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男生装深情请我吃饭又鸽子我。一会演流氓一会演绅士?

我的房子买在郊区,到市区的交通并不便利,总之公交换地铁大概要1个多小时。那个公园人迹罕至,偶尔有些老年人过去晨练,他们会把家里的剩菜剩饭带过去喂猫。我这样过去散步的闲人都不多,把熊男丢在那里,应该不会有城管打狗队发现。 我打算定期过去看看熊男,毕竟是条生命,总不能说丢掉就丢掉。回到家里,女朋友还在打游戏,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敲。我压抑了一下火气对她说:“小玲,你该睡觉啦。”“不,明天又没事。”你TMD哪天有事。我在心里骂了一声,耐着性子继续说:“给我用一下电脑好不好?我稿子还在里面,明天要交啦,拿了稿费给你买衣服。”“你那点稿费?我买装备都不够哦。”她总算是回头了,脸上挂着不屑和不爽:“要靠你这点钱,我早饿死了。”我觉得太阳穴狠狠的跳了一下,然后全身的血都往脑袋上面涌,她轻蔑的嘴脸忽地变得模糊,甚至有点摇晃,喉咙里面隐隐约约有一点铁锈味,那股味道渐渐漫延开来。“好,好,你玩吧。”我赶紧转身跑进厕所,把头对着马桶干呕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并不想吐。站起来洗了把脸,看看镜子里面的我,神色可怖而无奈。“哎呀老公!”我听见她在叫我,正想答应,这才意识到她从来不叫我老公,应该是跟谁在音频吧?“好啊好啊!就去龙之梦那家店吧!”“你死样哦!干嘛啦!”“我比她差啦?侧那!”她的声音越来越大,我觉得太阳穴又跳了起来。
  过了半个月,我在家里写一片无聊的命题采访作文时候,忽然听见楼下很喧哗,我打开窗户,几个穿着厚厚睡衣的老阿姨聚在一起扯谈,声音大到窗户都隔不住。我当然没有勇气向下面大骂一声三字经然后请她们闭嘴,反正脑子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我索性换了身运动服,想出去跑一跑。女朋友昨天又是通宵游戏,现在都10点了,她还睡得死死的。在小区我邂逅了那几位老阿姨,她们客气的跟我打招呼:“小杨,出去锻炼啊。”


  玲玩到凌晨四点才回来,她看见我还在等她,并没有半点感动,“哼”了一声就往卧室走去。我脸上挂着讨好的笑跟在她后面:“玩得开心吗?”“还行,李辛如又换了个男朋友,做地产的,送了她一套房子,今天就在那里办得party,这个无作坯,成天换男宁。”玲脱去外套,只穿了个胸罩走进卫生间,我屁颠屁颠的又走到卫生间门口:“玩得不开心以后就不要去了,家里也挺好。”“是么?”她在刷牙,声音含糊不清:“没看出来。”我又觉得太阳穴突突的跳了,赶紧深吸一口气,换了张更谄媚的脸:“玲,我想明天你陪我去趟南京西路。”“干嘛啊?”我竟然有点不好意思,犹豫着说:“我俩在一起也有两年了,我想明天去看看戒指。”我顿了顿:“我们结婚吧。”
  玲的动作停止了,她看向我,眼睛里全是不敢相信。“结婚?”“是啊。”玲厚厚的妆容下面看不出她到底是在哭还是在笑,但我能感觉出来,她有些感动。“杨,你不是开玩笑吧?”玲扔下漱口的水杯和牙刷跑过来抱住我,用满是泡沫的嘴吻我:“天啊,我要结婚了!”我一半感动一半庆幸,感动的是我用宽容赢回了玲,庆幸的是我没有真的如幻想一般,让这段可以被挽回的感情变成彻头彻尾的悲剧。只是……悲剧从一开始就是悲剧,中间的喜剧插曲,只是更多不幸的铺垫罢了
  又是将近一年过去了,我已经向玲求婚,两人的关系有所回转,起码表面上是。我约稿的杂志越来越多,所以现在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在写作上,其他的时间我会跑步去熊男栖息的公园,我去的次数并不多,也不是每次都能见到它,但是每次见到它的时候,都会惊讶的发现:这小子好像停不了长个,它已经是一条大到足以让成年人感到害怕的狗了。公园一如既往的没什么人去,至从大量死猫被发现后,那些原本来晨练的老人也不敢去到这里,在我眼里他们虽然苟延残喘,却无比珍惜自己的生命。“作孽哦!也不晓得啥拧嘎狠心。”楼下的老阿姨说到这里眼泪都要下来了,却忘了那些她曾经也为那群弃猫添砖加瓦,她养得一只老猫因为年纪太大就是被她扔在那家公园,现在如果没有老死,估计也成了熊男的食物。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看见猫尸的震撼随着熊男对我的亲近逐渐淡化。我不知道狗是不是吃猫,但是狗曾经是狼,狼什么都吃:事实上我也见过熊男吃过老鼠。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么天经地义的事在这帮自以为文明慈悲的老女人那里竟然变成了残忍,我不禁觉得有些好笑。有一天跟熊男玩得有些晚了,我告别熊男,一个人往公园门口跑去,快到公园门口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披头散发穿着睡衣也在遛一条大型的金毛,没有牵绳子。


从那一天起,我开始迷上了生食。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些日本料理和3分熟的牛排,但渐渐的,这些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开始吃一些超市新批发来的鲜肉,或者从市区那里的烧烤店直接购买没有涂料的肉料。或许是新鲜的肉和血滋养着我的灵感和才华,我的稿子开始被一家高端的杂志盯上,他们雇我给他们写一个专栏,并且通过他们我认识了一个靠谱的出版商,出版商表示对我的文风很认可,给了我一个命题,让我一个月内给他一个写作计划。一切一切,都是从那个晚上开始好转,我无比怀念那条金毛略带温热的血和肉,还有内脏……我每天都会腾出时间去看熊男,给他带去大块的鲜肉-公园里面的流浪猫已经不多了。而熊男的体型也逐渐定格成为一条让人不寒而栗的食肉猛兽。我喜欢看它把嘴抵在地上然后发出压抑的嚎叫的声音,那一刻我的血液也为之沸腾,无穷的灵感和精力也在那一刻融入我的体魄之中。玲和我的关系也不错,虽然她偶尔发发大小姐脾气,但比起以前她从心里厌恶我的那种状况,已经好得多了,我开始筹划今年年底和她结婚的事情,两人有一天一起去看了婚纱,玲并不中意,她说要去另一家婚纱店看看,恰巧那天我要交一篇稿子,独自一人回到了家里。


我抬头看着中年妇女,对她笑了笑:“阿姨,不好意思啊,这大冷天的。”她一直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剧痛,还是恐惧。我想赋予她更多的绝望情感,越多的佐料才能烹调出最可口的美味。当然,这只是个比喻,现在没有比生肉更吸引我的食物了。
  熊男可没有那么有耐心等待,它一会站起来,一会坐下,发出快乐的声音,催促我继续表演。我猫下身子,从女人的脚趾开始,细心的用榔头开始敲击,每次敲击的间隔都恰到好处,不至于让剧痛一下折磨死她,让她得以缓解,直到她的两条腿变成一小节一小节,无力的从洗手台子垂到地上,彻底失去了运动的能力,只能微微打着颤。得让她休息一下。我用针筒从口枷的间隙给她嘴里送入一些葡萄糖溶液,哦,忘了交代了,这些都是我和小玲在家里颠鸾倒凤的道具。“喂,好点了没有?”我关心的抓过她的头发,她眼神呆滞,想要转开眼神,我嘿嘿笑着,亲了她额头一下,拿出了切割带肉的骨头的刀具。她看到了刀具,用尽剩余的力气挣扎起来。“别怕别怕。还没到那一步。”我模仿穆托姆博盖帽后的样子,得意的晃动着手指。看到这女人惊悸的眼神,我不由的哈哈大笑:哪有那么快!我用刀从腰那里把女人的衣服一件件切开,往后面脱掉……嗯……怎么说呢,她的**实在是不堪入目,看她也才40多岁的样子,脸已经够丑了,身上赘肉竟然还可以多成这个样子,真是不懂得保养。不过,胸很大。我放手上去揉捏着,她想要躲开,却根本不能够。“舒服吗?”我的声音逐渐夹杂了粗重的喘息,下面也硬到不行。
  我慢慢褪下裤子,手还在那里揉搓着。Bingo!她总算是猜对了我接下来要干什么了,我能感觉的到她居然放松了一点,活到这把年纪,果然想得开一些。“妈的,便宜你了。”我笑骂着抬高她的腿,她的腿已经碎了,被我架在肩膀上,好像扛着两条带鱼,她额头又渗出了细细的汗珠,想必疼得厉害。“真是个婊子啊。”我一边做一边捏了捏她碎掉的大腿,剧痛让她的里面一阵收缩,我爽的差点要晕过去了。“哇……你***厉害。”我赶紧抽了她一个耳光,刚刚差点就缴枪了。还是那句话,哪有这么快?
  “呼,呼……”我好像虚脱了一样,在水池那里清理着。熊男貌似对刚刚的环节意兴阑珊,趴着竟然睡着了。“哎,畜生就是畜生。”我细心的给中年妇女披上我的羽绒服,好像她是我最中意的情人一般。她刚刚因为过于虚脱,昏过去了一次,我也不急于把她叫醒,让她慢慢休息,人的生命看似脆弱,实则强韧无比。我看了看手机,才7点,小玲通常11点前才回来,时间还是有的。穿上裤子,我觉得体力消耗了不少。而我唯一的观众也对刚刚的环节表示失望,我蹲下来征求熊男的意见:“小子,你还想多玩一会吗?”熊男幽怨的把头别开,表示“玩儿蛋去吧你”。“你小子。”我笑的不行:“就知道吃。”我拎起榔头:“今天你想吃多少吃多少。”女人好像刚刚醒过来,我掀掉羽绒服,她打了个激灵。我忽然有点可怜她,良心发现一样对她说:“我放你走好不好?”她猛地坐起,拼命的点头,我一度担心她连脖子都会断掉。“可是阿姨,我听说你没有儿女,老公也死了很久了。对不对?”我颇有些八卦的问她,她一怔,眼神变得空洞悲哀,眼泪慢慢涌了上来,半天才默默的点了点头。“对,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对你。”我丢掉榔头,双膝跪地,揪住自己头发,痛苦万分。“那你有没有其他的亲人朋友?”我眼泪反而比她先下来,她思考片刻,又默默的摇了摇头。“你现在的伤,肯定是终生残废了……天啊,我都做了什么……。”我慢慢站起来:“那我放你走,谁来照顾你?谁来出这笔巨额的医药费?谁来替你养老送终?”她的目光愈发黯然,因为她看见我重新拿起了榔头。“我就做做好事,活着未必是件好事啦。”我终于憋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把她两只手分开固定在两个龙头上,怕不结实,又加了一道皮带,把她的脖子和水管连在一起。我满意的看着被整个人架起来的女人。接下来松下来她的一只手,按在台子上,我挥起榔头,彷如锻造一件艺术品,一下、两下、三下,我看到许多细小的红点嗤了出来,刚开始的时候,那只手还会随着我砸下去的频率收缩,慢慢的,那只手已经无法蜷曲起来了,我从手掌到肘部,一下,又一下的重复着这件我从小就梦寐以求的工作。熊男不知道什么时候站起来了,大概是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刺激了它,它有点焦躁不安,甚至几次走到洗手台前,人立起来,我怕榔头不小心伤到它,喝斥它走远一点。好了,我握住她的手甩动了几下:“同志,您辛苦了。”她的手以不可思议的角度甩动着,我很绅士的吻了那只血肉模糊的手背,然后放开,她的一条臂膀软软的耸拉了下去。这似乎后她的眼神已经不在求生,而是在乞求我快点杀了她。


哦对了,我跟她结婚了。结婚后小玲变得懂事了许多,甚至开始做家务,也出去找工作,恰巧我专栏的一位熟稔的热心读者公司需要人,便让她过去做前台。这样我就拥有更多的私人空间和个人时间了。我每天都会生吃一个鸡蛋,喝上一杯牛奶,主食大多数时候则是抹了芥末粉的各种肉类。我的肠胃有如钢铁,每天和熊男在公园里打闹嬉戏,我觉得我的力量在逐渐被赋予了一种野兽的灵动。我不必担心我的事业,因为现在我已经完全可以算是一个中产阶层,甚至在上流社会也有我的粉丝。我不必担心我的爱情,因为小玲对于脱胎换骨的我死心塌地。我不必担心我的身体,因为它正处于巅峰的状态。我更不担心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它对于我来说完全是最美好的回忆,我甚至在和小玲ML的时候需要不时回想那晚的情节才能够最终释放。我只是担心熊男,它吃得越来越少了。
  Hey,小伙子。”我拿着一块全是血的牛肉,熊男只是嗅了嗅,便兴味索然的别过头去。“挑食。”我拿刀割下一小块,送到嘴里嚼起来,牛肉和三文鱼不一样,非常有韧性和嚼头,而且不加任何佐料的味道才是最原始的鲜美。“那你想吃什么?”我在想是不是要带它去看宠物医生,但是这么大条狗,带出去我会非常麻烦,而且我也不敢保证熊男会在我在场的情况下不攻击其他的人类。“猫?”不对,公园里面的流浪猫数量近期又多了起来,说明熊男很少再去捕食。我把手放在它的背上,甚至能摸到它凸出的肩胛骨,让我心疼到半死。“它究竟想吃什么?”我想得出神,刀不小心刺到了手腕,一股红色的液体像活物一样在我的手腕上蔓延。妈的!我赶紧用嘴堵住伤口,伤口不大,但是刺得蛮深,我站起来用餐巾纸按住伤口:“熊男,我今天先走了。”我忽然打了个寒颤,因为熊男盯着我的目光。“喂,小子。”我觉得好好笑,手用力一甩,血溅到熊男面前的水泥地上。它后退了半步,又急不可待的窜了回来,舌头在地上一顿乱舔。我用衣袖把伤口别住,手上的刀对准了熊男。“Hey,看这里,看这里。”它注意到了我的刀,警惕的停止了舔食血液。“记住这个味道了吗?”我狞笑着前进了一步,熊男站在原地没有动。“这是你主人的味道。”我挥了一下小刀,正常的成年人,即使带着刀具,面对熊男这样野性十足的怪物也会心生惧意,但我不同。“这也是你同类的味道!”我怒吼起来,刀对准了它的眉心:“你敢吃我!我就吃了你!”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也幻化成了一只挥舞着利爪獠牙的猛兽,熊男的毛发直立,伏低了身子,喉咙里也发出威胁的吼叫,我毫不退让的继续朝它走去,终于,它向后面跳开了,原本低沉的咆哮变成了小狗害怕的呜咽。“这才对。”我蹲下抱住它的头,它是真的瘦了。“我会让你吃饱的,别担心。”我心疼的抚摸着它。
  去超市购物,那个收银的那个小姑娘好像有意无意的跟我搭话:“你最近怎么不买肉肠给狗吃了?”我想起熊男,苦笑着说:“它挑食,吃了好的就不愿意吃肉肠了。”小姑娘捂住嘴笑了:“这狗真逗,肉肠都不吃,难道还吃龙肉。”我摇摇头:“龙肉不至于,人肉就可以了。”话一出口,两个人一起很没营养的笑出声来。“您不是上海人?”她已经打包完了,却不急着接过我的钱。我点点头。


“我会找到你。”朦胧中她如此说道,她的嘴唇殷红如血,无比妖艳。在长沙的最后一个晚上,我翻来覆去的看手机上钟莹留下的号码,我有打给她的冲动,在我邂逅熊男以后,我自以为身体里面原始的兽性被唤醒,在这个号称文明实则退化的社会中占有绝对强势的力量,我轻而易举的杀死了两个人,轻而易举的逍遥法外……但是认识钟莹以后,她既带给我巨大的神秘感,也让我本能的警惕这个女人。她让我觉得躁动不安,让我失去了强者的自信和自豪。她是我的同类吗?我甚至猜想她是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只是为了将我绳之于法而千里迢迢的假装与我偶遇,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收集证据。我不断的做俯卧撑,希望能够把自己累垮,不去想钟莹,但是她的影子如蛆附骨,挥之不去。我只好穿上外套,找了一个酒吧,拼命喝酒,空腹的我很快就醉了。回旅馆的路上,酒精上脑,我跑进一个小巷干呕起来,当我抬起头,两个陌生的男人一前一后的堵在小巷两头。“兄弟,穿那么好,借点钱花花咯。”个字比较高大的那个男人显摆着手中的刀,路灯下面他的神色异常轻松,大概是觉得今晚这单生意十拿九稳。另一个男人走上来,开始搜我的身。我心跳忽然加速,好像感觉不到我的四肢,头脑却异常的冷静……不,不能说是冷静……他们的动作变得缓慢,我狞笑着抬起了手。搜我身的男人没有带刀,我握住他伸过来的手,直接扭断了他的指头,然后在他因为剧痛而哭喊之前,我抓住他的头发,猛烈的撞击在墙上。路灯昏暗,我只能感觉到手上沾满了粘稠的液体,那一刻我有些眩晕,急忙把手凑到嘴边,贪婪的舔吸起来。“妈,妈比的癫子!”另一个男人挥舞着刀刺了过来,我用手去挡,刀却从我的腰哪里擦过,我死死的抓住他伸过来的那只手,左拳像一柄锤子一样击中了他的脸-我想他的眼睛和鼻子应该完蛋了,并且有脑震荡的状况出现,他的眼神游离,一时间没了下一步的反击。对不起了。我忽然觉得很饿,在我失去控制之前,我举起他的一只手掌,恶狠狠的咬了下去。男人撕心裂肺的哭号在我耳边变得细微无比,我嘴里的指头好像最鲜嫩的春笋,肉不多,所以我用手帮忙,牙齿像一把钢刷一样剔着指头上面的肉,手指的骨头细小,用后槽牙磨碎后,一点点骨髓的味道让我惊喜异常。指甲被吐了出来,因为那实在不怎么好吃……我从他的伤口大口大口的汲取着温热的鲜血,他好像不敢相信的看着我


我本来是想多吃一些的,因为跟人的其他腹部肌肉和软体组织相比,手掌只能说是一般般-你见过有拿凤爪当主食的宴席么?月色如洗,我看着夜幕,感觉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了自己,让我觉得强大而安心,我想这个时候即使是钟莹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也敢扭断她的脖子大快朵颐。我张开双臂,兽血在我体内奔驰流淌,我仰天发出最原始的怒嚎。
  不记得谁说过,人是由一个个分离的人格合并而成,而人格的切换,完全是由人本身的意愿来控制。这就是为什么抢劫的人总是凶神恶煞,QJ犯总是一副猥琐的嘴脸,而一旦犯罪,成为惯犯的几率又是那么的高。劳动改造?拜托,强扭的瓜总归是苦的。犯罪者的意愿,除去第一次的冲动,大部分都是自己的意愿,他们愿意用自己最残暴的一面换取金钱、快感,或者别人的尊重。可能你在地铁站看见一个可怜的老太太向你要一点回家的零钱,你慈悲怜悯的人格让你明知道她可能转身就去麦当劳买大杯可乐也拿出几个硬币送给她,但她贪得无厌的继续向你索要更多的零钱并说“这些钱不够买车票”时,你可能会愤怒的戳破她乞讨的幌子,甚至会一把抓过她手里的硬币,脾气差一点的,保不准会用力推她一把。真是好笑,明知道她是在骗人说谎,为什么还有人愿意给钱?难道他们是昨天刚刚生下来的?所以说那些无聊的人格会随着不同人的意愿一再出现,如果老太太说几句感谢的话语,给钱的人大概会有一种自我满足的感觉,哪怕他兜里的钱还没老太太内衣口袋里面的碎票子多。在这个社会上,人类最本我的追求中,第一是自我价值的实现,第二是性,第三才是爱。现在的我,自我价值的实现不再是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而是让周围的人全部变成让我不断进化的养料,让我将他们的血和骨在我嘴里粉碎,而我,将屹立在食物链的顶端-万物之灵之上。而在那里,是否还会有另一个同类在等着我?与我惺惺相惜,血脉相通?抑或是,与我争食?飞机的高度逐渐降低,我看着夜幕下灯流如水的城市,如同一个帝王一般君临而下。
  回到家里,小玲居然做了一桌的菜:“你敢三个小时关机不接我电话,我就猜你肯定要回来了。”她得意洋洋:“女人的直觉呐。”我颇有些惊讶的看着桌上的鸡鸭鱼肉,不是因为饭菜本身有多吸引我,而是因为这丫头居然开始学着做饭了。“你这几天打我电话那么勤干嘛?”我笑嘻嘻的抱起她:“怕我在外面干坏事啊。”小玲撇撇嘴:“这个不担心,你干在外面干坏事,我就在家里干坏事。”我哭丧着脸说:“老婆大人,饶了我吧,我哪里有这个胆子。”她捏着我的耳朵来回摇摆:“我谅你也没这个胆对不对对不对。”“是是是是……”我赶紧投降,她乘机从我怀里挣脱:“赶紧吃饭,尝尝老娘的手艺。”她走到一边拿起手机:“你先吃啊,我打个电话。”一边说一边往阳台上走。“什么电话还要躲开我。”我饶有兴趣的拿起筷子,不管怎样,小玲的菜我一定要捧捧场。“公司的事体,侬别管。”她把阳台上的门也关上了。“神经啊。”我欣慰的看着一桌饭菜,呵,居然还有酒。“我又不喝酒,这破记性。”但是酒让我想起了昨天晚上的并不尽兴的饕餮之宴,我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夹起一块可乐鸡放进嘴里,如同嚼蜡。“太挑食了是不好。”我闷头吃饭,菜也尽量多吃一点,我可不想小玲误会不高兴。透过阳台的玻璃门,可以看见她在阳台上打电话的样子,她手舞足蹈,很开心的样子。她跟谁在说话?这么开心?我问了自己一个无聊的问题。
  吃完饭,小玲很贤惠的去厨房洗碗,她挑着眉毛对我说:“大爷,您现在是家里的主心骨,坐着别动,这些粗活让丫鬟我去做就好了,你只要一会……”她故意作出一个很YD的表情:“让小的开心开心就好了。”我装出严肃的表情,用张铁林的声音说道:“几天不见你就学坏了。”心里却很开心,或许就是因为小玲,让我始终保持着一丝人性,我相信不论如何,我都不会想把这个我爱的女孩子当做我的食料。这样究竟好吗?我偶尔也会想想,其实之前我在脑海中已经幻想过很多次把她杀掉,尤其是吵架或者她对我冷漠的时候,但当我通过熊男释放出人类最原始的力量之后,我发现我和她的矛盾逐渐减少,她也更加的迷恋我。至于她过去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我不关心,因为我有足够自信我强势过任何一个同性的同类。小玲的手机响了起来,我一看屏幕,对着厨房喊了一声:“小玲,你同事的电话。”她急忙跑了出来,手上还带着洗碗的水,在围兜上胡乱抹了一把,把手机接起来:“喂?Marry啊,不是说了今天晚上我老公回来不能去了吗?你让别人陪你去嘛。”她又走去了阳台,又把门关上了。我觉得额头上面的血管发涨,一种最为恶毒的怨念慢慢从我内心膨胀起来。我的听力比以前好很多。所以刚刚我听到电话那一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有些失望,但随即又雀跃了起来,在这里,我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死她,然后让她和白茹一样,彻底消失。“到了?”她不知死活的问我。“到了。”我微笑着点点头。“那接下来做点什么?”她斜过身子,好看的侧脸就在我的面前:“要做吗?”“当然。”我紧张的回答,手却还插在兜里:“你不愿意?”“可以。”钟莹挑衅的看了我一眼,手慢慢的挑落了吊肩,她的外套大概在车里,所以她的衣服就那么滑落了下来。我整个人僵在了那里,握住刀的手仿佛被缝在了口袋里。他妈的,熊男!熊男!!我在内心拼命呼喊熊男的名字,但是它却好像从来不曾在这里出现过一样,那只给予我无穷自信和力量的巨兽并没有迫不及待的冲进小屋,和我一起把钟莹撕得粉碎。钟莹一步一步逼近了我,她握住我的左手,放到自己的胸前,她的肌肤如同冰块一样,她,她真的是活物吗?我无法再克制自己的恐惧,折叠刀被我甩开,指向钟莹的脖子。“我随时可以杀了你!”我恶狠狠的,毫无风度的威胁着面前手无寸铁的女人。“然后呢?”“我会把你吃掉。”我得意的舔舔舌头,刀给了我勇气,让我觉得安心。“你吃过几个人?”她脸上带着事不关己的冷漠,我的刀在她白皙的脖子上刺出了一滴血珠,她发出了一声细长的呻吟。“十个?五十个?”“不管你的事。”我的刀无法再前进一丝一毫,钟莹散发的气息竟然如此强大。“哎。”“你拥有力量。”她举起手,捧住我的脸。“但是你只是个孩子。”“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你下一个目标是谁?”我的手不断颤抖,我开始后退,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泪流满面。“我可以帮助你。”钟莹表情变得温柔。“我可以教会你如何成为真正的野兽。”她的语气无比坚定,我捂住头跪了下来,无数个声音在我周围嘲笑我,让我觉得自己无比渺小,卑微,低贱。而熊男,至始至终都未出现。醒来的时候,我居然在家里的大床上,玲在穿衣服,嘴里不停的说着“要迟到了”一类的话。脑袋疼得厉害,我怀疑昨天晚上钟莹是不是给了我一榔头。“上班去了?”我吃力的支起半个身体,玲没好气的说:“废话,难道本姑娘像是游手好闲的人吗?侧那。”她走出卧室,又探了个头回来:“今天我要跟同事一起吃晚饭,你自己吃剩菜啊。”我笑笑:“昨天那个Marry啊?”玲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是啊,她老烦了,我像她妈妈一样,什么都让我陪着。”“人缘好是好事。”我也起床了,伸展了一下身体:“有事打我电话。”“你真好。”玲亲了我一下。“昨天晚上我梦见我俩买的那只狗了。”我实在没话了,把话题往熊男身上扯,它和玲是我最珍惜的亲人,我想她们总有一天会见面的。“哪只狗?”玲好像不记得了。“就是在淮海路买的那只,你让我给丢了,挺可惜的。”“哦哦哦。”玲一边穿鞋一边抓起包:“死都死了,不丢掉干嘛?做火锅吃啊?”她出门了:“自己乖啊。”门关上了。什么?熊男死了?什么记性。我无奈的摇摇头。昨天晚上与钟莹的见面好像真的是一场梦,我暗自舒了口气,现实中与她碰面,我想必不至于如此不济。我披上外套,准备去公园看看熊男,口袋里的一件硬物掉在了地上。是那把折叠刀。
  我打的去一个建材市场买了一把钢锯和一把锯条,然后在一家社区医院买了几大瓶消毒酒精和医用胶带。还得买点什么?我暂时想不起来,回家的的士上我给小玲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要在市区应酬,这两天可能不会回去了,如果回去我会给她电话,枕头下面放了点钱,让她节约,别乱花。一切一切都好像热恋中的男友叮嘱女友该如何如何。“您对女朋友真好。”


原标题:脱单路上的酸甜苦辣

世上本没有“脱单”这条路,“要脱单”和“要单身”都不适合作为既定目标。打破那些“必须”的,往往是我们自己。

    直到有一天,我对他的一张照片研究了整整5分钟后,发信息跟他说这张照片不可能通过自拍完成。老宋这才回复我说是一位同事帮他拍的,是个姑娘。

    老宋办婚礼那天我正在外地出差。坐在机舱里等待起飞时我看到了他发在朋友圈的现场视频。新娘身穿雪白的婚纱,正在和几个朋友一起往老宋的脸上抹着蛋糕奶油,老宋的脸很快就被奶油和笑容铺满,视频画面因拍摄者狂笑而剧烈抖动,背景音里满是宾客的欢呼……飞机在如奶油一般的云层里穿行时,我脑海里依然回想着视频内容,心里一边替老宋开心,一边再次默默地笑他被自己“打了脸”,此人曾信誓旦旦地扬言要单身一辈子。

    我和老宋是在大学的摄影社团认识的,我进社团是因为喜欢摄影,他是因为喜欢社长。老宋是那种做什么事都很认真的人,虽然动机不纯,但凭着自身有摄影的基础,加上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最终完美地隐藏了真实目的。社长是大他两届的学姐,很快在芸芸社员中发现了老宋,并抱着培养下一任社长的想法经常和他接触交流。老宋马上抓住这一大好机会,拼命了解对方的喜好,于是他开始自学电影史和电影理论,研究淮扬菜,定了闹钟抢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按老宋的话说,最终他凭借自己的用心和颜值赢得了社长的青睐。那段日子,老宋乐在其中。

    直接说结局,两年后社长去美国读研,两人的异地恋无疾而终。老宋不但做事认真,而且很理性,分手后只是沉默了几天便做了总结。食堂里,老宋坐在我对面,盯着盖饭自言自语:谈恋爱变数太多,太不稳定了,没有必要,还是一辈子单身比较好。我啃完手里的鸡腿,像知心姐姐一样对他说:只是一次分手而已,不要那么消极。老宋把目光移向我,严肃地摇摇头:“你不懂。”

    “什么都懂”的老宋重新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但他的生活并没有变得黯淡无光。老宋成为摄影社团的新社长,经常带领着社团外出采风,讲解摄影知识。在前任社长的影响下,他也爱上了电影,乐此不疲地学习着电影理论。大学期间,他再也没有交过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老宋去了澳大利亚读研,回来后留在北京工作。老宋一直过着快乐的单身生活,那年他放出的“单身一辈子”的宣言似乎正在一点点成为现实。然而老宋的爸妈岂能容这等事发生?相亲很快便被安排进日程。大学时代的朋友,只有老宋留在了北京,于是我跟他时常见面,听他讲述他相亲的那些事儿。老宋的相亲全部以失败告终,聊得最久的一个姑娘也以“没房”为由,结束了进一步的发展。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不拿出当年追社长的劲头,因为我知道他本就无意,这样做他不会快乐。

    老宋在一家传媒公司工作,经常天南海北地到处跑,去拍摄素材。于是朋友圈里总能看到他发的风光照,有时照片里也有他的自拍——他一个人站在山顶,一个人躺在海边,一个人走过竹林,全部都是一个人。他手握遥控器,操控着无人机,拍下一张张可以作为电脑壁纸的美图。看得出,老宋是真的很快乐。

    直到有一天,我对他的一张照片整整研究了五分钟后,发信息跟他说这张照片不可能通过自拍完成。老宋这才哭笑不得地回复我说是一位同事帮他拍的,是个姑娘。这个姑娘后来成了老宋的女朋友。

    也许老宋也觉得这事有点“打脸”,于是主动提出请客。酒过三巡,我终于开口问他:这一回不怕不稳定?不怕变数太多?老宋的脸有点红,他尴尬地笑了笑说:快乐最重要,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比我一个人还要快乐。

    老宋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桥段,但也许这就是“脱单”路上,人们最真实的酸甜苦辣。世上本没有“脱单”这条路,当有人将它作为目的,便有了这条路。曾经扬言要单身一辈子的老宋其实最终也成了赶路人,只不过他的目的地是“快乐”。“要脱单”和“要单身”都不适合作为既定的目标,打破那些牢牢地守护内心原则的人往往正是我们自己。

    再后来那个姑娘成为老宋的新娘,婚礼的电子请柬做好后,老宋第一时间发给了我,我一张张地翻过他们的婚纱照,最后进入留言页面写下一句话:“祝老宋此生做个快乐的人!”

    有时候我们也会陷入疑惑:脱单的flag常立常倒,但我们真的迫切需要恋爱关系吗?急于寻找到的感情,又会是一段好的感情吗?

    去年4月,喜欢的歌手发了新歌,我快乐地在朋友圈分享了一句歌词:“We are made to love”,微信自动翻译成“我们注定相爱”,于是底下收获了大批“吃瓜”提问:“是不是脱单了,咋没配图呀?”“哇,是官宣吗?”我哭笑不得地解释:“没有没有,只是爱豆新歌歌词。”并在朋友们的遗憾和催促下加了一句:“行吧,我努力不负众望,早日脱单。”

    掐指一算,我的唯一一段恋爱经历是在大二暑假,距今已过去4年,对象还是我的高中同学。恋爱只持续了短短一年,其中80%的时间都在异地,算不上是一段体验良好的亲密关系。当这段感情无疾而终,我对脱单这件事更加谨慎。毕竟,“一见钟情后便能厮守终生”的桥段只存在于小说和电视剧,彼此三观的接近和生活习惯的磨合才是长久相处的关键。只是,再次脱单似乎变难了一些:当人们更明确地知道自己不喜欢什么,底线在何处,遇到合适的那个人的机缘也变得难以预测。

    好在单身生活足够丰富,分手后,大四忙着升学写论文。读研期间,时间更是稀缺资源:课业和实习容不得懈怠,闲暇时间除了和闺蜜一起玩,还要匀给喜欢的书籍与电影。除此之外,脱单的外部环境也不怎么友好。学校男女比例3∶7,举目望去都是漂亮小姐姐,男生人数不多,合适的更是屈指可数。我又是一名“社恐”选手,秉持着“别人不找我聊天,就不要没事打扰对方”的原则,每日清晨只有各大微信营销号和我说“早安”。本科期间尚有在学生组织拓宽社交面的热情,读研期间疲于在事务间周旋,一个社团都没参加,半自愿半被迫地“醉心”于学术之海,和男生唯一的亲密接触,大概就剩下往实验参与者脑袋上戴电极帽,体贴地问他前一天晚上有没有洗头。恋爱这件事,似乎逐渐沦为了非必需品。

    只不过,每逢节假日,看着已脱单的室友打扮得甜美可人出门约会,留我一人独守空房,甚至很难约上人一起出门玩耍。那一刻,脱单的念头便会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研一的春天,和我一样单身的闺蜜环环经历了家人的“旁敲侧击”,接受了单位领导对感情生活的“贴心关照”,还时常被脱单室友塞一嘴甜蜜“狗粮”。饱受刺激的她毅然决然地拉上我,筹划着开启“脱单大作战”。当时的我刚搞完实验项目,追的明星好巧不巧“塌了房”,内心正有些凄然,恋爱似乎也是时候提上议程,两人一拍即合,踏上脱单征途。

    “脱单作战”第一步——求姻缘。环环煞有介事地告诉我:一位成功脱单的朋友说,妙峰山求姻缘“特别灵”,求完一个月后就有男朋友了。妙峰山距离城区很远,公共交通往返要花4小时。北京的郊区还是春寒料峭,我们一路看着光秃秃的景致,爬上了妙峰山,拜了月老和关公,在回程的车上累到睡得天昏地暗。但一个月后,我和环环并没有如愿以偿地成功脱单,北京同学好心地告诉我们,妙峰山是“求子”的,环环冲我尴尬一笑:“嘿嘿,决策失误。”

    想必姻缘这件事,求神不如求己,环环拉着我走上了另一条路——拓展社交圈。环环的已脱单室友热情地帮我们筹备了与隔壁大学男生的联谊计划,毕竟只有认识新的男生,才可能拥有新的机会。在某个周末,联谊计划新鲜出炉——结成10人小组徒步奥森公园。看到计划的我和环环眉头皱了起来,信奉“生命在于静止”,能坐就不走的我俩对徒步半点兴趣都无。加之计划执行的那周还下起了难得一见的春雨,徒步计划便一推再推,最终搁置。

    除此之外,我们还进行了许多尝试,比如转红螺寺、参加单位联谊会、高中老师介绍相亲……但最终神仙似乎也没能听到我们的愿望;联谊会上的男生,可能跟我们一样“社恐”;环环相亲的当天,被对方放了半个小时的鸽子,最后生气地回了家。纵观尝试脱单的这一路,说不上跌宕起伏,但也算得上丰富多彩,酸甜苦辣一应俱全。有时候我们也会陷入疑惑:脱单的flag常立常倒,但我们真的迫切需要恋爱关系吗?急于寻找到的感情,会是一段好的感情吗?

    兜兜转转间,我们逐渐释然,对脱单这件事变得佛系。脱单路漫漫,但好好过自己的生活、顺其自然才是唯一途径。去年10月,环环因为学打羽毛球,在体育馆认识了一个男孩,两人一起打了4场球就顺理成章地在一起;我则是在某一次实习中遇见了三观契合的小伙伴,在长期的相处中逐渐确定就是对方。缘分强求不来,但正在随时发生。

    母亲甚至变得更加来者不拒、毫无原则。天南海北的男孩,只要具备结婚条件,似乎都有成为她未来女婿的可能。

    “妈妈的朋友想给你介绍个男孩,我看了照片,挺好的,你要不要见见?”电话那头传来母亲温和的声音,带着几分商量的口吻。这并非母亲第一次给我介绍对象,但让我惊讶的是,这回她口中的“男孩”,比我大13岁,已经过了不惑之年,还有过一次婚史。我还不到30岁,母亲竟已经开始替我物色优质的“二婚男”了。我压下心里翻腾的情绪,努力让自己显得淡定一些,“先加个微信再说吧。”

    再开明的父母,在面对子女的终身大事时似乎都不能免俗。自从离开家乡到外地上学,父母琐碎的生活嘱托中就常常夹杂着对我“个人问题”的关心。工作之后,隐晦的询问变得更加直白,一旦得知我恢复单身,母亲便会时不时发来她精心搜罗的人选:公务员、警察、银行职员、国企职工……五花八门的职业和择偶条件让我意识到,自己同样也成了婚恋市场上任人挑选和审视的对象。明知道在这其中遇到合适的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为了不打击母亲的积极性,我还是一口答应下来。

    被介绍来的相亲对象,大都因为种种原因没能进一步发展。但母亲还是那样积极,丝毫没有因此而感到挫败——在我看来,她甚至变得更加来者不拒、毫无原则。天南地北的男孩,只要具备结婚条件,似乎都有成为她未来女婿的可能。

    母亲的“热情”有时也让我措手不及,以至于差点闹出笑话。有一次我在机场正准备去外地出差,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对面是个年轻女孩儿的声音,熟络地约我周末一起出去吃饭,委婉地说要给我介绍“新朋友”。她对我的个人信息了若指掌,我以为是什么新型的诈骗手段,对着电话那头不停地质问,还差点报了警。后来才知道,是母亲通过同事儿子的女友,自作主张地帮我安排了一场相亲,还没来得及告诉我,中间人邀约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这种善意的干预,毕竟与大多数同龄人的父母相比,母亲催婚的方式已经足够“佛系”。她总是在我工作不太忙的时候,看似不经意地聊起婚姻的话题,带着小心翼翼的语气,试图说服我那才是完整的人生,总有一天我会过上与她一样的幸福生活。而这场沉默的拉锯战,终于在我与“二婚男”话不投机的聊天后爆发。我并非介意他的婚史,只是厌倦了应付一个接一个被推到眼前的陌生人。我质问母亲:为何那么迫切地想把我“推销”出去?

    “你知道吗,前几天是我跟你爸结婚30周年。”母亲没有正面回应我,转而说道,“这些年来,他总是问我,真的爱他吗?我回答不上来。你爸没生气,而是觉得他比我幸福,因为他找到了他爱的人,并且跟她一同生活了30年。”

    对于母亲那代人而言,结婚是一种从众心理,在世俗和家庭压力下,往往年纪轻轻就作出了影响一生的决定。但是她觉得现在时代已经变了,选择婚姻的理由更多是依从于自己的内心,就如同选择一份工作,选择今天晚上吃什么、明天上班穿什么一样。“我特别羡慕那些找到人生真爱的人,所以基于家长的责任,我只是想把所有能提供给你的选择都摆到你的面前。”母亲说。

    我这时才明白,母亲并不是因为害怕我嫁不出去才不断地给我介绍对象。相反,她对于相亲人选百无禁忌的“标准”,恰恰是出于对我的尊重。至于我是否要结婚,找一个怎样的人结婚,需要我自己去寻找答案。

    如今,通过母亲认识的那些男孩依然安静地躺在好友列表里,也许未来还会偶尔增加一两个。这也许不是最适合我的脱单方式,但我不再会因为失败的相亲而焦虑了。

    我知道自己的边界在哪里,会坚定地捍卫自己的底线,并且有底气抽身离开,这让我拥有莫大的安全感。

    我起身离开,拉着另一个女生的手走出大堂。我不知道留在座位上的那个男人的表情,因为我没有回头再看他一眼。

    在过去的3个小时里,我和他进行了一场疲惫的谈话。我们相识于去年6月,短暂约会之后分开,今年1月再相遇,再续前缘的美好故事没有持续太久,我就发现他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女孩。

    一对时间线,发现我与那个女孩无缝对接。那位优秀又绅士的男人是一位时间管理大师吗?我和那个女孩早已私下联系,得知他甚至还通过抹黑我,来向另一个女生表忠心……而在我面前,他又说,“你问我有没有跟别人约会,我说没有,我撒谎了,因为我觉得你很有魅力。”我把眼珠子翻到了天花板上。他的聪明之处就在于,用99%的坦白,去稀释1%的谎言,他真诚地直视我的眼睛:“最后我跟她坦承了一切,我是被你吸引。我和她已经决定不再见面了。”

    我鼓起掌来:“奥斯卡演技。如果你以后要申请戏剧学院,我会给你写推荐信。”

    一旦放弃从他嘴里撬出真话,我们的对话就顺畅多了。这场会面以我通知“另一个女生”到场而达到高潮。他在我俩面前无地自容,我们快乐地商量过一会儿去吃什么大餐,庆祝看清眼前这个配不上我们的有毒男人。

    走之前我对他说:“我不后悔任何事,甚至不后悔喜欢过你,因为我忠于自己的内心。希望你也有机会体会这种毫无遗憾、问心无愧的感觉。”

    一场拉扯了大半年的戏码终于落幕。我一边身心劳累,一边神清气爽。“完美!”我跟朋友复述着我最后对他的灵魂洗礼、走出他视线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身高两米八。朋友们把我代入美剧《致命女人》。确实,手撕渣男这种事,让我反复演了一出“大女主戏”。

    回想起来,我曾经跟这样的角色定位相去甚远。在大学校园里的时候,我还被“女生不应该主动”的思想困住,被暧昧对象吊了半年都无法开口问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还曾被忽冷忽热忽近忽远的钓鱼式联络搞得失去自信,怀疑自己不够好,用别人的青睐来定义自己的价值。我小时候喜欢的童话是《美人鱼》,小美人鱼为了一个不记得她的王子放弃了自己的声音、尾巴和生命。我一度以为这种牺牲才是纯粹的不求回报的真爱,后来摔了很多次跟头才发现,无论如何都要首先记得爱自己。

    每一段情感经历都让我成长。在亲密关系里,我会有机会暴露自己内在最隐秘的创伤。我曾经因为发现前男友的前女友美若天仙而备受打击。我小时候皮肤黑,饱受嘲笑,长大了好不容易抹白一点,一下子就被兼职模特的前女友戳痛内心角落里的自卑。他跟那么漂亮的人在一起过,在他眼里我算什么呀。好在我的前男友在情感上比我成熟,他告诉我两个人在一起并不是基于谁更漂亮或聪明的排名,而是和我在一起的感觉,“你不需要跟任何人比较。”

    那段长达3年半的感情给了我很多疗愈和力量,我们甚至考虑过步入婚姻,但是前男友的母亲无休止地干涉,让我决定了分手。

    作为90后独生女,我来自性别平等的家庭,父母给予我爱、独立和自由。而对方的家庭却缺乏边界意识,他的妈妈总希望把我纳入她固有的一套规范加以管教,在饭桌上对我厉声呵斥,而前男友的失声,让我和他之间出现了嫌隙。我们用了一年的时间去努力,最后我意识到,有些事情不是我一个人退让就能解决,以及——相比宅斗,我的人生中有太多值得去做的事情了。

    经过那场风波,我更加了解了自己想要什么,值得什么。我有自己的事业和爱好,经济独立,人生丰富。如果婚姻意味着遵循男女不平等的旧制、扮演传统的妻子和儿媳角色,那它不一定是适合我的形式。

    我依然相信爱情,下一次也会勇敢地投入。我知道自己的边界在哪里,会坚定地捍卫自己的底线,并且有底气抽身离开,这让我拥有莫大的安全感。

    也许这就是“大女主戏”。并不是天生好运一路开挂,而是无论遇到什么剧情,不管是恶婆婆还是劈腿男,我都有承受和处理并且实现自我成长的能力。

    当那个他某时某刻突然出现时,才发现脱单的方式可以有千万种,只要双方都真心投入,网恋也能别有一番滋味。

    那天傍晚,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刚从学校实验室出来,“吃鸡,快上号!”手机突然弹出好友的邀约,为了犒劳很久没有放松的自己,我决定玩两把游戏。在这个契机下,陌生队友“小肥羊”闯入了我的生活,而他也正是我的现任。

    成为游戏好友后,“吃了没?”“睡了没?”“在干吗呢?”我的游戏聊天框每日都被他的问候填满。对话渐增,他用内心流露的暖流将我一点点融化,闲聊的对话框也爬上了些暧昧的藤蔓。虽然双方都来自网络世界,现实中相隔千里,但这份感情给我的感受却无比真实。

    过去总以为网恋虚无缥缈,只会属于懵懂少女,与自己无关。然而,当那个他某时某刻突然以这种方式出现时,才发现,脱单的方式可以有千万种,只要双方都真心投入,网恋也能别有一番滋味。

    之后的一次巧合,预示了似乎早已注定的相遇。由于“小肥羊”工作的临时调整,网友“奔现”的日子突如其来。“我要来S市了,可以来找你吗?”那天收到他的消息后,我的内心掠过了一万句不可思议,居然就这样见面了?!

    4月20日,我们如约见面,第一次牵手,留下了最难忘的瞬间。当时并排坐在公交车上,平稳地坐着似乎比在街上走动更加让人无所适从。他扭过头来,目光投向的却是我夹在座位中间无处安放的手,我直直地望着窗外强装淡定,但是余光却不争气地像个监视器,窥伺着这躁动的一切。他的手蠢蠢欲动,反复试探,靠近又远离。我的内心随着座椅的摇晃,疯狂起伏。就在他似乎鼓起勇气的霎那,我们到站下车了。

    转上地铁后,又是同样的场景,空气丝毫没有一丝舒张,甚至比刚才还要令人难以喘息。我还没缓过来,他却一下子趁着减速惯性的带动,紧紧握住我的手,十指相扣。乱了方寸的我,直接说出了“我紧张”,他微笑着告诉我,“没事”。手心叠加的汗液肆意横生,车厢中恍惚的灯光,把羞涩的脸庞照得红润通亮。我们沉默着坐完了这一程,原来,这就是心动的感觉。

    约会结束时,我给了他一封信。信中有一句话是,“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们可能就是陌生人了,又或许我们的关系更进了一步,抑或是其他可能,但无论如何,都很高兴认识你。”回去之后,他立刻回复了我一封邮件:“现在的我有足够的勇气问出这句话了,做我女朋友可以吗?”我对着手机连连点头,即刻拨通了他的电话,“可以!”于是,我们正式在一起了。

    尽管“奔现”一时浪漫,然而未来还有更多的问题需要去面对,其中最煎熬的就是异地恋。

    这个传说中的“感情火葬场”,一不小心就是“说了再见却再也见不到”。为了精心呵护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我们决定用最传统的方式:以写信作为“升温器”。很庆幸在柔软的笔触中,我们的异地恋没有像一些人所经历的那样痛苦,反而促成了真挚且深刻的交流。

    望着那叠厚厚的信,我常常设想,未来年迈的时候,公园里就会坐着一个小老头和一个小老太太,手里拿着信,回顾着少年的彼此,直到余晖落下,携手归家。

    把波折揉进岁月绵长,现在的我们,终于相守在了同一城市。晨光静好,各自奔忙,晚风拂面,缓缓相拥。回过头看才明白,当自己被纳入对方的人生版图,原来距离也可以克服,一切都值得,“Z城的风终于在吻我的时候,也吻到了你。”

    上周末,我们相约登山。不料刚到半山腰便飘起了小雨,他牵着我的手说,“没关系,咱们一起走。”烟雾四起的江面,缭绕出妖娆景致,当我们快到山顶时,彩虹横斜,天空有了放晴的预兆。

暑假时,学校要求警方出动机动队。机动队冲过防栅,逮捕了里头所有的学生。在当时,其他大学也经常发生这种事,可说是司空见惯的了。但学校并没有解散。已经投下如此庞大的资金了,总不能让学生闹一闹就乖乖地解散吧?再说,将学校用防栅封锁起来的这伙人,也并不真希望学校解散。他们只是要求变更大学的发议权(译注:提出议案的权利)规定罢了,但对我而言,发议权要怎么变更和我是一点关系也没有,就算是罢课当时,我也没有什么感觉。

九月一到,我怀着期待学校化为废墟的心情到学校去,但它却“毫发无损”。

图书馆的书既没有被抢走,教室也不曾遭到破坏,建物也没有被烧毁,我很讶异他们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当罢课解除,且在机动队的占领下,又重新开课时,最先出席上课的竟是带动罢课的那伙人。就像不曾发生过什么事似的,他们到教室来上课、作笔记、点名时也应声。这可就奇了。因为罢课决议仍属有效,根本还没有人宣布终止罢课。虽说学校请来机动队冲破防栅,但原则上罢课仍在持续当中。而且在罢课决议时他们还曾经大放厥词,把反对(或是表示怀疑)罢课的学生骂得狗血淋头,或是群起围剿。为此我去找过他们,问他们何以不继续罢课,反倒上起课来了,他们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们当然答不出来,因为他们其实是害怕缺课太多的话会被当掉。这班人居然也来高呼大学解体,简直太滑稽了。这班下流的家伙本就是依风向来决定音量大小的。

我在心中对木漉说,喂!这世界真是太可怕了。这班人拿了大学学位之后,便到社会上去拼命地制造更下流的社会。

我决定这一段日子上课点名时不出声答应。我当然知道这么做没有什么意义,但若是不这么做,我心里就不痛快。不过也因此,我在班上的立场更形孤立。当点了名我却默不作声时,教室里弥漫着一股有意捣蛋的气氛。没有人和我说话,我也不向任同人开口。

九月的第二个礼拜,我终于理出了一个结论我觉得大学教育毫无意义可言。我决定把它当作一个忍耐寂寥的训练时期,因为即使我现在放弃学业,到社会上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每天到学校去上课,作笔记,空下来的时间就在图书馆里读书或是查资料,如此而已。

九月的第二个礼拜。“突击队”仍旧没有回来。这不只是罕事一桩,真可说是惊天动地的了。因为他的学校已经开始上课,而且“突击队”可从来不曾翘过课。

他的桌子和收音机上已悄悄地积了一层灰尘。而架子上,塑胶杯、牙刷、茶罐、杀虫剂等等则仍安然地并排着。

“突击队”不在的时候,由我负责清扫房间。这一年半以来,清扫房间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只要“突击队”不在,我便只得负责维持整洁。我每天扫地,每三天擦一次窗子,每个礼拜晒一次棉被。然后就等着“突击队”回来夸我:“渡……边,怎么搞的?怎么这么干净呀?”。

然而他仍旧没有回来。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去,他的行李居然统统不见了。房门上的名牌也被拿掉了,只剩下我的。我于是到舍监那儿去问他究竟是怎么了。

“他退宿了。”舍监说。“你就暂时一个人住吧!”

我问舍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却什么也不肯说。他正是那种俗物,那种什么也不肯说,只认定能独力统管事物是天下至乐的俗物。

房间的墙壁上依旧贴着冰山的照片,但不久之后我便将它撕下,换上吉姆。摩里逊和麦尔斯。狄维丝的照片。房间是愈来愈有我的风格了。后来我又用我打工赚的钱买了一座音响。一到夜里,就边喝酒边听音乐。虽然偶而会想起“突击队”,不过独居的日子也着实不坏。

星期一十点到十一点半有一堂“戏剧史第二部”,讲的是关于由里皮底斯(译注:古希腊悲剧诗人)。下课以后,我总是走到离学校十分钟脚程的一家小小的餐厅去吃肉卷和沙拉。那家小小餐厅和嘈杂的大马路有一段距离,价格也高于一般的学生餐厅,但气氛幽静,香菇肉卷也相当可口。店主是一对沉默寡言的夫妇,另外还有一个打工的女孩。当我独自坐在窗边的座位进餐时,有四个学生走了进来。两男两女,穿着都十分干净、素。他们在靠近入口处坐下,望着菜单,商量了好一阵子,最后才由一个人汇整,转告那个打工的女孩。

这时候,我发现有个女孩常有意无意地盯着我看。这女孩剪得一头极短的短发,戴着一副墨色的太阳眼镜,穿着一套白色的迷你棉质洋装。我因为不记得自己曾见过她,便自顾自地吃着,但随即她却站起身走向我。然后便一手支在桌子上,喊我的名字。

我抬起头,再一次端详她的脸,但不管怎么看,就是不觉得眼熟。她看上去相当显眼,倘若见过,按理说是会认得才对。再说学校里喊得出我名字的人也并不多。

“我能不能坐一下,还是待会儿有人会来?”

我虽有些不解,但仍然摇头示意。“没有人来。请坐吧!”

于是她便大剌剌地拉出椅子,在我的对面坐下,从太阳眼镜后面直盯着我,然后又将视线转向我的盘子。

“好吃呀!这是香菇肉卷和豌豆沙拉。”

“嗯!”她说。“下次我也要点这个。今天已经点了别的了。”

“通心粉也不错。”我说。“对了,我是不是曾在哪儿见过你呀?我倒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呢!”

“由里皮底斯。”她简洁地答道。“艾蕾克德拉。(译注:希腊神祗)『不!连上帝也不听不幸的人说话了。』刚刚不是才上过课?”

我盯着她的脸。她摘下太阳眼镜。我这才想起来。原来是我在“戏剧史第二部”班上曾见过的一年级女生。只是发型全变了个样,一下子认不出来。

“暑假前你的头发还在这儿嘛!”我用手指了指肩膀以下十公分的地方。

“是呀!可是暑假就烫了。烫起很糟,看起来很可怕。当时还真想死呢!真的很糟。就像头上缠满了溺死了的海藻体一样。后来想了一想,与其去死,干脆就剪短算了。很凉快唷!现在这个样子。”她说道。跟着便动手去抚弄长约四、五公分的头发。又冲着我直笑。

“很好哇!”我边吃香菇肉卷边说道。“侧面让我看看!”

她别过脸,停了五秒钟。

“唔,很适合你嘛!你的头型一定不错。露出耳朵也挺好看的。”我说。

“是呀!我也觉得。剪短了,不是也挺不错的吗?可是呀!男人却都不这么想。他们都说像小学生啦、像收容所的。哎!男人为什么都喜欢留长发的女孩子呀?简直是法西斯嘛!真无聊!为什么他们总是觉得长发的女孩看起来有气质、又温柔、像个女人啊?我呀!就认识了两百五十个长头发又没水准的。真的唷!”

“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我说。这并不是假话。我记得她留长头发时,看起来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漂亮女孩。但我眼前的她却像是迎接春天到来的初生之犊一样,从体内洋溢出一股鲜活的生命力。那对眸子仿佛是个独立的个体似的滴溜溜地转来转去,时而笑,时而怒,时而悲伤,时而灰黯。已经有好一段日子不曾见过如此生动的表情了,我忘神地凝视着她的脸。

她又戴上黑色的太阳眼镜,从镜片后面盯着我。

“喂!你该不会撒谎吧?”

“可能的话,我尽量想做个老实人。”我说。

“你为什么戴那么黑的眼镜?”我问道。

“头发突然剪短了,觉得没有安全感呀!好像一丝不挂地被赶到人群当中一样,根本没法安心,所以才戴太阳眼镜的。”

“原来如此。”我说。然后将剩下的肉卷吃下去。她兴味十足地看着我吃。

“你不回去坐不要紧吗?”我指着她那三个朋友说道。

“不要紧呀!等菜来了我再回去。没什么事嘛!倒是我在这儿会不会打扰你吃饭啊?”

“怎么会?我已经吃完啦!”我说。见她没什么回自己座位的意思。我便又点了咖啡。老板娘把盘子收走,跟着递上砂糖和奶精。

“喂!今天上课点名的时候,你怎么没回答呀?你不是叫渡边吗?渡边彻!”

她又把太阳眼镜摘下来,放在桌上,用一种窥探关着稀有动物的笼子似的眼神直盯着我。“『今天不大想回答。』”她重复了一次。“喂!你讲话的方式蛮像亨佛莱鲍嘉的嘛!有点冷峻。”

“怎么会?我很普通呀!像我这种人到处都有。”

老板娘端来咖啡,放在我面前。不加糖、不加奶精,我轻轻地啜了一口。

“我说嘛!果然是不加糖和奶精的人。”

“我只是不喜欢甜的东西而已。”我耐心地解释。“你是不是误解了些什么?”

“我徒步旅行了两个礼拜!到处走,只带了背包和睡袋。所以才晒黑的。”

“从金泽开始,绕了能登半岛一周,然后走到新。”

“是呀!”我说。“到处都会碰上旅伴嘛!”

“有没有什么罗曼史呀?在旅途上和女孩邂逅什么的。”

“罗曼史?”我惊道。“喂!你果然是误解了。带着睡袋、满脸胡须、随处乱逛的人要到哪儿去搞什么罗曼史呀?”

“你总是像这样一个人旅行吗?”

“你喜欢孤独吗?”她托着腮说道。“喜欢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吃饭,上课的时候一个人坐得远远的?”

“没有人喜欢孤独。只是不想勉强交朋友。要真那么做的话,恐怕只会失望而已。”我说。“『没有人喜欢孤独。只是不愿失望。』”一边衔着镜架,她一边喃喃说道。“你将来如果写自传,这种台词就可以派得上用场了。”

“因为你现在穿着一件绿色的运动衫呀!所以找才问你喜不喜欢绿色的嘛!”

“谈不上特别喜欢。什么颜色都好。”

“『谈不上特别喜欢。什么颜色都好。』”她又重复了一次。“我好喜欢你讲话的方式。好像在替墙壁涂上很漂亮的漆一样。从前有没有人这么说过你?”

“我叫阿绿。不过我和绿色可是一点也不配呢!很诡异吧?你不觉得很糟吗?像是一生都被诅咒了似的。我姐姐叫阿桃,好笑吧?”

“那你姐姐适合粉红色吗?”

“非常适合。好像生来就是为了要穿粉红色的衣服一样。哎!真是不公平!”

她点的菜已经送来了,穿着花格子衬衫的男孩叫道:“喂!阿绿!吃饭罗!”

她对着那边举起手来表示知道了。

“喂!渡边!你上课做不做笔记呀?戏剧史第二部那堂课的。”

“对不起!能不能借我呀?我有两堂没上。而且班上的人我又不认识。”

“当然好。”我从书包里拿出笔记,确定上面没写别的东西之后,才交给阿绿。

“谢谢!渡边,你后天会不会来学校?”

“那你十二点的时候到这儿来好吗?我还你笔记,顺便请你吃饭。该不会和别人一块儿吃饭就消化不良吧?”

“怎么会?”我说。“不过这没什么好谢的。只是借个笔记而已。”

“没关系啦!我喜欢说谢嘛!不要紧吗?没有记在本子上不会忘掉吗?”

“不会的。后天十二点在这儿碰面。”

那边又叫着:“喂!阿绿!不快点来吃会冷掉唷!”

“喂!你从以前讲话就是这种方式吗?”阿绿对那声音置若罔闻。

“我想是吧!没特别去注意。”我答道。这还真是第一次有人说我讲话的方式与众不同。

沉思了一会,她笑着站起来,回自己的座位去。后来当我经过他们那张桌子时,阿绿向我招了招手,其余三个人只稍稍看了我一眼。

星期三。到了十二点阿绿仍未出现。我原先是打算一直喝啤酒等她来的,但因为餐厅里的人愈来愈多,没奈何我只得先点来吃了。十二点三十五分餐毕,仍不见她人。我于是付了帐,走出店外,在对面一座小神社的石阶上坐下来,一边醒酒一边等她,但她始终没来。我只得回学校的图书馆去念书,接着上两点的德文课。

下了课,我到学生课去翻上课人数登记表,在“戏剧史第二部”的班上找到她的名字,叫阿绿的学生只有一个小林绿,然后我又翻了学生资料卡,从六九年度入学的当中找到了“小林绿”,记下她的住址和电话号码。她住在丰岛区自个家里。

于是我到公共电话亭去拨了电话。

“喂!小林书店。”是个男人的声音。小林书店?

“对不起,请问阿绿在吗?”我问道。

“不在,她现在不在家。”对方说道。

“请问是不是到学校去了?”

“嗯……大概是去医院吧!请问您贵姓?”

我并没有报上姓名,只道了声谢就把电话挂了。医院?难道她受伤或生病了?

可是从男人的声音中感觉不出有什么异常的紧张。嗯……大概是去医院吧!那口气听起来仿佛医院是生活的一部分似的。说来相当轻松,就好比说去鱼店买鱼一样。

我只想了一会,就觉得太累了,不想再往下想。便回宿舍去瘫在床上把那本向永泽借的约瑟夫。康拉德的“纪姆伯爵”看完。之后就拿去还他。

永泽正要起身去吃饭,我也就跟着到餐厅去了。

我问他外交部的考试考得如何。第二次外交部特级考试在八月中举行。

“普通啦!”永泽若无其事地答道。“那种题目随便考考就过了。什么团体讨论、面试的,跟向女人求爱没两样。”

“那就太简单了嘛!”我说。“什么时候会放榜呀?”

“十月初。如果考上了,就请你吃大餐。”

“喂!第二次外交部特级考试是怎么回事呀?都是像你这样的人去考的吗?”

“那儿话?大都是些呆子。不是呆子就是变态的。想做官的人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垃圾。我可没骗你唷!他们连字都不太认得呢!”

“那你为什么还要进外交都?”

“有很多原因。”永泽说道。“像我喜欢被派到国外去呀!还有很多,不过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我想试试自己的能力。既然要试,当然就要到最大的场面去试罗!那也就是国家机关,我想试试在这么一个既蠢又大的政府机关里,自己究竟能爬到多高,能握有多大的权力。懂吗?”

“听起来好像是游戏。”

“是啊!是像游戏没错。我其实并没有什么权力欲、物质欲的。我是说真的。我也许是既没用又任性,但也并不严重。可以说是无私无欲的人。有的只是一点好奇心。想在这个大而冷酷的世界上试一试自己的能力而已。”

“这么说你也没有理想罗?”

“当然没有。”他说。“人生不需要有理想,需要的是行动规范。”

“可是,也有很多人的人生并不是这样子的。”我说。

“你不喜欢我这种人生吗?”

“少来了!”我说。“没什么喜不喜欢的。你看!我又不念东大,又不能随心所欲地和女人睡觉,口才又不好。既没有人会看重我,又没有女朋友。念那种二流私立大学的文学院,将来也没有什么前途可言。我还能说些什么?”

“那你羡慕我的人生吗?”

“不羡慕。”我说。“因为我太习惯当我自己了。而且老实说,我对东大、对外交部都没兴趣。我只羡慕你有一个像初美那么好的女朋友。”

沉默了一会,他继续把饭吃完。

“喂!渡边!”饭后,永泽对我说道。“我总觉得再过十年或二十年以后,我们还会在某个地方碰上的。而且会以某种形式互相牵连。”

“你说得好像狄更斯的小说一样。”我笑道。

“是吗?”他也笑了。“不过我的预感通常很准唷!”

吃过饭后,我和永泽又到附近的酒吧去喝酒。在那儿喝到九点多。

“喂!永泽!你所谓的人生的行动规范,指的到底是什么呀?”我问道。

“你一定会笑的。”他说。

我虽然没笑出来,但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所谓绅士,就是平常所说的绅士吗?”

“是呀!正是那种绅士。”他说。

“什么叫做当个绅士呢?能不能告诉我它的定义呀?”

“绅士就是做自己该做的,而不是做自己想做的。”

“我还不曾见过像你这么怪的人哩!”我说。

“我也不曾见过像你这么严肃的人哩!”说罢,他便付了全部的帐。

过了一个礼拜,“戏剧史第二部”的教室里依然不见小林绿的人影。我迅速地环视教室一周,确定她没来以后,便在第一排的老位子坐下,赶在教授到来之前给直子写信。我写了些暑假旅行的事。写我走过的路、经过的城镇、邂逅的人们。我告诉她,一到晚上我就非常想她。自从不能相见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需要她。我说“尽管学校的课极其无聊,但我仍旧秉着自我训练的心情照常上课读书。自从你走了,我不管做什么都觉得兴味索然。我只希望能再见你一面,再慢慢地谈。可能的话,我想到你现在住的疗养院去找你,能和你聚在一块越久越好。但不知是否可能?能够的话,我更希望能像从前一样,两个人并肩散步。这么说也许太麻烦你了,但真的希望你能回信给我,不论是多短的信都好。”

光写这些,就写了四张信纸。我将它叠得漂漂亮亮的,然后装进准备好的信封里,再写上直子老家的地址。

随后,一个一脸忧郁的小个头教授走进教室,开始点名,跟着又用手帕拭去额头的汗。他的脚不大好,总是拄着一支金属制的手杖。“戏剧史第二部”这堂课虽不挺有趣,但总算教得还不错,颇有听的价值。照旧说过天气很热的招呼话后,他便谈起在由里皮底斯的剧本中,戴伍斯。艾克斯。马奇那这个角色来了。接着他又谈到由里皮底斯所写的神和艾斯鸠罗斯、索佛克列斯的不同之处。过了十五分钟,教室的门板被打开,阿绿走了进来。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运动衫和一条乳白的棉裤,戴着和上回一样的太阳眼镜。她向教授微微一笑,表示歉意之后,便在我身旁坐下。然后从背包里拿出笔记本,递还给我。笔记本里还夹着一张纸条,上头写着:“星期三真对不起,你生气了吗?”

课上到一半,正当教授在黑板上白描希腊剧的舞台装置的图案时,门再一次被打开,两个戴着头盔的学生走了进来。仿佛两人一组的相声似的,一个长得瘦瘦高高、肤色白皙,另一个则矮矮胖胖、肤色黝黑,还蓄着不挺相配的胡子。高个子抱着一堆传单,矮个儿则走到教授那儿,告诉他说剩下来的时间希望能让大伙儿讨论,因为还有比希腊悲剧更严重的问题已经蔓延到全世界了。那根本就不是要求,只是通告而已。教授于是回答说,他不知道眼前的社会还存在着比希腊悲剧更严重的问题,不过反正多说无益,就随便他们好了。说着便抓住桌缘放下脚,然后拿起手杖,一跛一跛地踱出教室。

当高个子在分发传单时,矮个子就立在讲台上发表演说。传单上用一种能将所有事物单纯化的简洁字体写着:“粉碎虚假的校长选举”“集结全力支持第二次全校罢课”“痛斥日帝=工学协同路线”,立论是相当冠冕堂皇,内容也没有什么问题,但就是里头的文章一点说服力也没有。既没有令人折服的地方,也没有煽动性。矮个子的演说也好不到哪儿去,根本是老调重弹。旋律不变,变的只是歌词罢了。我觉得这伙人真正的敌人其实并不是国家权力,而是缺乏想像力。

“我们走吧!”阿绿说道。

我点点头,站起身来,两人便一同走出教室,就要踏出去时,矮个子对我说了些话,但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阿绿则向他挥挥手,道了声再见。

“喂!我们算不算反革命呀?”走出教室,阿绿对我说。“如果革命成功的话,我们会不会被吊在电线上呢?”

“在吊死之前我想先吃午饭。”我说。

“对了。我要带你去一家餐厅,虽然有点远,可能要花一点时间,要不要紧?”

“好哇!反正下午两点才上课嘛!”

阿绿于是领着我搭上巴士,直驱四谷。这家店位于四谷靠里侧的地方,是一家便餐店。我们坐下后,还来不及开口聊些什么,用朱红漆的方盒装着的当日便餐和热汤就送过来了。这家店的确值得专程大老远搭巴士来吃。

“是呀!而且又很便宜。上高中时,我常到这儿来吃中饭哩!对了,我的学校就在这附近。学校管得很严,我们可都是偷偷来的。一旦被抓到在外头吃饭,就会被退学呢!”

一摘下太阳眼镜,阿绿的眼睛看起来比前些天困多了。她一会儿抚弄左手腕上的一只细细的银手环,一会儿又用小指指尖搔眼尾。

“有点儿。昨晚没睡饱。忙这个忙那个的,不过不要紧,别在意。”她说。

“前几天真不好意思,因为突然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办,而且是当天一早才发生的,我也无可奈何。本来是想打电话到餐厅去的,可是又把店名给忘了,也不知道你家的电话号码。你等了很久吧?”

“没关系啦!我反正闲得很。”

“闲到可以分给你一些时间,让你好好地睡一觉哩!”

阿绿托着腮,一边盯着我,一边笑了起来。“你真的很亲切呢!”

“不是亲切,只是很闲而已,”我说道。“不过那天我也打了电话到你家,你家人说你到医院去了。到底怎么回事呀?”

“打到我家去?”她微微地蹙着眉说道。“你怎么会知道我家的电话号码?”

“当然是到学生课去查的呀!谁都查得到嘛!”

她点了点头,随即转去抚弄手环。“是呀!我怎么没想到?也可以到那儿查你家的电话号码嘛!唉!下次再告诉你医院的事好了,今天我不想说。对不起啦!”

“没关系。我其实不该多问的。”

“哦!没这回事。只是我现在有点累,就像淋了雨的猴子一样。”

“回家睡觉好了!”我建议她。

“我还不想睡。我们去散步吧!”阿绿说道。

阿绿将我领到她的母校去。这所高中距四谷车站步行并不算远。

从四谷车站走过时,我忽然忆起了和直子的那一段漫无目的地踱步的日子。说起来,一切都是从这儿开始的。我突然觉得,倘若五月的那个星期天我没有在中央线的电车上遇见直子的话,我的人生将会大大地不同吧!然而旋即,我又觉得就算不曾遇见她,结果大概也一样吧!我们那时大概是注定要遇见的,即使不在那儿遇见,也会在别的地方!没有什么理由,我就是这么觉得。

我和小林绿在公园的长椅子坐下,远眺阿绿母校的建物。上头爬满了长春藤,屋檐上有几只鸽子歇在那儿。建物看上去古意盎然。院子里也还种了高大的橡树,树旁有白烟袅袅升起。在夏末的阳光中,白烟更显迷蒙。

“渡边,你知道那是什么烟吗?”阿绿突然问道。

“那是烧卫生棉的烟。”

“真的?”我说。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生理用卫生棉、脱脂棉,那一类的东西。”阿绿笑道。“因为是女校嘛!大家都把那种东西往厕所的垃圾筒丢呀!校工就全收拢过来,放进焚化炉去烧。烟就是烧出来的。”

“听你这么一说,那烟看起来倒是挺壮观的。”我说。

“是呀!我从教室望出去时也这么想呢!觉得很是壮观。我们学校的初中和高中合计,大约将近有一千个女生。去掉还没有来经的女生的话,还有九百人左右,就算当中只有五分之一的人来经,那也有一百八十个人了。也就是说,一天当中有一百八十人份的卫生棉被丢进垃圾筒里。”

“大概吧!我也不大会算。”

“吓人吧!一百八十人份唷!将这些东西收进焚化炉去烧,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不知道。”我说。我怎么会知道?而后,两人盯着那缕白烟好一会儿。

“我其实并不想念这所学校的。”阿绿轻轻地摇头说道。“当初我是想念普通的公立学校,就是一般人念的那种普通的学校,可以轻松愉快地渡过青春年华。可是我爸妈为了面子,就要我念这儿。你知道的,只要你小学成绩好的话,就会有这种事了。老师会说,这小孩成绩很好,该念这儿。所以找就念了。念了六年,我居然还是不喜欢这儿。每天尽想着要早点毕业离开呢!不过,我虽然这么厌恶这地方,毕业的时候都还领全勤奖呢!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太厌恶这个学校啦!所以我从来不请假。我才不认输哩!当时觉得自己只要一认输就完了,怕自己只要一认输,便会就此一路输下去。就算发烧三十九度,我也爬着去学校!老师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还硬着头皮跟他说不要紧哩!后来我拿到了全勤奖状和一本法文辞典,也因此,上大学时我便选了德文系。因为我不想欠这所学校人情呀!我说的可是真的唷!”

“你讨厌学校的什么地方呀?”

“不喜欢也不讨厌呀!我念的是普通的公立高中,并不怎么注意这些。”

“那所学校呀,”阿绿一边用小指搔搔眼尾,一边说道。“全收些优秀的女学生!收了将近一千个家世好成绩又好的女学生。总之,都是些有钱人家的女儿。没有钱怎么受得了?学费又高,偶而又要捐钱,见习旅行时又要住京都的高级旅馆、吃高级的怀石料理,每年又要到大仓大饭店去做一次餐桌礼仪的讲习,反正很多啦!你知道吗?和我同一年的学生一百六十个人当中,住丰岛区的就只有我哩!他们住的都是像千代田区三番町啦、港区元麻布啦、大田区田园调布啦、世田谷区成城那种地方,够吓人了吧?只有一个女孩住千叶县柏市,我曾试着和她做朋友,她是一个很乖的女孩。她对我说虽然她家是远了一点,但还是请我去玩,我就真的去了。哇塞!吓了一大跳呢!你知道吗?光是绕她家一周就要花十五分钟!院子大得不得了,还有两只像小型汽车一般大小的狗在狼吞虎地吃着牛肉块!可笑的是,在班上这女孩居然还为了自己住的是千叶县而感到自卑呢!她只要快迟到了,就会有宾士车送她上学,车子里有司机,司机还戴帽子,戴白手套。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自卑。真是叫人不敢相信哩!你相信吗?”

“学校里找不到第二个跟我一样住丰岛区北大冢的学生。而且父亲的职业栏上还写着『经营书店』呢!不过班上同学很照顾我,他们都说可以在我家尽情地看书,真是不错。开什么玩笑呀?他们全以为我家开的是像纪伊国屋那种大书店!一提到书店,他们那些人就只能想到那种大的。其实呀!小得可怜哩!小林书店,可怜的小林书店!哗哗地把门一打开,眼前排的尽是杂志。其中卖得最好的是妇女杂志,就是附有最新做爱技巧及图解四十八种的那种杂志。附近的太太们会将它买回去,坐在厨房仔细地研究,只等着老公回来试试看。够厉害了吧?我真不知道这年头的太太们脑子里都想些什么。再其次卖得不错的就数漫画了。像『杂志』、『星期天』、『跳跃』等等。再来卖得成绩还算不错的就是周刊。反正几乎都是杂志就是了。文库本也卖了一些,但并不算多。只有推理的啦、时代的啦、风俗等等才卖得出去。再来就是实用书了。好比说围棋秘法啦、盆栽栽法啦、结婚典礼演说法啦,还有你非知道不可的性生活啦、戒菸妙方等等。我们店里连文具都卖哩!就只在柜台旁边摆些原子笔、铅笔、笔记本什么的。既不卖『战争与和平』,也不卖『性的人类』,或是『裸麦田』。这就是小林书店。这有什么好羡慕的?你羡慕吗?”

“你说的种种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眼前。”

“嗯!就是这种店嘛!附近的邻居会来买书,我们也会代人送书,生意也一直很不错,是足够养活一家四口的了。既不曾举债,也送两个女儿上了大学。可是就只有这样!除此之外,我们再没有余力做别的事。所以说,根本就不该让我念那所高中嘛!那真是自找麻烦。一到要捐钱的时候,父母亲就唠叨个没完,和班上同学出去玩也一样,总是担心待会若是到高级餐厅吃饭的话,钱会不会不够。这种日子实在不是人过的。你家里很有钱吗?”

“我家?我家只是非常普通的薪水阶级。既不算什么有钱人,也不算太穷。送小孩子到东京上私立大学是很辛苦没错,不过幸好也只有我这么一个小孩,还不成问题。家里寄来的钱并不算多,所以我需要打工贴补。很普通的家庭嘛!有个小院子,有辆丰田可乐娜。”

“你打的是什么工呀?”

“每星期在新宿的唱片行上三天的夜班,蛮轻松的。只要坐在那儿看店就得了。”

“哦!”阿绿说。“我一直以为你没有钱的烦恼呢!看起来不像。”

“我是从来也没有烦过呀!只是不算顶有钱而已,和大多数人一样。”

“我们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有钱人!”一面将两手摊在膝上,她一面说道。“问题在这里。”

“从此之后就没法再适应另一种生活了。”

“喂!你知道当个有钱人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吗?”

“就是你可以说我没钱三个字。比如说我邀同学一起去干嘛的,她可以说:“不行!我现在没钱。”换作是我的话,我可不能这么说了。因为如果我说:『我现在没钱。』那就是真的没钱,很惨吧?这道理就好比一个美人说:『我今天很难看,不想出门。』一样,如果你是个丑八怪,说这话一定会被嘲笑的。我当时过的就是这种日子。到去年为止,整整六年。”

“以后你就会忘了。”我说。

“忘得愈快愈好!自从上了大学,我才真正松了一口气呢!因为每个人都很普通。”

她咧嘴笑了一笑,又用手去撩她的短发。

“写地图的解说。你知道的,买地图的时候不是会附上一本小册子吗?上头有街道名称啦、人口啦、风景区什么的,还印了很多别的,比如说这儿有徒步旅行路线啦、有这种传说啦、开这种花啦、有这种鸟之类的。我就是负责写这些东西,这真的很简单,一下子就好了。只要到日比谷图书馆花上一天的时间查资料,便足够写一本了。你只要抓住一点诀窍,做起来就不难。”

“也就是说,你只要添加一些别人没写过的东西就可以了。这么一来,地图公司的人便会觉得你会写文章。他们会对你非常佩服,把工作全交给你!你不必做得太好,一点点就行了,比如说,为了建水坝,这儿曾淹没了一个村镇,但候鸟仍记得这个村镇,只要季节一到,人们便看得到一群鸟在湖上徘徊不去的情景。你这么加油添醋的话,他们都会很喜欢的,你看嘛!这不是又有气氛又有雅趣吗?一般打工的人不会这么做的。我写那些稿子还赚了不少钱咧!”

“可是这种资料好找吗?”

“嗯……”阿绿微微倾着头。“只要想找就找得到。真找不到的话就酌情创作一下嘛!”

“原来如此。”我佩服之至。

阿绿也想听听宿舍的事,我便照例把国旗啦、“突击队”的收音机体操之类的笑话说给她听。阿绿听过“突击队”的笑话之后也大笑不止,看来“突击队”似乎真能让所有的人快乐起来!阿绿觉得很有意思,说是无论如何要到宿舍去看看。我告诉她,看过就没意思了。

“没什么啦!只是有几百个男生躲在稍嫌脏乱的房间里喝酒、手淫,如此而已。”

“你也做同样的事吗?”

“没有人不做的。”我解释道。“就跟女孩有月经一样,是男人都要手淫的。大家都做,没有人不做。”

“有女朋友的人也做吗?我的意思是说,即使是有性伴侣的人也做吗?”

“这不相干的。我隔壁一个庆应大学的学生在每次约会之前都要手淫。他说这样反而比较不会紧张。”

“我不大懂这些,因为念的一直是女校。”

“而且妇女杂志的附录里头又没交代,是不?”

“是呀!”阿绿笑道。“对了,这个星期天你有空吗?有没有约会呀?”

“每个星期天我都有空啊!不过晚上六点钟要打工就是了。”

“要不要到我家来玩?到小林书店来,店是不开,但我得留到傍晚,怕会有什么重要的电话进来。喂!你要不要和我一块儿吃午饭呀?我烧给你吃。”

阿绿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小片纸,仔细地在上头画了到她家的地图。跟着又拿出红原子笔来,在她家的位置上打上一个大叉。

“很容易找的,因为有个『小林书店』的大招牌。十二点左右到好吗?我会先烧好饭等你。”

道过谢后,我将地图放进口袋里。然后告诉她,我该回学校去上德文课了。阿绿则在四谷搭电车,说是还要去个地方。

星期天早上,我九点起床。刮过胡子,洗了衣服,我拿到屋顶上去晒。天气很好,颇有初秋的味道。一对对蜻蜓在院子里飞来飞去,附近的小孩子拿着捕虫网到处追着跑。这是个无风的日子,国旗无精打采地俯垂着。我穿上烫得十分平整的衬衫,走出宿舍,到都电的车站去搭车。星期天的学生街仿佛一座死城似的杳无人影,大部分的店家都不做生意。街上只要有些微的声响,听起来便异常清晰。女孩子们脚蹬木跟鞋咯哒咯哒地穿过柏油路。都电的车库旁,四、五个小孩子将空罐子排成一列,拿石子扔着玩。后来我在一家花店买了一束水仙花。秋天买水仙花是有些奇怪,但我从以前开始就一直很喜欢水仙花了。

星期天早上的都电只坐了三个结伴出门的老婆婆。我一上去,老婆婆们便一会儿盯着我,一会儿盯着我手上的花。其中一个还边盯着我边露出笑容,我也跟着笑了。然后,我在最后一排坐下,远眺着飞掠过车窗外的旧屋景致。电车紧沿着屋檐奔驰。有一户人家在晒衣杆上放了十个蕃茄盆栽,一只大黑猫在旁边作日光浴。我还看到小孩子在院子里吹泡泡玩。耳边也传来了石田亚由美怀念老歌的旋律。甚至还闻得到咖哩的香味。电车飞快地穿梭在这个亲切感十足的小市区里。途中还上来了好几个乘客。而原来的三个老婆婆仍然凑在一起,聊得正自起劲,没有一丝倦容。

在大冢车站附近,我下了电车,按照阿绿画的地图,走到一条并不顶热闹的大街上。街道两旁的商店看上去冷冷清清地,建物老旧不堪,里头也不甚明亮。有的甚至连招牌上的字都已模糊难辨。从建物的老旧和样式看来,这一带在战时似乎并不曾遭到轰炸,因此从前的街景便一直保留到今天,他们当然也曾作过某种程度的改建,因为每一幢建都有增建和补修的痕迹。但这样一来,反而此纯粹的老房子还要来得脏乱。

大多数的人受不了车多、噪音、空气坏、高房租,就搬到郊区去了。留下来的尽是一些住廉价公寓和社区住宅的,或是不好迁移的商店啦、打算一辈子老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等等这条大街看上去就给人这种感觉,而且由于车子排出大量的废气,街上仿佛罩着一层薄雾似的,一切都显得如此迷蒙、肮脏。

在这条大街上走了好一会儿,这才在转角的加油站往右一拐,呈现在眼前的是一条小商店街,“小林书店”的招牌就立在中间。这的确不是一家大书店,但并不像阿绿所描述的那么小。是极其普通的市区中一家极其普通的书店。跟我在小时候总等不及到发行日就跑去买少年杂志看的那种书店差不多。立在小林书店门口,我突然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不管走到哪儿,你都看得到这种书店。

书店铁门紧闭,门上写着“周刊文春,每周四发行”的字样。虽然还有十五分钟才到十二点,但我不想捧着水仙花在街上乱逛打发时间,所以就按了铁门旁的门铃,然后略略后退二、三步,等候应门。等了十五秒钟,没有反应。正在犹豫要不要再按时,上头有人喀啦喀啦地拉开了窗子。抬头一看,原来是阿绿从窗口探出头来,对着我招手。

“打开铁门进来呀!”她叫道。

“我来早了,没关系吗?”我也回叫。

“有什么关系?上来二楼吧!我现在走不开。”跟着又喀啦喀啦地拉上窗子。

我大剌剌地将铁门拉开约一公尺左右。弓着身子进入店内后,又把铁门拉下。

店内一片漆黑,我撞上了用绳子困好放在地上准备退还的杂志,差点没跌一跤,好不容易走到里侧,摸黑脱了鞋子,踏上地板。屋里仍旧微黑。一上去,便是一个小客厅,里头摆着一组沙发。一道仿佛从前的波兰电影一般的黯澹的光射进这小小的空间里。而左手边则是一个小仓库,厕所也在那边。我小心翼翼地爬上右手边的陡梯,到了二楼。二楼比一楼明亮得多,我这才松了口气。

“喂!这儿啦!”阿绿的声音不知从哪儿传了过来。从楼梯一上来,右手边就是餐厅,厨房则在里侧。屋子虽很老旧,但厨房似乎是最近才改建的,流理台、水龙头和碗柜都相当新。阿绿就在那儿准备午饭。锅子里正呼噜呼噜地煮着东西,此外还有烤鱼的味道。

“冰箱里有啤酒,你就坐那儿喝嘛!”阿绿飞快地看我一眼,跟着说道。我便从冰箱里拿出罐装啤酒,坐在桌旁喝了起来。啤酒相当冰凉,仿佛已经放进冰箱冰了半年似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小小的白色菸灰缸、报纸、酱油杓子、便条纸和原子笔等。便条纸上写着电话号码和一些买过东西的计算数字。

“大概再过十分钟就好了,你就在那儿等着好吗?可以等吗?”

“当然可以罗!”我说。

“饿一点也好。量蛮多的。”

我一面啜着冰啤酒,一面盯着正在专心烧饭的阿绿的背影。她的动作十分灵活,在一段时间内居然同时进行四道做菜手续。一会儿尝尝汤的味道,一会儿在砧板上切东西;这才刚从冰箱里拿出东西装在盘子里,却又洗起用过的锅子来了。从背后看来,她的这些动作让人联想起印度的打击乐器演奏家。才刚打过那边的钟,便又叩击这边的木板,跟着又敲起水牛骨来了。每个动作都相当漂亮、灵活、有整体感。我一面看着,一面暗自佩服。

“有没有我帮得上忙的?”我出声道。

“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一个人做了。”说罢,阿绿对我微微一笑。她今天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是一件蓝色T恤。T恤的背上印着一个苹果牌唱片的大苹果商标。从背后看来,她的腰细得令人吃惊。仿佛曾经因为某种缘故,让纤腰壮实的那一段成长过程给漏掉似的,那腰真细得紧。也因此,比起一般女孩穿牛仔裤的苗条模样,阿绿穿起来反而给人一种中性的感觉,亮光从厨房的水池子上方的窗口流进来,使得阿绿身子的轮廓更添上一层朦胧。

“我自己就从不曾做过像这样的一顿大餐哩!”我说。

“这算什么大餐嘛!”阿绿背对着我说。“我昨天太忙,没时间去买菜,只就着冰箱里现有的东西凑着做而已。所以呀,你千万别客气。真的!而且我们家喜欢请客。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这一家族的人基本上都很喜欢请客。喜欢得要命哩!倒不是说我们家的人与众不同,特别的亲切;也不是想藉此赢得大家的好评,反正只要有客人来,就一定非请不可。不知道是幸或不幸,全家人刚巧都是这种个性。像我父亲自己几乎是滴酒不沾,可是我们家里放了好多酒,你知道为什么吗?就是为了请客嘛!所以啤酒尽管喝好了,别客气!”

这时,我突然想起放在楼下的水仙花。记得刚才脱鞋的时候就顺手搁在一旁了。我于是又下楼将躺在一片微之中的水仙花拿上来。阿绿从碗柜中拿出一个瘦长的玻璃瓶,把水仙花放进去。

“我最喜欢水仙花了。”阿绿说道。“上高中时有一回参加文化祭,我还唱了『七朵水仙』呢!你听过吗?『七朵水仙』?”

“从前在民歌俱乐部时唱过的。还弹吉他伴奏呢!”

说着,她便一面哼着“七朵水仙”,一面把菜倒进盘子里去。

阿绿的菜远比我想像的要丰盛得多了。醋渍竹荚鱼、厚片蛋皮、一个自己做的鱼西京渍、再加上煮茄子、菜汤、玉蕈饭,饭上头还遍撒了芝麻和黄萝卜干。

完全是关西式的清淡口味。

“真好吃!”我佩服极了。

“渡边,老实说你有点意外吧?看起来并不怎么样?对不?”

“可以这么说。”我实话实说。

“你是关西人,应该蛮喜欢清淡的口味吧?”

“为了我才特别做的呀?”

“才不呢!再怎么样,我也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呀!是因为我们一直吃的就是这种口味啦!”

“你父亲或母亲是关西人吗?”

“不是,我父亲是东京人,母亲是福岛人。我们家族里没有一个关西人。都是东京和北关东一带的。”

“你这么说我就不懂了。”我说。“那你怎么会做这么有模有样又正统的关西菜呢?有人教你的?”

“唉!说来话长罗!”她咬了口蛋皮。跟着说道:“我母亲非常厌恶做家事,凡是叫家事的,她一概不做,也几乎不烧饭吃。而且我们又是做生意的,一忙起来就随便吃,今天从外头叫菜进来吃,明天到肉店去买现成的炸肉饼吃。从小我就非常不喜欢这样,但不喜欢归不喜欢,我还是无可奈何。所以只好一次做三天份的咖哩放着每天吃了,直到有一天,那时我念初中三年级吧?我就下定决心要好好地做菜吃,我于是到新宿的纪伊国屋去把最高级料理的烹饪书给买了回来,一字不差地完全照着做。包括选砧板、磨菜刀、杀鱼、削木鱼等等所有的一切。因为写书的人是关西人,所以我的菜也全都是关西菜了。”

“那今天做的这些菜,都是从书上学来的?”我惊道。

“后来我存钱,去吃了几次正统的怀石料理,就把味道给记住了。我的直觉很灵的。尽管没什么逻辑概念。”

“你真的很行呢!无师自通。”

“当时很苦哩!”阿绿叹道。“因为家里的人对做菜是既不了解也不关心。根本不给钱买一把好菜刀或是锅子什么的,说是现有的就很不错了。开什么玩笑嘛!那种又薄又钝的刀子能杀鱼吗?我这么一说,他们又答说『那就别杀嘛!』我有什么办法?只好赶紧存钱买利刀、锅子、杓子了。喂!你相信吗?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会拼死命一点一滴地存钱买杓子、磨刀石、锅子。而我身边的朋友有了钱就可以去买漂亮的衣服、鞋子什么的。很可怜吧?”

一面喝汤,我一面点头。

“高一的时候,我好想要有一个煎蛋锅。就是那种细细长长、可以做蛋皮的铜锅。结果我便拿原本打算用来买胸罩的钱买了锅子。可真够惨的,害得我连续三个月都戴同一个胸罩哩!你相信吗?晚上洗一洗,然后拚命地弄干它,早上再戴出门去。没干的话可真是可怜哪!这世上再没有比戴一件还有些冷的胸罩更可怜的了。眼泪都差点掉下来呢!而且想起来都是为了那个锅子。”

“说的也是。”我笑道。

“所以当我母亲过世时,我还真松了口气!虽然这么说很对不起她,可是从此以后,我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花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现在我做菜的道具可说是一应俱全!因为我父亲从不过问家里的支出状况。”

“你母亲什么时候过世的?”

“两年前。”她简短地答道。“是瘤。脑瘤。住院住了一年半,吃足了苦头,后来整个人变得傻傻的,只靠药物维持生命,但仍旧没死,最后几乎可说是安乐死哩!该怎么说呀!那算是死得很惨吧!她本人痛苦,大家也跟着累得要死,家里也用尽所有的积蓄。打一次针要两万块钱,又要帮忙照料这个那个的。我也因为照顾她,没办法好好看书,才当了重考生,三波四折的。而且……”她欲言又止,放下筷子叹了口气。“越说越难过了。怎么会说到这儿来的?”

“从胸罩开始说起的吧!”我说。

“喂!蛋皮呀!你可得吃唷!”阿绿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把自己的一份吃下后,肚子就很撑了。阿绿吃的没有我多。她说一边做菜,自己也一边跟着饱了起来。吃过饭,她收了碗筷,擦了桌子,不知从哪儿拿来一包万宝路,用火柴点了一根抽。然后又将插着水仙花的玻璃瓶捧在手上,端详了好一会儿。

“插在这儿好看吧!”阿绿说道。“好像不需要再移到花瓶里去了。这样看起来,会让人有种错觉,以为是才刚从河边摘了水仙回来,顺手就插在玻璃瓶里呢!”

“是从大冢车站前的河边摘来的。”我说。

阿绿咯咯地笑了起来。“你真是个怪人呀!可以板着脸开玩笑。”

阿绿托着腮,将抽剩的半支菸倏地丢进菸灰缸,然后用力地将它捻熄。被烟给薰了似的,她揉了揉眼睛。

“女孩子捻菸的动作要更高雅才是呀!”我说。“你那样像个樵妇。不要强去捻熄它,要从旁边慢慢地捻。这样才不会弄得脏兮兮的。像你那样就太难看了。还有,无论如何,烟不能从鼻子出来。另外,一般女孩子和男人一块儿吃饭时,大概也不会聊什么三个月都穿同一件胸罩的事吧!”

“我是樵妇呀!”阿绿搔搔鼻子说道。“再怎么样也高尚不起来。有时候会故意开开玩笑装模作样的,可是骨子里就是学不来。还有什么话要说的?”

“万宝路也不是女孩子抽的菸。”

“那有什么要紧?反正不管什么牌子都一样不好抽嘛!”她说。跟着就将万宝路的红色硬纸盒端在手上转着玩。“我上个月才开始抽的。其实我也并不是真想抽,只是突然想试试看而已。”

“为什么会突然想试?”

阿绿将摆在桌上的两只手掌交叉握着,沈吟了一会儿。“反正就是想试嘛!你不抽吗?”

“太麻烦了。到了半夜没菸抽的话很痛苦,所以才戒的。我不喜欢被任何东西牵制住。”

“你的个性一定相当严谨罗!”

“或许吧!”我说。“所以人缘大概就好不起来了。从以前就是这样。”

“那是因为你看起来也不像挺在乎人缘好不好的呀!所以有一种人日子会过得不快乐。”她托着腮,低声说道。“可是我很喜欢跟你说话耶。因为你说话的方式很特别。比如说『我不喜欢被任何东西牵制住』”。

我帮阿绿洗碗盘。我站在她身旁,用毛巾擦干她洗过的碗盘,放在流理台上。

“你们家的人今天都上哪儿去了?”我问道。

“我母亲现在在坟墓里头。两年前死的。”

“刚刚已经听说过了。”

“姐姐出去和未婚夫约会了。好像是开车出去兜风吧!她未婚夫在一家汽车公司上班,所以非常喜欢车子,我并不怎么喜欢。”

接着阿绿就沉默下来,静静地洗盘子,我也静静地擦。

“再来是我父亲啦!”过了一会儿,阿绿说道。

“我父亲去年六月到乌拉圭去了,一直都没回来。”

“乌拉圭?”我惊道。“为什么要到乌拉圭去?”

“他想移民到乌拉圭去呀!很可笑吧?当兵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在乌拉圭开农场,问他要不要去,他就一个人搭飞机去了。我们拚命劝他不要去,跟他说:『去那种地方既没事做,语言又不通,何况你连东京以外的地方都难得去一次』但还是没用。我母亲的死大概对他打击太大,他甚至活得有点意兴阑珊哩!他就是这么爱我母亲。真的唷!”

我无词以对,只张着嘴巴盯着阿绿。

“我母亲过世的时候,你知道他对我们两姐妹说了些什么吗?他说:『我觉得很后悔。与其死了你们的母亲,还不如死了你们两个。』我们楞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再怎么说,也不能这么说话吧?我们当然能了解失去爱侣的痛苦和悲哀,我们也觉得难过呀!可是你能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说不如死了你们算了吗?你不觉得太过分了吗?”

“我们也会受到伤害呢!”阿绿摇摇头。“反正呀!我们家尽出些怪人就是了。总会有个地方不对劲。”

“大概吧!”我也有同感。

“可是你不觉得相爱是一件最美妙的事吗?爱到可以对女儿说不如死了你们两个算了这种话。”

“这么说的话倒也没错。”

我静静地擦盘子。擦过了所有的盘子之后,阿绿全都收进碗柜里。

“所以他就到乌拉圭去了。丢下我们两个不管。”

“他没有和你们联络吗?”我问道。

“只寄过一张明信片。今年三月。可是写得很简单。只说什么这边很热啦、水果没有想像中好吃等等。简直是开玩笑嘛!寄一张印着驴子的风景明信片!他真是头脑有问题,居然也没有告诉我们他到底见着了朋友没有。最后是说了等到安定之后要叫我们过去,但自此以后就没有消息了。我们写信过去也一直都没有回音。”

“不过,要是你父亲真的要你去乌拉圭,你会怎么办?”

“我会去看看。很有趣呀!不是吗?但我姐姐说她绝对不去。她最讨厌不干净的东西或是不干净的地方了。”

“乌拉圭有那么脏吗?”

“谁知道?可是她觉得呀!她说,那儿的马路上一定到处是驴子的大便,苍蝇一定很多,冲水式的厕所一定缺水,蜥蜴和蝎子一定到处乱爬。我想她大概曾在哪儿看过这种电影吧!我姐姐最讨厌虫了,她只喜欢开着豪华车到神奈川的海边去兜风而已。”

“乌拉圭,不错呀!去也无妨!”

“那现在这书店谁在看呢?”我问道。

“我姐姐勉强在看着。还有住在附近的叔叔会来帮忙,也会帮我们送书,我有空的时候也帮忙看。反正书店也没有什么需要劳累的工作,总是可以做下去的。真做不下去的话,考虑把它卖掉。”

阿绿摇摇头。“不怎么喜欢。”

“那你为什么肯到乌拉圭去呢?”

“是呀!虽然并不怎么喜欢他,但是信任他。这种因为死了太太大受打击,把家、小孩、工作全丢下来,就这么去了乌拉圭的人我信任他。你懂吗?”

我叹了口气。“好像懂,又好像不懂。”

阿绿笑了笑,轻轻地敲我的背。“算了!懂不懂都无所谓啦!”她说。

那个礼拜天下午,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是特别奇怪的一天。就在阿绿家的附近发生了火灾,我们爬上三楼阳台观火,在那里,我吻了她。这样说来似乎有些愚蠢,但是事情确实是这么进展的。

当时我们正一边聊着大学的事情,一边喝着饭后的咖啡,突然听见救火车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大,救火车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从窗外传来了人奔跑、大叫的声音。阿绿走到靠马路的房间,打开窗户向下看,然后对我说:“你在这里等一下。”就跑掉了。只听见咚咚的脚步声快跑上楼梯。

我独自喝着咖啡,一面想着乌拉圭究竟在哪里,到底是在巴西附近,还是委内瑞拉附近?我一直认为应该在哥伦比亚附近,但是实在想不出来是位于那里?就在这个时候,阿绿从上面下来说:“快跟我一起来!”我只得跟在她后面,爬上走廊尽头的窄小楼梯,到了阳台。阳台比周围的屋顶都高出一截,所以附近的景观可以一目了然。就在距我们三、四幢房子远的一间房子上面冒起黑烟,乘着微风吹向大马路那边。有一股焦臭味飘了过来。

“那是阪本先生的房子呀!”阿绿从栏杆探出身子说道。“阪木先生以前是做装修日式房子的生意,不过现在已经关店了!”

我也从栏杆里探出身子望过去。起火处正好位于三楼建的阴影中,所以看不清详细的情形,只见三、四辆消防车正在进行着抢救的工作。因为路太窄了,只有两辆消防车进得来,后面的那辆只得在大马路上等候。而且路上照例又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如果有贵重的东西,就去收拾一下,看来要避一避才好!”我对阿绿说:“虽然现在是逆风,但是风向或许一下子就改变了,而且再过去就是加油站啊!我帮你的忙,你快去收拾!”

“我没有贵重的东西呀!”阿绿说。

“总有一些吧!像储金簿啦,印章、证件之类的东西啊!应急的钱也不可少呀!”

“不要紧的啦!我不走!”

“即使烧到这里也不走?”

“唉!”阿绿叹道。“死了也没关系!”

我看着阿绿的眼睛,阿绿看着我的眼睛。她所说的话到底有几分是认真的?有几分是玩笑的呢?我完全不知道。我凝视她半晌,突然觉得是真是假都无所谓了。

“好吧!我知道了。我奉陪!”我说。

“你愿意跟我一起死吗?”阿绿闪着眼光说道。

“到了真正危险的时候,我会跑掉的!想死的话,你一个人死就行了!”

“我才吃了你一顿午饭,总不能就要我一起死吧!至少再吃一顿晚饭。”

“嗯,好啊!反正要在这里静观其变,我们来唱歌好了。真要烧到这里来的话!再打算啦!”

阿绿从二楼拿了两个椅垫、四罐啤酒和一把吉他到阳台上。我们一边看着弥漫的黑烟、一边喝着啤酒。阿绿也开始弹起吉他唱歌。我问阿绿说,这样做不会招惹邻居反感吗?毕竟这样一边看火灾,一边在阳台上喝酒、唱歌,不是什么正经合理的行为。

“没关系!我们不必管别人怎么想!”阿绿说。

她唱着过去流行的西洋老歌。歌和吉他都不能恭维是一流的,但她本人倒是乐在其中的样子。她唱着『柠檬树』、『粉扑』、『五百哩路』、『花儿去了哪里?』、『快划吧!麦可!』,一首接一首地唱着。刚开始的时候,阿绿还教我唱第二部,打算两人合唱,但我实在是唱得五音不全,只得作罢,后来她索性一个人唱个痛快。我则啜着啤酒,一面听着她的歌声,一面注意火势蔓延的情形。每次以为烟突然变大了,却又稍微熄了一点,就这样反覆着。人群大声地喊叫着、命令着。报社的直升机发出啪哒啪哒的声音飞来,拍了照片之后又飞回去。我想只要没有拍到我们就没关系。警察用扩音器向看热闹的路人大喊往后退,孩子以啼哭的叫声喊着妈妈,不知哪里又传来玻璃敲破的声音。不久,风向开始不稳定,白色的烟雾在我们的周围乱舞。即使如此,阿绿仍然心情愉快地喝酒、唱歌。唱完了会唱的歌之后,又唱起自己作词作曲的怪歌。

想为你做一道菜,但是我没有锅子。

想为你编一条围巾,但是我没有毛线。

想为你写一首诗,但是我没有笔。

“这首歌叫做『什么都没有』!”阿绿说道。歌词很奇怪,旋律也很奇怪。

我一边听着那首莫名其妙的歌,一边想着如果加油站着火了,那么火苗会吹向这栋房子吧!阿绿唱累了就把吉他放下,像一只晒太阳的猫咪似地靠在我的肩膀上。

“我作的歌怎么样?”阿绿问道。

“独创的佳作!完全将你个性表露无遗。”我很认真地回答。

“谢了!”她说。“歌名是『什么都没有』。”

“我可以了解!”我点点头。

“嗯!那是我母亲死的时候……”阿绿对着我说。

“后来我父亲离开,我也是一点都不悲伤!”

“是的!你不觉得我很过分吗?不觉得我太过冷酷吗?”

“你会这样,一定有很多原因吧!”

“是啊!有太多原因了!”阿绿说。“我家实在太复杂了。但是,我总以为不管怎么样,他们总是我的父母,如果死了或离别,应该会悲伤的。但是我却不悲伤。一点感觉也没有。不悲伤、不寂寞、不痛苦,甚至不想念他们!只是常常会在梦中出现。母亲从黑暗的深处瞪着我看,然后责备我说‘你很高兴我死掉!对不对!’我并不高兴呀!我母亲去世这件事。我只是没有那么悲伤而已。老实说,我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小时候,我养的一只猫死掉时,我哭了一整个晚上!”

为什么会冒出这么多烟来呢?我想着。看不见火苗,也没有蔓延的样子,只有黑烟不断往上飘。到底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烧掉了什么东西?我真是想不透。

“不过,那也不全是我的错。虽然我承认有薄情之处,但是,如果他们我父亲和母亲再多爱我一点的话,我想我会有不同的感受,会更悲伤难过的!”

“你认为他们不太爱你?”

她转头看着我的脸,然后用力点点头。“大概在不完全爱与完全不爱之间吧。我一直很渴望他们的爱。即使一次就好,我渴望拥有完全的爱!能让我觉得够了、饱了,能够说『谢谢这一顿饱餐』那样的爱。一次就好!仅仅一次就好!但是他们一次也没有给我!我一撒娇就被推开,抱怨我是赔钱货。一直都是这样。因此我私下决定,要自己去寻找一个永远都会百分之百爱我的人。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我就下了这样的决心!”

“了不起!”我佩服地说道。“那么,有没有成果?”

“很难。”阿绿说。然后望着烟想了一下。“大概是等了大久了吧!我追求完美的东西。所以很难。”

“你要一份完美的爱?”

“也不是。我没有资格要求那样。我追求的是一种单纯的真情,一种完美的真情。比方说,现在我跟你说我想吃草莓蛋糕,你就丢下一切,跑去为我买!然后喘着气回来对我说:『阿绿!你看!草莓蛋糕!』放到我面前。但是我会说:『哼!我现在不想吃啦!』然后就把蛋糕从窗子丢出去。我要的爱情是这样的。”

“但是我觉得这和爱情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嘛!”我稍稍愕然地说道。

“有啊!只是你不知道罢了。”阿绿说道。“对女人来说,这其中有很重要的意义!”

“你是说把草莓蛋糕丢出窗外这件事?”

“是啊!我希望对方会说:『知道了!阿绿,我知道啦。我应该早晓得你不会想吃草莓蛋糕,我真是笨得像驴子一样不用大脑。对不起!我再去给你买别的。你喜欢什么?巧克力泡芙?还是起士蛋糕?』”“然后呢?”

“如果他这样对我,那我一定死心踏地爱他罗!”

“我觉得这话不尽合理。”

“但是对我来说,这就是爱。虽然没有人了解我。”阿绿说着,就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摇摇头。“对于某一种人来说,爱情就是从一些很琐碎、无聊之处开始的。甚至不这样,就无法开始。”

“我第一次遇到像你这种想法的女孩。”我说。

“对我说这句话的人可就多了。”她一面把弄着手指头,一面说:“但是,我是认真地这么认为。我只是说老实话而已,我从来没想过要有与众不同的想法,也不追求特别的东西。但是我说了实话,别人却以为是玩笑或作戏!所以常常增添许多麻烦。”

“所以你才想死在火灾里。”

“哎唷!不是啦!那只是一种好奇心罢了。”

“不是。我是想看看你会有什么反应。”阿绿说。“不过,死亡的本身,我一点都不害怕。真的!被这种烟雾包围,然后失去知觉就这样死去,只不过是一瞬间而已,一点都不恐怖。我母亲或其他亲戚,他们都是生了大病,好不容易脱离痛苦而死的。他们总算和我有血缘关系。他们从生病到死去都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最后连自己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如果说还有一点残存的意识,也只是痛苦的感觉罢了。”

阿绿衔着一根万宝路香菸,点上火。

“我怕的是这种死亡方式。死亡的阴影一点一点地侵蚀着生命的领域,当你发现时,已经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周围的人也觉得与其说我是活人,不如说更近于死人。这种情况是最令人憎恶的,我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又经过三十分钟之后,火灾才完全平息。好像没有蔓延,也没有人员伤亡的样子。留下来的那辆消防车也要回去了,人群也吱吱喳喳地走回店里去。只剩下管制交通的巡逻车留在路上,警灯在那里不停地转动着。不知道哪里飞来的两只乌鸦停在电线的顶端,正在眺望着地上的景况。

火灾一旦结束,阿绿就显得没精打采,全身无力地茫然眺望远空。而且几乎不说一句话。

“不是累。”阿绿说。“只是很久没放松罢了,放松一下。”

我看着阿绿的眼睛,阿绿也看着我的眼睛。我抱着她的肩膀,吻住她的嘴唇。

阿绿只稍微颤动了一下肩头,立刻又全身无力地闭上眼睛。五秒、六秒,我们就这样唇贴紧唇。初秋的阳光使她的睫毛影子落在脸颊上,可以看见睫毛正微微颤动着。

那是一个温柔而安稳,不需要有任何目的的亲吻。如果不是坐在充满午后阳光的阳台上,一边喝啤酒、一边看火灾的话,我就不可能在那天和阿绿接吻吧!我想她也有同样的感受。我们在阳台上久久地眺望着闪闪生辉的屋顶、烟、和红蜻蜓之类的东西,有了一种温暖而亲密的情怀,所以都在无意识中希望能以某一种方式把它保留下来。我们的吻就是这样的吻。当然就像任何一种亲吻一样,它并非不包含任何危险性。

先开口的是阿绿。她轻轻握住我的手。然后难以启齿似地说自己另有交往中的对象。我回答说我当然知道。

“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呢?”

“但是你礼拜天总是有空。”

“说起来很复杂。”我说。同时我也知道,这个初秋午后的短暂魔力,已经消失不见了。

五点的时候,我说要去打工,就离开阿绿的家。我还邀她一起出去吃点东西,但是她说或许有人会打电话来而拒绝了。

“一整天待在家里等电话真是很讨厌。如果只有自已一个人,就会觉得身体好像一点一点地腐朽下去,最后就会溶化成绿色的黏稠液体,被吸进地底下去,然后只剩衣服留在那里,就是那种感觉。一整天不停地等候。”

“如果以后还要等电话,我乐意奉陪。当然要附带午餐。”我说。

“好。我连饭后的火灾也会事先准备好。”阿绿说道。

第二天在“戏剧史第二部”的课堂上,没有看见阿绿的身影。下课之后,我一个人到学生餐厅吃着又冷又难吃的午餐,然后坐在向阳处看着四周的风景。就在我旁边,有两个女学生一直不停地说着话。其中一个小心翼翼像抱婴儿似地把网球拍抱在胸前,另一个拿着几本书和雷纳德。庞士丁的唱片。两个人都是漂亮的女孩,非常开怀地说笑着。从社团活动中心那边传来了练习低音喇叭的声音。到处都有三五成群的学生聚在一起,他们在那里对于某些问题自由地发表不同的意见,不时地笑闹喧哗着。在停车场,有一些人在玩滑板。一个抱着公事包的教授为了避开他们而横越过去。中庭处一个戴着头盔的女学生死盯着地面似地看着看板,上面写着美帝的亚洲侵略是如何又如何的。这就是大学里最常见的午休风光。但是久违这些景致的我,在眺望之际,却突然发现,这些人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幸福的样子。他们是真的幸福呢?或只是看起来幸福而已?我不知道。不过,总之在这个九月底的美好午后,人们看起来都是幸福的,而我却因此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一种寂寞的心情。大概是因为我觉得,只有自己一个人与这种幸福的景象格格不入吧。

但是仔细想一想,自己在这些年间到底曾融入哪一种景致中呢?我所记得的最后一次亲密融洽的光景,是和木漉两个人在港口附近的撞球场。那天晚上木漉就死了,从此之后,我和这个世界之间就渗入了一种干涩冰冷的空气。对我来说,像木漉这样的男人到底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但是我无法找到答案。我只知道因着木漉的死,能够充分唤起我记忆的机能已经永远损坏殆尽了。我能够清楚地理解这点,但是它意味着什么?它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却完全在我理解之外。

我在那里坐了许久,看着校园的景色和来往的人群。心想或许可以碰见阿绿,但是那一天根本没有看到她的影子。午休结束后,我就去图书馆预习德文。

那个礼拜天的下午,永泽来到我的房间,他说如果方便,何不今晚出去玩呢?

因为他取得了外宿许可。我说:好。这个礼拜我的脑袋里一直蠢蠢欲动,想要和女人睡一觉,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

我在傍晚的时候冼了澡、剃了胡子,在马球衫外面再加一件棉布上衣。然后和永泽两个人在餐厅用过晚餐,一起搭巴士来到新宿。我们在新宿三丁目的喧嚣声中下了巴士,在那一带逛一逛之后,就走进最常去的那间酒吧,在那里等待合适的女孩子到来。这间酒吧的特色就是女客人很多,但是这一天几乎可以说没有一个女孩靠近我们周围。我们以不会醉的方式啜饮着威士忌苏打,在那里待了将近两小时。

终于有两个可爱的女孩坐在吧台点了两杯鸡尾酒。虽然永泽立刻去搭讪,但是她们是在等男朋友。不过我们四个人还是很愉快地聊了一下,等她们的男朋友一来,就离开了。

永泽说换一家店吧!于是带我到另一间酒吧。那是一家巷底的小店,已经坐满了喧闹的客人。最里面的桌子有三个女孩,我们加入其中,五个人一起聊天,气氛不错,大家都觉得很愉快。但是提议再换一家喝的时候,女孩子们就说:“我们就要回去了,因为有门禁时间呢!”因为她们三个人都住在女子大学的宿舍里。真是毫无斩获的一天。后来又换了一家还是不行。不晓得为什么女孩子连要我们送她们回家的意思都没有。

到了十一点半,永泽才说今天不成了。

“真可恶!白忙了半天。”他说。

“我是无所谓。光是让我知道你也有今天,就够我乐的了。”我说道。

“一年总有一次。”他说。

老实说,我已经对自己的性冲动觉得可有可无了!在周末夜晚的新宿喧嚣中徘徊了三个半小时,看到了那种混杂着性欲和酒精的旺盛精力,更觉得自己的性欲是多么地微不足道。

“现在打算怎么办呢?渡边。”永泽这么问我。

“去看个通宵放映的电影吧!我好久没看电影了。”

“那么我要去初美那里,好不好?”

“没什么不可以啊!”我笑着说。

“说不定可以给你介绍一个愿意陪宿的女孩。怎么样?”

“不必了!今天我想去看电影。”

“真倒楣。下次我再补偿你啦!”接着他便消失在人群中。我走进一家汉堡速食店,吃了一个起士汉堡,喝了一杯热咖啡醒醒酒之后,到附近的二流电影院去看了一部叫“毕业”的电影。虽是不太好看的片子,但因为无事可做,又坐在那里重看了一遍。离开了电影院,在清晨四点钟的冷清街头,我一边想着心事,一边毫无目的地间逛着。

最后走累了,只得到一家通宵营业的咖啡店一面喝咖啡、一面看书,等候第一班电车。不久,店里涌进了许多同是等候第一班电车的人。服务生对我说很抱歉,请我与别人合桌。我说好啊!反正我在看书,并不在乎前面坐的是谁。

和我同桌的是两个女孩,大概和我差不多年纪吧!虽然都说不上是美女,却是气质不错的女孩。化和衣着都很整齐,不像是早上五点钟就在歌舞伎町徘徊的那种女孩。我想一定是因为什么事情耽搁而没有搭上末班电车之类的吧!她们看了同桌的我,而露出放心的样子。这是因为我长得端端正正,而且昨天还刮胡子,再加上我又专心一意地阅读着汤玛斯曼的“魔山”。

其中一个女孩个子比较高,穿着灰色的外套配上白色的斜纹裙,拿着一个大皮包,耳朵上戴着贝壳形的大耳环。另外一个小个子戴着眼镜,格子衬衫外面加一件对襟毛衣,手指上戴着一只蓝色土耳其的戒指。她似乎有常常拿下眼镜用手指压住眼睛的习惯。

她们两个人都点了加奶的咖啡和蛋糕,一边小声地谈着事情,一边慢慢地吃蛋糕、喝咖啡。高个子的女孩好几次转过头来,小个子则好几次摇摇头。因为马宾。

盖和比吉斯的歌曲放得很大声,听不见她们谈话的内容,好像是小个子的女孩在恼怒着什么,而高个子的女孩则一直劝慰着。我于是一面看书、一面交替着观察她们。

小个子的女孩抱起背袋到洗手间去之后,高个子的女孩就对我说了一声“对不起!”我放下书本看着她。

“您可知道这附近有有没喝酒的地方?”她说。

“你是说早上五点钟的时候吗?”我惊讶地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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