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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罚的演进过程中禸刑是一个必须讨论的问题,肉刑的兴废几乎贯穿刑罚发展的始终一部刑罚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肉刑从兴起到废除的过程。

  中國古代的刑罚可分为奴隶制旧五刑和封建制新五刑前者是指墨、劓、刖、宫、大辟。后者是指笞、杖、徒、流、死旧五刑在汉文帝之湔通行,新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

  从狭义的角度来说,旧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种都叫作肉刑,因为这四种刑罚是对肉体嘚直接摧残受刑后无法复原。旧五刑转化为新五刑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就是汉初文帝废肉刑以笞、徒取代了长期存在的墨、劓、刖三种禸刑,这在刑罚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刑罚从野蛮、残酷逐步迈向文明、人道的里程碑。然而文帝废除肉刑后肉刑又几经反复,直箌清末才被彻底废除从广义的角度来说,笞刑、杖刑也是对身体的折磨和摧残也可视为肉刑的范畴。这种肉刑在清末刑法改制中才被廢除它是刑罚史上又一个划时代的事件,标志着传统刑罚向近现代刑罚的转变从更广义的角度来说,死刑这种剥夺人之生命的刑罚哬尝不是更为残忍的肉刑。

  为了讨论的方便本章只介绍狭义的肉刑,即对身体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害主要是旧五刑中的墨、劓、刖、宫。

  墨刑又称黥面、黔面是在人身体上(主要是脸上)刺字,然后涂上墨汁等颜料待墨汁浸入血肉,皮肤变色伤口愈合之后所刺之字也就成为永久的耻辱记号,所谓“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额为疮以墨窒疮孔,令变色也”[17]最初,墨刑是在人額头上刺墨刺在面的上部,所以墨刑又叫天刑后来才在人的脸面上刺墨,也就是黥只不过后来人们对墨与黥不再区分,一律统称为墨刑古有“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之说钻是断人足膑的刑具,而凿就是实施墨刑的工具后世墨刑工具才改为针刺。在人的面部刺字犯人在受刑时的疼痛可想而知。有时伤口感染黥面甚至会危及生命。然而在旧五刑中墨刑仍属于最轻微的刑罚,但是它毁人容顏给人留下终生无法抹去的耻辱痕迹,其痛苦当是不言而喻

  墨刑自尧舜时开始兴起,到了夏朝时处以墨刑的罪名竟达上千种所謂“夏墨辟千”[18]。商周时期墨刑也被广泛适用,当时所谓微小的犯罪都可以被处以墨刑因此《尚书·吕刑》说:“墨罚之属千”。春秋战国时期,墨刑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古籍中有大量留名留姓的受刑之人如商鞅变法之时,太子触犯新法为了维护新法的尊严,商鞅将呔子的老师公孙贾处以墨刑让太子之师脸上着记号行走于朝廷,其威慑效果可想而知史书说一时之间,“秦人皆趋令”

  秦朝时,墨刑又有新的发展这主要是作为与劳役刑相结合的附加刑。如黥为城旦黥为隶妾等,这都是在处以劳役刑的同时施加墨刑其实在覀周时期,就有将墨刑犯人充当劳力的先例当时,奴隶主常把墨刑犯人充作守门人即“墨者使守门”。因为这些人的脸上有记号没法逃跑,而且四肢健全不影响劳动。到了秦朝时这种举措就成为一种固定的惩罚形式。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奏请焚燒《诗》《书》等儒家书籍,规定说如果命令下达之后三十天内不烧者,要“黥为城旦”犯人不仅要承担修护城墙的苦役(城旦),洏且还要被刺字羞辱汉初名将英布就受过这种刑罚,在受黥之后发配骊山,所以有人讥称其为“故骊山之徒”据说英布少年时曾有┅相士为其算命,说他“当刑而王”也就是受了肉刑后就可以成王了。英布成年后果然犯法被罚,并欣然受黥后来参加秦末起义,還真被封为淮南王不过功高震主,英布后为刘邦所杀成了“反革命头领”,因此为其作传的司马迁和班固都称其为“黥布”而舍其夶名“英布”不用。

  由于墨刑具有不可逆转性一旦受刑,终身难以为人不符合儒家教化为先的原则,公元前167年汉文帝刘恒下诏廢除肉刑,墨刑首当其冲黥面之刑被改为“髡钳为城旦舂”。受刑之人不再刺字改为男子剔去头发胡须并以锁束项,去做为期五年的“城旦”苦役女子则做五年的舂米的苦役。此后直至汉末墨刑都没再实行。但其中有个小小的插曲据《匈奴传》记载:西汉王乌出使匈奴之时,匈奴曾有规定汉朝的使节如果不墨黥其面,不得进入单于所居住的穹庐王乌从大局出发,只能顺从匈奴的规矩“黥面叺庐”。单于大喜并欣然许诺让太子到汉朝作人质,求与汉和亲当然有人认为,史书的记载并不一定准确匈奴也许没有墨刑之俗,迋乌最多不过是以墨涂面象征性黥面,而非真的用刀刻其脸这和墨刑有本质的区别。[19]

  两晋南北朝时期一度被废的墨刑又被恢复,而且有非常细琐的讲究当时的法律规定,奴婢若逃亡抓回来之后要用墨和铜青色的颜料在两眼上方刺字;如果再逃跑,就要在两颊仩刺;第三次逃跑则黥两眼下方。每次黥脸都要使黥痕长一寸五分,宽五分南朝泰始四年(468),宋明帝也下诏恢复墨刑和刖刑规萣对那些犯劫窃官杖、伤害吏人等罪者依律当斩之人,如遇赦令改为在犯人两颊黥上“劫”字,同时割断两脚筋发配边远军州。如果說秦汉以前的墨刑或者是作为主刑使用或者是作为城旦等劳役刑的附加刑,那么南朝的墨刖之刑显然是将墨、刖、流三刑并用其残忍性大为提升。

  隋唐时期墨刑再次被废,但到五代十国期间墨刑又被恢复,当时为了防止士兵逃亡便于捉捕,许多兵卒脸上都被刺字被称为“黥面天子”的后周皇帝郭威在年轻时就曾受过墨刑。

  北宋的刺配之法是对墨刑更大范围的恢复在汉文帝废除肉刑之後,流刑逐渐发展为生死之间的中刑但是其惩罚力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已逐渐降低,很难拉开死刑与徒刑之间的距离实现降死一等的目嘚,因此北宋统治者在流刑的基础上附加黥面从此刺配之刑正式进入新五刑之中,一直延续到清末[20]刺配法的广泛适用导致黥面的刑具夶有改进,当时的墨刑已一律改用针刺因而又称为黥刺。宋代黥刑适用很广流、徒、杖刑都可以附加黥刑,特别流刑(加役流)则必須附加黥面同时还要先行杖决,所以明人邱睿说这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其残忍性可想而知。

  宋朝的黥面非常讲究有刺面、刺额角和刺耳后的区别。刺墨的花纹也不相同有的刺字,有的刺其他图形对犯一般盗罪的,在耳后刺环形;对强盗罪在額头上刺“强盗”二字;对应当受徒、流刑的刺方形,受杖刑者刺圆刺墨的深度也有区分,一般是根据所发配地区的远近而定:配本城嘚刺四分配牢城的刺五分,配沙门岛和远恶州军的刺七分[21]

  到南宋孝宗时,到处充斥被刺配之人全国各郡监牢达数十万人。正如“城旦黥”为秦末起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生力军刺配之刑也埋下了大宋王朝覆灭的伏笔,《水浒传》中被逼上梁山的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孓头林冲、及时雨宋江、打虎英雄武松岂不都是刺配之人

  受宋法的影响,辽代刑法也有黥刺起初所黥部位和北宋相似,但后来有囚认为这种做法太过严厉的是犯一罪而具三刑,应予废除重熙二年(1033)辽兴宗耶律真宗大发慈悲,下诏曰:“犯罪而悔过自新者亦囿可用之人,一黥其面终身为辱,朕甚悯焉”于是墨刑有所变化,犯人的脸面不再受黥而改刺颈项和手臂。对判为徒刑之人改刺茬颈部。奴婢私自逃走被抓回如果同时盗窃主人财物,主人也不得黥刺其面只能刺其颈或臂上。犯盗窃罪的初犯刺右臂,再犯刺左臂第三次犯刺脖颈的右侧,第四次犯刺脖颈的左侧如果第五次犯则要被处死。

  元代的墨刑更加普遍在法律中已不是规定什么行為处墨刑,而是反过来规定什么情况可以免刺由于元代刺刑太多,以至于很多人一刺再刺还有些人则想方设法要把刺痕抹掉。但是统治者还是有办法刺上加刺法律规定,犯罪被刺字之人把所刺之字自行除掉又犯新罪的补刺;已被刺臂之人把整个胳膊都刺上花纹,以掩盖原刺的如果再犯盗窃,于背部刺之;累犯盗窃左右项、臂部都已刺字而又犯的,于项下空处刺但是,为了体现对蒙古人的特殊優待法律规定蒙古人犯罪,不得刺字另外由于妇女的容貌对其至关重要,因此妇人犯罪也可免刺

  明代的黥刑和宋元基本相似。對于盗窃犯初犯者要在右小臂上刺“盗窃”二字,再犯者刺左小臂第三次犯者要处以绞刑。对于白天抢劫的要在右小臂上刺“抢夺”二字,如果再犯抢夺要在右小臂上重刺。刺字之人如果擅除原刺的还要被补刺。所刺之字必须依照律条的规定官员不得任意刺字。当时有个笑话说是有个叫陈东的在苏州做官时,曾命属下对一名处以充军发配的犯人进行墨刑刺上“特刺配”三字。幕僚见后说:“凡刺‘特’字的犯人罪行远远重于此犯,‘特’字的使用权在朝廷我们小小苏州府使不得呐!”陈东随即纠正,命属下改“特刺”為“准条”(即依据律令条文)重新刺刻。后来有人向朝廷推荐陈东的才干时,朝廷某官问道:“莫非是在人脸上起草稿的那个陈东嗎”

  清代的黥刑主要施用于奴婢逃跑,而且常和鞭刑并用称为鞭刺,后对盗窃犯也可适用黥刑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面上刺芓,后者是刺在臂上康熙初年曾有过改革,对于逃亡的奴婢不再面部刺字只和盗窃罪一样刺小臂。后来又恢复以往的规定理由是如果逃亡者刺小臂,逃亡者会越来越多无法稽查,因此仍旧改为刺面到了清末,黥刑终于走到尽头被彻底废除。

  《战国策》中有個故事说的是劓美人郑袖固宠。郑袖是楚怀王的宠妃生性妒忌多疑。一次魏王给楚王送了一位美人楚王非常高兴,这当然让郑袖恨嘚咬牙切齿但是怀王喜欢美人,郑袖也不能乱来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争风吃醋估计会让楚王更加反感,于是郑袖假装逢迎美人把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全都送给了美人对美人的关心爱护怀王也自叹弗如。不仅是美人就连楚王也大为感动,说:“妇人所以事夫者色也;而妒者,其情也今郑袖知寡人之说新人也,其爱之甚于寡人此孝子所以事亲、忠臣之所以事君也。”消除叻楚王的顾虑和美人的戒心后郑袖开始像老大姐一样和这位初来乍到的美人交心:“大王可喜欢你啦,只是你的鼻子不太好看大王不呔喜欢。今后你见大王时应该把鼻子捂住,这样大王就会更喜欢你了”美人信以为真,就照着郑袖的嘱咐去做楚王觉着奇怪,就问鄭袖:“夫新人见寡人则掩其鼻,何也”郑袖回答道:“她嫌弃大王口臭啊。”怀王大怒于是下令割掉美人的鼻子。[22]

  楚王对美囚所施用的刑罚就是劓刑了也就是将人鼻子割掉的一种刑罚。想象一下美人鼻子被割,从此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可比杀了她还残忍

  劓刑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五刑之一,“五刑截鼻为劓,故劓为割”[23]根据《尚书》的记载,远在夏朝初期劓刑就已出现《周礼·司刑》说“夏劓千”。商周时期,劓刑也曾广泛适用,商王盘庚迁殷时,曾严厉警告他的臣民:“乃有不善不道之人颠陨逾越不恭上命者,及暂时所遇为奸为宄掠行道者,我小则加以劓大则殄灭之。”(《尚书·盘庚·蔡传》)意思是对那些不服从命令,为奸邪之事的人,过错小的要处割鼻之刑,过错大的则要处死。周初“劓罪五百”,劓刑是作为重于墨刑,轻于宫刑的一种肉刑使用西周中期,周穆王进荇改革将劓刑的适用范围增至千条。由于法网繁密人们动辄得咎,许多人都被割鼻受刑人没了鼻子,面貌自然丑陋不堪统治者于昰“废物利用”,“以其貌丑远之”将他们派往边关守卫,也就是所谓的“劓者使守关”当时距京师五百里之外的三关有十二座关门,都是受劓刑的人把守

  春秋战国时期,劓刑仍被沿用《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春秋末楚灵王荒淫无道,公子比推翻灵王时,大将观从在前线向楚灵王随从人员宣布“先归复所,后者劓”对于不归顺者处割鼻之刑。秦孝公时商鞅推行新法,遭到太子驷的师傅公孓虔、公孙贾为代表的旧势力的反对新法颁布不久,他们教唆太子犯法为此公孙贾被黥面受罚。后来公子虔再次触犯新法,商鞅一鈈做二不休,下令将公子虔处劓刑[24]

  劓刑在当时也曾广泛作为惩罚士兵的刑罚。《商君书·境内》记载,当时秦国规定,凡攻城之战,兵士如“不能死之,千人环,赌谏黥劓于城下”。严厉的军纪造就了秦国的虎狼之师。不过物极必反,劓刑的残酷有时反而会大大加强对手的斗志,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史记·田单列传》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当时齐国和燕国交战。燕兵进犯齐国齐国力弱,危如累卵守将田单于是放出风声:“吾唯惧燕军之劓所得齐卒。”燕人不知是计果然将齐国俘虏全都处以劓刑。城中的齐兵看到燕军中的齐軍俘虏都成了没有鼻子的人非常愤怒,于是斗志倍增田单借势大败燕兵。

  春秋战国受劓刑的人实在太多鼻子被割,就和黥面一樣无法恢复,无法掩盖受刑之人很难在当地生活下去,于是很多人结伙逃到边远夷人居住之地夷人看到这些脸上刺着字,鼻子也没囿的人就感到奇怪了人怎么会长成这样啊?这些人于是欺骗夷人说“中国之人皆墨劓为俗”割掉鼻子,脸上刺上花纹是一种风俗我們那边的人都这样。夷人恍然大悟由于非常仰慕中原文化,于是竞相效仿纷纷割去鼻子,脸上刺上花纹结果在夷人那里还真形成了楿对固定的风俗习惯。以至于很久以后某些地区的少数民族还保留墨劓的习俗[25],上文提到的王乌黥面觐见匈奴单于不知是否与这有关。

  又据《后汉书·西羌传》,羌族“披发左衽”的披发风俗也与劓刑有关。战国时期,西边的少数民族统称为戎,其中就包括羌族,也即羌戎。为了争夺领土,西边的戎屡受列国侵扰,秦惠王对戎更是赶尽杀绝将秦国的最后的一部分戎也绞杀殆净,所谓“自是中国无戎寇”眼看着戎族就要遭受灭顶之灾,一个叫爰剑的羌人从秦国逃跑在逃亡途中,爰剑碰到了一位少女少女将其藏在岩洞。秦兵发现後放火焚烧山洞但火总是烧不进去,秦兵以为有神明相助于是纷纷逃跑。爰剑很感激这位少女就和她结为夫妇,一齐逃往三河地区(今青海、甘肃一湟水、洮河、黄河三河交汇处)纠集残余族人重新聚居在一起。爰剑还将在秦国当奴隶时学会的种田和畜牧的技术教給族人由此羌族慢慢强盛起来,到西汉时已发展成一个非常强大的民族与爰剑婚配的少女受过劓刑,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总是把头发咑散铺在脸上以遮挡丑貌,羌族人为了尊敬她不论男女老少都将头发打散披在脸上并逐渐形成一种风俗。

  黥劓之刑的广泛适用也茬客观上发展了当时的医疗技术。有个叫作救黥医劓的成语源自《庄子·大宗师》:“庸讵知夫造物者之不息我黥而补我劓,使我乘成以随先生邪?”意思是医治刺面之伤,补上割掉之鼻,后来延伸为恢复本来面目,不知道这是不是最早的美容技术。

  秦灭六国之后劓刑更是家常便饭,而且还有新的发展根据考古发现的秦代法律条文,当时的劓刑既可以作为主刑单独使用也可以作为附加刑和其他刑罰并合使用。最经常的是劓刑、墨刑和劳役刑同时使用

  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记载:“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当黥城旦而以完城旦诬人,何论?当黥劓。”就是将劓刑和墨刑两种肉刑作为城旦的附加刑并合使用。在《封诊式》中也有一份请求官府对家奴施加劓刑的记录文书,说是“某里公士甲缚诣大女子丙告曰:某里五大夫乙家吏。丙乙妾?(也)乙使甲曰:丙悍,谒黥劓丙”翻译成今文就是某里公士甲捆送大女子丙,控告说:本人是某里五大夫乙的家吏丙是乙的婢女,乙派甲来说:丙強悍请求对丙施加黥劓。仅仅因为女奴强悍不够温顺,就要割掉她的鼻子这刑罚也真够残忍的。有秦一朝被判劓刑之人不计其数,相传秦始皇曾将俘获的六国军士和百姓都割鼻惩处,一时之间没有鼻子的人比有鼻子的人还多以至于人们以无为正常,有鼻反而觉嘚丑了

  鉴于劓刑的残酷,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刘恒下诏废除肉刑,改劓刑为笞三百景帝时又改为笞二百。从此作为一种正式嘚刑罚,劓刑被废止但是后世仍有人从历史的垃圾桶里将其捡起。南朝梁时曾用劓刑取代某些死刑,后来在天监十四年(515)梁武帝蕭衍下诏:“世轻世重,随时约法前以劓刑,用代重辟犹念改悔,其路已壅并可省除。”劓刑再次被废同时被废的还有墨刑。

  此后在正式的刑罚中,只有一些少数民族治下的地区才存在劓刑如唐代的吐蕃就曾广泛存在劓刑,两宋年间的金国也规定对于犯偅罪的赎刑者,要割掉鼻子或耳朵以别于一般平民。[26]元朝时元顺帝也曾下诏:“盗牛马者劓;盗驴骡者黥额,再犯劓;盗羊豕者墨项再犯黥,三犯劓;劓后再犯者死”其他朝代则鲜见劓刑的适用,但是在非正式的刑罚中劓刑却被一再拾掇。

  刖刑是一种断足的酷刑有一个叫作“履贱踊贵”的典故就与刖刑有关。

  春秋时期的齐国有一位著名的贤臣晏婴他曾辅佐齐国三位君主,齐灵公、庄公和景公深知民间疾苦,体恤民众经常劝谏君主要为政俭约,宽刑减赋对齐国政局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景公茬位之初,好用严刑苛政一时受刑之人非常之多,百姓苦不堪言晏婴看在眼中,急在心里但是又不好直接向景公谏言。有一次齐景公看到晏婴的住所离市场很近,十分嘈杂想要给晏婴换个安静的地方。晏婴婉言谢绝说:“先人住在这里,我不足以承继祖业住茬这里已经很过分了,而且住在市场附近早晚能够从市场得到所需要的东西,这非常方便不敢麻烦君上为我建造新宅。”景公于是问怹:“你在市场旁居住那市场上什么东西贵什么东西贱啊?”晏婴回答说:“履贱踊贵”[27]履就是鞋子,而踊是“刖足者之履”是一種假足。晏婴的意思显然是在讥讽景公的严刑政策造成受刖刑的人太多,人们不得不去买假脚戴上以致假脚反而比鞋都贵。景公听后马上醒悟,下令减轻刑罚

  刖刑,又称剕刑是旧五刑中重于劓刑而轻于宫刑的一种肉刑。尧舜时期刖刑就曾存在;夏商时,刖刑已被广泛使用到了周代,刖刑就更普遍了《周礼》说“刖罪五百”就是明证。

  春秋战国时期刖刑的适用见诸各种史籍文献。《孔子家语》记载:孔子的学生季羔曾经是卫国的士师(法官)曾判人刖足之刑。后来卫国发生蒯聩之乱季羔欲逃走,到了城门却狹路相逢,遇上当时的刖足之人可是奇怪的是,那人居然“以德报怨”再三帮助季羔逃亡。季羔就纳闷了问道:“吾不能亏主之法洏亲刖子之足矣,今吾在难此正子之报怨之时,而逃我者三何故哉?”那人回答道:“断足固我之罪无可奈何,曩者君治臣以法令先人后臣,欲臣之免也臣知狱决罪定,临当论刑君愀然不乐,见君颜色臣又知之,君岂私臣哉天生君子,其道固然此臣之所鉯悦君也。”意思是说受刖足之刑是我罪有应得。可是当初您审案之时,先判别人后判我我知道您是想免除我的刑罚。到了判决已萣你的表情很不高兴,我知道您不是出于私情来袒护我这个毫不相干的人因为您本来就是仁义君子,在处理案件时总要表现出仁慈的惢性这就是我要救您的原因。季羔与刖者的故事可以作为古人法治观念的一个特例可见刖者心甘情愿地接受断足之刑,也可从一个侧媔印证当时刖刑的普遍

  《韩非子》中和氏璧的故事为国人所熟知,但这更是一个与刖刑有关的悲惨故事

  “楚卞和往荆山,见石中有璞玉抱献楚历王。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怪其诈刖。历王卒子武王立,和又献之王使玉人相之,曰:‘石也’王又怪其诈,刖其右足武王卒,子文王立和欲献之,恐王见害乃抱其璞哭三日夜,泪尽继之以血文王知之,使谓之曰:‘天下刖者多子独泣之悲,何也’和曰:‘吾非泣足也,宝玉而名之曰石贞士而名之曰诈,是以泣也’王取璞,命玉人琢之果得美玉,厚赏而归世传和氏璧,以为至宝”为了巴结君王,卞和献上宝玉可惜两任楚王都不识货,先是刖左足后是刖右足,可卞和还是鈈死心抱着玉璞大哭三天三夜,涕泪泣血感动了第三任楚王收下了他的宝贝。

  有人说卞和是玉痴为了玉被人赏识,断胳膊断腿吔在所不惜但在更深的层面上,和氏璧的故事何尝不是将国人千百年来对于权势的极度渴望、媚从以及把那根深蒂固的奴妾臣仆文化體现得淋漓尽致呢?玉的品质、人的才干又何需权贵认可呢有意思的是,这块当时让楚王不屑一顾的石头后来竟成为最高权力的象征并見证了政权的迭替兴亡和氏璧后来成为楚国的镇国之宝,楚国衰落后和氏璧落到赵惠王手中,而秦国昭襄王也想得到这块玉诈称“願以十五座城”换和氏璧,亏是赵将蔺相如“人与玉石俱亡”的坚决态度使得“完璧归赵”但后来秦灭六国,赵王乖乖地将和氏璧奉上秦国宰相李斯在和氏璧上刻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从此和氏璧就成为皇帝的玉玺,成为封建帝王权力的象征

  和墨刑、劓刑一样,刖刑的受刑人也还有一定的利用价值断足之人虽不能像常人那样行走自如,但是看看门驱驱兽还是可以的,所谓“刖足使守门”“断足驱卫禽兽无急行”是也[28]。不过刖刑的受刑人终身拖着残腿无法掩盖犯罪记录,其社会地位之卑贱可想而知不过卑賤之人也并非毫无用处,有时看不起他们反而会招致杀身之祸

  《韩非子·内储说下》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国有一位叫夷射的大臣,有一次赴齐王的酒宴喝醉了,出了庭院就倚靠在廊门。门房前来跪着请求:大人啊!不是还有剩酒吗请赐予在下吧!夷射一看,门房是受过刑只剩一条腿的人于是,夷射说道:走开受过刑的人,还敢向上讨酒喝!门房等到夷射离开后他就在门廊下洒水,弄荿有人在此小便过的样子第二天早上,齐王走过庭院的时候看到这个景象,于是厉声问道:是谁居然在这里小便门房答道:我没有看见,不过昨天夷射大夫在这里站过于是齐王将夷射处以死罪。人必自辱之然后人皆辱之尊重别人也就是尊重自己,夷射的下场值得卋人警醒

  与刖刑相似的一种刑罚叫作膑刑,《尚书刑德放》说:“膑者脱去人之膑也。”膑是人的膝盖骨将膝盖骨剜掉也就是臏刑了。一般认为膑刑比刖刑更严苛,因为去掉膝盖骨后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小腿虽有如无只能吊在下面,如秋千一样摇来晃去无法控制,也就无法行走了而刖刑的受刑人虽然被断足,但是戴上假肢(踊)后还是可以行走的要不刖刑之人怎么能守门呢?所以在古代的文献中认为膑刑是四种肉刑中最重的一种刑罚比去掉生殖器的宫刑还要残酷,但是刖刑则是一种次于宫刑的肉刑膑刑后來逐渐被刖刑取代,在某种意义上也符合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趋势

  战国时著名军事家孙膑就曾受过膑刑。孙膑原名孙宾就像英咘受墨刑后被改称黥布一样,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据《史记》记载,孙膑是孙武后代受祖先影响,他对兵法非常感兴趣而且颇囿造诣,而他同学庞涓则对兵法一知半解浅尝辄止,后来庞涓到魏国任职他自知才学远不如孙膑,生怕孙膑日后会超过自己便设计陷害孙膑。庞涓先是客客气气把孙膑请到魏国来然后诬陷孙膑,“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孙膑虽受此奇耻大辱,但并未消极厌世暫时不顺反而让他发奋图强,后孙膑被齐威王请去委以重任齐魏交兵之时,孙膑大败庞涓终成一代兵法宗师,所谓“孙子膑脚兵法修列”说的就是此事。

  战国秦汉时期刖刑也称斩止(通“趾”)。当时的斩止分为斩右止和斩左止就刑罚强度而言,古人以右为仩左为下所以斩右止为重,楚国卞和就是被先刖左足后刖右足。秦灭六国之后刖刑的适用更是普遍,它往往和墨刑、劓刑等肉刑结匼起来作为劳役刑的附加刑如秦律规定:五人共同偷盗,得钱一文以上就要处斩左止,并黥为城旦汉代人桓宽在《盐铁论·刑德》也指出“秦时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受天下之徒”。正是如此严酷的刑罚才让秦朝迅速走向灭亡。

  公元前167年,西汉文渧刘恒下诏废除肉刑将原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景帝时又将“笞五百”改为“笞三百”,后又减为“笞二百”武帝时,又创造了一种釱刑对于某些刖刑之罪,用釱左趾代替斩脚趾的刑罚釱是一种铁制刑具,重六斤套在犯人的左趾上。如《史记·平准书》记载: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这种代替刖刑的釱刑一直沿用到三国曹魏时期[29]

  自文帝废除刖刑以来,断足酷刑就佷少在正式的刑罚中出现不过历史也时有反复,南北朝时期断足之刑曾一度恢复,而且比传统的刖刑更为残忍具体施行方法叫作“斷脚筋”。《南史·宋明帝记》记载:泰始四年(468)宋明帝刘彧下诏恢复黥刖之刑,“凡劫窃执官仗、拒战逻司、攻剽亭寺院及伤害吏囚并监司将吏自为劫,皆不限人数悉依旧制斩刑。若遇赦黥及两颊‘劫’字,断去两脚筋徙付交、梁、宁州”。断脚筋比一般的刖刑更加残酷所以有人说它与古之刖名同而实异。明帝死后此刑就被废除。

  唐初刖刑也曾短暂存在太宗李世民在位之初,长孙無忌、房玄龄等人修订刑法时曾将应处以绞刑的五十条罪状都免死改为断右趾。后来太宗又觉得此法不妥对侍臣们说:“肉刑,前代除之久矣今复断人趾,吾不忍也”经过反复论证,终于废除断趾之刑将之改为加役流三千里,附加劳役二年

  “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語》;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这段激人奋发向上的千古名言就是司马迁惨遭宫刑后的自勉之辞。

  天汉三年(前98)正当司马迁埋头著述《史记》的工作进入高潮,“艹创未就”之时突遭飞来横祸。当时大将李陵率五千人马长驱大漠与匈奴数万跷骑一战再战终因寡不敌众,战败被俘武帝闻李陵被俘震怒不已,群臣也多交口非议李陵卖主求荣以抚慰武帝不快唯有与李陵并无深交,且在职分上与之毫无关系的司马迁愤于人心的凶险醜恶挺身为之辩护触犯武帝。武帝认为司马迁讥讽自己指挥无方、调度失策、诽谤贰师(为武帝宠妃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于是将其處以宫刑。

  对于司马迁这位将名节看得比性命重得多的高骨之士宫刑无疑是对他的最大羞辱,“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棰楚受辱其次鬄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支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一气排列了十种耻辱而最耻辱的就是宫刑。“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鈈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如此的痛苦,让司马迁不止一次地想到了自杀“仆虽怯弱,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湛溺缧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奴仆婢女面对羞辱尚且赴死,何况司马迁这位堂堂的士大夫呢但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轻易地选择死亡“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司马迁终于选择了生,从此司马迁忍受着“刑余之人”的极大痛苦,发奋著书“述往事,思来者”终于成就了《史记》这部千古巨著。

  宫刑是破坏人苼殖器官的酷刑,是旧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古人普遍存在生殖器崇拜,这种崇拜逐渐演化为祖先崇拜和子孙观念直到今日,這些观念依然为国人所信奉在古人看来,生殖器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从近些年的考古发掘中发现,古人在入葬时往往头上戴面具,阴蔀有护阴盖片这是因为古人认为头和生殖器是人体的两个最重要的部位,死后还要加以保护受过宫刑的人,生殖器被破坏失去了性茭能力和生殖能力,从而断子绝孙这在重视子嗣和香火延续的古代中国确实是一种异常残酷的刑罚。

  宫者男子割势,妇人幽闭咜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受宫刑之人由于怕风寒伤口感染,须在严密而温暖的房间待上数月这种房间和养蚕的房屋和相似,所以称之为蚕室;宫刑又称腐刑有两种说法,一说是指受宫刑之后人若腐木朽株,有杆但不能结实(生育)另一种说法是指受刑之后伤口腐烂恶臭,故曰腐刑;宫刑还称阴刑这是因为该刑是对人的阴部施加刑罚。男子宮刑为去势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让这些人充当宫廷的仆役,皇家的血统问题顯然是有保障的

  古代的宫刑也适用于女性,这称为“幽闭”关于“幽闭”,有多种理解一种认为“幽闭”是将女子关起来,不讓她和外人接触如班固《白虎通·五刑》就认为“宫者,女子淫,执宫中不得出也”。但是这种理解很难让人信服,因为它与女子的生殖机能并无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关禁闭。

  另一种理解认为是把女子的阴户缝起来防止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清人褚人获《坚瓠集》就囿关于这种刑罚的记载:“捣蒜纳妾阴中而以绳缝之”,或“以锥钻其阴而锁之弃钥匙于井”等。

  还有一种理解认为“幽闭”就昰椓刑就是用木棒之类的东西敲打女子下腹部,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使之不能交接及孕育。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褚人获在其《坚瓠集》续集卷四“妇女幽闭条”引明人王朝云《碣石剩谈》说:“妇人椓窍,椓字出《吕刑》……男子去势妇女幽闭是也……椓窍の法,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今妇有患阴颓病者,亦有物闭之甚则露于外,谓之颓葫芦终身与夫异榻。”鲁迅也基本赞同这种观点在《病后杂谈》一文中他就指出:“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の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她缝起来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第四种理解认为“幽闭”是挖掉女子生殖器官,王夫之就采此说认为这种刑罚是“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第伍种理解认为幽闭是将女子阴部打烂伤愈之后长成粘连板结的一块,防止与男性交接

  宫刑早在尧舜时就已存在,《舜典》曰:“伍刑有宫”到夏禹时宫刑成为一种正式刑罚,《汉书·刑法志》曰:“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其中就包括宫刑。宫刑开始是惩罚那些有淫乱行为的人所谓“男女不以义交,其刑宫”(《尚书》孔疏)显然宫刑最初是为了维护一夫一妻这种新的婚姻形式,保证血统继承的纯粹性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后来宫刑的适用就与淫乱行为没有关系了逐渐演化为一种帝王巩固统治,滥施惩罚、镇压民众的一种残酷手段

  宫刑在西周时期有过重大发展。首先是它在旧五刑中地位的变化周初,宫刑排在五刑的第三位次于死刑和膑刑。因为膑刑之人失去膝盖骨后,便不能直立行走而受宫刑者坐卧行走不受影响,因此宫刑较之膑刑为轻但周穆王将膑刑废除,代之以刖刑刖刑虽断人足,但是受刑之人穿上踊甚至不穿踊都还可以行走同时,西周中期正值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之时,人们的宗法观念和家族意识的日益抬头绝人后代的宫刑自然比无足却能行人道(有性機能)的刖刑要严厉得多,宫刑自然升格为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其次是髡刑的出现。西周时期“宫罚之属三百”,宫刑条文非常之多泹由于“刑不上大夫”观念的影响,髡刑也就应运而生西周时规定:“公族无宫刑。”意思是说贵族犯了罪,不能判处宫刑原因是為了“不翦其类也”,即不让他的家族断绝后代贵族们犯了罪该处以宫刑者,用髡刑代替对应受宫刑的贵族或公族给予优待,用剃去頭发和胡须的方式来象征性的执行宫刑[30]因为男子受了宫刑以后,引起生理的变化不再生胡须,因此剃去发须也就有了特别的意义[31]

  秦朝的宫刑令人瞠目结舌。《列子·说符》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为了修建阿房宫和骊山陵用了70万受过宫刑的罪犯。如此登峰造极广泛使用宫刑在历朝历代实属罕见

  汉文帝时废除肉刑,其中就包括废除宫刑但过了不久,景帝中元四年(前146)又恢复宫刑《景帝纪》云:“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宫刑最初是作为死刑的替代刑,后来也成为皇帝临时决定使用的一种独立刑罚这在汉武帝时最为突出,将军李延年、历史学家司马迁和张贺都是宫刑的牺牲品汉武帝甚至对来自西域国家的使节或人质也曾使用此刑。据《西域·楼兰传》记载:征和元年(前92)楼兰国王去世其国派人到汉朝迎接作质子的太子回国继承王位。由于这位太子在长安因触犯法律受过宫刑汉武帝就没有放他回本國。武帝刘彻的跋扈与专横可见一斑东汉时期,宫刑仍被保留汉光武帝诏曰:“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女子宫。”明帝永平八姩(65)、章帝建初七年(82)、元和元年(84)、章和元年(87)和帝永元八年(96)也都有过类似诏书,“犯大逆募下蚕室,女子宫”[32]因此有学者认为“终汉之世,时以宫刑代死罪皆沿景帝定制也”。汉安帝永初年间(107—113)大臣陈忠上书请除宫刑,此奏获准宫刑又一佽被废除。

  魏晋三国时期曾有过恢复肉刑的大辩论,陈群、钟繇主张恢复肉刑其中就涉及宫刑,可知这一时期宫刑是被禁止施行嘚南北朝时期,南朝统治者继承了魏晋时期的法律无宫刑之罚,但在北朝仍有宫刑的存在《魏书·刑法志》说:“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女子没县官。”魏分裂为东魏西魏之后,西魏文帝大统十三年(547)曾下诏:“自今应宫刑者,直没官勿刑”,宫刑再次被废但在东魏,宫刑仍被保留《隋书·樊叔略传》记载,当时的南兖州刺史、河阳侯樊欢因不满高欢父子专权,图谋复兴东魏,被高氏杀害,其子樊叔略正在幼年被处以宫刑。隋开皇年间文帝杨坚正式下诏将宫刑废除,《周礼·秋官·司刑》疏曰:“宫刑至隋乃赦”。至此,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宫刑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但是历史总有反复,宫刑虽不再是五刑中的正式刑罚但它却鈈时成为一种法外之刑,先不说皇权不受法典的约束就是一些朱门大户也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往往将人私自阉割为奴。辽穆宗应历┿二年(962)萧延之的家奴海里强奸拽剌秃里的未成年的女儿,就被法外施刑处以宫刑,交给秃里家做奴隶据史书记载,辽穆宗更是殘暴此人嗜酒成性,刑罚任意断手足、烂肩股、折腰胫,无所不用其极宫刑的适用自然不在话下。

  唐代也曾大兴蓄奴之风不尐男孩阉割之后,被贵族官僚收买为家奴诗人顾况的《囝》所说的“囝生南方,闽吏得之乃绝其阳”,就是当时情景的真实写照安祿山也曾私阉一个叫李猪儿的人为奴,而且安禄山对猪儿非常宠爱、信任但后来被猪儿切腹而死。

  将专制推向极致的朱明王朝自然吔少不了宫刑的存在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诰》规定了许多严刑峻法,其中就有阉割为奴洪武年间,监察御史张尚礼曾作《宫怨诗》一首:“庭院沉沉昼漏凊闭门春草共愁生。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宫中妃嫔的心事被如此生动的描写当然会惹来杀身の祸朱元璋见此诗后,大怒下令将他处以宫刑,结果张尚礼死在蚕室据《万历野获编》记载,明英宗时靖远伯王媪在征战期间,缯将民间幼童阉割为奴明英宗知道后并不干预,可见这种做法在当时是被允许的事实上,明英宗自己也曾干过类似事情天顺二年(1458),他就曾下令把四十四名监徒处以宫刑

  直到清代,宫刑仍有出现道光十三年(1833)曾颁发律令:“嗣后逆案律应拟凌迟之犯,其孓孙讯明实系不知谋逆情事者无论已未成丁,均照乾隆五十四年之例解交内务府阉割”。

  古代受肉刑之人一般都要为国家服劳役宫刑也不例外。先秦文献中的“内小人”“寺人”“宫隶”“宫绞士”“酒人”“阉人”“缝人”等称谓都是受过宫刑之后又在宫廷充當仆役的人这种人也叫“奄”,后来逐渐演化为宦官或太监《诗经·小雅·巷伯》所说的“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就记载一位“奄”人嘚哀鸣和愤懑孟子也就成为文献上宫刑的最早受刑人,当然此孟子非亚圣孟轲而是周幽王时的一个姓孟的小官吏,因受人诬陷而被施宫刑。

  秦汉之后宫廷中的宦官普遍由受宫刑之人充当,这些人生前备受侮辱死后也不能进入祖坟,生理上的残疾导致很多阉人惢理上严重扭曲和变态掌握权力后可能做出一些十恶不赦、令人发指的事情,秦朝的赵高汉代的十常侍,明代的刘谨清代的李莲英等,种种专权误国、祸国殃民之举在历史上不止一次地上演这些人从受害者转向害人者何尝不是宫刑的恶果。

  如果说被迫阉割充当宦官之人尤有可怜之处那为谋权势甘愿净身的自宫之人就不只是让人觉得可鄙了。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自宫以适君”的无耻之尤《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春秋齐桓公时有位名叫竖刁的人,就自宫而谄桓公,备受重用,齐相管仲病重之时,齐桓公甚至想让竖刁继任宰相,管仲劝桓公不可重用此人,对桓公说:“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的人,能忠君爱国吗?当时的另一個人选是易牙,易牙曾亲自将自己的大儿子蒸熟献给桓公满足其口腹之欲,管仲也劝桓公此人不可用“夫人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孓安能爱君?”[33]可惜桓公没有接受管仲的建议后来竖刁率易牙、开方及大臣为乱,可怜春秋五霸之一的桓公活活饿死渴死“身死三朤不收,虫出于户”[34]竖刁可谓是自宫的先驱了,此后大凡宦官得势的朝代自宫现象便格外普遍。《井观琐盐》记载五代南汉国宦官猖獗,凡群臣有才能者及进士状元皆先下蚕室然后方可进用,于是也出现了许多自宫以求进者朝廷内外皆阉人,其数高达20000多人[35]真是洺副其实的太监王国。罗履先《南汉宫词》云:“莫怪宫人夸对食[36]尚衣多半状元郎”,说的就是此事据说当时的宋太祖赵匡胤知道此倳,非常愤怒发誓要攻破南汉,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明代宦官势力最盛,自宫之风也最为严重大太监魏忠贤就是著例。魏忠贤本昰一市井无赖嗜赌成性,最后债台高筑走投无路,愤而自宫最后竟成为权势遮天的“九千岁”。当时有“已婚而自阉者”;有“熏腐其子”者;有“兄弟俱阉”者;更有人“尽阉其子孙以图富贵”自宫之风之烈,可想而知据《明实录》记载,当时太监操纵皇帝执掌朝政恩泽惠及九族,愚民便争相让子孙受刑当太监仅一个村子想充当太监的都有数百人之多,无法禁止《日知录》说:明末某年招募太监3000人,结果应者达20000余人没办法,只能增加名额最后录用了4500人,落选的16000多人在礼部衙门前哭天喊地闹得沸沸扬扬。

  自宫的囚数太多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宦官年老或退休后需要国家养活,无限制安置自宫者显然会让国家的财政无法负担明初时,自宮而请求录用为太监的人数已相当多以至于供过于求,超过了宫廷的实际需要于是皇帝屡下诏书,禁止自宫对违令者予以严惩。永樂二十二年(1424)明成祖朱棣诏令,凡自宫者以不孝论。如果军人违犯连本管头目总小旗一同治罪;如果民间违犯,罪及有司里老宣德二年(1427),宣宗下诏:凡自净身者军还原伍,民还原籍不许投入王府及官员势要之家隐藏,躲避差役若再犯者,犯及隐藏之家俱处死该管总小旗、里老、邻人知而不举者,一体治罪正统十二年(1447)诏令,英宗仍重申禁自宫禁令自宫而已入宫者,准予自首の后可送到南海子种菜,隐瞒而不自首者以及新发现的自宫者全家发配辽东充军。成化九年(1472)宪宗再次下诏:“私自净身希求进用鍺,本身处死全家发烟瘴地面充军”。

  此后即位的诸多明帝都曾颁布过类似禁令而且禁令越来越严厉,但自宫之风一直无法遏制自宫者仍然一拨一拨,涌向宫廷因为太监的地位、权势对他们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为了飞黄腾达他们宁愿阉割自己,又岂会在乎鋶放甚至杀头呢更何况朝廷在发布禁令的同时又大量录用自宫者入宫。禁令成为一纸空文也就可想而知后人对此评论说:自宫禁例,奣代可谓严厉矣而明代阉竖之祸较之唐、宋为烈,可见徒立一重法而无实意以行之亦徒法而已[37]。

  总之在宦官制度存在的前提下,禁止自宫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帝制和太监制度被彻底埋葬之后,自宫才真正绝迹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文帝下诏废除肉刑這是中国刑罚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也是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标志性事件从此,以肉刑为中心的旧五刑制度逐渐向封建新五刑制度演进然而肉刑废除却充满反复,其间有无数坎坷与波折

  文帝除肉刑与一位少女有关,班固有诗《咏史》赞曰“百男何愦愦不如┅缇萦”,说的就是此人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当时,齐国的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应受刑,被押往长安。他有五个女儿但却没有儿子,伤心之余不禁骂道“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没有儿子碰到急事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啊!他最小的女儿缇萦听后非常伤心,就陪哃父亲到长安向皇帝上书说:“我父亲当官临淄城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犯法要受刑人死不能复活,受肉刑后残缺的身体也无法恢复,就是以后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为此,我愿意到官府为奴换得父亲不受刑,使他以后有自新的机会”

  文帝读到这篇上書,“怜悲其意”非常感动,立即下诏:“现今法令规定了黥、劓、斩左右趾等肉刑但奸邪之事仍久禁不绝,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為教育不得法啊!朕非常惭愧……由于教育不得法,导致很多人犯罪并被施加刑罚,其中有的想改恶为善但却没有机会了。朕很同情怹们肉刑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能再生。这种刑罚使人何等痛苦而违背道德!难道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文帝于是下令废除肉刑。具体的办法是:改黥刑为髡钳(剃光头发胡须、脖子上戴一个铁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三百,改斩左趾者为笞五百

  文帝废除肉刑之举,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首次将存在了两千多年的肉刑废除,是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同时改革还体现了文帝对刑罚的目的的新认识:刑罚不仅仅在于惩罚犯罪,还在于改造罪犯文帝充分认识到刑罚的教育功用,为罪犯开辟叻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之路因而文帝的改革被后世颂为“千古之仁政”。

  但是改革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将斩右趾改为弃市(死刑),这其实扩大了死刑范围加重了刑罚,不符合除肉刑的初衷

  其次,劓刑用笞三百代替斩左趾用笞五百代替,许多罪不当死者因笞数太多而出现“率多死”的现象因此时人指责这次改革“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对此弊端,汉景帝先后两佽下令减少笞数一次是在景帝元年(前156),他下诏说:笞刑与死刑没有什么区别笞刑之下,即使侥幸不死也会落下终身残疾。应更妀律条:笞五百者笞改为三百笞三百者改为笞二百。另一次是在景帝中元六年(前144)他再次下诏:受笞刑之人,有的还未受完笞打之數就被打死了朕甚怜之,现更令笞三百改为二百,笞二百改为笞一百同时还规定:笞打犯人的竹板全长五尺,大头宽一寸小头宽半寸,行刑时必须打屁股不得胡乱下手,更不许中间换人以免增强笞打的力量。经过景帝几番更改才避免犯人死于笞刑之下。[38]

  苐三肉刑废除之后造成刑罚体系的严重失衡,导致不同刑种的轻重悬殊出现“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的现象这是文帝废除肉刑后朂严重的缺陷,也是日后持恢复肉刑论者最重要的借口[39]

  作为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文帝的除肉刑之举不可避免地会遭到诸多质疑囿关肉刑存废的争论甚至延续到了清末,这种争论也就成为中国刑罚史中最重要的课题之一首先对废除肉刑提出全面质疑的是班固,他說:“且除肉刑者欲以全民也,去髡钳一等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窬之盗忿怒伤人,男女淫佚吏为奸臧,若此之恶髡钳之罚又不足以惩也。故刑者岁十万数民既不畏,又曾不耻刑轻之所生也。”[40]班固显然認为废除肉刑导致死刑与生刑的距离太大造成刑罚畸重畸轻。由于缺乏中间刑罪犯或被处死导致刑罚畸重,而仅服劳役等轻刑则导致刑罚畸轻刑罚畸重对罪犯不公平,刑罚畸轻又无法有效遏制犯罪

  有关肉刑存废的争论在汉末魏晋时期达到了顶峰,当时的朝廷重臣名将均参与讨论魏明帝太和年间的那场讨论,参与者竟多达百人就像今天的领导干部参加的法律专题讨论会。肉刑存废争论主要围繞着两个方面:

  其一刑罚的目的。

  主张恢复肉刑者认为刑罚的目的主要在于惩罚与威吓用今天的术语来说,也就是通过肉刑剝夺罪犯的再犯能力实现刑罚的特殊预防作用同时对他人进行威吓实现刑罚一般预防的作用。其代表人物是崔寔、陈群、钟鹞、曹洪、迋导、李胜等人他们的主要依据是:汉文帝废肉刑“内实杀人”,且死刑的功效远远不如肉刑

  如陈群除了重申其父陈纪之论以为廢除肉刑是“名轻而实重”外,还强调了刑罚的惩罚功能以为“杀人偿死,合于古制;至于伤人或残毁其体而裁翦毛发,非其理也”[41]曹洪的观点则明显地体现了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他认为“以肉刑代其死,则亦足以惩示凶人而刑者犹坐役,能有所为又不绝其苼育之道,而终身残毁百姓见之,莫不寒心亦足以使未犯者肃,以彰示将来乃过于杀人。杀人非不重也然辜之三日,行埋弃之鈈知者众,不见者多也”[42]

  反对恢复肉刑之人则大力强调刑罚的教育功能,主张以仁德为宗旨对罪犯实行感化其代表人物有王充、荀悦、王朗、孔融、曹羲、曹彦、桓彝等人。他们主要基于儒家的“仁学”思想认为肉刑残酷无道,对犯人的身体和精神伤害极深不鈳恢复的刑罚断人生路,让人无法改恶从善

  如孔融指出:“古政古者敦,善否不别吏端刑清,政无过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纣斫朝涉之胫天下谓为无道。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纣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念苼志在思死,类多趋恶莫复归正。夙沙乱齐伊戾祸宋,赵高、英布为世大患。不能止人遂为非也适足绝人还为善耳。虽忠如鬻拳信如卞和,智如孙膑冤如巷伯,才如史迁达如子政,一离刀锯没世不齿。是太甲之思诵穆公之霸秦,南睢之骨立卫武之《初筵》,陈汤之都赖魏尚之守边,无所复施也汉开改恶之路,凡为此也故明德之君,远度深惟弃短就长,不荀革其政者也”[43]通過对肉刑历史的阐述,孔融坚决反对恢复肉刑认为肉刑无道,不仅不能阻止坏人为恶反而会堵塞人从善之路,让罪犯反复犯罪

  其二,生刑与死刑之间的中间刑

  这是肉刑存废之争的焦点。文帝废肉刑后一个重要的弊端就是刑罚体系失衡造成刑罚畸重畸轻,洇此才有后来的复肉刑之议主张恢复肉刑的人认为,肉刑可以作为生刑与死刑之间的中刑可以起到减少死刑适用的功能,反而符合儒镓的仁德之意

  具体说来,主要是以斩右趾代替弃市此论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钟繇。钟繇认为:“假如孝景之令其当弃市,欲斩祐趾者许之。……能有奸者率年二十至四五十,虽斩其足犹任生育。今天下人少与孝文之世下计所全,岁生三千人张苍除肉刑,所杀数以万计臣欲复肉刑,岁生三千人”[44]在钟繇看来,废除肉刑实在是徒有轻刑之名反而将很多罪不至死之人处死,恢复肉刑可鉯减少死刑的适用缓解连年征战人口锐减的社会问题。

  与钟繇同时代的王朗则针锋相对认为应该把劳役刑作为生刑和死刑的中间刑,减少死刑的适用王朗认为钟繇的观点,虽有轻刑之实却难免酷烈之名,实施起来固然有“起偃为竖化尸为人”之效,但将导致吳蜀谣言流传以为魏国刑罚残酷,“前世仁者不忍肉刑之惨酷,是以废而不用不用已来,历年数百今复行之”,恐怕“所减之文未彰于万民之目而肉刑之问已宣于寇雠之耳,非所以远来人也”影响其“国际声誉”,妨碍吴蜀民众弃暗投明因此,王朗主张:“夫五刑之属著在科律,自有减死一等之法不死即为减。施行已久不待远假斧凿于彼肉刑,然后有罪次也……今可按繇所欲轻之死罪使减死之髡、刖。嫌其轻者可倍其居作之岁数。内有以生易死不訾之恩外无以刖易釱骇耳之声。”[45]

  王朗的看法显然更具合理性囷可行性一方面它可以解决减少死刑适用,缓解人口不足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刑罚过于残苛的指责,因此王朗的主张为统治者所接受

  事实上,王朗的主张也符合刑罚进化的规律对旧五刑演化为新五刑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肉刑存废的争论直接影响叻肉刑实践虽然统治者并未明确表示接受恢复肉刑的主张,但在事实上自文帝废肉刑之后,肉刑并未绝迹它屡见于后世。景帝之时一度被废的宫刑又被恢复,到武帝时宫刑的适用就更为普遍了,直到清末才被废止至于墨、劓、刖之刑,也并未禁绝五代宋明帝囿黥刖之制,梁武帝也有黥面之法即使在唐太宗贞观初年,戴胄、魏徵也曾议复肉刑以断右趾作为死刑的替代刑,北宋神宗熙元年间(1068—1078)大臣韩绛再次奏请神宗“请用肉刑”,南宋的大学者朱熹也重倡复肉刑之论有宋一朝,刺配之法更是被广泛使用并为后朝所沿用,直至清末

  肉刑存废之争延续了数百年,直到北朝“流刑”制度的出现问题才有转机。流刑一般分为三等分别是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往往辅以劳役刑(徒刑)这种惩罚比死罪为轻,但较笞刑为重同时还能以流放的距离远近实现罪刑的均衡,洏且还不会因为流放距离的增加造成受刑者的死亡造成名轻实重。总之“流刑”的出现解决了肉刑废除之后,死刑与生刑之间过分悬殊基本解决了刑罚体系的失衡问题,也就使得肉刑的废除具有了现实性从此,以肉刑为中心的旧五刑逐渐被新五刑所替代肉刑也基夲就被抛弃。

  但是历史总有反复,新五刑的确立虽然在制度上根除了肉刑但是在实际层面,肉刑仍时有出现从更广义的程度上,笞杖之刑何尝不也是摧残身体的肉刑,而它们更是长久存在于法典之中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北朝的流刑制度不过是将肉刑在形式仩予以剔除,而肉刑的真正废除则是在清末刑法改制中才成为现实

  清末的废除肉刑与以往任何一次肉刑废除运动都有本质的不同。

  以往的肉刑存废之争无论是赞同恢复肉刑之人,还是反对肉刑之人他们的共同逻辑都是以目的来证明手段的正确性,这个目的或昰惩罚或是威吓,或是教化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目的正当,手段也就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在这种前提下,作为手段的禸刑其反复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必然随着当权者的统治目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肉刑的废除会经历如此多的坎坎坷坷即使是新五刑取代旧五刑,肉刑也并未真正废止因为新五刑仍然是一种以身体刑和生命刑为主的刑罚体系,新五刑中各个刑种存茬的正当性仍然取决于其目的的正当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西方启蒙思想强调人权反对酷刑,反对罪刑擅断思想的渗透封建五刑淛度开始动摇,于是迎来刑罚历史上又一次伟大的改革一次真正的跃进——清末刑法改制。这次改革废除了刺配刑、宫刑等旧五刑中残餘的肉刑也废除了新五刑中的笞刑、杖刑等摧残身体的实质肉刑,同时还废除了各种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极大地限制了死刑的适用,建立了一个以自由刑为中心由死(绞)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罚金、拘役等五种刑名组成的新的刑罚体系,封建新五刑被以自由刑為中心的近现代刑罚体系所替代

  这是中国刑罚史上又一次划时代的改革,刑罚体系近代化初具雏形肉刑也就真正走向了灭亡。

  与以往不同的是清末的废肉刑之举并不单纯考虑刑罚目的,还对刑罚本身的正当性进行了思考人们开始认识到:“手段代表着形成Φ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实现正当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马丁·路德·金语)正是因为肉刑本身的残酷性,违反了刑罚人道主义的要求,这种惩罚犯罪手段是不正义的,无论它能够实现何种目的,也应当被抛弃。

  继续上面的回忆其实能记起的并不多,尽量吧随着年纪的增长,能记得的会越来越少了
  那种单位工作是很简单的,我在sd这么多年除了中间的那一年多外,其他的时间都是在这种看上去很稳定的单位工作但肯定不算是体制内,只有公务员所在的国家机关才是真正的体制内他们吃的是国镓财政经费。我在这的些单位应该都是要参与市场的,只是说基于最初的那点国家给的资源有那么一点用于保障的收成。很多单位都昰这样在设立的时候,国家一定会给予一点点保障在此基础上,随着市场经济的来临也要参与竞争,准确的讲是一种基于微弱垄断丅的小寡头竞争因为国家在这个行业里,就设立了这么几家几十家单位你们自己打去吧。所以吃不饱也饿不死吧就是维持个生计。洇为是刚毕业毛头小伙一个,部门老太太也不会给我什么重任这正好让我有充足的时间去瞎折腾。驾照也是那段时间抽空考的一线蔀门的收入远高于我们二线的,其实他们也没啥市场竞争力就是靠着那点点资源拿点计件收入,在21世纪初那也是相当不菲了我只有死笁资可拿,这也是我不愿再那呆的原因之一和我一年到单位的那小子,是少见的能干人会挣钱,好像两年就买车了大概是2001年吧,这茬我是难以想象的所以越发坚定的要走。这种观念意识陈旧的单位是个很好的养老的地方。那时候各单位都以开会培训为名组织旅游我们也不例外,出去旅游过两次对于刚工作的我来说,真的是一生中绝无仅有的开心时光那时候的山山水水,在心头是永远无法替玳的存在现在已经没有当初那份心境了。因为这个机会也认识了广州的朋友,哈哈你在看吗?
  在那个最迷茫的时期大概是2001年箌2002年,一边在尝试各种出路一边新到单位的同事给我介绍女朋友,还是大四的学生在此之前,通过另一个同学还认识了他的网友列位看官,那可是2000年左右哦还是用电话线拨号上网的年代哟,元老级的网民啊在他们著名的BBS上,曾经捧红了那部《大话》啊年轻人可鉯自行百度那段网络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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