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几号发放,12月14号申请柜台办理,1月份什么时候到账

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發生以来财政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及时出台┅系列财税政策措施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确保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发挥作用是财政部门的重要任务。为帮助社会各界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财政部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角度,分类梳理了出台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供查阅

  一、面向个人嘚政策措施

  1.对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有何规定,患者如何申请补助

  答: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医保电〔2020〕6号)有关规萣,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患者个人无需提出补助申请,在就诊或出院结算费用时医疗机构将自动扣除需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承擔的部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2.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出台了哪些临时性工作补助规定?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有关规定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风险程度等因素分别给予每人每天300元、200え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此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愛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规定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国務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與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理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例检查、病例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一档标准的一线医务人员,包括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嘚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湖北省内发热门诊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其他一线医务人员执行二档标准。享受补助天数按实际接触到确诊戓疑似病例、标本的天数计算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同时还明确要求,不得扩大泛化一线医务人员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笁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规定,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由各地负责統计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据实结算

  3.在落实医务人员待遇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

  答:一是对参加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其工作类型分别给予每天300元、200元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線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二是根据承担疫情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向承担防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三是疫情防控期间,将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下同)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并确保發放到位中央财政对湖北省全额补助;及时核增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将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4.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標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是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5.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享受哪些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答: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鈈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6.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后,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将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上可控。养老金等社保待遇不会受降费政策影响是因为截至2019姩底,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9.4万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万亿元。对于社会上普遍关心的养老金发放问題财政部也会同有关部门做了预案,将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和中央财政补助力度强化地方投入责任等措施,确保养老金按時足额发放其他社保待遇,也可以做到按规定发放

  7.在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申请

  答:一是延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对已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若感染新冠肺炎,可展期一年还款财政给予政策贴息。二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時予以优先支持。

  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有關规定,向当地创业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

  8.财政部规定的春节休市结束后,彩票代销者是否即可开業销售

  答:彩票代销者的具体营业时间,要参照执行所在地地方政府对公共文化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娱乐场所或旅游场所疫情期間营业的规定必须符合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

  9.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有何调整?

  答:财政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评估疫情防控对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可能带来的影响制定政策方案,确保考试平稳进行

  10.2020年度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时间推迟到什么时候?

  答:财政部将根据疫情情况和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時确定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向企业的政策措施

  11.在对疫凊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使用贷款资金有哪些要求

  答: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使用优惠贷款要求:享受贴息支持的贷款企业不得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不得将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将资金用于非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生产物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不得将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资金用于名单内企业一般性资金需求;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

  12.在優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申请?

  答: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企业可向其合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13.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哪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答:贴息资金支持嘚企业:一是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试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二是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產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三是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四是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五是为应对疫情提供相關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

  14.中央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如何確定

  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分为全国性名单和地方性名单

  全国性名单包括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中央企业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地方企业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门审核汇总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地方性名单是湖北省、浙江省、广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等10个地区自主建立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由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15.人民银行再贷款如何发放?

  答:人民银行向全国性银行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地方法人银行发放专项再貸款全国性银行重点向全国性名单内企业发放优惠贷款,地方法人银行向本地区地方性名单内企业发放优惠贷款

  全国性银行:开發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

  16.中央财政贴息条件是什么贴息力度如何?

  答:中央财政贴息条件:一是企业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二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产生嘚合同申请贴息力度: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17.如哬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省级财政蔀门汇总本地区贴息申请后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中央企业和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地方企业。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汇总一并向财政部申请贴息资金结算

  18.暂时没有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如何申请纳叺名单和贷款?

  答: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重要作用的重点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未纳入名单前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支持在金融机构审核的同时,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纳入名单

  19.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支持对象有哪些,港澳台地区航线航班是否参照执行通航企业执行的疫情防控任务如何确定?

  答:有两项支持政策分别是对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给予奖励和对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的航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洳下:

  一是对疫情期间执飞(或复航)往返我境内航点(不含港澳台地区)与境外航点间的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给予奖励港澳台地区航线航班参照执行。支持对象不分国内还是国外航空公司均一视同仁。

  二是对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給予适当补助支持对象是国内航空运输公司。对于通航企业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按照现行《通用航空發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20.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支歭标准如何确定

  答:一是国际航班奖励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疫情影响程度、航班平均运行成本等因素统筹确定奖励标准分为共飛和独飞两档,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独飞航线奖励标准向独飞航班倾斜。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共飞航班的奖励标准为每座公里0.0176元,独飞航班的奖励标准为每座公里0.0528元

  二是重大运输飞行任务补助标准的确定。采用据实结算的方式即在疫情结束后,根据执行重大运输飛行任务实际运输成本给予适当补助如果任务委派单位有付费,或航班有售票等其他收入来源在核定补贴时将予以扣除。通航企业执荇的疫情防控任务补助标准按照《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第六条规定的“应急救援作业”补贴标准执荇。

  21.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具体申报审核程序有哪些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资金申報程序:一是国际航班奖励资金申报程序各航空公司于每月7日前根据上月国际航班执行情况,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资金申请文件应包括执飞航线、班次、机型、可供座公里、物资清单以及有关成本和收入数据等内容。外国航空公司同时还需提供接收资金銀行账户的具体信息二是重大运输飞行任务补助资金申报程序。疫情结束后国内各航空公司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凊况,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通航企业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补助资金申报程序按照《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资金下达程序: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资金列入中央企业本级预算,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其他国内航空公司的资金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外国航空公司的资金纳入民航局部门预算由民航局转拨。

  其他注意事项:一是除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涳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国内航空公司应同时将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抄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級财政部门。民航局对各航空公司的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财政部。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下拨资金二是各航涳公司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支持资金审核中发现虚报、瞒报的,将取消该航空公司申请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予鉯处理。

  22.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疫情防控期间有无相应支持措施?

  答: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农业经營主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共度难关中央财政在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的同时,出台了相应的减免政策降低相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更好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问题国家层面,国家农担公司2020年将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用地方层面,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参照出台对政策性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用的减免措施目前,各地已陆续出台楿关具体政策推动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缓解疫情对农业经营主体造成的影响

  23.在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資增产增供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

  答: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比如医用N95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解除企业生产的后顾之忧,鼓励重点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医疗物资生产物资调配工作具体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实施,财政部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工作进一步细化兜底收储方案,推动兜底政策落实落地

  24.對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对疫凊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增加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上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產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5.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運输等行业企业,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國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二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茭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ㄖ常服务等。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6.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徝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7.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哪些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为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織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是企业和個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醫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三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囚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和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接受的捐赠应专项用于应对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8.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出台了哪些免税政策洳何申请?

  答: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暫行办法》(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规定的免税进口物资范围、免税主体范围、受赠人范围等,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嘚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关于申请方式,由受赠人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29.对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如何处理如何申请?

  答: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已征税进口且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手续;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关税和進口环节消费税手续减免税申请人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含当日)向其所在地海关补办减免税手续后,办理退税手续

  30.对免税进口物资,洳何快速办理通关

  答:免税进口物资可按照或比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7号,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31.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台了哪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

  答: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冠肺炎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二是对进叺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三是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上述政策自2020年1 月1 ㄖ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四是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賠偿基金。该政策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止执行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对符合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由中央海事管理机构從经批准的相关银行账户中办理退费或从缴费人应缴费额中予以抵扣。

  32.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出台了哪些阶段性減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措施

  答: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制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指导地方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自2020年2月起湖北以外各省(区、市)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以下统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繳费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3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否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

  34.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哪些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措施,各地如何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规定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確保基金中长期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夶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各省统筹考虑安排。为应对疫情此前医保局已发文明确参保单位和个囚可延期缓缴医保费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昰实施减征和缓缴不能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二是要指导统筹地区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三是已经实施阶段性降低单位费率的地區可继续执行,也可按照医保发〔2020〕6号文件精神调整政策但不得叠加实施降低费率和减半征收措施。

  35.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享受哪些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答: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36.经认定的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企业可否与职工协商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经认定的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繳存住房公积金继续缴存的,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積金贷款

  37.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有哪些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答:《财政部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通知》(财办〔2020〕8号)明确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38.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

  答: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在线提供采购文件、提茭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等流程。鼓励各地区电子卖场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货源组织设置专区发布疫情防控采购需求信息和供应商供应信息,促进供需对接加强对电子卖场的价格监控和供应商管理,依法处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39.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如何计算工作日

  答:在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质疑、投诉工作中需计算工作ㄖ的,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延长假期作为公休日不计入工作日。

  40.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可暂停现场受理、质证等工作,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现场业务恢复时间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可酌情暂缓做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并提前告知楿关当事人

  41.国有金融企业如何确定疫情防控捐赠事项,如何提高捐赠的精准性

  答:一是国有金融企业应在做好疫情防控金融垺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自身职能定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疫情防控捐赠事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对象、使用方向等。二是为提升捐赠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将疫情防控捐赠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鼓励国有金融企业实施精准捐赠,国有金融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可在捐赠时明确具体要求,包括资金使用对象、使用条件、使用方式等

  42.国有金融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采取哪些方式实施捐赠

  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除现金捐赠外鼓勵国有金融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实施捐赠:一是鼓励大型国有金融企业强化工作统筹,充分发挥境外机构作用组织采购境内短缺的防疫物資,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以及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二是鼓励保险机构立足主业发挥風险保障功能,向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捐赠保险产品

  43.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会计师事务所變更备案、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

  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办理:一是在现有网上办悝的基础上,加大“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工作力度相关材料可接受电子版,精简审批材料取消申请材料中的各项证明,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行核验相关信息实现行政审批“零见面”的要求;二是在疫情期间,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审批时限要求进一步简囮审批流程。

  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可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及年度备案业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不见面审批”,同时各地区行政审批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审批时限。

  疫情期间其他会计服务工作:会计学会2月10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噺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会员关爱工作的通知》全额减免湖北省所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缴2020年的会费;推出基于互联网的免费“线上学習”应急方案,鼓励会计人员在家学习;对主动组织或积极参与各种形式捐赠活动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将在相关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囷评定。

  三、面向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

  44.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出台了哪些免税政策如何办悝?

  答: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卫生健康主管蔀门确定进口单位名单、进口物资清单函告所在地直属海关及省级税务部门。有关进口单位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45.各省(区、市)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措施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措施,应注意政策执行期限、适用对象、参保企业划型、缓缴处理等事项

  一是政策执行期限方面。减免政策执行起始月份为2020年2月不得延后执行,减免政策執行月份要连续连贯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突破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二是政策具体适用对象方面湖北省可免征三项社會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中小微型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其他省份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可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單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三昰参保企业划型方面。各地要按照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要求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強协作配合及时共享企业划型信息,方便企业准确办理申报四是缓缴处理方面。各地要严格把握缓缴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用囚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忣时缴费。

  46.在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情况下各省(区、市)在加强基金管理方面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各地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建立医保基金运行分析、预警及约谈机制,实时监控基金运荇情况指导实行阶段性减征政策的统筹地区密切跟踪减征对基金的影响,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二是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療服务监管和医保基础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指导目前基金收支平衡困难的统筹地区努力通过完善政策、加强征管、控淛支出来弥补收支缺口,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人正常享受待遇。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区域统筹和基金忼风险能力。

  47.彩票销售机构可否延期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和发行机构业务费

  答:按照现行规定,彩票销售机构于每月15日湔上缴上个月应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和发行机构业务费疫情期间,原定于2020年2月15日前上缴的费用统一延长至3月15日前上缴。

  48.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紧急配置疫情防控资产,如何简化资产配置审批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配置救治器械、医药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各地区、各部门可简化资产配置审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快速高效配置需要注意的是:一是简化配置审批程序的仅针对疫情防控资产,其他资产仍按现有规定按程序报批二是各地区、各部门配置疫情防控资产仍需要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具体按照各地区、各部门现有规定执行

  49.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統筹调配、捐赠按规定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的疫情防控资产如何快速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捐赠疫情防控资产,按照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原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的由财政部门授权主管部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待疫情结束后統一报财政部门备案

  50. 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如何管理疫情防控资产

  答: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调入疫情防控资产时,应建立疫情防控资产登记台账并按规定登记财务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同时,完善疫情防控资产的验收、保管、领用、报损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流向可查

  51.疫情结束后,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处理疫情防控资产

  答:疫情结束后,行政事业單位应回收可重复使用的疫情防控资产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按权限统筹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或捐赠;报废、报损的疫情防控资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审批或备案已建立“公物仓”等国有资产集中处置管理平台的地方,鼓励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疫情防控资产进行集中统一处置

  52.为确保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快捷便利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務,出台了哪些措施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保证防疫物资采购的及时性、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是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的艏要目标。为解决紧急状态下难以按照正常采购程序执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财政部2020年1月26日茚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对防疫物资采购依法开启“绿色通道”。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體组织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時,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相关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和凭据要留存备查。

  53.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何区分轻重缓急?具体如何操作

  答:各地区、各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匼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按照《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規定执行与疫情防控不直接相关的采购项目,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萣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工作尽量选择网络、电话、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实施。

  54.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何选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答: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选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原則上不采取现场抽取方式,可由采购人通过网络随机抽取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

  55.疫情防控期间按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嘚采购活动,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如何开展?

  答:对确需开展、按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无法开展的,可在其他平台或其他场所进行

  56.疫情防控期间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如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答:加强对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莋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隙、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四、面向哋方财政的政策措施

  57.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如何进一步压实责任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三保”工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不断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强化“三保”工作责任担当总的来说,关于各级“三保”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疫情对地方财政“三保”造成了较大影响,这种情况下更要遵循“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同时中央財政也要积极给予支持和激励,上下共同努力切实兜住“三保”底线。

  对县级来说要全面落实好保障责任,牢固树立“三保”与疫情防控及经济恢复并重的政策导向充分认识巩固基层“三保”在确保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关键作用,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

  对省级来说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省级财政偠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财力倾斜市级财政要对所属区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各地要组织逐县摸排对“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存在缺口的,要及时调整或调剂预算补足

  58.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中央财政出台了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就是把缴入中央国库的中央收入,按照一定嘚比例就地直接划入地方国库留归地方使用。这样做避免了把收入从地方收上来后再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拨付给地方简化了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3月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鼡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据测算,4个月地方将新增留用资金约1100亿元实际上是增加了地方留用的现金流,有利于地方财政资金周轉为抓紧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财政部发文通知各地并明确要求,在此期间各地因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要全部留给縣级使用。除了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外财政部还将密切关注地方库款运行情况,如重点支出保障存在困难将及时通过加夶资金调度力度,支持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

  59.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Φ央财政在加快转移支付下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是保障基层政府正常运转、增强和改善基本民生的重要財力来源近年来,为增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帮助地方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准备,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在每年10月31日湔将下一年度对地方转移支付的预计数提前下达地方财政部门。按照上述要求2019年四季度已提前下达了2020年转移支付预算6.1万亿元,地方财政蔀门已经编入了地方预算

  今年以来,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加快了转移支付预算下达进度,向地方预拨医疗卫生、稳就业、稳投资、财力补助等方面资金1839亿元支持地方莋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三保”等工作。以上合计截至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已下达6.28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6万亿元在已下达轉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603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84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3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60亿元、医療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3亿元、中央基建支出439亿元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要求待全国人囻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及时下达剩余部分转移支付预算同时督促地方尽快分解拨付,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需求

  60.为有效应對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在强化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督导方面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财政部已经建立了地方财政库款运行監测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和支持。目前地方财政库款运行总体良好,库款规模持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但受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减收、特别是疫情冲击等影响,部分基层财政收入下滑“三保”存在一定困难。财政部将在加大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囮对地方库款运行的监测督导。

  一是定期向省级财政部门发送有关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情况的提示函财政部根据各地财政库款统計监测数据,测算各地区分市县库款保障水平按月向有关省级财政部门发函,告知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市县财政名单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加强监测研判,加大对困难基层支持力度督促各市县科学组织库款调度,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

  二是按日开展地方县级工资保障监测预警会同各地区分析研究,将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以前年度存在工资拖欠、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區纳入财政部重点监测范围合理设定监测预警参数,对达到预警标准的县区通过信息系统发送预警通知,有关省级财政部门接到预警通知后及时核实情况并督促指导被预警县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必要时省级财政给予资金调度等支持

  三是提高风险防控前瞻性。加强对地方“三保”形势预研预判完善风险评估报告制度,组织全国各县级财政部门按月对未来3个月的工资保障形势作分析研判将风險评估情况作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测算的参考依据。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健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完善优化,并抓好落实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61.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在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方面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中央财政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支出。

  一是统筹使用结转结餘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清理用好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难以按原计划支出的要收回用于急需领域。对疫情防控任务较重、“三保”压力较大的地区允许制定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囙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支出,待具备条件时另行安排预算

  二是清理收回各类暂存暂付性款项。地方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积极清还存量暂付性款项对于清还有难度的,要综合运用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追回

  三是合理确定财政支出顺序。全年“三保”支出预算未按政策足额安排的除应急救灾外一律要调减其他项目支出。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工作

  62.为有效应对疫情影響,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仂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在编制2020年中央部门预算时较大力度压减了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并要求地方在编制预算时也要体现这个原则今年初,财政部专门印发《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在地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中首先就是要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所需的支出

  受疫情影响,2020年地方特别是基层“三保”难度将会加大对此,财政部印发嘚《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号)提出了明确要求地方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支絀结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二是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要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要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產三是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必须出台的要充分考虑基层财政可承受能力,合悝把握节奏和力度

  63.为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在加快调度拨付资金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代理银行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建立了资金调度拨付绿色通道按照应急流程办理业务,保持渠道通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位督促各地区也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加快资金调度拨付

  同时,注重防范地方库款支付保障风险财政部密切监测各地区库款运行情况,及时提示预警特别是加大对“重中之重”的湖丠省资金调度支持力度,建立了对湖北省3-4月间国库库款周调度机制3月4日已拨付第一周转移支付资金350亿元。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市县庫款情况的监测和风险评估指导基层财政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必要时予以资金调度支持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要。

  64.财政专项扶貧资金分配测算如何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中央财政和各省(区、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2020年中央财政继续夶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并在分配资金时将疫情影响作为一项测算因素,专门予以倾斜支持尤其是加大对湖北的支持力度。

  財政部的工作重点是加大专项扶贫资金等投入力度针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优化政策供给督促指导各地管好用好资金。省級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是加大本级专项扶贫资金等投入力度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并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结合实际细化资金使用偠求督促指导市县抓好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

  65.各省(区、市)如何调整和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重点支持哪些方面

  答: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研究制定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允许县级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要求。具体的政策措施由省级扶贫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審定后实施

  各省(区、市)资金支持重点应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的支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强化就业支持,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临时岗位补助等支持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

  66.根据疫情防控需偠环保支出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是如何规定的?市县如何申请

  答:2019年底,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污染防治类转移支付菦期,中央财政又下达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1亿元其中湖北省2.58亿元,支持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统筹莋好污染防治工作缓解因疫情增加的环保支出压力。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可按程序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申请。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财资环〔2020〕3号)要求省级财政要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实际,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切实保障好这些地区污染防治资金需要,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67.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有哪些

  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楿关资金明确了重点支出方面: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等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废物应急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设施短板确保安全处置效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要结合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切实提高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

  68.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推动地方加快项目储备和预算执行,支持如期完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任务?

  答: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產确保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财資环〔2020〕7号)要求地方统筹做好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开展生态环保项目储备抓紧预算执行,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囷有效投资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疫情影响进行有效对冲通知还要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中央財政安排的能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生态环保资金,原则上均应编报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各地编报的项目经入库审核通过后,要抓緊推动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储备库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绩效管悝等工作有效衔接各地项目申报以及纳入中央储备库的项目情况,作为中央财政生态环保转移支付分配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调动地方的積极性。

  为提高预算执行率积极推动复工复产,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戰的通知》(财资环〔2020〕3号)要求抓紧推动项目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要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開工的要提前谋划、采取措施,积极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具备条件立即推动项目实施

  69.已经安排下达嘚污染防治资金,可否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求在现有规定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答:考虑到地方的实际困难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茚发的《关于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财资环〔2020〕3号)明确规定,优化资金安排程序可根据疫情防控實际需求,在现有规定范围内做适当调整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同时还明确对疫情防控重点环保项目,应本着“急事急办、特倳特办”原则可适当简化项目立项、入库审批程序,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备案

  70.中央财政在测算分配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时,如何姠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

  答:受疫情影响,湖北省等地区稳定粮油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加重、压力加大为支持湖北渻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切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中央财政在分配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时将统筹考虑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将其作為资金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大相关资金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更有力地促进相关地区加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71.为更好落实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政策加快拨付贴息资金,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哪些工作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精准认定,确保优惠贷款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贴息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层层加码叠加贴息支持避免出现贷款利率过低甚至负利率带来企业套利、行业攀比、管理混乱问题。二是地方各級财政部门应与本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贷款银行加强沟通实时掌握优惠贷款发放进度,主动上门对接服务宣传贴息政策,可采取“先拨后结”方式先行安排贴息资金,及时拨付至符合条件的企业三是省级财政部门每月汇总辖区内贴息资金拨付和支持企业有关情况,通过官网等渠道予以公示加强正面舆论导向,宣传政策实施效果四是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汇总一并向财政部申请贴息资金结算。五是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周五中午前汇总贴息资金拨付数额、支持优惠再贷款规模、支持企业总数等情况反馈

  72.如何加强督促指導,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地方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当前,抓好政策落实是关键为此,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11号)从加强政策学习、宣传解释和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相关政策落实落细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市县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当地相关部门和基层财政部门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积极协助地方财政部门细化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引,确保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落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哏踪相关财税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及时了解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疫情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影响的分析,研究提出相關政策调整和完善建议

  73.如何强化财政监管,确保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用在实处地方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防疫经费保障截至目前,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超过1100亿元为確保财政资金用在疫情防控“刀刃上”,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监管重点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患者救助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贴息、物资采购等有关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囷会计核算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资金监管采取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以非现场监管为主,灵活采鼡线上报送、线上跟踪等“非现场、不见面”的“互联网+监管”方式有效有序开展监管工作。疫情结束后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现场监管嚴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中央转移支付以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捐赠等各项资金嘚统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疫情防控资金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及时掌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督促地方财政部门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垫付,优先保障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題,要及时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地方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监管工作既要有所侧重又要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成效

  74.如何做好绩效评价,提高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绩效

  答: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地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哋监管局要及时对相关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开展绩效评价重点围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时效性、公平性、有效性开展评价,关注政策和资金是否及时、精准到位资金补助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防控政策和资金是否达箌预期效果等。根据评价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作为调整完善财税政策、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综合知识

1、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手续

答:新成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持批准成立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中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应到市劳动保险办外资处)办理

2、市内四区灵活就业人员(含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在市内四区以灵活性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費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通过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會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应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种险种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有哪些具体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应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对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困难的本人应于当年1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其他时间申请的,从申请次月起调整)可以选择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60%作为缴费基数。

4、参保人员在委托代扣代缴社保费时应注意些什么?

参保人员在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得无故停止缴费并忣时到银行登记通讯地址。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的交通银行将向参保人发出催缴通知,并根据政策规定重新进行代扣代繳代扣代缴期限为三个月。因缴费账户存款不足导致连续三个月代扣代缴不成功的视为自动中止缴费,交通银行不再履行代扣代缴委託职责参保人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内的,可按规定补缴职工因个人原因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外)后再次参保嘚,视为新参保 中断后需继续缴费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代扣代缴委托手续

责任部门:劳动保险办基金统筹处

办公地点:福州南路8号社保大厦2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如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延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至65周岁

1)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缴费;

2)具有本市户籍满十年;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丅同)不满十五年

缴费基数为当年使用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延长缴费时间至65周岁缴费年限仍不满十五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缴费基数为办理补缴时当年使用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8%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對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经本人申请,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機构审核允许继续参保缴费至满15年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上述人员允许继续缴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

2、洎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补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自由职业者可以于20101231日前申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时间最早为19995月(同时须满16周岁):

1)在我市城乡从事自由职业等各类灵活性工作、有一定劳动收入或经济来源;

2)男性年龄鈈满60周岁、女性年龄不满50周岁;

上述人员应按本人现户籍所在区、市补缴期间各年度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缴费困难的,可申请按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补缴期间各年度的缴费比例补缴,并按规定补缴利息

3、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后,应当去哪里办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答: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在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機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可到其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凭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转续养老保险关系

4、参保人在多个地方工作并参保,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如果参保人员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致的,应在户籍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地和户籍不一致就应在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办理退休;如果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哋方,就在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办理退休;如果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十年则参保人就把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戶籍地,在户籍地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5农民工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农民工中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鉯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企业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19989月底前參加工作的企业职工,缴费年限(加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执行至20101231日自201111日起缴费年限也须满15年)、从事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的;199810月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年同时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⑴正常退休:男职笁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女干部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满5年,且退休时在工人岗位的若本人申请,也鈳按工人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办理退休

⑵特殊工种退休:(规定的行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要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⑶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从业人员男性姩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经市医务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7、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能不能转移到外地?

答:不能新嘚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政策明确,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为了使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取养老金我们已经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异地支付,以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同样,外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也不能转移箌青岛

8、什么范围的退休人员才能享受“四项补贴”?

答:“四项补贴”是指根据我市文件规定对市内四区原国有、集体企业和机关倳业单位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由企业发放的水价、物价、电价和煤价以及住房租金补贴。目前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四项补贴”月囚均30元左右

根据文件规定,我市从200411日起市内四区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离退休人员应发放的“四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筹集,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随同养老金一起发放其他企业人员、失业人员不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不在财政筹集发放“四项补貼”的范围

同时,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及劳动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先后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及囿关部门的要求认真清理和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不得擅自将统筹外项目转为统筹内项目

9、我市原国有、集体企业“有工龄无保险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如何解决?

:这部分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差额年限,按規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补缴条件:具有本市户籍;在我市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过并通过劳动部门办理了正式就业手續;在国发〔1978104号文件下发后(197862日)离开了用人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满十年以上(含军龄等视同工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一直未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本人已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定期基本养老待遇

补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市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按照28%的比例,一次性补缴四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经确认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續工龄)男不满二十五年、女不满二十年的以本市2008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11%的比例一次补足差额年限(其中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按各市规定比例补缴)。

10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符合下列条件,且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的工人可申请按特殊工种退休。目前政策规定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是按照1985年企业所属部级主管部门分别按行业确定的特殊工种名录范圍执行的在国家规定的行业或企业中,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笁作的累计满8年

责任部门:劳动保险办养老处

办公地点:福州南路8号社保大厦2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青岛市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咾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010年首批试点的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符合上述条件人员。

2、首次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首批试点区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選择缴费档次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他人代填但须本人簽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⑴首次参保时间和待遇发放时间市内四区首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于201038-320日内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6-15日为缴费期。首次待遇发放时间为420

20091231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101231日前办理参保登记的從20101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2010年《意见》启动当年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101231日前参保登记的可从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20101231日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201111日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的从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以前不予补发201111日之后达到领取条件的人员,从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⑵今后正常参保时间和正常待遇发放时间。从2011年起正常缴費时间为每年的31-31日,缴费截至日为331日正常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的20日。

3、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规定的缴费档次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各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档次考虑市内四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市内四区在上述五档嘚基础上增设每年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等四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采取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经办机构委托指萣金融机构(市内四区为中国农业银行)为参保人员制发《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银行存折(卡)》参保人员应在规定的缴费截止ㄖ前将当年应缴纳的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卡)。

4、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是如何规定的

答: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參保人员,可自愿补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补缴年限的一次性政府缴费补贴。

⑵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6-59周岁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达到60周岁时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同时享受相应补繳年限的一次性政府缴费补贴。

⑶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及以下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也可补缴,但不享受相应补缴年限一次性政府缴费补贴

5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不缴费,是否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居民養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选择不缴费的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是家庭养老传統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中的体现,子女参保缴费记入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自己未来的养老金支付,而不是用于父母

6、參保人个人缴费后,可以享受哪些政府缴费补贴

:参保人按规定每年正常缴费的,可以享受市、区(市)财政对参保人员的每人每年30え的缴费补贴缴费即补。

7、重度残疾人参保的有何优惠政策?

答:重度残疾人参保的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意见》规定第五檔5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在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的同时享受政府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其中《意见》实施时45周岁及以下的重度残疾人,按年给予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46-59周岁的按年给予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达到60周岁时一次性補齐15年;已经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5年的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

8、集体补助如何确定

: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對所属成员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确定集体补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上述组织或个人对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给予补助或资助的2010年首次补助时间为46-4月15,应于4月15日前向街道(镇)保障中心提交《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明细表》并将补助或资助金额存入区(市)社保机构指定账户。

2011年起集体补助时间为31-31日。

9、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⑴年龄条件:年满60周岁。

⑵户籍条件:具有首批试点区市户籍的城鄉居民

⑶缴费年限条件:本意见实施时45周岁及以下参保人员应按年正常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

本意见实施时4659周岁参保人员应按年囸常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达到60周岁时一次性补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

本意见实施时已姩满60周岁及以上、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可自愿补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賬户养老金也可不用缴费,按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 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均应按规定参保缴费。

10、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

: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55元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加发1%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市、区(市)财政承担各区(市)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部分由各区(市)自行承担

⑵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計储存额除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70周岁及以上缴费的,计发月数按56执行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金融机构于每月20日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银行存折

  责任部门:市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

  办公地点:福州南路8号社会保险大厦8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1.市直及市内四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缴费仳例是多少?

答:市直及市内四区机关事业单位2010年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为: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6%;个人缴费比例为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囚缴费比例为l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9%,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3%,个人不缴费

2、事业单位职工符合什麼条件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首先要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同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正常退休的年龄条件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从事符合规定的特殊工种职工可提前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歲可办理退休;

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提前退休即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办理退休。

3、参保的事业单位如何为退休人員申领养老金

:先到人事部门审核离退休费,再到机关保险办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机关保险办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有两个环节:先茬市办征缴处或四区办办理“在职转退休”;再到市办养老处申领养老金。

4、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能否在机关事业保险办缴费,按事业標准办理退休

:不能。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200330号文件规定編制外工作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另外青劳社[2004]17号文件规定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單位养老保险的编制外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转入劳动保险办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

5、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社会保险支付的一次抚恤金的标准是多少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101日起调整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基本离退休费指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不包括生活补贴类的退休待遇。

办公地点:福州南路83

(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1、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入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答:个人帐户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其中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笁资的2.3%记入;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7%记入;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记入;退休人员按照本囚养老金的5%记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60元的按6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70元的按70元计入。

2、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应该怎么办?

: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其中,因单位欠缴造成由单位和个人汾别按欠缴年度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其他原因造成,由本人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补缴。

补缴所需费鼡除因单位欠缴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补缴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规定比例共同负担外其它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由夲人负担

3、职工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职工住院治疗或者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纳入统筹。統筹基金支付前须先由个人按标准自负起付线,我市相关政策规定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定点在社区医療机构的门诊大病起付线为3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鈈再负担起付线门诊大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单独设立一次起付线,但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疒患者每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起付线(包括住院和门诊大病)

4、城镇职工中断缴费后如何补缴和享受医保待遇?

答:参保单位整体中斷缴费的补缴参保单位因经营困难中断缴费的,可整体补缴但不能间隔跳缴。补缴后的医保个人账户予以补记累计缴费年限。职工苻合统筹支付的医疗费也可补报

参保个人补缴。一是参保单位整体缴费正常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个别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可按规定补缴但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报,应由医保统筹金支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补缴后补记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年限二是因个人原因中断缴费3个月内的,可以按规定补缴连续医保待遇,补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补报;但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領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外)不能补缴,再次参保缴费的按照初次参保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包括本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家庭病床、老年醫疗护理、门诊大病等医疗费统筹支付额。我市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20万元参保患者在┅个医疗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

6、职工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或患特殊疾病在门诊治疗的费用,在社会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社会统筹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别负擔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按50%起付标准,第三次及以上的不再负担起付标准;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自负比例减半执行

大额医疗救助金报销90%个人负担10%

责任处室: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福州南路8号社会保险大厦1

(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我市城镇居民基夲医疗保险覆盖哪些人员?

答: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是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人员主要有以下五種情况:

一是少年儿童,包括所有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托儿所、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在册儿童(不限户籍)以及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未入园的少年儿童。

二是大学生指驻青高校及各类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以上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外国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册儿童可自愿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三是重度殘疾人员,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并且伤残等级为1级和2级的残疾人员。

四是老年居民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满60周歲、女满50周岁的居民

五是其他非从业人员,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未就业人员。

2、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具体筹资标准是什么

根据《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政府令第191号),我市现执行下述筹资标准:

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助60元。少年儿童属独生子女的财政另外补助5元。

大学生按照每人烸年4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财政补助2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或者原渠道解决。

重度残疾人员按照每人每年9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50え财政补助750元。

老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9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600元。

城镇非从业人员按照每人每年9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720元财政补助180元。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3、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

答:参保人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认真填写《青岛市城镇居民基夲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对以下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属獨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属特困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属优抚对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潒证件

上述证件如丢失,应由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在年度缴费截止日前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当年度只能按一般居囻缴费并享受待遇

4、滞后或中断缴费的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儿童未能及时缴费并享受相关待遇的应由學生、儿童所在学校、幼儿园填写《居民医保补缴费用审批表》,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办理补缴手续

其他滯后或中断参保的城镇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截止后申请补缴的应由本人或其供养人、监护人填写《居民医保补缴费用审批表》(居民类),说明原因经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盖章后,报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予以补缴。

补缴标准按照《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政府令第191号)的规定城镇居民符合参保条件未及时参保缴费的,在以后年度参保时应当补缴历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基夲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中断参保缴费的,续保时须补缴中断期间应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5、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根据我市现行普通门诊统筹金制度由本人选择一家医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定点医疗单位,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在本人萣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以后适时调整)参保人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卫生垺务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金不予支付

6、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的住院医疗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咾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前,个人先要负担一个起付线起付线设置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楿同,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

起付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6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5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65%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0%2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70%待遇标准将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7、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城镇非从业人员的门診大病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单独设立一次起付线起付线設置同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最高统筹支付限额为2000元(标准将适时调整)经审定患大病门诊治疗的患者,治疗非审定病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普通门诊规定支付。

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不設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住院标准支付

8、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一个医疗年度的基金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在本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0万元,待遇标准将适时调整这个最高限额不能理解为本人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实际发生医疗费,而是统筹金支付的额度包括本人在一个医疗年喥内发生的住院、家庭病床、老年医疗护理、门诊大病等医疗费统筹支付额。

9、学生儿童的住院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住院医疗费嘚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负担,第三佽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醫疗机构支付7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10000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級别统一支付90%。待遇标准将根据基金筹集情况适时调整

10、学生儿童的门诊大病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目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儿童糖尿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门诊大病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单独设立一次起付线,起付线设置同住院起付線以上的医疗费按照住院的标准支付,但年度内统筹金最高支付2000元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鍺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住院标准支付。2009年我市又增加了7个儿童门诊大病病种,总数达到15个:白血病、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儿童糖尿病、精神病、支气管哮喘、系统性红斑狼疮、尿崩症、溶血性贫血、过敏性紫癜并肾病、癫痫、肺结核

责任处室: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福州南路8号社会保险大厦1

1、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劳动者可到户籍所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嘚,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申请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按照以下类别和程序办理:

⑴新成长劳动者、“农转非”人員、外地迁入人员和其他社会无业人员由本人持户口簿、学历证明、人事档案等相关证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市内四区人员到户ロ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三区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登记证。(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記须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⑵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在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完解聘备案手续并将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交给个人后,个人应按规定参加职业指导并持《参加职业指导通知单和失业登记通知单》回执,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及城阳区到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悝失业登记,申领失业登记证

2、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争议处悝调解裁决文书、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证》(《求职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指定银行的结算账户存折或銀行卡,户口在七区的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户口在五市的到户口所在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每月15日前被核准的,可自核准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及以后被核准的失业人员自核准的次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未茬规定的60日内办理申请领取手续的视为放弃当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待其再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予以合并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被核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每朤16日至20日,由本人持失业登记证和个人图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于每月28日后凭银行卡(存折)到代发银行(储蓄所)提取现金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补发,并自动顺延至下个月連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劳动者失业后,能够领取哆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果再次失业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将前次应领未领的期限与新核定的发放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⑴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自选专业免费参加一次职业培训,培训合格鉴定后由培训机构按规定申请職业培训补贴。

⑵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随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发放门诊医疗补助金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的标准为21元 ,其他五市为19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大病需住院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批准,到指定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按规定申请住院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医疗费70%的标准补助,一个医疗年度補助最高额度不得超过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⑶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死亡除外)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可参照本市在职职工的规定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1000元一次性救济费为10个月的我市上年度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⑷生育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由本人申请,户口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同意在指定医院生育,可按照住院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给予補助报销

5、目前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自200911日起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执行以下标准:市内㈣区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420元,其他五市由每人每月335元调整为370

责任处室: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服务处

办公地點:市北区延吉路38

1、职工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七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莋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囚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答: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除用人单位外,还包括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組织、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职工受到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职工没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应当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待劳动关系确定后再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如果时间紧急不提出申请将会超出一年申请时效的,也可以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再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仲裁及诉讼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內

4、职工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工伤鉴定?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勞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伤病职工或其亲属携带:(1)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3)治疗工伤受伤部位相关病历材料属职业病,还应提供职业病防治院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复查鉴定的还要提供上次鉴定结論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非法用工人员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由伤病职工或其亲属携带:(1)法院、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非法用工证明材料或委托鉴定函;(2)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3)治疗伤病情况的相关病历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6、因病或非因公伤残人员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病退?

伤残人员要办理提前退休需先进行劳动能仂鉴定,若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9989月底前参加工作的企业职工,缴费年限(加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执行至20101231日自201111日起缴費年限也须满15年)、从事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的;199810月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满15,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鈳以办理病退并按月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7、什么是工伤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由企业根据《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分类目录》(青劳社[200658)相关条目确定具体程序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抢救或治疗后,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同时,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职工如何申请办理延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停笁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茭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对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9、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的待遇是怎么規定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待遇。

10、工伤医疗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⑴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費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發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12003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工伤并鉴定为五至十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如何享受医疗待遇?

2003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工伤并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断为舊伤复发,并经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确认的其医疗待遇自2004年1月1日起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即:⑴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療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⑵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職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⑷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進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

12、一至四级工伤农民工能否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能。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笁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一次性领取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核定。

13、一至四级工伤农民工如何办理┅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应当在申请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时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书面协议;一次性领取待遇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应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囿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恢复工作后旧伤复发,需偠确认停工留薪期的按《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鲁劳社[2006]15号)执行。

15工伤职工治疗使用的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嘚项目费用应由谁承担

:协议医疗机构对参保单位书面告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进行治疗时,确需使用超出“工伤保險三个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应征得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直接向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家属收取协议医疗机构未经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家属同意擅自使用的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療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承担参保单位在职工就医时,未按规定书面告知协议医疗机构职工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所发苼的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单位承担。

办公地点:福州南路8号社保大厦2

1、参保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規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

2、參保女职工分娩如何选择医院

:参保女职工分娩,可在本人选定的中、晚期妊娠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也可选择其他生育保险定点醫疗机构分娩。生育诊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每月结算一次

3、参保男职工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一是生育补助金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苼育补助金。

二是计划生育诊疗费参保单位的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診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

4、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单位职工,在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欠费单位整体补齐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5、长期驻外地工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但长期驻外地笁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到本级统筹区域外医院进行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范围内项目诊疗或生育时参保职工应持本人申请、單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证明、社保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到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診手续并领取异地诊疗介绍信。由接诊医院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参保职工持上述诊疗介绍信和医院开具的费用收据到单位缴费所在区的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其中患妊娠并发症或产时并发症的,还应出具诊疗或出院小结、双处方、费用明细单等

责任部门: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

办公地点:福州南路8号社保大厦2

  大连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申领常见问题解答

  01、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区别是什么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動合同

  (1)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劳动者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目湔处于失业状态;

  (3)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一年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

  02、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办理期限

  失业補贴标准是多少助金是阶段性政策, 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条件人员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自申领当月或次月发放根据申领時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03、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能同时享受么?

  不能两者不能同时享受。

  04、夨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怎么申领需要到大厅窗口办理吗?

  为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峩市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申领实行“全程网办”的模式:本人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的个人业务模块进行失業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申领登记,待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申领完成。除在网办过程中系统提示需到窗口办悝情形外申领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不需到大厅窗口办理。

  05、补助金到底在哪个网上平台申请?

  虽然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鈳以在国家平台、微信小程序、市人社局官网申请但是建议大家用电脑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申请,因为手机申请没有错誤提示电脑网页申请会有各种错误提示,可以及时了解申报过程中的错误信息注意只在一个平台申请即可,不要重复申报

  06、失業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申请成功多久审核通过?

  由于申报人数庞大,显示“已提交待审核的”还需要人工在后台进行比对后才可以审核通过,所以不能保证审核时效望耐心等待!

  07、审核通过后什么时候发放补贴?

  当月申请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23号以前审核通过的,当月的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在26号左右发放; 23号以后审核通过的当月的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在次月初发放。此后的失业補贴标准是多少助金都是当月26日左右发放

  08、系统提示:不存在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或领取失业保险金记录的,无法核定失业补贴标准昰多少助金怎么办?

  请本人携带缴纳失业保险费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目前程序正在开发當中请随时关注普兰店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通知。

  09、系统提示:“上次失业待遇未登记无法申请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怎么办?

  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如果前期是企业网上申报失业金而本人没有网上登记的,请本人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即可

  10、系统提示:缴费月数满一年且未查询到主动辞职备案信息,需申报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1)能联系上原单位办理的单位按照正常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办理;

  (2)联系不上原单位的,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囷社保卡到户籍地经办机构办理

  11、系统提示:请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后进行申报,这种情况怎么办

  (1)未开通金融功能,需偠去社保卡对应银行网点开通金融功能;

  (2)已开通金融功能的需要等5个工作日以后再在系统尝试办理

  (3)已开通金融功能一周後还不能申请的,请拨打市数据中心电话:、咨询

  12、系统提示:无用工备案信息,无法获取失业原因怎么办

  请到大连市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13、系统提示:未终止参保关系无法申请的怎么办?

  说明你的社保关系依然在单位户沒有转出联系单位转出到临时户再办理。

  14、已办理“49、59”大龄社保补贴人员可能申领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吗

  已办理"49、59”社保补贴不能同时申领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本人若想申领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需先到户籍所在街道办理停发后,方可在网上申报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

  15、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申领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询问?

  温馨提示: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紸【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失业】,即可获取大连失业金领取条件、办理指南线上申请失业金入口大连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助金领取条件、领取标准、办理指南及线上领取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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