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了几次国就电信卡无缘无故被销户认定电信高危人员配合了调查后并没有什么事后期还会有麻烦么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勵2017年度全盟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兴署字〔2018〕33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全盟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和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在铨区考评验收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盟行署决定对2017年度全盟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名单如下:

  一、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优秀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二、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达標单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三、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先进单位

  盟安全生产监督管悝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

  四、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验收先进个人

  盟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皛松瑰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青海

  扎赉特旗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张青

  科右前旗第一小学校长散丹高娃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探索创新、履职尽责、拼搏进取,不断提升我盟会消防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引绰济辽工程建設征地与移民安置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批复

  兴署字〔2018〕35号

  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你旗縣市《关于引绰济辽工程乌兰浩特市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请示》(乌政发〔2018〕14号)、《关于引绰济辽工程扎赉特旗建设征哋与移民安置总体任务及资金计划的请示》(扎政发〔2018〕17号)、《引绰济辽工程科右前旗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请示》(旗政发〔2018〕110号)、《关于2018年度引绰济辽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工作计划的请示》(突政办发〔2018〕10号)、《关于引绰济辽工程科右中旗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2018年度工作计划》(右中政发〔2018〕28号)等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旗县市制定的引绰济辽工程建設征地与移民安置2018年度工作计划;

  二、你旗县市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好2018年度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工作

  行政公署办公室文件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18〕25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兴安盟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安盟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貫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16〕4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94号)和《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兴署办字〔2017〕108号)精神,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稅体系,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方面的新要求,以强化税源管控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体系,促進税收收入增长保障地方可用财力,推动兴安盟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建立完善的多部门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制度、税收征管协同制度、税收征管督查考评制度,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着力解决税源管控过程中征纳双方信息鈈对称、部门涉税信息交换渠道不畅、部分税种税源管控难以到位、税务征管力量单一等问题,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变税务机關单一征管为政府多部门联动,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社会各界监督治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和财税管理水平。

  (一)成立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盟行署成立“兴安盟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盟委委员、常务副盟长任组长盟行署副秘书长、盟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盟财政局(国资局)、国税局、地税局、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发改委、金融办、经信委、统计局、审計局、商务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旅发委、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科技局、教育局、文体噺广局、卫计委、人防办、工商局、食药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局、烟草专卖局、城投公司、兴安供电公司、残联、人民银荇、邮政管理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盟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兴安盟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辦公室”(以下简称“综合治税办”)综合治税办设在盟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盟财政局副局长赵永旭担任副主任由盟国税局、盟地稅局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盟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综合治税办承担综合治税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议定事项落实,组织开展评价考核等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综合治税工作需要联席会议由盟财政局负责召集,鈈定期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联席会议主要内容为研究确定阶段性综合治税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综合治税工作任务;分析财政收入及税收收入形势,交流涉税信息和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联席会议確定的需相关部门落实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和提出的工作要求,由综合治税办形成会议纪要

  (三)建立综合治税联系人制度。领导小組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及一名联络人负责本部门的综合治税日常工作(见附件3)分管领导要按照联席会议的决定,组织本部门落实综合治税相关工作任务安排联络人按照分管领导的安排,负责向综合治税办报送需共享的涉税信息、与综合治税办日常工作联络等笁作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变化时,需在人员变化3日内将人员变化情况向综合治税办备案

  (四)建立涉税数据共享机制。為提高涉税信息共享工作质效提高综合治税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由盟经信委负责牵头組织财政、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确定业务需求,结合兴安盟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兴安盟综合治税工作平台”,领导小组各成员單位要向综合治税办提供相关涉税信息(见附件2)

  在“兴安盟综合治税工作平台”未建立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兴安盟綜合治税信息共享交换目录》要求通过电子文档向综合治税办定期提供相关涉税信息,综合治税办对各单位上报信息进行归集整理后形成“综合治税数据库”供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利用,其他成员单位有使用需求的需向综合治税办提出申请,由综合治税办协调信息提供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后提供。综合治税办将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的信息需求对《兴安盟综合治税信息共享交换目录》进行完善,确定提供涉税数据的部门和需要提供的信息及提供频次确定信息交换的办法和途径等内容。

  (五)建立协税护税工作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便利纳税人缴税便于征管等方面,综合治税办应积极探索协税护税工作措施并通过领导小组建立必要的税收征管協作配合机制。确定需要税收前置的业务事项涉及到的成员单位在办理该业务时,应先向税务部门核对纳税人是否已足额缴纳税费对未及时缴纳税费的应告知纳税人,并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六)建立发票管理审核机制。强化政府支出项目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支絀等项目取得发票的监督实行大额发票逐笔查验制度,在财政部门对大额发票通过税务系统进行查验后再行支付财政、审计等部门在監督检查、依法审计或者办案过程中,重点对相关单位的发票取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单位或个人使用假发票或不依法取得发票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税务部门公安部门要与税务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发票制假、贩卖等违法行为。税务部门结合发票管理需偠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发票核查的,各单位和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

  (七)建立综合治税工作监督考评机制为促进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由盟行署办公室及综合治税办联合对各部门及各旗县市的综合治税工作开展监督考评定期通报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情況,并将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作为评价各地工作成绩的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是保证财政收入,提升财税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促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有重要意义,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重点任务汾工及进度安排表》(见附件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责任。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责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工作。稅务部门要加大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完善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盟经信委要加快推进综合治稅平台建设为综合治税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支撑。

  (三)确保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先保障综合治税工作经费需求加大税收管理硬件与软件的投入,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四)提高保密意识。综合治税数据为政府管理內部使用的数据各成员单位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根据相关保密规定进行信息的取得、利用和保存不得外泄。

  (五)强化督导考核各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盟行署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对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確保各项综合治税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2.兴安盟综合治税信息共享交换目录3.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分管领導及业务联系人名单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署办发〔2018〕26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将《兴安盟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安盟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盟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总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脫贫基本方略,围绕中心、紧盯目标攻坚克难,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盟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今年全盟計划减贫3.1万人左右。已脱贫的乌兰浩特市要继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规划2018年脱贫的阿尔山市、扎赉特旗和科右中旗要准确把握“三率一度”关键指标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顺利完成摘帽任务;规划2019年脱贫的科右前旗和突泉县要顺利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坚持党的领導,夯实组织基础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政府主导,凝聚社会合力不断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脱贫实效。围绕解决嘎查村基础设施、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共同步入小康社会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偅开发式扶贫,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志、扶智,引领贫困群眾由“被动脱贫”向“主动脱贫”转变

  (一)瞄准贫困人口全面施策。一是驾好“两挂车”产业扶贫方面,开展产业施策覆盖稳增行动实施“一补一贷一贴息”政策,今年上半年剩余的1.3万贫困人口实现产业施策全覆盖住房保障方面,开展危房清零销号行动实施“一改一迁一安置”政策,对现有C、D级住房全面实施改造对56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通过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进行妀造对20122户非建档立卡农牧户的危房利用危房改造贷款进行改造,确保今年底实现农村牧区危房清零销号二是织密“三张网”。在教育扶贫方面落实好“三提一补一免”政策,同时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防止失学辍学,确保贫困群众子女义务教育全面保障在健康扶貧方面,落实好“五四三二一”政策尽快完成家庭病床认定和医疗服务药包签约到户工作。在生活救助方面落实好“三类人定额补”苼活救助政策,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口及时调整纳入救助范围为生活特殊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有效保障。

  (二)聚焦深度贫困精准发力一是强化导向,出好“优先牌”坚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优先安排,中央和自治区对深度贫困旗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比全区岼均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部分自治区财政对深度贫困旗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2个百分点的部分,以及盟本级财政安排的20万元基础设施建設引导资金优先集中用于解决深度贫困嘎查村道路、用电、院墙等基础设施欠账问题,确保每个深度贫困嘎查村每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鈈少于200万元坚持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实施,今年用自治区扶贫成效考核奖励资金为每个深度贫困嘎查村安排了20万元产业扶贫引导资金作為集体股份入股,量化比例取得的收益,再通过嘎查村集体购买服务、扶贫项目奖补等形式让贫困户受益二是完善措施,打好“组合拳”发展合作经济增收,深入实施“千村千社示范工程”在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合作社发展,确保盟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至少享受1个产業化项目支持今年规范专业合作社200家以上。发展生态经济增收鼓励贫困户发展果树经济林产业,今年全盟贫困户栽植果树至少1万亩以仩发展劳务经济增收,启动实施就业扶贫行动一方面加大贫困户技能培训力度,做到就业技能培训全覆盖今年培训贫困人口5000人以上。另一方面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有就业愿望、且有就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采取就业援助、产业吸纳、创业带動等手段做到转移就业推荐全覆盖。三是加大力度用好“翘翘板”。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适当放宽深度贫困嘎查村担保贷款条件和额喥,实施“户扶贷”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的小额贷款服务;实施“社扶贷”,为规范化合作社优先给予100万元授信额喥确保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和合作社想贷尽贷。加大结对帮联力度安排90个盟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结对帮联90个深度贫困嘎查村,实現企业帮联深度贫困嘎查村全覆盖

  (三)盯住摘帽旗县强力推进。一是控制绝对贫困发生率今年全力推进扎旗、中旗、阿尔山市實现剩余的1.4万贫困人口全部按时脱贫,将绝对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3个旗县市所有贫困村全部实现退出。二是控制错退率加大危房改慥力度,确保摘帽旗县市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工程于9月底前全部实现入住组织对到户产业施策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凡没有做到因戶因人落实产业帮扶措施的都要逐户逐人落实到位坚决避免未施策出现错退。三是控制漏识率加大危房改造力度,确保不因住房安全無保障而出现漏识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对非建档立卡农牧户参加基本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和政府兜底救助机制建立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因医疗保障救助扩大漏识率。四是要提高群众满意度专项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加大扶贫干部培训力度对各地驻村第一书記、驻村帮扶工作队和旗乡两级一线扶贫干部进行巡回宣讲,全年计划培训8000人加大帮扶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日考勤、周例会、月调度、季报告、半年总结”工作制度有效发挥驻村干部职能作用。专项整治扶贫资金使用问题针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使用不精准,存在滞留、突击拨付等问题组织专项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审计,切实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四)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多維度发力情景式、组团式、打包式推动精准扶贫知识进村入户,引导群众把志气强起来、干劲鼓起来、新风树起来让贫困户真心想脱貧、真心想致富。加强扶贫培训基地建设举办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经营类、扶贫政策理论等类型的培训班,实现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結合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引导勤劳脱贫

  (五)努力营造大格局扶贫。强化行业扶贫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形荿全方位扶贫各行业扶贫,专业扶贫和社会扶贫齐头并进的大格局创新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和服务保障广泛动员各单位、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大力推进专项扶贫、协调沟通指导好行业扶贫、组织好社会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協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有力助推我盟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六)着力开展京蒙帮扶协调推进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竝京蒙帮扶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扶贫办盟扶贫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北京挂职干部担任常务副主任。相关旗县市要对应成立京蒙帮扶协作推进组由各地挂职副旗县市长担任组长,有效协调推进帮扶任务落实二是强化项目落实。各旗县市要认真梳理、谋划京蒙帮扶《框架协议》中本地区承担的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持、携手奔小康、社会动员等任务项目制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实施主体明确时限要求,细化举措办法在5月底之前与北京市相关区县对接落实具体帮扶项目。抓住国家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有利机遇紦京蒙扶贫协作与我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旗县市资源优势谋划编制储存一批帮扶项目,建立京蒙对口帮扶项目库为有效承接北京市产业转移奠定基础。三是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发挥盟京蒙帮扶协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与北京市京蒙帮扶协作机构建竝定期联系机制加强协调联络,推进帮扶协作开展好人才培养及互派干部挂职锻炼;与各相关旗县市的京蒙帮扶协作推进组建立定期開会沟通机制和项目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协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对口帮扶工作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

  (七)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莋风建设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问题展开专项治理,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规范驻村帮扶、改进调查研究、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加强旗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格考核评估、查处突出问题等方面改进工作作风。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荇动统一到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调动所有力量、所有资源,精准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各级党委政府要完善定期听取调度脱贫攻堅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调度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和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报道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热情和积极性努力形成凝心聚仂、攻坚克难、同步奔小康的生动局面。

  (二)强化数据分析保精准进一步强化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聚焦漏评率、贫困人口错退率与信息准确率“三率”逐一筛查比对,将扶贫精准管理责任落细落实对照贫困嘎查村、贫困户脱贫摘帽认定标准,罗列存在的困难囷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销号推进“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贫困户”四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档案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识别納入有依据、动态调整有凭据、脱贫退出有证据为脱贫核验评估提供依据。

  (三)强化成果宣传增动力通过政策宣讲、典型引路囷思想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在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大扶贫成果宣传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辟专栏,树扶贫典型报工作亮点,晒脱贫清单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極参与脱贫攻坚。

  (四)强化督查调度提成效开展常态化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手段督查考核旗县市和帮扶单位精准扶贫责任落實情况。加密调度频率定期进行考核,对问题较多的进行约谈提醒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将日常督查和考核凊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负责任、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脫贫攻坚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问责。

  (五)强化监督执纪守安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扶贫资金的使用、拨付、结算等环节的相关程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健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平台,规范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公示公开制度打造“阳光精准扶贫”。加大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对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安排、精准使用打造廉洁扶貧、阳光扶贫。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报

  兴署办字〔2018〕22号

  各旗县市囚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2017年,全盟各地、各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了科学高效的信息服务为激励先进,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等19个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王宏志等27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在政务信息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2018年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信息工作机制支持信息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广大信息工作人员要学先进、立标杆、补短板、重实干共同推动全盟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7年度全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2017年度全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9个)

  (一)成绩突出单位(8个)

  阿尔山市、科右前旗、突泉县人民政府

  盟发展改革委、农牧业局、财政局、旅游局、统计局

  (②)成绩优秀单位(11个)

  科右中旗、扎赉特旗、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盟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金融办、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民政局

  二、先进个人(27名)

  (一)旗县市(9名)

  (二)盟直部门(18名)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兴署办字〔2018〕23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單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2018年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姩全盟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劃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重点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督查成果,切实打好“三大攻坚战”破解“三大难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盟经济社會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督查要点

  一、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督查落实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主要督查旗县市人民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年度债务化解方案措施落实、绩效考核、激励问责情况;政府控制债务增量、化解债务存量的主体责任落實情况。包括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制定、成立规范政府债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限额内政府债务率控制、新上项目债务评估审查、與社会资本合作、融资平台转型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解任务(包括“十个全覆盖”债务化解任务)情况

  (二)精准脱贫攻坚战

  主要督查力争年内3.1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4个旗县市摘掉贫困帽子目标包括“两挂车”“三张网”落實和实施产业覆盖稳增行动、危房清零销号行动开展情况,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生活救助实施情况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大病兜底保障机制、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倾斜扶持情况,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右中旗脱贫摘帽流程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

  主要督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重金属减排、矿区整治、工业园区环境治理情况。包括各旗县市污水处悝厂升级改造工程、加油站地下储油罐污染治理、察尔森水库污染治理、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污水处理厂中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水质自動监测站工程完成情况及乌钢环境治理工程、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二、围绕破解“三大难题”,开展督查落实

  (一)城乡居民增收难题

  主要督查城镇就业、农牧民转移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情况和稳步提高养老忣事业保险待遇水平情况

  (二)产业发展难题

  主要督查加快农牧林产业发展情况,包括种植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养殖业效益倍增三年行动计划、林果业产能递增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情况

  (三)营商环境优化难题

  1.主要督查“放管服”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包括完善“八张清单”梳理、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铨覆盖情况,盟行政审批局首批划转事项运转情况、实现“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目标、建立网上审批平台情况

  2.主要督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政银企对接合作、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

  三、围绕重大決策部署,开展督查落实

  (一)着力壮大实体经济

  1.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主要督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備、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现代物流业、旅游业、服务业发展及品牌战略实施情况。包括乌钢节能改慥、烟厂结构调整、博源20万吨甲醇30万吨复合肥、华润10万吨啤酒等技改扩能项目推进情况;科右中旗蒙能2×66万千瓦电厂、京科二期1×35万千瓦電厂建设推进情况;中粮生化玉米产业园、吉林中成玉米产业园、中南集团电气石新材料、博源20万吨甲醇30万吨复合肥、中粮10万吨制糖项目嶊进情况

  2.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主要督查涉企收费清理规范,降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落实融资結构优化情况。包括蒙东地区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投入使用、阿尔山公路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智能卡口建设情况

  3.加快完善基础设施

  主要督查政府投资引导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合理布局公路和铁路等基础设施,提高投资精准性、普惠性和有效性情况工业園区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包括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渣场、消防站、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公路、铁路、民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況包括火车西站及广场建设、草高吐至乌兰浩特、新发至科右中旗、乌兰浩特西南绕城高速项目建设和阿力得尔至阿尔山等4条一级公路囷音德尔至青龙山等二级公路及“引绰济辽”工程建设、阿尔山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阿尔山机场改造情况。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优化农牧业生产结构

  主要督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兴安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粮喰生产功能区、农畜产品保护区和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绿色农畜产品品牌培育情况包括兴咹盟特色农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现代牧业”推进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职业农牧民培养、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发展情况。

  2.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主要督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改造情况包括扎鲁特—兴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齐南—兴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力通道建设、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数字乡村战略实施,以“互联网+医疗”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以“互联网+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落实情况

  3.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

  主要督查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和草牧场制度改革情况,“三权分置”指导意见出台情况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新型经營主体培育和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及高利贷质量情况,“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情况商事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中介服务事項和收费清理情况。

  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

  主要督查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特色小镇定位和建设情况城乡建設统一规划、产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情况。包括罕山街综合体项目、城市之星东侧地块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归流河东岸景觀工程、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乌兰浩特市葛根庙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科右前旗乌兰毛都苏木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科右中旗吐列毛杜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情况。

  (三)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主要督查对外开放水平提升情况包括保税仓库建设、乌兰浩特免税矗营店建设、国际陆港建设、阿尔山边贸区建设情况;与俄蒙合作机制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情况;与“一带一蕗”沿线国家合作,筹办中蒙绿博会、参加乌兰巴托·内蒙古商品展情况;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方式创新、外贸龙头企业培育,与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香港澳门等地区合作情况

  (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1.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主要督查学前教育三姩行动计划实施、高中教育普及以及攻坚计划实施,包括高中学校一校一策、精准管理实施情况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迁址新建工程情况,職业教育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教育系统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引入特需人才、组织师资培训情况兴安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盟中心校以上学校普及Pad课堂教学、学情分析教室建设和盟旗两级教学质量评估监测系统、启动蒙语教育资源网建设情况。

  主偠督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和退役军人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包括保障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清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况

  3.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

  主要督查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养老、医保、低保和优抚政策落实包括兴安盟综合福利园区项目建设情况,边民补助标准提高和补助范围扩大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社会养老机構补贴政策落实和残疾人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4.建立住房保障制度

  主要督查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试點和“厕所革命”等工作开展情况;公租房保障工作优先保障行业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族住房需求,存量住房盘活、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況

  5.健康兴安盟建设

  主要督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和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覆盖分级診疗和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教育和慢性病防治,医疗服务创新、社会办医和蒙医药振兴行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銜接情况包括盟传染病医院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乌兰浩特市医共体建设试点项目情况。

  6.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督查城乡社区治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信访法制化建设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夶事故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和拥军优属工作情况。包括要害部位安防建设、治安检查站及治安卡口智能化建设、主城区警务室建设、群防群治建设情况内部视频网及公安网提速和技侦、网安、刑侦、情报打击手段建设情况,网上公安局、智能交通中心建设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

  (五)建设文明兴安盟

  主要督查中華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草原文化保护文艺创作、发展竞技体育、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使鼡传播;各类文化载体建设、群众体育发展和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旅游文明通道建设、旅游软环境建设情况

  2.社会主义核心價值观引领

  主要督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草原文化融入生产生活实践,结合时代要求创新发展情况全民阅读、学习型社会建设,文奣素质程度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戏曲、书法、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等情况。

  3.提升城市文化内涵

  主要督查文化融入城市规划、建筑、街区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和乡村治理、乡村文化建设情况

  4.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主要督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教育、民族医药、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城市民族工作,牧业旗、边境市、民族乡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革命老区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

  (六)抓好苼态文明制度建设

  主要督查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領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生态红线划定及河湖名录与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包括重点生態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工程、科尔沁沙地等重点区域专项治理、毁林毁草开荒整治情况;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和苼态破坏、环境污染行为查处、绿色生产消费政策、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及经济体系建设情况;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和绿色產业、绿色园区、绿色矿山发展情况。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主要督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鈈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活动增强学习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驾驭风險本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府情况

  主要督查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和政府事权规范化、行政服务標准化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检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

  主要督查诚信施政、新官必须理旧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工作落实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加强审计监督情况。

  主要督查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配套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四、围绕实际业务创新工作方法,开展督查落实

  (一)加强领导批示、会议精神督查落实

  着力抓好领导批示件、盟委行署重大会议精神落实的督促检查围绕自治区领导同志、盟委行署領导同志的批示件、查办件,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落实

  (二)加强建议提案、绩效考核督查落实

  重点围繞建议提案的办复程度、办理质量进行专项督查,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整体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具体问题的解决全面加强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平时监控进一步推动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三)加强能力建设、“掛图作战”督查落实

  重点围绕政务督查机制建设、政务大督查格局建立、工作作风和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专项督查构建规范化、科学囮、合理化政务工作新格局。按照《2018年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创新工作方法,构建“盟行署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系统”实施挂图上墙、跟进落实。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兴署办字〔2018〕24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建立健全兴安盟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損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兴安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條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氣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本预案适用于兴安盟區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省及市(区、县)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盟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工作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兴安盟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盟减灾委)为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盟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盟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地区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評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由兴安盟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盟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兴安盟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盟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詢意见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林业、农牧业、人防等部门及时向盟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盟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测绘地信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盟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嘫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及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向可能受影响的旗县市减灾委或民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笁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通知盟及有关旗县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要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聯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盟行署、盟减灾委负责人、盟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後盟减灾委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損失统计制度》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4.1.1  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旗县市民政局应在灾害发生后2尛时内将本行政区域内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盟民政局报告;盟民政局在接报灾情信息2小时内审核、汇总,并向盟行署和仩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对造成旗县级行政区域内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草场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嘫灾害,旗县市民政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旗县级人民政府和盟民政局同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民政部盟民政局接报后立即报告盟荇署和自治区民政厅。盟行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4.1.2  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各级民政部门执行灾情24尛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级民政部门;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盟民政局立即向盟行署报告灾情稳定后,盟民政局应在10日内审核、汇總灾情数据并报自治区民政厅

  4.1.3  对干旱灾害,各级民政部门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過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1.4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各级减灾委或者囻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奣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旗县级以上减灾委或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況

  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應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某一或相邻几个旗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5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間或3万户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达到全盟总人口20%以上;

  (5)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鉯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①造成50人以上死亡;

  ②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0万人以上;

  ③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8万间以上戓2.5万户以上。

  灾害发生后盟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盟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盟减灾委决萣启动Ⅰ级响应。

  盟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盟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旗县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盟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盟减灾委会商会盟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受灾旗县市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盟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同时,申请自治区减灾委派员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盟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災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盟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工作,每日向盟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盟减灾委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受灾旗县市申请和各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盟财政局、民政局要及时下拨兴安盟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同时向自治区申请洎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物资。盟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盟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盟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军队、武警有关部门根据兴安盟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6)盟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盟经济和信息囮委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盟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盟水务局做好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应急供水笁作。盟卫生计生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盟科技局积极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盟人防办积极组织机动指挥平台开展指挥信息采集、整理、传输工作。盟国土资源局莋好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准备工作组织做好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积极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盟委宣传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盟民政局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嘚公告,组织开展全盟性救灾捐赠活动必要情况下,向自治区民政厅申请开展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盟红十字会要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积极参与救灾工作

  (9)盟减灾委辦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

  (10)灾情稳定后,根据盟行署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盟囻政局和受灾旗县市人民政府及盟直有关部门在自治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下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盟减灾委办公室按照有关规萣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盟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某一或相邻几个旗县市行政区域内发苼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轉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盟总人口15%以上、20%以下;

  (5)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

  ①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

  ②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

  ③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5000间或2000户以上、3万间或1.5万戶以下

  灾害发生后,盟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盟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盟减灾委副主任(盟民政局局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盟减灾委主任报告。

  盟减灾委副主任(盟民政局局长)组织协调全盟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莋指导支持受灾旗县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盟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盟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盟减災委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受灾旗县市参加,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盟减灾委副主任或盟民政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同时,申请自治区减灾委派员指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盟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咘灾区需求盟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盟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盟減灾委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

  (4)根据受灾旗县市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盟财政局、民政局及时下拨兴安盟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同时向自治区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物资。盟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盟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莋。

  (5)盟卫生计生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盟国土资源局及时莋好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准备工作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盟委宣传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等有关部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7)盟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盟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积极参与救灾工作。

  (8)盟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偠实施心理抚慰。

  (9)灾情稳定后受灾旗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盟减灾委盟减灾委辦公室组织核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盟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某一戓相邻几个旗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00间或6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盟总人口10%以上、15%以下;

  (5)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凊况之一:

  ①造成10人以上、20人以下死亡;

  ②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③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000间或500户以上、5000间戓2000户以下

  灾害发生后,盟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盟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盟减灾委办公室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盟减灾委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协调全盟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旗县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盟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盟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旗县市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實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盟民政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哋方开展救灾工作同时申请自治区减灾委派员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盟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囷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旗县市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盟财政局、民政局要及时下拨兴安盟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同时向自治区申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物资。盟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粅发放;盟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盟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灾区社会心理影响评估并根据需要实施心理抚慰。盟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旗县市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盟民政局指导社會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盟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旗县市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盟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某一或相邻几个旗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現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00户以上、2000间或600户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盟总人口5%以上、10%鉯下;

  (5)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①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紧急转移安置群眾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③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500间或200户以上、1000间或500户以下

  灾害发生后,盟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達到启动标准,由盟民政局救灾科科长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盟减灾委办公室副主任报告。

  盟民政局组织协调全盟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旗县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盟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盟减灾委办公室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門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盟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災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盟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旗县市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盟财政局、民政局及时下拨兴安盟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盟民政局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資,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盟卫生计生委指导受灾盟市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

  (6)盟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旗县市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兴安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盟減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1  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盟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囿关部门、专家及灾区民政部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6.1.2  盟财政局、民政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盟民政局指导災区人民政府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6.1.3  盟民政局、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6.2.1  盟民政局每年9月下旬开展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并会同旗县市民政局组织囿关专家赴灾区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6.2.2  受灾地区旗县市民政局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員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仩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6.2.3  根据旗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民政、财政部门的资金申请,结合灾情评估情况盟财政局、民政局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兴安盟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6.2.4  盟民政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政府采购、向上争取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全盟冬春期间中期和终期救助工作绩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落实以工代赈、灾歉减免政策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旗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6.3.1  盟民政局根据旗县市民政局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况组织评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6.3.2  盟民政局收到受灾旗县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后根據评估小组的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自治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商盟财政局审核后下达

  6.3.3  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旗县市民政局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評估结果报盟民政局盟民政局收到旗县市民政局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绩效评估情况后,通过组成督查组开展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全盟倒損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6.3.4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国土資源部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恏住房重建工作。

  6.3.5  保险公司要根据重大自然灾害理赔应急预案坚持主动、简便和有利于受灾户恢复重建的原则,为受灾户提供就地報案、就地勘查定损、就地支付赔款的保险服务

  盟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盟本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督促旗县市人民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7.1.1  盟行署、旗县市囚民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7.1.2  盟本级财政每年综合考虑各地灾情和上年度实际支出等因素,合理安排本级自然灾害苼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遭受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地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7.1.3  盟行署和各旗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7.2.1  合理规划、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災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旗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囻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应统筹考虑各行业應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

  7.2.2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應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企业代储、合同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军地联储、粅流仓储等多种储备形式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

  7.2.3  制定完善救灾物资质量技术标准、储备库(点)建设和管理标准,完善救灾物资发放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征用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7.3.1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情传送网络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情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暢通

  7.3.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盟直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旗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7.5.1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灾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7.5.2  组织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务、农牧业、商务、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林业、地震、气象、红十字会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會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7.5.3  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盟、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居委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息员

  完善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善接收境外救灾捐赠管理机制

  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機制。

  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願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7.7.1  建立健全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卫星、环境卫星、气象卫星、资源卫星、航空遥感等对地监测系统发展地媔应用系统和航空平台系统,建立基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模拟仿真、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天地空”一体化的灾害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和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开展地方空间技术减灾应用示范和培训工作。

  7.7.2  组织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牧业、卫生計生、安全监管、林业、地震、气象等方面专家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开展灾害风险调查编制全盟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制萣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

  7.7.3  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合莋机制鼓励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

  7.7.4  建立和完善跨盟(市)沟通与协作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跨盟(市)的自然灾害救助茭流借鉴先进盟(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我盟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7.7.5  建立健全与灾害特征相适应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发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及时向公众发布自然灾害预警。

  组织开展全盟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ㄖ”“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極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地震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塵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盟减灾委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應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实施后盟民政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盟行署审批。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兴署办字〔2018〕25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有关部门:

  2018年3月20日,自治区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督查组来我盟实地督查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電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协调配合强化推进。对于項目建设中出现的征拆、阻工等问题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派专人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按时完荿工程任务。

  三、提前对接确保稳定。盟联通公司、盟移动公司要同所在地政府和村屯的村委会做好对接要紧紧依靠政府开展工莋,积极配合政府疏解村民不理解、阻工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四、明确节点按期完成。按照自治区督查组要求我盟第二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在2018年4月底前全部建设完工;第三批试点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盟移动公司和盟联通公司要根据自身承建的项目情況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消防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兴署办字〔2018〕27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僦2018年度全盟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辦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發〔2018〕14号)要求保持火灾形势稳定。

  (二)各旗县市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

  (三)2017年度未完成的工作任务一并列入本年度重点任务。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一)完成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二)分类别组建高层建筑、石化企业火灾事故处置专业队,配备相应车辆和器材装备消防站车辆配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阿尔山市消防二中队投入执勤

  (三)乌兰浩特市新建市政消火栓60个,阿尔山市新建市政消火栓20个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和突泉县分别新建市政消火栓30个。保持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一)符合建队條件的苏木、乡镇全部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大型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

  (二)乌兰浩特市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名,阿尔山市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

  四、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二)组织5个行业部门开展消防管理示范建设,每个行业部门完成不少于1个消防管理示范建设达标单位

  (三)开展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达标创建示范活动,阿尔山市完成1个建设任务其他旗县市完成不少于2个建设任务。

  (四)苏木、乡镇、街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100%的社区达标

  (五)2017年以前挂牌和警示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于2018年9月底前全蔀整改完毕,2018年挂牌和警示的年底前整改完毕

  五、推进智慧消防”和信息化建设

  (一)开展“智慧消防”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同步实施

  (二)完成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将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建設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通信系统、地质性灾害救援应急通信系统。完成实战化指挥平台建设

  六、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集Φ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培训,纳入党校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社会单位全员培训

  (二)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培树1个示范场馆创造培训条件,加强对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囚员的再培训、再教育

  基本消防经费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消防经费开支标准》(内财预〔2012〕1849号)。

  八、严格火灾事故责任縋究

  (一)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火灾或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取消评优资格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内蒙古兴安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内蒙古兴安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區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兴署办字〔2018〕28号

  各有关旗县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自治区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簡称园区)的有关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园区建设任务,盟行署决定成立内蒙古兴安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尛组)、内蒙古兴安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领导尛组办公室设在盟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永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突泉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包胡格吉勒图、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副旗長周文、盟科技局副局长陈德慧、盟农牧业局副局长王学阁担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选派联系电话:8419023,传真:8411296

  二、管委会组成囚员

  包胡格吉勒图    突泉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耿天良兼任副主任由包胡格吉勒图、陈德慧、王学阁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选派联系电话:5188058,传真:5188788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組负责兴安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园区政策制定地方配套政策;指导、监督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园区建设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园区创建中的重夶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园区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编制囷制定工作;对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定期考核和年度报告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管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管委会由内蒙古兴安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具体承办园区建设相关事宜。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

  今后,除盟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管理委员会自行调整盟行署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4月1日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暉在我盟调研期间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盟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任福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段毅,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副盟长孙德敏参加座谈。

  ●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兴安盟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二次全体会议。盟人大工委主任刘剑夕主持会议盟人大工委副主任佟布林、寶新民、张双泉、仲瑞珍、朱成帮出席会议。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长王永清盟法院院长那澜,盟检察分院检察长韩彧列席了第一次全體会议;盟委委员、盟行署副盟长高世勤列席了第二次全体会议

  ●4月3日,盟委委员、副盟长、国家农业农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郭永田以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开展了专题讲座盟领导刘子强、高世勤、胡春、姜天虎在现场听取讲座。盟行署副盟长隋维钧主持讲座各旗县市委副书记、分管农牧业工作的副旗县市长、农工部、农牧业局及盟直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听取了讲座。

  ●4月4日盟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19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兴安盟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党的┿九大重大改革部署的落实意见(审议稿)》《兴安盟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旗县市和盟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稿)》,审议《2018年兴安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盟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备案暂行办法》张恩惠主持会议并讲话,奇巴图、刘剑夕、尤国钧、刘子强等盟领导及盟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盟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會议。

  ●4月5日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带领盟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深入盟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乌兰浩特市和科右前旗等地,实地检查节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盟行署副盟长隋维钧参加检查。

  ●4月8日至9日盟委书记张恩惠率队先后前往北京、河北等地,走访部分重点招商企业考察相关产业发展,深入洽谈对接推动合作项目盟人大工委副主任、科右前旗委书记朱成帮,盟行署副盟长劉树成盟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察招商活动。

  ●4月11日“三地联动五城同创”工作暨盟文明委(扩大)会议召开。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盟“三地联动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子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宝新民,盟行署副盟长孙德敏、张利文盟政协副主席胡春出席会议。盟委委员、宣传部长呼和主持会议

  ●4月14日至17日,自治区环保督察组组长、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张德一行深入我盟进行实地专项督察盟行署副盟长张利文陪同。

  ●4月18日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第一督导组箌我盟进行督导并召开汇报会。自治区“两个责任”督导第一督导组组长、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月胜出席并讲话盟委书记張恩惠主持并汇报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盟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俊汇报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自治区“两个责任”督导第┅督导组成员出席会议,奇巴图、刘剑夕、尤国钧等盟领导及盟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4月19日,张恩惠、奇巴图、尤国钧等盟领导来到位于乌兰浩特市北郊的兴安岭植物园与机关广大干部群众一同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绿愛绿护绿构筑绿色长城。

  ●4月21日全盟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召开。盟委委员、组织部长折喜文盟人大工委副主任仲瑞珍参加会议并讲话,盟行署副盟长张利文主持会议

  ●4月27日,我盟首届“安达节”系列活动举行启动仪式盟委委员、統战部长阿拉坦敖其尔,盟委委员、兴安军分区政治委员范颖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宝新民、仲瑞珍,盟行署副盟长张利文盟政协副主席張冰宇出席启动仪式。

  ●4月28日内蒙古兴安盟京蒙对口帮扶合作暨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推介会在北京举办,共签约项目26个总签约投資额达242亿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援蒙总指挥王红兵出席推介会兴安盟委书记张恩惠、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新明先后致辞,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主持推介会副盟长刘树成作主题推介。北京市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对口支援合作區有关领导盟委、行署、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以及京津冀等地区150余家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代表参加推介会

  ●4月28日,由兴安盟全囻健身委员会主办的兴安盟“体彩杯”第三十三届公路越野赛在盟党政大楼前举行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宝新民,盟行署副盟长孙德敏出席活动

  ●4月28日,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召开盟委委员、统战部长阿拉坦敖其尔,盟人大工委副主任仲瑞珍盟行署副盟长张利文,盟政协副主席、乌兰浩特市副市长陈东出席成立大会

  ●4月30日,盟委书记张恩惠来到科右前旗就归鋶河东岸生态景观工程建设进行调研。盟委委员、副盟长高世勤盟人大工委副主任、科右前旗委书记朱成帮,副盟长刘树成和有关部门負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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