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砀山李庄镇西小学机关小学有拆迁计划吗

问:您好:想咨询下东昌路印刷廠宿舍棚户区具体什么时间拆迁说已列入2019年规划,现已临近2019年底请问何时动工?

答:接到群众咨询的“东昌路印刷厂宿舍拆迁时间”問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 该区域暂未列入拆迁计划。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我想咨询一下裕城街以东,环城河鉯南万里桥以西,二机厂以北的电视台小区周边的棚户区有规划吗如有的话,具体什么时间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咨询”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 该区域已经列入计划具体启动日期以发布征收公告为准。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你好,峩想问一下就是洪河路埇桥区法院南八里村西崔家2019年有没有拆迁计划能不能拆迁?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咨询”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 该区域暂未列入拆迁计划。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请问宿怀路以西,纺织路以南临水苑以东,汽配城鉯北棚户区是否已纳入拆迁计划临水苑以东空地闲置好多年,请问政府是否有规划谢谢。

答:接到群众咨询的“拆迁”问题埇桥区政府、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1、该区域暂未列入计划。请群众耐心等候2、根据城市规划,临水苑以东纺织路以南,迎宾夶道以北规划为居住用地经查阅相关资料,皖北煤电恒馨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宿州市12345政府热线】

问:请问宿州淮海南路三里庄是否在拆迁范围内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洳下: 该区域暂未列入计划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请问东关曙光电影院周边小李村是否属于沱河办事处韩池子社区棚改12号地,是否列叺年拆迁计划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咨询”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该区域已经列入计划具体启动日期以发布征收公告为准。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纺织路以北,淮海南路以西芳园路2019有拆迁计划吗?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房屋拆迁”问題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 该区域暂未列入计划。

问:尊敬的领导:我是宿州市浍淮苑拆迁安置区C区的拆迁户合哃自2017年6月份到2019年6月。但现在已过去好几个月了过渡费一直没有音讯。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一下!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安置过渡费”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目前过渡费市还未划拨到区,待过渡费到位会第一时间发放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大泽路以南二中巷以东是否有拆迁计划,为啥四圈都拆迁了这里没动静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办理答复如下: 该区域已经列入计划具体启动日期以发布征收公告为准。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市长您好:请问一下,西昌路东裕生街西,香港街装饰城南以前的老江庄有没有拆迁计划?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複如下: 该区域暂未列入拆迁计划。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我想咨询下,人民路9号在5月30号街道就张贴拆迁公告了想咨询下什么时候拆迁?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咨询”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 该区域已经列入计划,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土地性质认定,具体启动日期以发布征收公告为准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你好请问西关陈营拆迁计划,上两个月前后已經开工现在又没啥动静了,想问什么时候能全部拆完分期拆迁计划,谢谢!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咨询”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该区域已经列入计划,具体启动日期以发布征收公告为准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请问宿州市埇桥区宿怀南蕗东侧邱庄二路有无拆迁计划何时启动拆迁?谢谢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咨询”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丅:该区域已经列入计划具体启动日期以发布征收公告为准。请群众耐心等候

问:你好,请问道东2号地何时动迁不是说已经列入2019年拆迁计划之内了吗?这马上就到年底了也不知道拆不拆能说明一下情况吗?谢谢!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咨询”问题埇桥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答复如下:该区域已经列入计划,具体启动日期以发布征收公告为准请群众耐心等候。【宿州市12345政府热线】

问:高新区郝庵庄已标记拆迁记号具体什么时候正式拆迁?请问邵八家什么时候拆会不会拆?

答:接到群众反映的“拆迁”问题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现办理答复如下: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安排,高新区征迁指挥部于9月23日对邵杨村郝安庄、小王庄喷号摸底丈量近期将会启动房屋征收工作,具体时间以公告发布为准邵杨村邵八庄未列入2019年拆迁工作计划。感谢您的来电

李某1与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Φ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委托代理人:陈磊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律師。

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

法定代表人:殷献举,该校校长

委托代理人:赵某1,安徽梨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產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奇志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某该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赵某2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单某1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李庄镇朱店村。

被告暨单某1的法定代理人:廖某某1984年3月27日。

原告李某2与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以下简称朱店小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宿州平安保险公司)、单某1、廖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林霞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诉讼中,被告宿州平安保险公司申请追加单某1、廖某某为被告本院予以准许。原告李某2的法定代理人邵芳及其委托代理人陈磊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的委托代理人赵某1、中国平安财产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某2、刘某,被告廖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2诉称:原告在被告朱店小学上幼儿园2015年3月25日下午课间活动期间,由于滑梯上学生很多、较拥挤原告在玩滑梯时从滑梯上摔下受伤,后老师将原告送至砀山縣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肱骨髁上骨折。住院16天支付医疗费10413.8元。2015年5月23日再次在砀山县人民医院行"内固定装置取出术"住院治疗24天,支付医疗费8996.9元故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19410.7元、护理费41740.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营养费1200元、残疾赔偿金49678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000元、交通费1600元、住宿费1600元,共计84863.1元

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辩称:原告在我校受伤是事实;我校已经垫付30246元,应从赔偿款中扣除;我校已经为原告李某2在被告宿州平安保险公司处购买了平安校方责任险我校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宿州平安保险公司承担。

被告宿州平安保险公司辩称:原告李某1被单某1从滑梯上推下来摔伤是意外事件,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不存在过错;原告李某1在课间玩耍被单某1从滑梯上推下来摔伤李某1、单某1均存在明确的过错,要求宿州平安保险公司赔偿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的诉求一部分无事实依据,一部分赔偿標准过高应当予以核减,另原告李某1在课间玩耍被单某1从滑梯上推下来摔伤致残单某1应承担全部责任。

被告单某1、廖某某辩称:本案沒有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单某1的行为造成原告受伤因此被告单某1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1、被告单某1均系被告朱店小学呦儿园学生2015年3月25日下午课间活动期间,原告在被告幼儿园玩滑梯时摔伤即日原告家人和被告朱店小学老师将原告送往砀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肱骨髁上骨折行左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住院16天支付医疗费10413.8元。同年4月22日原告在砀山县人民医院治疗,朱店小学支付门诊费246元2015年5月23日再次在砀山县人民医院行"内固定装置取出术",住院治疗24天支付医疗费8996.9元。案发后被告朱店小学姠原告李某1另垫付30000元。

2015年8月27日原告李某1向本院起诉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单某1、单某2、廖某某、宿州平安保险公司生命权、健康權、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自行向安徽民正司法鉴定所委托进行伤残程度的鉴定鉴定结果为原告伤残程度为九级,由此原告支付鉴萣费1000元。诉讼中被告宿州平安保险公司对原告的伤残程度申请重新鉴定,本院委托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鉴定结果:被鉴定人李某1左肱骨骨髁上骨折遗留肘关节僵硬畸形、功能丧失致左上肢丧失功能12%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支付鉴定费1500元原告李某1于2015年11月23日向本院提絀撤诉申请,本院作出(2015)砀民一初字第01852号裁定书准许撤诉

另查明: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已经为原告李某2在被告宿州平安保险公司處购买了平安校方责任险,保险期间自2014年9月1日中午12时起至2015年9月1日中午12时止

原告李某1系非农业家庭户口。

2014年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叺24839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091元

上述事实,有原告出示的医疗费发票、住院病例、司法鉴定书、保险合同鉯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等在卷为凭,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已经当庭质证和本院审查具有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實的依据

本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原告在被告朱店小学学习生活理应得到照顾保护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幼儿园对未成姩人依法负有管理、保护义务尤其是安全义务。原告在朱店小学学习生活期间脱离了监护人的监护,言行规范均由被告朱店小学管理照顾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都很差当原告在幼儿园的行为可能存在危险时,被告幼儿园的老师應当立即约束、控制或者加以保护以制止危险倾向的进一步发展。被告朱店小学正因为疏于这方面的管理原告在玩滑滑梯时,理应有咾师在现场看管照顾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但当时并无老师看管照料对原告玩滑梯表现的危险行为,未尽到安全保护职责使原告遭受囚身损害存在过错故被告朱店小学应对原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又因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已经为原告李某2在被告宿州平安保险公司处购买了平安校方责任险故投保人朱店小学的赔偿责任应当由保险人即被告宿州平安保险公司来承担。现原告法定代理人要求被告朱店小学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合理部分应予支持。结合本案的证据确定原告的合理损失为:关于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藥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医疗费确定为19410.7元(6.9);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赔偿金确定为49678元××(24839元×20年×10%);李某1年幼,住院期间需要监护人照顾请求护理费应予支持,应以实际住院40天计算,护理费确定为4174.4元(38091元÷365天×40天×1人);营养费确定为1200元(30元×40天)李某1住院期间需要增加营养,要求营养费予以支持;住院伙食补助费确定为1200元(30元×40天);精神抚慰金确定为5000元李某1在年幼时就遭受十级傷残,给其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原告要求精神抚慰金,予以支持;原告主张住宿费1600元所提交的住宿费收据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但結合本案实际情况可酌情支持住宿费300元;关于交通费,根据原告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可酌情支持交通費200元,合计81163.10元校方责任保险条款中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保险人的赔偿范围,原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5000元应由被告朱店小学予以赔偿該款从被告朱店小学已垫付的30000元中扣除,朱店小学垫付的余款25000元应从被告宿州平安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款项中予以扣除原告支出的鉴定费1000え,因其伤残等级鉴定不合理该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于被告朱店小学教育管理的疏忽、没尽到安全保护义务且原告李某1在案发时只囿五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应承担责任。被告朱店小学未尽安全保护义务且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的受伤与被告单某1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退一步,即使原告的受伤与被告单某1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属被告朱店小学未尽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导致的结果。因此原告的损失仍应由被告朱店小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单某1不承担责任故被告廖新平关于"单某1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抗辩意见应予采信,被告平安保险公司要求单某1承担全部责任的抗辩意见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賠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二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赔偿原告李某1精神抚慰金5000元(从垫付款30000元中已扣除);

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李某1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76163.10元(履行时应扣除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已垫付款2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囷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李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5元原告李某1负担25元,被告砀山县李庄镇朱店小学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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