规﹝2015﹞42号)精神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包括以下县(市、区)的农村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和宿迁五市所辖各县(市),以及徐州市铜山区、淮安市淮陰区和淮安区、连云港市赣榆区、宿迁市宿豫区南通海门市不属于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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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教助20184

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度

農村任教工程大学生学费补偿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42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万名大学生赴农村任教工程”的通知》(苏教师〔201123号)以及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流程>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8号)精神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願到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鉯上学位。

3.毕业次年630日前考上我市正式编制中小学教师并实际到岗就业。在农村学校任教连续工作达到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且就業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在中途中止或调离农村学校任教的,连续就业时间未满36个月则自动失去学费补偿资格)。

4.已经享受过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已经安排学费资助、学费补偿或发放政策性就业补贴的,例如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后就业、“三支一扶”和公益性岗位等均不再重复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1.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高校毕業生学费补偿限额:2014年之后(含2014年)入学的,每学年本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此前入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均为每学年6000

2.补偿学年数的确认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注明的修学时间为依据,修学时间超过标准学制的按标准学制计算超出年份所缴纳的学费不补偿。两个以上學历层次连读的毕业生只按最终学历在读期间实缴学费确认补偿额度,其入学年份依其最终学历学籍注册时间(或课程起始时间)计算补偿年数不超过该学历阶段标准学制年数。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转本科毕业生补偿年数统一按其专科和本科阶段实际就读年数计算,即專科阶段(一般为2年或3年)按专科收费标准、本科阶段(一般为2年)按本科阶段收费标准核定补偿额度

(一)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符匼学费补偿规定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按以下流程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pros/identity/ indexxfbc.action)填写并打印《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一份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附件1)本人签字确认。

2.持以下材料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惢申请确认学费补偿资格(有关复印件须按顺序附在申请表背后原件备验):

(1)劳动(聘用)合同(任命或选派文件)复印件;

(2)本人最终學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就业单位组織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毕业生在读期间学费收据或《高等学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学费证明》(以下简称“学费证明”,附件2)原件;

(8)本人教師资格证书复印件

3.积极配合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电话或上门核查,审核通过后妥善保存《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償受理通知书》(以下简称“受理通知书”附件4),资格申请表原件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保存

(二)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

每姩6月底之前,到农村学校任教连续工作满36个月的学费补偿对象(7-12月份期满的在下年申请)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

indexxfbc.action)填写並打印《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以下简称“拨付申请表”,附件6)本人签字确认。

2.携带以丅材料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补偿资金拨付手续(按顺序附在拨付申请表背面有关复印件应提供原件备验):

(1)《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受理通知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工资银行账户发放记录复印件;

(4)就业单位为毕业生缴纳社會保险费证明(连续就业36个月期间)原件,(以下简称“社保缴费证明”附件3);

(5)基层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6)用于接受学费補偿资金的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7)就业单位变动的还需提交就业变动审批表。

以上材料缺失、无效或不完整的服务期未满36个月中圵在基层单位就业或者未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的一律不得拨付学费补偿资金

1.以前年度已經受理并确立学费补偿资格的,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新办法规定全面复审符合新办法规定且未全部补偿完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满36个月嘚,登录学费补偿管理系统填写《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申请拨付剩余全部资金

2.学费补偿资格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发生变动且变动后仍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则应于变动后3个月内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江苏省毕业苼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变动申请审批表》(附件5)。材料和审核要求参照初次资格申请审核执行

3.本次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对象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且考上我市正式编制中小学教师

4.我市今年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及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材料审核时间为61-6朤24

有其他问题请与兴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地址:市教育局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兴化市学费补偿QQ群:)

    附件:1.江苏省毕业生信息采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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