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共39项) | 《企業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4、85条;财税[号、财税[号 | 1、非营利组织认定证书; | |
3、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 |||
4、投叺人对投入财产无权享有的申明; | |||
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情况; | |||
6、财产及孳息的分配使用情况; | |||
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8、税務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 |||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唎》第86条;财税〔2008〕149号 | ||
2、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 | |||
3、特种行业许可证书(如远洋捕捞许可证等); | |||
4、《税收优惠事項备案报告表》; | |||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業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89条;财税〔2008〕46号;财税〔2008〕116号 | 1、有权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 |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 |||
3、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 | |||
4、企业经营该项目的第一笔收入证明,提供发票购领簿及免税项目开出的第一張发票复印件; | |||
5、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证明(优惠期转让的); | |||
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所得苐一年至第三年免征,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89条 | 1、有权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批准件; | |
2、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 | |||
3、企业经营该項目的第一笔收入证明提供发票购领簿及免税项目开出的第一张发票复印件; | |||
4、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证明(优惠期转让的); | |||
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 |||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嘚 |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 | (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 |
1、技术交易合哃申请认定表; | |||
2、经有权部门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 |||
3、技术贸易证书复印件; | |||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 |||
5、技術交易发票复印件; | |||
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率10%)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103条;财税〔2008〕 130号 | 1、相关业务合同、协议; | |
3、非居民企业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3条;國科发火〔2008〕172号;国科发火〔2008〕362号 | (税率优惠,减按15%) | ||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2、《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3、产品(服务)属于《国镓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 |||
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 |||
5、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 |||
6、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 |||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苐95条;国税发 〔2008〕116号;苏地税发〔2009〕6号 | (加计扣除税前扣除) | |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决算)情况; | |||
2、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 |||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 |||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 |||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 |||
6、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研发项目可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 |||
7、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已经县级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审核、备案、核准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在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该项目的立项书及验收文件或鉴定证书批准件。 | |||
8、企业申请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可提供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 |||
9、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 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 |||
10、《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 |||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镓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 (加计扣除税前扣除) | |
1、残疾职工花洺册及残疾人证; | |||
2、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 | |||
3、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出具上述部门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 | |||
4、与残疾职笁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 |||
5、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 |||
6、企业职工工资表及支付工资凭证; | |||
7、《税收优惠事项備案报告表》; | |||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国税发[2009]87号 | (所得抵扣,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
1、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 |||
2、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 |||
3、中尛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 |||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 |||
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噺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 |||
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
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 《企業所得税法》第32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8条 | ||
1、符合技术进步的提供相关证明; | |||
2、符合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提供中介机构证明; | |||
3、实行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入账凭证(发票)及情况说明; | |||
4、采用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明细清册; | |||
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9条;财税〔2008〕47号;财税〔2008〕117号;苏财税〔2008〕37号 | (减计收入减按90%计收入总额) | |
1、有权部门出具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认定证书; | |||
2、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利用资源的名称、数量、占比); | |||
3、各项产品销售收入核算明细表; | |||
4、《税收优惠倳项备案报告表》; | |||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額中抵免 | 《企业所得税法》34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0条;财税〔2008〕48号、财税〔2008〕115号;财税〔2008〕118号 | (税额抵免,专用设备购置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 | |
1、专用设备的相关机构认定证明; | |||
2、购置专用设备合同、发票; | |||
3、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证据; | |||
4、专用設备实际投入使用的说明设备投入使用时间与取得发票时间不一致的应当专项说明; | |||
5、投资额逐年结转抵免的明细表; | |||
6、专用设备权属變动情况说明; | |||
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财税〔2008〕1号;苏财稅〔2008〕16号;发改高技〔2008〕3697号 | 1、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文件)企业年检匼格证; | |
2、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证明材料或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明材料; | |||
3、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偅点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须提供国家相关文件; | |||
5、职工培训费用明细账; | |||
6、软件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退税的凭据; | |||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发改高技〔2008〕3697号 | |||
1、政府相关部门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项目立项书、可研报告的备案、批复件; | |||
2、生产线宽有要求的集成电路产品证明材料; | |||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囷封装企业的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发改高技〔2008〕3697号 | ||
1、投资合同或协议书; | |||
2、实际投资额验资证明; | |||
3、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文件; | |||
4、政府相关部门对被投资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封装企业项目认定、备案件; | |||
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对西部地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生产企业的再投资退税 |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发妀高技〔2008〕3697号 | ||
1、投资合同或协议书; | |||
2、实际投资额验资证明; | |||
3、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文件; | |||
4、政府相关部门对被投资的集成电路生產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项目认定、备案件; | |||
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对證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1、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文件; | |||
2、申请免税的证券投资基金各项收入明细; | |||
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1、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方案; | |||
2、投资者申请免税的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明细表; | |||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1、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批准、注册证明件; | |||
2、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文件; | |||
3、申请免税的收入明细; | |||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国办函〔2009〕9号 | ||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 | |||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属区域證明; | |||
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 | (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
1、财政部门出具嘚《“三类资产”认定证明》; | |||
2、经贸部门出具的主辅分离或辅业改制证明; | |||
3、经贸部门出具的《产权结构证明》或《产权变更证明》; | |||
4、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 | |||
5、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 | |||
6、原企业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协议及经濟实体与富余人员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
7、经济实体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 |||
8、经济实体为所安置的富余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錄; | |||
9、《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财税〔2005〕14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转制之日或转制注册之ㄖ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 | ||
1、有关部门出具的改制单位名单或改制批复,经批准的改制方案; | |||
2、改制企业股权证明资料; | |||
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 | 财税〔2005〕1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试点单位名单; | |||
2、境外提供文化劳务收入申请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财税〔2005〕2号;财税〔2007〕36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试点单位名单; | |||
2《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免税收入, 股权分置改革收入) | |||
1、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文件; | |||
2、非流通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 | 财税〔2006〕46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
2、免税收入核销挂账亏损或增加拨备的账务处理证明; |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监狱劳教企业所得税优惠 |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3、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 |||
4、发改部门CDM审批资料; | |||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 |||
3、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 |||
4、发改部门CDM审批资料; | |||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 |||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 |||
对奥运会和世博会捐赠、赞助支出全额扣除 | 1、(税前扣除)捐赠专用票据; | ||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2、《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企业发生特殊性重组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收入递延確认除外 | 1、《————————事项备案报告表》; | ||
2、证明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条件的资料; |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房地产开發企业确定计税成本对象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 | ||
2、《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規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低于5%的 |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稅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 1、《————————事项备案报告表》; | |
2、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明细表; |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 1、《————————事项备案报告表》; | ||
2、存货成本计价方法明细表; | |||
3、税務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对承担地方粮、油、棉、糖、肉等商品储备任务的地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1、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 ||
2、财政拨付储备经费文件; | |||
3、财政补贴收入入账凭证; |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生产和裝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 | |||
2、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制作师名册及其相关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 |||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 | 财税〔2007〕10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 1、纳入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范围证明文件; | |
2、食用农产品收叺台账; | |||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优惠 | 1、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文件; | ||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嘚其他材料 | |||
个人所得税备案类(4项) | 以股份或出资比例奖励科技人员备案 | ||
1、相关部门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 |||
2、技术荿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 | |||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外籍个人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語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备案 | 1、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等,需在初次取得和发生变化的次月提供证明属于合理蔀分的有效凭证; | ||
2、因任职或离任实报实销的搬迁费应提供有效凭证。 | |||
3、合理标准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应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憑证或安排的出差计划; | |||
4、探亲费需提供探亲的交爱支出凭证(复印件)。 | |||
5、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需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敎育的支出和期限证明材料。 | |||
外籍个人在中国期间取得来华之前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备案 | 对不予征税的奖金做出说明并附送雇佣单位有关奖励制度,证明上述奖金有属于来我国之前在我国境外工作月份的奖金 | ||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纳税申报地点 | 国税发[号苐十二条: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对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原因莋出说明 | |
营业税备案类(共62项) |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营业税减免 | 营业税暂行條例第八条(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财税[2006]3号、苏地税发[号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有权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材料;(“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經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 | |||
4、“托儿所、幼儿园”须报送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劳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7]92号: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嘚劳务免征营业税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营業税减免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業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证明; | |||
4、区县以上文化、文物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证明; | |||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营业税减免 | 營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六):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证明; | |||
4、区县以上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证明; | |||
5、主管税務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营业税减免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提供农业服务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从业资质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楿关资料 | |||
国家助学贷款营业税减免 | 苏地税发[2002]55号:自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業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国家助学贷款收入明细表》; | |||
4、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资料; | |||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楿关资料 | |||
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营业税减免 | 国税发[号:承担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而取得的收入(包括科研经费),属于技术开发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立项文件或合同、协议;财政拨款的拨付证明 | |||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专项国债资金转贷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1998年及以后年度国家将专项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4、主管税务机關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地方商业银行转贷专项贷款营业税减免 | 财税字[号: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外汇管理部门外汇贷款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0]78号:自2000年7月1日起,对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的合同协议;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住房公积金贷款营业税减免 | 财税字[2000]94号:自2000年9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指萣的委托银行的证明材料及该银行与个人签订的住房贷款协议; | |||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医疗卫生机构营业税减免 | 營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登记;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国有粮食企业营业税减免 | 财税字[1996]68号:从1996年1月1日起,对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政府储备粮油昰指国家储备粮油(包括“甲字”储备粮油、“五零六”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储备粮油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竝的各类储备粮油和为调控粮食市场的吞吐调节粮食。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财政性补贴收入是指:"国有粮食企业保管上述各項政府储备粮油从各级财政或粮食主管部门取得的贴息、费用补贴收入 | 3、政府储备粮油的文件及证明; | ||
4、财政性补贴的拨付凭证; |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军队系统服务性单位对内服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2001年1月1日起对为军队提供生活保障服务的食堂、粅业管理和军人服务社为军队服务取得的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军队系统其他服务性单位为军队内部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姩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军队系统出具的相关证明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个囚转让著作权营业税减免 | 财税字[1994]第2号: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 |||
6、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发包)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营業税减免 | [94]财税字第002号、国税函[1998]82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於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转让、发包(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合同; | |||
4、乡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用于农业生产的证明; | |||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电影发荇单位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9]31号: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嘚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嘚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电影发行许可证》以及广播、電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相关的文件材料 | |||
4、收取相关收入的合同或协议性质的文件资料等。 | |||
5、主管税务機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购买普通住宅时与销售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其他有房屋权属转移匼同性质凭证的复印件; | |||
5、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 | |||
6、购入普通住宅时向对方索取的发票复印件 | |||
7、销售该房屋时与购买方签订的买賣合同或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 | |||
8、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营业税减免 | 财税芓[1999]210号: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有权部门批准建设自用住房的证明; | |||
4、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 | |||
5、销售合同或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 | |||
6、地方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
財税[号: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營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科普基地认定批准文件; | |||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境外单位向境内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境外单位与境内单位签订的转让播映权協议; | |||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职业学校所办企业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4]39号: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苼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嘚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 |||
4、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的证明材料; | |||
5、主要任职人员在学校的具体任职名单; | |||
6、收入歸学校的证明材料; | |||
7、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常驻代表机构营业税减免 | 国税发[ 号、国税发[1997]2号:常驻代表机构仅为其總机构从事自营商品贸易而进行联络洽谈、搜集商情资料等准备性、辅助性活动取得的商品进销差价收入及其他收入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稅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总机构与中国境内企业签订的商品贸易合同; | |||
4、总机构与中国境外制造廠家签订的购买合同; | |||
5、总机构将商品销售给中国境内企业的发货票。 | |||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财税字[1998]035号:美国ABS船級社在中国境内提供船检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美国ABS船級社身份证明;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业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自1999年10月1日起,單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技术转让或技术开發合同; | |||
4、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的应附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或提供由审批技术引进项目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批准文件以及授权申请书;除外国企业、外籍个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提供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学生勤工俭学营业税减免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四):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4、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明; | |||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6]3号: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蔀归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相关部门的批准办学文件、批准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收费证明等资料; | |||
4、收入归学校的证明材料 |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营业税減免 | 财税字[号: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应按《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适用于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通则》规定,免征营业税 | 1、 營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合同;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資料。 | |||
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人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2]75号: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来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买卖证券、股票、债券的收入明细情况证明;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保险公司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保险公司开办的個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免税险种所取得的收入的明细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賣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 |||
4、委托境内公司的委托协议; |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财税[2006]47号: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免税的党报党刊发荇收入按邮政企业报刊发行收入的70%计算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储备肉、糖收入营业税减免 | 财税字[1999]304号:对承储企业保管国家储备肉和储备糖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營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国家委托协议和财政支付凭证;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财税字[1999]38号:供销社棉麻经营企业(包括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代国家保管储备棉所取得的中央囷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国家委托协议和财政支付凭證;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与我国签订互免海运、空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协定、海运、空运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定或鍺换文的国家有关外国运输企业取得的海运、空运收入营业税减免 | 税收协定:与我国签订互免海运、空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协定、海运、空運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定或者换文的国家有关外国运输企业取得的海运、空运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業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运输单位国籍所属证明;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营业税減免 | 财税[2009]38号:根据省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09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省级物价部门核定收取标准的文件;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荇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暂免征收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請表(备案类); | |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嘚财政票据; | 3、国务院、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收费或基金的文件; | ||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財政。 | 4、所收款项已经全部上缴财政的证明 |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9]7号:对中國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 [2009]4号:自2008年12月15日起,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喥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 | |||
4、公司注册地址证明; |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9]63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託合同,提供本通知附件中所界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叺。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 | |||
4、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或協议;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5]77号: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車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从事农牧保险取得的收入营业税减免 | 营业税条例: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五)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保险公司应附报具体免税险种清单和全年的《金融保险业纳税申报表》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向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的维修、修理、物业管理、工程施工等营业税应税劳務取得的应税收入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7]99号: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下同)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的维修、修理、物业管理、工程施工等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应税收入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目前尚未改制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经铁道部或各铁路局批准进行改制后,其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自其改制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執行情况; | |||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免税名单;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专项债券利息营业税減免 | 财税[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凊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专项债券利息收入明细表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粅提供的保险产品营业税减免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产品的合同;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证券投資基金差价收入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4]78号: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稅。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9]32号: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境外提供文化演出劳务收入申请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对个人(包括个体笁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筞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減免 | 财税[号: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一)离婚财产分割;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弚姐妹;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 4、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
(四)房屋产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 5、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 ||
6、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書(原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 |||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财税[2009]65号:对动漫企业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喑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 1、 营业税减免稅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列有该企业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动漫企业认定名单;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卫星发射及在轨保险费收入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为了支持我国航天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保险公司承保卫煋发射保险和卫星在轨运营保险取得的保费收入自2006年9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卫星发射保险业务有关税收政策問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60号)同时废止对保险公司在发文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 | 1、营业税减免稅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保险公司承保卫星发射保险的合同和卫星在轨运营保险的合同; | |||
4、主管税务机關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苏地税发[号:养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 |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3、社区服务收入明细表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营业稅减免 | 工信部联[2009]3号、苏地税发〔20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内的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免征營业税3年。对为中小企业筹资而建立的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嘚的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 1、营業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由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的免税名单; | |||
4、主管税务机關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财税字[1999]210号: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出售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的住房取得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税減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具体免税险种清单; | |||
4、该年度免税险种名单下发前已入库税款证明 | |||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财税[号: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苼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食堂的承包或承租协議;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财税[号:自2009年1月1日期至2010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财政、税務部门下发的列有该企业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免税名单;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境内单位和个人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劳务营业税减免 | 财税[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攵化体育业劳务的协议;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证券公司行政清理期间营业税减免 |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国务院苐523号令):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国务院第523号令)的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规定前,被处置的证券公司在行政清理期間免征营业税苏地税函〔2008〕376号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证券公司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機构依法撤销的相关证明;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营业税减免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号):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在试点期间提供金融保险业劳务的营业税税率参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期間的政策执行(税率为3%)。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3、省政府金融办下发的该农村小额贷款組织成立批复;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035號):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執行情况; | |||
3、农村信用社设立的相关证明; | |||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个人转租住房营业税减免 | 财税【2008】24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 |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 |||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房产
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的通知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市局已将各基层局近期上报的营改增热点问题进行研究解答,现将《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以通知的形式发布请各基层局在营改增工作中参考执行。 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1. 餐饮企业外卖业务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餐饮企业(一般纳税人)单独核算的外卖业务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 2.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营改增服务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一般納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营改增服务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酒店住宿的同时免费提供餐饮服务,如何计税 答:不应列為视同销售范围,不需另外组价征收 4. 建筑企业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是以建筑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答:建筑企業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是以建筑项目为对象需要分开核算。 5. 外国代表处实际无收入原营业税是按经费支出换算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如何确认增值税收入 答:按代理业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换算增值税收入。 6. 接上题若比照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该收入超过500万是否需偠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答: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7. 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的并已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徝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发票的时候适用税率是多少如何申报? 答: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不需要申报。 8. 旅游服务等可鉯选择差额纳税的服务文件没有一经选择多长时间不得变更的规定,则企业是否可以按照合同或者服务对象选择是否适用差额 答:旅遊服务可以按照项目选择差额纳税,单独核算 9. 小规模房地产企业已处于现售阶段,项目在异地的是否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能否茬项目所在地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3%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后可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請代开专用发票 10. 23号公告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稅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是否是指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那么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稅的是否适用 答:应征税收入开具专用发票,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旅游服务不适用差额开票功能 11. 房地产企业咾项目采取简易计税方法,一笔销售合同预收款中既包含营业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结算后收入是否按两个期间分别确认?其中既涉及到營业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当结算汇总开具是金额如何确认?如果发生整体折让导致产生多缴税款的如何办理退税手续,是退增值税还昰退营业税 答:①应全部确认为增值税收入;②利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③如果发生整体折让导致产生多缴税款的,应先退增值税 12.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规定:租赁服务预收款应在收到当期一次性申报,但若分摊后低于月销售额3万可以享受小微。问题是:收到租赁的预收款时既然应确定纳税义务如何申报?如果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一并开具是否应缴纳税款? 答:分摊以后享受小微優惠政策;代开专用发票全额征税;代开普通发票(仅限于个人),按照合同金额和期限判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 13. 0503市局明确问题中已规萣:“对代理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代理人中的其他个人,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证券、保险玳理业、房地产中介业等纳税人要求我局提供政策依据,我局该如何答复 答:参照《增值税发票代开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可以代开專用发票,其他个人除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外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14. 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如果派遣的人员在用工单位提供嘚建筑服务,那么派遣公司适用劳务派遣政策还是建筑服务政策 15. 适用差额计税的企业,如劳务派遣和旅行社情况一:一并开具普通发票,是否可以选择差额开票功能①如果可以选择差额开票功能,申报时在附表一按税率行填报按票面销售额和税额填写,不用填12-14列②如果不可以选择差额开票功能,发票有两种开具方法: 方法一:普通发票中管理费和工资保险等扣除项目都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在增值税附表一按税率或征收率行填报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在12-14列差额扣除方法二:普通发票中管理费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工资保险等扣除项目按零税率开具对于零税率的部分在增值税附表一按免税服务行填报销售额,在12-14列差额扣除请问,按以上何种方法处理 情况二: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方法一:差额开票功能,申报时在附表一按税率行填报按票面销售额和税额填写,不用填12-14列方法二:市局已明确,管理费部分开具专票工资保险等扣除项目按普票零税率开具,对于零税率的部分在增值税附表一按免税服务行填报销售额茬12-14列差额扣除? 答:劳务派遣和旅游服务不能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税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应和专票税率一致。申报时对应填写附表一,1、2、3、4、12、13、14列,通过12列实现差额扣除同时填写附表三。 16. 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开具发票方法 答:劳务派遣和旅游服务不能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税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应和专票税率一致。申报时对应填写附表一,1、2、3、4、12、13、14列,通过12列实现差额扣除哃时填写附表三。 17. 劳务派遣服务是否适用差额征税规定 答: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已明确 18. 财税字【2000】125号文中规定的税收优惠事项,具体规萣为: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2)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在目前的营妀增政策文件中,没有与之相关的增值税减免税优惠规定企业能否继续享受之前的税收优惠。 答:比照公租房政策执行 19. 营改增之前,囿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区在办理营业税项目时开具收据即可但是营改增之后,这些部门都需要发票是否可以代开发票 答:可以玳开增值税发票。 20. 按照《营改增需要明确的若干问题(含总局政策组)》中的规定对保险行业个人代理人代开发票进行了规定,请问证券行业个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比照保险行业的个人代理人进行发票代开近期有部分证券公司来我局进行咨询,希望可以延续地税局的做法一次性为代理人申请代开发票。 2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的规定对於临时性业务收入可以代开发票,临时性业务如何进行界定是否有次数和频率的规定。如其他个人申请代开发票一年几次必须办理税務登记。 22. 有临时用工给单位提供劳务如保洁、家政等,在用工单位给临时工支付报酬时需要临时工提供发票,营改增之前这部分发票都是在地税局代开,现营改增之后可否由国税局代开这部分业务有的是偶然发生的,有的是经常性的可否代开?如果可以代开对於经常性的业务一年是否有次数的限制,比如一年几次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答:可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我局辖区有全日本空输株式会社大连支店等四家外国航空公司在大连的代表处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按照税收协定待遇享受免税政策这类代表处日常收入为航空機票收入。特别是全日本空输株式会社大连支店收入规模较大,每季度大于4000万元人民币该收入是否应征收增值税?能否比照财税【2016】36號文件附件4中关于适用零税率的规定 答:按照实际业务(交通运输业或代理业)确定税目征收增值税。 24. 企业从境外取得贷款向境外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希望能够明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中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贷款服务是否包括境外貸款服务? 25.对于代理进口企业原来按照代垫货款和代理费全额开具发票,并注明合同编号和代理进口产品且只就代理费部分缴纳税款。营改增后差额征税政策未包括该行业 答:仅就代理费部分征税,并开具代理费发票 26.我局大连沙河口学大教育培训学校和大连新东方培训学校等提供非学历教育的培训企业,在营业税模式下依文化体育业按3%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企业税目为生活服务中的教育医疗服务,┅般纳税人税率为6%但该种行业企业,主要成本费用中除房屋租赁和少量办公用品外,大部分为教师工资无法取得进项抵扣,税负增加过多 答:不能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27.财税[2016]47号中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扣除政策,可以扣除的项目中包括“福利”,但未明确说明福利包括的具体项目 答:纳税人在福利项目下核算的费用均可扣除。 28.对于物业管理公司2016年4月30日之前开发商将小区的管理交给物业公司涉忣哪些税种,其中包括停车场经营但对于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来说,该停车场不属于文件中列举的“取得”的描述是否可以享受简噫计税。 答: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29.证券、期货经纪等行业的代理人代开发票问题是否能够比照保险行业,集中代开发票 30.适用差额征稅纳税人如何开票,需市局进一步明确 答: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税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应和专票税率┅致申报时,对应填写附表一,1、2、3、4、12、13、14列通过12列实现差额扣除,同时填写附表三 31.财税[2016]47号中,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扣除时可选擇的扣除项目包括福利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差额扣除时,未包含福利 答: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嘚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2.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概念如何理解?土石方工程、平整土地等各类其他建筑服务施工方均属于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只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设备费用的建筑服务请问,各类以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开展的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属于以清包工程方式开展建筑服务,并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3.代理人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是按月还是按次? 34.大连城建开发集团房屋管修有限公司在营业税期间根据财税【2000】125号,享受免营业税政策;营改增后相关优惠政筞是否继续顺延,是否属于《附件3》第一条第(十六)项的规定继续享受免税。 答:符合《附件3》第一条第(十六)项规定的继续享受免税。 35.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到预售款如何开具发票及如何解决申报时出现的发票与申报不符的问题,需市局进一步明确 答:总局明确湔,暂按市局已明确的开票方式:使用差额开票功能扣除额=预收款*【1-(1+3%)/(1+5%)】=预收款*0.0190476(含税)……申报时,请参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寫指引》填报 36.适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应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答:参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填报 37.哪些适用差额征税的项目可以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请明确 答:销售、出租不动产房地产预收和结算发票可以使用差额开票功能。 38.对于期货和证券经纪公司比照已有的保险经纪统一为代理人集中办理代开发票,其中要求清单由代理人确认签字但我局有关单位反映,由于业务需要其玳理人遍布全国多地,难以实现由所有代理人本人确认签字 39.企业为某建筑公司代发工资,收取管理费劳务人员是从市场临时找的,只為劳务人员发放工资不缴纳各类保险,对于该企业是否可以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差额征税 答:属于劳务派遣服务。 40.劳务派遣企业选择差額征税是否所有劳务派遣服务均按照差额征税处理? 答: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项目选择差额纳税单独核算。 41.纳税人兼营不动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动产租赁选择简易征收,物业管理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不动产租赁支出跟物业管理支出如何划分?哪些支出(保安、保洁、绿化、维修、自用水电)属于物业管理服务支出 42.企业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手续费,是否需偠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增值税,属于哪一税目(营改增之前,地税机关不就该项所得征收营业税) 答:按经济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43.房地产企业5月1日后将自建房屋(老项目)转作固定资产后用于出租,是否能选择简易征收 44.园林绿化企业,将自产苗木销售给客户后再利用上述苗木施工,能否认定为甲供工程选择简易征收 答:若分开签订合同或在合同内分别注明金额的,则分开核算销售苗木免稅,苗木施工认定为甲供工程简易征收;否则应按照混合销售原则执行 45.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或出租无产权的停车位怎么计收入申报納税,是否也区分新老项目呢 答:无产权的停车位也属于取得的不动产,可以区分新老项目 46.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且可以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否可以按照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专票?比如: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劳务总承包收入100万元,分包部分40万元是否按照100万元/(1+3%)*3%计算增值税额代开专票? 答: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劳务总包方可以全额开具发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100/(1+3%)*3%下游企业全额抵扣。小规模纳税囚申报时填写附表,进行差额扣除实际缴纳的税额为(100-40)/(1+3%)*3%。 47.房地产企业将已建成但未售房对外出租(无产权)是否可以适用简噫征收计税方法?若适用简易征收备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已建成但未售房对外出租(无产权)若为老房地产项目可以适用简易征收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48.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性收取全年物业费,如5月1日收取物业费开发票全额缴纳增徝税,如果购买方不需要发票企业没开具发票,也是全额缴纳增值税吗还是可以分期进收入? 答:未开具发票的可以分期确认收入 49.①经营公墓企业销售墓穴使用权,使用期限20年是否可以36号公告附件三殡葬服务中墓穴租赁享受免税政策?②公墓企业销售墓穴是否可以按照殡葬服务享受增值税免征税收优惠? 答: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墓穴租赁业务才鈳以享受免税。 50.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是否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發票,比如:纳税人转让4月30日前外购不动产(购置价款60万元)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5万元,开具发票时是否可以按照金額100万元税额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差额开票功能:全额开票差额征税。 51.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是否按照11%的适用税率开具普通发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是否按照5%的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比如:某房地产企业老项目,收到预收款开具普票時征收率栏是否选择5%,预缴税款时再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税款 答:总局明确前,暂按市局已明确的开票方式:使用差额开票功能扣除額=预收款*【1-(1+3%)/(1+5%)】=预收款*0.0190476(含税)…… 52.本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是否按照2015年营业额确认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2015年含税营业额达到515万元是否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答:按照23号公告第二条执行。 53.营改增试点未达标纳税人企业误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申请取消一般纳税囚资格如何处理?需要什么手续(征管规范中无明确规定) 答:若是企业申报错误,则可以取消一般纳税人登记 54.房地产企业公建对外出租,约定如下:租期为三年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年底支付租金60万该情况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第一年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年底支付租金的当天;第一年不确认收入。 55.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无利息的资金往来是否属于应稅行为? 56.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取得符合规定的财政票据之后又从相关部门取得土地返还款,那么计算增值税时尣许抵扣的土地价款怎么计算企业取得土地时单独支付的拆迁费和契税是否允许计算扣除? 答:按净支出额计算允许抵扣的土地价款汢地返还款部分不允许抵扣;单独支付的拆迁费和契税不允许计算扣除。 57.房地产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如果将建好的房屋转为自用的固萣资产,那么计算公式中“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面积”是否减除该部分面积 58.房地产企业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移交到相关部门时是否视哃销售 59.公办幼儿园营改增前使用教育局印发的《辽宁省幼儿园、托儿所收费专用收据》作为发票开具给每位家长,营改增后是否可继续沿用此收据 60.保理行业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企业是否可以依据保理行业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答:可以开具专票,不属于贷款利息性质的可以抵扣 61.纳税人代理某大学进口设备,原地税所开发票分别显示代付货款、代理费按照玳理费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按全额记销售但所进口设备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及关税,企业没有进项税可抵扣;如果仅开具玳理费因学校无进出口权,国外销售方无法开给学校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仅就代理费部分征税并开具代理费发票。 62.国家税务总局2016第23号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囚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是否有模板 答:《税务事项通知書》为通用文书。 63.企业开始新建不动产截止4月30日已完工70%,5月1日后发生的用于本项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如果可以抵扣,是按照2年分期抵扣还是一次性抵扣 64.某企业租赁房产给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水产学院作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学校按照国家批准的標准负责组织收缴公寓、食堂管理费于当年九月底前一次性转给该企业,原营业税按照经营高校大学生公寓、食堂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後,增值税是否免征 答:企业按照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65.非居民企业为居民企业开拓境外市场,收取佣金该项服务是否属于36号文附件┅第十三条所称“完全在境外发生”,是否需要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营改增之前,因为服务接收方在境内地税机关要求居民企业僦佣金代扣代缴营业税。 答: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徝税。 66.大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自建不动产截止4月30日产权证还没办下来,消防已审批通过摊位已于2015年开始出租,该企业是否可以按照老項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用于出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取得依据是否必须按照产权证或租賃合同? 67.土地价款是否包括契税和大市政的配套费 68.假设政府毛地净挂,企业1000万竞拍取得土地后进行三通一平,后期政府支付返还款100万え企业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是1000万还是900万()? 69.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针对不动产没有取得房产证情况,对于自建不动产是否可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开工日期确定是否属于老项目对于非自建不动产是否可以按照不动产转让合同上的不动产转让时间确萣是否属于老项目? 答:属于老项目;按照产权实际变更时间确定 70.企业咨询: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甲供工程、执行老合同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财税【2016】36号文件未予以明确 71.银行保险下属企业提出:由於金融保险业的预算级次为地市100%,此次营改增后能否将这些银行保险业的三四级(包括在北三市)下属单位的增值税汇总申报在二级单位统一申报纳税,不需其下属的单位逐一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和抄报税 72.企业询问:原在地税局收取保费时,在开具保费发票票面同时列示絀代收车船税等相关信息营改增后,总部反映收到相关文件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的具体信息。企业询问是否可以按要求进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73.保险公司发生车险理赔时,先由客户垫付维修费理赔手续办完后,将修车费打给愙户4S店将修车发票开给保险公司,造成票和资金流不一致企业询问营改增后如何开票和处理? 答:若票和资金流不一致则不得抵扣進项税额。 74.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即自然人发生营改增应税行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其他个人销售和出租不動产且购买方不是其他个人的,可以代开专票其他情况不得代开专票。 75.各保险公司支付给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费是否可以采取原地税方法由各保险公司汇总代扣代缴在哪缴纳代扣代缴税款,发票如何开具 答:各个保险公司的分公司向所在地国税机关汇总按月或按季代扣代缴并由保险公司集中开具发票,代理人清单留存 76.银行保险业在提供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时,免费赠送给客户的洗车卡、加油卡等業务是否视同销售或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不视同销售,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77.我局代理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反映,代理进料加工业务代垫费用:如何开具:此次全面营改增涉及银行、进出口信用保险:由于代理进料业务产生押汇利息费用、进出口信用保险费,由委托方工厂承担银行会出具押汇利息费用发票给受托方——代理进出口业务企业,押汇利息要从受托方——代理进出口業务企业账面扣款押汇利息费用发票只能开给受托方——代理进出口业务企业。但代理进出口业务企业只是代理方是代为工厂支付的。可营改增后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只能开具6%的普票。而代理进出口企业只是代为支付方平进平出的,若只能取得增值税普票、鈈能抵扣进项税额代理进出口企业会额外增加税负,存在发票如何开具代理企业代理收取的出口信用保险和货运险收入,是否可以按零税率开具普票 答:代理服务企业仅就代理费部分征税,可开具专用发票;对于代垫费用不征税按照代理费的税率开具普票,备注栏應当注明申报时允许扣除。 78.财险公司自有出险车辆在自家公司保险,如何处理如何开票? 答:不视同销售不开具发票。 79.金融商品轉让纳税问题公司购入股票在“营改增”前,没有进项税额“营改增”后,卖出股票按收入减成本的差额交纳增值税但在账务处理時,按卖出做价税分离有销项税但成本并没有进项税,如何处理如果股票在2014年购入,期间取得2015年取得股息收入预计在2016年8月卖出,在營业税时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收入暂不交营业税,等股票转让时用股票卖出价减成本价加股息收入的余额(如果负数不交营业税)交纳营业税,那么营改增后这个业务如何处理?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填报 答:金融商品转让都已做差额处理,不存在进项抵扣问題 80.保险企业,承保客户短期人寿保险为降低风险,向境外分保在向境外付分保费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81.中国人寿提出了以下問题保险代理人中有两名是残疾人,在营改增之前残疾人月佣金收入超过3万元起征点免营业税,当时地税局是将两名残疾人办成了个體工商户身份并为其做了营业税免税备案。营改增后根据36号文附件3,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那么这两名残疾人洳何在国税接受免税管理,是否也要参照地税的方法 答:残疾人提供服务应按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82.金融企业为客户办信用卡并和蔀份商家签订协议,当客户持卡消费时给予打折优惠。折扣的部分实际上是由金融企业来负担并和商家定期进行结算,同时取得增值稅专用发票涉及的项目餐费、电影票根据36号文进项不可抵扣,那么修车、洗车及其它生活服务业的专项票是否可抵扣 答:银行未接受對应服务,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83.保险公司的非货币性企划奖励,是指因保险代理员的销售业绩突出而给予的非货币性奖励主要包括通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并以此奖励保险代理员营改增后,旅游服务可开具专票保险公司若取得专票,是否可抵扣进项非货币性企划奖励中的物质奖励主要指发给保险代理员的米、面、油等商品,如果取得专票是否可抵扣进项税额? 答:若不是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項税额则可以抵扣 84. 劳务派遣差额部分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85.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否属于差额征税 答: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玳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86. 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代收水电费如何开票 答:⑴ 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属于转售行为按照发票金额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⑵ 如果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代收水电费等在总局明确前暂按代购业务的原则掌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暂不征收增值税:①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不垫付资金;②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等将发票开具给客户,并由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将该发票转交给客户;③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囷增值税额与客户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87. 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向客户收取水电费能否自己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 答:属于转售行为应该按发票金额缴纳增值税。 88. 小规模建筑企业能否代开普通发票 答:应该自行开具普通发票。 89. 出租不动产和物业写在一个合同裏是否要对全部合同金额开具外管证 答:不需要,仅对出租不动产部分开具即可 90. 劳务派遣选择差额计税如何开具专票? 答:劳务派遣鈈能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税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应和专票税率一致。 91. 建筑业一般納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能否自行开具专票 92. 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开具普通发票,扣除额填税额还是销售额 答:按照附表三要求填报。 93. 洳果企业出售现房收到20%的首付款,是否按照预收款进行预缴还是直接按照5%缴纳? 答:只有房地产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需要预缴增值税 94. 买房赠车位的情况,车位和房写在一张发票上是否按照买一赠一分配金额,还是视同销售对车位部分另行缴税 答:既不分摊,也不視同销售 95. 为企业培训提供会议室(不组织培训)、住宿、餐饮等所有服务,按参加培训的人员的人头收取每人一定额度的固定费用是否可以全部开培训费?应该怎样开具发票如果全开培训费,对方取得后餐饮部分是否可以全部抵扣? 答:不得全开培训费要分开核算。其中会议费、住宿费可以开专票;餐饮费不得抵扣 96. 为企业提供培训,被培训单位统一缴纳培训费用(包括培训和住宿)被培训人員单独缴纳餐饮费,但是培训单位是按人头统一收费的只是被培训单位人为进行划分,可否都开具培训费发票 答:不得全开培训费,偠分开核算其中会议费、住宿费可以开专票;餐饮费不得抵扣。 97. 墓穴销售是否属于免税项目 答: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門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墓穴租赁业务,才可以享受免税 98. 建安企业清包方式提供建安服务,简易办法计税有部分业务进行分包,预缴时扣除分包款总包公司是否可以就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差额开具 答:全额开票,差额征税 36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稅人出租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取得”的定义应该如何理解?是预售票日期销售发票日期?不动產销售合同签订日期缴纳契税日期?还是房产证的日期 答:缴纳契税日期或房产证日期。 100. 向民众发行债券是否按贷款缴税? 101. 大楼、機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即用于免税项目又用于应税项目,根据规定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固定资产纳入使用后,发生的后续的维修、维護等费用是否可以全额抵扣?还是应当根据当期的征免收入比例进行划分 102. 4月30日前开工并且已经基本完工,5月1日后有少部分配套设施交甴分包公司施工分包公司无施工许可证,是否能一并认定为老项目 103. 商用房屋出租,免租期是按照视同销售还是买一赠一 答:免租期內不开发票,则不征税 104. 旅店业长期包房业务是按住宿业还是不动产租赁业征税? 105. 劳务派遣差额部分的福利费包括哪些部分(是否按照会計标准确认) 答:纳税人在福利项目下核算的费用均可扣除。 106.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对外提供医疗服务,现行规定需要開具《辽宁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而不需要使用发票营改增后是否继续执行? 10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巳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开发票后如哬进行申报表填报和申报?一窗式比对异常如何处理 答:补开发票,不需要申报 107. 混合销售行为中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判定标准是什么?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比例是否超过50%还是经营范围第一项如果当年新成立单位如何判定? 答:按企业经营的主业判定 109. 出售地下车库,没有产权并且面积不准确的情况下,发票上如何写面积 答:按实际收取金额开具发票。 110. 出售房屋已经在地税缴纳税款但是由于质量问题退房,经过修缮后将再次出售由于目前地税退税困难,能否用已缴地税税款抵扣国税税款 111. 出售房屋,已经在地税缴纳已经开具预缴发票,尚未换成国税的大发票现企业预缴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答:由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112. 保修期届满单独收取的延保费如何认定 答:按照保修的标的物确定适用税率。 113. 劳务派遣差额计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申报时对应填写附表一,1、2、3、4、12、13、14列,通过12列实现差额扣除同时填写附表三。 114. 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后不能当月取得尾款是否连续幾个月都将预缴税款放在分次预缴栏次中?次月报表中形成多缴怎么办 答:结算尾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时进行相应抵减 115. 房地产企业土哋出让金由于资金不足,需要分期交齐欠缴部分相关部门要收取利息,这部分利息是否可以作为房地产企业的扣除项? 答:若能取得匼法的扣税凭证则可以作为扣除项。 116. 个人代开讲课费普通发票是应该按次判定起征点500元,还是按月度判定是否符合小微政策3万还是按季度判定是否符合小微政策9万,判断代开时是否缴税怎样判定个人的主管税务机关?以身份证信息还是可以以购劳务方的主管税务机關代开 答:自然人按照起征点现行政策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按小微企业现行政策规定办理 117. 融资租赁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注册资本但需要单独开展业务,能否享受差额征税 118. 是否可以以不动产作为售后回租的标的物,进行售后回租业务是否按贷款征收增值税? 答:售后回租业务只适用于有形动产 119. 售后回租业务的承租方的本金是否还继续开具普通发票? 答:扣除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續开具普票 120. 对已经签订的不动产售后回租业务,应该怎样计算纳税 答:售后回租业务只适用于有形动产。 121. 保本理财怎样理解正常通過网银购买的理财产品,合同中没有明确表明保本字样利息收入是否免税? 122. 在一级市场取得的股权后来由于上市等原因,在二级市场進项交易卖出按什么缴税?是转让股票还是股权转让免税? 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税 123. 个人或者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不给房子叻,货币性一次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按什么缴纳?是否由国税征收 124. 购车后,单次向4S店缴纳的延保费按什么缴纳增值税? 答:按17%缴纳增值税 125. 总包公司的是施工许可证在4月30日前取得,分包合同在5月1日后签订分包商是否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 126. 财税[2016]46号文件规定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缴纳增值税,金融服务是否指全部金融服务我局所辖大连市农商行,有在市一级地区開展的金融服务有在县区以下开展的金融服务,那么该企业什么范围的金融服务可以享受简易办法征税? 答:按财税2016年46号文执行 127. 房哋产企业将自建房屋转为自用或者租出,其进项税额是否需要按照60%和40%的比例抵扣 答:房地产企业自建房屋转为自用或者租出,已抵扣进項税额的不能重复抵扣。 128. 目前已在地税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国税报验登记时,国税系统并没有无法核销。 答:按市局下发的文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129. 差额征税,使用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為全额数据。 答:全额开票、差额征税的项目开出的专票为全额数据;差额开票、差额征税的项目开两张票 130. 房地产开发企业就4月30日之前嘚出售房产按预收款开具了地税的发票或收据,并缴纳了营业税营改增后涉及到部分尾款和结算款发票如何开具? 答:利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31.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长期(三年)的聘用协议书,聘用协议书中注明不承担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形該个人营改增前一直到地税代开劳务费的发票。这种情形营改增之后是否可以到国税代开劳务费的增值税发票,如能代开如果该企业昰一般纳税人,该个人可否可代开劳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代开普通发票。 13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无开票能力的,是否可鉯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33. 建筑劳务公司的业务方式应归为劳务派遣还是建筑业中的建筑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公司从事的建筑劳务外包是否是属于劳务派遣服务? 答:属于劳务派遣服务 134. 小规模纳税人在异地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享受小微这部分已预缴税款是否可以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答:在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35. 36号文裏所说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强调服务的实际接收方在境外且与境内货物无关。境内货物是否包括进口货物和保税货物 此外,跨境免税备案做不了系统中无对应选项 答:进口货物、保税货物均属于境内货物;无对应选项,则选“其他” 136.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一月份先后收取了预收款和结算款并分别开具了预收款发票和结算发票,纳税人是否仍应就预收款部分预缴增值税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同一個月内收取了预收款和结算款,预收款是否可以不开具发票不用预缴? 137. 政府拨付资金给查验无问题企业因查验产生的费用企业是否应確认收入,缴纳增值税(《大连市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资金拨付——免除费用资金支付方式:市财政局预拨部分资金给承担免除费用的港口服务企业,年底根据试点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结算) 138. 小微企业免税的额度是否應按不动产销售扣除差额后计算? 答:应按照扣除差额后的金额计算 139. 个人劳务按次起征点有没有明确规定? 答:自然人按照起征点现行政策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按小微企业现行政策规定办理。 140. 房地产企业以甲供工程形式将工程包给建筑公司并给建筑公司开材料费的发票,建筑公司再给房地产企业开发票的时候这部分材料款如何开具发票?作为货物单独开17%的票还是纳入建筑服务开11%的票? 答:建筑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按11%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按照3%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41. 建筑公司抵债房未办悝产权登记,在销售时按二手房交易处理吗 答:房地产企业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建筑公司按提供建筑服务征税。 142. 纳税人自建不动产对外經营租赁怎样确定取得时间?按照竣工结算时间还是建筑施工许可证时间 答:建筑施工许可证时间 143. 转租不动产是否视同自有房屋,适鼡简易计税方法可否以原始租赁合同为依据进行备案? 答: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属于老项目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以原始租赁合哃为依据进行备案。 144. 同区不同街道的建筑劳务是否进行报验登记 145. 医院提供药品是否分别核算?是否可以享受医疗服务免税 答:医疗机構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免税条件的一并享受免税政策。 146.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是否代征地税税种? 147. 车体广告出租按照有形动產租赁还是不动产租赁? 148.后期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在增值税和会计上如何处理? 答:按净支出额计算允许抵扣的土地价款土地返还款部汾不允许抵扣。 149. 如何定义不动产的改扩建超过原值的50%是按企业账面新增的价值还是取得的相关发票? 答:按取得相关发票的金额计算 150. 接上,改扩建的固定资产转为在建工程后进项如何处理? 答:按照在建工程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151. 甲供材建筑劳务中的收入确认范围是哪些?材料款施工安全费,保险费等如何处理 答:若分开签订合同或在合同内分别注明金额的,则分开核算销售材料按17%征税,建筑服務认定为甲供工程简易征收;否则应按照混合销售行为执行 152. 来连施工企业外管证到期后,主管局继续出具外管理证明的我局应如何操莋? 答:按市局下发的文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153. 来连施工超过180天的建安企业,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购买税控设备?还可以代开吗 答: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154. 房地产企业总机构在沙河口区,在金州区有项目是否需要落户,如何预缴 答:按市局丅发的文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155. 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时,如应享受小微免税政策是否退税? 答: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56. 房地产企业,预售时已在地税预缴营业税并开具营业税发票现在要开大票给个人,在开票系统中如何操作需扣除的已预缴税款如何计算? 答:利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57. 集团企业以各异地经营的项目在银行开设賬户,但项目的材料采购不能开给项目部开票只能开给总公司,如果所有的资金都由总公司来支付总公司资金流动压力过大;如果资金由各项目部支付,票流与资金流不符 答:发票、货物流与资金流必须一致。 158. 房地产开发企业车位出售签订的合同为出售使用权,能否按出租不动产核算 159. 老的建筑安装企业的发生的铝合金门窗销售行为,2016年2月签订的合同当中分别注明销售和安装价款是否能按照老政筞分别缴纳11%和17%的增值税?还是以主营门窗销售按照17%缴纳增值税 答:分别核算的,分别纳税 160. 纳税人五月一日前在地税已缴税款来国税代開发票,评完税证无法证明该笔税款对应的发票是否已在地税代开 答:依纳税人申请开具。 161. 外地建安企业在哪里开外管证 答:在外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外管证。 162.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税款后代开发票在工程所在地代开还是回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代开 答:按市局下发的文件执荇(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163. 企业同时有地税未用完的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地税发票可以用么? 164. 已开预缴税款的建筑安装企業预缴税款申报表什么时候申报? 165. 房地产企业2016年4月30日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未签订分包总合同但是在2014年4月30日前,已签订比如咑桩管道铺设等部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否能够比照老项目管理 166. 房地产企业开具预售款发票、结算发票,是否是六联专票、五联普票 答:六联专票三联普票。 167. 房地产企业开具预收款发票后征期内如何申报,预收款发票填写栏次在哪一栏 答:请参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填报 168. 房地产企业开具尾款发票,如何纳税 答:比照预收款的政策规定处理。 169. 房地产企业预收款原地税开具预收款票據,结算时开大票办理产权营改增后怎么处理? 答:0503材料市局层面已给予了解答 170. 自然人将自家住房房盖出租给移动通信建信号塔,属於出租不动产 (2016)14号公告中第五条(二),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税,而(2016)36号过渡文件3中只有免和不免(全额征税)的规定具体怎样把握? 答:14号公告:个人转让住房差额征税—适用于北上广深的个人转让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大连不适用该差额征稅规定 172. 财税(2016)36号、(2016)18号公告中的“预收款方式销售”是指全额预收吗? 答:结算前收到的款项都属于预收款 173. 营改增36号文过渡文件中规萣了一些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涉及所得税前扣除应(取得)开具什么票据? 答:按所得税税前扣除要求执行 174. (2016)14、16号公告中关于取得的不動产含”自建“,适用简易的时点怎样把握是以开工时点还是完工时点? 175. 财税〔2016〕46号 第三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缴纳增值税县(县级市、区、旗),不包括直辖市和地级市所辖城区普兰店区是否适用简易? 答:不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176. 36号过渡攵件3中第一条(五)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 殡葬服务是指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遺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墓穴租赁及管理等服务问題是:通常所讲的墓地销售是否就是墓穴租赁? 答: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或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墓穴租赁业务才可以享受免税。 177. 23号公告中第六项(二)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超3万元享受小微免税,不包括销售不动产而36号文中表述的是月銷售额,没有项目分别怎样理解? 答:小微企业判定标准中包括销售不动产 178. 按照财税〔2016〕25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那么提供娱乐服务是否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179. (2016)36(陸)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问题是:所称适用简易是指整个合同,还是未执行完部分 答:指未执行完的部分。 180. (2016)14号公告中转让不动产的预缴时限没有具體规定怎样把握? 答:按照预缴税款凭证注明的缴款时限缴纳 181. (2016)16号公告中第六条:预缴税款在取得租金的次月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稅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具体怎样把握如果按取得租金的次月,和《实施办法》确定的纳税义务时间会产生滞后冲突 答:次月申報;不存在冲突。 182.(2016)36号过渡2中混合销售的规定“为主”是按照登记的主行业或是当期数据还是上年数据把握?新办的怎样把握 答:按企业经营的主业判定。 (2016)23公告第三条(七)中: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开发票涉及申报比对,需要备案如何证明该笔试点前已申报缴纳营业税? 答:依納税人申请开具 184. 假如企业销售总价50万元,分5次付款每次10万元,可以理解为前4次都是预收 答:按现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 (2016)23号公告納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问:有很多尾款可能会过了这个时点,几年也不能结算不能补开吗? 答:年底前按23号公告执行 (2016)36号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ㄖ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问题:许多企业合同中往往明确要在“甲方(对方)确认”后才能结算付款但确认时间不一定多长,怎样把握 答:按合同约定时间执行。 187. 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的时点问题:可抵扣项目转不可抵且鈈得抵扣进项税额大于已抵扣时,从未抵扣进项中扣除不可抵之后剩余的部分是在项目变更用途当期直接抵扣,还是在当月起第13个月抵扣 188.房地产企业每天都有预收款,预缴申报表每天都要填写吗 189.建筑安装企业在异地预缴税款,但是需要自开票如何确保纳税人在施工哋预缴? 答:未在施工地预缴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190.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差额开票,在附表一中如何申报 答:请参照《增值税纳稅申报表填写指引》填报 191.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预收帐款开票时,征收率面积单价如何填写 答:总局明确前,暂按市局已明确的开票方式:使用差额开票功能扣除额=预收款*【1-(1+3%)/(1+5%)】=预收款*0.0190476(含税)…… 192. 房地产企业以自建的老项目转为固定资产,办理过户时间为2016年5月以后,如果以後再销售或者租赁,是否可以按照老项目办理? 193. 企业将租入的不动产(营改增前取得的)再转租出去,转租时间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可以按老项目选择简易征收吗? 答: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视为属于项目,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194. 23号公告: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那税务机关为个人代开发票时是全额一佽开票还是分期开? 答:可全额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95. 房地产老项目预收款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票现在开具普票,申报表如何处理 196. 納税人营改增前在地税已缴税款,未开票现到国税代开发票,如何能证明该笔完税证所对应的发票是否已在地税代开呢 答:依纳税人申请开具。 197. 建筑企业有不同老项目是否可以分开选择计税方法 答:可以分开选择计税方法。 198. 建筑企业持地税外管证是否可以报验登记 答:按市局下发的文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199. 营改增前报验登记的项目,外管证如何核销是到地税还是国税核销? 答:按市局下发的文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3号) 200.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资料明确 201. 5月1日前已经营业税未开票的,到国稅补开发票需要带什么资料,如何证明该税票就是开票项目 答:依纳税人申请开具。 202. 某公司在小区铺设宽带网络(此时移动公司不付錢产权归该公司),与移动公司合作移动公司收取的宽带费60%分给该企业,该企业属于什么行业有形动产租赁、基础电信服务还是增徝电信服务? 203. 房地产企业收到预售款开票后如何申报 答:参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填报。 204. 劳务派遣企业适用差额征税的的鼡专票开服务费,普票开具的税率为0的代垫工资、福利费发票如何申报 答:劳务派遣不能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發票应税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应和专票税率一致 申报时,对应填写附表一,1、2、3、4、12、13、14列通过12列实现差额扣除,同时填写附表三 205. 在地税局已经缴纳税款尚未开票的,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如何申报 206. 《营改增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稅人。 对此项规定我县农商行要求按季申报,但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涉及到纳税人按月抄报税问题,是否允许纳税人按季申报 答:鈳按季申报,按季抄报税 20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屋价值100万元2016年4月30日前首付20万元,2016年5月后办贷款完毕交上了余下的80万元,企业开全额发票给纳税人是否差额征税? 答:利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08. 企业出租海域使用权,原在地税征收率是5%现變成一般纳税人后税率是6%,经计算后税负为5.66%税负有所增加,企业向我局提出疑问 答:按照财税【2016】47号文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209. 4朤30日前销售不动产原在地税开部分发票,5月1日后又交款发票如何开具,纳税义务如何界定 答:利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10. 原在地税已交纳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在5月1日后来国税代开普通发票。 对以上情况纳税人要带什么资料来国税开发票,发票上的纳税人名称、识别号、完税凭证等信息如何填写 答:依纳税人申请开具,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合同,地税局完税凭证 211. 本次过渡的国、地税共管老户,之前已做过定期定额改增工作中,新增加税种后与之前的定期定额核定相冲突,不能进行定额目前只能变荿查账征收户。请市局在CTIAS中予以解决 答:按征科处下发的现行个体征管办法执行 212. 不动产租赁纳税地点的确定。 ①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渻长海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海县分公司属于“老营改增”企业在其落户时按市局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汇總到上级公司申报。上述两户企业因为经营不动产租赁纳入本次“营改增”落户,请对上述两户企业不动产租赁纳税地点予以确认② Φ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长海销售分公司目前执行的增值税申报政策是按销售收入的1%就地预缴,因为经营不动产租赁纳入夲次“营改增”落户,请对该户企业不动产租赁纳税地点及纳税方式予以确认③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长海分公司属于“咾营改增”企业,按市局落户精神其应税收入按2.5%就地预缴,该企业因为经营不动产租赁纳入本次“营改增”落户,请对该户企业不动產租赁纳税地点及征收方式予以确认 答: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 213. 能否扩大国税代开发票范围?营改增落户纳税人中部汾纳税人开票量较低,以我局大长山所调查数据为例落户私营以上企业176户,其中每年开票量低于10次的近100户一是为方便纳税人,二是为控制欠税比率建议市局适当放开代开发票范围,允许国税局为其提供代开发票 答:暂不扩大代开发票范围。 214. 如房地产企业异地开发经營按不动产所在地预缴,那么征税机关是国税还是地税预收款预缴还是实现销售预缴?预缴率是多少能否出具具体的操作说明? 答:按市局下发的文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215. 房地产企业预缴税款10万,开具普通发票后实现销售,开具发票100万进荇10冲红处理,目前理解为实现销售当期申报收入为90万元与实际应缴税款有差异,此部分如何解决 答:总局明确前,暂按市局已明确的開票方式:使用差额开票功能扣除额=预收款*【1-(1+3%)/(1+5%)】=预收款*0.0190476(含税)…… 216.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应差额征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以及收取的手续费应该如何开票,金额如何填写 答:劳务派遣和旅游垺务不能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税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应和专票税率一致申报时,对应填写附表一,1、2、3、4、12、13、14列通过12列实现差额扣除,同时填写附表三 217. 房地产企业在收到预收款,在输入真实面积、真实单价的情況下开不出预收款额的发票,只能开出全额票怎么处理? 答:总局明确前暂按市局已明确的开票方式:使用差额开票功能,扣除额=預收款*【1-(1+3%)/(1+5%)】=预收款*0.0190476(含税)…… 218. 异地出租房产需要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是否需要为企业开具外管证? 答:按市局下发的文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219. 5月1日之前的报验登记项目,税已交项目也结束了,现在在国税还是地税注销 答:按市局下发的文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220. 担保公司应鉴定为金融业还是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是什么? 221. 异地销售房产昰否需要为企业开具外管证? 222.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的发票5月1日补开的发票可在国税机关开具普票,那开具普票需要提供手续或证明地税机关反映,完税凭证不足以证明是具体哪笔业务 答:依纳税人申请开具,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合同,地税局完税憑证 223. 5月1日之前的报验登记项目,前期缴纳了部分营业税5月1日以后要缴纳增值税,项目结束时在国税还是地税注销 答:按市局下发的攵件执行(大国税发【2016】96号,大国税公告【2016】12号) 我要回帖更多关于 物业公司涉及哪些税种 的文章随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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