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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鹏哥,本期分享3本量大质优的网络小说,每一本字数1000万以上,书荒自取

一、《武神主宰》 作者:暗魔师

短评:本文讲的是一代强者秦尘由于好友背叛,意外陨落,却发现自己重生于三百年,主角秦尘利用上一所学,踏苍穹,逆乾坤,最终报仇雪恨,并且超越上一世的故事。 小说开篇就被眼前一亮的猪脚理念所吸引,瞬间沉迷其中,无法自拔。随着阅读的深入,不得不钦佩于作者君故事架构能力,不管是大的框架,还是小的细节,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中间的曲折离奇、高潮迭起更是在作者君极有技巧性的将故事与现实串联起来,让书友在不经意之间参悟个中道理,值得细细品味。字数1084万,连载中。

二、《仙魔同修》 作者:流浪

短评:本文猪脚有着张无忌的身世,杨过的狡侩,以及韦小宝的厚颜圆滑,令狐冲的洒脱再加上大是大非中所坚守的底限。书中每一个人物都并非纯粹的恶人也没有纯粹的善人,从凡人到修士再到天界的仙人,都有着一颗俗心,非常真实。本文就像在讲述一段平凡的故事,但却又令人感受到浓浓的温情,情节环环相扣,剧情实力精彩,没有审美疲劳感,语言风趣幽默,值得推荐!字数1123万,连载中。

三、《武道大帝》 作者:忘情至尊

短评:本文讲的是主角出身卑微,天赋一般,却意外的融合生死法则本源所化至宝,从此以后执掌诸天轮回,开创无上神通,最终成就一代大帝的故事。本书主角并不像某些书一样猪脚畅通无阻、一帆风顺,在这部书中能够感受到死亡的边缘,感受到勾心斗角,还感受到友情,而且角色的性格鲜明,剧情跌宕起伏、剧情内容丰富,语言通俗但却不失风采,总的来说,看得热血澎湃。字数1264万,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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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大好的秦小冬给将体内的绿光命名为‘乙木灵气’。在他看来,木生火。而生命则如火焰,只有康健,火焰才能旺盛。更何况《春秋繁露,五行之义》中说:“木,五行之始也。”

这个名字能更好的警醒秦小冬,虽然身怀天下独一无二的至宝,可切勿不要忘记‘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以免遭人妒忌,大祸临头。

满脸笑容的秦小冬平复了一下情绪,便离开了卧室。他决定做一道‘泥鳅炖鲫鱼’,先让李新芬吃一段时间。毕竟她现在身体太差了,而且胃口也不太好。

泥鳅属于高蛋白低脂肪的食物,含有较高的不饱和脂肪酸,一般人均可食用。特别适合身体虚弱,脾胃虚寒,营养不良的病人。

鲫鱼补虚,诸无所忌。只是感冒和发烧的不宜多吃。而且它还具有和中补虚,温胃进食,补中生气的功效。换句话说,就是可以起到开胃的效果。

泥鳅经过两次清洗,泥鳅已经变得很干净了。不过即便是这样,还是需要再次处理一下。铁锅中加入适量的水,烧制八十度左右,将洗干净的泥鳅到进去,随即盖上锅盖,将铁锅从炉灶上端下来。

经过这样处理的泥鳅不会破皮,还可以很轻松的将残余的粘液清理干净。

焖半分钟后,将泥鳅从热水中捞出,放入凉水中清洗。然后宰杀,顺便将头剪掉。泥鳅体内只有一条肠子,很容易清理。

鲫鱼不用去抓,水盆里还有五条,这是秦小冬前天从河里抓的。捞两条放入小水盆里,加入些许醋,泡十几分钟,用啤酒盖就能轻轻松松的清理掉鱼鳞。

用电锅做的食物和用铁锅做的食物味道截然不同;而用铁锅炖出来的鱼和用砂锅炖出来的鱼则有云泥之别。

砂锅是陶器的一种,陶器的发明是人类发展的划时代标志。千百年来都没有被淘汰掉。由此可见,砂锅在华夏人心中的地位。

砂锅炖汤,不能用猛火,这样很容易导致砂锅胀裂。必须先用温火,时间越长,味道越美。

用这种方式炖煮出来的食物营养保留程度更好,也更容易入味。而且砂锅保温性好,而恰好有些汤不能喝烫的,要喝温的。

既然是炖,就要原汁原味。秦小冬先将葱段放入锅底,又依次放入姜片和蒜片。为了去腥,还放了几颗山楂。

接下来,将宰杀好的小鲫鱼放进去,加入适量的水。将砂锅放在柴火炉之前,秦小冬还检查了一下锅底。

鲫鱼七分熟时,将清理干净的泥鳅放进去,又加入一碗水,再次炖煮。

为了熬这锅‘泥鳅炖鲫鱼’,秦小冬足足用了一个半小时。

炖好之后,秦小冬将砂锅端下来,放在早已准备好的小木架上,让其悬空,自然降温。这样对砂锅的寿命有好处。

家里的这口砂锅是秦小冬八岁的时候父亲秦卫国为了给他增强营养特意买来炖鱼的,用了十来年了。父母使用的时候都格外注意,秦小冬可不敢马虎。

秦小冬刚闲下来,睡醒午觉父亲秦卫国便从堂屋里走了出来。他摸出支旱烟卷点燃,才拧着眉头说道:“冬儿,不要怪你爹和你娘。咱没本事,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这话说的秦小冬心里很不舒服,坚定道:“爹,您和我娘已经把我养育成人了,接下来的事情我不会让您和我娘为我操心的。”

“那就好好干,争取给咱们老秦家争口气。”秦卫国鼓励道。

想到太极图和乙木灵气,秦小冬自信满满的说道:“您瞧好儿吧。”

又闲聊了几句,母亲赵慧敏也走了出来。又叮嘱秦小冬去了李来顺家不要乱说话,便拿起锄头离开了。

送走父母,秦小冬将砂锅放进竹编食盒里便去了李连顺家中。

当院门打开,一位柳叶眼,桃花腮,嘴唇上翘,模样和身段都不比刘久梅差多少的女人出现在秦小冬眼前。

不过她的穿着打扮比刘久梅养眼多了,白衬衫挽着袖子,黑色的紧身裤。

这位就是李连顺的闺女李新芬。她今年二十六了,还没嫁人。

城里的女人三十岁不嫁都没事,农村却不行。像李新芬这年纪的都属于老姑娘了。之所以不嫁,不是嫁不出去,而且三里五庄的男人没人敢娶。

她的故事比较现代化,就跟所有的姑娘一样,读大学的时候都想找位金龟婿,实现农转非的愿望。只可惜,这年头爱情并不长久。尤其是生活在一个浮躁的环境里,玩玩不合适分手的更是比比皆是。

李新芬读大学的时候换了好几位男朋友,最可怕的是被一位富二代搞大了肚子。她觉得这是好机会,想趁机领证。对方不同意之后她就在学校里大吵大闹,撒泼骂街。结果男方没有任何事情,她却被开除了。

她回村的时候孩子已经打了,可这事也在村里传开了,名声也臭了。李连顺原本想好好管教一番,再找个差不多的把闺女嫁出去。可李新芬根本瞧不上村里的汉子,说什么都不嫁。

又过了一年多,李连胜看她安稳了不少,又觉得一直在家里闲着也不是事,便让她去栗子镇的超市上班。可谁知没多久,就跟超市的经理腻歪到了一块儿,又被弄大了肚子被人踹了。

李新芬一气之下选择了药流,便回到了家中。没过多久便出现了夜间盗汗,食欲不振,月事不调的毛病。

李连顺怕把脸面丢到桥沟镇,便没带她去镇医院看病,而是找到了秦小冬。

看着秦小冬站在门口,李新芬一点也不客气,伸手便拽住他的胳膊往院里拉,笑道:“站在门口干嘛,还不快点进来。难不成还怕我吃了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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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会儿,相信你确实不想继续追那个男人了,我相信你之前是脑子进水才追的他了。”李薇薇说着,忽然一脸神秘地又凑了过来,低声道:“小叶,妹纸,我说啊,你之前是不是跟那个孟星云有仇啊?”

“真的吗?”李薇薇一脸怪异地说道:“难道你之前那种丧心病狂的追求和你惨绝人寰的浓妆不是为了恶心他的吗?”

李薇薇自以为猜到真相,然后暗戳戳地白了叱云叶一眼,用一种“我懂”的眼神看着叱云叶,终于一言不发地继续吃早餐了。

看到李薇薇安分了下来,叱云叶总算松了一口气,继续拿起手机,开始研究原本被原主存进手机里的情报。

孟星云的舍友卢荣新用肘部悄悄地碰了碰在一旁一言不发的孟星云。

听到这句话,孟星云立即不干了,他恼怒地移开一段位置,没好气地说道:“我家哪里来的小萝莉,八字没一撇呢。”

“人家姑娘那么不要脸的追求你,你就从了吧。”另一个名叫沈玉的男生戴着一副厚重的眼镜,一脸不怀好意地说道。

“你喜欢,你去追吧,肯定很容易上手。”孟星云一脸嫌弃地说道:“这么可怕的萝莉,我真是受够了。”

平日里打趣一下没关系,但是真的要他们找这样一个“什么都管”女朋友,他们会疯掉。

再说了,那小女生虽然很可爱,但大多数男生还是喜欢前凸后翘的女朋友,幼女……可是会少很多乐趣的……

叱云叶没有特意去听周围嘈杂的声音,她主动屏蔽了那些声音,所以就没有听到孟星云和他舍友的那些对话。

就算听到,叱云叶也毫不在意,反正她已经打定主意到此为止,以后也不会跟孟星云有任何交集,他们怎么想,又与她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点食堂人很多,一边走路一边玩手机可是会出意外的,叱云叶可不想横生枝节。

李薇薇将用完的碗筷端走,叱云叶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

期间,叱云叶路过了孟星云那一桌子,正当那些男生屏住呼吸,心中暗叫糟糕的时候。

叱云叶却目不斜视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就这么走开了……

一桌子人都呆愣地看着叱云叶离去的背影,一脸不可置信。

卢荣新狠狠地拍了拍孟星云的肩头,“哦喂,你们刚刚看到没有?看到了吗?”

“她竟然没有留下来纠缠星云,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还是我没睡醒?”沈玉也是一脸诡异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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